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社区“大党委”考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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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机关社区"大党委"考核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精神,紧扣"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主题,多措并举推进全县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关于社区"大党委"工作部署,根据《XX县社区"大党委"工作手册》和相关工作指引,结合XX县直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与XX街道19个社区(村)签订共驻共建协议的县直机关工委下辖党组织。
二、考核时间
考核分成两批次,第一批2022年12月底完成;第二批2023年1月上中旬完成。
三、考核内容
根据党的XX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重点对县直和驻遂有关单位党组织履行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主体责任,拓展落实"双报到"机制,凝聚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能力,深化"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共建基层治理综合网格,建立"平急转换"机制,高效处置应对突发事件等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实施时根据湛江市委和XX县委有关社区"大党委"的工作要求和县直机关党建考核方案,进一步调整、细化指标。
四、考核实施
县直机关"大党委"双报到考核工作由县直机关工委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坚持平时情况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由县直机关工委和县直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负责实施。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日常工作评价
综合各有关单位完成"双报到"、"社区网格化管理"、"平急转换"等工作机制的进度和质量,动态了解、总体掌握各有关单位落实社区"大党委"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双报到"工作职责,落实"社区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要求及任务清单(含"无疫社区《村》"创建工作等),落实"平急转换"机制及临时党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部署要求。
(二)年度考核评估
年度考核评估采取资料审查和实地核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XX县社区"大党委"工作手册》,主要核验被考核单位"双报到"、"社区网格化管理"、"平急转换"等工作机制的实际成效,各报到单位和党员的工作职责完成情况和成效,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解决社区群众问题、提高基层治理效能等情况。
资料审查。年终考核时各单位党组织按要求报送考核佐证材料供考核组审查,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大党委"共驻共建协议、党员报到表、考核评价表、党建联席会议、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等簿册、简报资料及反映"大党委"工作亮点的材料等。
实地核验。通过现场察看、查阅必要的工作台账资料等方式,重点收集社区干部群众意见和评价,了解报到单位和报到党员开展共治共建工作成效和表现等。
(三)综合评价打分
县直机关工委根据日常工作评价(权重占30%)、年度考核评估(权重占70%,见附件1)情况,主要对"双报到"、"社区网格化管理"、"平急转换"等三方面工作机制,按照50%、20%、30%的权重,对各有关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权重占70%);社区结合日常工作评价情况,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各有关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权重占30%),对考核得分进行审定。
五、考核结果评定和运用
(一)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100分为优秀,含90分;80-89分为良好,含80分;60-79分为合格,含60分;0-59分为不合格),由县直机关工委根据各有关单位党组织考核得分及社区评价反馈情况进行评定,形成开展社区"大党委"共治共建工作的考核结果。派出单位和社区结合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践岗履职、纪律作风等表现情况进行评定,形成报到单位干部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直有关单位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中的"党建工作考核情况"项目考评主要依据之一;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使用、职级晋升等的参考。
六、考核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根据考核的内容,认真对照自身社区"大党委"的各项工作,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明确具体任务和目标,巩固提高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让社区"大党委"机制在创文、疫情防控、服务区域发展、优化区域管理、解决治理问题等方面发挥实际作用,建成规范性、系统性、实效性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认真整理2022年社区"大党委"相关登记表格、活动简报等台账资料;二是报到单位年终填写《XX县社区"大党委"社区考核评价表》(附件2),一份单位党组织留存,一份交社区党组织上级党(工)委,一份报县直工委备案,反馈社区在社区"大党委"共建工作中的相关情况,共一式三份;三是报到单位联系社区党组织收集汇总本单位及其报到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共治共建工作情况,分别填写《XX县社区"大党委"报到单位考核评价表》(附件3)和《XX县社区"大党委"报到单位干部考核评价表》(附件4),一份社区党组织留存,一份单位党组织留存,一份报县直工委备案,按要求反馈报到单位及其报到党员在社区"大党委"共建工作中的相关情况,共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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