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督导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
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的督导检查,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提升行政效能。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督导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XX市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督导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决定近期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单位
(一)市直单位
随机抽查市直单位(含下属单位)。
(二)县(区)单位
县(区)四大班子机关、公检法单位;随机抽查2个县(区)直单位、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此外,检查县(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
二、督导检查内容
(一)办公用房
以各单位领导干部为主,重点抽取近两年搬迁新址的市直单位、县(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检查近年来集中整治后,是否存在老问题反弹等情况。
(二)公务用车
1.公务用车编制和购车标准执行情况(重点看有无超编制购车、超标准购车、未批先购、无牌上路、借车、擅自向下级单位配发公车、车辆长期停驶不及时处置等情况)。
2.公务用车标识张贴和信息系统使用情况(重点看有无不按要求张贴公车标识、不安装或不维护北斗定位设备导致脱离监管、不使用或不充分使用信息系统等情况)。
3.公务用车使用情况(重点看有无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既拿车补又使用公车、节假日违规用车、不落实"一车一卡"加油制度等情况)。
4.租赁车辆情况(重点看有无租赁无资质公司及个人车辆、超标准租车、长期租车、以租代购变相超编制用车等情况)。
三、督导检查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2024年XX月XX日-2024年XX月XX日)
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主动对照有关规定认真排查本单位本部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完善机制、弥补漏洞。
(二)督导检查阶段(2024年XX月XX日-2024年XX月XX日)
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1.办公用房方面。被抽查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准备好"三定方案"、实有在编在职人员情况(按照级别分类)、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方案、单位办公用房总体平面图(注明房间号、办公人员数、工作人员姓名、使用面积)、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平面图"一人一图"(县区是指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乡科级正职干部、市直单位是指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包括使用人姓名、职务、级别、房间号、使用面积等)及统计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报告,上述材料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2.一般公务用车方面。被抽查单位接到通知后,准备好以下材料:(1)根据《XX市机关事务中心关于开展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自查暨全面启动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填报《一般公务用车车辆信息统计表》;(2)根据《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违规购置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进行清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填报《违规购置使用公务用车问题清查报表》(附件4);(3)根据上述两个文件进行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含所属单位自查自纠情况);(4)本单位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养的相关报销凭证、派车记录以及本单位租赁车辆的租赁合同。以上前三项材料需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3.执法执勤车辆方面。填写《执法执勤车辆信息统计表》、《违规购置使用公务用车问题清查报表》,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检查组根据被抽查单位提供材料开展实地查看,发现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单位公务用车方面违规违纪突出问题,现场采取登记、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统一汇总后带回。
四、督导检查组成员及任务分工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设立2个督导组,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中心等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根据市县区情况分布,每个督导组分包3区3县,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规范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要扛牢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主管领导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形成工作合力,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二)上下联动、传导压力。各单位要实行"下管一级"原则,坚决防止"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各县(区)主管部门要对本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整改、监督检查和材料汇总上报工作全面负责;市直各单位除了要对本单位自查整改工作负责,同时对下属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整改、监督检查和材料汇总上报工作全面负责。
(三)坚持原则,严肃纪律。督导检查既要注意针对性、有效性,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真督实查、敢于碰硬,切实发现问题,又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影响被监督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增加工作负担。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不得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汇总后按程序统一处理。各督导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同城不吃饭,公务接待安排工作餐,不饮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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