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卫天平”专项行动方案
“守卫天平”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更加有力地配合审执部门对虚假诉讼的打击、更加有力地配合审判部门对扰乱法庭秩序的打击、更加有力地配合信访部门对缠访闹访的打击、更加有力地对扰乱办公秩序开展独立打击,进一步维护司法权威,争取达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法律效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大队领导和普通干警组成的专项打击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三、专项行动时间
2024年7月1日—2024年9月30日
四、重点打击范围
1、虚假诉讼行为
2、违反法庭纪律行为
(1)鼓掌、喧哗;(2)吸烟、进食;(3)拨打或接听电话;(4)随意站立、走动或进入审判活动区;(5)随意发言或提问;(6)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7)违法违规录制、截取、传播涉及在线庭审过程的音频视频、图文资料;(8)其他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
3、扰乱法庭秩序行为
(1)非法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法庭;(2)哄闹、冲击法庭;(3)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加人;(4)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5)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4、危害法院机关安全及扰乱办公秩序行为
(1)非法携带危险物品逃避、抗拒安全检查;(2)未经允许,强行进入法官办公区域、审判区域;(3)大声喧哗、哄闹,不听劝阻,严重扰乱人民法院办公秩序;(4)侮辱、诽谤、威胁、殴打法院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5)损毁法院建筑、办公设施或者车辆;(6)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7)在人民法院哄闹、滞留,不听从司法工作人员劝阻;(8)故意将年老、年幼、体弱、患有严重疾病、肢体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9)以自杀、自残等方式威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10)在人民法院周边静坐围堵、散发材料、呼喊口号、打立横幅等;(11)其他危害人民法院机关安全或者扰乱办公秩序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全队干警辅警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打击行动的重要意义,确保“思想认识再提高、工作措施再细化、主体责任再压实”。
2.打击依法依规。严格依据《法警正确履职规定》授权范围内提请司法制裁,对于行为人在审判执行人员在场时实施的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妨害司法活动等扰诉行为,由所涉案件的办理部门负责处置,法警大队配合落实调查取证、采取适当措施等工作。
3.加强总结宣传。在专项打击行动中,处置干警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并在全队进行传授推广。对于具有教育意义和宣传价值的典型案例,及时联系综合部门对接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宣传,达到警示教育的宣传效果。
法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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