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xx河段采砂扬尘管控工作方案
加强河段采砂扬尘管控,落实监管责任,完善防尘措施,确保环境安全与生态平衡。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河段采砂扬尘管控工作方案”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2023年度xx河段采砂扬尘管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管控xx河段河道采砂扬尘,促进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进位,结合xx河段河道采砂特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源头预防与过程管控相结合,突出重点、管控结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河段河道采砂各环节扬尘管控工作,为全市空气质量改善进位做好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问题为导向,科学谋划部署,做到团结协作、联防联治,整合社会资源,协调各方力量,构建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市县联动、政企共抓的河道采砂扬尘管控模式,形成职责清晰、协调有序、联动有力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标
以高标准、严要求、硬措施,有效管控xx河段河道采砂扬尘的产生,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xx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市级包抓领导:市政府副市长xx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河长办。
三、工作任务
(一)持续开展严厉打击xx河段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专项行动。夯实河湖长管护主体责任及行业责任,落实采砂监管"四个责任人"责任,定期开展河道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清理非法采砂设备,维护xx河段河道采砂秩序。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河长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严格河道采砂领域生态环境监管。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发现的违规采砂点,扣缴属地县(市、区)政府财力xx万元,专款专用于采砂管控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
(三)加强沙石运输监管。依法查处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车辆的货运经营者及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货运车辆运输砂石。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严查非法营运车辆从事沙石运输。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做好组织协调,加强许可采砂点监管。指导协调xx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扬尘管控工作。做好xx河段河道内许可采砂点采砂扬尘管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协同相关执法单位对非法采砂进行执法整治。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做好采砂扬尘管控工作。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对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履职不到位、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进行问责和查处。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责任单
位
(六)对相关部门、县(市、区)相关人员采砂扬尘管控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对履职不到位、涉嫌违纪违法的进行组织处理。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责任单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及自查(4月中旬﹣5月中旬)
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介,广泛宣传开展采砂扬尘管控的重要意义和工作任务,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呵护空气环境质量。各县市区针对xx河段采砂扬尘管控情况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报市水务局备案。
(二)检查巡查整改(5月中旬﹣10月底)
结合自查情况,组织开展采砂扬尘管控专项检查,做到xx河段全覆盖。重点开展严厉打击xx河段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定期不定期开展采砂扬尘管控巡查。针对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立竿见影。
(三)督导督办(11月上旬﹣11月中旬)
成立市级采砂扬尘管控督导组,结合xx河段采砂扬尘管控开展情况,全面梳理、系统排查问题台账整改成效,针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跟踪督办,保证采砂扬尘管控措施落地见效。
(四)巩固提升(11月下旬﹣12月底)
各单位应秉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标对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要求,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监督检查为手段,以社会监督为补充,进一步落实采砂扬尘管控责任,着力构建采砂扬尘管控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采砂扬尘管控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狠抓措施落实,全力做好我市采砂扬尘管控工作。市水务局牵头成立xx河段严控采砂扬尘工作专班,研究推进管控工作,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专门机构,扎实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沟通协调、综合施策、信息共享、重大事项通报等工作制度,协调解决采砂扬尘管控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不定期通报采砂扬尘管控工作存在问题、重要任务、重大事项等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应加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管控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水务局。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工作分工,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明确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务求整改实效。同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采砂扬尘管控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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