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整改方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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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整改方案1
为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健康的各项落到实处,针对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印发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的通知,存在的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致使部分贫困户患者未能及时享受健康扶贫政策,为进一步有效落实工作方案,确贫困群众健康利益,结合本单位工作中存在问题,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卫生建康委要求严格落实上级健康扶贫工作规定,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扶贫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0%、“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情况等工作。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健康扶贫工作有效展开
进一步加强对健康扶贫工作的领导,建立医院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医务部下设扶贫组。专人负责管理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妥善处理在健康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0%、“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针对去年扶贫组对我院督查和暗访出现的“先诊疗后结算”问题的通报情况,我们认真总结,明确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运行,确保扶贫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对贫困对象进行分类标识,开通绿色通道,先救治后结算,简化入院手续,严禁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扶贫救助对象。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未签”的问题,我院公卫科人员按区域划分管理贫困户,与贫困户家人或者村医以及贫困户帮扶对象联系,时刻关注贫困户人员去向;同时下乡核实走访贫困户;及时组织全镇村医开了村医整改会,动员村医积极联系外出人员,掌握外出人员动向,做的'及时签约。
(二)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低。
通过医院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知识讲座等多种途径进行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同时我们在全院宣传栏、各个诊室、护士站张贴和放置标示牌,让医护人员都要知晓健康扶贫政策,加强政策上的医患沟通,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率。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减免政策及时到位。
我们加强了减免政策与信息化管理的监督检查,根据信息系统存在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加快完善步伐,做到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针对来我院就诊的扶贫人员,通过信息化自动化直接给予减免,确保贫困患者各项减免政策落实及时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健康扶贫工作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性,确保把健康扶贫作为最大政治任务、作为重点工程来干。成立了医院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兼任小组组长,各组员各司其职,在医务部成立扶贫组,由医务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将扶贫工作做为常态来抓,及时处理扶贫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严格执行并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0%、“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统筹,强化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中的综合协调能力,为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强化责任意识,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扶贫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扶贫工作整改方案2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各村、包村干部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还存在建档立卡不够精准、扶贫责任落实不到位、增收不够快等问题。按照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为切实解决我镇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我镇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新时期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的原则,坚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找准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具体目标
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集中整改活动。以管区为单位,全体包村干部下村进一步和贫困户沟通,完善档案资料,并因村因户制宜制度扶贫措施,确保精准识别、信息真实、精准脱贫。
三、活动内容
(一)查改贫困人口基本信息。
核实同院落居住的人口与实际认定贫困人口数不符的情况,核实同户籍与实际认定贫困人口数不符的情况,并写出说明。核实每个人的病、残、学及有无劳动能力等具体情况。调整《贫困户信息表》中记载与实际不符的人员。对发现的同一家庭未全纳入低保的要问清情况,统一汇总由民政办出具说明。
(二)完善贫困户档案材料。
核查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与档案记载是否一致,确保无漏项、错项。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彻底解决《贫困户档案》不同程度存在的卷面不整洁,字迹潦草;数据信息前后不对应;帮扶人、镇村负责人信息不准不全,缺少相应签字;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残疾证、慢性病鉴定证等证件及病例复印件缺失;除低保外危房改造、助残器具、助学等其它救助缺少证明材料等问题。民政办、老龄办等部门出具各自救助或补贴发放证明交扶贫办贴入《贫困户档案》。
(三)落实各项政府救助补贴。
对贫困人口应该享受的低保、养老、高龄、粮补、计生、残疾等各项政府救助或补贴逐一询查,核实是否应领尽领,已全部落实到位的,交由贫困户签字确认。发现一项或几项未落实的,做好记录并转交民政办、老龄办等相关部门复核,确属应发未发的要立即补发。对发现的事实残疾但未办理残疾证的贫困人员,管区和包村干部要做好统计报民政办,帮助其尽快办理残疾证并发放相应残疾补贴。补发补贴和新办残疾证的相关证明要同步归档。
(四)科学测算家庭其他收入。
除政府救助补贴外,贫困家庭还有工资性、财产性、经营性收入或亲属帮扶、社会捐赠等收入。入户时要打消贫困户怕“被削掉低保”的'顾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逐户核查,科学合理逐人逐项算清,并在《贫困户信息表》、《帮扶记实》中修正以下内容:有无务工情况,务工的地点、工种、收入等;土地是自种、出租还是亲友代种及收益情况;亲属帮扶和社会捐助情况及折算金额等。以上核实后的收入交由贫困户签字确认。核查后收入加上政府救助补贴仍未达到脱贫标准(3402元/年)的,民政部门和所在村要实施救助或其他帮扶,确保不返贫。
(五)解决住房、看病困难问题。
配合区相关部门进一步排查鉴定贫困户危房。贫困户危房改造,我区按照最高可补助6万元,对贫困户无力垫付先期资金的,镇村要研究专门意见帮助解决。大病救助除按政策报销和救助外,对贫困户无力承担的部分,要充分发挥慈善救助站的作用,帮助解决。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慢性病人员尽快到医疗机构鉴定慢性病,切实减轻门诊看病负担。
(六)实施产业和就业扶贫。
支持贫困人员继续实施土地流转、经营小产业、从事公益岗位、就近打零工或外出务工。对有劳动能力目前无产业或就业增收措施的,根据每户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帮扶计划并付诸实施,确保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都有活干,能增收,切忌一兜了之和不切实际。帮扶计划措施可以在特色种养业、公益岗位、金融扶贫、乡村旅游、电商扶贫等方面让贫困户直接参与,也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制、土地托管、订单帮扶等多种形式,将贫困户纳入产业链条分享发展收益。
(七)压实精准扶贫工作责任。
镇、村承担精准扶贫工作主体责任,对扶贫工作任务、工作成效及考评结果负全责。根据区里统一要求,对所有贫困户实行镇机关干部包户责任制,镇科级干部、工作人员分别包保若干贫困户,一包到底,直至脱贫。支部书记是本村扶贫工作直接责任人,镇包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管区总支是本管区直接责任人;镇扶贫办和分管领导是镇扶贫工作直接责任人,镇党委书记、镇长是镇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户干部每月到包保贫困户家中走访1次,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包保工作,有针对性地提供帮扶。
四、方法步骤
(一)培训发动。
8月29日召开动员培训会,对包村干部和各村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培训和宣传动员,充分认识集中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核查整改。
8月30日―9月16日,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原则,全面开展查改。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逐项形成解决方案,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全部解决。
(三)检查验收。
9月17日―9月24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按照不低于10% 的比例组织检查验收,各扶贫工作责任人要高度负责,要核查清楚,整改到位,确保不出问题。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镇党委书记对这次集中活动负总责,进行科学调度并进村现场督导。分管领导承担具体责任,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管区和村“两委”的同志要全部参与,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具体工作落实。
(二)强化保障,快速推进。
包管区领导和包村干部要把时间和精力靠到整改活动上来,每个管区配备一辆车进行入户核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完成任务。
(三)严肃纪律,确保成效。
发扬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要真正排门入户逐人逐项核查,确保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