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欺凌问题: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热选(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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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欺凌问题: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第一篇】

家长在预防校园欺凌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应该提供很多的帮助和指导,以确保孩子能够远离欺凌行为,有效地适应社会生活、学习和成长。以下是一些可以预防校园欺凌的一些方法:

第一,保持与孩子之间的及时沟通。父母应该时刻关心孩子的日常生活,询问孩子在学校的经历,以确保他们的情感健康和生活安定,帮助孩子与老师进行沟通和协商。同时,家长也应该与校方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孩子在校期间得到充分的关注和保护。

第二,提供相关的教育和帮助。

家长应该与老师合作,加强对孩子的福利和安全的教育,帮助孩子建立健康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并从他们成长的角度观察和分析教育形式和环境,确保孩子在学习和生活方面都有足够的帮助和支持。

第三,与校方合作,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家长应该尽力与校方合作,采取行动,共同制定可以预防校园欺凌的有效措施。为了保护孩子的健康和生活,加强校园管理,为学生提供更好的保障和帮助,确保他们能够和谐的成长和发展。

至此,我们可以发现,预防校园欺凌的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的、长期性的过程。只要我们充分从自身和家长的角度去做好这些方面,那么我们就可以切实的防范校园欺凌并保护我们的下一代。

中小学生欺凌问题: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皖办发〔2022〕16号)精神,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防治校园欺凌,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结合安徽省教育厅等11部门印发的《安徽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加强防治教育。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向属地教育部门报送本学期校园欺凌防治教育工作计划,学年至少开展1次情境式、案例式教育教学活动,让学生直观了解欺凌行为表现,并熟悉自我保护措施;将预防校园欺凌列入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教学计划。

2.加强宣传力度。定期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周”活动,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签名活动、主题演讲、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栏宣传等形式,营造全员参与氛围。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全省校园欺凌防治线上、线下知识答题活动,确保学生参与率100%。

3.加强三风建设。完善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机制,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

4.加强队伍建设。将防治校园欺凌纳入师训干训必须内容,提高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按照规定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员,对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的学生及时给予关心和心理辅导。

5.加强普法教育。通过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借助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平台,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学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6.加强家校合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机制,主动加强与学生监护人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学生的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和预防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落实家长承诺制度,每学年组织家长、学生与学校签订防范校园欺凌承诺书。

7.提前分析预判。各中小学校于开学前对校园欺凌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对策,借鉴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成功经验,动态完善本校欺凌防治预案。

8.落实强制报告。学校教职工发现校园欺凌的,立即制止并向学校报告;其他组织和个人发现校园欺凌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学校报告,不得瞒报私了。

9.凝聚攻坚合力。加强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班委会等建设,发挥其在预防校园欺凌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10.实行网格管理。推行学校信息员制度,建立班级、社团、宿舍、小组等学生安全信息员网格化制度,随时搜集、掌控情报信息,及时锁定有欺凌倾向人员,实现早干预、早化解。

11.加强风险排查。中小学校定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项调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作出处理。班主任、辅导员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关注家庭情况及生活环境比较特殊的学生,及时进行思想引导和法治教育。特殊群体及个体学生,要“一班一人一档”建立台账。

12.畅通诉求渠道。学校在校园显著位置公布学校欺凌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姓名和联系电话,制定有奖举报措施。建立校长“谈心日”,每学期校级领导要定时开展谈心活动,畅通学生倾诉渠道,对重点关注学生要个别约谈。

13.强化三防建设。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中小学校实现监控系统全覆盖,完善带班值班和巡查制度,安排教职工或者保安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欺凌行为。

14.规范宿舍管理。寄宿制学校建立校领导带班、中层班子和教师值班制度。配备专职宿管人员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落实值班、巡查责任,发现欺凌现象,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

15.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对所发生的欺凌事件10日内完成调查、复查,提出处置意见,跟踪、观察涉事学生情绪,落实舆情管控措施,将调查结果书面通知学生监护人(家长),并向学校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涉法涉诉不宜由学校处置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16.压实涉事学生责任。将欺凌行为纳入学生综合评价。对义务教育阶段有欺凌行为的学生,学校要视其情节轻重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里记录,高中阶段学校据此做好防范预案。强化惩戒,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进行训诫教育,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7.压实家长监护责任。学生的监护人(家长)加强家庭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其监护人(家长)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善后,不得教唆、纵容、包庇或者放任学生实施校园欺凌行为。

18.压实社会协同责任。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高等学校、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以志愿服务等方式,对校园欺凌相关学生进行教育、行为矫治、心理辅导、家庭帮扶和救助等。

19.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与共青团、网信、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动协作,定期研判、交流信息,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对极端恶劣校园欺凌事件,成立由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专家参与的处置专班,进行现场处置指导。

20.强化舆论引导。各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正面宣传引导,把准惩恶扬善主基调,保证宣传时效和质量,发挥社会舆论威慑力,形成社会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要配合宣传、网信等部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消除公众误解或质疑,防止负面舆情蔓延和不良炒作。对于造谣传谣的不法分子,要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惩治。

21.强化救助措施。学校要做好对被欺凌学生及家长的抚慰和心理疏导干预,同时做好对被欺凌学生情况的保密工作。被欺凌学生生活特别困难的,学校及时启动资助程序,严防衍生极端事件。

22.强化考核评价。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纳入学校综合评价体系、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工作考评,评价结果作为校长和教职员工评先选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23.强化督导问责。学校是预防校园欺凌的责任主体,校长是预防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欺凌防治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重要依据。对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职责落实不到位、造成校园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督导,并严肃追责问责。

中小学生欺凌问题: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第三篇】

基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应该从更长远着手,推行规则教育。多年来,与知识教育相比,我们的规则教育严重缺失。虽然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但内容相对简单,宣示性的内容较多,且缺乏对各种情形后果模式的设定。除此之外,在学校中,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敢”轻易批评学生,“不敢”指出学生在行为规则上的错误。而规则意识正是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被强化的,没有批评和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需要改变对学习成绩的过分强调,提高对子女规则教育的重视,不能把这一责任全部推到学校。总之,应该通过建立一套行为规则及其教育体系,激励家庭、学校和社会承担应有的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教育部门需要制定一个内容详尽而具体,且含有相应后果模式的行为规范,让学生养成底线意识,告诉他们哪些行为是同学、老师、学校和社会不能接受的,以及这些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经验,比如有的国家对幼儿园至5年级学生,以及5年级至12年级的学生,分别设定了60类和62类禁止性的行为,其规定极其详尽,包括推碰他人、投掷物品、向他人吐唾沫,等等。同时,每条规范都设定了学校的多种指导干预措施,以及可以适用的处分,比如学校教学员工予以告诫、逐出课堂、勒令停止、开除,等等。

由于校园欺凌事件涉及较多学生,在案件的处理上,学校应该占主导,同时应该赋予学校一定的惩戒学生的权力。在目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框架下,对一般的校园欺凌行为,有必要找到一些合适的、有效的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措施,让学生更有规则意识、校园更安全。

根治校园欺凌,适度法律介入不可少。

与校园欺凌的严重程度相比,我国当前对这个问题的治理还显得十分滞后。不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反家庭暴力法》,都旨在解决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施加暴力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侮辱行为却都没有涉及。我国对暴力侵害、妨害自由等行为的法律惩戒标准过高,比如只有造成人体轻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才分别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犯罪,对于侮辱、诽谤则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罪并且该罪必须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自行去法院起诉。校园欺凌上升到《刑法》的少之又少,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最高处罚标准是行政拘留十五天,且该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应当说,基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心智上的不成熟,法律在对他们进行处罚时进行额外的保护,有其正当和可取之处。但问题在于,受到校园欺凌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同样需要保护。保护未成年人不应该片面化,更不应该异化为对不端行为的宽纵,免受同龄人的暴力欺凌和伤害同样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题。

立法问题之外,更为普遍也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学校不希望法律的过多介入。出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到万不得已,学校很少会选择报警求助。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久而久之,校园似乎成了法外之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反而成为滋生校园欺凌的温床。

除了惩戒威慑,我国法律在预防校园欺凌、构建校园安全保护网方面也鲜有作为。中小学生因为社会经验匮乏、身心发育不健全,遭遇暴力欺凌时往往缺乏应对、处理此类问题的能力。如果社会不能提供帮助,不能消除被欺凌者的心理恐惧,那么校园欺凌的阴影就无法彻底扫除。而要做到这一切,就必须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校方和有关单位的救护责任标准化、法律化,让管理不善、监护不周者承担轻则民事、重则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中小学生欺凌问题: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第四篇】

校园欺凌在当今社会中越来越普遍,给青少年的成长和教育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它不仅会对被欺凌同学的身心健康造成长期或短期的影响,也会对他们的学业、社交生活和其他方面造成不良后果。同时,欺凌者也会受到长期负面的影响,从而给社会带来更多的威胁和危害。

首先,校园欺凌对被欺凌同学的身心健康等方面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欺凌同学可能会因为所受到的压力和痛苦而认为自己是个失败者,从而丧失自信和自尊心。并且被欺凌同学体力值下降,导致各种身体疾患,有些欺凌者为了逃避与欺凌者之间的冲突而从学校中退学,也可能由于严重的欺凌事件而导致自杀。

其次,在学校中受到欺凌的学生常常无法专注于学业,这也会对学生的'成绩和前途造成影响。被欺凌的同学会失去上课的动力和热情,影响其成绩的提高。而这些问题一旦不能及时加以解决,往往会影响他们未来的职业和人生规划。

第三,欺凌者也会因为自己的行为遭到长期的负面影响。欺凌者的行为往往会引起不良行为的串联,导致他们在成长和教育过程中产生不正确的价值观念。并且在同龄人中尝试获得社会地位的行为方式,也会对其未来的职业和家庭生活造成长期的负面影响。

总之,校园欺凌的危害是很大的,在青少年成长和教育中是极为重要的问题。我们应该积极的采取行动,通过加强对自己和他人的教育,使其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防止和制止这种行为。仅有这样才能确保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保障他们的成长和未来。

中小学生欺凌问题: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第五篇】

我想要一个安全的校园,一个文明有礼、安全和谐、没有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校园!

记得刚入学时,老师和学校领导就教育我们,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好好学习,创造一个美好的学习环境。

今天,我看到一个视频,是关于校园欺凌的。视频中一位高个子女生殴打另一位比她矮小的女生,一共殴打了好几分钟。先是扇耳光,扇的还特别响,连续打了好多下,接着又用脚重重的踹她。撕扯着她的衣服,把她揪上讲台,大声的质问她、责骂她,不停的踢打她。视频里还能听见有男生在嬉笑,整个过程都没有人上去制止,也没有人去通知老师。

看完这个视频,我的心情是不痛快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很心疼视频里被打的姐姐。我觉得视频里打人的女生太坏太暴力,而被打的女生太胆小,被人欺负了不敢反抗,不知道保护自己。旁边那些男生也太冷漠了,看着同学被打还在旁边嬉笑。

虽然在我们学校里没有校园欺凌,同学们都很友好,但还是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妈妈经常跟我说一些关于校园暴力的事件,还跟我说一些法律知识,教育我要和同学好好相处,不能欺负同学,在学校里不惹事也不要怕事。我们还小,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时要找老师或家长,受到威胁时要及时向身边的人求助,多和家长沟通,不要自己一个人默默的承受。

中小学生欺凌问题: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第六篇】

在市教委召开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座谈会上,学生心理健康成为老师们关注的一个焦点。

有资料显示,近来,学生心理问题呈加重的趋势。近日北京市中小学生心理咨询热线对18000个咨询电话记录进行分析,发现本市中小学生的心理疑难问题主要集中在14个方面:交往适应、学习困难、情感挫折、娱乐限制、择业茫然、生理发育烦恼、性心理偏差、亲子矛盾、社会环境适应、理想追求、宗教影响、法律保护、行为不良、心理严重障碍等。其中交往问题、学习问题、情感问题所占比重最大。青少年成长中的烦恼集中在14岁至18岁这个年龄段,17岁的孩子烦恼最多。

孩子的心理健康也是各校老师们工作的重点。北京育才学校王建宗老师介绍,为了使学生有健康的心态,学校不仅请来了专家,为教师和家长开设心理教育讲座,还经常邀请心理咨询员为学生答疑。

中小学生欺凌问题: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第七篇】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16〕8号)要求,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切实遏制校园欺凌之风,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在校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党委全体成员及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稳办,主任由孙家峰兼任。各学校也要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本次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

(一)工作落实阶段(2016年6月—2016年8月)。

1.开展专题教育。各学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养成、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邀请公安、司法、法院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2.完善工作制度。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德育教干、安保人员、班主任、科任教师等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及时干预处置。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工作责任制,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6年9月—2016年12月)。

1.学校自查。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并于每月25日前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报教育局安稳办131室陈欣同志。

2.县级复查。县教育局将采取督查组随机抽查和责任督学逐校督查相结合方式,通过听汇报、看台账、查设施等形式,对全县中小学校园欺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3.责任追究。县教育局将校园欺凌治理作为长效机制一抓到底,对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期间学校存在工作敷衍、制度不实、职责不明、措施不力、问题不清、处置不当、影响恶劣等问题,视其情节或所承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追责问责。

中小学生欺凌问题: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第八篇】

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量化考核等手段,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及家庭教育。

一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各校要紧密联系中小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引导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惜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二要加强法治教育。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推进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20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

四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在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反欺凌签名仪式、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正确面对欺凌行为。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五要加强家庭教育。采取有效途径要求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道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发生。要通过组织社区、学校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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