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方案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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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方案包括资产评估、债务清偿、股东分配及法律程序,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理处理,如何高效执行以减少损失?以下是阿拉网友分享的“公司清算方案”,供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大家吧!

公司清算方案

公司清算方案 篇1

一、注销清算的必要性

根据《公司法》,参照《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清算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歇业后未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被登记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的法律责任)。

二、注销工作内容

(一)股东会清算决议

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成立清算组

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1、清算组的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2、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公司清算组备案(工商局、劳动部门)

1、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刊登注销公告(发行报纸)

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只有在登报一定天数(45日)后才能到企业营业执照发照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五)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分配财产

1、登记债权债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2、清产核资

清算资产包括:

(1)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

(2)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公司优先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收回。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提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权。担保物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3、分配财产

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税款;

(3)企业债务。

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4、清算报告

按照股东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完财产,由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清算报告经确认后,视为已解除清算组的责任。但清算组有违法行为的,不在此限。

(六)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局)

1、注销地税流程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纳税清算申请表》要填最近三个整年度的纳税额)

(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算税务鉴证报告。

(3)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带齐退票及最后一张已开发票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4)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在未领到注销通知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2、注销国税流程

(1)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缴销专用发票申请表》。

(2)持填写完的以上各表,带齐至注销日购买的所有新、旧版普通发票及最后一次购买的最后一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专管员处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3)办完缴销发票后找专管员办理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资料如下:

①填写业务报批单一式二份;

②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③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受理文书名称: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

④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一式二份;

⑤《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

(4)请专管员进行纳税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待专管员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到专管员处领取以下资料:

①《评估报告》;

②《业务报批单》;

③《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④《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

(5)用A4纸打印注销申请书一份:没有格式限制、写清楚注销原因、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若是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企业还需提供一份董事会决议,要求法人及股东签字、加盖总机构(或总公司)公章。

(6)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评估报告》、《业务报批单》、《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注销申请书、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票购领薄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窗口。

(7)等待国税通知领取注销国税登记通知单。(未领到注销通知单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七)银行账户注销(开户银行)

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有些银行要工商、代码、国税、地税全套证件)

2、开户许可证

3、印鉴卡

4、印鉴卡上预留印鉴

5、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材料

6、销户申请书

一般由公司财务人员办理,一并办理基本户内余额转帐或取款手续。

(八)海关手续注销(海关)

(九)外汇手续注销(外汇管理局)

(十)工商局受理、注销(工商局)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明。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审计报告;

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清算组织成立的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8、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十一)注销公章印鉴

(十二)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质量监督局)

1、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3、工商局注销回执

公司清算方案 篇2

根据省行20xx年工作要点及本部门20xx年工作安排,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有重点的现场抽查与日常的非现场检查,及时发现本条线及部门业务管理、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跟踪、督办检查对象的整改情况,确保所有问题得到全面、彻底的整改,同时,通过有针对性的现场辅导、人员培训、业务咨询等方式,大力提升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合规意识,为本条线各项业务安全、合规、高效运营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检查方式

对本条线及本部门检查的方式主要包括现场抽查和非现场检查。对辖内机构采取有重点的现场抽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运营部本部采取以各团队自查为主、内控合规团队现场抽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管辖行对辖内清算业务的检查参照本计划执行。

三、检查要求

1、运营部现场抽查必须覆盖到县支行,机构覆盖面要达到40%/年;管辖行现场抽查的'机构覆盖面要达到100%/年。

2、非现场检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频率进行,确保业务覆盖面达到100%,不得有遗漏。

3、非现场检查必须明确具体的责任人、监控内容及要求。现场抽查要有针对性,检查后要形成检查报告并跟踪被检查单位的整改情况。

四、检查内容

(一)非现场检查

1、每日检查。

(1)8331调账专户、8428C、9051、9053、8534账户核销情况。

(2)核心系统、大小额支付系统未发送报文、未处理报文。

(3)9065核销及9061B户转A户情况。

(4)7092/8064、9062、9173、9175、9176、9178账户全辖汇总是否平衡。

(5)5204/6104、5209/6111、5223/6123、5226/6128、5246/6148、5259/6161、5269/6170、5261/6171、5271/6181、7434/8444账户全辖汇总是否平衡。

(6)总分行间9061、7091、8063及9176(人民币)等账户销账核销情况。

2、每月检查。

(1)7092/8064、9173、9175、9176、9178账户及西安城区7611对开账户余额逐户核对。

(2)6169、5280、5258/6160及7433/8443总分行间损益计提账务是否准确。

(3)5201、5208/6110、5216、5236、5261、5270、6122损益入账是否准确。

(4)9062、9176自动结息是否成功;5218/6119全辖汇总轧差是否平衡(轧掉总分行往来部分)。

(5)运营部本部8331、7419、8421、9051等账户挂帐情况。

(二)现场抽查

1、条线检查

(1)相关规章制度的传达、学习情况及人员培训情况。

(2)条线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情况、岗位职责及权限分配情况。

(3)重要空白凭证(人行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及支付系统收付款通知)、有价单证(光票、旅行支票)、印鉴(同城票据清算专用章、人行预留印鉴)管理情况。

(4)外部账户(9131备付金账户、7611财政性存款准备金账户)核对情况。

(5)外币汇票挂帐8322账卡是否一致。

(6)部分内部资金账户TIF交易信息是否建立,余额与会计系统是否相符。

(7)光票托收业务账卡核对情况。

(8)跨省、跨行卡ATM异常交易挂账是否及时,申请调账是否及时。

(9)大小额系统查询查复业务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10)是否设专岗监控核心系统往账回执状态,是否及时对不符交易状态进行调整;是否存在集中授权发送的现象。

(11)西安城区同城清算打码机柜员密码更换是否及时。

(12)同城票据清算账务处理是否合规。

(13)是否按要求核对并保管外汇交易证实书。

(14)理财产品表外账及核对情况。

2、本部门检查

(1)光票、旅行支票账实情况。

(2)人行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支付系统收付款通知账实及预留印鉴保管情况。

(3)各系统运行日志、各类登记簿设立与记载情况。

(4)各系统柜员管理情况。

五、现场抽查计划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其他情况详见《20xx年检查计划附表》。

六、检查反馈

1、对于在非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过提示、查询等方式向相关行进行反馈并跟踪整改情况;对于现场抽查的情况,要如实登记支付清算业务实地检查情况反馈表,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要按时将存在问题的整改结果书面报送省行运营部。

2、对于检查的结果,省行运营部除通过提示、查询及实地检查情况反馈表等形式及时进行反馈外,还将每月以通报的形式反馈全辖。

3、依据《清算业务风险控制考核管理办法》,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抽查情况将纳入对各分支行的经营管理目标考核

公司清算方案 篇3

为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有力促进税法遵从,营造公平税收环境,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市地方税务局20xx年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一批税收违法行为,发现地方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完善征管方式,堵塞税收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机构

此次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整治工作由全市地方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稽查局、分局、征管股、税政股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于稽查局,具体开展本地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内容

重点检查主管税务机关已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房地产业项目。稽查部门实施土地增值税清算检查时,应对纳税人的每个项目应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含核定征收的企业)和包括利息股息红利等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一并进行税收清算。清算时重点审核纳税人成本不实、隐匿分红收入和关联交易价格偏低项目。

四、工作步骤

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于20xx年4月开始,10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拟定工作方案,确定检查对象,公布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等前期工作,为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收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至5月15日)。通过召集企业开展座谈会、部署动员会等形式。深入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和税收自查正常,集中辅导企业开展地方税收自查,对企业自查应补税款按规定组织入库。

(三)检查实施阶段(5月16日至9月30日)。对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房地产业项目坚持户户过点原则,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总结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总结,结合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通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完善管理办法和制度,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目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克服懈怠、畏难情绪,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查处税收违法案件要求的.重要举措。增强做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稽查局牵头抓,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查前培训,分析可能出现偷、骗税的环节,对典型企业进行解剖式检查,努力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要做好税法宣传、政策辅导和查前约谈工作,加强对专项整治成果的宣传报道,增强专项整治的影响力,为专项整治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认真总结,及时汇报。及时全面客观的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检查结果、提出存在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有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和材料报送工作,并按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向市局报送相关报表、总结及典型案例。

公司清算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任务,会计师事务所应组织业务的骨干参与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三、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二)审计资料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各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各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4、各单位按照资产清查文件规定编制的基础表、报表及申报清查损溢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产清查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审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配合资产清查部门做好政策、规定解释;协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对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各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汇总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单位申报的损溢及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资产清查工作机制

财政部门与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固定联系人制度与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定期沟通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具体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将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参审所(审计小组)目前的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资产清查部门协调的事项。

如遇重大问题,财政部门可随时召集会议。

2、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确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的总负责人和对各单位进行审计的项目负责人。

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各项目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清查审计总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财政部门提交。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1、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咨询和指导;

2、按照资产清查部门制订的总体审计方案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3、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交事务所经济鉴证证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有关资料;

4、完成资产清查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计主要依据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范性文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2、组织资产清查的组织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

七、审计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采取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投资及借款主要进行函证,对于银行存款及借款要求全部进行函证。

2、实物资产主要进行盘点。

3、资产损溢主要进行检查、复核、鉴证、盘点等,对资产损溢要求一笔一审。

八、重点审计领域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

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1)对库存现金的清查,应当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核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是否相符,如有差异,应说明原因;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及现金倒轧表;对库存外币依币种清查,并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备用金余额加上各项支出凭证的金额应等于当初设置备用金数额,对单项备用金余额较大的,应由持备用金的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

(2)对银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情况。检查各单位在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该单位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银行存款金额。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外汇市场汇价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a、存款明细要依不同银行账户分列明细,应当区分人民币及各种外币;

b、定期存款应当索取银行定期存款单予以检查,并取得复印件;

c、各项存款应当由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如询证函回函、对账单等;

d、外币存款应当按外币币种及银行分列;

e、银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时应当详加注明。

2、应收款项(暂付款)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1)清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暂付款)时,索取各单位与对方单位金额核对一致的对账确认单或向对方单位发函询证;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款项,要查明原因,了解催收情况。中介机构要做好有关取证工作;

(2)索取各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

(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3、对外投资

(1)对国库券、各种特种债券、股票及基金进行清查,取得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盘点库存有价证券,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2)对其他单位投资的清查,索取有关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权比例、历次分红情况等;

(3)对已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法人主体,需单独进行资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4、存货(库存材料)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1)要求各单位配合中介机构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

(2)对长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货,可以进行实地盘点或向对方单位实施询证,并查明未收回原因,检查各单位催收情况及是否按规定作价转让;

(3)代保管物资要各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

(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

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要求各单位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1)对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详细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2)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合同;检查各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求各单位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4)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被资产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二)负债类

负债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长期负债,以及账外负债,要求核查负债的性质、种类、金额和合法性。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作为本次清查资产损溢处理。

1、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包括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借入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单位发函询证;索取相关借款协议或财政部门、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核实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测算借款利息计提是否充分,有无欠息与逾期未还情况,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额预提。

2、应缴预算款

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如非营利组织的预算管理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规定上缴预算的款项。应缴预算款清查时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有无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现象。

3、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种预算外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列示明细。核查重点同“应缴预算款”。

4、应付款项(暂存款)

应付款项(暂存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应按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列示明细;与对方单位进行对账,核实金额和性质。重点关注是否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款项列入暂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的情况。

5、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按应交纳的税费种类列示明细;查阅相关纳税认定、纳税通知、纳税优惠等文件;核对有关会计期间完税证明,对期末未交税金余额复核其是否正确,列示是否允当;关注是否存在税收罚款的情况。

(三)收支类

收支类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资产清查期间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情况,对重大跨期现象予以调整。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资金往来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单位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单位内部往来款项原则上不能作为资产清查损溢申报。但为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控制单位的“家底”,如实反映单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内部的单方挂账在同时取得下列证据时可以作为资产清查损溢:

(1)单方挂账产生的内部证据,包括: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形成单方挂账的详细原因;

(2)债务方提供的不承认此笔挂账的理由;

(3)中介机构对该笔挂账的经济鉴证证明。

2、资产损溢

中介机构在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损溢,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政策的规定予以确认;

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3、文物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固定资产,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和收藏的单位负责清查登记。对文物原则上只登记实物量。一些有价文物可以按照国家文物局、财政部(89)文物计字第877号文发布的《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办理:“对现有文物藏品,凡能够估价的都要估价入账;无法估价的,可登记品种、等级和数量。对于新征集的文物,应按实际收购金额入账;对接收捐献的文物可估价入账”。

4、或有事项

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九、审计关注的重点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审计质量,确定本次资产清查的审计重点如下:

1、按申报金额排序,重点关注盘盈及报损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项目

资产清查的重点应放在单笔报损金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报损项目上。具体操作时可先对各单位通过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拟申报盘盈及报损清单中按金额及证据情况分为abc三类,a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各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收集材料,并积极与资产清查部门沟通;c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b类是界于a类与c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

2、保证时间进度

会计师事务所按资产清查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计划,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关注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已交付使用但长时间未转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报废、毁损或丢失未销账的固定资产情况,同时应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进行必要关注。

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1、为了控制审计风险,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质量,资产清查部门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下发审计工作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

2、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总体进度,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就审计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3、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资产损溢,与规定的标准不相符的,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

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人员意见不一致的重大损溢申报;

(2)难以评估确定价值的资产;

(3)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产权归属不清、有争议的资产等问题;

(4)与资产清查部门要求报告不一致的事项;

(5)任何影响资产清查报告期限的事项;

(6)其他重大问题。

4、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如未申报任何清查损溢,参审所仍应按要求出具报告)、管理建议书和重要事项报告等上报资料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包括纸版、电子版和报表数据库)。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

5、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当的审计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熟悉资产清查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将负责审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及时报给同级财政部门。

十一、审计费用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厅统一支付。

公司清算方案 篇5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对全区国有企业资产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为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摸清家底。对全区各国有企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状况,为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二)规范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实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有机统一,实行国有企业资产的动态监管。

(三)完善制度。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监管思路,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二、工作范围

区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各类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管理的'企业均包括在清查范围内。

三、工作内容

本次清查工作以各企业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各企业在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按标准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清查工作。

(一)户数清查。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对企业的户数、分布、级次、股权结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统计。

(二)账务清理。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以20xx年3月5日为基准日,对企业及下属企业的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三)资产清查。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和查实。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查和登记,以及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核对。

(四)资金核实。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核实国家资本金,完善基础管理制度,促进理顺产权关系,为建立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五)健全制度。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完成清查工作后,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四、工作步骤

本次清产核资工作采取自查申报、核实和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计划如下:

(一)单位自查阶段(20xx年3月5日至20xx年3月5日)。各主管部门、国有企业要认真开展资产清理,核实资产权属和去向,切实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核清理登记表,做到账实相符,确认无误后将自查情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给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在3月15日前将收集好的资料统一报送至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二)审计核实阶段(20xx年3月5日至20xx年3月5日)。为保证本次清查工作真实可靠,财政部门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单位上报的清查结果进行逐一审计,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三)整改总结阶段(20xx年3月5日至20xx年3月5日)。各部门要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将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数据形成工作台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区国资中心要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及时上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五、工作要求

(一)各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二)各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上报账内及账外资产,不得隐匿资产,不得虚报、瞒报,如实暴露存在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应认真清理分类、查明原因,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做到账实相符。

(三)各主管部门和各企业通过资产清查,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企业改革改制的方案,加快推动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总体运营效益。

(四)各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开展工作,按时将清查报告和清查统计表册(请各单位在企业管理工作群内自行下载)及电子版等相关资料上报到区国资中心。逾期不报的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各单位要及时向区国资中心报送负责人联系方式,建立企业管理工作群,传达和下载有关文件、表册,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公司清算方案 篇6

根据《公司法》、《株洲某某激光再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株洲某某激光再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某某”)于20xx年8月19日股东会通过的《株洲某某激光再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一、清算组组成

1、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清算组成员由全体股东担任,各股东可授权委派代表担任,受委派的代表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

2、清算组设组长一人,由大股东深圳市某某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唐某某先生担任;清算组设秘书一人,由株洲某某公司生产负责人刘某某先生担任;

3、清算组成员均为无薪人员(除经清算组聘任的人员除外),株洲某某公司不承担薪酬费用;清算组各成员开会的车费、单独聘请的各类中介所产生的各项审计费或代理费等各项费用均由各成员独自承担,株洲某某公司一律不予承担。

二、清算组会议召开及表决机制

1、清算组原则上每1个月召开一次清算会议,清算组秘书须提前3天以电话及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清算组成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地点;单个或合计持有表决权10%比例及以上的清算组成员可申请召开临时会议。清算组成员须确保如附件所示的联系电话准确及实时开通。

2、为保证各股东的权益,重大事项须通过清算会议表决通过,如聘用付薪留守职员的薪酬激励方案、帐款回收及资产出售变现方案、重大清算事项处理、每月清算工作审议、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的注销手续、单项金额10000元以上的费用审批等重要事项处理。

3、为使清算工作顺利进行,清算会议实行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机制,表决权的比例等同于各股东在株洲某某公司的股权比例。

三、清算组职权范围

1、遣散在职员工、聘用留守职员及决定留守职员的薪酬方案;

2、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公告债权人;

4、处理与清算本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5、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6、清理债权、债务;

7、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8、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9、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四、清算时间大致规划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5日内,申请税务审计,并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2、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着手资产变现,特别是应收帐款催收;预计三个月内处理完实物资产,并针对应收帐款采取多种方法追讨。

3、计划在20XX年2月底前,清算组完成所有清算程序,分配剩余资产。

五、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2、支付清算费用(具体以实际开支为准),主要为房租、聘用清算人员报酬、车辆油资差旅费用各项费用、税审及税款费用、各项登记评估费用等。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股权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城市社区“四化“工作机制,彻底澄清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底数,堵塞管理漏洞。经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春季城市与流动人口清理清查集中服务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本次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和全省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座谈会精神,通过对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全面清理清查,彻底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找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力争使流动人口合法生育率、纳入管理率和流动人口协查通报率、馈率、发证率、验证率均达到100%。

二、时间任务

活动时间:4月21日至23日

主要任务:本次活动以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春季健康查体为主线,突出抓好流入人口的持证、验证、流动人口合同签订及租赁房屋合同签订。具体如下:

(一)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

1、健康查体范围:全部流入已婚育龄妇女。

2、对不能按时参加查体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由居会包片工作人员配合计生包居人员兜清底子,摸清下落,对有问题的妇女一追到底,确保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查体率、建档率达到100%。

(二)流动人口清理

1、流入人口全面登记上表。凡是来各镇街辖区内经商、务工的区外流入育龄妇女(18周岁以上未婚和已婚育龄妇女)都必须登记上表,按表格内容填全填齐,不要空项。

2、对于区外流入的育龄妇女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下达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证明》的催办通知,限期办理。

3、对于区外流入的育龄妇女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今年未验证的`,具体负责人要及时收交《流动证》,证验后及时送给育龄妇女。

4、居会、房主、流动户分别签订房屋出租管理合同,一式三份,居会一份、房主一份、流动人口一份。

5、活动结束后,各镇街计生办把清理清查情况及时进行整理、汇总、分析、上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清查范围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重点清查辖区内出租房屋、宾馆饭店、各市场、商业网点、娱乐场所等,从事务工、经商、服务等活动的外县市流入人口;对本辖区流出外县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流出人口一并进行清理清查;对镇街与社区之间的居住地、务工(或经商)地与户籍地分离人员,已婚育龄妇女在本辖区而计生管理不在本辖区的,清查时也进行登记上表,并与户籍地或计生管理地搞好对接,防止漏统漏管。

四、部门职责

由区综治办牵头,计生、工商、劳动、建设房管、行政执法等部门配合,集中清查城区驻地主要街面,其他镇街由镇街综治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开展。

人口计生部门:清理核查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未婚女青年和全家流入人员;查验流动人口证;对未办理流动人口证的,下达催办通知,并通知健康查体。

部门:摸清暂住人口底数,核查暂住证,并督促流入人员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同时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登记表》。

工商部门:摸清辖区沿街流动人口底数,查验外来人口经伸理营业执照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督促业主积极配合并提供所需相关证件,同时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登记表》。

建设房管部门:摸清辖区沿街门面房租赁情况及建筑工地外来人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督促其提供门面房房主基本信息,同时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登记表》。

人社部门:摸清流入人口劳动保障待遇情况,宣传劳动部门法律法规,同时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登记表》。

行政执法部门:维护辖区沿街门面房业主正常经营秩序,宣传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规定,同时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登记表》。

五、方法步骤

本次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21日-23日):集中清查阶段,按照集中清查与宣传发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社区为单位组织专人对本辖区的流入流出人口,进行地毯式的排查,拉网式的搜索,并登记建档,落实措施,做到不漏登一人,不漏填一项,努力达到对本辖区流动人口的姓名、户籍地、现居住地、生育节育、从业状况、流入、流出时间、数量“八个清楚“和人、册、表、证“四个相符“。同时,各社区要积极与工商部门、辖区民警联系,取得协作和配合,共同开展清理清查活动。入户清查同时,下达查体通知书、下发致流动人口一封信、《婚育证明∵办通知等。

第二阶段(4月24日-30日):汇总分析、整改提高阶段。清查清理结束后,各镇街要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写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及清查结果于28日前上报区综治办。对清查出的流入未持《婚育证明》及流动妇女婚、孕、育、节育等情况发生变动的,及时变更各种信息资料,并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向其户籍所在地进行协查通报。对清查出的流出人口,特别是流出育龄妇女,要通过平台、信函、电话等方式与流入地进行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流出育妇的婚育、节育动态,督促其按时寄回《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本次活动由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工商、行政执法、建设、房管、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开展,各镇街综治办要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抓好任务落实。

(二)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区各相关单位、镇街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设计相关调查表格,做到一次入户调查,信息多方共享。

(三)强化措施、保证质量。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搞好服务,确保持证率、建档率、验证率、合同率达100%,对未按规定时间落实验证、办证的流动人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同予以征收违约金。

(四)各镇街、社区在开展好本辖区范围内清查工作的同时,要互相协作、互通信息,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对因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造成流动人口漏登漏管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公司清算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xx]51号)精神,根据《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财办[20xx]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计[20xx]2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资产清查的目的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实现两个结合。逐步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20xx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三)促进资产管理。增强资产管理意识,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在全面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学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

二、资产清查的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属于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省属高校,列入此次清查范围。学校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的范围,但兴办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相关数据。

第一附属医院资产清查,按财务隶属关系,由一附院按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省卫生厅,报学校备案。

三、资产清查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专门配备了资产清查组织和机构,成立以校领导为正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清查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四、资产清查的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学校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2、账务清理;

3、财产清查;

4、资产管理制度清理。

五、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六、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步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计[20xx]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日—4月5日)

1、建立健全学校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成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拟订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2、参加省教育厅召开的省属高校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议及业务和软件培训;

3、召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4、在校园网财务处网页设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6日—4月26日)

1、在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下设的各资产清查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开展自查。

2、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财清事综01-09表,共13份,全部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财清事基01-17表,共28份,主要通过手工录入)的填报规定和要求,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和学校部门管理职责,具体分工落实如下:

(1)单位基本情况(含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的清理清查及报表填报由人事处、财务处、设备处、教务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2)账务(含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及各项资金往来等)清理清查及报表填报由财务处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3)财产(含房屋构筑物、土地使用、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情况、设备及图书等事项)清理清查分别由总务处、后勤总公司、财务处(国资办)、设备处、图书馆等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4)南校区、二附院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由财务处(国资办)汇总。

3、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由财务处(国资办)负责撰写。

4、清查工作结果报告由领导小组审定。

(三)上报阶段(20xx年5月20日前)

在接受省教育厅对省属院校上报数据和材料组织复查和审核后,按规定向省教育厅报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报告,数据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及上报数据。

(四)账务处理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

根据省财政厅资产核实批复文件,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设备处与财务处(国资办)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六、工作要求

此次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相当大,要求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进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部门、各单位和直属附属医院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服从学校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并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动员、培训及文件学习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人员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建立工作联系和工作报告制度,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实施,加强督导

要本着对学校和事业高度负责态度,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资产清查清理、情况核实、数据录入工作量极大,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工作组要通力协助,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不得推诿和妨碍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清查,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办学管理水平。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积极整改

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巩固资产清查成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严肃纪律

此次全国范围资产清查工作,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工作要求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工作组一定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资产清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清查工作,真实反映清查结果,不得有意瞒报,弄虚作假,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照《会计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公司清算方案 篇9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安全,根据公司领导决定,结合我司实际,决定自20xx年7月9日至7月31日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旨在通过此次对公司范围内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清查,全面摸清学校的固定资产存量、分布、结构状况,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现状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对固定资产科学有效的掌控和调配,并界定和明确清楚财产责任人,建立起以部门为主的固定资产长效管理机制,杜绝财产、设施的重复采购及损毁丢失。

二、工作范围

单位价值在50元(含50元)以上的各类在用及未用物品均在清理登记范围。

主要包括:

1、运输设备

如货车、商务车等。

2、电子电器设备

如空调、保鲜柜、冰箱、消毒柜、电视机、音响、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瞄仪、摄相机、照相机、饮水机、吸尘器、传真机、电话机等。

3、家具设施

如班台、桌子、椅子、书柜、保险柜等。

4、办公用具

如文件装订机、碎纸机、点(验)钞机等。

5、其他财产

如维修器具、消防器具、文体器材、刊物、字画、牌匾、以及其他设备物品。

财产分类:

名称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

代号AB电子、电器设备家具设施办公用具其他

三、工作内容

CDEF

1、要对公司内使用和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造册登记,并指定资产管理员专人具体负责填报。

2、在清理登记工作中发现存在固定资产流失、损失或被占用、借用等问题,要及时追回已流失或被占用、借用的固定资产。

3、公司会计核算和人事行政部对全司固定资产进行核对,并建立真实、规范、统一的固定资产账目。

4、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办法。

四、方法步骤

1、摸底清理统计阶段(7月9日7月15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登记的统一要求,各部门要相应成立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小组,指定部门财产管理员,按时组织人员严格进行固定资产清理、统计,建立账目。认真、如实、规范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并在登记表上明确资产使用人、责任人。部门财产管理员为:市场部罗群英、分公司总监办杨小燕、商超部卢文秀、流通部胡梦玲、零售部王亚珍、财务部卢怡、门市部汤玄、物流部罗茜、肖美玲、张冰。

⑴自查方法:各部门财产管理负责人安排本部门人员50元以上物品见物盘物。

⑵工作要求:第一,严格按照财产清查表填写。统一财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等,具体可以参照《财产名称统一表》。

⑶上报时间:各部门根据自查情况,按要求填报《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及相关表格,并于7月16日前报人事行政部。

2、核查阶段(7月17日7月27日)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固定资产摸底情况,人事行政部和财务部进行核实,做到账实相符,不重不漏。如属于已报废固定资产,经查属实后,要作销账处理,同时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

⑴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对各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实地核实。

⑵方法:实地盘查阶段主要分两个步骤。

第一步固定资产清查小组成员对各所属部门的'资产进行技术推算盘点,即根据财务部门的资产账簿和部门自查的表格确认各部门所属的资产,并收集财产相关资料,为实地盘查做准备。

第二步固定资产清查小组成员对各部门资产进行实地盘查,要求仔细核对固定名称、结构或规格型号、坐落位置或使用部门、构建日起即投入使用日期、使用情况(正常使用、闲置、毁损、报废、封存、部分拆除、技术淘汰等)、变动情况、数量、原值等情况。盘点过程要求部门财产清查负责人和财务部人员在场,清查盘点结束时,应及时把盘点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如实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并由盘点人和部门财产清查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3、固定资产入账汇总整理阶段(7月28日7月31日)。各固定资产清查

小组将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的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分门别类、分期分批地进行汇总,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后,录入电脑。同时填写《公司固定资产汇总表》,制定个人资产卡,统一贴资产标签。财务人员通过用友软件对公司资产分公司总部、部门、员工个人三个部分进行登记、管理。

⑴财产编号方法为:SXL-A1204-BM-CC(四小龙分类代号+年份(后两位数)+月份(两位)部门编号)。

⑵资产标签位置规范:

4、资产处置阶段(8月1日8月7日)

针对本次清查出来的待报废固定资产进行鉴定、处置。具体办法参见行政管理制度中的《财产管理制度》。

5、整改落实阶段(8月8日8月15日)

各部门要以本次固定资产清查为契机,对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找出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6、总结阶段(8月16日8月31日)

⑴固定资产清查小组认真总结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并针对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固定资产管理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类管理制度。

⑵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对固定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形成档案。

⑶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对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后上报上级。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了认真搞好这次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加强对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的领导,成立以6为成员的清理登记固定资产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艳娇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事行政部两人,杨艳娇、唐莉芳,财务部两人侯丹丹、卢怡,监督调度小组成员:彭茂才、陈刚。

2、落实责任。此次清理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组人员的清查登记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抓好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监管工作。所有的固定资产账目进行一次梳理,在各部门自行清查登记的基础上,财务部门对应账目进行核对,并建立真实、规范、统一的固定资产账目;同时要研究一个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的具体办法;清理登记固定资产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清查登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有违规违纪的按纪按规进行处理。3、要实事求是。凡是在清理登记阶段能主动揭露问题、如实填报情况、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原则上不追究责任。对故意隐瞒、不如实填报的,对有关责任人将严格责任追究,予以通报批评。4、完善制度。通过本次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要克服清理不彻底、前清后不清的情况出现。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在加快清理工作节奏的同时,加大内部管理力度,形成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备注:

1、各部门须清查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人事行政部。

2、“财产编号”无须填写。

3、财产名称:要描述具体,品牌电脑需填写型号(如:联想A30-2296-12C(15"液晶)台式),组装电脑需填写显示器品牌。

4、使用状况:按在用、未使用、不需用、毁损不能用、其他填列。

5、如不知某资产单价、购置日期,“金额”“购置日期”栏可不填。

6、使用人:如果资产为多人使用,填其中一人姓名,后加等。

公司清算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县人口计生委展开活动人口调查通知要求,把握我镇活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增进我镇活动人口工作水平的进步,决定于3月展开活动人口清算摸底工作,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全镇流出人口和流进人口的清算摸底,把握全镇活动人口底数和区域散布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活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员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规范我镇活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展开活动人口区域协作提供可靠根据。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期限

(一)调查期限本次调查时点为3月1日零时。即3月1日零时的流出人口和流进人口。

时间安排:

调查预备:1月15日前进户核对

摸底:1月16日2月28日进户核对

登记:3月1日-3月15日数据比对

录进阶段:3月16日-3月31日

(二)调查对象

1、流出人口调查对象

(1)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外省(区、市)的0岁以上人口。

(2)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本省其它县(区、市)的0岁以上人口。

(3)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本县(区、市)内其它乡(镇、街道)的已婚育龄妇女。

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职员除外;因出差、就诊、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2、流进人口调查对象

(1)统计期未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非本省(区、市)户籍的0岁以上人口。

(2)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户籍为本省(区、市)其它县(市、区)的0岁以上人口。

(3)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户籍为本县(市、区)内其它乡镇的已婚妇女。

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职员除外;因出差、就诊、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三、调查内容和调查方式

流出人口调查主要触及流出人口、流进人口在“安徽省全员活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流向、婚育信息等基本情况和活动信息。

对春节期间返乡的流出人口在核对摸底时应重点询问返乡前流进地具体地址和春节后流出意向目的'地,待标准时点(3月1日零时)后再确认其正式活动信息。流出人口在核对期间未返乡的,核对应采取询问支属、知情者和查看有关资料的方式。流进人口调查采取直接询问调查对象并查看有关证照资料的方式,在核对摸底时应重点询问其返回意向,待标准时点后再确认其正式活动信息。

核对摸底和正式进户核对前,从“安徽省全员活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将本乡镇、街道的活动人口信息从数据库中分村居导出,然后进户调查时进行信息核对,对其中的新变动信息进行登记、错漏信息进行修改和补充,对新增活动人口依照“安徽省全员活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档所需信息进行登记。

本次信息核对采取以房屋为基础,要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责任小区)、组(责任小区)不漏户(房)、户(房)不漏人、人不漏项。

对挂户在人才交换中心或学校职员、有户无房职员、空挂户职员等特殊情况的流出人口,也应纳进清算核对。

公司清算方案 篇11

一、清算组的成立

山东xx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经过2010年12月24日全体股东大会一致通过公司解散并成立清算组,投票选举组长xx、副组长xx,全体股东均为清算组成员。 如清算过程中清算组组长或副组长有失职行为,可由清算组全体成员重新投票选举产生。

二、清算组的地位

1、 清算组并非附属机构,应独立执行职务。

2、 与债权人为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三、清算组的职责范围

负责公司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以及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具体如下:

1、 接管公司的人、财、物、文档、资料、合同、印章等;

2、 负责接收公司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3、 决定本公司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解除;

4、 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

5、 对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变现、处理、分配,出具审计等相关报告;

6、 审核公司债权,并制作债权清册;

7、 清理债权债务,并依法追讨公司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8、 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9、 决定公司自解散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10、 制定公司财产分配方案;

11、 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2、 对公司经营期间,其进行的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

13、 清理银行账户,开设清算组账户,负责公司日常支出及清算费用支出。

14、 编制公司财产;

15、 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清算组报告;

16、 提请终结清算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等事宜;

17、负责刻制、保管、使用清算组印章。

18、 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清算组的具体工作

自清算实施方案通过后,清算组即刻展开下述工作:

1、 公司的接收

(1) 文档印章接收(包括证照、合同、档案、全套印章等);

(2) 财务接收 :财务账册、印章、银行账户资料、库存现金等,移交清算组,原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由原财务负责人与清算组会计逐项进行移交,制作交接表,详细记录交接事项,并由各方签字。

(3) 资产接收;以盘点表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盘点时间、地点、参加人;固定资产及存货的名称、规格、数量、位置、账面价值、折旧 2等;无形资产的名称、注册登记情况、所有权凭证;投资及资金情况,包括股权投资,有价证券,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币种、金额、银行账号等;参加人代表签名、签署时间。

盘点表由原法定代表人及有关负责人(财务、物业管理等)与清算组共同进行编制。

2、 公司财产的管理

(1)人事管理:

A.留守人员的确定:原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公司相关人员等,由清算组决定工资发放标准。留守人员的责任:按要求回答清算组的有关询问;协助清算组核对债权债务;解决业务遗留问题。

B.人事档案管理:编制公司员工清册,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年龄、工龄、企业工龄、职业种类、职务、职称、行政级别、工资状况、保险福利待遇。C.职工安置:由清算组制定详细的安置方案。

(2) 财务管理:处理和监管公司日常开支,清理银行账户,审查会计账目,审查帐实是否相符等。

A. 财务审计;

B. 清理银行账户,开设清算组账户,统一管理公司的收支;

C. 日常开支管理;

D. 清理债权债务,包括追收应收款项或财物及其他财产权益。

(3)资产管理:

A.固定资产管理(集中管理、定时维护、发挥效益、参加保险)。

B.流动资产管理;主要包括货币、存款、应收款三项。

C.无形资产管理;主要指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著作权、专有技术等。

D.投资资产管理;

3、公司财产的界定: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

4、编制公司财产:理完结后编制的反映公司财产完整情况的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 编制人姓名;

(2) 财产编制原则的说明;

(3) 固定资产及存活的名称、规格、数量、位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4) 无形资产的名称、数量、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5) 投资情况,包括投资方式、项目名称、股权份额、评估价值等;

(6) 有价证券和资金情况;

(7) 其他。

5、公司财产的评估:由清算组全体人员或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

6、公司债权的登记、审核、确认,编制债权清册,包括:债权人名称、住址、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债权申报时间;债权性质;债权数额。

7、公司财产追收:

(1) 清算组向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发出清偿债务通知书或交付财物通知书。

(2) 编制简明清算费用支出表。

8、公司财产的'分配:

(1) 分配顺序:

A.公司拖欠的职工工资、医药费、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等,安置职工费用;

B. 税收;

C. 公司债权;

(2) 制定清算财产分配方案,内容包括:

A. 法律依据和清算依;

B. 公司财产的情况说明;说明在清理公司的银行账户、应收债券、资产变现、应收债权、公司财产的总体状况,包括现金总额、实物总值等。

C. 清算费用说明,并将清算费用支出表附后;

D. 对优先顺位请求权的清偿说明,即对职工工资、社保福利、住房公积金、职工安置费用、税款的数额做出说明。

E. 可供分配的财产总额;

F. 公司债权的基本情况和分配受偿的比例应按股份比例计算受偿数额;

G. 附注;

(3) 分配方案的通过与执行;债权人会议通过形成决议,清算组审核后裁定执行;

(4) 根据清算组裁定,按分配方案的内容制定分配表。

9、注销登记。

10、清算程序终结,清算组撤销。

五、清算组内部的分工:

(一)、清算组组长及副组长的工作:

1. 编制清算组工作计划;

2. 主持清算组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问题、协调清算中各个环节的关系;

3. 负责与债权人联络,向清算组报告工作;

4. 代表清算组对外签定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代理诉讼等活动;

5. 以清算组名义对债权人会议起草各类报告;

6. 掌管清算组公章;

7. 审批清算费用支出;

8. 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代表清算组做工作报告;

9. 主持清算会议,并形成清算组清算工作会议纪要。

(二)、清算组内部会计师的工作,包括:

1、负责公司债权数额的核定,并编制公司债权清册。

2、负责公司对外债权数额的核定、对外债权形成过程、整理相关证据,并编制公司对外债权清册。

3、负责了解公司全部资金的去向、用途、盈亏情况,分析解散原因,向债权人通报。

4、负责盘点公司的财产,编制公司财产清册。

5、负责了解公司职工人数、工资数额、社会保险情况。

6、负责查清纳税情况。

六、清算组的工作程序:

1、 编制工作计划,包括总体时间安排和总体阶段工作安排两方面;

2、 召集第一次清算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1) 宣布清算组成立的依据;

(2) 清算组成员的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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