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错峰放假方案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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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采取错峰放假方案,合理安排假期,确保学生安全,减轻交通压力,提升学习效果,促进校园秩序。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学校错峰放假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学校错峰放假方案

学校错峰放假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有关合理膳食行动及《国民营养计划》,全面推进我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通过在我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实现以“三减”、合理膳食、杜绝浪费为目标的营养转型升级。实施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推广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和健康科学烹饪模式。针对不同人群营养不良、超重、肥胖情况开展营养指导和干预,逐步改变就餐者传统餐饮理念和饮食习惯,增强居民营养健康意识。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杭州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及市餐饮旅店协会相关业务负责人担任。

各区、县(市)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成立工作组织,确保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建设要求

建设工作采取分类实施,示范引领、督导落实的方式进行。

(一)分类实施

1.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自建的食堂均应参与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实施配送餐的应协调要求供餐单位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结合健康杭州考核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营养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卫发〔20__〕58号)要求,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营养科,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均聘任营养指导员。以此为依托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部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自查自评,相关建设标准参照《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评审标准》(附件1)。

2.其他社会餐厅和单位食堂。采取自愿申请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推荐的方式推进建设。各区、县(市)积极发动辖区内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连续2年未受过食品安全行政处罚的餐厅及食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的建设活动,并逐年推进工作覆盖面。相关建设标准分别参照《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评审标准》(附件1)和《杭州市营养健康餐厅评审标准》(附件2)。

(二)示范引领

在分类实施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基础上、各区、县(市)应根据实际情况,遴选考核评分90分以上的餐厅(食堂)作为本地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示范单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市卫生健康委每年年底择优选择示范单位及其创建资料作为我市健康中国合理膳食行动典型案例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对中小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成果优秀的学校积极推荐其申报全国营养与健康学校。

(三)督导落实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将联合对各区、县(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组织管理、工作机制、示范单位创建完成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对建设进度不达标的地区予以通报并在健康杭州考核中相应扣分。

四、重点任务

(一)组织管理要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建设单位领导、后勤、工会和食堂管理等人员组成的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鼓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油、减糖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制度、营养健康管理制度,盐油糖采购、台账制度;明确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具体分工事宜。

(二)开展人员培训。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需配备有资质的专(兼)的营养指导员。营养指导员应按照省市关于营养指导员建设方案的要求定期参加专业学习培训。营养指导员负责制定本餐厅(食堂)带量食谱;指导菜品采购、配料和加工、菜品营养标识设置;开展营养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帮助顾客合理选餐;定期组织管理、从业人员进行营养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低盐、少油、低糖菜肴制作技能培训等。

(三)设置营养标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应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菜品进行营养标示,重点标注菜品中能量、脂肪、盐的含量,对菜品营养特点和适宜人群进行提示。营养健康食堂结合不同年龄段人群健康需要,遵循“营养科学、荤素搭配、均衡膳食”的原则,根据菜品中营养含量,设计每日的带量食谱。

(四)营养健康教育。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要利用餐桌小桌牌、橱窗、播放视频、设置知识展牌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科学营养健康知识,营造营养健康氛围。在餐厅(食堂)显要位置摆放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提供可以自由取阅的营养健康相关小册子、折页、单页等宣传材料。充分利用菜单、餐具包装、订餐卡等进行营养健康知识、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宣传。有条件的餐厅(食堂)可设置营养健康小屋等为用餐人员开展体质监测,展示营养状况评价标准,供大众进行自我健康营养自测、自评。鼓励营养健康餐厅(食堂)使用智能化评价系统,根据评价结果,指导大众科学的配餐和用餐。

五、责任分工

全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五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餐饮旅店协会等协助实施。各部门按照职责对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单位进行调研督促指导。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动员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负责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广泛宣传合理膳食行动和“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核心信息,开展区域内学校、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测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指导员培训工作,广泛开展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活动。积极发挥营养专家团队作用,联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加强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业务指导,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教育部门要协调动员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中小学校食堂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营养科学的带量食谱并进行公示。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教师和家长开展均衡膳食和营养健康知识宣教,培养学生逐步养成营养科学的饮食观念。

商务部门负责联系市餐饮旅店协会,协调动员餐饮企业参与营养餐厅建设,遴选并协调参与营养餐厅示范单位创建。引导协会加强对营养健康餐厅建设工作的指导,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强食材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检查。

民政部门协调动员全市所有公立养老机构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养老机构食堂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指导和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推进实施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并给予营养膳食指导,将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餐饮旅店协会协助实施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开展前期调研、情况汇总及评价等具体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xx年7月15日前)

各区、县(市)要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要求对本辖区内的中小学校与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以及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建设名单并动员创建。20xx年7月15日前,各辖区卫生健康、教育、商务、民政行政部门将本辖区本年度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单位名单(附件3)按行业类别报上级行政部门及本级卫生健康部门。同时各地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引导大众树立营养均衡和健康科学饮食理念。

(二)全面建设(20xx年7月1日开始)

各区、县(市)要结合方案要求,围绕《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内容,完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制度建设,全面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率先抓好本机关单位食堂、本行业系统的创建工作。积极聘请营养专家开展人员培训、科学合理设计营养标识、营造营养健康宣传氛围。20xx年11月底完成本年度建设工作,要求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自建的食堂单位食堂满足《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考核评估标准》(附件1)所有基础要求且总评分在70分以上。

11月30日前,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汇总并上报本辖区营养健康示范餐厅(食堂)申报单位名单(附件3)。示范单位建设明确创建指标,20xx年每区、县(市)创建学校营养健康示范食堂10所、养老机构营养健康示范食堂2所、营养健康示范餐厅1家。此后每年11月底前上报当年度本地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示范单位变更情况,逐年推进示范单位创建覆盖面。

(三)检查评价及示范验收

每年12月底前,市级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各区、县(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委托专业机构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情况特别是示范单位进行评审、验收、公示及授牌。评审情况向社会公布并为示范单位颁发“杭州市营养健康示范餐厅(食堂)”牌匾。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公示取消其命名,并收回牌匾。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协调推进。各区、县(市)要深刻认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尽快制定本地营养健康餐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将营养健康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各地卫生健康、教育、商务、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多学科联合融入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创新机制,积极宣传报道。各部门、各区、县(市)要在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中,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借力原有工作基础,把握工作重点,大胆创新和探索,全力打造工作特色和亮点。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制作各种营养健康科普短片、微视频,积极推广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和健康科学烹饪模式,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健康饮食理念。

(三)总结评价,持续开展建设。各部门、各区、县(市)要认真总结本地建设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活动的工作成效,通过开展系统的评价和效果分析,及时对建设中好的做法、有效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为今后我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推进活动的积累经验。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各地要全力高效长期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保持工作的常态化、持续性。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徐,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联系人:,联系电话:;陈,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联系人:李,联系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嵇,联系电话:。

市民政局联系人:童x,联系电话:。

学校错峰放假方案 篇2

一、学生离校时间安排(初步计划)

1、学前班离校时间:

1月 22 日(周五)下午 4:00。

2、一二三年级学生离校时间:

1月25日(周一)下午4:30、

3、四五六年级学生离校时间:

1月26日(周二)下午 4:30、注:学校在错峰放假期间,要根据家长需求提供早8:00到下午5:30的有需求的家长的托管服务,可以合班进行管理。

二、网上辅导、远程教育与学期结束工作

1、学前和小学教师以及校内行政教辅人员,要坚持在校履职,因事请假的必须事先报批,准假后停发相应的岗位工资。各年级、各部门要按原定放假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认真完成述职考评、总结、计划等各项工作。

2、学生离校期间,各个年级要组织教师开展线上家访、一对一的学生谈话、个别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要对提前离校的学生开设网上学业辅导课程,教师进入“值班课堂”对学生进行“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学业辅导。学前要开设兴趣型活动课程展示,教师在网上接待进入观看的小朋友。各年级要积极研发“网上英语角”、“网上访谈”、“网上见面会”等趣味活动,以多种形式深化我校“网上教育”的内涵。

3、学校德育工作要通过网络延伸到校外,以远程沟通的方式,加强对学生在家生活规范、承担劳动义务、完成学业任务等方面监督、教育和管理。各年级、各班主任以及宿管中心等有关部门,要将德育工作、学生生活技能规训以及家校沟通等,通过网络平台延续相关工作,延伸至每个学生和家庭。

三、下学期开学

学生报到并正式上课时间为2月27日(周六),开学通告将于春节后在班级群里发布。如有特殊情况,将随时通知学生。

四、寒假工作

1、根据上级部门的特别要求,任何年级在寒假期间不得安排线上教学活动,不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

2、根据错峰放假的时间安排,各个年级要统筹安排好学生寒假作业,合理优化难度和数量;暂停各项线下综合实践活动,通过线上的方式进行评价和实施。

3、行政后勤及保卫部门要认真安排寒假值班、值勤、护校以及工程维修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五、防疫工作

1、根据当前防疫形势,要按“战时状态”从严从紧地认真落实各项要求。从即日起,全是中小学干部教师、学生及共同居住人员要坚持非必要不得外出、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2、严格校园防控。要进行相对封闭管理,严格校门管理。对入校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严格落实健康码和行程码的检查,非必要不得进入校园,确有必要进入校园的要严格按市区防控要求执行(外出返回的还需提供返回行程健康码、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

3、严控聚集性活动:从即日起不得组织大型会议、联欢、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4、在校人员要实行封闭管理,要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严禁带病上岗。

5、校园内全体人员,包括学生和老师,要全时全程佩戴口罩(室内)。

6、寒假假期全体教职工不得离开本地;原则上校级领导、幼儿园负责人、校聘干部春节要在本地过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不得组织、参加聚会、聚餐、聚集性活动。倡导全体教职工寒假期间不离开本地。

学校错峰放假方案 篇3

为落实好学校学生复学工作,预防学校门口因学生体温筛查造成人员密集滞留,引发可能性的新冠肺炎传播,全力保障学生和教师的.健康安全。经校委会研究,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成立小组

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郁雄文校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副校长负责,学校大门口秩序由安排协调,每天由2名带班领导、3名测温教师(1名北边门)、3名学校保安(1名北边门)组成。

二、学校门口每日体温监测和疏导管理人员要求

1.学生在复课前一天需进行网上报到并提交个人绿色健康码。早上7:00和下午午3:40前,每天校门口管理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准备学生入校体温筛查工作。

2.体温筛査人员要态度严谨、动作迅速,发现体温异常师生立即上报带班领导,进行登记其相关情况,通知家长领学生回家隔离治疗,决不允许一名体温异常学生进入校门。

3.学校保安要通过小喇叭等工具,教育学生按秩序排队,不拥挤每人之间相隔米,保证学生快速有序进入学校。

三、师生入校要求

1.教师上下班走北边门,进门时进行测温。学生上、下学一律走校门口测温通道,上学时测量体温入校。学生在校门口排二路纵队入校,马路南到校的排入南纵队,马路北到校的排入北纵队。

2.学校采取学生错时入校、出校的规定

一二年级早7:25~7:40间进校,下午3:40后排队出校;

三四年级早7:10~7:25间进校、下午3:55后排队出校;

五年级早7:00~7:10间进校,下午4:10后排队出校。

注意上下学排队,两人都要保持米距离。

3.家长不能进入学校前门前隔离墩内,且车辆不能停放在校门两侧家长接送区范围内。对违反规定的家长进行劝阻,如不听劝阻,实施卡、辱骂殴打管理人员等行为可报警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如有不完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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