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4年清洁取暖提升行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通过优化能源结构、推广清洁取暖技术、强化政策支持,提升城市清洁取暖水平,改善空气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清洁取暖提升行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市2023年清洁取暖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根据xx及xx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清洁取暖暨散煤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助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重点突破,统筹开展清洁取暖暨散煤治理工作,协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着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坚持先立后破,坚持稳步调整,按照标本兼治、重点突破、创新机制、共治共享的思路,以可持续、有质量的清洁取暖为目标,2023年xx月底前完成现有清洁取暖改造运行情况评估,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清零,对标散煤全面清零目标,查遗补漏,继续推清洁取暖改造,确保居民可承受、效果可持续。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完成清洁取暖运行评估。2023年xx月底前完成现有清洁取暖改造运行情况评估,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但不能稳定运行、散煤复烧问题突出的区域,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优化清洁取暖改造方式或运行模式。(发改局牵头,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管局、公安局、交运局、城管局、工信局等参与,各镇(办)落实)
(二)建立长效补贴机制。结合评估结果,及时建立我市新的散煤治理长效运行补贴制度,xx月底前出台新的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支持提高清洁取暖设备使用率,确保达到全面禁燃的要求。(财政局牵头,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管局等参与,各镇(办)负责)
(三)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清零。对标散煤全面清零目标,查遗补漏,继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确保居民可承受、效果可持续。(发改局牵头,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管局等参与,各镇(办)负责)
四、职责分工
各镇(办)为清洁取暖暨散煤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落实本辖区清洁取暖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市发改局:负责对现有清洁取暖改造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指导镇(办)优化清洁取暖运行模式。督促各有关单位完成资金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足额足量及时到位。
市财政局:负责新的散煤治理长效运行补贴制度的建立,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中省及xx市资金支持,强化资金统筹,满足补助资金需求。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利用现有监测措施,开展秋冬季农村地区空气质量监测;利用联席机制开展部门综合执法工作,强化散煤复烧行政执法和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燃烧散煤行为,确保清洁取暖完成范围内无散煤复烧,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住建局:负责热力管网工程建设工作,做好天然气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管,做好城乡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
市市管局:负责全市散煤管控工作;对洁净煤生产和流通领域质量监管,对流动销售散煤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一律取消,建立散煤煤质监管倒查追究机制;加强源头管控,严厉打击以直送、网络等方式流动销售散煤行为,确保完成清洁取暖范围内散煤退出市场。
市工信局:负责做好洁净煤配送中心及配送网点的监管。
市公安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洁净煤市场监管;市交运局、市交警大队:负责开展散煤违规运输车辆综合整治。
市城管局:负责城区范围内流动摊贩散煤分销监管,开展城区主管行业营业性门店散煤综合整治,配合开展散煤违
规运输车辆综合整治。
各镇(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区域内散煤治理网格化巡查监管责任,杜绝城镇经营性门店燃煤现象;组织严查燃煤炉具销售行为;持续开展入户排查摸底、宣传讲解政策,对违规使用散煤取暖的行为予以制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洁取暖工作是铁腕治霾的重要内容,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一项硬任务。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亲自抓,逐级传导压力,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积极实施清洁取暖改造,进一步巩固清洁取暖成效。
(二)认真进行"回头看"。各镇(办)、各部门要持续宣传普及清洁取暖工作意义和政策规定,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自觉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要聚焦难点、着力重点、排查盲点,从取暖设施使用、散煤复烧管控、补助资金落实、供热供气设施保障等方面,全面深入排查。排查出问题的,立即整改。
(三)严格散煤管控。各镇(办)、各部门要加大监督管控力度,确保平原地区"煤改气"、"煤改电"用户不再使用燃煤采暖。市管局要加强日常监管和煤质抽检工作,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走街串巷、游击兜售等非法经营散煤行为的检查。同时要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民用散煤企业严厉处罚,严厉打击劣质煤生产销售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洁取暖宣传工作,大力营造宣传氛围,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宣传页、微信群等形式,鼓励动员公众参与散煤治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清洁取暖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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