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谈判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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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谈判方案【第一篇】
nuc是美国一家塑模公司,其内部决议非常民主,长将谈判制度运用到本公司的内部利益的解决上。nuc公司市场拓展部认为塑模公司应该通过“增加销售队伍”而不是“削价”来扩大销售。这让董事会有些犹豫。不过,不管怎样,董事会热切盼望扩大销量,因此必须要做点什么。位于加州的塑模公司是塑压模具行业的领先企业,提供超过200个不同的塑模机械产品,但是每个顾客很少一年购买多于30种。塑模公司的产品卖给塑胶制造商来扩大生产或替换旧机器。自1966年成立以来,公司稳步增长,现在年销售额达到了5千万美元。
全美一共有12家同类公司,另外还有来自日本、德国和瑞典的国际竞争者。不过塑模公司很少在美国西岸感受到它们的威胁。很明显来自国外的竞争者多半依靠工厂的办事处,这在贴近客户,迅速反应上面和本土公司差了一截。12个美国本土公司规模大致相当,产品也类似。每个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其中6个在东部,4个在中西部,2个(包括塑模公司)在西岸。它们的产品价格相当,并且成交方式都是工厂交货。由于前两年市场需求还算强劲,各公司都保持满意的均衡并避免价格战。实际上价格战在这行并不有效——20xx年前有家公司这么干过,结果大家迅速把价格降低到同样水平而整体销量根本没有增加。几年后,价格慢慢又回升到以前的水平了。
塑模公司的销售主要靠6个公司销售代表。每年他们包括工资、红利、旅行、招待的费用统共是66万美元。当一个销售代表即将和顾客达成交易的时候,塑模公司会派遣两个销售工程师前去协助技术性问题,每个工程师一年的开销是12万美元。有时候公司也会在行业杂志上打广告(不超过5万美元),或者参加展销会。它也有个简单的internet主页,但主要的销售渠道还是这些业务代表。在西岸以外的市场签定的合同,代表会获得4%的红利——但这种情况很少见。
董事会感到危机的是整个行业开始萎缩,董事会不希望塑模公司的绝对销售额受到影响。董事会开始考虑加入西岸以外的市场竞争,因为那里有更巨大的市场潜力。塑模公司的产品被同行和买家公认品质优越,但是并没有到可以让顾客愿意多付钱的地步。实际上,只有在相同价格下,塑模公司才能赢得合同。塑模机械平均价格是每台fob22万美元,运费从3000到4000美元不等,从西岸到东部还要更贵些。
董事会的想法是让塑模公司来吸收这些运费,董事会指望这样可以被避免认为塑模公司要展开价格战,因为产品价格并没有降低,虽然公司的纯利将减少。
市场拓展部对此并不赞同。他们觉得这会挑起削价的战火,甚至会从东部和中西部蔓延到西岸大本营。他们的建议是多雇佣销售代表去打开中西部和东部的市场,通过提高销售质量而不是降低价格来扩大销量。他们强调增加中西部和东部的销售力量非常重要,因为那里的同行更多,竞争也更加激烈,因此频繁而开销巨大的招待会恐怕不可避免。相比之下,西岸就要平静得多,两家企业相安无事,而其他竞争者在西岸只设有办事处,而没有专门的销售队伍,所以一直没什么大起色。
董事会觉得市场拓展部的话有些道理,但是拿不准在不景气的情况下用这么多钱去扩大销量是否得不偿失。再说,董事会感觉到竞争模式很快就要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国际竞争越来越强,新技术新产品将层出不穷对现有产品构成巨大威胁。董事会希望自己能做个行业领先者而不是跟随者。不过市场拓展部关于其他市场的竞争要比西岸激烈得多的观点让董事会印象深刻,所以现在董事会举棋不定。
但为了公司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决定按公司传统,将将于近期举行一场与市场拓展部的谈判以解决问题。
谈判目标:解决公司问题,谋求公司长远发展!
简单的谈判方案【第二篇】
采购决策:........
1现代渠道和年度合同谈判介绍。
现代渠道和重点客户的介绍。
现代渠道。
现代渠道是具有连锁性质的多点零售企业,拥有一定的跨零售点集中式管理和运营功能,例如统一采购和店面管理等。现代渠道使得伊利不能直接面对单个零售点完成全部零售客户服务职能。
ac尼尔森把渠道分为大卖场、超级市场、小型超市和便利店。其中大卖场的营业面积在6000平方米之上,贩售消费品、生鲜及日常用品等,至少有30个结帐出口的零售通路。超级市场的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之上,贩售生鲜产品,有收银机的结帐出口。小型超市的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并贩售生鲜产品,有收银机的结帐出口。便利店的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有收银机的结帐出口的连锁店。
这种分类方法更多地是从店面的硬件条件、规模入手,具有一定参考意义,但不全面。
有无跨单个零售点的某种集中式运营和管理功能是区分现代渠道和传统渠道的一个重要标志。现代渠道包括大型的国际/国内连锁大卖场或超级市场等,它们拥有一定的跨点运营和管理功能,特别是采购功能,不能仅仅针对单个门店展开业务。
重点客户渠道。
重点客户渠道是达到一定营业规模或在全国/区域有很大影响力、有必要为其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的大型或有影响力的现代渠道零售商,是营业面积、客流量和发展潜力等三方面的大终端。
现代渠道,尤其是重点客户具有树立品牌形象、推出高端产品、推行创新概念等标竿示范性作用。重点客户的硬件条件是从线下建立品牌形象的最佳途径。
由于重点客户的特性,铺货速度较快,使得新品可以迅速产生收益。利用多方面的市场工具包括堆头、海报、货架贴等多方面线下形象突出点,可以最大化与产品线上广告的配合。
更好的终端管理将有可能转换更多的竞品消费者到自己的品牌上。据调查发现,消费者放弃原先的购买计划多是因为产品自身原因,而购买计划外产品则在更大程度受购物体验的影响。消费者会被零售终端的陈列方式、店内广告、促销人员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从而改变他们的购买决策,超过50%的消费者都会受到终端元素影响,他们在购买前没有决定要买什么,或者初步的想法在货架前可能变化。
重点客户的业务在伊利销售中也愈发重要。重点客户占伊利销售额的比重越来越大;同时,由于重点客户多位于经济较发达地区,消费者购买能力强,并且重点客户零售店拥有更强的资金能力,可以负担起更昂贵的高端产品的风险,重点客户成为高端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
液奶市场的利润正逐日压缩,因此高端产品对整体利润十分重要,把握重点客户将是在液奶市场中制胜的关键。
年度合同谈判介绍。
重点客户年度合同谈判是供应商与ka客户合作交易的开端也是双方延续合作的开始。ka年度合同分为新进场年度合同谈判及续签年度合同谈判两大类。但新进场年度合同谈判及续签年度合同谈判在合同内容和合同条款上没有太大的差异,只在ka年度合同签订期间有所差异,而年度合同内容及费用会因双方的实力及谈判能力而有所不同。
不论是新进场年度合同签订还是续签年度合同的最终结果,都将会严重影响供应商的今年整体营销利润,也是供应商未来在ka渠道上是否可以永续经营的重要关键。
合同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将是塑造未来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之一,它确保公司在终端投入的费用可以有效的转换为促销活动、货架空间、堆头及提升店面覆盖的质量,也为供应商在重点客户管理方面提供了良好的工具和指导方向。
年度合同谈判内容包括合同时限、供货及产品验收、价格控制条款、供销货渠道、帐款结算、年/季度销售计划、售后服务、促销服务、卖场管理配合、合同保证金、信息共享及传递、保密和合同的终止,当然合同内容还不局限于这些。
2.谈判前需要完成的工作。
了解零售商的决策流程。
零售商采购人员(又名买手)主要负责采购商品、定购新品以及监督产品销售与产品持续供应。在所有的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主要责任是为重点客户争取最好的条件而谈判。通常情况下零售商采购人员与计划人员共同做出建议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一宗业务。采购人员和计划人员共同的责任包括监督与控制库存情况、销售计划的制订、商店格局、门店直运管理、新产品的选择、价格策略、货架空间分配与管理、分析消费者购买行为、零售市场分析和品类管理的实施。
每个采购人员都有自己的年度计划和目标,最关心的是供应商为他们所提供的利润和销量贡献。由于买手的年度计划目标每年都有惊人的增长幅度,所以他们对供应商的要求也会逐年增长。
了解零售商的谈判方式。
零售商采购人员的谈判准备。
谈判准备的核心是零售商采购人员通常会搜集与伊利谈判所需要用到的信息,重点客户往往有自动化的数据系统,能够快速的把伊利在他们所负责的产品方面的表现与其它供应商进行比较。同时他们也会确认伊利需要改进的方面,以及伊利在竞争中当前的不足之处。
因此,采购人员在谈判前的主要准备工作将是收集信息并准备材料。通过内部系统,可以了解关于供应商及产品的有关情况。通过搜集市场报价信息,可以了解其它零售商的销售价格预估其进货价。也可以在团队中沟通,询问团队人员是否有尚待同供应商解决的问题。可以从门店,商品部总部和区域商品部了解到供应商的信息。参考历史合同内容,收集竞争对手合同内容等、也可以获取很多信息。此外,还可以搜集厂商为竞争零售商所赞助的海报和促销支持等。
采购人员的谈判哲学——以家乐福谈判手册为例。
以家乐福谈判手册为例,采购人员的谈判培训中处处反映出他们面对供应商的强势态度:
1)让供应商的销售员对得起他们的工资,让他们出汗!
简单的谈判方案【第三篇】
气氛是由谈判的所有的谈判者情绪,态度和行为共同制造的。气氛会影响人员的心理,情绪和感觉,从而引起相应的反应。
我方将采用低调氛围来开局并使用指责的方法来开局。
我方采用指责法来进行开局,据以前的交易经历,我发将以职责以前的过失,使其感到内疚,吃那个达到营造低调的气氛,迫使对面让步的目的。
谈判开局阶段,需向对方说明这几天我方安排的谈判计划,谈判进度,介绍双方的谈判组成人员。
为了摸清对方的原则和态度,需要进行开场陈述,双方就谈判的内容陈述自己的观点,立场极其建议。主要为了把本次的谈判内容全部提示出来,并在次基础上就一些原则性分歧,发表意见提倡,确定下一阶段的议题。
结合我方使用的指责法来进行开局,对对方的过错加以指责,使其感到内疚,从而达到营造低调气氛,迫使对手让对手让步。
我方将采用口头报价的方式。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灵活性强,我方选择在酒店进行谈判,环境不适合以书面的形式开始报价,而且这次的谈判估计只有4天的时间,升级比较紧张。
我方采用现报价的方法。
我方根据得到的信息,对方在前面已经有过在国内的交易经历,而且知道对方的价格,所以希望先报价划定一个范围防止对方恶意抬高价格。
我方采用西欧式报价。
我方为买方,日本式报价通过低价来吸引对方,显然不适合我方,我方通过低报价的方法,让对方讨价还价感到自己有利可图,从而到达成功合作。
我方才用对比报价的方法。
我方知道我方有3家的选择,进而对方至少存在2家的竞争对象,通过让竞争者的相互比较,利用对方想要达成合作的心理,促使我方获得最低价格。
我方采用声东击西和补补蚕食的方法。
我方作为国内的知名企业,可以装作对价格并不是第一要务,可以对发动机的质量,交货期来吸引注意力,可以因此为由来降低价格。通过找出一点一点的问题来与对方交涉,然后补补蚕食,压低价格。
我方采用吹毛求疵和货比三家的方法。
根据我方初定发讨价还价的策略,这两种技巧更加的适合这次的谈判,通过不停的寻找问题打击对方对自己产品的自信心,一旦到达对面对自己产品自信心下降,将更利于我方压低价格。其中通过货比三家找出对手的不足抓住恁何不足促使降价。
我方选定稳健式策略。
我方选用稳健式的策略,以稳健的姿态来缓慢进行,让对方无法摸清我方的心理状态,加上前期我方选择的策略,技巧,我方将以稳健的姿态一条条罗列出各种反对面不足的地方,给予对方一定的心里压力,以此到达我方低价的要求。
我方选用均衡式让步。
我方的让步技巧是更具我方前期选择的各种策略,技巧所决定,我方本着步步为营的特点进行着这场谈判,不会让对面轻易沾便宜。
采购谈判技巧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简单的谈判方案【第四篇】
指导老师:曹庶颖。
目录。
4.谈判双方利益及优劣势分析。
5.谈判议题的确定。
7.具体谈判程序及策略。
一、谈判主题。
我公司希望与family达成合作从而达到以下两个目标:。
1.开阔我们公司的销售渠道。
2.为我们公司品牌做宣传。
二、谈判团队队员组成。
公关部经理:公司谈判全权负责——刘泽云。
总经理: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郝国凤。
财务经理:负责财务方面条款——熊晶亮。
产品研发部经理:主谈助理——陈姣。
销售部经理:负责登记谈判重要事项——王沅玲。
(一)心之鞋鞋业有限公司。
创建于20xx年,座落在有着“中国银城”之称的益阳市马良小区,是一家主营女式鞋系列产品的大型现代民营企业,公司现占地面积30亩。拥有员工500余名,年生产能力达100万双,是湖南省鞋制造业的重点企业。心之鞋以其款式新、质量优、价格适中的特点为中原父老所赞誉,深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在湖南省有10余家专卖店,在全省各地、市加盟商20多家。
(二)family快递公司。
family快递公司是一家以服务郊区快递为主,城市快递为辅的快递公司,企业的目标是:我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起步较晚,历史较短,所以在5年之内,我们会打响自己的品牌。10年之内,在区域中我们可以做到快速、便捷、安全,在每一位区域内的人使用我们的物流公司。最后我们还会扩大我们主营业务范围,慢慢的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四、谈判双方利益及优劣势分析。
(一)我方核心利益:建立双方合作关系,达到我们公司线上网站的销售,解决物流问题,寻找好的伙伴,做到安全、快捷、方便。也是拓宽公司的销售渠道,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增加品牌的价值。
(二)对方核心利益:寻找长期的合作伙伴,也是增加新的稳定的客源。也可以提升知名度和公司的口碑。
(三)我方优劣势分析:
我方优势。
第一,心之鞋是女性以美感.时尚.潮流的专卖店之一,在鞋的设计和质量都优于很大一部分鞋店,而且心之鞋确是一个有一定品味诉求的品牌。
第二,心之鞋在网上有专门的购物网站,和线下的专卖店结合,达到更好的销售目的以及市场占有率。
第三,有专门的设计团队和设计师,可以提升品牌的价值。
我方劣势。
在将近有拥有54%的女性市场下是一个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下,心之鞋而是刚刚出来不久,还有许多的消费者不知道,如果宣传推广后目标消费群体扩大不明显,将会面临打不开市场的情况。
(四)对方优劣势分析。
对方优势。
第一,公司将进行集中人、财、物及资源,去争取局部市场的优势。
第二,快:物流配送,便捷速达。
准:流程精确,准时交货。
稳:安全守信,稳重经营。
狠:严格管理,谨慎服务。
第三,坚持诚信的原则,始终把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对方劣势。
第一,企业刚起步不久,知名度低。
第二,企业的服务质量并不了解。
五、谈判议题的确定(终点问题分析)。
简单的谈判方案【第五篇】
模式一:d公司与a公司合并(吸收合并)。
根据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如果d公司吸收合并a公司,则会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3)合并是合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行为,合并方合并对方时必然要支付某种形式的对价,具体表现形式是d公司以自己因合并而增加的资本向a公司的投资者交付股权,使b公司和c公司成为合并后公司的股东。
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d公司与a公司初步洽谈,商议合并事项;。
(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
因为a公司是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对a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以防止国有资产在合并中流失。因此,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即a公司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如果经过合并后的d公司为非国有公司,还要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a公司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政府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
(三)资产评估。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评估暂行办法》第6条,公司合并必须对资产实施评估,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资产评估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和商誉,但是不包括以无形资产对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其他资产。
2、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如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准予评估立项的,a公司应当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核准申请后,对符合核准要求的,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评估报告的核准;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予以退回。
(四)确定股权比例。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将a公司的股东b公司和c公司所享有的股权折算成资产,从而确定b公司和c公司在合并后的d公司中所占的股权比例。
(五)召开股东大会。
合并是导致公司资产重新配置的重大法律行为,直接关系到股东的权益,因此参与合并的a公司和d公司必须经各自的股东(大)会以通过特别决议所需要的多数赞成票同意合并协议。
根据我国新公司法第44条和第10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合并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a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22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的股东代表,应当将其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六)签署合并协议。
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由a公司和d公司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人员签订企业合并协议书或合并合同。
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合并协议应该包括哪些主要条款,参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第21条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合并协议的主要内容,认为应包括如下内容: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合并后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合并形式;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职工安置办法;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签约日期、地点;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八)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我国新《公司法》第174条规定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和公告的方式。该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如果a公司和d公司在与其他公司、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中写明公司合并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的,还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即合并后的d公司承继。
(九)核准登记。
公司合并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产权变动登记(包括d公司的变更登记和a公司的注销登记两套程序)和税务变更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同时为合并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如果a公司的用地属于国有划拨的土地,合并后的d公司应当按照房地产法的规定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证书。
公司合并后,合并企业应当及时办理a企业的法人注销登记,没有办理注销登记,协议已经履行的,不影响合并协议的效力和合并后d公司对a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
(十)职工的安置。
即d公司通过购买a公司一定数额的股权,从而实际控制a公司的行为,在法律上表现为股权转让行为。主要特征如下:
1)股权转让买卖发生于d公司与a公司的股东b公司和c公司之间;。
2)在大部分情况下,股份转让不改变a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因此a公司的债务一般仍由其自行承担。
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d公司向a公司的股东b公司和c公司发出收购要约,然后分别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d公司分别与b公司和c公司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b公司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23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评估验资(因为c公司是私营公司,因此在与c公司的股权交易过程中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1、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清产核资。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的规定,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2、资产评估。
1)由b公司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实施资产评估;。
2)评估报告须经核准或者实施备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23条对于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3)确定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的确定不得低于评估结果的90%。如果低于这个比例,应当暂停产权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交易。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评估暂行办法》,因为b公司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因此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c公司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六)b公司和d公司到国有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
b公司应当到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登记,并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公告产权交易信息。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14条的规定,信息应当公告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征集受让方。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披露信息的内容包括: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转让标的企业产权的构成情况、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标的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情况以及其它需披露的事项。
d公司在登记挂牌时,除填写《买方登记表》外,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b公司、c公司和d公司分别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办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大)会决议。
(八)d公司分别和b公司、c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九)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d公司与b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c公司不需要)。
(十)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股权架构。
如果采用第一种方式,则c公司在a公司的股权将根据资产评估的结果,折算成合并后的d公司的资产,它在合并后的d公司所占的股权比例将是其原有出资额与合并后的d公司的全部资产(即原有a公司与原有d公司资产总和)的比值,即远远小于原来的49%。
三、两种兼并方案的比较。
首先,合并与收购都是公司并购的基本形式,都能够实现d公司控制a公司的目的。
其次,合并与收购在法律上的最为重大的区别之一就是,前者由于a公司的法人资格因合并而消灭,其债务依法律规定被合并后的d公司概括承受,而后者在大部分情况下由于a公司保持了法人地位的同一与延续而自行承担原来的债务。
因此当发生债务遗漏问题,即a公司在被d公司兼并的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过失,遗漏了应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对外债务,使d公司对兼并条件做出错误判断时,如果采用第二种方案——d公司收购a公司的股权,并不影响a公司法人资格的同一和延续,遗漏债务问题只能影响到兼并双方之间的兼并合同,而不能影响债权人向被兼并企业追索债务的权利。而如果使用第一种方案,合并双方法人合为一体,存续的d公司对a公司的财产、债券、债务概括性承受,根据民法通则第44条、公司法第175条、合同法第90条规定,d公司有承受a公司债务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不因在兼并时债务是否属遗漏债务而有所区别。因此第二种方案对于d企业来说更为有利。
四、风险防范。
对并购方而言,任何并购交易中都可能存在风险,只有对并购交易中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并做好相应的对策,才能有效防范并购风险,保证并购交易的成功及实现并购的目的。
风险一:政府干预。
并购不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其中在参与主体、市场准入、经营规模和范围等方面必然受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的限制,特别是当并购涉及到国有企业的时候,政府干预是必然的,而且政府在并购中所扮演的角色有时会直接关系到并购的成败。所以,作为律师参与企业并购业务首先要对并购交易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防范由于政府不予审批而带来的风险。
风险二:目标公司的可靠性。
为了确保并购的可靠性,减少并购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损失,并购方在决定并购目标公司前,必须要对目标公司的内部情况进行一些审慎的调查与评估。这些调查和评估事项包括:
2、目标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包括公司章程、各类出资或验资证明报告等);。
3、有关目标公司经营财务报表或资产评估报告;。
4、参与并购的中介机构从业资质;。
5、目标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情况;。
6、目标公司重大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负债或合同事项;。
7、目标公司管理框架结构和人员组成;。
8、有关国家对目标公司的税收政策;。
9、各类可能的或有负债情况(包括各类担保、诉讼或面临行政处罚等事项);。
10、其他根据目标公司的特殊情况所需要调查的特殊事项,如社会保险、环保、不可抗力、可能不需要并购方同意就加诸于并购方的潜在责任等。在这方面,实践中突出存在着两个问题:
(一)目标公司的担保、债权、纠纷等或有负债。
股权并购中最易出现纠纷且较难防范的问题就是:目标公司的对外担保,此外还可能存在未决诉讼、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发生的员工劳资纠纷等或有负债。对这些无法预计的或有负债,以及目标公司承诺披露的或有负债,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实际发生了权利人的追索,该类风险首先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权转让风险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
因此实践中,建议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在股权转让协议中预设相关防范条款;。
2、要求出让方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承担股权转让的违约责任;。
3、以欺诈为由,请求确认股权转让无效,要求出让方返还股权转让款,并赔偿损失,承担侵权责任。
(二)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
一般而言,公司章程和公司议事规则均会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必须提交股东会决议通过,或一定金额以上的对外担保应当经过董事会决议一致表决通过(或2/3以上的董事通过),但事实上经常会发生目标公司董事、经理违反上述规定擅自为其他企业担保,对于股权受让方而言,即使目标公司审慎调查,也往往防不胜防。但按现行法律规定,目标公司的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哪些金额以上的担保必须经董事会一致决议,哪些金额以上的担保必须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均属于公司内部问题,不能据此抗辩善意债权人,目标公司仍应对外承担责任。
公司董事、经理以公司财产为本公司股东个人的债务或股东借款、租赁等经营活动提供担保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此类情况,直接违反《公司法》规定,属于无效担保,不受法律保护,债权人因此不能获得优先清偿的权利,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由目标公司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若董事、经理以个人名义提供担保或超越职权提供担保,目标公司能举证董事、经理的行为不属于公司行为,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董事、经理的行为违反公司章程或议事规则超越权限的,不构成表见代理,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应当由董事、经理依据过错原则承担损失。
建议股权收购方在目标公司尽职调查时,认真审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章程和决议修正案,来界定债权人在接受担保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以及董事、经理的担保行为是否属于表见代理行为。
风险三:并购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风险。
为了对并购中所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或适当的规避,并购方律师参与并购的核心工作就是为其实施并购行为提供或设计切实可行的并购方案和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目前,对国有企业产权的交易,一般律师的法律意见书是向管理国有资产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机关报批时所必须的法律文件。
风险六:合同风险。
是最终确立企业并购各方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的依据,务必需要专业律师从中进行必要的审核把关。
风险七:谈判风险。
对企业并购而言,主要还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需要参与并购的各方反复进行(有时甚至是非常艰苦的)商务方面的谈判,至于面临企业并购失败的风险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只有最后谈成的结果才能形成书面上的法律文件。律师参与并购业务的谈判,有利于律师全面了解或掌握交易各方的真实意图,并随时为交易各方提供谈判内容的法律依据或咨询服务。
收购兼并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
随着近年来中国企业并购,特别是外资并购大幕的拉开,并购作为企业投资的一种重要形式也越来越多地成为中国经济生活中备受瞩目的一道亮丽的彩虹。但是,在并购过程中,由于购并方的疏忽,往往会导致这样那样的纠纷,并给购并方带来损失。为了尽量减小和避免并购风险,在并购开始前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duediligence)是十分重要的。
尽职调查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但有两种类型的尽职调查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是证券公开发行上市中的尽职调查;另一种是公司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前一种尽职调查行为比较容易受到重视,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法律法规对证券公开发行上市过程中各中介机构应承担的勤勉尽责义务有着严格的规定,为了保证自己出具的文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中介机构会自觉地去进行尽职调查。但在公司并购中,特别是在善意收购中,尽职调查往往不能受到应有的重视。但是,作为能够核实目标公司资产状况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有利机会,尽职调查应当为买方公司所重视并由各中介机构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措施加以落实,以便在并购开始前尽可能地了解更多的事实情况,同时避免对买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
一、为什么要进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也就是那些能够帮他们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并购程序的重要事实。买方需要有一种安全感,他们需要知晓所得到的重要信息能否准确地反映目标公司的资产和债务情况。
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尽职调查也就是风险管理。对买方和他们的融资者来说,购并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诸如,目标公司所在国可能出现的政治风险;目标公司过去财务帐册的准确性;购并以后目标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相关资产是否具有目标公司赋予的相应价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运营或财务运作分崩离析的任何义务。
卖方通常会对这些风险和义务有很清楚的了解,而买方则没有。因而,买方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买卖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买方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收购活动。
二、如何进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的范围很广,调查对象的规模亦千差万别,从仅有一间房屋的私营企业到办公地点遍及世界各地的跨国企业。每一个尽职调查项目均是独一无二的。但是,对于一项大型的涉及多家潜在买方的并购活动来说,尽职调查通常需经历以下程序:
1.由卖方指定一家投资银行负责整个并购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
2.由潜在买方指定一个由专家组成的尽职调查小组(通常包括律师、会计师和财务分析师)。
3.由潜在买方和其聘请的专家顾问与卖方签署“保密协议”。
4.由卖方或由目标公司在卖方的指导下把所有相关资料收集在一起并准备资料索引。
5.由潜在买方准备一份尽职调查清单。
6.指定一间用来放置相关资料的房间(又称为“数据室”或“尽职调查室”)。
7.建立一套程序,让潜在买方能够有机会提出有关目标公司的其他问题并能获得数据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复印件。
8.由潜在买方聘请的顾问(包括律师、会计师、财务分析师)作出报告,简要介绍对决定目标公司价值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尽职调查报告应反映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实质性的法律事项,通常包括根据调查中获得的信息对交易框架提出建议及对影响购买价格的诸项因素进行的分析。
9.由买方提供并购合同的草稿以供谈判和修改。
对于规模较小的交易而言,上述程序可以简化。通常,卖方(或者目标公司自身)会自行协助买方获得和审查相关文件资料,而不用聘请投资银行来进行协调工作。卖方可能不会将所有资料放在数据室中,而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买方的要求提供资料。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准备一份详细的清单索要有关资料,直到尽职调查完成以后并且各方已就交易的基本条件达成一致,方可进行并购合同的草拟阶段。
三、尽职调查过程中遵循的原则。
在尽职调查开始之前,买方的顾问应考虑以下几点:
1.尽职调查的着重点。
当开始一项尽职调查时,买方必须明确其尽职调查的目标是什么,并向其专家顾问清楚地解释尽职调查中的关键点。
2.重要性。
买方和卖方的律师要明确在进行尽职调查的过程中什么层次的资料和消息是重要的,并确定尽职调查的过程着重于买方所要达到的目标及从中发现有关法律事项。这一过程将明确可能影响交易价格的各种因素。
3.保密性。
在买方开始接触任何资料之前,卖方通常需要涉及尽职调查的人承诺对其获得的资料和信息保密,特别是那些接触秘密信息的人员。但是,保密协议应当允许买方和其顾问就保密信息进行全方位的讨论并提出建议。
4.支撑。
在一个大型的尽职调查活动中,买方通常应促使其自己的雇员和顾问及其他专家一起实施调查,更为重要的是,要维持一个有序的系统以确保整个尽职调查过程协调一致并始终专注于买方订立的目标。
四、法律尽职调查的内容和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撰写。
1.法律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通常情况下,法律尽职调查应囊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资产是否具有卖方赋予的价值;
2)卖方对相关资产是否享有完整的权利;
3)相关资产有无价值降低的风险,特别是其中是否有法律纠纷;
4)有无对交易标的产生负面影响的义务,如税收义务;
5)隐藏或不可预见的义务(如环境、诉讼);
6)企业/资产控制关系的改变是否影响重要协议的签订或履行;
7)有无不竞争条款或对目标公司运营能力的其他限制;
8)主要协议中有无反对转让的条款;
9)有无其他法律障碍。
下述因素亦应引起足够重视:
1)相关交易行为是否需要取得任何政府部门的批准或第三方同意;
2)目标公司或资产的商业运营是否有法律限制;以及。
3)由于购并是否会导致目标公司对员工的任何义务(如养老金/退休金以及技术上的补偿)。
同时,由于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之间的差异,尽职调查的重点亦会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的区别如下:
股权并购资产并购。
1)这一过程主要是目标公司的股东将其1)资产并购则是目标公司本身出售其。
股本出售给买方;资产给买方的行为;
2)目标公司的债务在并购后仍由目标公2)随着目标公司的资产转移而转移的。
司承担;债务和义务相对较少;
3)目标公司的权利在并购之后不会受到3)资产的权属和权利应在并购之后转。
影响。买方应当注意公司章程中的优移给买方。若相关权利涉及到与其他先购买权条款及其他有关条款。第三方的合同(如抵押),则应取得该第三方的同意。
2.尽职调查报告的撰写。
在完成资料和信息的审查后,买方聘请的法律顾问将为买方提供一份尽职调查报告。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买方对尽职调查的要求;
2)律师审查过的文件清单,以及要求卖方提供但未提供的文件清单;
3)进行尽职调查所做的各种假设;
4)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的责任限制或声明;
5)对审查过的资料进行总结,对所涉及的法律事项以及所有审查过的信息所隐含的法律问题的评价和建议。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应准确和完整地反映其所依据的信息。
法律尽职调查有助于交易合约的准备和谈判,对买方来说,在起草任何协议,特别是作出任何保证之前完成尽职调查更为有利。
在调查中发现的风险和法律事项可能影响交易的框架,通过事先察觉风险和法律问题的存在,相关问题可以在协议中得到妥当处理,以免使其在交易完成后成为争议的标的。
收购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及律师在其中的作用。
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一)注册资本问题。
目前,随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数额的降低,广大投资人通过兴办公司来实现资产增值的热情不断高涨。但是,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注册资本在500万以下的公司都有一些注册资本问题。我们办理了大量因出资瑕疵而低价转让股权的问题、虚假出资怎样进行破产的问题等等。所以,在打算进行收购公司时,收购人应该首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其中应该主要查询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情况。在此,收购方需要分清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关系,要弄清该目标公司是否有虚假出资的情形(查清出资是否办理了相关转移手续或者是否进行了有效交付);同时要特别关注公司是否有抽逃资本等情况出现。
(二)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问题。
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第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在出资中,货币出资占所有出资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确,非货币资产是否办理了所有权转移手续等同样需要弄清。只有在弄清目标公司的流动比率以后,才能很好的预测公司将来的运营能力。
第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第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
第四、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
同时,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公司的负债中,要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债务。资产和债务的结构与比率,决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二、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
实践中,有许多公司都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只是在月末以及年终报账的时候才从外面请兼职会计进行财会核算。有的公司干脆就没有规范和详细的财会制度,完全由公司负责人自己处理财务事项。因为这些原因,很多公司都建立了对内账簿和对外账簿。所以,收购方在收购目标公司时,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详细的考察,防止目标公司进行多列收益而故意抬高公司价值的情况出现,客观合理地评定目标公司的价值。必要时,收购方可以聘请专门财务顾问来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但是,如果收购金额本身比较小,可以聘请懂财务会计的法律顾问单位,由其对收购中遇到的法律和财务问题进行综合指导。本团队的律师都具有法律、财务以及税务方面的综合专业知识,能为您在法律、财务以及税务方面提供专业的服务。
三、税务方面的风险。
在北京,注册资本在五百万以下的公司不会经常成为税务机关关注的重点。因此,很多小公司都没有依法纳税。所以,如果收购方收购注册资本比较小的公司时,一定要特别关注目标公司的税务问题,弄清其是否足额以及按时交纳了税款。否则,可能会被税务机关查处,刚购买的公司可能没多久就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
四、可能的诉讼风险。
在可能的诉讼风险方面,收购方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有效进行支撑;
第三、确保目标公司与其债权人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即使存在,也已经达成了妥善解决的方案和协议。因为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后,目标公司的原有的债权债务将由收购方来承继。第四、最后,需要考察目标公司以及其负责人是否有犯罪的情形,是否有刑事诉讼从某种意义上影响着收购方的收购意向。
律师在收购公司中所起的作用。
一、律师收购公司的一般作用。
律师在收购公司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律师以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收购公司提供战略方案和选择、收购法律结构设计、尽职调查、价格确定以及支付方式的安排等法律服务;同时,参与、统一、协调收购工作的会计、税务、专业咨询人员,最终形成收购公司的法律意见书和一整套完整的收购合同和相关协议,以保障整个收购活动的合法且有序地进行。通常情况下,企业会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或《聘请合同》,作为专业顾问和专业性服务机构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以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或单项特聘法律顾问的形式为收购公司或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以上为律师在收购公司中所起到的一般作用,而在收购公司中,律师所起的核心作用为进行尽职调查,然后以此为前提拟定协议、完成收购事宜以及担任新公司的法律顾问。
二、律师在收购公司中尽职调查的作用。
(一)什么是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是指就股票发行上市、收购兼并、重大资产转让等交易中的交易对象和交易事项的财务、经营、法律等事项,委托人委托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机构,按照其专业准则,进行的审慎和适当的调查和分析。
(二)尽职调查的目的法律尽职调查的目的包括一下的内容:
第一,发现风险,判断风险的性质、程度以及对并购活动的影响和后果;
第二,可以使收购方掌握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第三,了解那些情况可能会给收购方带来责任、负担,以及是否可能予以消除和解决。
(三)律师尽职调查与财务尽职调查的关系。
律师和会计师是共同参与资本运作中的中介机构,两者的尽职调查工作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并行的,各自承担不同的调查任务和责任,分工和责任划分都是明确的,但在某些部分则是协作的关系。两者的调查范围不同。律师尽职调查的范围主要是被调查对象的组织结构、资产和业务的法律状况和诉讼纠纷等法律风险;财务尽职调查的范围主要是被调查对象的资产、负债等财务数据、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律师在收购公司时的尽职调查的主要业务。
律师在收购公司中进行的尽职调查是十分重要的,对于购买小公司而言,律师尽职调查比财务尽职调查更能起到更为明显的作用。考虑到篇幅,以下主要列明律师尽职调查的主要业务:
一、组织性文件的尽职调查。
1.公司的组织性文件。
2.下属企业的组织性文件。
二、业务文件的尽职调查。
三、财务文件的尽职调查。
四.重要协议和合同的尽职调查。
五.融资文件的尽职调查。
六.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
七.雇员及员工事宜的尽职调查。
八.诉讼和其他程序的尽职调查。
九.税务的尽职调查。
十.公司和下属企业的土地、物业和其他资产的尽职调查。
简单的谈判方案【第六篇】
组长:
组内成员:
主方:苹果股份有限公司。
客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蒂姆·库克在苹果全球开发者大会上正式发布了iphone4s,作为史蒂夫·乔布斯生前推出的最后一款iphone手机,这款手机凭借“乔布斯纪念机”、a5双核处理器、人工智能程序siri等吸引着众多果粉,随后北京时间10月5日50万首批订购iphone4s的国外消费者将收到属于自己的iphone,这使国内消费者望眼欲穿。
1、甲方公司(联通公司)分析。
苹果公司,原称苹果电脑公司,核心业务是电子科技产品。20xx年2月,苹果公司打破诺基亚连续十五年销量第一的地位,成为全球第一大手机生产商。20xx年苹果公司名列世界前200强,超过戴尔、富士通、佳能等同行业企业。20xx年8月10日,苹果公司市值超过埃克森美孚,成为全球市值最高的上市公司。20xx年9月,联通拿到iphone4的代理权,销售合约机,同年12月,苹果与中国国内三家it渠道商进行谈判,并将iphone4的代理分销权给了佳杰科技、长虹佳华、方正世纪三家渠道商,扩大了iphone4在中国的销售网络。
二、谈判主题。
——我方将提供联通公司iphone4s代理权,维持双方合作关系。
三、谈判团队人员组成及分工。
主谈:副谈:助理:
信息收集员:记录员:
注:双方在12月7日前完成谈判。五、谈判联络通讯方式及汇报制度。
1、我方人员自备手机,场外随时保持联络、交流信息;
2、我方记录员准备笔记本电脑一台,负责及时记录谈判状况;
3、谈判时,我方人员可用纸条、身体语言、手势传递信息,纸条内容应清晰明了、言简意赅,切记不能传错方向。(二)汇报制度:
1、随时向我方组长及成员书面汇报谈判成果及现状;
4、谈判结束时,将最终结果口头及书面汇报给双方组长及成员。
六、双方利益及优劣势分析。
(一)双方利益分析1、我方核心利益:。
以授予他方销售代理权为途径,获取较高收益和较多客户,拓展其市场份额。2、对方利益:。
通过获取iphone4s购买代理权,扩展其客户数及业务量,打通联通3g市场。(二)双方优劣势分析我方优劣势分析1、我方优势:。
(3)拥有强大的技术支持,产品更新速度快,不易被复制和替代;
(4)我方手机品牌凭借简洁的风格、领先的科技、独特的销售方式等在国际声誉较高,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且与我方合作的公司较多。2、我方劣势:。
(1)产品对网络依托大。iphone4s是一款wcdma手机,主打娱乐应用功能,对wcdma高速网络充满依赖,必须在联通3g网络中才能充分发挥。在iphone以后的发展中,也不可能离开wcdma,这是我方对联通的最大依赖之处。(2)电子产品更新快,如不尽快与代理达成协议,一拖再拖,不利于中国市场的迅速占领,并且等其他类似产品上市,有被取代的危险。对方优劣势分析1、对方优势:
(3)若联通与苏宁、国美等合作,可增加iphone4s的销售量,扩大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2、对方劣势:
(1)用户对联通品牌的认同仍需进一步提高;
(2)竞争对手的雄厚实力是联通必须面对的事实。
1、可行性目标:
2、最高目标:
(1)以五千万人民币代理权费用成交;
(2)以5480元人民币/台的价格成交5万台黑色16giphone4s,以5880元人民币/台的价格成交5万台白色16giphone4s;以6599元人民币/台的价格成交5万台黑色32giphone4s,以6999元人民币/台的价格成交5万台白色32giphone4s;(3)支付条件:谈判结束后合同即生效,买方于15个工作日内先支付总额(包括代理费用和产品费用)的50%,尾款于收到产品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4)担保条件:由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全程担保;(5)维持与其长期合作。3、最低目标:
(1)以四千万人民币代理权费用成交;
(2)以5080元人民币/台的价格成交4万台黑色16giphone4s,以5480元人民币/台的价格成交4万台白色16giphone4s;以6199元人民币/台的价格成交4万台黑色32giphone4s,以6599元人民币/台的价格成交4万台白色32giphone4s。4.可交易目标:
八、谈判程序及具体策略。
(一)开局阶段。
方案一:坦诚式开局;
我方谈判以其坦诚地态度,将此次谈判的主要目的告知甲方,在以往合作的基础上,得到甲方的认同。
方案二:一致式开局;
我方与甲方本着利益双赢的原则,在谈判开局阶段,以互利互惠的谈判意识,相互协调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向对方传递合作的信息,促成谈判顺利进行。
方案三:强硬式开局;
会议方案范文合集6篇。
会议方案范文合集9篇。
会议方案范文合集8篇。
简单的谈判方案【第七篇】
白驹过隙,日月如梭,弹指间大学三年的时光已悄然逝去。在这三年里我们共同留下了许许多多的回忆。作为国贸专业的学生,我们从陌生到相知,从懵懂到明晰。我们一起见证数次夺冠辉煌而激动不已,一起经历失败打击而伤心落泪。我一起学习,一起探索,一起见证彼此的不断成长。三年里,我们彼此之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而如今,我们即将面临学生生涯中的再一次离别——毕业。毕业后,我们将从此分离,各奔前程,很难再有机会所有人重聚一起。因此,毕业之前,我们组织班上同学进行一次意义深远的毕业旅游。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xx旅游业的高速发展,我国旅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近十年来,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从业人员不断增加,经营体制不断创新,经营环境不断改善,旅行社行业已经成为我国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渠道的重要的服务行业之一。
主动出击,谋求双赢。以适当的条件就我方与旅行社的行程安排问题达成协议。
就我方谈判人员的构成,我们是选取了x名谈判人员进行这次的谈判。
主谈是具有全面知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xxx。
辅谈分别是熟悉旅游线路、价格形势、市场行情的商务人员,xx。熟悉财务状况和金融知识,具有较强的财务核算能力的财务人员,xx。善于与人沟通,有亲善能力的对外交流人员,xx。
优势劣势:
我方此次旅行人员较多并帮其扩大在校影响,提升它在学生消费群体的形象学生群体,无过多个人经济来源,资金有限。
旅行社线路规划条理,安全有保证,服务细心广州多知名旅行社,存在竞争和威胁。
谈判目标:
1、最理想的目标:xx元/人。
2、可接受目标:xx元/人。
3、最低目标:xx元/人。
谈判议程:
1、我方到旅行社接触对方谈判人员。
2、介绍本次会议安排与人员。
3、正式进入谈判。
4、达成协议。
5、签订合同。
6、预付订金。
7、握手祝贺谈判成功。
开局谈判策略:
1、我们要求对方现行报价,根据对方报价,以“决不接受对方的第一次报价”为原则,和对方进行谈判。开局以对方要价和我们的最优目标对半法则还价。
2、若对方不愿意开价,迫于无奈,我方要进行现行报价的话,要以“要价要高与目标”的原则开价。
谈判中期策略:
1、用咬紧不放策略回应对方的开价或还价:“你们还是给个更合适的价格吧。”
2、当我方做出适当让步时,记得要索取回报。
谈判冲刺阶段策略:
在最后阶段,你可以不断地调整已做好的决定,以获得更进一步的利益,同时要明确写出任何外加的让步需要他们付出的代价。
各家旅行社的资料(关于我们要去的旅游地点)、网上收集这些景点的团购的门票、自己包车的费用、住宿的费用、保险的费用。
1、旅行社可能会在谈判中凭地位不肯在价格上让步,我方必须发挥自身优势迫使其做出让步。
2、谈判中旅行社可能会对我方采取各种手段和策略,让我方陷入困境,对此我方必须保持头脑清醒,发挥好耐心的优势,冷静而灵活地调整谈判策略。
简单的谈判方案【第八篇】
刚开始说话缺乏逻辑,没有条理,训练中可以分几个要点来分别叙述。第一、第二、第三,为的是让客户听的清楚,这个需要额外锻炼,凡涉及表述的强迫自己分几点来说。
不怕丢人,成长就会出丑,出丑就会成长,这是必经的过程,熟能生巧,巧能生精,只是知道概念不去实践,结果只能是纸上谈兵。
要做到逻辑清晰,条理明确,语言精练,表达准确,还是需要长期训练的。
多刻意模仿单田芳老师讲故事的手法,模仿多了也就有那个范儿了,再融入自己感情去讲故事,直接把客户带到设定的场景里面去,身临其境。
反复揣摩,大量练习,最后练就开口一分钟吸引对方目光,三分钟让广告主安静听推荐,一次谈话留下印象,三次谈话成为朋友的本事。
其中一项,肢体语言与说话内容与语调的配合可以用天衣无缝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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