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优质32篇)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应包括定期巡查、隐患记录、整改措施及责任落实,确保施工安全。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区计卫局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加强我中心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我中心安全事故零发生,坚决杜绝责任事故,为构建平安医院、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措施
㈠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面落实考核体系,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周密部署各项任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㈡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及时通过全院职工会议、OA办公系统、宣传栏等形式向全体职工传达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培训及应急演练,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使每位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保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消防安全的高压态势和忧患意识,绷紧安全生产之弦,确保心中警钟长鸣,在全院上下形成“安全生产人人管、事故隐患处处防”的良好氛围。
㈢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我院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督察力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排查药库、食堂、财务科、放射科等主要科室,查看污水、医疗垃圾排放情况,房屋线路、燃气水电、46只灭火器和18只消防栓的使用情况,及全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情况,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堵住漏洞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认真做好夜间及节假日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制,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㈣抓好整改、及时总结,确保安全生产取得实效。针对每一次安全检查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在册,做好台帐资料,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各科室及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重视整改成效,定期查看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者整改后问题反弹重现的.提出严肃警告,坚决不走过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本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从6月5日开始,于9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科室及人员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将整治目标、行动时间、整治范围及整治重点等向全院公布,努力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改(9月15日之前)。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特别要加强对库房、供应室、药房等重点科室和水、电、气及供氧等事故易发装置、管道、线路,毒麻药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管理的排查力度。在9月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好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
(三)总结提高(9月20日前)。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便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区计卫局。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
为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根据《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禄丰市城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配合做好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整治任务,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全面落实“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要求,建立完善的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严格联审联批,切实保障好农民群众的合理建房需求。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宅基地审批难问题,消除农村自建住房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聚焦农村自建房,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配合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畅通农村宅基地审批通道,保障农民群众合理的建房需求,实现全面受理、严格审批、高效服务,全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率保持在95%以上。统筹全面落实农村宅基地监管“三到场”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房屋质量安全宣传,加强质量监管,从根本上遏制农村自建住房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各乡镇要以全面畅通农村宅基地审批通道、提高审批率为目标,严格执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乡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村规等部门联审联管制度,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宅基地用地审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房建设监管等职责,执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层层压实“州市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宅基地管理责任,按程序规范审批农村宅基地,优化细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在省级出台《县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模板)后,督促指导各乡镇研究制定、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完善宅基地监管“三到场”制度,建立监管档案。因地制宜细化政策措施,不断提高我市农村宅基地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对村民建住房进行全过程监管和指导。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书》。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加强政策业务宣传培训。市农业农村局今年拟采用新媒体的形式,将农村宅基地政策、自建房安全知识以抖音形式向社会推送,扩大政策宣传面。各乡镇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分级负责做好培训,市级年内举办培训班1场次以上,乡镇人民政府要利用“万名党员进党校”、“科技培训会”等形式培训乡镇、村、组宅基地管理人员。通过宣传培训,形成监管队伍自觉履职、违法建房从严查处、村民自觉依法申请和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积极配合开展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对20__年以来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情况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建立健全宅基地审批监管“三到场”等“一户一档”监管台账。立即组织开展既有建筑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等场所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覆盖检查本地农业农村部门管理指导的生产经营性单位和科研单位,全面持续推进农村房屋隐患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自建住房的管理。在农村宅基地监管“三到场”中,统筹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加强对3层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自建住房严格实施规划审批管理,将规划管控和安全监管有效衔接起来。健全农村宅基地源头管控机制,将房屋安全隐患纳入日常巡查内容。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乡镇要根据《禄丰市农业农村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20__年6月20日起)
(二)动员安排。召开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自建房专项整治推进会,及时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州、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加强宅基地管理、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20__年6月30日前)
(三)统筹推进。健全联审联管机制,统筹解决宅基地审批的难点问题。开展宅基地政策业务宣传培训,加强调研指导,严格宅基地管理“三到场”制度,持续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20__年6月20日起,长期坚持)
(四)配合开展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配合持续推进农村房屋隐患排查和整治各项工作,组织对各乡镇20__年以来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情况进行排查,完善“三到场”制度,全面提升农村宅基地审批率,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0__年6月20日起至7月31日)
(五)开展督查检查。对农村宅基地审批、村民占用土地违建等情况实行月调度,适时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及时整改,及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六)总结阶段。各乡镇要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配合完成推进农村房屋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部门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辖区范围内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查指导。市农业农村局将定期不定期对乡镇进行调研督导,对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隐患消除不及时的,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视情况给予约谈并进行督办。各乡镇要把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内容,强化工作指导,坚持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推动工作。
(三)加强违建执法。严格执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通知》要求,对20__年7月3日以后新增村民违建住宅类的增量问题“零容忍”。要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综合动态巡查、卫片检查、举报受理等多种途径,在违法初始阶段就及时发现、及时整治、立行立改,着力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要突出整治重点,突出上下联动,突出疏堵结合,突出严格执法,依法严格查处违规违建行为。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3
一、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和任务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深化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彻底遏制新隐患产生,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组长责任:组长负责制定排查计划;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小组对全公司安全隐患到进行排查,全权负责保障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相关事宜。
(二)副组长负责按计划组织隐患排查小组人员对各生产环节、班组、现场进行隐患排查,督促各班组对每次排查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三)各成员应抓好生产现场及作业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隐患或领导小组安排隐患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完善,未整改完善的.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并上报组长、副组长、通知班组成员注意预防。
(四)各成员应加强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优先处理大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亲自指挥整改,负责检查验收,对为整改完善的隐患,即使跟踪落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五)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组织人员对整改后的隐患进行检查验收,做好排查记录,定期向对隐患排查记录中的事件进行跟踪、预防。
三、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公司所有车间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配电室、实验室、办公楼、库房。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
3、各组员按实际现场情况、若发现问题上报领导小组完善制定管理情况。
4、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与保养。
5、注意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储存、通风、防潮、防火。
6、生产设施、设备工作一个周期后定时停电维护、维修不可超负荷工作。
7、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地必须佩戴防粉尘防护装置。
8、公司设有专门的义务消防队,消防队成员定期进行消防演练,预防麻痹大意。
9、厂区环境卫生、标志标牌、交通道路。
10、车队成员禁止酒后上岗、疲劳驾驶、超载超速。
11、电工班、机修车间严格遵守用电程序;注意电其设施安全,杜绝电器火灾。
五、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为解决重大隐患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保证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开展:
1、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进行部署,贯彻落实到各班组,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检查各班组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实施情况,重点落实各类安全职责,设备安全检查、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高、低压电气安全检查、防火防爆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节假日检查。
3、发动全体职工,查找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4月29日湖南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饭店坍塌事故教训,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结合城关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原则,确保20__年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所有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评估鉴定、分类建档,及时处置。重点对经营性质,擅自改扩建的居民自建房屋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对象
全镇城乡所有居民自建房。重点聚焦4类经营性自建房屋:
1.城市3层及以上,用于餐饮、民宿、棋牌、KTV等休闲娱乐、教育培训、养老、民企厂房、出租居住等商业经营、人口相对密集的居民自建房;
2.乡镇镇区3 层及以上,用于商业经营、出租居住等用途的居民自建房;
3.农村用于经营、出租居住的居民自建房;
4.城乡所有擅自改建扩建的、改变承重结构的居民自建房。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中旬—5月底)。各村社区要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照任务目标和排查整治对象,结合工作实际,组建工作专班,制定行动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步骤、方式方法,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监管职责,强力推进全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6月-7月)。对照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集中资源、整合力量,全面推进实施排查整治工作。6月30日之前各村、社区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房屋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清单。7月底,基本完成所有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评估鉴定、抽查核验和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于建筑年代长、建设标准低,特别是建筑结构开裂变形,以及关键构件有明显裂痕的房屋,建筑平面布局狭长、建筑高宽比过大、结构体系明显不合理、纵向与横向墙体刚度差异过大、缺少圈梁构造柱、预制楼板与墙面缺乏搭接措施、软土地基处理不到位、基础埋深不够等设计和施工缺陷的,要全部纳入排查范围重点关注。对擅自改扩建的'、改变承重结构的居民自建房屋,要纳入重点整治对象。对于排查中发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委托专业检测鉴定机构开展安全性鉴定。对鉴定为C、D级的,要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户一档,并及时送达《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告知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4类重点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治,立即停止使用、设置警示标识等管理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并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有效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抽查核查阶段(7月底至9月底)。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对验收未通过的要再次进行整治,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对阶段性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系统核查,查漏补缺,坚决防止“数字排查”和“文字整治”。全面总结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阶段建章立制工作打好基础。
(四)长效监管。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本辖区、本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并认真执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取得实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
(二)压实责任,强化体系建设。各村、社区对于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须认真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情绪,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
(三)提高认识,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强化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房屋维护管理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广大群众减少野蛮装修、私搭乱建对房屋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全面排查医院的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确保患者、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尤其是全国、全省“两会”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不发生火灾。
三、组织机构
为组织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院委会决定成立中心卫生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成员: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信息传递、情况汇总、安全检查等工作。
四、工作时间
20xx年3月25日。
五、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医院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具体包括:
(一)是否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落实;
(三)是否组织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建筑之间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六)电器线路敷设是否规范;
(七)建筑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是否合格;
(八)建筑门窗是否设置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
六、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
分析医院消防安全形势,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及时采取预防整改措施。
(二)第二阶段
医院对突出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部位,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切实消防火灾隐患。对医院内食堂、病房楼、门诊楼、职工宿舍等进行火灾隐患排查,确保消防安全。
(三)第三阶段(20xx16年3月至全国“两会”结束5日内)查找漏洞,总结经验。医院对各科室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医院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全力抓好火灾防控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
医院要组织人员对医院内的病房楼、门诊楼、职工宿舍和食堂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治。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
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6
20xx年4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扎实推进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范围,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排查内容。各地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地要组织产权人自查、部门和街道(乡镇)核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力争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行动”。各地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地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成立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为牵头单位,成员由中央统战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电影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严格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省级负责人名单报国务院安委会,抄送协调机制办公室。各地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的相关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电影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三)加强支撑保障。各地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各地要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各级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和政府的督促指导,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协调机制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评估。
(五)做好宣传引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各省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20xx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送协调机制办公室,自20xx年6月起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安排,结合市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推进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稳步好转。
二、治理范围
全县所有已报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时间
从下文之日起至9月底结束。
四、治理内容
(一)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考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的落实;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与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标志的设置等。
2、文明施工:包括现场围挡的设置及封闭管理;施工场地的平整及道路硬化;现场材料的堆放与环境卫生的治理;现场办公与员工宿舍的设置;消防通道与消防器材的设置、配备等。
3、脚手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立杆基础的硬化;架体与建筑结构拉接;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的设置;脚手板的铺设与防护栏的设置;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的设置与验收;满堂脚手架施工荷载验算等。
4、基坑工程: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坑支护与排水措施的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基坑工程作业基坑监测的设立,土方堆放、施工机具的布置应符合现场要求,应急救援组织应健全,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等应符合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等。
5、模板支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支架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杆、水平杆、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超过一定规模模板支架作业施工荷载应进行设计验算等。
6、高处作业: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正确使用;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移动式操作平台设置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悬挑式物料平台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设计计算等。
7、施工用电: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外电防护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线路的设置与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分配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8、建筑起重机械: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础承载力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设置排水设施;安全装置、限位装置、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缓冲器、通信装置等应灵敏可靠,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使用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停层平台安全门、防护栏杆等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导轨架(标准节)、吊钩、滑轮、钢丝绳、连接螺栓、销轴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安装(拆卸)与验收程序是否到位;作业前检查记录是否齐全等。
9、起重吊装: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等应灵敏可靠;钢丝绳、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磨损程度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10、施工机具: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振捣器等的正确使用、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和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桩工机械安装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等。
11、安全措施费:包括安全措施费使用和台账的建立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落实识别登记和快报制度。
2、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3、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施工任务。
4、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三级教育和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专家论证。
6、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是否进行落实。
7、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旁站监理,是否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组织施工。
(三)在建工程履行建设基本程序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
五、治理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
自下文之日起至6月底,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对照上述隐患排查治理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进行施工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主动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整改至符合条件后方可施工。各施工、监理项目部于6月底前将附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表》进行汇总,报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二)全面治理阶段
7月份,为各县级治理阶段。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一般隐患要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较大隐患,要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直至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执法检查阶段
8月份,为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执法检查阶段。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县(市、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不按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而存在安全隐患的、抱侥幸心理、强行冒险施工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责任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在建设监督网上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
县质监站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施工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各在建项目的领导,绝不能包而不管,放任自流,要结合本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检查要求,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到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总监每月保证有10天在工地现场,要选派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监理。
(二)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建设单位要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三)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各施工企业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执法,动真碰硬。质监站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把安全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到位的,要按照事故隐患就是安全责任事故予以严肃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8
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抓好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着力抓好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用热等重要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摸清校园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层层落实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以安全“红线”意识为宣传主线,以师生为宣传重点,以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为宣传内容,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以预防安全事故为目标,面向全体教职工和学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用科学的思想,高度的意识,负责的观念统领安全工作,始终确立“安全第一,重视为主,预防在先,领导先行”的指导方针,以教委的安全管理方针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杜绝因麻痹大意、放松懈怠所造成的隐患,全力以赴做好安全工作,保证学院的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机构组
成立以社区学院院长为组长,副院长及主管主任为副组长,所有领导干部及教师为主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办公室为日常安全工作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要求
(一)全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火灾隐患、教职工思想问题、房屋安全、车辆运行等,不断改善校园安全环境。开展各种安全问题隐患的自查自改,明确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的安全责任人,落实各种隐患整改期限和措施,全面开展新一轮安全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学院办公区、机房、多媒体教室等人员聚集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学院要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二)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强化各种安全宣传,逐人签订安保责任书。广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安全保卫战。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全体教职工会、学院行政会宣传、督导、落实安保内容。加强值班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教职员工的各种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自救技能。学院通过网站等形式,对广大教职工进行消防等安全宣传教育。
工作职责
1、完善学院安全制度建设,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安全问题不成为摆设。
2、带班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的各项规定。克服一切麻痹大意、懈怠侥幸思想,不得擅自脱岗。
3、带班和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巡视,认真履行职责;必须认真做好值班巡查记录。(每夜巡查不少于三次)办公室将对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人员记录在案,纳入个人考核。各部门要协同学院,切实抓紧抓好次项工作。
4、要加强晚间的校内巡视。如遇紧急突发事件,按《紧急突发应急预案》执行。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汇报,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向院长汇报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5、值班人员在岗时,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并尽力排除险情。
6、假期或日常遇大雨、暴雨时,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校组织抢险。
7、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校内线路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对学院用车定期检查,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
9、教师在工作中要注意日常用品的.摆放,禁止与电源、火源堆放在一起,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10、教师在用电过程中,禁止使用大瓦数的用具。如:电磁炉等。
工作安排
按照教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活动部署,共分为:筹备动员阶段、隐患排查阶段、总结梳理阶段。
(一)筹备动员阶段
1、制定学院“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召开全体教师会进行宣传部署。
3、利用QQ、微信、横幅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隐患排查阶段
1、积极组织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组织配合好上级检查,提升安全等级。
3、进行各种安全知识学习,提升安全保障意识。充分利用网络等资源为教师提供安全知识防范、自救知识等知识的传播。
4、与职高合作积极开展防恐反恐、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演练,提高互救、自救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安全检查工作时间及总结
1、安全检查时间:11月20日至12月底
2、车辆安全检查:每月2次,对教师进行安全教育(月初、月中。
3、线路安全检查:每月4次。
4、定期检查楼道灭火器的情况(值班人员及教师要随时检查,谨防灭火器的损坏与丢失)。
5、对学院房屋进行
自查:每月1次。有问题报房管所(月初)。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学校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等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学校校舍等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全市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学校校舍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立足防范引导,加强专项整治。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此次学校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有效避免一般安全事故,预防较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的相关制度。
(二)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要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要进一步完善,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要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要进一步细化。
三、排查和治理重点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所有校舍等基础设施(包括教学和生活后勤用房)。
(一)校舍房屋安全。学校是否有使用危房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情况,对B级危房要观察使用;对C级危房要维修后使用;对D级危房要停止使用并拆除,不得保留任何D级危房;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修建的砖混结构的学校校舍必须逐栋逐项排查到位,确保不遗漏一栋校舍,不放过一个隐患;在排查和整改过程中,要统筹协调,科学安排,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二)新建、改扩建学校建设工程质量。学校建设项目必须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所有新建、改扩建学校教学楼要符合《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xx)》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对已有教学楼要按照此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对达不到标准的要进行加固或重建。
(三)校舍房屋等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完善,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防震防灾安全知识教育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方案要求,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组,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协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气象、地质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发布给学校,一旦发生灾害,要积极指导和帮助学校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四)严格程序,严肃纪律。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府要按照校舍安全管理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校舍检查。对因管理不善,检查不细,排除隐患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五)强化宣传,广泛发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电视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全面排查。
各县(市、区)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后,要将校舍安全相关情况,报市校舍安全隐患大排查领导组办公室。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0
一、开展一次学校外聘人员信息大排查
目前,学校外聘人员较多,涉及保安、餐厅、保洁等人员。该群体来自不同的公司,人员素养不一,流动性大,不容易了解家庭及背景情况,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为摸清各学校外聘人员底数,进一步规范管理使用,决定对学校的外聘人员进行一次排查摸底上报,请各责任部门根据附件要求,及时上报。
二、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排查
各部门要强化警校联动,积极配合属地公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对师生及学校与校外人员存在的矛盾纠纷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对其中可能实施个人极端行为人员,要有针对性地逐一做好化解、稳控工作,严防激化升级引发重大事件。要动态掌握学校周边的肇事肇祸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现实状况,对因家庭变故、下岗失业、生活无着落、债务缠身等导致心态失衡、有报复社会倾向的人员,要纳入工作视线,协调公安、街道及社区做好稳控等工作,严防闯入校园滋事。
三、开展一次全面心理筛查及心理健康教育
各部门要通过心理建档、家校沟通、日常观察、交流谈心、学生发现、专业筛查等多种方式认真排查。对原来就有一定心理问题的学生,要重点筛查并进行持续跟踪,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组织专业力量对心理筛查和测试结果进行分析,科学制定心理辅导对策。对于筛查出的重点学生,安排专职心理咨询教师进行一对一访谈评估,建立完善一人一册记录,持续关注跟进,并给予相应心理咨询服务。对个别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应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其他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医学心理诊治部门,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邀请专家进行讲座、观看心理健康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化解学生不良情绪和心理问题。
四、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做好日常安全警示、提示教育。通过安全知识讲座、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宣传栏、交通安全警示图片展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活动。上好安全教育课程,落实警校联络员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自觉做到“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步行”,不乘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非法营运车、拼装车、报废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安全无保障的车辆等。依法禁止12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16岁以下骑电动车上下学;对于符合驾驶电动车、骑自行车要求的,要提示学生家长存在的交通安全风险,严禁非法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等。教育适龄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载人、闯红灯、逆行、打闹等行为。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上下学走人行道和斑马线,严禁闯红灯、跨越护栏、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提高学生交通法规意识和自我防范交通事故能力。
五、开展一次校车运行规范管理活动
目前,校车及定制公交车已进入全面运行状态,车辆运营规范管理工作是头等大事。各部门要彻底摸清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完善上放学交通出行情况台帐。严格落实学校车辆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校园登记和停放管理,校园内设置机动车限速标识,实行行人与车辆错峰管理,防止人车交汇造成拥堵及交通事故。要加强上下学接送管理,学生排队、有序上下车,车辆行驶途中随车照管人员提醒学生系好安全带、不在车厢内走动、不要将身体弹出车外。要加强对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和整治,学校设立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对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的举报;发现非法营运车辆及其他不符合学生乘车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要立即予以劝阻,并摸清车辆信息,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六、开展一次学生防溺水教育活动
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家长和学生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不得到沟塘河坝游泳,严防发生溺水事故。同时要把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延伸到政府有关部门、相关领域,深入到社区、街道、农村、家庭等,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协调社区、村庄等基层组织,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辖区内的河段、池(坑)塘、湖泊、低洼积水地带等排查隐患,在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落实网格化管理,切实保证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作为学生必修课程,组织学校通过签订安全承诺书、致家长一封信及回收反馈回执单等形式,提醒督促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七、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针对易发多发的各类事件,各部门要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对内部保卫力量、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逐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一挂账整改、盯办落实,特别要坚决守住第一道防线,坚决实现校园安全工作目标,严防存在死角盲区,有效保护广大师生安全。
八、开展一次学校安保工作自查
加强校园安保建设工作,落实“四个100%”要求。按标准聘用专业保安公司,配齐持证上岗的专职安保人员,配齐防暴器材和防撞设施,学校视频监控要全覆盖,设置一键报警装置,视频监控、一键报警要与公安联网,建立警校防暴联动机制。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上、放学期间,学校领导要带班值守,警校联合开展“护学岗”活动,维护上、放学时段学校大门口及校园周边的秩序,严防发生暴恐事件、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九、开展一次食堂管理工作自查
各部门完善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管理力度。要狠抓食品采购、贮藏、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验收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加强食堂操作间卫生管理,要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定期进行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要积极会同市场监管、卫生防疫部门加强传染病防控,按规定做好教室、宿舍等校舍的通风消毒工作。要做好学生饮用水管理,自备水源的学校要做好饮用水的监测工作,保障师生在校饮水安全,严防肠道传染病发生。按照上级要求,完善学校食品、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开展一次特异体质学生排查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学生在校意外死亡事故,为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杜绝管理的漏洞和盲点,防止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特异体质学生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对在校学生深入开展一次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工作。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1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加油站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排查治理资料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景和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及落实情景;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景;
3、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景,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景;
5、安全教育培训;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景是否到达要求;
7、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景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四、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
1、对部门和个人经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加油站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景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由站领导负责协调解决;站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即时上报加油站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加油站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油站领导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职责,将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职责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zzz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职责人员的职责。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2
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群众权益,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根据我县实际,决定国庆前后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排查内容
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安全情况;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情况;企业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放达标情况、排污口规范情况;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和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情况等。
二、排查重点
(一)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对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规范排污口、规范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坚决取缔新设排污口;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开展污染隐患排查,集中整理,消除隐患。
(二)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加强对县通达、洪飞,鸿升三家造纸厂和万源水泥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其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重点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废水排放是否超标情况进行全面监控和监管,全面掌握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染废物排放情况。加大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监管力度,严格要求按照“无害化、资源化、节能低碳”的原则妥善处理污泥,严禁擅自堆放、倾倒、直接排放和违规转移。
(三)加强医药制造行业、医疗机构环境环境安全排查。全面检查本草制药公司和春天生物制药盒公司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精神病院、县红十会医院等较大的.医疗机构“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严肃查处废水超标排放、偷排、漏排、擅自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强非煤矿山采矿选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采石场、打沙场、采选矿等矿山环境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检查设施运行情况,尾渣处理情况,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执行情况,落实整治措施,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采矿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矿山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污染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监管力度。特别是搞好桃子溪铁矿、大继成公司等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废水废气达标排放情况的检查。严禁超标排放、偷排、漏排、擅自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五)加强烟花爆炸加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县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加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企业是否履行环保手续,是否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是否有完善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是否将危险废物按要求处置。
三、工作要求
1、进度要求:10月10日前完成所有企业及其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排查情况小结报办公室。10月底,由xx大队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依法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停产停业,确保隐患排除。
2、加强协作
各责任股室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明确工作重点,持续扎实推进,加强协助配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及时报告。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进度情况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在发现的第一时间内及时报告办公室,确保及时防范、及时处理。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3
根据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工程施工安全,确保消除事故隐患安全隐患本项目部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时间安排:
1、学习部署阶段
自20xx年8月5日至8月7日开始进行学习部署。组织各班组负责人,工人(包括力工和其他勤杂人员)学习上级文件,规范,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确定检查时间和任务。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自20xx年8月8日至8月30日项目部和各班组组织进行隐患排查。排查方式主要采取自查互查。在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措施,和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具体落实实施。
3、总结。
自20xx年9月3日至10月15日项目部组织跟踪验证,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三、排查重点内容:
1、模板支护;
2、脚手架搭设;
3、机械设备设施;
4、“四口”、“五临边”、外电线路等重点部位;
5、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施工环节;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符合规定;
7、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等关键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
8、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是否符合要求,具有针对性及实施情况;
9、防火措施及落实情况;
10、生活设施安全状况;
11、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情况;
四、宣传工作。
施工现场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办好墙壁报。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4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排查局系统内安全隐患,以自查自纠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平安单位”创建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对全局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全局平安单位创建各项工作。
二、成立组织
加强对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方案制定、日常安全工作督查、安全隐患纠正整改等。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局属各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本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工作动态监控体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隐患,并详实记录安全工作台账。
(二)摸清底数,分步实施
第一步:全局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电源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做好安全情况台账登记。
第二步:全局各单位11月15日前要全面推行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报和统计分析工作
以市、县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为依托,建立我局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管理系统,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强化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的管理。及时掌握全局安全工作动态,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阶段。
(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区分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并将结果于6月20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一般隐患于每月25日前上报县行业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实行边治理边上报。
3、检查评比。为确保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度进行督查调度,并将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0日——11月底)
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作为年度“平安单位”创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全局通报,对责任人问责,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充分调动本单位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汇报、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治理制度,促使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理顺和细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内容和要求,人人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
(四)注重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督查监管、争创“平安单位”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共同推进,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推动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5
一、编制依据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__]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建设工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治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为重点,以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杜绝一般性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我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强化在建项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改善建设项目安全投入保障条件,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等常见事故的发生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公司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20__P10地块总包工程施工项目。
三、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排查内容及整治措施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20__P10地块(禾山B3地块)总包工程
2.工程地点:成功大道东侧,后埔路西侧,祥岭路南侧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 ㎡,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2#楼最高);为地下2层,上部25—27层的建筑。
5.建设单位:
6.设计单位:
7.监理单位:
8.勘察单位:
9.施工单位:
10.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11.工 期:建设总工期XX个日历日
12.质量等级标准:合格
(二)排查内容
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以预防房屋建筑和高处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为重点。坍塌事故包括深基坑坍塌、边坡坍塌、脚手架坍塌、高支模架坍塌、塔吊使用和装卸坍塌等;高处坠落包括临边、洞口坠落、脚手架坠落、工作台坠落、升降机坠落、悬索高空坠落等。
(三)整治措施
项目部根椐公司排查方案的要求建立了隐患排查工作的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管人员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强化了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建立值班制度及停工后复工程序。
(四)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我项目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根据排查工作的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2、项目部开展的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专职安全员及班组每天一检,项目部每周组织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并将一周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对班组及个人的违章行为和现象进行处罚并进行全项目通报批评。
3、各班组要按照排查工作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全面清除事故隐患。
4、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实、检查细致、严格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
5、严格按照“三定”措施,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
6、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班组及个人,项目部将从重处罚。
五、危险源的识别
A、基础阶段:
1.危险源有人工挖孔桩、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如操作不当就易发生事故。
2.坑壁支护危险源有:1)土方坍塌;2)基坑边土堆放不当;3)支护壁变形,易发生事故。
3.机械设备危险源:1)机械没有防护罩,操作不当;2)钢筋冷拉作业和碰焊作业区,无防护隔离易发生事故。
4.施工用电危险源:1)外电防护未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2)未使用安全电压,线路无过路保护,易造成触电事故。
B、主体阶段
1、脚手架及悬挑脚手架危险源:1)外架材质不符合要求;2)落地架基础处理不当;3)拉接点未按规范设置;4)工作层脚手板末满铺;5)临边防护不严等都是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
2、楼层卸料平台防护不严、卷扬机钢丝绳磨损严重等都是易发生事故危险源。
3、塔吊危险源:安装指挥不当、“三保险”五限位、易失灵造成事故、护着不规范违、反操作规程等都是易发生事故、作业区群塔吊旋转范围警戒不严,易发碰撞事故
4、模板工程危险源:1)支撑、立柱稳定性不牢;2)违章作业、野蛮施工;3)临边无防护施工;4)剪力墙支撑加固不牢固;5)电梯井口防护不到位等易发生伤亡事故。
5、“三宝”、“四口、”“五临边”危险源:1)“三宝不合格产品和不正确使用;2)“四口”、“五临边”无防护尤其是楼层周边防护不严易发生事故;
C、装饰阶段
1、装饰阶段危险源:1)高处作业临边防护不到位;2)操作工、工具失落;3)工作层脚手板未满铺或密目网封闭不严密;
2、季节施工危险源有:1)暴雨、台风;2)塔吊无避雷装置;3)夏季中暑;4)冬季寒冻、雨季架上易滑等都是易发生伤亡事故;
3、脚手架拆除危险源:1)未设警戒区,无人看护;2)未戴好个人防护用品;3)材料乱扔;4)违反拆除顺序;
4、塔吊拆除危险源有:1)未按施工方案拆除;2)违反操作规程,指挥人员指挥信号不当;3)对机械设备重要部分没有进行保护等都是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
5、建筑垃圾燃烧、粉尘等危险源有1)焚烧废旧材料,有毒、有害的物质;2)装卸水泥粉尘,如水泥粉煤灰等都是有害危险源。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6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监管,深刻汲取2·16盖山镇民房倒塌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署,即日起开展仓山区所有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全面开展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参建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遏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全面摸排仓山区所有市政设施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问题全,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及时有效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由吴建森局长为组长,施向洋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组员由马石磊、郑行柱、黄礼明、王守建、陈进基、林霖、李明刚、刘剑锋、林文、黄影组成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
通过整治,进一步强化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集中解决建设工程和市政设施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突出问题,并做好汛期施工生产和市政设施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仓山区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悬挑式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和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严格按规定办理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手续,建立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加强安装拆卸管理:规模以上工程项目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分包强制要求选用建机一体化的企业,安装、拆卸全过程应严格按规范要求首节、附着、顶升结束及整机安装完毕后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设备未经保养不得进场,日常使用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主体结构施工至6层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塔基起重臂回转半径范围内可能扫到周围构筑物的,应采取缩短起重臂措施;在构筑物上方回转的,制定针对性专家论证方案。
2、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整治
凡从事建筑现场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严禁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接业务或进行资质转借、挂靠等违法行为;钢管、扣件、密目网等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强制规范标准要求,并严格按图施工;脚手架搭设前的基础、杆件、悬挑式脚手架的挑梁、挡脚板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爬升架、吊篮架的安全保险设施和防坠装置定期检查。要求新开工项目主体结构从二层开始设置悬挂式脚手架,钢管、扣件、密目网等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强制规范标准要求,同时加强对整体爬升架、吊篮架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保险、防坠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确保使用安全。
3、高支模支撑体系专项整治
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高支模支撑体系的设计、搭设、拆卸、检查、验收和管理,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审查,安装完毕由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后由监理单位签发浇捣令方可实施浇捣,拆模须经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进一步加大对结构性能和尺寸偏差等模板制作安装突出问题的抽查抽测力度,搭设过程中发现轴线位置、垂直度或截面尺寸偏差过大或框架梁、柱和剪力墙等主要受力构件缺失的,具备拆除条件的一律责令重新安装。。
4、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专项整治
参照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对深基坑项目进行施工前备案,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分层开挖并支护,同时加大对毗邻建筑的位移沉降监测,避免基坑坍塌和危及周边建筑结构安全的情况发生。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情况专项整治。所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要求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核和专家论证等相关程序;方案实施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制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实体工程质量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和检测(监测)单位及人员履行质量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双随机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督促指导各镇(街)、金山工业园区、仓山功能区开展的工作重点:
1.对辖区内所有建设工地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宣传教育,与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建立信息沟通渠道。
2.现场督促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3.现场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5.督促施工单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4)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
6.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设置门卫值班室;应建立门卫职守管理制度,并应配备门卫职守人员;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
7.材料管理。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材料应码放整齐,并应标明名称、规格等;施工现场材料码放应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并应制定防火措施。
8.现场防火。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应保证可靠有效;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
9.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独立设置;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应小于;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且不得超过16人;冬季宿舍内应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环境卫生应良好。
10.社区服务。夜间施工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应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
11.生活设施。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食堂与厕所、垃圾堆放、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应大于25米,落实文明施工。
12.市政设施。
(1)人行道:是否有明显高差,铺砖有无大面积缺失和沉陷等情况。
(2)车行道:是否有明显积水、大面积坑洞和塌陷等现象;
(3)各类井盖:井盖周边与原路面是否有明显高差,缺失和残损等现象。
(4)市政路灯:灯杆无倾斜,灯罩无破损、坠落隐患,灯杆内电缆头、金属钢管等接地完整、良好,没有外接电源搭在灯杆上。市政路灯架空线是否有下垂现象和断裂隐患。
(5)桥梁:桥台是否有明显变形和开裂;桥孔是否有违章占用,桥梁栏杆设施是否有缺失。
(6)涵洞:是否有明显变形和开裂,是否存在漏水现象。
(7)路灯箱变:箱柜防护栏是否有缺失,基座是否稳定,防护栏内是否有垃圾堆放。
(8)地下通道:是否存在变形与开裂,产生不均匀沉降及渗水等现象。
(9)隧道:是否有明显变形和开裂,是否存在漏水现象。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2月20日,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2月21日至3月31日),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展开自查自纠。施工单位(含总承包、专业承包)、监理单位应于3月31日前登陆“监管系统”进行自查情况登记。
监督部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区管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1、建筑施工项目建设、施工(含总承包、专业承包)、监理单位要汲取教训,结合专项整治的重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整改工作,并登陆“福建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系统”相应模块进行填写《工程项目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超期或未在监管系统进行登记或弄虚作假的,均视同未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予以信用不良信息扣分登记。。
2、监督部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立即组织开展区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项目全覆盖,隐患零容忍。
3、对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总结。
4、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针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指导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施工现场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与执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5、要把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推进。结合日常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和评价工作,采用“四不两直”“双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检查。
6、要严格检查执法,对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给予施工、监理单位记分并加大检查频次。
7、确保汛期施工安全,预防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影响,提前部署防范措施减少损失。
(二)各镇街、红星农场、金山工业园区、仓山功能区具体负责,每天组织对各自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和市政设施进行排查,发现在建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同时将排查和整改情况于每天下午5点前汇总至区建设局。涉及市管工地的,由区建设局配合对接协调市建设局进一步督促其整改。
发现市政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于每天下午5点前汇总至区建设局,属于区管的,由区建设局通知市政维护队伍仓建公司前去维护;属于市管的,由区建设局配合市政工程管理处前去处理;属于镇街的,由属地镇街前去维修整治。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米至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3、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8
响应X区安委办【20xx】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冬季自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动员部署
1、将开发区安委办【20xx】号文件通知内容书面上报公司总经理及生产部主管。
2、召开专门安全生产会议,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厂长任副组长,安全科长及各部门主管任成员的自查小组。
3、自查小组职责:认真检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各个部位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对公司各类安全档案认真检查;针对各类问题、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措施,并制定整改进度,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二、时间安排
1、全面自查实施期间:—、整改完善期间:—、总结汇报期间:20X
三、具体自查项目
1、电器类
1)触电保护装置有效性试验检查
2)电线、电缆护槽、护套绝缘管检查完善
3)配电箱内部清理(杂物、尘)
4)配电箱下部绝缘板整理完善
5)配变电室内部整理、清洁;挡板放置
6)配变电室警示标志完善
7)安全用电情况,杜绝私拉乱接现象,杜绝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办公用插座插头线缆使用状况等
2、机械类及其他
1)叉车、天车检查及维护
2)各转动部位保护装置检查
3)槽、沟盖板完好性检查
4)氧气、乙炔使用和储存情况检查
5)氧气乙炔表、管检查及瓶距确认
6)各输水管道、输气管道、消火栓冬季防冻保温进展情况
3、消防(应急)设施类
1)灭火器检查、维修、更换
2)消防栓、水带、水枪、扳手检查维护
3)消防供水检查确认
4)应急灯、安全出口检查
5)应急供电系统(柴油发电机组)完好状态检查
6)应急药品及其他应急物资检查
4、职业危害相关检查
1)职业危害岗位检测情况
2)职业病危害安全评价情况
3)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情况
4)工作岗位警示标志情况
5)接害岗位员工个人防护情况
6)相关档案完善情况
四、全面整改
针对第三项检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现场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限期整改书面通知,坚持定措施、定资金、定责任、定时限、定预案的“五定原则”,督促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
五、总结汇报
1、召开厂长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公司自查及整改情况
2、按照安委办要求,提交书面工作总结。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9
深刻汲取长沙“4·29”自建房屋垮塌事故教训,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李营街道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经营性自建房屋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范围和任务
百日行动要做到对辖区经营性自建房全覆盖排查、全方位整治,突出以下重点:
(一)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工矿区、景区、库区、铁路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二)重点场所:用于宾馆饭店、超市、民宿、农家乐、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
(三)重点房屋:三层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
(四)重点问题: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改扩建、违规改变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等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
(五)对于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仍然在用的城乡危房也要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各科室、社区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落实部门行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行业领域内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方法步骤
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步分类压茬推进。
(一)精准排查,摸清底数。充分运用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房屋“两违”清查等工作成果,组织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确保不漏一村一区、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台账,并经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签字确认,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档”。同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方位排查,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初判,对初判存在隐患的,区政府将组织专业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评估,建立隐患房屋台账。
(二)立查立改,分类整治。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初判和复核评估中发现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四无”(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经营性自建房,要列为急需重点整治对象,立即采取停止营业、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责令限期鉴定并尽快整治。落实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主体责任,对复核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鉴定,对拒不委托或15日内仍未委托鉴定的,责成停业;对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鉴定为A、B级的经营性自建房,允许继续使用;鉴定为C级的,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消除隐患,经技术服务机构复核鉴定合格后继续使用;鉴定为D级的,要采取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继续使用。
(三)强化监管,严控增量风险。百日行动期间,暂停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自建房,对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不姑息”,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严惩,形成刚性约束。要规范房屋鉴定机构及人员从业行为,实行评估、鉴定报告终身负责制,对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完善机制,建立长效机制。相关部门要全面彻底排查清楚重大风险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涉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停用、封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系统,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平台,实时归集排查整治数据,形成与空间地理信息相对应的数据库,实现房屋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提高监管效能。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逐级细化管理网格,保障每个网格有专人负责、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安全问题。
四、工作保障
(一)思想要重视。相关部门务必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积极宣传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二)摸排要细致。成立专班,要有专人负责,认真谋划,广泛组织发动小区业委会、物管单位等力量参与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工作务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致到每一栋每一户,确实弄清辖区自建房屋的底数,逐一登记造册。
(三)整改要有力。房屋安全涉及广大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我街道任务重,涉及房屋多,完成任务时间紧,要对每栋每户房屋拿出可行整改方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将安全隐患消除萌芽阶段。
(四)联动要高效。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调度机制,开展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及时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解决问题。
五、组织领导及分工
(一)成立李营街道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由李营街道办事处主任马龙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负责应急的街道办事处常务副主任孙旭同志、城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张群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各管区(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办公室,韩伟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组织分工
马龙同志全面领导李营街道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孙旭、张群同志负责街道辖区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排整治工作,协调排查整治工作相关环节。
各部门负责行业领域内经营性自建房屋专项整治工作,村镇建设办公室及时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各管区、社区书记负责指导帮助相应辖区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屋排查整治工作。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0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省、宜春市及市委关于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1386”工作思路,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聚焦“路、车、人”全面预防和减少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二、整治目标
从即日起到全国“两会”结束期间,在全乡范围内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开展道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底线,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伤亡人数得到明显下降。
三、整治措施
(一)交通设施提升行动。
一是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城管队重点负责排查集镇主、次干道设计不符合标准的平交路口、红绿灯路口以及路灯缺失、影响行车视距的绿化带等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隐患;交通站重点负责排查高胡路、聂荷路、珠贾路的平交路口、中央硬隔离开口设置不科学、路灯缺失、临崖临水、连续长陡坡、事故多发等路段、影响行车视距的绿化带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派出所重点负责排查乡村道路的平交路口、中央硬隔离开口设置不科学、路灯缺失、临崖临水、连续长陡坡、事故多发等路段、影响行车视距的绿化带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
二是进行隐患集中治理。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开展集中治理,建立隐患台账、整改台账,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力争在一月中旬之前治理到位。对一时无法治理到位的隐患,要增设警示提示标识标牌,做好简易安全防护设施,向社会进行公告,加强隐患路段的安全提示;各村(居)要落实隐患治理的属地责任,并负责做好途经穿村过组、人口密集的村庄(厂矿企业)的辖区路段的路灯安装。
(二)重点车辆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电动车车辆的源头管理。从即日起,封存我乡各销售点现有的库存“非标”载人三、四轮电动车,各销售点只能销售进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车辆,发现违法销售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二是强化电动车、摩托车安全管理。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二、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组对辖区重点路段、重要路口在赶集日、上学、放学、上班、下班等重要时段以及农贸市场、企业、车流密集区域,开展常态化综合执法和劝导工作。严厉打击二、三、四轮电动车超员(包括驾驶员在内核载2人)、电动车非法营运、摩托车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危化品运输车安全管理。汽运产业办负责督促运输企业按时清理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隐患车辆,重点对我乡逾期未年检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好车辆动态监管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重点对上路行驶的隐患车辆及时予以布控查扣,强化网上网下严管严控,确保隐患车辆“无路可逃”。
四是强化面包车和货运车辆的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本辖区的面包车和货运车辆依法如期年检、如期报废,做到不脱保的同时购足商业险。
五是强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要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对货车非法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六是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大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明确告知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车辆,重点做好学校周边接送车辆的乱停乱放现象及安全管理,同时查找涉及违法载送学生的交通安全隐患,杜绝使用三轮农用车、拖拉机载送学生,加大对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行为的`严厉查处,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
七是强化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进企业、工地专项整治行动,严管环卫车辆、工程运输车、余土车、水泥罐车等重点车辆,严查无牌、无证、无保险等违法行为。
八是强化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及行人、摩托车、非机动车、三轮车辆安全管理。派出所要严查酒(醉)驾、毒驾、超员、超速、涉牌涉证、疲劳驾驶、行人闯红灯、电动车逆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城管、派出所等部门要严管摩托车(摩的)、非机动车、三轮车辆,严厉打击乱停乱放、非法安装遮阳伞、超员、未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要做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引导。
(三)交通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一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2月27日前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宣传部门要运用广播、网络、短信等媒介多方式、多渠道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同时,要重点宣传“非标”(不符合国家标准,以下简称“非标”)二、三、四轮电动车的危害性以及相关政策规定,要将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推送给辖区运输企业及重点车辆驾驶人,要开展道路事故安全警示教育,切实强化所有交通参与者“知险避险”的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全乡营造浓厚整顿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开展重点对象针对性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农村小喇叭”的宣传作用,在每个村(组)每天播放不少于3分钟的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在每个村(组)文化礼堂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老年人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每所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展不少于3课时针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幼儿安全出行,不乘坐“非标”载人二、三、四轮电动车,劝导学生家长不驾驶“非标”载人二、三、四轮电动车。要求每个运输企业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单位要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所长、中学校长、小学校长、市场监管站负责人、城南中队队长、交通办干事、城管队队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细化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政策措施,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乡交通办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查找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宣传效果,充分发挥短信、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采取开辟专栏、专题报道、举办各类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学校企业和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地址:xx乡交通办。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1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事故多发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区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立即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为确保检查有效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启泉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陈国桥副局长担任,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内,具体负责本次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人兼任。
三、检查方式
(一)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和我局联合区安监局及社会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具体分组情况:
第一组:局领导带队、黄焯禧、梁渤杰、张伟超、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二组:局领导带队、梁土华、苏榕峰、胡克强、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三组:局领导带队、吴伟泉、劳炳红、廖衍鸿、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四组:局领导带队、王锦洪、邓贵松、李华春、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五组:局领导带队、蔡子毅、莫荣佳、张万良、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六组:局领导带队、陈剑锋、高国勤、苏锡霖、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三)督查方式:对检查组要求整改的问题拒不整改的工地,由安监站领导组织成立督查组对在建项目进行查处。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架构人员是否到位履职;工地是否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并落实整改措施;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新报建项目是否落实人脸识别考勤。
(二)深基坑安全管理状况: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在支护设计中注明基坑支护的有效使用时限,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已完善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对超过支护有效使用时限的,是否已采取有效防止坍塌处理措施;是否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变形监测。
(三)高大支模安全管理状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等制度执行情况。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状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五)脚手架安全管理状况:超过一定规模的脚手架(含卸料平台、水平防护棚)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对专项施工方案完善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在投入使用之前是否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搭设完成后是否组织专家双确认验收。
(六)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状况:在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检测,评估后作业”原则;是否投入符合要求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有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专人指导有限空间施工;是否落实有限空间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配备足够的救援器材。
(七)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包括:现场和生活办公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合理设置并保持畅通;消防水源、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是否制定火灾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八)文明施工管理状况:有针对性地检查工地扬尘防控工作,包括场地洒水、覆盖是否到位,场地硬地化、围蔽、公益广告、材料堆放等文明施工状况。
五、实施步骤
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按本方案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要求先由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认真做好复查,有关自查自纠记录留置工地备查。
(二)检查落实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由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在建项目开展检查督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查查处阶段(9月30日起至10月15日)。对第二阶段检查的问题拒不整改的工地,由站领导带领督查组在建项目进行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安全检查予以高度重视,并结合秋季施工特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局下属区安监站将对各有关工地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全面掌握有关动态信息。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工地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以切实消除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注重整改,消除隐患。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先落实防范措施,并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以确保市民群众的人身及财物安全。
(四)重点监控,严格执法。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将按有关要求进行省动态扣分、上报广州市不规范行为和行政处罚,并确定为下一阶段重点督查对象。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2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以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重要性和消防工作的紧迫感,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院、全年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夏季消防工作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消防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保卫科: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科室负责人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检查范围暨检查重点
全院行管科室包括建筑、水、电、气、高压氧舱、酒精库,门诊部、住院部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落实开展检查。
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一)对医院和各科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二)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予以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责令相关科室改正,拒不改正的,绩效考核类的奖金予以扣罚。
(四)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依法责令整改。
(五)督查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相关事宜是否符合规定。
(六)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6月25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动员部署。
(二)综合整治(7月1日至9月15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行检查。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医院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院将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6月底前,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6月底前,医院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
(四)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医院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3
20xx年6月18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水城监察分局、六枝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六枝特区煤炭管理局联合对我矿进行了安全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十二条,对此我矿极为重视,随后,即召开了矿委扩大会议,针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专题研究布署整改,现将整改的方案安排如下:
一、成立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全面负责安全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的布置、落实督查指导。
副组长:分工负责专项整改方案的编制、具体实施及落实到人。
成员:等分工负责各自所分配任务落实,现场指导督查质量验收。
二、安全隐患整改内容落实情况:
1、煤炭生产许可证至20xx年3月4日过期。
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中,此项工作由老板负责。2、探放水措施不完善,超前距岩巷取30米、煤巷取50米无依据、探放水钻孔数量只有3个等;且3016掘进工作面未进行探放水作业。
完善探放水措施,超前距按煤矿的安全规程取20米。探放水孔数量按设计要求布置5个钻孔,严格按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搞探放水工作,做到有掘必探,先探后掘。责任人:。
3、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主管路只铺设到总回风巷、未使用。瓦斯抽放主管按采掘的实际情况铺设采面机巷和回风巷。责任人:。
4、煤矿重大隐患排查记录不规范。
煤矿重大隐患排查记录按要求进行记录。责任人:。
5、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不足:绞车工6人,电工2人。
正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使之达到绞车工7人,电工3人。责任人:。
6、光学瓦检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未经有安全资质的机构定期校验。
定期对光学瓦检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送有安全资质的机构进行校验。责任人:。
7、该矿片于突出危险区域,未作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也未采取综合防突措施。
按“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认真对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检验并制定专项措施进行防范。责任人:。
8、井底主水仓出风口侧设置躲避硐室。
在躲避硐室上方增设钢管,做回风之用,完善躲避硐设施。责任人:。
9、3016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未安设喷雾除尘装置。
在3016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安设喷雾除尘装置。责任人:。
10、3016运输巷掘进巷道中央未安设隔爆设施。
在3016运输巷掘进巷道中央安设隔爆水袋10m。责任人:。
11、未安设压风自救系统。
在3016运输巷每隔50米安设压风自救系统。责任人:。
12、瓦斯监控系统:各个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瓦斯探头按要求悬挂,即距棚顶20cm,梆15cm。责任人:。
三、整改期间的安全措施
1、整改期间,严禁组织与整改无关的其它作业。
2、每班配足安全员、瓦检员,跟班矿级领导现场巡查指导,各责任人及时督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及时排出隐患,使整改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3、整改作业地点,严禁瓦斯超限,严禁事带电整理和移动电器设备。
4、加强现场的劳动管理,作业人员认真作业,听从指挥,杜绝“三违”。
5、加强通风及瓦斯管理,电脑监控与现场监测相结合,做到准确预报,及时处理,重点防范。
6、各维修整改地点均应注意搞好敲帮问顶,严防落矸伤人。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4
一、成立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长:
成员:
二、治理范围和责任
:负责保安、防卫安全隐患排查。
:负责教学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负责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
:负责全校校舍、操场的隐患排查。
:负责学校水、暖、电的安全隐患排查。
:负责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负责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各班主任:负责各班设施设备以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各活动室负责人:负责各活动室设施设备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三、排查内容:
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各类事故隐患。
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重点在防易燃易爆和防火、防盗、防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隐患。
(一)校舍安全
检查教室、功能室、微机室、办公室等区域的墙壁、门窗、天花板、吊顶、护栏、悬空设施、高空置物、破损物件是否存在危险。门窗、防盗网是否完好,供电线路是否存在故障,设备设施是否会受潮湿等。
冬季天气严寒,检查校园排水设施、管道等是否有被冻裂隐患。
(二)消防安全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楼梯是否堆积杂物,消防设备设施、水电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乱拉电线情况,是否加强物资的管理。
(三)治安安全
是否配齐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外来人员的登记情况。
(四)放假前安全教育
是否开展放假前安全教育,突出防疫安全、防滑冰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防诈骗等安全教育。
四、排查方式:
实行各部门自查、分管部门、学校安全办公室巡查相结合的`三级排查方式,严格做到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一)各部门自查
各部门全面自查本部门办公、教学、实验所使用的设备设施、易燃易爆物,所属区域的消防设备设施、消防通道以及所管辖的办公室、图书室、实验室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二)公共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按学校分工执行:
1、办公室:办公楼及停车场安全隐患排查。
2、教务处:教学楼及其他与教学相关的功能室教学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3、政教处:校园以及周边防护设施、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4、总务处:教学区公共水电设施和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5、保卫处:学校大门、校园以及周边防护设施设备、交通安全设施及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6、年级组:本年级所涉及的教室、办公室及学生间矛盾排查。
7、电教处:全校校园网络安全与服务设施和设备运行隐患排查。
五、排查时间:
(一)自查时间:1月11日—15日
(二)分管部门检查时间:1月18日—22日
(三)安全办巡查时间:1月25日—29日
六、安全隐患整改及
报送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学,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一)各部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属于本科室、本年级内部管理能力可以解决的,由本科室、本年级自行解决,无需报送。
(二)各部门自查及分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超出本科室处理能力范围的。填好排查表,及时向学校安全办公室或学校领导反映,并妥善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尽快做好后期整改准备工作。
(三)学校安全办公室对各部门上报的安全隐患,尽快核实后报学校领导,研究处理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做好假期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平安快乐欢度新春佳节!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5
为坚决防范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安排,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做深做细做实房屋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聚焦房屋建筑尤其是自建房规划、用地、设计、建设、管理等重点环节,集中清查整治违法建设、违规加层、擅自拆除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分门别类落实应急管控和工程治理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对房屋建筑安全,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遇制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围
(一)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以及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二)改建改用房屋。特别是改变房屋结构和空间形态,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的房屋建筑。
(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特别是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商业体、宾馆、饭店、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疫病集中隔离场所等房屋建筑。
(四)建筑年代久远、耐久性能不足、风化腐蚀严重等辖区内所有具有安全隐患的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
三、排查整治方式
建立“业主自查、基层排查、部门核查、镇级督查”四级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对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以及其它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
(一)排查机制
1.业主自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各村、居要组织宣传发动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立即开展自查。自查有安全风险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依据风险程度,采取人员撤离、停用、封闭、整改加固、拆除等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继续使用。房屋产权人(使用人)须将自查结果报告村(社区)并对自查结果负责。
2.基层排查。村居组织力量利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图斑和数据为参考,以现有房屋建筑数字化档案为基础,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逐栋核查。将每栋房屋基本信息和安全信息上传至信息平台。村居对每栋房屋排查结果负责。
3.部门核查。镇级属级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所管行业的自建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进行核查。可在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纳入重点排查范围的自建房建筑开展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改,切实做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
4.镇级督查。镇人民政府成立督导专班,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居、单位、部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按一定比例对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监管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人员,第一时间予以通报,情况严重的,将相关情况交由镇纪委。
(二)隐患整治
1.建立整治台账。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既有违法建设房屋,通过完善手续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的房屋,要通过安全评估、鉴定,判定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C、D级危房、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坚决撤离人员和周边群众,采取封闭、隔离等应急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要避让搬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同时,要结合省安委会印发的《全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做好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四、排查整治内容
各村居要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等内容。
(一)实体安全方面。建筑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失养失修严重、主体承重结构破坏等存在质量和使用安全隐患自建房;房屋结构改变、建筑面积改变、层数改变、地下空间变化的改扩建房屋;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建设的房屋;房屋主体结构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等部位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边场地出现沉降、开裂等现象房屋;地震高风险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房屋。
(二)审批程序方面。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房屋产权手续不齐全;未聘请专业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存在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情况;房屋用途改变后,不满足新使用功能的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经营性自建房无经营许可、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等情况。
五、加强安全管理
(一)严控增量风险。各村居、相关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对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新建自建房一律不予许可,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二)加强日常巡查。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督促农村新建自建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建筑技能培训、满足技能要求的乡村建设工匠进行施工。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清查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的`清查力度,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自加层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存在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实行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对在建的违法建设自建房,立即责令停止建设或拆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权责,依法依规处置。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专门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机构,依托镇自然资源规划、农业综合服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等机构,在镇层面确定一个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农房建设管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鉴定报告的行为。完善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乡村建设工匠负责制,压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探索施行房屋体检制度,对达到规定年限的房屋,实施强制性安全鉴定,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研究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建立房屋安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完善房屋安全保障机制。
六、排查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起至20xx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重点排查。20xx年8月31日前,组织对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全面完成3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排查。各村居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第一时间采取应急管控措施,确保人员绝对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集中力量,对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深入摸排;完成对3层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风险隐患重点整治,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0xx年6月30日前,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三)持续巩固提升。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各村居要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做法,健全制度措施,建立基层管理机构,形成房屋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
七、压实工作责任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居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严格落实属地支部、村居委员会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特别要落实属地责任。支部书记、主任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组织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纠自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坚决采取暂停使用等管控措施,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对故意隐瞒房屋建筑安全状况,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督促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企业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中小学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对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市场监管负责指导涉及自建房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复核,依法打击妨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督促所管行业经营场所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司法所负责督促指导所管行业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法治保障工作。镇信访办公室负责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中的信访稳定工作。财政所负责指导做好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经费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和排查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与有关部门共同督促属地整改、查处,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交管站负责统筹指导车站、码头等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水务负责统筹指导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建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督促商场、酒店、饭店等商贸服务业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文广负责督促公共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影院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院负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房屋使用安全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督促指导所管行业企业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对房屋建设中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指导房屋消防隐息排查整治。粮食、供销负责联系督促区属监管企业所属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督促违法违规建设和违章搭建等的拆除和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党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督促所属行业领城内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力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居驻村干部、支部书记、主任、中小学校长、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由王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李瑞金同志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二)加强技术支撑。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本级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纪委要将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对各村居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一抓到底;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展联合检查,坚决确保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对各村居“百日行动”开展评估。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加强房屋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大力宣传违法建设(使用)房屋、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严重危害,普及房屋建筑安全知识。通过有奖举报、在基层设立安全监督员等方式,广泛征集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抵制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行为,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6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龙潭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商场、学校和幼儿园、医院、餐饮场所、旅馆、娱乐场所、小网吧、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7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学生接送车辆排查和检验。
10月底前,各县区公安、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安监部门,联合组织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特别是对无办学资质学校、民办学校以及私人、公司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交警大队对学校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要分别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__)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校车标识》(GB24315-20__)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__),集中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二)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管理和教育。
各县区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备案制度,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对家长合租的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要组织到辖区交警大队、中队接受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集中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各县公安要充分借鉴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措施和经验做法,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学生上下学期间,要依托护学岗,在校园门口周边地区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坚决遏制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交通违法的发生;要继续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对专用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对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还要重点检查备案情况,对未经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的,要进行宣传教育,责令其停止营运,并要求补办校车标牌。
(四)集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查处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导和呼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共同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等途径,教育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对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主动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点对点教育,及时以组织学习、手机短信等方式,通报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驾驶校车。
(五)推动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学生接送车安全情况,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校车安全做到亲自检查、亲自安排,坚决杜绝各类隐患;要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专职对学生接送车辆运送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公安部门要定期汇总校车交通违法情况,通报学校采取管理措施;要不定期地深入到中小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校车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各级公安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协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全力开展好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二)争取支持,加强配合。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结合本地实际,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学生交通服务的政策和办法,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成功经验,切实为广大农村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学公共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公安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交通运输、农机、工商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切实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的整治力度。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制定考核标准,完善考核程序,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动员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对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上升、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市,省级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专门工作组开展集中督导工作,帮助查找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县区工作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从10月20日起,每10天报送一次工作报表,每月25日报送月工作小结,12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67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洪府厅发[20xx]59号)的精神,推动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建设“安全生产年”、促进燃气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宣教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增强用户安全用气观念。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企业全体员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组织领导
处燃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市燃气行业宣传教育行动的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燃气宣传教育行动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法规宣传考核科,负责燃气宣传教育行动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余弟龙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重点
(一)抓好四项宣传一项检查。即法治宣传、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与入户安全检查。
1、着力抓好法治宣传。要积极组织各燃气企业开展宣传活动,要结合“五五”普法,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
2、抓好主题宣传。以新中国成立x周年、“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活动月”等为契机,结合各个活动主题,抓好宣传教育。今年“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生产活动月”的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期间要大力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活动,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全社会坚持安全发展、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3、抓好成果宣传。通过举办成就展览、编撰图书、画册等形式,在迎接新中国成立x周年之际,充分展示改革开放以来燃气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展示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及推进“机关效能年”的活动成果。
4、抓好典型宣传。通过评优树先,大力表彰和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典型。重点宣传在抢险救灾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宣传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中好做法,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安全生产体制机制、队伍及安全标准化和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的好经验,通过典型带动,促进全面工作。
5、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履行对用户安全检查和安全服务的责任,确保对用户燃气设施和安全用气情况每12个月至少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
(二)加强燃气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是安全理念的总和,是安全意识的理论概括。要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纲要》,以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园区、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等为载体,积极创新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加快我市燃气安全文化建设步伐。
1、健全安全文化阵地。依托南昌市燃气管理网建立并丰富“安全文化”专页,提供安全信息及咨询服务的平台。
2、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文艺汇演、“安全伴我行”、职工安全知识竞赛等,突出宣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
(三)抓好安全培训
立足于提高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增强用户安全用气观念,提高安全宣传水平。要加强对生产环节的人员培训和重视对监管环节的人员培训。
1、抓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培训。组织燃气执法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培训,使燃气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2、抓好企业全员培训。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录用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做到应知应会才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启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工作,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实现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三项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开展燃气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燃气企业、社区管理(服务)组织、物业管理单位的优势和作用,大力推动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逐步将燃气安全管理和宣传工作纳入社区工作中。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增加用户使用燃气的安全知识。住宅的产权人有责任向租房人、临时居住人员告知燃气器具使用须知,正确使用燃气器具,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能力。
五、责任分工
燃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要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主管局统一领导、各业务科室具体实施、各方面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各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实施宣传教育行动。其中:
1、市场稽查科:负责督促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落实对用户入户安全宣传和检查的工作。
2、工程管理科:负责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用户入户安全宣传和检查的工作。
3、法规宣传科:负责组织各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深入社区开展燃气法律、法规和用气安全常识的宣传、普及以及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4、办公室:负责新闻媒体、南昌燃气管理网的燃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各燃气经营企业、自供单位和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负责履行对用户安全宣传和检查及安全服务的责任,确保对用户燃气设施和安全用气情况每12个月至少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加强对宣传教育行动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要做到有方案、有项目、有人员、有行动、有督查、有成果。
2、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每季度要向局燃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所需经费,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9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根据《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省林业局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的通知》以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的通知》〔20xx〕01号的要求,为确保全镇“十查十看”活动顺利开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大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化解风险、消除隐患,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切实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高位推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由各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2、坚持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强化协同配合,联合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约谈督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坚持防治结合。创新方式,综合治理,全面排查,通过即查即改、边查边改,执纪问责、消除隐患,将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贯穿于整个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中。
4、坚持改革导向。密切关注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新情况新问题,针对机构改革工作特点,加强分析研判,发挥改革优势,解决问题短板,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格局。
三、行动内容
全面检查各村各乡直部门森林防火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主要内容:
1、查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看分片包干是否到位。主要查看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指挥部成员单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查看实际工作中的相关责任人(包括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挂片领导、指挥部成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村组干部分火源管理分片包干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2、查宣传教育是否深入,看防火氛围是否浓厚。主要查看各地森林防火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进林区以及安全教育情况,重点查看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和“平安春季行动”开展情况,《森林防火承诺书》和“五个禁止”宣传是否“全覆盖”。
3、查火源管理是否到位,看违规用火是否管住。主要是查看各地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五个禁止”规定是否落实,重点查看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是否管控到位,特殊用火审批是否规范,祭祀用火是否管住,高火险时段是否发布禁火令,以及护林员巡查巡护工作开展情况。
4、查重点区域是否排查,看火险隐患是否消除。主要是查看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重点是查看林区及其周边村、居民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坟墓集中区、林区输配电、通信设施等重点区域、重要目标及其他重点工程,排查记录是否详尽,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5、查防火投入是否增加,看防火设施是否加强。主要查看各地森林防火物资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查看各村资金投入情况,生物防火林带和国家森林防火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林区在建重点工程的防火设施是否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6、查扑火预案是否完备,看火灾处置是否高效。主要查看各地编制和执行应急预案等情况,重点查看是否组织开展了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做好森林火灾处置的准备工作。
7、查队伍建设是否达标,看应急能力是否提升。主要查看村级应急队的建设和培训情况,重点行政村是否有应急力量、有装备,半专业队、应急队管理是否规范,培训是否到位;护林员是否配备到位,职责是否明确,管理是否规范,经费是否保障。
8、查物资储备是否充足,看物资更新是否到位。主要是查看各地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是否充足,重点查看各乡村物资储备数量和种类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物资年度更新经费是否列入财政预算,物资更新是否落实到位,储备库管理是否规范。
9、查值班值守是否到位,看火情政令是否畅通。主要是查看各地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看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火情热点是否按要求核查和反馈,火情报告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瞒报、迟报火情现象。
10、查火警火灾安案件是否查处,看责任追究是否到位。主要查看各类森林火警、火灾和野外违规用火的查处情况,重点查看20xx年1月以来森林火警、火灾和违规炼山是否查处到位火警,火灾原因是否查清,相关责任人是否处理到位,教训是否认真汲取,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行动安排
1、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2月30日前)。各村各乡直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4月10日)。各村各乡直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整改,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加强督促检查,限时整改完成。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4月15日)。各村各乡直部门要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全面总结,健全完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十查十看”活动取得实效。
五、行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十查十看”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村各镇直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抓出成效。
2、抓好问题整改。各村各乡直部门要将查找差距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附表一所列行动内容深入开展工作,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队伍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和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不断推进森林防火工作前进,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平安。
3、加强督导检查。各村各乡直部门要精心组织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督查组,在春节、全国“两会”和清明前分三阶段对各村“十查十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工作不认真、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实行通报,由此造成火灾事故的,进行严肃问责。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30
为了确保学校用电的安全,特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1)成立学校用电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师
(2)领导小组职责:
A、组长负责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署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并落实用电安全工作重大事宜。
B、副组长负责落实学校用电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用电安全事故,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C、小组成员负责各年级、各部门突发用电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用电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用电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制定制度,严格落实。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用电管理制度》、《各室教师用电工作职责》、《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订用电安全责任状,严格制定学校用电安全防范预案:
(一)各班主任要经常向班级的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宣传,提醒学生在校园内外要注意用电安全,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
(二)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进行用电安全讲解,有重点地做好部分学生的工作,做到警钟常鸣。
(三)值班教师要对学生使用带电机器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要将其报告给相关的班主任进行处理。
三、开展活动,加强教育
为了提高师生的用电安全意识,学校要经常组织各类用电安全知识比赛活动,如利用主题班会观看用电安全教育片等,使师生充分认识到用电安全的重要性和其产生的.危害性,提高用电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1、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电力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2、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值日教师、班主任教师等。
(1)在场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应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最近医院救治或拨打120给医院,拨打120同时向公安机关、电力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
(2)教导处要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一旦发生用电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3、联络、教育:
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联络小组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上级部门。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少先队和各班主任要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的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和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本预案在发布之日生效。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31
为加快农村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xx〕143号)规定和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全镇范围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县指示精神,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在全镇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拉网式排查,及时完成农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档、农房鉴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记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鉴定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有关机关、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内容
一是要摸清辖区内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旧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农村危旧房排查治理领导和联系人;二是房屋排查具体内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况、房屋安全情况、用能情况等内容。三是摸底调查纸质版农村危旧房排查统计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至镇乡建办,未报送的房屋视为未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三)排查建档对象
各行政村为实施主体,重点对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和农村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以及房屋所处的不利地理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档要同步进行(即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各村要对危旧房进行房屋质量安全进行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为危险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对存在疑问的房屋,报县住建局统一组织二次鉴定。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危旧房屋应急保障措施,一旦发现房屋安全问题或出现异常变化,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腾空、边治理。整个排查、建档和鉴定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内容
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进行整治,该腾空的立即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维修的.及时维修,该监控的加强监控。对自住C级、D级危险房屋要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已经列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实施,尽快采取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急需改造的危险房屋要优先列入改造计划,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上访事件。各类危改户必须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实施步骤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核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农村群众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掌握群众住房基本情况,确定危房户并登记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数据汇总阶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汇总统计数据,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状况,分门别类梳理建档,对存在疑问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推进治理改造阶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制定改造计划,有序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刻认识做好危旧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下定决心推进危房治理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情绪;要明确责任,建立危旧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抽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把工作做好。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办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各农村学校、幼儿园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拨付;文旅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卫健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务繁重,各村要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重点排查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处置,不能有拖拉意识,更不能相互推诿,对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须认真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一旦发现房屋情况危险,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转移相关人员,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实或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的造成未改造发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精细化扎实推进。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容不得丝毫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户家庭不遗漏、一个数据不搞错。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尽快开展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立安全等级,制定落实治理方案和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督导考核。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工作进行,镇党委政府也将对各村严加考核。对工作推进情况行动进行通报,对推进工作有力、任务完成情况好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因工作拖拉、不作为、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32
冬季霜多、雾多、雨雪多、气温低,给驾驶员开车增加了很多困难,也给行车安全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为确保冬季行车安全,特制定以下防范措施:
1、驾驶员必须高度重视冬季特殊天气下的行车安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出车前;教练员必须对学员多讲解、多示范特殊天气条件下安全驾驶要领;教学过程中,教练员要集中精力,控制车速,及时督促学员规范驾驶,在起步、停车、掉头、转向、变更车道、会车等情况下要预见性地处理打滑、侧滑、跑偏、行人及非机动车横穿等突发事件;冰雪天气下严禁坡道起步练习。
2、出车前驾驶员必须认真检查车上的安全设备:转向,制动,灯光,仪表,喇叭,雨刮器等要齐全有效;特别长途运输车辆或大型客车,要配备随车防滑工具,如三角木,牵引钢绳,十字镐或锄头,防滑链等。整车轮胎气压要合乎标准,气压不宜过高,轮胎花纹对称安装。雾天出车时应将风窗玻璃和车灯玻璃擦干净,按规定打开防雾灯,近光灯,前后小灯及示宽灯和尾灯,充分利用灯光提高能见度,看清前方道路,车辆及行人动态。
3、平稳驾驶。冬日雪后路滑,驾车时注意车速平稳,操作均匀,诸如猛加速、急刹车、突然转向等均是雪地行车大忌。行进中平稳加速,中低速行驶。
4、缓加油。在起步和加速时,加油要轻、缓,以防止轮胎打滑和侧滑现象的发生。由于你加油过急,使车辆的驱动力大于路面的附着力,造成驱动轮的空转及车辆横向偏移。所以油门一定要控制好,使驱动力小于路面的附着力,方能避免或减少打滑、侧滑现象的发生。
5、巧减速。减速时,要充分利用发动机的阻力进行减速,即在不脱挡且不踏下离合器的情况下迅速放开油门,使发动机转速立即下降,迫使驱动轮转速降低,使车辆减速的方法。如果需要使用制动器停车,也要先用引擎制动将车速降下来,再轻踩制动器。冰雪路面绝对禁止采取紧急制动,以防引起车辆的侧滑。没有ABS的车尤其要注意防止侧滑。停车要尽量选择没有冰雪的空地,拉紧手刹挂挡,必要时可垫住车轮。
6、慢转向。在转向时,一定要先减速,适当加大转弯半径并慢打方向盘。方向盘的操作要匀顺和缓,不然也会发生侧滑,使车尾向外侧甩出(甩尾)。转弯产生侧滑的原因是由于转向过猛,转向轮横向偏转,造成车辆前部阻力突然加大,车尾在惯性的作用下向外侧甩出的现象。一旦发生侧滑,可采取适当回轮的方法予以解除。
7、巧妙上下坡。雪地坡道行车难度较大,上下坡都要低挡。
8、多预见。由于冰雪路面滑的特点,使车辆不能按你的意志去操纵,会给驾驶造成很大困难,所以驾驶时要特别小心,要有高度的预见性,对将要发生的事件作出预先判断,争取时间,以便提前采取措施,防止因事件发生时不能准确操作而发生事故。
9、行车时应根据行道树、路标、水渠等判明行车路线,沿着道路中心或积雪较浅处行驶。若路面倾斜或成拱形,应选择平坦处或道路中间行驶;若有车辙,应循车辙行驶;当车辙已结冰且较浅时,应骑车辙行驶。
10、加大车距。由于冰雪路面的阻力较小,要避免跟车过近,尽量减少超车。雪路制动距离比干路制动距离长3倍,比湿路长2倍多;冰路制动距离比干路制动距离长4倍,比湿路长倍。因此,冰雪路面上行车要严格控制时速。每小时不得超过20km。跟车距离应保持50m以上。
11、降低车速。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30m以内,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准超过20km/h,能见度在15m之内车速不得超过5km/h,能见度在5m之内应选择适当地点,靠路边停车,并开亮前小灯和后尾灯,以引起来往车辆,行人的注意,待大雾减退或能见度或能见度有相当改善后再驾车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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