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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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柔性执法,优化执法方式,增强执法透明度,提升服务效能,促进社会和谐与法治建设。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践行执法为民理念,以更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方式和优质服务,构建更加和谐的政企政民关系,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切实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际行动开展好"三个年",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柔性执法,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增强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升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能力和水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建设"xx"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柔性执法理念基本确立。通过开展柔性执法,正确认识柔性执法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关系,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将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灵活运用指导建议、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方法。在事前引导自觉遵法守法,事中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给予一定纠错观察期、过渡期,并签订保证承诺书,事后对违法行为跟踪监督纠正,督促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让信法、尊法、自觉守法和文明执法理念深入人心。

(二)执法方式方法有明显改变。在柔性执法理念的指导下,推行"以学促管""学罚结合"管理新模式,对违法行为查处,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努力通过教育引导等方式,树立良好执法形象。首次轻微违法的可参加法治学习,多次违法的予以行政处罚。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立即纠正或在约定时间内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能主动消除、减轻危害后果的,不再予以行政处罚。

(三)柔性执法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将柔性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形成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健全对行政执法相对人事前辅导、行政执法风险提示、行政监管劝诫、轻微违法警示、突出问题约谈等体现监管特点的工作制度。

三、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理原则。依法实施柔性执法工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以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为依据。坚持从我市市情出发,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主客观条件,综合权衡经济与社会效益,避免给行政相对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二)宽严相济原则。实施行政处罚要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罚当其过。统筹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不得以强调严格管理为由而忽视柔性执法作用的发挥,也不得以推行柔性执法为由而疏于或放弃自身的监管职责。

(三)教育先行原则。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开展执法,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自我纠错,防止"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

(四)公平公开原则。实施柔性执法应当公平对待行政相对人,在违法行为各项情形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应当实施相同或者类似的行政执法。不得为了个别行政相对人受益,而损害公共利益或其他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实施柔性执法都应当依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要做好柔性执法宣传、沟通、说理等工作,形成政府与社会、民众良性互动的局面。

(五)主动便民原则。变"被动监管"为"主动服务",积极主动开展柔性执法,聚焦行政执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柔性执法方式方法和措施,力争达到最佳执法效果。柔性执法程序应当简明高效,配套文书内

容应当简单清晰易懂,要针对不同事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为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服务。

(六)循序渐进原则。要立足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抓住主要矛盾,加强风险评估,着力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柔性执法工作。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制定具体操作细则,确定适用范围、执法重点和清单数量。编制"两轻一免"清单应重点针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及执法过程中较为常见的、涉及面较广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由少到多,分单分批进行。

四、工作任务

(一)适用范围

柔性执法贯穿于各执法部门执法活动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外,对其它执法领域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普遍适用。对涉及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污染防治、劳动保障、城乡规划、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对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以及利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或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实施的违法行为,不适用柔性执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按照行刑衔接工作制度规定,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二)实施方式

柔性执法在实施方式上具有多样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重点采取说服教育、劝导、指导、建议、奖励、和解、提示、告诫、约谈、回访等多种方式单独或者综合运用,加强柔性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说服教育。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行政相对人心悦诚服地配合执法机关,以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

2.劝导示范。行政执法部门组建由执法人员、志愿者等组成的劝导示范队伍,通过实地劝导、示范带动的方式,文明用语、耐心细致对各类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制止,以实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标。

3.行政指导。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开展业务咨询、法律宣传、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为行政相对人等指明发展趋势,引导其规范行为、促进健康发展、维护合法权益。

4.行政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行政监管中主动为行政相对人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引导其遵守法律、诚信经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自身行为。

5.行政奖励。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奖励或精神鼓励,以正面和积极的方式鼓励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管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良好的守法氛围。

6.行政和解。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通过说服教育和疏导,主持或主导行政争议各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实现化解矛盾和纠纷的目的。

7.行政提示。行政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投诉和日常执法数据分析,为有效防范某种违法行为发生,在某一违法行为易发时段到来之前,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告知行政机关各项监管要求,提示、督促其依法履行义务,预防违法行为。

8.行政告诫。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相对人无主观故意、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行政告诫、警示等适当方式督促其采取相关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并告知其正确规范和行为要求,而依法不予处罚或处理。

9.行政约谈。行政执法部门针对行政相对人因企业内部制度缺失或疏于管理导致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已经发现的突出问题,可采取集中或个别约谈方式,对其宣传法律法规、指出存在问题,督促和帮助其完善制度、整改问题、迅速纠正违法行为。

10.行政回访。行政执法部门在做出行政决定后,按照行政执法监督的要求,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跟踪回访,了解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公正,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得到纠正,征求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及建议的活动。

(三)具体任务

1.编制实施"两轻一免"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两轻一免"清单,即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制度,并以本部门正式文件印发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各行政执法部门于2023年3月底前将本部门"两轻一免"清单报市司法局。

2.制定相关制度和配套法律文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月报、年报制度,制定柔性执法立卷归档标准,组织编制行政柔性执法手册,制定工作规范、程序要求、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评估办法等工作制度。针对本系统推行柔性执法采取的具体工作方法,研究制定相应的法律文书范本,与"两轻一免"清单同步印发实施。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与柔性执法相适应的程序规范和内部监督机制,并通过业务培训或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柔性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柔性执法工作不走样、不变形、有实效。要建立"两轻一免"清单和配套法律文书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和实际运用执行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内容。

4.完善行政裁量标准。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同一事项再次违法"后的处罚标准,确保柔性执法切实发挥警示与教育作用,实现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

5.数据收集和分析。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柔性执法数据,认真研究分析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弱点,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扎实开展柔性执法工作,并积极总结提炼经验。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准备(2023年2月-3月)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召开一线执法人员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转变固有观念,消除思想顾虑,充分调动执法人员

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柔性执法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柔性执法的实施范围、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具体方法和时间节点等。

(二)组织实施(2023年4月﹣8月)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本部门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柔性执法措施落实到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要加快制度建设,做好"两轻一免"清单的编制和各项制度性文件的制定,增强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性,推进柔性执法工作取得实效。要落实清单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符合清单情形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的要积极适用"两轻一免"规定,做到"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无过错不罚",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合法性审核,将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和适用"两轻一兔"情形的执法决定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加强对柔性执法工作的监督,用制度约束行政执法权力运行。

(三)总结提升并长期坚持(2023年9月开始)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本部门推行柔性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可以根据执法实际及时调整更新"两轻一免"清单,完善配套法律文书,改进具体工作方法。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交运、水务、农业农村、文旅、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生态环境、交警大队等重点执法部门要梳理柔性执法典型案例,就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形成书面材料报司法局。司法局要采取实地调研、专题研讨、专项督察等方式,对各单位推进柔性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会同各行政执法部门完善健

全各项制度,把柔性执法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形成长效运行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推行柔性执法自觉性,统筹推进本部门柔性执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防止和纠正重罚轻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切实解决"一刀切"执法、机械式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和工作任务,逐项分解细化,明确详细的时间表和步骤措施,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二)强化执法能力。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统筹协调,将推行柔性执法与贯彻《行政处罚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起来,使柔性执法成为改进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建立健全"两轻一免"清单和文书范本编制调整、学习培训、案例指导、风险评估等制度,细化工作标准和要求,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供操作指引。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做到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合理、过错与处罚相当,防止借柔性执法之名"执法放水""柔性滥用",切实发挥柔性执法应有的效用。要注重探索和拓展柔性执法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扩大容错纠错范围,扩大柔性执法的辐射面和覆盖面。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柔性执法工作方案、"两轻一免"清单、相关制度和统计数据,要及时报司法局。司法局要加强对柔性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通

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柔性执法落实不力的,要查清问题和原因,及时协调、解决。认真筛选柔性执法典型项目,及时总结推广柔性执法经验和做法。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的具体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增强推行柔性执法主动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局要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实施行政柔性执法的意见建议。积极通过政府网站、网络新媒体等渠道,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宣传柔性执法的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和实施效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柔性执法的获得感和信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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