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关于进一步支持居民区开展自治项目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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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通过资金支持、培训指导和资源整合,推动居民区开展自治项目,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居民参与积极性。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街道进一步支持居民区开展自治项目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街道关于进一步支持居民区开展自治项目化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精神,进一步落实上海市、XX区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创新基层治理参与形态,倡导以自治促"善治",引导居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激发基层自治活力,更好地指导、支持居民区开展自治项目化工作,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XX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及《X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工作要点》相关精神,以党建引领"基层善治"为基础,以居民区工作队伍持续年轻化、专业化为契机,以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自觉不断提升为动力,发展共和新自治模式,引导各居民区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民参与为核心、以自治项目为载体,通过自治项目化工作促进多元资源更好整合,民意民智民力更加汇集,共同营造美丽、和谐、人文、幸福家园。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各居民区要立足本居民区实际情况,从居民的切实需要出发,通过"三会"等民主协商模式,以及"社区分析"工具、"社区云"居社互动平台等途径广泛征询居民意见建议,自下而上形成居民区"一居一品"等自治主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各居民区在涉及居民共同利益的小区秩序、公共服务、物业管理、平安建设等领域的"急难愁"、"老大难"等问题,通过居民发现问题、提出问题,通过设计实施自治项目积极回应问题、解决问题,从而逐渐补齐社区治理存在的短板,提升居民群众满意度。

(三)坚持实践指导。社区自治办强化对项目可操作性的指导,积极引入社区治理领域的专家、专业机构、专业社工等力量下沉社区,针对居民区策划自治项目开展实务和技术专题培训,同时对居民区实践自治项目进行全过程指导。各居委会加强对参与项目的居民志愿者的服务与支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提升居民参与实施能力、培育自治骨干。

(四)坚持居民参与。居委会应通过自治项目提升社区凝聚力,进一步激发社区活力。要吸引广泛年龄层次、热心公益、有各方面专长的居民加入项目团队,广泛动员社区党团群组织、群众团队、楼组骨干、其他志愿者和广大居民参与项目实施,提升居民自助与互助能力,不断满足居民对社区美好生活的新需求。

(五)坚持资源整合。适应创新发展、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新要求,通过自治项目促进社区共建与"五社联动",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积极链接社区单位、社会组织、社会慈善、专业社工等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居民区"三驾马车"、群众团队、志愿者等社区资源,加强社会协同,推动社区各主体共治共享。

三、项目各相关主体及职责

(一)社区自治办公室。作为推动居委会自治项目开展的职能部门,负责居委会自治项目化工作的总体设计,明确居委会自治项目发展方向和实现路径;建立各类项目管理要求和规范标准,跟进要求和标准落实情况;横向协调各科室、部门对居民区自治项目提供相关资源支持和专业指导;开展宣传、培训、总结、激励等整体运作相关工作,组织项目评审,做好成果推广,开展街道层面与自治项目有关的各类活动。

(二)居民区。由居民区党总支书记负责自治项目总体指导,居委会主任抓好计划实施与经费管理,居委会委员以及社区工作者分工负责,明确牵头工作人员。在自治项目推行过程中,居委会主要起到组织、策划与协调作用,组织开展立项需求调查和民主协商讨论;主持项目策划,做好项目方案设计;成立和培育项目实施骨干团队和志愿者队伍;监督、指导、协调、帮助项目团队开展项目活动;参与做好项目评估、总结。

(三)专业机构。第三方专业机构及工作人员受街道委托,结合居委会自治项目工作推进需要,为自治项目实施提供有关服务与技术支持,包括邀请指导专家、提供策划建议、协助项目推广,参与项目评估与总结展示等等。

(四)项目团队。社区中的党员、楼组骨干、群众团队代表、社区单位代表、热心居民等,可志愿组成工作团队,负责居委会自治项目的具体实施。支持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业委会成员以志愿者身份加入项目团队。项目团队在居委会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立项策划、需求调查、协商讨论和方案设计,负责项目活动的具体实施及日常管理,参与项目评估、总结和表彰活动。

(五)社区居民。社区居民作为居民区自治项目的参与者、受益者和见证者,在项目需求调研、人员发动、资源拓展等方面发挥作用。各居民区应当充分调动居民积极性,参与自治项目各项活动,为项目的立项和开展给予各类支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意见反馈,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监督评议。

四、项目类型

(一)"一居一品"项目。每一个居民区持续打造一个拿得出、叫得响、可持续发展的特色品牌自治项目。鼓励居民区在摸准社区难点痛点和群众所需所盼的基础上,与居民一起设计"一居一品"主题,充实"一居一品"内涵,扩大项目的覆盖面、影响力,形成辖区居民广为认可、广泛参与的自治名片。一居一品主要有五种意向,即"搭建一个社区自治载体"、"挖掘一批社区自治骨干"、"办理一件社区民生实事"、"形成一个社区自治公约"、"开发一件社区自治工具"。各居民区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一个或多个方向发掘项目题材,丰富项目实践内容。

(二)"七彩微创投"微自治项目。针对社区存在的眼前问题或居民当前亟需的服务需求,以点着手,强调"小快灵",即小规模、快速行动、灵活实施的自治项目。微自治项目一般周期不超过一年(执行效果较好的项目可重复申报),鼓励项目团队自主策划设计,居委会给予适当指导。单个居民区可以申报一个以上"七彩微创投"微自治项目,在全街道范围竞争择优入选,入选项目由社区自治办统筹安排资金支持项目开展。"七彩微创投"微自治项目主要有7种意向,即公共空间打造、睦邻友好建设、青年社区参与、社区组织培育、社区关爱服务、活力街区营造、其他社区议题。

五、操作流程

(一)年度部署、立项审核(此阶段为申报阶段,年度的第一个季度完成)

1、年度部署。街道对居民区自治项目化工作进行规划,制订年度目标、工作重点、评价标准以及保障措施。通过召开会议或下发通知,落实年度自治项目化工作要求,明确当年度自治项目申报方向和原则。

2、立项审核。街道组建由相关领导、科室、专家等组成的自治项目评审小组,根据各居民区、项目团队提交的申报材料,对自治项目(主题、内容、预算等)进行立项审核,就项目可行性、操作性、合规性等提出意见建议。审核可通过路演展示、专家答辩等形式开展。审核通过的自治项目,方可获得相应的资金保障。

(二)资金审核、跟踪调研、指导支持(此阶段为实施阶段,一般在年度的第二、三个季度完成)

1、资金审核。街道对各居民区上报的自治项目活动资金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预算,以及是否符合街道财务相关规定。社区自治办汇总每月各居民区自治项目的资金申请,交由街道领导按权限审批后, 进行相应的资金划拨。

2、跟踪调研。街道对各居民区执行中的自治项目,以电话、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实时跟踪调研,了解项目运作情况,确保项目正常推进。

3、指导支持。街道结合各个自治项目情况,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为自治项目提供个性化的指导支持,督促项目团队对已经发现的偏差进行修正,对可预计的风险进行应对,协助解决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项目有序、有效实施。一般在7月份重点开展一次项目中期督导,根据项目执行进展情况适当安排日常指导。

(三)评估总结(此阶段为总结阶段,年度的第四个季度完成)

制订自治项目年度评估标准,对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和效果开展总结评估。各居民区应组织项目团队从项目计划执行完成情况、项目规范性、活动开展成效、居民满意度、缺陷不足等方面做好项目总结,街道可协调组织专业力量为居民区开展自治项目总结提供指导和支持。自治项目年度评估一般采取相关科室评价、小组互评、专家评估、领导点评等方式展开,结合项目总结情况对项目评估结果进行讨论确定,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居民区及项目团队,并提出改进方向和建议。

六、项目成果展示

街道根据各居民区"一居一品"和"七彩微创投"项目开展过程、总结评估中产生的优秀项目成果,适时、视情举办线下线上成果展示活动,通过案例展示、学习交流等形式对具有借鉴意义的项目进行经验提炼,凸出项目的品牌价值。一般在年底举办一次面向公众的集中展示活动,并对项目开展特色评优,对公众认可的优秀项目、参与项目核心工作的社区"达人"等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项目经费

根据《X街道居民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居民区"一居一品"自治项目相关经费在居民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居民自治"项目中列支,各项目应当制订独立的资金预算。项目经费的使用原则上应当与预算内容保持一致,符合相关财务报销规定,并附有完整的活动、服务记录。

为鼓励居民区创新丰富"一居一品"项目内容,允许"一居一品"项目预算超出单个居民区"居民自治"经费额度,经街道自治项目评审小组审核通过,超出部分从居民区工作经费统筹部分设置"资金池"予以补充。鼓励居民区根据内容需求设计申请微自治项目,"七彩微创投"微自治项目全部由"资金池"统筹安排支出,单个项目一次申请资金一般不超过5000元。自治项目"资金池"实行总量控制、择优支持、按需划拨,年度安排金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居民区自治项目化工作指导小组,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社区自治办(总体负责)、党政办(经费使用指导和保障)、社区党建办(党建指导和人力资源保障)、党群工作办(媒体指导和宣传报道)及其他相关科室部门参加,负责总体指导、推进居民区自治项目化工作。各居民区由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牵头成立自治项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居民区层面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联络社工,配合街道做好立项、跟踪、评估等各阶段工作。

(二)加强指引指导。街道通过协调相关科室、专业机构、专家、"老法师"团队等方式全程支持居民区开展自治项目,通过立项策划、跟踪、督导、评估为项目提供专业指导;为项目团队提供项目实施"工具包",方便项目开展。结合每年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重点方向发布年度项目导则,为延续项目生命力、促进项目高质量发展提供参照。

(三)加强宣传推广。街道、居民区要及时总结自治项目运作中形成的经验、机制和制度,通过街道各类平台、市区级媒体等形式积极宣传推广,做亮品牌价值,持续提升居民区自治工作的影响力、传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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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街道关于进一步支持居民区开展自治项目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第2/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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