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贸易局营商环境突破年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陕西省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聚力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着力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更满意的政策环境、支撑更有力的要素环境、预期更稳定的法治环境、亲清更统一的政商环境,持续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大生态”。为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建设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结合我县对外贸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安排部署,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统一、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促进,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建立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协同配合,帮助企业大幅降低跨境贸易和投资环节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我县开放型经济发展。
二、主要措施
1.提速证照办理时限。企业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在企业提交材料完备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办结。企业申请办理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依据行业管理规定,在企业提交的主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当天上报市商务局办理相关单证,随后补齐相关材料。(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负责)
2.提升出口退税办理效率。对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按照企业分类进行限时办结。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县财政局、县国税局负责)
3.指导企业报关报检。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指导企业进行通关无纸化操作,协助企业报关报检。对接市商务局配合西安海关、汉中出口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工作,对进出境货物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县经贸局负责)
4.优化外汇业务管理。简化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单证审核,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自主办理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手续。放宽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条件。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在真实、合法交易基础上,允许A 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不必进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结算账户或直接结汇使用。(人民银行城固支行负责)
5.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面承接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功能在我县推广使用,推动中国(陕西)“单一窗口”逐步成为企业面对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主要接入服务平台,落实好“单一窗口”免费申报制度。(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经贸局负责)
6.提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效率。对申请省、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在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当天会同财政部门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三个工作日内上报市级商务、财政部门。(县经贸局、县财政局负责)
7.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制定境内外重点展会年度参展计划,支持企业自主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拓市场,巩固和提升欧美等传统市场份额。鼓励企业参加行业专业性境外展会,开展国际产品及管理体系认证。(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8.建立重点外贸企业联系制度。对年进出口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点企业建立经贸、财政、发改、国税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从政策落实、优化环境、资金保障、项目建设、开拓市场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国税局负责)
三、组织保障
1.明确工作责任。各镇办、县级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工作任务。针对我县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挖、梳理在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各环节中的问题,不断改进,提高效能。大力简化办理环节,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及时向社会告知。成立由经贸局牵头,发改、国税、财政、经协中心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和议事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难题。
2.加强督促检查。县经贸局要加强协调、督促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督促整改到位。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行动事项进行抽查、考核,考评结果作为相关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加强宣传和总结推广。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及新媒体资源,加大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企业享受良好便利条件带来的实惠。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