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室外亮化方案【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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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室外亮化方案通过灯光装置和色彩搭配,营造喜庆氛围,吸引游客,提升节日气氛。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春节室外亮化方案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春节室外亮化方案

春节室外亮化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寒假前后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筑牢校园疫情防线,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主要任务

按照上级关于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的政策要求,推进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各项举措落地落实,为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运行。

(一)做好放假工作安排

1.加强假期防控宣传教育。通过发布通知、召开班会、发布提醒提示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告知师生员工离校注意事项及个人防护要求,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假期期间要服从当地防控要求,尽量不离开居住地,避免到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减少跨区域活动,减少聚会和集体活动。

牵头单位:宣传部。

参加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2.合理安排师生留校返乡。原则上本专科生、无重要科研任务的联合培养研究生不留校,留学生不离校。对居住地为中高风险区所在市的学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暂缓返乡、暂时留校。若无必要,严禁师生员工到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市活动。教职工如确有必要离潍,由所在单位向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履行出行报备手续;暂时留校学生离潍,由所在单位向学生工作处履行出行报备手续;留学生因特殊情况离潍,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履行出行报备手续,以上人员要做到“一人一档”,建立健康台账。鼓励教职员工寒假期间在工作地休假,鼓励学生寒假期间在家庭居住地休假。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处、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参加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3.协调做好实习实训防控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和毕业生外出就业实习。对参加实习的学生,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对接,共同做好学生管理与疫情防控工作。

牵头单位: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参加单位:各学院

(二)健全信息摸排机制

4.加强师生健康信息摸排工作。严格落实健康信息报送制度,充分发挥“钉钉”平台健康状况摸排作用,及时开展重点人员信息监测。分类建立离校和留校师生信息台账,持续跟踪掌握师生健康状况,确保师生行程可追踪、健康可监测。

牵头单位:办公室。

参加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5.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持续落实学校、校区、学院、班级四级防控责任,健全完善与公安、卫生、疾控、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沟通、交流合作等联防联控机制,及时通过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台等渠道汇总、报送学校师生健康情况。

牵头单位:办公室、总务处、保卫处、校医院、安顺校区管理办公室。

参加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三)严格校园假期管控

6.严格假期校园门禁管理。寒假期间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检测体温,外来人员入校必须查验身份、实名登记、检测体温、检验健康绿码,校外无关人员、体温超过°C或健康黄码红码人员一律不准入校。

牵头单位:保卫处、安顺校区管理办公室、弘德书院

7.加强会议活动监管。提倡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一律取消300人以上的集体团拜、联欢等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牵头单位:办公室。

参加单位:总务处、保卫处、校医院、安顺校区管理办公室、有关单位和部门

8.加强值班应急工作。严格落实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学校总值班室承担疫情防控执勤值班任务,保障学校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正常运转。完善假期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严格疫情报告责任制,遇有疫情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遇有其他重要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向带班领导报告。

牵头单位:办公室、总务处、保卫处、安顺校区管理办公室、校医院

(四)加强留校师生管理服务

9.加强留校师生员工及外来服务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实行体温“一日三检两报告”和外出请假审批等制度。做好留校师生员工服务保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关心关爱。假期来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和校外居住留学生,要缩小社会活动范围,尽量实行“两点一线”模式。师生员工在校期间出现体温异常(高于摄氏度),要全部通过“绿色通道”转诊到定点医院,并进行核酸检测。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处、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校医院。

参加单位:保卫处、总务处

10.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校园卫生清洁工作,落实定期消杀制度。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主动防范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严格冷链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冷链环节人员防护,持续落实接触冷链人员、医务人员两周一次核酸检测要求,按照有关部门安排及时推进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定期开展疫情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减少输入风险。

牵头单位:总务处、校医院

(五)科学指导居家学习生活

11.指导师生做好居家疫情防控工作。对照《山东省新冠疫情防控科普宣传核心信息》(见附件),教育引导师生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加强体育锻练,少用电子产品,坚持营养膳食,保障充足睡眠,提高身体免疫力。

牵头单位: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团委、新闻中心

参加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12.健全家校联动机制。加强辅导员与家长的联系沟通,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引导学生调整心态,适应假期生活。针对出现的问题,共同做好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重视做好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学习指导和关心帮扶工作。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处、团委。

参加单位:各学院

(六)提前谋划春季学期开学

13.做好春季开学准备。根据疫情形势和教育教学安排,及早谋划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科学制定开学返校方案,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

牵头单位:办公室。

参加单位:校疫情防控工作组成员单位、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安顺校区管理办公室、弘德书院

14.充实防疫物资储备。在校门、教学楼、食堂等重点场所适时设置大流量快速测温仪器,加强设备检修维护,确保测温结果精确。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和开学工作需要,及时论证充实防疫物资储备。

牵头单位:总务处。

参加单位: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络信息中心与其合署)、安顺校区管理办公室、弘德书院、校医院

15.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和全员检测预案,开展开学防疫工作演练和应急处置演习,快速有序做好临时留观、转运诊治、重点人群管控、校园管控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响应到位、处置到位、防控到位,确保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牵头单位:办公室、安顺校区管理办公室、校医院

参加单位:校疫情防控工作组成员单位、弘德书院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懈怠思想、侥幸心理、麻痹心态和厌战情绪,切实提高警惕,主动掌握疫情变化情况,严格落实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慎终如始守好校园疫情防线。

(二)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担当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参加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其他单位特别是各学院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抓实抓细假期各项防控举措,提前有序做好开学防控准备。

(三)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疫情防控监督执纪组、专项督查组要联合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短板漏洞,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对履行防控职责不到位、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春节室外亮化方案 篇2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为亮化美化城市环境,活跃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追赶超越”要求,紧紧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目标,紧贴市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弘扬传统节庆文化,营造开放、包容、现代的城市节日亮化氛围,增强西安市民群众以及外来游客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充分展现大西安城市亮化新特色。

二、工作目标

在20xx年元旦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西安市城市夜景亮化设计专项规划》《西安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按照“创新理念、突出特色、塑造精品、打造亮点,全市联动、点线面串联”的思路,抓住元旦及春节重要节点,从灯饰、树饰、街景、楼宇、市政设施、花境花坛、庙会灯会、重要建筑等八个方面着力进行节日氛围营造,全力打造具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西安年·最中国”城市夜景亮化体系。

三、亮化范围及责任单位

(一)新城区政府。

亮化道路:东新街、西新街、南新街、解放路、东五路、西五路、长乐路(东二环—朝阳门)、环城东路(永乐路—太华路立交)、环城北路(太华路立交—北门西)、东二环(长乐西路—陇海线隧道)、兴庆路(长乐路—永乐路)等11条道路。

亮化节点:新城广场、解放路与东新街十字节点2处。

(二)碑林区政府。

亮化道路:南大街、东大街、长安北路、雁塔北路(南二环—和平门)、和平路、环城南路、环城东路(永乐路—环城南路)、太白北路(西南城角—南二环)、东关正街、柿园路、互助路、含光路(南二环—环城南路)、文艺路、经九路、兴庆路(永乐路—南二环)、端履门、柏树林、南广济街、朱雀大街(环城南路—南二环)、粉巷、南二环(高新路—东南二环立交)、东二环(东南二环立交—新安街)等22条道路。

亮化节点:钟鼓楼周边、省图书馆门前节点2处。

(三)莲湖区政府。

亮化道路:北大街、北关正街、西大街、西关正街、沣镐东路、沣稿西路、莲湖路、西北三路、大庆路、甜水井大街、丰庆路、西市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北门东—环城西路)、西华门、二环路(高新路口—大庆立交)等16条道路。

亮化节点:钟鼓楼周边、土门街心花园东侧节点2处。

(四)雁塔区政府。

亮化道路:长安南路、小寨东路、小寨西路、丈八东路、雁塔西路、雁塔北路、太白南路(南二环—丈八东路)、育才路、朱雀大街(南三环—南二环)、吉祥路、含光路(电子二路—南二环)、翠花路、西影路、永松路、南二环(太白路立交—西延路)等15条道路。

亮化节点:小寨十字、古韵广场、电视塔周边、中轴线纬二街十字、军区门前杨树林节点5处。

(五)未央区政府。

亮化道路:未央路(龙首村十字—北二环)、文景路(二十六街—北二环)、明光路(二十六街—北二环)、朱宏路、凤城八路、北二环、渭滨路等7条道路。

亮化节点:未央规划馆、龙首村十字等节点2处。

(六)灞桥区政府。

亮化道路:纺北路、纺正街、纺渭路、纺一路、纺二路、纺西路、新医路、纺新路、鹿塬路、灞瑞一路、半坡立交等11条道路。

亮化节点:香王出入口、纺正街与纺一路交叉口、纺织城高速出入口、提升广场、区政府门口、堡子村转盘、新寺十字节点7处。

(七)高新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唐延路、沣惠南路、丈八北路、丈八东路、科技八路、锦业路东段、高新路、科技路、科技二路、高新二路等10条道路。

亮化节点:唐长安城墙遗址公园北广场、延平门广场、都市之门南广场、高新路广场、永阳公园南角广场节点5处。

(八)经开发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未央路、凤城八路(贞观路—文景路)、文景路明光路、凤城二路、凤城五路、凤城七路、凤城八路、凤城九路、凤城十路、开元路、鱼藻路、元和路等13条道路。

亮化节点:北客站及周边、张家堡广场、城市运动公园、凤城一路人行天桥节点4处。

(九)曲江新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曲江大道、雁塔南路、雁展路、雁南四路、雁南一路、曲江池北路以及大雁塔东西两侧环塔道路、芙蓉西路、芙蓉南路、雁南二路、雁南三路、曲江池西路、曲江池东路、太华南路、自强西路、北二环(未央立交—辛家庙立交)等15条道路。

亮化节点:大雁塔北广场、曲江宾馆十字、中和广场节点3处。

城墙景区:东、南、西、北四个城门节点4处。

大明宫景区:丹凤门南侧广场、丹凤门东西两侧宫墙外立面、五闸延英殿出入口、重玄门宫墙外立面、大明宫遗址博物馆门头外立面节点5处。

(十)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世博大道、欧亚大道、香槐一路、锦堤五路、世博东路、东二环等6条道路。

亮化节点:世园会会址、西禹高速新筑收费站、杏园收费站节点3处。

(十一)航天基地管委会。

亮化道路:雁塔南路、航天大道、神舟大道、航天中路等4条道路。

亮化节点:雁塔南路—航天大道十字造型节点1处。

(十二)大兴新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大兴东路、梨园路、桃园路北段、纬二十六街、星火路、工农路、西二环(大庆路—大兴立交)等7条道路。

亮化节点:红庙坡十字、管委会门口节点2处。

(十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港兴路、港务西路、港务大道等3条道路。

亮化节点:港务大道南入口、综合保税区广场、地铁三号线保税区站、西航花园节点4处。

(十四)市城管局。

亮化道路(绿化带):长安路、南二环2条。

亮化公园:莲湖公园、革命公园、丰庆公园、兴庆公园节点4处。

(十五)市文物局。

亮化景点:钟楼、鼓楼、小雁塔、西安博物院节点4处。

(十六)市水务局。

亮化景点:汉城湖景区及主要出入口。

(十七)市市政局。

亮化区域:城区市政道路、立交桥、箱涵、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功能照明;城区三环内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箱涵等市政设施景观照明。

各区、各开发区、市级各相关单位在以上亮化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全市其它重要路段、商业街区、节点自行选择进行装饰亮化,营造浓郁节日氛围。

四、节日亮化方式

(一)按照《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灯饰的'通知》(市市政发〔20xx〕30号)和《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灯饰的补充通知》(市市政发〔20xx〕33号)要求对道路灯杆进行灯饰悬挂,沿街行道树、绿篱、绿雕小品等进行装饰性亮化,对道路沿线重要节点布置LED灯光雕塑、小品等造型。结合20xx年己亥年(兔年)生肖特色和“中国梦”、“丝路起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脱贫攻坚”等元素,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扎实落实“十三五”规划等要求,对全市主要干道、重要广场、重要十字、公园及城市出入口进行节日氛围营造,大力营造安定和谐、欢乐祥和、热烈浓郁的节日氛围。

(二)各亮化责任单位要科学制定亮化方案,进一步优化设计及布置,体现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品位和古城历史文化魅力,展现出各自区域特点和区位优势。

(三)按照节能、环保、美观、可重复利用的原则,灯具颜色和灯型的选择要符合《西安市城市夜景亮化专项规划》《西安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和节日氛围要求,灯具要求选用LED等绿色环保可重复利用光源。对于去年使用后还可重复利用的灯具、造型雕塑尽可能重复利用。

(四)各区城管局设置的绿雕小品,广场、道路十字口设置的建设文明城市的各种宣传造型、雕塑可继续使用,同时加以灯光点缀。

五、时间要求

(一)点亮时限。

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2月20日

(二)启闭时间。

我市夜景亮化模式分为平时亮化模式、周末亮化模式、节日亮化模式,开启时间均和路灯同步,关闭时间平时模式为晚22∶00,周末模式为晚23∶00,节日模式为凌晨24∶00。重大节日“除夕”和“元宵”夜间亮化设施通宵开启。

(三)拆除时间。

元旦及春节节日氛围营造设施拆除时间为20xx年2月21日、22日。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重大意义。精心谋划、及早安排、认真组织,全部亮化任务要求于12月31日前落实到位,打造出“西安年·最中国”夜景亮化新形象。

(二)认真规划,精心设计。

严格依据《西安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要求,本着节能、环保、美观的原则,科学制定节日亮化方案,结合各自区域特色,设计建造一批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各具特色的灯光雕塑、小品等亮化设施,为全市打造一批节日亮点,全面展现大西安的亮化新形象。要求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完成节日亮化方案设计并上报市市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节日亮化设施内设电光源,布置在人员密集的核心地段,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亮化管控,强化安全检查,建立亮化设施巡查维护制度和值班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施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考评,兑现奖惩。

由市市政局牵头,制定考核计划,对各单位亮化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经同意后对各亮化责任单位予以奖励,奖励资金380万元列入城建计划。

春节室外亮化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打造优美、亮丽的城市环境,给广大市民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经研究决定,在金济河以东文峰路两侧、金济河两岸楼体,城区部分路段、节点实施亮灯工作。为确保完成20xx年亮灯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按照“喜庆、祥和、节俭”的要求,突出亮灯工作的“科技之光、生态之光”特点,让金乡的夜晚“亮起来、动起来、美起来”。通过20xx年亮灯工作,切实展现出“江北水乡”的美丽夜景,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各承担亮灯任务的单位要在20xx年1月17日前全部完成亮灯安装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正常亮灯,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共享发展成果。

二、亮灯路段及任务分工

(一)做好金济河两岸和文峰路两侧的楼体亮灯工作。

亮灯效果:按照整体设计方案要求,坚持“谁开发,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金济河以东文峰路两侧和金济河两岸(千寿湖-崇文大道)所有临路临河商铺、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全面提升亮化效果,已经安装的要按照方案提升到位;没有安装的要尽快安装到位;安装后损坏的要修缮到位,确保该路域整体亮灯效果。

金乡街道:负责金济河两岸老旧小区楼体亮灯工作;

高河街道:负责高河街道办公楼楼体亮灯工作;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防中心楼体亮灯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开发企业的楼体亮灯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酒店的楼体亮灯工作;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奥体中心亮灯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民政局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楼体亮灯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规划馆楼体亮灯工作;

县房产服务中心:负责物业管理的小区楼体亮灯工作;

亿九科技:负责亿九大厦楼体亮灯工作;

未来城:负责未来城、印象百货楼体亮灯工作;

红星美凯龙:负责红星美凯龙和维京国际酒店亮灯工作;

维也纳国际酒店:负责维也纳楼体亮灯工作;

智慧产业园:负责智慧产业园楼体亮灯工作;

水云台:负责水云台楼体亮灯及效果提升工作。

(二)做好城区路段、节点亮灯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奎星路(崇文大道--文峰路)路段亮灯工作;

县人民医院:负责奎星路(文峰路--金城路)路段亮灯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金山街(崇文大道--金珠路)路段亮灯工作;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协调各银行):负责金山街(金珠路--金城路)路段亮灯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崇文大道(金济河--奎星路)路段亮灯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崇文大道(奎星路--金山街)路段亮灯工作;

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金珠路(金济桥--奎星路)路段亮灯工作;

县公路局:负责金珠路(奎星路--金山街)路段亮灯工作;

金乡街道:负责文峰路(金济河--奎星路)路段亮灯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文峰路(奎星路--新华路)路段亮灯工作;

济宁教育学院:负责中心街(金济河--奎星路)路段亮灯工作;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中心街(奎星路--清真街口)路段亮灯工作:

县房产服务中心:负责金城路(金济河--奎星路)路段亮灯工作;

县市容环卫服务中心:负责金城路(奎星路--金山街)路段亮灯工作;

县烟草公司:负责金城路(金山街--金马桥)路段亮灯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金济河以东山阳路、青年路、崇文大道、金珠路、文峰路、中心街、金城路亮灯工作的宣传发动,责任分工,资金筹集;

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奎星湖公园及城区节点的亮灯工作;

县督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亮灯工作的专项督导,对亮灯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电视曝光,确保亮灯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县路灯管理所:负责协调亮灯工作中用电,确保亮灯工作的用电安全和用电保障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损坏亮灯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亮灯期间各类灯具不受损坏;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与相关单位积极对接,做好责任路段的划分,按照设计方案要求和亮灯标准,监督亮灯工作进度,及时解决亮灯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亮灯工作,把这项工作当做一项重要任务和惠民工程,抓紧抓好,将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成立专门的班子对亮灯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资金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严把安装时限关、质量关,确保如期亮灯。同时,做好后期的维护工作,确保亮灯的效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亮灯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马琨生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亮灯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要按照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做到责任到人,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把惠民的好事办好。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相关单位要想方设法解决资金的瓶颈问题,积极对接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督导施工单位,确保亮灯工作的最佳效果和安全维护工作。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房管服务中心、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县路灯管理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作为,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县督查指挥部办公室将对此项工作进度进行全程督查、专项督导,确保亮灯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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