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汇集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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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开展消费者权益宣传,强化维权意识,提升消费体验,营造安全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__年全省“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__商办发(20__)_号)精神,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做好我市20__年消费促进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活动主题及目的

活动主题:增强供给能力,促进消费升级。

活动目的:通过开展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宣传推广品牌,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信息服务,引导生产供应,建立健全扩大消费长效机制,为增加市场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作出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__年__月1日-20__年__月4日

三、活动组织

消费促进月活动由__市商务局主办,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商贸流通及餐饮企业、商业联合会具体承办。参与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可在活动期间使用“__市20__年‘消费促进月’活动”字样,便于消费识别和监督,营造全市消费促进活动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活动内容: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围绕“增强供给能力,促进消费升级”主题,积极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以服务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绿色消费、农村消费为重点,紧密结合本地产业优势和风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举办特色商品展、特色文化节、休闲旅游节等消费促进活动,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推动培育新供给新动力。

(二)活动形式:各类商贸流通企业要开展打折促销、优质服务、品牌营销等丰富多彩的惠民促销活动,促进消费增长;大型商贸企业要主动积极通过农商联手、工商联手、银商联手、文商联手及贸工农、产供销一条龙等方式,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渠道,增加有效供给,提升供应能力;搭建内外贸融合平台,出口企业要拓展国内市场,促进出口商品与消费者对接。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市开展的“消费促进月”活动,充分认识消费促进活动对助推供给侧改革、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结合实际。各地要发挥各自产业结构、消费市场方面的优势,精心制定本地“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

(三)确定重点。__城区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要发挥好龙头带动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各县市区要以中心城区分别选择3-5家企业重点跟踪,精心设计方案,抓好促消费活动组织。

(四)线上线下融合促销。各县市区要积极与省内重点电商平台协调沟通,动员电商平台与各市州重点活动有效对接,同步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形成线上线下联合促销的良好氛围。

(五)推进活动机制化。各县市区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消费促进工作合力;要积极协调公安、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和引导;要组织主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

(六)切实保障活动安全。各县市区要加强活动安全管理,完善活动安全预案,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畅通,标识鲜明准确,有效防范活动场所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__市商务局成立以朱延琳局长为组长,彭孝林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有关科室参加的“消费促进月”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和协调,并在3月28日前将活动方案和信息联络人名单、联系电话报送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科。

(二)加强活动宣传。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参与企业要借助报纸、电视、网络、宣传页、公示展板等,广泛发布各类促消费活动的内容、优惠方式、商品和服务等信息,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积极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吸引消费者踊跃参与活动,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消费信心。

(三)落实安全责任。为保障活动安全有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要会同有关部门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要明确各参与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活动主办单位对活动场所各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消防、疏散等设施完备。要强化督促检查,制订应急预案,严防哄抢、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活动期间,商务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促销等行为,督促企业严格遵守《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做好活动总结。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本区域组织的促消费活动及时跟踪,对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上报,在20__年5月10日前将消费促进月活动总结报送市商务局。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2

一、活动思路

充分发挥媒体公信力、威慑力、引导力,拉长3·15活动过程,从媒体、政府和百姓三个角度,利用我台有影响栏目,针对全年各行业典型的消费现象、消费热点、进行点评、揭露、追问和帮办,不再以颁奖硬性表彰企业,而是通过实地取证,专题或软文手法展现优秀企业消费维权案例。立足“媒体责任,舆论监督”视角,调动全台新闻资源,点优评劣,办一个全程公开,全民参与,惠及民生的3·15。

活动周期:1--3个月。

二、活动内容:一条主线、三大行动

第一阶段:前哨战(宣传造势,引起关注,全民参与)

第二阶段:攻尖战(媒体责任,舆论监督,企业互动)

第三阶段:收尾战(315年度报告,白皮书、民生和谐)

(一)第一阶段:前哨站

1、主线活动:“315消费监督员”全市征集。(作为活动引子贯穿整个活动,及时为活动提供素材和话题,进行互动,与消协联办,依托栏目)。

2、活动目的:启动活动宣传造势,制造舆论影响,通过公益片宣传,引起商家与市民关注,警醒商家,立足媒体自身威慑力,掌控活动话语权,为后续活动铺垫。在当地网站同步设立专栏,分行业,选取典型商家,进行消费评议和投诉,以及票选,事前不与商家告知,全部纳与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范围。

3、百姓口碑奖:历经三个月评选,根据得票和好评率最高,投诉低企业,设立百姓口碑奖,由“315市民消费监督员”代表为企业颁奖。

要点:

通过全频道征集“315消费监督员”活动,进行前期舆论造势和活动启动,发动一场全民参与,大众评审的315维权体察大行动,组成《第一百姓》——《百姓观察团》,让市民切身体验消费,说出真实感受,依托电视、网络、微博、视频,手机拍客等多媒体传播手段,设置以百姓和媒体互动,专家和政府评议的电视节目、网络版块进行点评,报道,将消费发言权和评审权交至百姓手中,对全行业消费进行监督与评审,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弘扬维权,引导消费,扶优限劣,促进广大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推动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以消费满意度问卷调查作为启动引子和主线,并没有真正展开和很好发挥电视舆论造势的特长,对市场也不能形成有效的打压态势,现通过发动群众,随进追踪的形式,有利于更好发挥媒体公信力和为民服务的引导力,并留有和企业互动的余地。

(二)第二阶段:攻坚战

相关栏目开通专题,面向社会,征集组成"百姓市场观察员",对各行各业的经营行为进行体验式探访,选取企业,通过实地消费观察在电视上现身说法谈感受,即时对企业服务进行评述,体现群众监督的力量。

结合消费监督员主题活动,利用圈点微博,网上专栏进行互动,充分借助网络跨界传播优势,进行消费案例征集,对消费者反应的消费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陷阱,进行揭露,形成全民消费评议,抨击不诚信行为,提醒消费者进行维权。

根据前两阶段活动总,《新闻节目》联合消协,职能部门联合推出“标杆,商业前行力量”大型新闻行动。依托百姓市场观察团、消费监督员提供线索,通过百姓口碑,一改传颁奖表彰模式,对315诚信体系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进行软文化报道,号如全民建立一种商家业体系。

附属活动:

315放心消费联盟(传统活动)(春季购物节中小客户提前预热与铺垫,挖掘上年开发的资源);

利用此315契机,尝试打造本地消费指南,成为发布资讯、联系商家、消费维权等多种功能的互动平台;

设置315特别版块 “消费资讯”、“消费故事会”,“消费随手拍”等栏目或版块组成。

(三)第三阶段收尾战:

3·15主题晚会

总结回顾这三个月新闻行动成果,梳理行业年度报告。颁发奖项。

四、奖项设置

1、全场大奖:唯一一个奖项——百姓口碑奖。

2、全行业奖项设置(百姓满意十佳企业将、百姓放心消费品牌奖、社会责任力十佳品牌奖)。

3、细分行业奖项设置(房产行业、家居建材行业、数码家电行业、其他行业)。

五、活动创收

1、3·15公益广告宣传系列。(公益广告既可舆论造势,也可以进行企业植入,特别行业形象广告,作为此间特殊资源推出)。

2、新闻行动冠名与全程支持。

3、晚会冠名、协办、特别支持。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3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消费与服务”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重点。其目的是:通过开展·“消费与服务”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的意义

认真组织开展·“消费与服务”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关注民生,服务广大消费者,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扩内需、促增长”方针的举措;是强化消费维权理念,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行动。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切实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打击和制止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才能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

三、活动的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区、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四川省市(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区、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组织机构:成立·“消费与服务”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组,由副市长、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名誉会长张显富同志为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明龙同志,四川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会长庞晓龙同志为副组长,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各位副会长为成员。领导组负责具体组织工作事宜。活动由市(区、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各委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能组织开展。

四、活动的内容

以主会场为中心,各区、县上下联动;组织开展·“消费与服务”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发动各商家、企业、消费者共同参与;加强舆论宣传,实现强势媒体互动。除认真组织开展常规活动,如:召开消委会各委员单位会议,节前市场检查,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报道消费维权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提示,销毁假冒伪劣商品,12315维权进商场、进街道、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活动。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办()

“消费与服务”电视(网络)论坛。论坛于x年3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地点待定)举办。论坛邀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相关专家(学者)、经营者、消费者代表以及维权人士共同参与,以互动为核心。论坛主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媒体及商家、消费者围绕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肩负的社会责任和维权意识等。

(二)开展·“消费与服务”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活动于x年3月14日(星期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在江阳区白塔广场举行。主要议程: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和消委会领导到场并致辞;现场解答企业和消费者的咨询,现场接受消费者的投诉;企业社会责任承诺宣誓;文艺表演等。

(三)举办“消费与服务”主题晚会。晚会于x年3月底(具体时间待定)在市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

五、活动的要求

(一)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主动研究市场动态,积极研发低碳、环保产品,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加强对服务领域的关注和投入,适应农民、残疾人、儿童、老年人等消费弱势群体的需要,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特别是在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等活动的实施过程中,要切实保证消费安全和服务跟进,真正造福广大消费者,使城乡孕育的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

(二)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积极推动服务产业发展,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理念和水平;倡导节能环保生产,扶植优秀企业发展抵制不良经营手法,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与消费者组织的磋商,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引导业内相关企业,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三)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紧密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年主题的涵义、内容、意义和目的,使年主题深入人心;要为营造消费和谐环境,落实共同维权责任打造良好氛围。要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规范、扶持第三产业发展,推动、扩大服务领域消费;鼓励节能、环保产品的生产,倡导低碳、绿色消费;保证物价平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与信心。

(四)广大消费者要转变消费观念,增强消费信心,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五)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对“消费与服务”的舆论宣传作用,积极搞好“消费与服务”活动的新闻宣传、采访、报道工作,不断加强宣传和引导,使扩大消费与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

(六)各级消费者组织要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以消费维权为宗旨,积极维护和解决群众切身利益。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把消费维权作为“第一要求”,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切实解决消费纠纷;要加强社会监督,敦促经营者守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避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要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4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消费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XX市工商局、市消协紧紧围绕中消协确定的20xx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主题,精心安排部署形式多样的3·15宣传活动。

突出重点,展现亮点,做好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宣传。通过发布会、座谈研讨、专版专栏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广泛宣传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巨大成就,回应消费者关切。积极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及时进行政策解读、答疑释惑,让广大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用足用好有关规定维护好自身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同时,及时挖掘、宣传消费维权新做法,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树立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的良好形象。

丰富载体,充实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组织召开全市金融业座谈会、集中学习新《消法》有关条款,通报和点评金融系统20xx年被投诉情况,促使全市金融行业诚信服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召开全市家用汽车销售行业座谈会,集中学习家用汽车三包规定,通报20xx年全市市、县(区)二级协会受理家用汽车投诉调解情况及典型案例和汽车售后存在问题,就20xx年消协对家用汽车投诉重点案件采取曝光的形式警示同行。在《XX日报》、《京九晚报》等媒体上刊登20xx年3·15系列活动和20xx年十大案例。座客电台、电视台的行风热线,解答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利用政风和行风热线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有关话题。

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着力解决消费投诉。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举报,强化对12315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完成央视3·15晚会投诉热线值守任务。针对3·15晚会曝光本地问题及企业、12315结合投诉举报相关情况,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请媒体参加并进行跟踪报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针对3·15晚会曝光的本地重点案件,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提供案件查办进展情况,与媒体合作开展持续跟踪式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广场宣传,扩大效果,掀起宣传活动高潮。将在3月15日举行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各县设立分会场,同步开展3·15宣传活动。对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委等单位联合评选的XX市“文明诚信”经营单位进行表彰,设立消费咨询宣传台、假冒伪劣识别台、法律咨询台、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台,组织大学生消费维权宣传志愿者为消费者提供送《消法》等服务。在XX市主要路段、商场和各个分局设立3·15消费者投诉、咨询、宣传点,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和接受举报投诉。

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全力维护消费安全。在全市组织开展以牛肉为重点的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严查来源境外、有明显外文标识且无进口规范中文标识、无合法进口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冻品牛肉,同时兼顾鸡、猪、羊等冻品肉类。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对农业生产需求量大、易出现假冒伪劣的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资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六城”创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推进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对广告经营、发布活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开展“红盾网剑”行动,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坚决打击网络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5

各委员单位、分会、联络站: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纪念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并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等法律法规,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20xx年年主题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市消保委会同委员单位经共同研究,决定于今年3月15日前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活动的名称:“携手共治畅享消费—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二、活动的主题: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年主题,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成果。

三、活动的时间安排:3月份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月。集中安排在3月15日前后,形成整个活动的高 潮。

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根据省、宁波市消保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各分会、联络站,要积极行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委员单位,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市消保委在各委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3月15日前后,将开展以下系列活动:

1.邀请市政府领导在《xx日报》上发表纪念文章。

2.在《xx日报》和电视台作“”广泛报道。

3.组织分发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

4.公布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5.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惠政路上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6.制作一定数量的画板,在现场咨询期间展示消保工作成果。

7.各分会结合实际,在当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五、活动的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各消保委分会、联络站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对活动的内容、方案要认真研究、及早部署,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保证活动取得圆 满成功。

2.活动的内容要突出年主题的宣传。“”活动应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突出宣传新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强化依法保护理念,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提高消费质量。

3.加强对影响消费者健康安全重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市场监督、卫生、物价等消保委委员单位要以“”活动为契机,开展维权执法行动。各消保委分会和联络站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场检查,要特别关注经营者是否存在危害人民群众的经营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各地在组织宣传纪念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向市消保委或新闻媒体提供稿件、典型案例和新闻线索。

xx市消保委

20xx年2月27日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6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就我市开展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市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7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活动(包括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111111)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8

一、活动背景

作为一个重要的公益节日,消费者权益日对于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目标

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

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创造更好的消费环境。

加强政府部门、企业、消费者之间的沟通与互动,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三、活动主题

“诚信经营,共筑消费和谐”

四、活动内容

宣传活动:

(1)制作宣传海报、横幅,张贴于社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提高公众对消费者权益日的认知度。

(2)利用社交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典型案例等,引导消费者关注自身权益。

(3)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讲座,提高公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

投诉受理活动:

(1)设立投诉受理点,接受消费者的投诉与咨询,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指导。

(2)开展线上投诉受理活动,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收集消费者投诉信息,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

企业诚信许诺活动:

(1)邀请企业代表签署诚信经营许诺书,许诺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

(2)对签署诚信经营许诺书的企业进行公示,树立行业诚信标杆,引导企业诚信自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

(1)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吸引公众参与,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2)对竞赛优胜者进行表彰,树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先进典型,激发公众参与热情。

五、活动组织与实施

成立活动筹备小组,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活动。

与政府部门、企业、社区等合作,共同推动活动开展。

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加强宣传推广,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六、活动预期效果

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创造更好的消费环境。

加强政府部门、企业、消费者之间的沟通与互动,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提升公众对消费者权益日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增强全社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七、活动后续工作

对投诉受理活动中收集到的投诉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及时将问题和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企业,促进问题解决。

对企业诚信许诺活动进行跟踪监督,确保企业履行许诺,维护消费者权益。

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进行总结评估,为今后的知识普及和宣传提供参考。

将活动经验和成果进行宣传推广,为今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累经验和资源。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9

(一)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以《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告法》等与广大消费者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配套法规、规章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采取政务访谈、专版专栏等形式,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活动,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公 众号等新型媒体快速高效、信息量大、覆盖面宽的特点和巨大的影响力,传递市场监管正能量,引导舆 论导向,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开展网络交易平台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规定,适时发布20xx年《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分析报告》,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倡导企业重诺守信、诚实经营,督导第三方交易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三)开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公开解读国家工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相关企业负责人集中进行宣传培训,扩大新规章的社会知晓度。

(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会同市教委组织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会,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食堂人员素质和意识。

(五)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活动。发放电梯安全宣传材料,加强特检人员服务意识教育,做好特检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六)开展妇女儿童消费安全宣传活动。以关注妇女儿童消费安全为主题,组织区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超市、进商场宣传活动,提升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关注度。

(七)开展计量知识宣传活动。拟于3月15日开放天津计量博物馆,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让计量走进你我身边”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天津计量院官方网站、公 众号平台、计量院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紧扣3·15主题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维权小常识、标语等内容,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八)开展纺织纤维制品宣传活动。对销售絮用纤维产品商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单并发放企业,对纺织品、纸制品等开展产品质量简易辨别、法律法规讲解等宣传活动,开放纺织纤维所实验室,让报检客户更加了解产品检验的流程。

(九)开展走进“食检院”主题宣传活动。会同滨海新区局保税分局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解食检院、认识检验室”讲解宣传、“开放实验室,走进食检院”参观活动;聚焦食品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开展研讨、座谈活动,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十)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拟于3月15日在和平区和平路百信珠宝城、国家金银饰品质检中心(天津)分场点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

(十一)开展农资示范店授牌及相关宣传活动。拟在宝坻区劝宝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现场会,开展天津市农资经营管理示范店授牌暨红盾护农行动宣传咨询活动。

(十二)开展消防产品监管执法活动。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十三)开展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组织对金银饰品店和眼镜店电子天平和电子验光仪、焦度计进行检定抽查,对部分区域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十四)开展药品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区局针对20xx年量化分级管理评级B级以下企业、高风险企业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抽验,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十五)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导活动。公布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信息,召开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推动企业带头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十六)开展餐饮服务“名厨亮灶”示范建设现场观摩活动。拟在北辰区组织现场观摩小餐饮示范一条街名厨亮灶建设情况,邀请记者和消费者代表参加。

(十七)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召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形成维权合力。

(十八)召开推动企业完善自律制度座谈会。组织部分区局负责同志和企业代表座谈交流企业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落实情况,研讨工作难题,增强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和谐。

(十九)召开对接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维权工作座谈会。组织相关区局负责同志召开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掌握区局推进街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流程、运行情况、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规范,统一对接实施标准,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水平。

(二十)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食品安全培训活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针对投诉举报的热点,对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规范食品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二十一)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安排,适时在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

(二十二)开展投诉举报平台开放日活动。邀请本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等现场观摩投诉举报中心,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提升投诉举报平台服务水平。

(二十三)开展全国首个消协团体标准发布活动。落实《天津市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实施方案》,拟于3月15日联合检测机构、行业组织、相关企业共同发布速干衣团体标准,设置售后服务条款,展现消协团体标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企业产品升级和消费者品质消费。

(二十四)开展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活动。引入“公证”环节对20件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试验比较淋水性能、耐燃等检测指标,拟于3月9日将比较试验结果向社会发布,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电动自行车。

(二十五)开展诚信服务单位授牌活动。在前期开展第二批诚信服务单位推荐活动的基础上,拟于3月13日向获得推荐的保险、服装、绿色食品、老字号等行业企业授牌,并结合全运会相关要求,联动区消协开展走进企业消费体察活动,引导监督企业诚信经营。

(二十六)组建新一届3·15志愿者团队。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募3·15志愿者公告,通过资料审核、现场交流、名单公示等环节,组建20xx届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团队,拟于3月11日召开成立暨培训大会。

(二十七)举办天津3·15晚会。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拟于3月14日联合天津电视台、北方网、天津经济广播电台共同举办20xx年3·15晚会,曝光典型案例,展播重点维权工作,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二十八)与天津电视台合作开设“新消费、新关注”3·15特别节目板块。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与天津电视台新闻频道合作开展3·15系列报道,围绕食品安全、民生服务、消费维权等内容,加强正面宣传,树立市场监管良好形象。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10

一、活动背景

消费者权益日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推动社会各界关注消费者问题,促进公平交易和诚信经营。作为活动组织者,我们希望通过举办一系列活动,提高公众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活动主题

以“诚信消费,共筑美好”为主题,强调诚信在消费环境中的重要性,倡导公平交易,抵制假冒伪劣商品,保护消费者权益。

三、活动目标

提高公众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倡导诚信经营,促进公平交易。

增进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强化政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管和支持。

四、活动时间

3月15日全天,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前期宣传和预热活动。

五、活动地点

根据活动内容和规模,选择适当的地点,如商场、公园、广场、学校等。

六、活动内容

宣传展览:设置消费者权益知识展览,展示消费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维权途径等。

主题演讲:邀请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专家、学者或政府代表进行主题演讲,深入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互动问答:通过有奖问答的形式,引导公众参与互动,测试消费者对消费者权益知识的掌握程度。

诚信商家评选:评选并表彰一批诚信经营、受到消费者广泛好评的商家,树立正面典型。

投诉受理:设立投诉受理点,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指导。

宣传材料发放:制作并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材料,如手册、海报等。

媒体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

七、活动预算

根据活动规模和具体需求,制定详细的活动预算,包括场地租赁、展览布置、宣传材料制作、演讲嘉宾邀请、活动物资准备等方面的费用。

八、活动执行与评估

成立活动执行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活动结束后,进行效果评估,收集参与者的反馈意见,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活动改进提供参考。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11

活动目的:大学生从高中走进大学,没有接触过社会,对社会上的秤也不太清楚,防卫意识比较缺乏。校学生会权益部策划“校园公平秤,走进你我他”活动,希望借此对校园内的商家进行一下规范化整理,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即使没有问题也可以让大家提高警惕,同时提高在校大学生的防卫意识。力求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绿色安全的消费环境,使得学校的市场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

活动前期工作安排:

(1)联系西桥工商所,希望他们提供公平秤活动器具

(2)在校内做好宣传,使更多同学参与活动

(3)和校园各摊点老板们商量说明此问题,做好配合工作

活动开展:

(1)正式开展活动,安排部门成员协助工商所工作人员对各大餐厅小卖部例行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查,帮助规范各店

(2)对水果摊点的电子秤、铁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打击非法盈利的行为

(3)向广大同学了解此次活动他们的感触及建议

活动结束:

(1)做好同学们的意见汇总和活动总结

(2)向工商所表示谢意,并汇报我们的工作状况

向学校反映师院商铺经营的现状,以及应该改进的地方

活动时间:3月13日8:30——12:00

活动地点: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12

一、活动背景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旨在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了响应这一主题,提高消费者对消费者权益的认知,我们计划举办一系列活动。

二、活动目标

提高消费者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增进消费者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了解和信任。

展示公司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和行动。

三、活动主题

“权益在我心,消费更放心”

四、活动时间

3月15日全天

五、活动内容

线上宣传:

制作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的宣传海报和短视频,通过公司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渠道进行广泛传播。

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普及文章,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邀请行业专家进行在线直播讲座,解答消费者关于权益保护的问题。

线下活动:在公司门店设立消费者权益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方面的咨询和帮助。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13

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广泛深入地宣传20_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按照_市工商局、_市消费者协会提出的:“安排要早、声势要大、宣传要广、影响要深”的要求,_工商分局、_区消费者协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以“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为宗旨,牢固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积极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净化市场环境,充分展示打假成果,宣传名优商品,努力营造声势,扩大影响,使“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健康、文明、可持续消费的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_年“3·15”组织各项活动从2月1日起至3月30日,为期两个月,其中3月10日—16日为“3·15”集中宣传周时间。

三、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芳

副组长:白涛李科林祖宁

成员:李宏民褚建平陈永安王海成王龙

赵良忠吕幼涛徐群智王清辉陈立文

沈如军蒙殿昌刘松山

办公室设在消协,办公室主任褚建平(兼)。

四、开展活动的内容及形式

1、认真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从2月1日开始,各部门要结合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农资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等工作,编写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直观形象的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教材、科学消费常识、宣传教育图片、幻灯片等宣传教育资料,针对广大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和“一会两站”,采取举办消费维权报告会、以案说法讲座、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工商干部送法下基层等多种形式。

面对面的向中小学生、城镇居民、农村消费者进行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宣传教育引导,扎扎实实地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努力营造消费教育引导的强大声势。

宣传教育期间,各部门要突出抓好城市社区和农村两个重点,在春节前精心组织2-3次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掀起消费教育引导热潮,取得明显效果。通过对广大消费者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普及消费知识,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促进和谐消费;通过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以其合格的商品和规范的服务对消费者负责;通过对“一会两站”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监督和助手作用,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2、集中开展“3·15”宣传周活动。以“家电下乡---3·15消费维权进农村”为重点,各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统一在城市主要街道、农村集市和人口密集区设立宣传服务咨询点,现场为消费者解答家电消费、汽车消费等商品消费知识,及时受理消费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同时要针对辖区实际,大力宣传工商部门的维权成果,并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商品识别等咨询服务活动,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3、设置分会场,举行纪念活动。

3月15日上午,_工商分局、_区消协在_区新百连超宁阳店设立分会场,举办_区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暨“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动员大会。

一是腰鼓队表演;

二是企业代表发表消费维权倡议书;

三是_区领导讲话;

四是工商_分局领导通报20__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打假维权成果;

五是组织学生进行健康消费和科学消费的倡议宣言;

六是设立现场咨询服务台、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处等活动;

七是举办诚信企业放心商品大联展活动,组织四十家名优企业进行商品展示,充分展示诚信企业的良好风采;

八是举行“”文艺演出、与消费者进行互动,进行消法知识有奖竞猜活动。

大会结束后,参加区局组织开展的“绿色环保”假冒劣质商品集中销毁活动,落实12315热线值班制度,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问必答、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确保申诉举报办结率达到100%。

4、广泛深入地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各部门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年主题的各项活动。

一是组织召开各界人士参加的“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座谈会,话消费,谈维权,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组织开展以“家电下乡”、“汽车下乡”为主要内容的售后服务状况问卷调查,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国家法定的售后服务“三包”义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

三是围绕投诉热点、维权难点,结合市场整顿,开展商品消费调查,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

5、开展“3·15”系列宣传报道,营造宣传声势。“3·15”活动期间,各部门要主动与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部门联系,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宽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大力宣传“3·15”活动,宣传工商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成果。

曝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违法案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假维权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在城市主要街道、中心区域布置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在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设置“你消费我服务、有事找工商”,“你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等温馨提示,大力营造宣传效果。

6、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掀起“3·15”打假风暴。春节即将来临,各部门要按照市局的总体部署,集中执法力量,加强春节期间市场监管,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市场、重点品种为突破口,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红盾护农、文化旅游市场,打击商业欺诈等专项整治。

严厉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件,集中整治一批广大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心不能慈、手不能软,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打击要狠,全面掀起“3·15”打假风暴,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突出抓好以下四项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以米面制品、食用油、肉类、蔬菜、禽蛋、奶制品、副食品、酱油、食醋、食盐、糕点、水发产品以及清真食品、清真餐饮等为整治重点,突出抓好节日性食品、群众日常生活必需消费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对袋装面粉、大米、桶装食用油、超市预包装蔬菜、水果短斤少两问题的专项执法检查。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经销有毒有害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查清真食品准营证、清真标牌不一致、不符合经营清真食品条件的“假清真”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箱的作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严把食品质量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检查。围绕春耕农时季节,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着重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认真开展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的定向监测工作。

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质量监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农民群众理性选择农资。加强对农资经营者“一账通”的监督检查,规范其经营行为。通过“送法”赶集市、进农村,现场为农民提供咨询服务,增强农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大力推进12315消费维权“五进”和“一会两站”工作,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咨询,妥善解决消费纠纷。

三是开展“家电下乡”、“摩托车、汽车下乡”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家用电器、汽车、摩托车下乡等重点商品,深入开展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其来源是否合法、标识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经营行为是否规范、售后服务义务是否得到切实履行,确保农村商品市场规范有序。

要通过“送商品消费知识下乡”、现场受理消费申诉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合理消费。特别是要加大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以旧换新”等活动的监管力度,切实保证消费安全,真正造福广大消费者,使城乡孕育的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

四是开展打击欺诈消费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旅游市场、文化市场和非法从事传销活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虚假打折、欺骗宣传、非法博彩、违法有奖销售等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旅游或以旅游名义把他人骗往外地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印刷“黑窝点”和“黑网吧”,切实做到依法查处一批、打击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确保节日市场有序、稳定、安全运行,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和规范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既是拉动消费、扩大内需的需要,也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生活质量、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和营造良好市场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加强领导,注重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早准备、早策划、早部署、早行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组织、隆重热烈、安全节俭”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涉及领域要宽,活动范围要广,宣传声势要大,社会影响要深,具体工作要扎实,宣传效果要显著。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扩大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对“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宣传,积极与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努力营造强劲的舆论声势。

4、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强协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确保今年“3·15”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活动信息,及时反映活动情况,并分别于2月12日、3月20前将“3·15”活动安排情况和“3·15”活动总结以及统计报表报_区消费者协会。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14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就我市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15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1)将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消费知识、业务公告等工作在QQ群、“__工商”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网络媒介同步开展;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__晚报》、《鲁中晨报》、《今日__》、《山东卫视》、《__电视台》、《__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__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为:

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

具体安排是:

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__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__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__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

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

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时间:3月14日上午9:00-11:00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__市__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

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2)南郊分会组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__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

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相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__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__》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2)区消保委与区商务局、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20家商贸流通企业;

(3)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30家家具生产经营企业;

(4)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10家汽车销售企业(4S店)。

10、名优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参加企业条件:

“消费者满意单位”、“双十佳”单位、“双基地”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名、商标企业”等。

活动方式:

相关企业,在本单位及活动现场设投诉咨询服务台,接受消费者投诉和提供咨询服务。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16

一、背景与意义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旨在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发展。通过举办一系列活动,可以让更多消费者了解自身权益,学会依法维权,同时促使企业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二、活动目标

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倡导企业尊重消费者权益,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增进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和信任;

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影响力。

三、活动主题

“共筑诚信消费,共享品质生活”

四、活动时间

3月15日全天

五、活动对象

广大消费者、企业代表、政府部门、媒体及相关组织

六、活动内容

宣传教育活动:

(1)线上宣传: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渠道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2)线下宣传:在商场、超市、社区等场所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普及消费者权益法规。

投诉受理活动:

(1)设立投诉受理点:在各大商场、超市等消费者密集场所设立投诉受理点,受理消费者投诉;(2)现场解答:邀请法律专家、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等现场为消费者解答疑问,提供维权指导。

企业诚信许诺活动:

(1)邀请企业代表发表诚信许诺,许诺尊重消费者权益,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2)现场签订诚信许诺书,向消费者展示企业的诚信态度。

消费者满意度调查:

(1)通过线上问卷、电话访问等方式,了解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2)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企业,督促企业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

公益讲座与培训:

(1)组织法律专家、行业领袖等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讲座;(2)针对企业员工和消费者开展维权培训,提高维权能力。

七、活动预算

根据活动规模和实际需求,制定详细的预算方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八、活动评估与总结

活动结束后,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参考。同时,将活动成果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汇报和展示。

九、附则

本策划方案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负责解释和修改。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17

一、 活动背景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各种交通工具的出现,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人们对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苛刻,于是,在人们的“明察秋毫之下”,一大批有害食品浮出水面。人们应如何应对这些吃“祸”,呢?向人们宣传“慧眼”识真品,躲吃“祸”就是我们活动的意义与宗旨。本次活动由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船海卓越二班同学在x社区进行消费法制入社区的宣传,切合“两会”热点问题,食品安全,让人们可以学会以最正当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 活动目的

宣传安全食品的重要性以及识别安全食品的方法,消费者增强自身保护意识和相关法规的健全,进而保护消费者权益。让人们了解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人们学会如何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权益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 活动口号

开展维权教育 厉行勤俭节约 倡导理性消费

四、 活动人员

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卓越二班

五、 活动时间

X年3月14日(下周四)

六、 活动地点

x社区

七、 活动对象

x社区部分居民以及部分学生等消费权益易受到侵害的群体

八、 活动方案

1、前期准备工作:

(1)联系社区,做好在社区的相关宣传活动;

(2)联系工商局相关人员,请其亲临现场在活动当天做相关指导;

(3)联系媒体;

(4)准备调查问卷、传单、横幅、相关知识材料等;

2、活动具体流程:

(1) 1:30—2:00 布置场地:批发市场;

(2)2:00—2:20 向现场居民发放问卷、传单;

(3)2:20—2:40 回收问卷;

(4) 2:40—3:00请工商局人员做专业讲解,同时同学们负责统计问卷数据;

(5)3:00—3:20就问卷统计情况及在学校统计情况由学生代表向工商局人员询问求解;

(6)3:20—3:40在座社区居民现场提问,由工商局人员解答;

(7)小礼品等等再活动

3、活动后期工作:

(1)准备相关摄影,书面等材料;

(2) 撰写新闻稿以及其他具体后期工作。

项目 单价 数目 金额

横幅 7 11m 77

问卷 40 6

传单 60 9

小礼品等等 100

总计 192

九、 经费预算

十、 注意事项

十一、 注意时间安排,避免耽误同学课程;

1. 在社区内注意人身安全,防止人员走失;

2. 最近天气较热,注意防中暑,适当加减衣物。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18

活动目标

1、了解并知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整理食品找出伪劣产品并归类。

3、了解伪劣产品对我们的危害,激发幼儿打假的热情。

二、活动准备

情景布置(超市)、PPT教学图片或视频

三、活动过程

1、逛超市,引出课题。

“小熊超市开业了,邀请小朋友去购物。”

师生共同逛超市,幼儿选择自己喜爱的食品。

通过逛超市引出课题,同时引起幼儿对本节课的兴趣。

幼儿检查所买食品的质量与保质期。

幼儿在已会看保质期的前提下检查自己买的食品,并帮助幼儿巩固了已学过的知识。

2、观看PPT或动画,了解伪劣产品给我们带来的不良后果。

幼儿看PPT并说说看到了什么。

通过图片吸引幼儿的注意力,让幼儿知道伪劣产品对我们的危害。

再次观看PPT图片,教师提问帮助幼儿理解内容。

“老鼠的头为什么会那么大呢?(因为喝了伪劣的奶粉)

“刺猬身上的刺为什么都没有了?(因为用了伪劣的洗发水)

“猪的鼻子为什么像大象的鼻子一样长呢?(因为用了质量不合格的化妆品)

请幼儿说一说看到伪劣产品后的感想。

“你看到这些伪劣产品给我们带来的不良后果有什么想法呢?”

幼儿在观看图片后,对这些伪劣产品给我们带来的不良后果说出了很多自己的想法,非常同情那些受害的消费者。

教师小结:伪劣产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危害,危害到了我们的面貌、身体健康,严重的还威胁到了我们生命。所以我们在购物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检查商品的质量和保质期后才能购买。

3、讨论买到伪劣产品因如何处理?

请幼儿说一说自己买到伪劣产品或过期产品的感受和处理方法。

“我们刚刚去逛超市有的小朋友买到了伪劣产品,心情怎么样呢?”

“我们买到伪劣产品应该怎么办呢?”

“我们要怎么处理这些东西呢?”

“如果工作人员不帮我们调换新的产品怎么办?”

根据已有的经验来讨论买到伪劣产品的处理方法,有些幼儿说扔了、送人,卖掉,拿着小票找工作人员调换等等。

教师讲解消费者权益日的有关知识。

“如果我们买到伪劣的产品我们可以去找工作人员调换,如果工作人员不理睬我们或不帮我们调换,我们可以打电话去消费者协会去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讨论,教师告诉幼儿另一种维护自己利益的方法——到消费者协会投诉,增加了幼儿的生活经验并知道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观看视频,了解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是如何处理伪劣产品的。

“那你们知道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是怎么处理这些伪劣产品的吗?”

“你刚刚看到了什么?”(工作人员用火把伪劣产品销毁)

在此环节中,幼儿猜测工作人员是如何处理伪劣产品,最后通过视频告诉幼儿工作人员是如何处理的。

4、帮助小熊检查超市的食品。

教师讲解操作要求:

“我们要把过期的食品找出来放到边上的回收箱里,再把食品按种类来上架摆好。”(可以按糖果类、薯片类、饼干类、饮料类等来分类。)

幼儿操作,教师巡回指导。

师幼共同检查食品的安全。

幼儿操作,复习保质期的看法并根据食品的种类进行分类。同时也加强了幼儿在购物时要仔细检查商品的质量和保质期以防买到伪劣产品的好习惯。

四、活动延伸——处理伪劣产品

“我们已经把超市的伪劣产品找出来了,现在就让我们把这些伪劣产品去处理掉吧!”

在延伸活动中,让幼儿不要随便处理这些伪劣产品,以防坏人把这些伪劣产品拿出来再骗人。所以在处理上一定要完全销毁,不要让坏人再害其他的消费者。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1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推进质监“打假维权”职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关注百姓消费,创建和谐生活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今年“”国际消费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在全社会树立“关注百姓消费,共享和谐生活”的理念,达到使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的目的;坚持从源头治质,努力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及识假辩假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确保百姓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不断提升质监系统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展示新形势下质监人执政为民、维护和谐的精神风貌。

二、活动主题

共担责任,共创和谐

三、活动安排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开展好以下活动。

(一)3月15日在市民广场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1、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及建筑装修材料、生活日用品等商品的购买小常识资料;

2、宣传QS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向社会大力推介本市食品生产行业的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

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咨询,讲解气瓶、天然气安全使用知识,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4、宣传“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选择4-5户免费为百姓提供新装修住房甲醛含量检测);

5、现场指导商品真伪鉴别方法;

6、站牌展示:打假维权、我市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介绍、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申办程序等。

(二)组织开展“光明工程进校园、计量服务进市场”活动,为学校师生免费检测眼镜和验光,为居民提供贵重物品免费称重服务。

(三)组织开展以建材、农资、儿童食品等为重点的检查活动,并结合“三.八”妇女节的妇女用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溱潼会船节前后,加强对宾馆、休闲中心、公园等场所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四)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质监服务在身边,和谐消费连万家(社区、村镇)”活动,做到“服务到社区,送法到村镇,咨询到一线”,贴近生活,方便百姓。拟选择一个社区、一个村镇,开展一次以“共担责任,共创和谐”为主题街头小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宣传农资产品、农业标准、农业生产技术规程、液化石油气瓶使用等相关知识,开展各种咨询服务,并对农村超市进行执法检查。

(五)根据当前季节特点,开展农资生产企业整顿工作,组织召开农资行业生产企业座谈会,宣传法律法规,签订质量承诺书。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科、所、队要高度重视,将“”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围绕活动主题,按照要求周密策划;集中精力,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抓紧、抓好、抓实,确保今年的“”活动有声势,出效果。

2、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围绕“共担责任,共创和谐”主题,着力做好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宣传和名优产品展示,并通过照片、展板、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从而增强百姓的自我保护意识。

3、突出对我市电子网、国家免检产品、江苏省名牌产品、食品市场准入产品的宣传,达到引导健康、安全消费的目的。

4、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并做好受理工作。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20

为认真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新常态下的消费维权新形势,着力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的贯彻实施,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权益、促进消费”为目标,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以做强“3·15”民生品牌为主线,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媒体造势、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和消费者投诉焦点,不断提升社会各界消费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持之以恒地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加快发展消费经济,推动我市全面构筑“五位一体、综合发展”新优势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召开常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二届三次理事会(时间:3月15日前)。总结市消保委x年度工作,部署x年任务;调整部分理事会成员;表彰x年度消费维权先进。

(二)开展城乡“3·15”系列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时间:3月5日~16日)。全市各地分别组织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和行业协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开展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市有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消费维权专家团、讲师团现场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现场发放各类“3·15”宣传资料。

(三)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板报“基层行”巡展活动(时间:3月5日~15日)。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采用图片、典型案例、消费警示等形式,编制宣传展板方阵,进行集中展示和基层巡展,提高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编发“3·15”消费者维权手册(时间:3月15日前)。结合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实践,梳理工作特色亮点,分析投诉的热点难点,以案例分析、消费提示、消费警示为宣教的主要形式,编制消费者维权手册免费向公众发放,大力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和违法责任等消费知识。

(五)开展消费维权系列微电影展播(时间:3月5日~15日)。组织拍摄《一袋香肠引发的纠纷》、《新房装修的烦恼》、《谨防购房忽悠》等以消费维权为题材的微电影,在3·15期间进行播放,以生动的案例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六)编发青少年消费维权征文获奖作品集(时间:3月15日前)。深入开展消费维权进学校活动,向全市各中小学校发放青少年消费维权征文获奖作品集,引导青少年群体形成良好的消费理念和习惯。

(七)排演老年群体消费维权情景剧(时间:3月15日前)。针对老年群体维权意识淡薄、遭遇消费陷阱多发现象,编排反映老年群体消费权益题材的小品,以社区巡演的方式向老年人宣传消费知识,提高老年人理性、安全、和谐的消费理念。

(八)开展快递行业消费问卷调查、消费体察(时间:3月1日~31日)。围绕快递行业服务,在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中开展问卷调查,客观反映社会各界对快递行业的意见建议,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行业规范服务行为。

(九)召开消费维权专家团队座谈会(时间:3月底前)。邀请监督站、投诉站负责人和专家团、讲师团专家及消保委理事座谈交流,分析消费维权重点、热点问题,商议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十)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时间:3月1日~20日)。各职能部门、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要加强值守、整体联动,加大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处置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等活动,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打击惩处和信用惩戒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强化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争取新闻媒体的有力配合和支持,动员更多的行业协会、工商企业、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和志愿者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务求工作实效。要根据各自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依托丰富多样的平台和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纪念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

(三)注重工作总结。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成效,及时填报活动情况统计表,于x年3月18日前报市消保委(联系电话:)。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21

一、活动名称:”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XX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XX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活动(包括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22

为了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深化“执法服务环境年”建设,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做贡献。省消费者协会,将在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一段时间内,集中开展以下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阶段:协调准备(1月10日至2月15日)

(一)1月16日至25日,与各市沟通协调“”期间联合开展的纪念活动。

(二)1月20日至2月20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公开征集十大维权事件并组织专家做出点评。

(三)1月10日-2月5日,做好新一届理事会的换届准备工作。

(四)1月10日-3月5日,做好纪念20xx年活动新闻发布会和纪念大会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月28日至3月10日)

(一)3月8日召开“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1.曝光XX年侵害消费者十大典型案例。

2.公布XX年度消费者投诉热点分析结果。

3.点评XX年十大维权事件。

4.宣传展示省消协新改版网站的新功能。

(二)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与媒体及有关部门配合,宣传维权工作。

1.在全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省内各主要媒体专访解读“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拟在省内各主要媒体发布8期科学健康的消费知识、消费提示。

第三阶段:“”纪念活动(3月10日至3月15日)

1.支持鞍山市消协及有关部门举办名优产品博览会。

2.拟于3月13日召开省消协三届理事会换届大会,组成新一届理事会。同时举办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3、召开银行业“消费与责任”行业服务情况通报座谈会。

月15日,与沈阳市工商局、消协联合组织大规模的《消法》宣传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省、市工商、消协及“”讲师团、律师团、志愿者参加。

5.指导或参与相关市消协举办的“”大型纪念活动。

6.与省家具协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拒绝使用非降解熟料包装带、消费者放弃纸巾,重新拾起白手帕等宣传活动。

7.以“两站”为依托,开展普及《消法》等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村屯活动。

8.开展关注农村消费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活动。

月15日,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与消费者协会一起组织“”当天的现场纪念活动,并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10.举办投诉和解直通车启动仪式。

11、与辽宁电视台合作启动建立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23

保护我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我校党政建设、团学工作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XX学院团委、学生会决定在全校开展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

活动主题

强化消费维权意识,服务和谐校园建设

活动单位

活动主办———共青团XX学院委员会

活动承办———XX学院院学生会权益部

活动协办———芗城区西桥工商所、漳州市电子协会

活动时间

x年3月13日

活动对象

XX学院全体学生

活动地点

XX学院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活动简介

系列活动之一——你的权益,我们的牵挂

活动目的:学生的权益是多个方面的,为了更好地解决广大学生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帮助同学解决消费过程中的困惑,我们诚挚邀请了西桥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和漳州市电子协会参与活动。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24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x年全国消协组织的“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提高市民的消费维权意识。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体育广场

三、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1、活动前会同xx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提前进行宣传,最好12—14日在媒体上(xx日报)发布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消费与服务”。

2、我系将申请学校电子屏幕播放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视频。

3、我系将做宣传海报、展板进行宣传。

4、贵单位可印发相关传单、张拉相关横幅,我系派员协助发放传单、张拉横幅。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如果需要)节目内容待定。

真诚的希望能够与贵单位合作,为我的市民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提高消费者维权消费意识,同时也提高商家的法律意识。

以上是公文站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25

一、背景

消费者权益日旨在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推动社会各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为了响应这一全球性的活动,我们计划组织一系列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目标

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倡导诚信经营,推动形成良好的消费环境。

增进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关注和支持。

三、策划方案

1、主题设定

以“诚信消费,共建和谐”为主题,通过各类活动,引导消费者关注自身权益,倡导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

2、活动内容

(1)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

通过制作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举办讲座等方式,向公众普及消费者权益知识,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2)诚信经营许诺签名活动

邀请商家代表参加诚信经营许诺签名活动,公开许诺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

(3)消费者维权案例分享

邀请消费者代表分享维权案例,让公众了解维权途径和方法,增强消费者的维权信心。

(4)现场咨询服务

设立消费者权益咨询台,邀请专业人士为消费者提供现场咨询服务,解答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网络互动活动

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开展网络互动活动,如发起话题讨论、征集消费者维权故事等,扩大活动影响力,吸引更多人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3、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3月15日全天,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2:00: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诚信经营许诺签名活动

下午1:30-4:30:消费者维权案例分享、现场咨询服务

晚上7:00-9:00:网络互动活动

4、宣传推广

通过各类媒体(如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邀请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5、预算安排

根据活动规模和需求,制定详细的预算方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预算包括场地租赁、宣传材料制作、活动策划与执行、人员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6、后续跟进

活动结束后,对活动进行总结评估,收集反馈意见,为今后的活动改进提供参考。同时,继续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推动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四、总结

通过本次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我们希望能够提高公众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倡导诚信经营,推动形成良好的消费环境。同时,通过各类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关注和支持,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26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及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宣传重心,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责任、义务,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延平区工商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收集相关资料。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继续把青少年、老年人、农村消费者作为消费维权宣传和保护的重点对象,积极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发挥各工商所、各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校园、村镇、社区、市场、企业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2.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按照南平市委、市政府开展“一元门票游大武夷”活动工作的部署,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落实查处旅游市场无照经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相互串通、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12315”消费维权热线,负责处置工商职责范围的消费投诉,化解游客的消费纠纷。

3.开展儿童用品市场专项检查。一要加强对涉及儿童安全的儿童用品品种的监督检查,如童装、童鞋、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品种。二要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同时要加大对儿童用品质量的抽检工作力度。三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卖店执法检查力度,切实防止侵权假冒和不合格儿童用品流入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地区。四要充分利用12315诉求信息、质量抽检结果以及媒体反映的情况等信息,有效发现重大案件违法线索,加大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儿童用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力度,严格督查督办大要案件,落实责任,限期办结。

4.开展化肥市场专项检查。一要针对性的开展,发现有标称钟祥市金鹰磷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5Kg/袋,型号为“有效P2O5≧%”“鹰子嘴”牌钙镁磷肥等福建省工商局在20xx年度开展的流通领域化肥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为不合格的商品,应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要求其提供检验报告,未能提供的则依法查处。二要加强化肥商品的监督管理,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肥,要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震慑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今年“3·15”恰逢双休日,各相关单位取消双休日,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各项筹备工作,突出重点、周密安排,确保执法人员和装备到岗、到位。

2.注重配合、协同开展。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通力合作,整齐着装,要主动与各部门联系,搞好协调,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做好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典型材料,做好活动总结。请通过一体化平台分别于4月29日、5月5日前将儿童用品市场专项检查、化肥市场专项检查总结报送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27

一、活动背景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有责任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维护自身权益。

二、活动目标

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倡导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秩序;

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公众对我们的关注度。

三、活动主题

“共筑消费和谐”

四、活动对象

广大消费者、商家、企业员工等社会各界人士

五、活动时间

3月15日全天

六、活动地点

线上平台(如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

线下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

七、活动内容

线上活动:

(1)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普及文章,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2)邀请行业专家进行线上直播,解答消费者关于消费者权益的问题;(3)开展“诚信商家”评选活动,鼓励商家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秩序。

线下活动:

(1)设立消费者权益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现场咨询服务;(2)举办消费者权益知识讲座,邀请专家现场讲解;(3)开展“诚信商家”授牌仪式,表彰诚信经营的商家;(4)组织志愿者在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发放消费者权益宣传资料,提高公众关注度。

八、活动预算

线上活动费用:包括文章撰写、直播设备租赁、专家邀请等费用,预计约XX元;

线下活动费用:包括场地租赁、宣传资料制作、授牌仪式费用等,预计约XX元;

总预算:约XX元。

九、活动评估

通过线上问卷调查、线下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收集活动反馈;

分析活动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活动提供改进方向。

十、活动执行与宣传

成立活动执行小组,明确分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宣传,提高活动曝光率;

活动期间,加强现场管理和媒体沟通,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28

新修改的《XX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消条》)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为落实“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20xx年主题,做好新《消条》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各项活动,进一步推动本市消费者保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切实加强新《消条》的宣传普及

一是开展专项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app等平台,借力《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专版,整合传统媒体、新媒体及社区、学校、商圈(场)资源,以新《消条》的新亮点、新规则及消保委的新职责为重点,通过手册、漫画、问答、访谈和专刊等多种形式,通过解读新《消条》,让社会各界全面感受新规定,传递维权的正能量。

二是推出深度报道。围绕消费需求的热点、消费诉求的热点和消费维权的难点问题,进行消费投诉大数据分析。对汽车维修、旅游消费、航空票务、食品销售、教育培训、个人信息保护等社会监督结果,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借助“上视‘3·15’特别节目”等重要媒体开展深度报道,揭示违法乱象,加强消费预警。

三是投播公益广告。以“诚信、理性、法治”为主题,制作信息保护篇、预付消费篇、网络购物篇、特卖促销篇等一系列公益广告,在各大媒体进行投播,为“3·15”造势。

四是评选“最美维权的人物”。在全市工商干部职工、消保委工作人员、消费维权联络员和消费维权志愿者中开展20xx年“最美维权的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挖掘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讲好维权故事,展示人物风采,树立公众形象。

二、切实加强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行动。结合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的工作安排,加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并向社会公布本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情况等信息,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是开展相关领域的消费评议。以商业特许经营(加盟)业态、预付卡合同条款、“网购一物一确认”为重点进行梳理、约谈等,发布消费评议,提高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的水平。

三是公布典型侵权行为。根据新《消条》的新规定,公布网络购物、预付性消费、个人信息保护、特许经营、营利性教育培训等领域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年度投诉热点。

四是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规范检查。开展对商品销售、旅游、餐饮、预付卡销售等服务中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专项规范检查,指导企业在制定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时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及时纠正、整改经营活动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查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是开展专题比较试验。根据新《消条》关于网络购物经营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新规定,以车载净化器、网购蛋糕等商品为重点,开展对有关商品质量、性能、价格等方面的比较试验,并公布结果。

六是跟踪“诚信兴商十件事”落实情况。根据新《消条》关于消保委履行公益性职责的规定,会同市商联会和市食安联会,对20xx“诚信兴商十件事”跟踪回访、督促落实,并向社会公布评估报告。

三、切实加强新《消条》的落实执行

一是开展新《消条》的专题培训。对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的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培训,为新《消条》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二是组织新《消条》的知识竞赛。借助相关网站和报纸,开展专题知识竞赛,对新法规进行普及。

三是落实新《消条》的新职能。加快做好新《消条》有关提起公益诉讼、参与法律法规与标准的制定和推动跨境消费争议解决等新职能的落实工作,尽快制定并出台相关工作制度,为消保委落实新职能提供制度保障。

四、切实做好“3·15”期间的相关工作

一是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在确保人群密集场所安全的前提下,以方便消费者、服务消费者为原则,组织区县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二是召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盘点新《消法》实施一年来的情况,对20xx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三是加强值班应急工作。为确保央视“3·15”晚会转办件及“3·15”期间消费者投诉特别是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系统切实加强值班。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消费维权工作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对促进国家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大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充分展示本单位的消费维权风采。

二是主动作为,及时回应

要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及企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关情况,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邀请媒体参加并进行跟踪报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提供案件查办进展情况,与媒体合作开展持续跟踪式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加大宣传,关注舆情。

要高度重视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增强正面宣传效果,扩大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要高度重视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的作用,及时传递工商正能量,妥善处置社会关切,引导舆论方向,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把消费维权宣传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29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为隆重纪念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30周年,继续创造诚信的消费环境,进一步维护消费者权益,向社会展示优秀企业形象,湛江市消委会联合政府部门和企业于x年3月15日举办湛江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广泛宣传消费者的权利、责任、义务,展现我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成果,着力实现消费领域保障和发展民生,构建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

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主题,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二、活动主题

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三、活动主办、协办

1、主办单位:湛江市消费者委员会

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x市教育局

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x市卫生局

x市海洋渔业局

2、协办单位:南方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 电信公司 海洋大学法学院

3、承办单位:湛江华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1、活动时间: x年3月14- 20日;

2、开幕式时间:3月15日上午9:00-11:00

3、活动地点:湛江广百商业广场

五、活动参与单位

A、政府相关部门20家

1、政府部门:工商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物价局、住建局、农业局、旅游局、房管局、经信局、环保局、司法局、畜牧局、烟草专卖局、劳动局、科技局、银监局、文广新局、盐务局;2、市消委会、霞山区消委会;3、行业协会: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市保险业协会、市旅游业协会、市家装协会、快递业协会;4、专家团:“3·15”律师团、健康医学及家装消费指导专家团;5、企业:电信各营运商、邮政、电力、供水、中石化以及部分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名牌产品企业、诚信单位、守重企业等;6、湛江所有新闻媒体。

B、企事业单位:预计80个展位

1、移动公司4个 2、联通公司4个 3、电信公司5个 4、网络科技公司5个 5、富多煤气公司2个 6、新奥燃气2个 7、加油站公司6个 8、网站8个 9、汽车经销商3个 10、电脑经销商3个 11、饮用水3个 22、家具品牌5个 13、珠宝3个 14、各类建材15个 15、广告公司2个 16、旅游2个 17、教育机构4个 18、保险证券15个 19、银行业5个 20、电子产品4个 21、物业保安监控公司5个 22、光电产品3个 23、出租车2个 24、印刷厂1个 25、房地产2个 26、装饰设计公司4个 27、环保净化3个 28、净水设备3个 29、音响设备2个 30、绿化2个

六、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开幕式

1、开幕式。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霞山区领导以及活动主办、协办单位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嘉宾参加开幕式。

2、市消委会领导发表“3·15”讲话。

3、举行“诚信承诺单位”承诺签名宣誓仪式。

4、市领导宣布活动开幕。

5、消费者保护论坛开讲

6、政府部门、消委会、行业协会、专家团现场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3·15律师团、家装、健康医学专家团现场开展法律宣传、商品真假识别、受理消费者投诉;提供消费维权及消费知识指导和咨询服务。

7、企业展示推介商品和服务。电信各营运商、邮政、供电、供水、中石化等行业以及部分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企业、诚信单位、守重企业现场展示推介本企业的商品及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8、新闻媒体现场采访报道。杂志等记者现场采访报道实况。

9、消委会及相关专家走进企业

七、宣传范围和力度

为了宣传好x年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主题和内容,我们在往年街头标语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等,今年扩大户外广告、LED广告 路牌 宣传单、湛江消费杂志、公交车、候车厅、出租车、微信、秒赚等新锐媒体、画册。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30

为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整体持续提升,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和消费环境,特制定x年“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宣传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观念和能力,更新维权方式,创新维权机制,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形势,健全和完善各项惠及民生的消费政策,扩大公共服务,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有效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我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及时成立岳西县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分管副县长为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消费者协会会长为副主任,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祝金来同志担任。

三、活动安排

1、3月5日,组委会召开“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筹备会。

2、3月9日至3月13日,各成员单位中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消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并做好各自相关领域的消费维权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

3、3月12日前,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分别悬挂宣传横幅。

4、3月12日,组委会发表电视讲话。

5、3月14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知识竞赛(由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6、3月15日,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组织有关单位和企业在竹篙尖公园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宣传,识假辨假,现场受理投诉,发放宣传资料;同时通过移动公司的短信群发业务,向消费者发送消费维权方面的知识短信,组织宣传车上街宣传等大型纪念活动。各乡镇要结合本方案做好辖区内的纪念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协同作战。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做好“”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丰富和创新“”活动的内容和载体,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城乡结合,广泛参与,社会互动。

2、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配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突出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宣传主题,集中力量,着力推进质量兴县、名牌战略、加强食品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尤其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问题。通过声势浩大影响广泛的纪念活动,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促使经营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法经营。同时要认真做好3·15期间投诉调处工作,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3·15纪念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做好3·15活动总结上报,于3月18日前将文字材料、图片等资料书面报至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联系电话:,邮箱:,)。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3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_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_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_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3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助推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消费提质升级,繁荣活跃消费市场,提升南京商业魅力和都市圈的影响力,根据商务部和省商务厅消费促进月活动安排,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__年消费促进月活动。为抓好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时间:20__年__月7日—10月8日

活动范围:全市各区列入限额以上规模统计的各主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单位)

二、活动主题及目的

活动主题:重点突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品质供给、释放消费需求、拉动社零增长”的主题。

活动目的:通过开展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宣传推广品牌,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信息服务,引导热点消费,做大网络消费,提升便利消费,形成消费集聚效应,努力增强商品和服务有效供给,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断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促进消费规模扩大和结构升级。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产业优势、消费热点及风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促消费活动,指导企业举办特色商品展、美食文化节、休闲购物节等各类活动,增加商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市场消费。

(三)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在消费辐射能力强的商业街区,组织大型百货店、购物中心、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知名品牌展销活动,通过品牌推介、联合促销、品牌折扣、特色商品展销等方式,宣传品牌文化,扩大品牌消费。

(三)积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组织指导流通企业创新流通模式,加强与大型电商、新型媒体等平台的对接,构建稳定的流通渠道,推进地方优质特色产品的产销衔接和市场推广,强化品牌培育,提升地域品牌的影响力。

(四)倡导线上线下销售融合。推进实体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大力开展网络促销活动,引导实体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网银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移动支付方式,加强线上线下互动融合。

四、活动安排

(一)发动阶段:3月20日前,各区商务局做好宣传发动,选择3-5家企业制定上报活动实施方案并附活动安排表(附件1)。

(二)组织阶段:4月10日前,各区商务局积极协调参加企业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市商务局根据各区实施方案选定1-2个项目作为重点跟进,密切跟踪效果。

(三)开展阶段:市商务局于4月28日在新街口南京中心广场举行20__年“消费促进月”暨“第八届南京购物节”启动仪式(方案另定)

(四)总结阶段:活动结束后,各区商务局于10月1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和活动成效统计表(附件2)。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对增强有效供给、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要将“消费促进月”活动的组织实施作为消费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注重创新形式。要创新促销思维,拓展促销领域,丰富促销内容,提高促销活动的实效。促销活动要注重线上线下、传统与新兴方式的融合,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创新活动形式。积极组织行业协会、商贸企业参与到“消费促进月”活动中来,扩大企业参与度,保证活动效果。要积极引入苏宁云商、好享购物等对接服务平台,鼓励大型商贸企业通过农商联手、工商联手、银商联手等方式,推动供需匹配,扩大有效供给。

(三)广泛宣传报道。要通过网页、微信、大众传媒等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消费促进月”活动的信息和动态,统筹做好面上宣传工作;要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布当地各类促销活动的内容、参与企业、优惠方式、商品和服务等信息,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扩大影响,促进消费。

(四)强化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开展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对各类促销活动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哄抢、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督促企业规范促销行为,禁止虚假促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加强政策支持。要加强统筹和沟通,积极争取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必要的政策支持,激发和调动企业开展促消活动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市商务局拟对积极参与“消费促进月”活动以实际成效为完成消费增长目标贡献突出的企业(单位)给予适当的补贴。

315活动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篇33

新修改的《XX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消条》)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为落实“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20xx年主题,做好新《消条》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各项活动,进一步推动本市消费者保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切实加强新《消条》的宣传普及

一是开展专项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app等平台,借力《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专版,整合传统媒体、新媒体及社区、学校、商圈(场)资源,以新《消条》的新亮点、新规则及消保委的新职责为重点,通过手册、漫画、问答、访谈和专刊等多种形式,通过解读新《消条》,让社会各界全面感受新规定,传递维权的正能量。

二是推出深度报道。围绕消费需求的热点、消费诉求的热点和消费维权的难点问题,进行消费投诉大数据分析。对汽车维修、旅游消费、航空票务、食品销售、教育培训、个人信息保护等社会监督结果,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借助“上视‘3·15’特别节目”等重要媒体开展深度报道,揭示违法乱象,加强消费预警。

三是投播公益广告。以“诚信、理性、法治”为主题,制作信息保护篇、预付消费篇、网络购物篇、特卖促销篇等一系列公益广告,在各大媒体进行投播,为“3·15”造势。

四是评选“最美维权人物”。在全市工商干部职工、消保委工作人员、消费维权联络员和消费维权志愿者中开展20xx年“最美维权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挖掘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讲好维权故事,展示人物风采,树立公众形象。

二、切实加强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行动。

结合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的工作安排,加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并向社会公布本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情况等信息,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是开展相关领域的消费评议。

以商业特许经营(加盟)业态、预付卡合同条款、“网购一物一确认”为重点进行梳理、约谈等,发布消费评议,提高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的水平。

三是公布典型侵权行为。

根据新《消条》的新规定,公布网络购物、预付性消费、个人信息保护、特许经营、营利性教育培训等领域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年度投诉热点。

四是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规范检查。

开展对商品销售、旅游、餐饮、预付卡销售等服务中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专项规范检查,指导企业在制定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时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及时纠正、整改经营活动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查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是开展专题比较试验。

根据新《消条》关于网络购物经营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新规定,以车载净化器、网购蛋糕等商品为重点,开展对有关商品质量、性能、价格等方面的比较试验,并公布结果。

六是跟踪“诚信兴商十件事”落实情况。

根据新《消条》关于消保委履行公益性职责的规定,会同市商联会和市食安联会,对20xx“诚信兴商十件事”跟踪回访、督促落实,并向社会公布评估报告。

三、切实加强新《消条》的落实执行

一是开展新《消条》的专题培训。对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的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培训,为新《消条》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二是组织新《消条》的知识竞赛。借助相关网站和报纸,开展专题知识竞赛,对新法规进行普及。

三是落实新《消条》的新职能。加快做好新《消条》有关提起公益诉讼、参与法律法规与标准的制定和推动跨境消费争议解决等新职能的落实工作,尽快制定并出台相关工作制度,为消保委落实新职能提供制度保障。

四、切实做好“3·15”期间的相关工作

一是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在确保人群密集场所安全的前提下,以方便消费者、服务消费者为原则,组织区县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二是召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盘点新《消法》实施一年来的情况,对20xx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三是加强值班应急工作。为确保央视“3·15”晚会转办件及“3·15”期间消费者投诉特别是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系统切实加强值班。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消费维权工作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对促进国家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大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充分展示本单位的消费维权风采。

二是主动作为,及时回应

要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及企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关情况,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邀请媒体参加并进行跟踪报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提供案件查办进展情况,与媒体合作开展持续跟踪式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加大宣传,关注舆情。要高度重视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增强正面宣传效果,扩大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要高度重视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的作用,及时传递工商正能量,妥善处置社会关切,引导舆论方向,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把消费维权宣传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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