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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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定期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社会稳定和安全。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所、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精神,根据《2021年XX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建扫黑〔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住建系统实际,经研究,特制定《XX县住建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

二、主要措施

(一)以宣传促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会议传达。一是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传达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文件精神;二是要主动深入建筑施工一线,向企业、建筑一线员工宣传。

2、平面媒体宣传。要在局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标语,以营造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1、畅通举报路径。局机关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由扫黑办负责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

2、深入走访服务对象。各业务股(室)所要深入服务对象开展走访调查,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三)强化乱象溯源,依法严厉打击

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城管暴力执法及未批先建等工程建设领域乱象进行深入摸排剖析,依法打击整治。

(四)全局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健全全局上下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各有关股(室)所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项目、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工作、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局扫黑办通报。

2、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工程招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要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XX县住建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综治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情况,组织并开展宣传活动等工作。

(二)强化督导考核。局纪委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局机关各股所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做为评优评先依据。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局纪委对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相关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

中共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名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县住建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综治信访办,办公室主任由林升文同志兼任,联络员由艾国青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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