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镇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镇非法宗教排查整治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能够分清合法宗教和非法宗教的界线,增强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能力。
(二)建立一支社会覆盖面广、能够掌握深层次情报的信息队伍,为发现、打击、处理非法宗教活动及时提供可靠信息。
(三)达到非法宗教活动情况底数清楚、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受到依法处理、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被依法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在我镇发展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四)把宗教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使宗教活动走向依法管理、正常发展的轨道。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照《宗教事务条例》要求,不断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整治重点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有效处置“的工作方针,坚持打防结合、分化瓦解、遏制发展的工作思路,摸清各种地下宗教势力底数,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宗教活动,有效维护全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环境。
四、方法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x年5月15日前)结合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对全镇辖区的各类非法宗教来一次彻底排查,对非法宗教的组织体系、人员结构、经费来源进行全面摸排,对于重点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基本信息、活动基本信息。对未转化人员、重点不放心人员、一般不放心人员,特别是私设家庭聚会点的负责人、非法传教人员及参加境外非法宗教培训人员,一人一册,实行镇村两级动态管理,并将人员名单分别上报县宗教局和公安局国保大队。
(二)开展专项整治(202x年5月15日至12月底)一是规范合法堂点,取缔私设聚会点。本项工作由党政办、综治中心、派出所负责。二是对于重点人员采取由公安人员参与的面对面逐人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逐一建档。本项工作由综治中心负责。三是对于党员干部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按照党纪政纪予以处理。本项工作由镇纪委、党政办负责。四是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宗教场所、民间信仰场所进行一次“大检查”,重点查看场所收藏书籍和媒体出版物等,依法从严查处“达洼宣教”非法活动,“净空”及其“净宗学会”非法渗透。本项工作由综治中心、派出所负责。五是体现“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原则,对于极少数冒用宗教之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决予以打击。本项工作由派出所负责。
(三)巩固提升(202*年1月1日至10月底)。一是健全组织,落实接续帮教。对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人员,逐人建立“四位一体”的帮教小组,开展后续巩固工作。二是定期回访,巩固教育转化成果,帮教小组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组织和引导他们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精神生活,填补思想空白,促其回归社会。三是解决问题,帮助落实相关政策。回访中针对他们工作生活中发生的实际困难,按照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发动社会力量,落实社会保障政策,防止他们因生活困难而反复。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成立专项排查摸底整治领导小组。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排查摸底整治工作领导组,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二)坚持内紧外松。各有关部门、人员要充分运用执政资源和各种公开管理手段开展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时机等方面做到外紧内松,同时要果断快速、把握分寸,妥善处置工作中遇到的制造事端,防止形成负面影响,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及时请示汇报。由于宗教工作具有特殊性和敏感性,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期间,对发现的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