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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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整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制定全区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部门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突出推进落实“一岗双责”、“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等重点工作,探索建立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为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靠实安全生产责任
1、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在安全生产上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各单位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水务局每月到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市水务局每月中旬到重点水利建设现场专项督查一次,检查工作要有安排、有落实、有通报。
3.对出现不按要求召开安全列会、安排落实不到位、不定期组织检查、隐患整改不力等问题,在全水利系统进行通报。
(二)加大整治力度,规范水利行业专生产经营行为
1.各单位要加大对水利行业专项整治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在搞好日常检查的同时,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对重点监管对象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发现问题,要采取限时整改、挂牌督办等强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2.各单位要督促辖区内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小水电站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和操作规程,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深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深入细致查找水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进行坚决整改。
2.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推动监管,以处罚促进整改。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要求,配合安监部门集中处罚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全面落实大额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公布一批“黑名单”、曝光一批案例、宣传一批典型的工作措施,强化整改力度,增强整改实效。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各单位要和安监部门密切联系,按照省市区目标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达标任务。
2、对未按期完成达标任务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监部门将依法严厉处罚;对未按期完成达标任务的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委会将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1.加强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摸清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要求,做出安排。要改进作风,实行跟踪服务,督促、指导、服务企业办理手续。要建立项目台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努力扭转“三同时”执行不够到位的局面。
2.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以前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目前已经投产但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可由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等相关文字、影像资料一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以后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相关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1.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整改到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着力实施。整改方案于3月30日前报区水务局备案。
2.结合“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立即组织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区水务局根据上级安委办的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2:
一、活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供销系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为保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区供销联社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供销联社主任
副组长:区供销联社副主任
成员:基层社各主任、各企业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专项整治”的全面工作,各基层社、企业负责本单位的工作。
三、重点范围
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突出仓库、厂房、宾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各单位针对实际和行业特点明确的有关重点领域,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四、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应关未关闭不到位的,关闭取缔后有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四)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六)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七)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八)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
(十)重大基础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十一)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十二)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十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重点领域
(一)烟花爆竹: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的;分包、转包经营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烟花爆竹仓库或擅自改变储存条件的;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
(二)商场、农资经营点重点整治:
农资:农药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分包、转包生产经营和出租、转让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仓库、厂房: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备设施的。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4月25日—5月5日),各基层供销社、公司要制定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6日—6月30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经营非法违规行为的检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彻底消除经营环节中的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6月30日—7月11日),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强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工作长效机制。20XX年7月14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交区联社办公室,由联社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3:
按照11月22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水发〔20XX〕589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区水务局决定在全区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区水务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水务局、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分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整治重点
1、在建水利工程。重点是冬季施工的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小水电站、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
2、水利设施运行。重点是水库、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小水电站、河道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安全等。
3、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学校、幼儿园、办公区域、宾馆、家属院、出租铺面等场所的水电暖、消防设施、饮食安全及行车安全等。
4、重点部位。重点是水库大坝枢纽、溢洪道、泄洪洞、人饮工程、干渠渠堤、施工现场安全等。
5、重大隐患。重点是大坝安全、人饮水厂、闸门启闭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河道采沙、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防煤气中毒等。
(二)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定期排查、登记建档、治理措施等长效制度。
2.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等现象。
3.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证照,有关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有关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4.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和验收;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现象;生产系统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5.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水利施工企业是否建立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责任人。
6.是否贯彻落实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是否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制定了监控措施;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四、组织实施
这次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分两个阶段,按照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区水务局检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自查(11月26日至12月8日)。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整改。
(二)区水务局检查(12月9日至12月18日)。区水务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单位,要重点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各成员要具体组织好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社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要大力宣传,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确保整治成效。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专项整改工作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要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别于12月3日、9日前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2)上报区水务局,由区水务局进行挂牌督办。各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原则上不得少于1个。
(四)做好总结上报。区水务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组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各单位专项整治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各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区水务局备案;于12月12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上报区水务局。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国发〔20XX〕23号、国发〔20XX〕40号文件为准则,以渝安监发〔20XX〕34号文为行动指南,结合街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际,以降低工贸行业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根本出发点,有效开展工贸行业 “两危”(危险源、危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工贸企业辩识风险、防控事故的能力。
二、整治目标
(一)全街道工贸企业危险源得到普遍排查,管控措施有效,基础档案健全,各类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二)工贸企业作业人员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更加熟悉,对岗位安全风险“会辨识、能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三)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管辖范围的安全风险“会辨识、能防控、严管理”的预控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三、整治重点
(一)加强危险源监控。开展以“会辨识,需申报,重监控,建档案,要评估,有预案,要演练”为重点的专项整治。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40号)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XX〕56号)等相关规定,企业要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制定、完善针对性强的工程技术与管理措施,定人员、定职责管理控制,确保其处于受控状态,按国家相关规定登记建档,定期进行检测、评估和监控,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对于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对生产、使用、运输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95号)的危险化学品和安全风险大的重大设备设施、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要登记建档,落实、完善监控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并自行安排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处于受控状态。
(二)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开展以“‘反三违’、‘禁三超’,工作票,先审批”的专项整治
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企业必须实行工作票(作业票)和操作票(操作牌)管理,并实施作业前联系、检查、确认,作业过程的监护和作业结束后的确认。涉及禁火区域内动火等潜在危险因素多、易发生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作业,必须执行相关审批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禁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确保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组织生产。
一是交叉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签协议,明职责,定方案,需交底,设专人,勤检查。企业在正常生产与建设施工或检修之间出现交叉作业的情况下,要全面负责建设施工和检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建设施工或检修承担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将涉及本企业和施工企业、检修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事项纳入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制定施工或检修方案,其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须经相关机构负责人审查同意。对涉及的各项工作内容、各个单位的任务、安全技术交底、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未经重新确认不得更改。
二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需报批,先检测,配设施,设监护。企业应当依照《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XX)、《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XX)、《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结合企业的作业特点,建立健全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责任制。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作业前要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确保机械设备安全可靠,配足安全设备设施,安排专人监护。
三是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管理。重点是重设计,强检测,降浓度,清积尘,控火源。结合企业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配备通风、除尘、照明、检测检验、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XX)》。首先控制粉尘、漂浮,其次对通风设备要经常进行清理,一定要杜绝火源,除防止明火外,还要防止电器火花、工具撞击火花及各种情况下出现的摩擦起火和静电起火。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器、电力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检修、维护,必须遵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XX)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等相关安全规定。
加工、使用、存储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煤粉、铝粉)的设备设施,其上安装的爆破片、泄爆阀、安全阀必须符合《爆破片及爆破片装置》(GB 567-1999)等相关标准和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并定期检查、检定。
四、整治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工贸企业“两危”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宣传和工作部署。
(二)企业自查阶段。20XX年4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工贸企业危险源的全面排查,情况汇总。
(三)专项治理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完成工贸企业的危险源的风险辨识、申报、建档,隐患整治工作。
(四)督查考核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街道安监科全力配合县安监局全面检查辖区内规模以上工贸企业“两危”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今年安全标准化创建企业的“两危”管控情况。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街道办事处成立以主任杨桂林任组长,武装部长蒲庆华、统战委员黄道明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工贸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开展工贸企业“两危”专项整治过程中,街道安监科要通过调研、会议、培训、讲座等形式,向工贸企业宣传开展“两危”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帮助工贸企业正确理解和把握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整治要求,提高工贸企业“两危”专项整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真抓实治,注重效果
各工贸企业要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全面排查危险源,真实填制上报相关表册上报街道安监科。
(四)加强指导,严格考核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要结合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帮助企业完成危险源和危险作业辨识、申报、建档,制定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5: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筑安发〔20xx〕16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六十条”实施意见及市“八十条”具体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持续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整治内容
聚焦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工贸、文化旅游、油气长输管道等七个行业领域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
(一)特种设备。重点整治公共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旅游景区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等特种设备重大隐患,凡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凡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特种设备未取得许可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条件,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者失灵,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有明显故障,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超过规定参数、使用范围使用的;未开展重大风险辨识,未制定或落实特殊管控措施的;未组织开展事故隐患全面自查自纠的),坚决依法责令停止用,顶格处罚。(牵头单位:质量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分局)
(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的检查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举办者、承办者采购使用醇基燃料时,应采购使用有色的醇基燃料并严格管理,防止当作白酒误食引发安全事故。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无证生产行为。加大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行为。(牵头单位:质量科;责任单位:食品科、市场科、执法大队,各分局)
(三)消防。结合冬季低温天气市场现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易引发火灾的劣质取暖设备等假冒伪劣电器违法行为,以商场超市、小商品集散地、五金门店和城乡接合部、乡镇、农村中的集贸市场、小五金店等为重点场所,以电线电缆、插头插座、断路器、延长线插座、开关、室内加热器、充电器、电热毯、家用燃气器具等为重点产品,组织开展排查。严厉查处制售“三无”、假冒他人品牌和厂名厂址、“无证”、不符合产品标准等电器产品以及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质量科;责任单位:市场科、行政审批科,执法大队,各分局)
(四)城镇燃气。重点整治燃气充装单位是否存在充装非本单位登记或未经监管部门同意的气瓶,是否存在充装未登记、超期未检、超使用年限、报废、翻新、改装及不具备可追溯性的气瓶,从严查处充装单位违法违规充装气瓶。(牵头单位:质量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分局)
(五)工贸。重点检查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是否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中有关要求,对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特种作业人员(制冷工、叉车工等)未经培训、未持证上岗的,未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呼吸防护等劳动防护用品的,依法进行查处。(牵头单位:质量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分局)
(六)文化旅游。重点对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进行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格做好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检、月检和日常维护保养。严厉查处在用大型游乐设施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未配置持证作业人员、持证作业人员配备不满足安全运营要求、设备运营期间安全管理人员脱岗,以及使用伪造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质量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分局)
(七)油气长输管道。重点检查油气长输管道是否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是否办理安装前施工告知,是否经过安装监督检验合格,是否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所使用的压力管道元件是否符合设计和制造要求。(牵头单位:质量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分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懈怠和麻痹侥幸心理,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守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确保全县市场监管领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严格监管执法。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强化监管执法一体化理念,推动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无缝衔接,坚决杜绝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的现象。把监管执法作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力手段,对各类违法生产行为冒头就打,确保企业主体责任不悬空。
(三)严格责任落实。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坚决防止“上热中温下冷”等责任落实层层衰减现象。要全方位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六个一”行动,压实企业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核查举报事项并按规定兑现奖励,提高整治工作成效,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重大隐患问题和典型案例。要对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利用《20xx年以来全省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报告》等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五)强化应急管理。扎实做好元旦、春节和重要时段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前置应急力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科学指挥、专业处置各类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各单位于20XX年2月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安办。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6:
为了做好街道加油站和商业场所的安全工作,保护居民百姓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居民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中小型餐饮场所和加油站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社会整体火灾防控能力,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构建和谐、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三产办主任任组长,工作人员为成员,确保加油站和餐饮企业消防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整治范围。
中小型饭店、超市、加油站。
四、整治重点。
(一)凡上述场所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要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
(二)凡上述场所存在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实施当场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对疏散条件差,特别是仅有一个楼梯的,要增加救生绳等辅助疏散逃生设施。严禁在窗口设置铁栅栏,已设置的必须限期拆除。
(三)凡上述场所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的,要限期配备、设置到位。
(四)凡上述场所乱接乱拉电器线路的,要责令业主委托电工按照要求规范敷设电器线路。
(五)凡上述场所未按规定使用或超量存放液化石油气瓶、气瓶与炉灶安全距离不足或未隔离的,责令业主立即改正。
(六)凡上述场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参加安全生产持证上岗培训的,要限期改正。
(七)一旦发现存在农村(黑)加油点,立即统筹和协调打击整治工作。依法对成品油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列入移交查处;会同公安部门对黑加油站(点)进行查处;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计量作弊、销售不合格油品等行为查处;协助相关部门对查处的非法油品依法进行处置。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推动各单位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进一步加强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针对各类人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安全素质偏低的情况,运用多种方式,贴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加大安全常识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常识普及教育。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重大安全隐患。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7:
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确保辖区内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将对乡属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工贸行业、水上安全、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打非治违”力度,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堵塞漏洞,强化监管,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质量和效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杨红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国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本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两会结束,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2月13日至18日;二是全面整治阶段为20xx年12月19日至24日;三是集中攻坚阶段25日至30日。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检查组:
组长:杨红松
副组长:郭国俊、陈刚
成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派出所、国土所人员。
职责:负责辖区运输行业和道路交通(含校车)、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废弃矿井安全巡查、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情况;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情况;团雾多发路段管控情况;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情况;“两客一危”管控情况;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黑校车”整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酒驾醉驾打击力度等。
2.烟花爆竹经营户是否存在非法销售、存储及“下店上宅”等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非煤矿山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完善各类制度措施,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是否有针对性的对矿山机电设备、边坡等区域、设备设施的安全进行检查,特别是加强危险区域的巡查检查;是否超层越界和按照开采设计进行开采,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4、对已关闭的矿井的巡查检查。
5、重点检查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学校医院、酒店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等场所火灾隐患,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
第二组检查组:
组长:王香
副组长:吴昊、唐立松
成员:创建办、村镇建设管理站、国土所、文化服务中心、各村居人员。
职责:负责辖区建筑施工行业、老旧危楼、文化旅游、集镇市场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老旧危楼的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村民房屋尤其是老旧木质结构房屋用火用电隐患等问题。
2、有无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重点排查整治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农户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非法转包分包等情况。
3.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促整治安全隐患;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4、网吧、文化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消防设施配备、逃生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安全检查。
第三组检查组:
组长:王小昆
副组长:田晓顺、张厚文、
成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水利和移民工作站、派出所、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农服中心、各村居人员及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防火队员。
职责:负责辖区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农田水利设施及水上交通运输、畜牧业、农业农机等行业领域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全乡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制度落实、防火岗位设置、日常巡查、救援灭火设备配备、专职扑灭火队伍应急处置能力等情况。
2、检查水利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建工程是否存在赶工期赶进度以及非法转包分包情况;辖区山塘水库、河道安全警示、提示,涉水安全宣传、监管情况。
3、重点对农业农机、变形拖拉机、农业坝区园区、渔业、畜牧业、农业设施及建姜洞等进行检查。
第四组检查组:
组长:杨爽、杜尔康
副组长:刘自力易成成
成员:平安建设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市场监管分局人员、卫生院人员、供电所人员。
职责:负责辖区特种设备、电力设施设备、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卫生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电力设施设备,高压走廊周边环境,电力线路私搭乱建,民房用电等安全。
2、辖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4、学校消防设施配备、紧急疏散演练情况,校园周边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检查组组长必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分组所含部门、行业实际明确检查重点,细化检查内容,严格按照方案中第四条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组织,全力排查并消除风险隐患,同时认真填写《鸡场乡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监管排查登记表》,经该组组长签字后,交到乡安监站。对不认真落实检查组工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二)严格监管,强化整改。各检查组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盯紧看牢,督促落实整改;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不力,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要坚决实施处罚,毫不手软,倒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绝不能以检查代替执法、一查了之。
(三)强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各检查组要针对部门、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认真梳理,督促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化、常态化、规范化。各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要把工作开展的情况资料交给各检查小组,以组为单位由副组长交到安监站汇总归档。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集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XX]XX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省局安全生产大排查煤矿企业排查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活动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部,安全总监X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调度、协调、监督、汇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自查自改内容
1、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对下属煤矿的管理责任。
2、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实现对所属煤矿的有效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和地方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属煤矿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
4、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制定情况。生产经营决策是否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
四、工作要求
1、开展自查自改。由集团董事长牵头、安全总监具体负责对照上述4项排查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并编制自查自改报告。20XX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自查自改,20XX年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改。
2、检查指导煤矿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煤矿要严格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和井工煤矿221项自检表内容,全面分析研判矿井重大风险和深层次问题,对我矿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瓦斯、水、火、煤尘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石门揭煤、巷道贯通、采空区密闭、井下动火、放炮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同时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隐患的职工予以奖励。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监管工作,消除农机事故隐患,保证农机安全生产,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方案》(黑农机监(执)函〔20XX〕8号)及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契机,以消除农机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为目标,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等措施,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县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及重点内容
整治目标:拖拉机挂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均达到90%以上;拖拉机违章率降低到24%以下,农机事故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建立农机源头管理长效机制,达到管理水平高、守法意识强、安全隐患少、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好转、农机事故减少的目标。
重点内容:重大隐患的治理,确保整治和监控到位;及时纠正、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酒后驾驶、拖拉机无反光标识、安全设施不齐全等严重违章行为;农业机械场、库、棚等设施安全情况检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的贯彻执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落实。
三、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1日-10日)。深入村屯、集市和人员集中的场所进行宣传,印制专项整治宣传材料,发放到每名驾驶员手中,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的强大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1日-20XX年4月30日)。围绕整治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有效整治。对“黑车”要坚持先落户、挂牌,后治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的田查路检的查处力度,增加检查的次数和密度。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5月1日-10日)。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5月10日前上报县安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载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造舆论声势,让农机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提高广大驾驶人员和有机户、农民群众的遵章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部门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严格道路安全管理,规范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县农机监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以查处无路权车辆(即无牌车辆)和无证驾驶为重点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警监联合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处罚。对经多次耐心教育仍拒不办理牌、证的农机驾驶员要依法强制执行。
(三)强化行业服务,提高驾驶人员素质。农机监理部门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热情为有机户服务,树立农机监管部门良好行风。大力推行规范化、亲情化服务,努力做到“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要主动上门服务,深入村、屯及有机户家中进行现场办公,方便有机户。同时,开展技术咨询活动,无偿为有机户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无偿为农机户安装反光标识,指导农机使用和保养,提高广大驾驶员素质。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xx
副组长: 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监理站,办公室主任由xx担任。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10:
为贯彻执行国家“隐患治理年”的一系列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各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隐患治理年”的相关要求和部署,以及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搞好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并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组织、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种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育点、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8、乡水管站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按照“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9、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乡各级政府“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指令,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XX县“ 3·14”煤矿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领导相关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步骤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专项行动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乡政府组织抽查和企业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排查阶段结合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进行逐一登记。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利等工矿商贸行业监管部门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以及教育、文体、农机、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重大隐患,应当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当地行业监管部门申报,纳入督办整改内容,隐患不消除,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凡因排查不力或满报、虚报安全隐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区内外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周密部署,结合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临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深入生产经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和督促,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报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放执行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情况以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二是抽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三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六是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工作情况。
督查验收工作结束,乡党委、政府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目标责任状的考核内容和奖惩办法,对各村、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并将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全年安全生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考核。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 日)
各村、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乡级督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区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XX县“”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汉,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一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结合国家、省、市、区有关“隐患治理年”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地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省、怀化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衡阳“10·21”金新莱材料工司中毒事故及11·29”煤矿透水事故教训,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确保我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 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铁腕打非治违,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排查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排查内容。
1、政府层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情况;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部署推进情况;组织协调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落实“打非”主体责任的情况。
2、行业监管层面。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情况;“三年行动”各专项牵头部门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 “两个清单”及推进整改落实情况;有关部门主管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3、企业层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1、非煤矿山:重点整治非法进入已经关闭、废弃和长期停产、停建的矿井进行采挖或者盗采;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非法违法开采;以采代探或超深越界开采;建设项目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擅自组织施工;停产超过 6 个月的矿山未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论证,擅自组织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露天矿山未按设计分台阶分层开采;尾矿库擅自加高扩容;地下矿山采空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治理,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外包工程以包代管等。(牵头单位:镇应急办,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环保中心)
2、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落实;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管廊等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危化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储存设施,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自动控制系统是否依规按章设计、运行、维护;作业现场管理、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科学有效;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严格审批并管控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3、烟花爆竹。
(1)批发企业:重点排查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生产的产品;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在库房内是否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是否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库房内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高堆码、堵塞通道等问题;仓储区安全设施是否完好管用,员工是否经过安全培训等。
(2)零售网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现象;是否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是否集中连片经营或在超市内销售;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和来源不明的产品;是否在许可证注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是否有超许可证注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牵头单位:镇应急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安江城管分局、安江消防中队。)
4、交通运输。以“两客一危”、接送学生车辆、货车、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员隐患;以高速公路、事故多发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以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和物流场站为重点,全面检查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从严整治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加强对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水上涉客运输安全隐患;加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深化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农村交通、水上交通由镇应急办、城区交通安全由镇交管办牵头,责任单位:安江交警中队、安江运管所、镇农村农业中心。)
5、建筑施工。突出房屋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和安全管理,对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暂停存在危险的作业等。(牵头单位:安江城投公司,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消防中队、国土规划环保中心、镇应急办。)
6、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农村团寨、城中村、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群租房、“三合一”等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及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不畅通,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泵、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单位检查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不到位等问题。深入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重点排查社区群租房及在建工地、出租房、农村团寨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宣传教育和日常管控是否到位;重点检查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客运场站、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牵头单位:安江消防队、安江派出所,责任单位:镇应急办。)
7、城市燃气。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预案建设等情况;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保护,加大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行为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等燃气使用领域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无照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严格规范燃气储备和钢瓶市场秩序等。
8、特种设备。加强涉危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车站、商场、医院、超市等重点场所在用电梯设备的安全检查、检测;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现场检查;加强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防雷设施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安江城管中队、消防中队、卫计局。)
9、冶金工贸。重点检查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防范情况;强化木材加工、粮食加工、镁铝机制品等粉尘涉爆企业的隐患治理;对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单独设置的企业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开展“回头看”等。(牵头单位:镇应急办,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消防中队。)
10、其他行业领域。水利、电力、民爆、城市运行、农业农村、商贸物流、学校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引发事故点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坚决杜绝因漏管失控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见附后:排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三、组织实施及责任分工
(一)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发动自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组织企业(含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改,严格落实“打非”主体责任,铁腕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行业主管部门。本次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分两个层次开展。一是由市级11个专项整治牵头单位牵头负责,各责任站所配合协本专项整治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的排查整治。二是未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其他行业领域,由相关行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牵头,抽调专业委员会精干力量,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的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和工作举措,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改活动,分类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把好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
四、时间安排和阶段性任务
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均应将自查自改、监管执法、督导检查等工作贯彻始终。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阶段(20XX年12月15日前)。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省、怀化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部署和本方案要求,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每个基层单位。同时,镇政府和行业部门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并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月15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健全完善隐患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要求,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标准,深入企业推动开展对表检查。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要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规企业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所有隐患排查治理要形成工作闭环。
(三)暗访督查,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春节前)。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两会”和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突出检查、暗访暗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并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五、工作举措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复杂性、严峻性和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依托“三年行动”所建立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
(二)抓住关键环节,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消防、交通、森防安全知识进万家活动”和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创新宣传教育活动载体、内容和形式,广泛开展主题宣讲、咨询、互动体验和事故警示教育。大力推动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要根据地域、行业、受众的不同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特色化的分类宣教活动,大力营造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把握好社会热点与时节特点,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和户外电子屏、“村村响”等,开展特色的新闻宣传活动,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协调推动电视台、移动电视等媒体加大公益宣传片、口播语的播出,并推动安全公益宣传进商场、超市、影院、KTV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管执法。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行业、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的原则,全面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突出重点区域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加强暗访暗查、突击检查; 特别是要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复工行为,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和死灰复燃现象。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和怀化市三年行动通报所列的事故隐患要务必整改到位,确保按期摘牌销号。同时,对前期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进行逐一复查,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加强跟踪督办。
(四)强化协调配合,提高监管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突出联合执法,提升监管效能。要充分运用“三年行动”中形成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要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两个清单”管理,并跟踪落实整改。要针对当前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认真研判,超前谋划,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严防“想不到、管不到”的事故发生,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死角,消除安全隐患。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排查整治期间,镇安委会同镇纪委将对全镇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或责任不落实的,将依照《洪江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暂行规定》启动事前问责;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依法依规提请有权部门严肃问责;对“打非”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治工作不作为、措施不得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12: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历次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我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镇百姓安全意识,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企业主体”的原则,以各重点行业领域为整治重点,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村一企,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对全镇事故隐患进行“大抄底”,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推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内容
(一)厂房仓库安全风险隐患综合治理
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点,以鞋业、纺织服装、雕艺、塑胶制品、家居工艺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特别是从未检查过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着力整治企业存在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违规用火动焊吸烟、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够、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工艺中使用储存危化品管控不到位等易引发火灾的关键问题,切实补齐企业风险识别和管控、火灾隐患排查和治理、应急预案和处置等短板。
牵头单位:镇安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省、市要求,开展以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住宅为重点,按照“明确范围、摸清底数、找准隐患,落实整改”的工作步骤,全面排查整改风险问题突出的居民住宅电气线路火灾隐患整治。整治范围以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住宅的电气安全为重点,尤其是耐火等级低于三级的砖木结构居住建筑、租住自建房及脱贫户、低保户、特困户、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并根据实际延伸到村庄一些小散乱企业、包括家庭式作坊加工场所,这些厂房大多数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消防设施设置均不符合要求,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私拉乱接电线、电气线路老化,火灾危险系数大。
牵头单位:消防站、村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
(三)人员密集场所治理
要抓好商场、超市、大型综合体、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宗教场所、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符合规范,人员密集场所“两道一口”(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畅通。要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整治,守住不入楼不入户底线。
牵头单位:消防站、宣传办、卫计办、食安办、教委办、侨联、综治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四)扎实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
要深刻吸取湖南长沙“9·16”高层建筑火灾教训,深入推动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全面摸排底数,掌握辖区高层建筑基础数据信息台账,边排查、边整改。全面督促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消防站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五)持续防范传统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要将易引发亡人和有影响火灾的“三合一”、群租房、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电动自行车作为防范重点,持续抓紧抓实。针对“三合一”、群租房隐患易反弹问题,要用好“网格排查—交叉检查—回头看—常态督导”等系列组合拳,做到“底数清、不过夜”,确保“动态清零”;针对电动自行车问题,市场、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要联合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牵头单位:消防站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六)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整治行动
组织开展地下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架及脚手架、预防高坠专项、预防触电、小散工程等施工安全系列专项整治,坚决杜绝违反建设规律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的现象,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督促项目监理单位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加强作业计划、作业风险、作业条件、管理;加强联合惩戒和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加大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牵头单位:村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七)强化重点车辆和重点路段管理
加强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开展道路交通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进隐患整治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监管督导工作,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要结合事故高发的特点和原因,加强对重点道路交通设施隐患排查,补齐交通安全设施短板,尤其要强化新改、扩建道路以及周边道路的安全管控和巡逻巡查,严查社会车辆及行人闯入在建道路;强化“两客一危一重”、旅游包车、公交车、渣土车、水泥搅拌车、校车、网约车拼车等重点车辆安全检查和管理,严查严管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载客、客货运混装、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酒驾醉驾毒驾、未经审批占道施工、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等行为。严查施工作业车辆“三超一疲劳”“野蛮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严罚“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严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开展道路交通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道路性质和社会车辆通行情况、暗弯道、长下坡、急弯陡坡、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加固、交通标志标线、警示提醒标牌、照明设施、限速减速等,并逐一制定有效整治措施,全面推进隐患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道安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八)危化品安全管控
深入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加强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全链条安全管理,确保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风险可控,严防危化品隐患问题“回潮”。要严格危化领域特殊作业,督促企业强化检维修作业管理,落实高危环节安全管控措施,严格实行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报批和监管人员到场制度。
牵头单位:镇安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九)切实做好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
要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的工作举措,强化各项具体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压细,紧绷森林防火安全弦。持续深入开展“五清”(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和清景区内可燃物)行动,压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等措施,严防因节日祭祀、露天烧烤、农事用火等导致森林火灾发生。
牵头单位:林业站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十)燃气安全管理
加强餐饮燃气安全管理。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使用未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气瓶(无配置二维码),严禁在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场所使用燃气,严禁在餐饮场所超量存放气瓶,以及严禁餐饮场所使用不合格的燃气设施(软管、灶具、减压阀);强化燃气企业安全监管。排查辖区内液化石油气储配(存)站、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检查燃气企业有无对燃气具安装维修工、送气工、入户安全检查员开展培训,做到100%持证上岗;严打“黑燃气”。打击“黑煤气”、非法燃气充装点等非法销售瓶装燃气的行为,杜绝外地非法充装燃气进入辖区市场,清查整治无登记信息的不合格钢瓶。
牵头单位:村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十一)深化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整治
严查航运企业安全隐患,对管理船舶发生事故或险情实施专门监督检查;对渔船是否完善消防设备设施、救生衣、AIS避碰系统和航行灯等安全设施的配置进行检查,是否擅自改变作业类型、拆除或故意屏蔽、关闭北斗示位仪等渔船安全终端;聚焦“拖网、刺网、围网、张网”四类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中毒”五类事故高发情形,以防范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冒险航行作业为重点,对风险隐患进行分类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做到“真查问题、查真问题”,严格落实整改闭环。要加强“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强化对乡镇纳管渔船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渔船、“三无”船舶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水上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渔业站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三、整治步骤
主要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30日前)
主要工作任务:各行政村、各部门要根据本属地、本行业领域实际,积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浓厚氛围。各牵头单位应根据行业特点制定相对应的检查方案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12月1日至3月10日)
主要工作任务: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职责,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落实隐患整治措施,主动作为,主动做好本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工作。要积极主动配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做到上下联动、共同整治,确保全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
(三)督导整改和成果巩固阶段(3月1日至3月底)
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指导督促推动企业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确保风险隐患及时排查消除到位,切实提升本质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岁末年初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检查重点、人员和相关责任,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即查即改,消除隐患。检查人员要认真对照企业隐患上报情况,对企业的落实隐患的情况进行检查核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各行政村各牵头单位工作方案于11月30日下班前报送至镇安办,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附件1于每月8日、18日、28日分别报送1次至镇安办。各行政村报送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牵头部门报送主管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13:
根据总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行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我校的安全隐患,堵塞漏洞,补全短板,强化措施、消除隐患,预防及杜绝办公场所和训练场的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职工和学员的安全,稳定我校的安全形势。
二、排查范围:
对我校的办公区、训练场、学员模拟室、微机室和报名大厅等部门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三、组织机构:
由刘子柱经理为组长,王伟、李琳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小组联合对各个部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情况进行梳理,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四、排查重点:
重点检查教练车的线路老化情况、安全设施的性能,各部门电脑电器的开关线路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做好自查自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对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警示标语等进行全面检查,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加强教练员对车辆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检查整治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此次大排查大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整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全面排查,强化治理,认真履行检查制度,完善检查记录,坚定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强化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保证限期内整改完成,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纪录片、宣传栏、安全例会等方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学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着力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打造最安全的驾校。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县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上35条、市上33条和我县38条具体举措,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全力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岁末年初社会安全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安排部署。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各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梳理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进一步明确重点整治内容、任务、分工、标准和企业自查自改责任,细化各自监督检查责任。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县安委会具体部署,开展各项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督促指导自然资源系统内企业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压紧压实企业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自查自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向办公室报备,分级建立台账清单,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迅速组织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防范预案,责任到人,盯紧看牢,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专项督导检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指导本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因地制宜确定本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督导检查。矿管股负责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安全,草原监理站和各国有林场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其他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四)综合督导检查。局办公室加强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督促指导,在20xx年元旦、春节、省两会和全国两会前后等重点时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局办公室将加强协调调度,每月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情况进行1次全面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通报情况,对重大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
三、整治重点
(一)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边坡坍塌等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等与生产矿落实包保、逐矿盯守、巡查等监管责任情况;突出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非煤露天矿山等高风险矿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尾矿库在线监测和风险预警演练、执行等情况;“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正常生产建设、长期停产停工、技术改造及资源整合矿山逐一重新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落实情况。
(二)地质灾害防治。认真研究自然灾害特点规律,加强协调联动和监测预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临河、靠山,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威胁严重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切实加强作业场所、施工工地、尾矿库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防灾检查和隐患排查。
(三)森林草原防火。加强森林草原巡查密度,增派护林力量,派专人深入村(社)、农户、林区、牧区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发布火险和火灾信息。要做好源头管理,严格出入制度,设立防火检查卡哨,对重点区域确定专人、划区包干,实行严防死守,杜绝火种进山。要加大对违规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严禁在林草区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和吸烟等行为,严肃查处林区、荒草连片地带等高火险地区内动用明火的行为,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优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治成效。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要根据当前疫情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推动专项整治有序开展。要坚持科学执法,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隐患久拖不改、拒不整改的坚决按安全事故处理,务必消除隐患,见到成效。
(二)强化服务指导,狠抓问题整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组织专家力量,深入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和指导服务工作,提高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质效。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公示公告,严格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认真分析研究,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跟进整治,验收销号,确保问题隐患改到位、改彻底。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将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情况于20xx年1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15:
为确保青奥会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区安委会《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一系列部署要求,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20XX年安全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全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活动,以企业自查和安全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为目的,推进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整治范围
全区按重要性划分为三个区域;
1.“核心区”:是指比赛场馆、训练场馆、签约宾馆、定点医院、文化交流场所。
2.“重点区”:是指比赛场馆、训练场馆、重点接待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机电设备),以及火车站、轨道交通站、客运汽车站区域。
3.“外围区”:是指上述两个区域以外的区域,重点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商场、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等特种设备。
(二)达到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核心区”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力保“重点区”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力争“外围区”不发生较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迎“青奥”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质监分局局长张金贵担任;副组长由区安监局副局长沈原、质监分局副局长聂猛、区住建局副局长于永斌担任,成员由各街道、园区分管领导担任。
四、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工作以排查和整治青奥会“核心区”“重点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外围区”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突出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
1.继续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投诉举报率较高的重点场所电梯的安全监察;与相关部门联动,加强对物业企业监督检查及责任落实;进一步推进电梯管理人员“积分管理制”,严格落实三角钥匙管理制度。
2.提高投诉举报处理的规范性和效率。制定常见投诉举报工作程序,规范、高效地处置投诉举报;将投诉举报列入对维保单位的故障率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电梯维保单位监督管理。落实电梯维保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梯维保单位日常维护保养落实及质量的监督检查,促使维保单位和物业企业认真履行故障排除和日常管理职责,降低投诉举报数量。
3.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使用单位限期整改。“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监督检查记录存档备查。重点检查内容:“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应急”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应急演练工作。
4.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各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工作模式,协同处理电梯安全重大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前)
召开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电梯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健全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安排,细化分解责任,确保整治行动有效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25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电梯的使用、维保和管理开展自检、自查,对本单位使用的电梯进行全面核查摸清设备底数,建立设备台帐,全面、深入、细致地彻底排查设备隐患,确保隐患有效整改,全面排查设备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消险。
(三)重点排查阶段(5月25日-6月15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和安全监察机构重点检查的基础上,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核心区”、“重点区”电梯使用单位、“外围区”重点电梯使用单位的设备核查,摸清设备底数,建立设备档案。全面排查设备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消险,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部登记造册,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进行联合集中整治。
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内容:“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应急”是否有效落实。即: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办理注册登记、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否落实定期检验;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应急演练工作。
(五)政府督查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区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组织和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发现隐患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整治工作中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16: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xx〕196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全县在用大中小型沼气工程的底数,建立沼气设施管理台账。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提高沼气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分类处置。各镇(街道)要尽快就辖区内由县级以上农口财政补助建设的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运行和管理情况,开展摸排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沼气生产业主及生产单位的基本信息。
1.统计正常运行沼气工程数量。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工程要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加强沼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加大对业主的培训指导,督促业主加强管护,确保沼气工程安全运行。
2.摸清报废池体数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达到使用年限,整体功能严重退化已无法使用的户用沼气设施,正常报废;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或基础塌陷等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池体严重受损、无法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作为灾毁报废;因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村庄集并、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政策影响,致使不再具备运行条件及受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建设影响需要拆除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政策性报废;由于沼气业主自行改造为水窖、污水池、厕所等造成功能转变的农村沼气设施,向相关业务单位进行转交;受业主用能条件变化、外出打工长期闲置等其他因素影响,须报废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其他报废。各镇(街道)要避免因荒废、闲置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报废设施的安全处置工作,彻底杜绝安全隐患。
3.做好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对沼气工程因改厕等原因发生功能转变的设施进行摸底统计,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管理权限移交手续及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利用。
(二)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规范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养殖场业主及散养户等)、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督促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沼气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制度》《沼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推行《沼气安全使用承诺书》《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告知书》《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沼气安全管理通知单》等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点的安全生产及风险隐患梳理和排查。
(三)规范作业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各镇(街道)要规范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沼气工程现场作业要经沼气业主或沼气生产经营单位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沼气作业管理做到“九有一禁止”(九有:有辨识、有标识、有告知、有审批、有通风、有检测、有设备、有监护、有教育;一禁止:禁止盲目施救)。
(四)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继续加大对各类沼气工程的安全技术指导服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和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措施。针对沼气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沼气输送管线是否完好、用户操作是否规范、户内用气设备是否完整、进出料口盖板是否牢固、发酵设施管线是否泄露、储液池是否具备防溺水设施等。对废弃沼气工程,要按照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农村沼气设施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拆除、填埋或改造等安全性处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自媒体披露以及群众举报的沼气安全隐患信息,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整改,排除隐患。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10月25日至11月14日前)。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工作,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摸底全面辨识沼气生产作业风险并建立清单台账,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
(二)督导检查(11月15日至11月24日前)。各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督导检查,逐一落实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重点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各镇(街道)请于11月23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及重大隐患台账报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总结提升(11月25日至12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镇(街道)沼气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并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及《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抓好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搞好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沼气安全生产。
(二)严格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按要求对辖区内沼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风险隐患的沼气生产单位或沼气用户,建议停产、停用、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能力。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知识,对沼气工程生产单位全面开展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沼气生产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沼气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防护能力,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17:
为进一步加强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并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局关于印发《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城乡客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经安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为使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实施有效,各项活动得以落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道路旅客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平安交通”示范建设为主线,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苗头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集中整治运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确保公司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促使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三、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公司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好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以对岗位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要亲临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安全无事故的工作目标,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做到开展活动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同时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二)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杜绝责任事故,认真检
查整改隐患,做好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悬挂宣传条幅、安全标语等多种形式,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主题,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平安交通”的安全生产警示氛围,提高一线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如下:
(一)宣传教育动员阶段(6月1日-6月15日)
组织全体驾乘人员、管理人员,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学习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精神及意义。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6月16日-11月30日)
安全领导小组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找安全隐患。
1、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2、检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主要检查驾乘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操作规程驾驶,安全常识是否熟知,安全制度是否执行落实;
3、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设置摆放到位,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有无其它安全隐患存在。
5、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改,一是对出现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找出根源,然后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二是领导小组将限期整改,跟踪监督。
(三)活动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资料,总结活动成果,找出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找出根源,制定出防范措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隐患。年底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就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召开总结大会。研究讨论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及下步安全工作如何开展,制定下步安全工作计划。讲评活动开展情况,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达到不断地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同时把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完成,全面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为城乡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18:
x工业园区是我镇企业相对集中区,是全镇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为加强x工业园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庐阳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x工业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要求,以《安全生产法》、《x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依据,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制度和台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入整治建筑施工、生产企业、消防以及职业健康等安全隐患,治理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为我镇及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达到以下目标:
(一)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基本台账齐全,责任落实。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发挥作用好,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二)建设施工、工贸企业、消防以及职业健康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薄弱环节和明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x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x任组长,副镇长x定为副组长、安监办、建设办、市容办、x派出所、x工业园管委会等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由镇安监办主任童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验收等具体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安全监管基础建设。根据《安全生产法》、《x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协调机构、监管机构运行,健全监管网络;在园区建立目标考核和指标控制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二)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治理工业园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合理设置和增加减速带、信号灯、警示标志、安全标牌,采取有效措施,重点防范物流企业和混凝土预拌企业的大型货车、搅拌车占道、“三超”等违法行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打牢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措施,加大路面管控和事故查处力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三车”交通安全。根据市、区“三车”整治工作相关部署,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协调和联动执法机制,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对园区混凝土预拌企业要求采取亮牌亮号运输、交纳安全保险金和安装GPS系统,聘用“三车”的督导员继续加强驻守等,对进出车辆认真登记,切实加强对“三车”交通安全的整治。
(四)建筑施工安全。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起重机械、高大模块、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推进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明确各方责任,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经费,实现在建工程全部达到安全工地标准化要求。
(五)消防安全。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大对现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加强消防栓、灭火器材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物流仓储、劳动密集企业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开展自救。
(六)工业企业安全。加强源头监管,严格落实高危行业的安全许可制度和“三同时”规定,防范高风险、生产工艺落后甚至非法违法生产的企业进入园区。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行企业ABC分类管理制度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积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七)职业健康安全。推行企业职业危害申报,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危害评价、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落实职业健康相关制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开展作业场所粉尘和有毒物质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解决存在问题,改善作业场所环境,提高职业危害事故防治能力。
(八)特种设备安全。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要求使用吊装设备、压力管道、容器锅炉、叉车、行车的企业对设备维修、保养、建档,按时、按规定依法检验检测。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五、工作时间
从x年6月1日至x年9月20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是打牢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制定方案,切实把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加大投入力度,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各项措施和标准、要求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深入研究。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园区的安全监管机构、制度和台帐建设要有量化指标,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要有针对性的措施,真正做到既有高度,又切合实际,简单易行,能够落实到位。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相应的措施,加以调整落实。检查验收阶段,要全面把握工作特点,及时总结取得的经验做法,用以推动面上的工作。
(三)认真总结,严格考核。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把握工作特点,及时总结取得的经验做法,用以推动面上的工作,并于9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传真):9月21日开始,针对此次整治工作镇政府将组织对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考评,同时抽查半数园区企业进行验收,对考评验收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对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标准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19:
根据区计卫局印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拥有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中心实际,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区计卫局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加强我中心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我中心安全事故零发生,坚决杜绝责任事故,为构建平安医院、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措施
㈠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面落实考核体系,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周密部署各项任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㈡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及时通过全院职工会议、OA办公系统、宣传栏等形式向全体职工传达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培训及应急演练,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使每位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保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消防安全的高压态势和忧患意识,绷紧安全生产之弦,确保心中警钟长鸣,在全院上下形成“安全生产人人管、事故隐患处处防”的良好氛围。
㈢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我院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督察力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排查药库、食堂、财务科、放射科等主要科室,查看污水、医疗垃圾排放情况,房屋线路、燃气水电、46只灭火器和18只消防栓的使用情况,及全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情况,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堵住漏洞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认真做好夜间及节假日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制,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㈣抓好整改、及时总结,确保安全生产取得实效。针对每一次安全检查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在册,做好台帐资料,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各科室及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重视整改成效,定期查看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者整改后问题反弹重现的提出严肃警告,坚决不走过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从6月5日开始,于9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科室及人员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将整治目标、行动时间、整治范围及整治重点等向全院公布,努力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改(9月15日之前)。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特别要加强对库房、供应室、药房等重点科室和水、电、气及供氧等事故易发装置、管道、线路,毒麻药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管理的排查力度。在9月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好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
(三)总结提高(9月20日前)。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便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区计卫局。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篇20:
按照省、市、县安委会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安委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结合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十五条措施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保卫战”等重点工作,围绕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保平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坚决根绝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此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自即日起,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保卫战”工作部署同步结合。
(一)党组层面。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和省、市安委会关于坚决打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保卫战”工作要求,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实际,全面梳理分析本行业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整治内容、标准和责任,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清单,落实闭环管理。
(二)部门层面。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保卫战”,进一步细化责任措施,推动本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服务中心要聚焦本行业领域整治重点,指导督促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执法大队要强化检查执法,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企业层面。各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标对表《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一次“五个一”活动,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清单、闭环管理;重大隐患要严格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20XX年1月20日前,按照“一报告、双签字”规定,认真完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并通过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报送上传备查。要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规范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及告知等制度。要严格落实风险告知和确认,如实告知一线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整治重点
(一)道路运输。扎实开展农村公路“降速控违”行动、危化品道路运输“平安通道”行动,加大对“两客”、“黑的”等重点车辆严重违法的查处力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百吨王”的打击力度,落实防抗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公路保安全保畅通措施。
(二)建筑施工。集中整治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体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安全投入等情况;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加大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消防。组织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生命通道”、违规电气焊突出问题等“四项整治”,严格督改隐患问题,特别是对同一建筑内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鞋帽和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要逐家企业建立台账,采取标本兼治措施,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四、整治检查
(一)检查内容
1、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
2、部署加强“春节”和“春运”期间安全监管、应急值守的情况。
3、企业落实“五个一”活动情况。
4、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十个一次”活动情况。
(二)检查时间
从1月10日开始,至1月31日结束,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确定。
(三)检查方式
明察暗访相结合,以“四不两直”暗访检查方式为主。
(四)组织安排
局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统筹。局属各单位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统筹好安全生产与服务经济发展的关系,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保卫战”工作,明确本行业领域重点,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要落细落实职责分工,明确奖惩措施。要坚持安全防范警示日制度。
(二)严格整治要求,实施展帮扶指导。局属各单位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实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重在帮扶企业,坚持依法依规,不得随意采取停工停产、关闭整顿、吊销证照等措施,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三)广泛宣传发动,注重正面引导。局属各单位和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通过典型案例、召开约谈会或警示教育会、通报重大隐患、开展大讨论、图片展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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