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灾害应急预案14篇『精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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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第一篇】

为进一步防御雷电灾害,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酒店的防雷减灾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酒店防御雷电灾害领导小组:

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执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做好区域内防御雷电灾害的'领导工作,监督检查防雷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突发雷电灾害的救援、伤亡救护、因雷电诱发火灾和雷电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和制定酒店的防御雷电灾害工作安排和雷电灾害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2.负责雷电灾害的处置、救援、救护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雷电灾害的应急保障和应对工作;

4.负责防雷安全联合检查,职能部门负责防雷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

5.负责制定防御雷电灾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做好防雷工作总结;

6.负责雷电灾害抢救和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项。

三、组成人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由各成员成立救护组、抢险组、抢修组、物资供应组、交通运输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接到雷电灾害伤亡紧急报警时,20分钟之内应迅速到位。实施对伤员、设备的救援、救护工作;灾害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处理电力、电讯设施事故;做出事故责任调查和灾害鉴定以及做好现场影像资料录制、灾情上报和信息传送工作;

四、认真落实防雷减灾安全措施:

1、与青阳气象部门建立定点联系制度,以便对突发性雷电灾害做到及早预防。

2、五溪山色的房屋主体已全部安装了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设施;办公楼配电柜还专门增加了电涌保护器。我们要做好这些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者报告承担该装置检测的单位进行处理。

3、除了对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外,每年3-4月还邀请气象部门对所有的防雷产品和设施进行年检,对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5、严禁非维护人员私自拆卸、移动防雷装置,如确实需要拆卸或者移动的必须报工程部,批准后由专门维护人员施工。

6、所有新接电器设备必须通过电工连接接地设备。

五、防雷减灾巡视:

1、主动从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息、12121气象台及时了解雷电灾害预警信息。

2、定期组织开展酒店内部的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3、酒店的水电维修人员在每日的巡视工作中,要对现有避雷针、避雷带的状况与屋顶金属物的连接情况、引下线是否有断裂或锈蚀、接地装置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现象、排(下)水管线是否堵塞等进行仔细安检。

4、防雷减灾工作重点建筑物是:二期各单位、办公楼、总部宿舍、168酒店、锅炉房、动力中心、洗涤中心等设施设备。

六、事故调查及恢复:

发生险情时,酒店防御雷电灾害领导小组要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指挥、领导到位,及时组织救援人员到位,协调物资、资金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并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绝不隐瞒不报。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第二篇】

近年来,我市气象灾害发生频率明显加大,极端气候灾害显著增多,气象灾害损失占全市GDP的3%,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20xx〕49号)和全国气象防灾减灾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对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完善以提高服务覆盖面和公众满意度为主要任务的公共气象服务系统、以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为主要任务的气象预测预报系统、以提高中小尺度天气监测能力和气候变化监测水平为主要任务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加快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保障能力,建立适应各种需求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综合气象监测网络,加快气象灾害监测与预警工程建设,建立完善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健全雷电监测、GPS/met水汽探测、风廓线仪、酸雨酸雾、土壤墒情、长江航道能见度、高速公路雾害、煤矿安全特种气象、卫星遥感、移动气象观测系统等专业观测网,形成对主城区、三峡库区、边远山区、主要工矿区、交通主干道沿线、防御气象灾害脆弱区、重大气象灾害频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地面和高空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快区县(自治县)气象局新一代天气雷达终端建设,提高新一代天气雷达应用水平;完善现有生态与农业气象观测站网,提高对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建设的服务能力。积极构建多部门协作共享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联合监测机制,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灾害联合监测,充分发挥综合观测网的效益。

(二)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信息收集处理与共享平台系统建设。气象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驻渝部队的协作,建立各类与气象灾害相关的监测资料信息收集、传输、存储、处理体系。加强信息网络体系能力建设,构建气象灾害及衍生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有效地促进各类气象相关灾害基础信息资源、综合数据产品和信息的共享应用。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依托国家级气象预测预报的技术指导,以提高预报准确率为核心,建立和完善市—区县(自治县)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各类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完善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强灾害性天气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重点加强干旱、洪涝的短期气候趋势预测,高温、暴雨、寒潮、大雾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雷电、风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积涝等衍生气象灾害的精细化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结合农作物发育期预报,建立水稻、小麦、玉米、主要经济作物等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评估、预报、预警系统,为农业生产与管理防灾减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及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系统的建设,增加信息内容。做好中国气象频道的落地接收工作,完善和扩充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数字卫星广播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电视、电台、网站、报纸等社会公共媒体和有关部门以及电信营运企业要及时配合暴雨、大雾、冰雹、高温、干旱、雷电等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号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在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重要公众场所、重要防汛工矿企业、旅游、大型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或利用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设施接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加强对公路、铁路、水运、航空、水务、电力、建筑、环保、卫生、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推进xx安全气象网、xx兴农网向乡村延伸,加快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解决好预警信息接收的瓶颈问题。各地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利用广播、敲锣、鸣钟、吹哨、逐户通知等手段,使预报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群众,尽最大可能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实际应用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同时针对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衍生灾害,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主城区、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中心城镇、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单位、大型工矿企业和边远山区、气象灾害频发区的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突发灾害救助等各类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改善常用和应急技术装备,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及相关灾害的能力。学校、医院、车站、码头、防御气象灾害脆弱区、重大气象灾害频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全市各级政府要统一安排,在乡镇配备兼职气象员,在村配备义务气象应急信息员,及时接收、传播预警信息和负责气象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告,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气象部门要研究制定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的办法,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抗灾救灾能力。灾害性天气警报和预警信号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分析气象灾害对本地区、本领域的`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积涝等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查险排险,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要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气象灾害救助、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气象部门要与保险部门密切合作,开展气象灾害保险和再保险的相关工作,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中的作用。

(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有计划地配置或更新现有人工影响天气高炮、火箭等作业装备,逐步建立地面、高空相结合的作业体系,加快渝东北人工防雹和渝西人工增雨基地的建设,加快固定炮站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缓解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用水紧张状况。在做好传统农业防雹工作的同时,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防雹作业布局,加强人工防雹工作,减轻雹灾对农经作物的损害。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针对森林火灾、污染物扩散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社会政治活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

四、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针对当地自然灾害特点,统筹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和衍生灾害的因素等,建立市、区县(自治县)两级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灾害分析评估,根据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子等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建立气象灾害影响评估系统,完善灾前预估、灾中和灾后评估业务流程,开展灾害影响范围、强度等的定量化评估分析业务。要认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监狱、人群密集场所、大型工矿企业、重大基建工程等的隐患排查,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抓紧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根据气象灾害特点和防灾减灾工程的现状,要组织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实施《xx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三)不断强化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基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水库、塘库、堤防、城市排水设施、港口、人防、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及时疏通河道,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遏制气象探测环境的持续恶化,保证观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和比较性;气象主管部门要组织好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施工监审和竣工验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测,切实提高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四)加强气象灾害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切实加强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报和防御等科学技术研究,大力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的科技水平。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国内外有关科研部门和高校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先进的中小尺度数值天气预报模式,开展暴雨、雷电、大雾、风雹、高温等突出气象灾害发生规律、防御方法和精细化预报技术以及人工消雨消雾和空中水资源等科学技术研究,提升气象灾害监测和预报技术的创新能力。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及其引发的严重干旱、特大暴雨洪涝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我市水资源、粮食安全、生态环境、重要基础设施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要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防灾减灾成功经验和先进理念,不断增强我市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要在xx市重大科技计划中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学研究,在重大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中设立气象防灾减灾科技研发专项资金。

(五)积极开展气候资源区划和可行性论证工作。要利用GIS等新技术积极开展气候资源的精细化区划,指导新农村建设,为城镇规划布局提供气象条件参考;要加强风能、太阳能的普查工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提供翔实、准确的依据;要依法开展对城镇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公共工程建设、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要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影响研究,加强重大工程(如三峡工程)建设对xx局地气候变化影响的研究。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学校、医院、大型工矿企业等建设项目布局、选址应当进行气象灾害防御论证。

(六)加强气象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加大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深入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建立气象、新闻、公安、民政、教育等多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协作开展气象灾害知识科普宣传教育的合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利用气象、教育、新闻等资源,建设xx气象科普教育基地,编制系列气象灾害预警、预防、避险科学读物和宣传挂图、音像制品,介绍气象灾害的定义、分布特点、预防避险的简单实用技能。建设气象灾害预测、防御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交互式远程教育。加强全社会尤其是对农民、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根据我市防灾减灾特点编制教材,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及时、科学地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进行解释和说明,缓解受灾群众的心理压力,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信心。

五、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解决气象防灾减灾中的实际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法规和标准建设。要加快《xx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条例》、《xx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xx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步伐,制定气象灾害、雷电灾害防护和矿山气象安全等地方标准,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第三篇】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明电〔xx〕2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于1998年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市长助理、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市建委、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地勘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重庆市防雷安全工作委员会,同时成立了重庆市防雷安全技术机构——重庆市防雷中心。根据市政府要求,至今未成立防雷机构的区县(自治县、市)要尽快予以落实。没有设置气象局的区,市气象局、市防雷中心要成立专门的派出机构,负责当地防雷安全的管理工作和技术工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健全各项防雷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加强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将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二、齐抓共管,强化措施

汛期是雷电灾害的高发期,全市各地各部门对汛期防雷安全工作要有全局意识,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减灾工作,建立雷电灾害防御体系,落实雷电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安监局、市商委、市气象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雷电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执行雷电灾害风险定期评估制度、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制度、防雷工程施工监审制度、防雷工程竣工验收制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制度。要主动向气象防雷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防雷装置的定期安全检测和定期风险评估,对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对新建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并按审批程序实行分级报批,分别报市或区县(自治县、市)气象局审核同意后,才能施工;竣工后,须经同级气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已建的.应安装而未安装或虽安装但经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设施和防雷抗静电接地保护设施,其使用单位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设计、安装或整改;对拒不采取措施或逾期不整改的,由市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强化服务,创新技术

市气象局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雷技术服务体系,积极开展雷电天气、雷击落区、雷击森林火险天气和雷电灾害敏感区、单位的大气电场变化、雷击危害等级的科学研究和预警预报业务;加快国家级雷电研究实验室建设;加强雷电监测和雷电形成、成灾机理基础理论研究,建立适应重庆特殊地形、气候背景、雷电活动规律的地方雷电防护技术标准体系,开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新技术;建立健全防雷安全信息共享平台。雷电灾害敏感单位,必须建立雷电危险安全气象等级预警预报信息接收终端,并根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制订防御雷电灾害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我市雷电灾害天气的预警预报水平和雷电灾害防御能力。

四、依法行政,加强管理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第四篇】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友之友本部内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雷电灾害的应急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防雷减灾应急小组

组长:总经理助理

副组长:设备部部长

成员:各部门部长、主管

(二)职责

1、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管理。

2、加强领导、组织、计划、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3、根据雷雨的预报和实际情况,决定、发布本预案启动时间、截止时间并组织实施。

4、遇有严重灾情时,根据本预案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三)组建防雷减灾抢险队。抢险队应在接到防雷减灾应急小组的命令后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展开救援工作,完成应急小组组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防雷减灾抢险队

队长:总经办主任

副队长:生产部部长

成员:生产部主管、班长

三、认真落实防雷减灾安全措施

(一)根据本各部门建筑物和有关设施的具体情况,由设备主管部门请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按照有关专业防雷设计规范选用和安装防雷装置,对现有避雷针、避雷带的状况与屋顶金属物的连接情况、引下线是否有断裂或锈蚀、接地装置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现象、排(下)水管线是否堵塞等经常进行安检。

(二)防雷减灾工作重点建筑物是:高压配电室、制冷车间、锅炉房、冷库、供应库房、主体车间及与其相关的配电室等设施设备。

四、防雷减灾监测巡视制度

(一)主动从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息、12121气象台及时了解雷电灾害预警信息,定期组织开展本各部门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二)发生险情时,防雷减灾应急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做到指挥、领导到位,及时组织救援人员到位,协调物资、资金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并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绝不隐瞒不报。防范雷电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篇4

为防范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防止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确保师生的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强降雨防洪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准备工作:

1、学校在暴雨来临之前,仔细检查校舍状况,看屋面是否漏水,墙体是否淋雨,清理下水管道沟渠等排水设施,有问题及时维修,各班班主任要认真检查教室门窗是否关闭,电源是否切断;

2、对师生进行防暴雨雷电洪水的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未雨绸缪;

3、检查学校周边环境,防止因外部原因造成校内事故。

4、检查电路设备,防止因淋水引发事故;

5、成立防洪抢险突击队,落实人员和职责,准备足够的'沙袋、沙子、铁锹、雨衣、电筒等防洪用具;

6、学校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逃生演练。

三、应急措施:

1、关注天气预报,如遇恶劣天气或进入汛期各学校必须安排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对各类人员进行调配;

2、暴雨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要重点巡查学校的排水情况、电路运行情况、隐患部位,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3、强雷电天气,要做好学校人员及电气化、远程教育设备的防雷电工作;

4、一旦校舍出现险情,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教师要首先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5、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电话、手机等媒体和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传递信息、通报情况、获取各方面支持;

6、关注学生上学放学的路况,如果道路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不能回家,学校应妥善安置学生,并及时联系家长;

7、按照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人员做好堵闸防汛任务。

四、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思想,认真作好各项准备;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职责明确,物资储备到位;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第五篇】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规范雷电灾害应急管理,提高雷电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雷电灾害事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气象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xx省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防雷重点单位雷电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凡涉及跨本县行政区域,或超出本县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市局或地方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市局或市局相关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在临沂市气象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落实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

开展安全宣传,坚持日常巡查和预案演练,做好应对易燃易爆场所雷电安全事件的处置等各项准备工作。

健全机制、依法规范

建立部门内外和上下联动的协调制度,确保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处置得当。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

xx县气象局成立防雷重点单位雷电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防灾减灾中心、气象台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防雷应急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防灾减灾中心、气象台等科室人员组成。防雷应急办设应急联系人,负责日常的信息通报和协调联系。

职责分工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科室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履行相应应急响应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

及时了解和掌握易燃易爆场所雷电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指导、协调全县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防雷应急办公室职责

负责日常值守;负责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直接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及命令;对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应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配合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科室职责

办公室:直接参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媒体对安全事件现场的采访工作,统一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车辆调度、物资调配和管理;提供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灾减灾科:负责做好雷电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合雷电监测资料、雷电预报预警信息及现场情况,进行雷电灾害事件现场危险性分析,制定防雷安全措施;准备好可能开展的雷电灾害调查相关仪器设备;协助相关部门进行雷电灾害调查工作;协助撰写雷电灾害调查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气象台:根据雷电灾害防御的需要,开展雷电监测和预报预警;负责协调提供有关灾害防御、救助的气象信息和雷电监测信息;并负责配合做好雷电灾害事故期间的气象信息提供和保障服务工作,并根据需求提供现场气象预测预报服务。

6应急响应

雷电灾害事故分级

按照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将雷电灾害事故分为四级:特大雷电灾害事故(Ⅰ级)、重大雷电灾害事故(Ⅱ级)、较大雷电灾害事故(Ⅲ级)、一般雷电灾害事故(Ⅳ级),并根据发生的级别对事件采取相应处置工作。

特大雷电灾害:一起雷击造成4人以上身亡,或者3人身亡并有5人以上受伤,或者没有人员身亡但有10人以上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雷电灾害;

重大雷电灾害:一起雷击造成2~3人身亡,或者1人身亡并有4人以上受伤,或者没有人员身亡但有5~9人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的雷电灾害;

较大雷电灾害:一起雷击造成1人身亡,或者没有人员身亡但2~4人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100万元的雷电灾害;

一般雷电灾害:一起雷击造成1人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下的雷电灾害。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事故报告

报告原则

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第一时间上报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报告程序

防雷重点单位雷电安全事故发生时,负有报告责任的科室和有关责任人必须以最快的方式立即向xx县气象局报告。

xx县气象局在接到事件发生地报告后或接到相关部门报告后,迅速初步核实有关情况;特大、重大、较大雷电灾害事件应立即报告上一级气象主管部门和xx县人民政府及应急局等相关部门;一般雷电灾害事件视情况报告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

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情况或影响情况;

应急处置工作准备或开展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情况;

事故的原因初步判断、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等;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分级分类别响应

xx县气象局接到报告或发现辖区内的易燃易爆场所出现一般雷电灾害事故(Ⅳ级)时,及时启动防雷应急Ⅳ级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应急局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所有成员单位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同时,组织成员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相应工作。

xx县气象局接到报告或发现辖区内的易燃易爆场所出现较大雷电灾害事故(Ⅲ级)时,及时启动防雷应急Ⅲ级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立即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通报事件情况,部署有关工作,并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在地方政府的指导或要求下组织成员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相应工作,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xx县气象局接到报告或发现辖区内的易燃易爆场所出现重大雷电灾害事故(Ⅱ级)时,及时启动防雷应急Ⅱ级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立即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通报事件情况,部署有关工作,并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进行24小时值守班,并随时待命。同时,在地方政府的指导或要求下组织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地方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态扩大。

xx县气象局接到报告或发现辖区内的易燃易爆场所出现特大雷电灾害事故(Ⅰ级)时,及时启动防雷应急Ⅰ级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立即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通报事件情况,部署有关工作,并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科室成员全部到岗开展相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24小时值守班,并随时待命。同时,在地方政府的指导或要求下组织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地方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态扩大。

处置措施

前期处置

防雷应急办在接到防雷安全事故报告时,应根据下述情况及时做好前期应急处置工作。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后,xx县气象局应主动提供气象服务,按地方政府要求决定是否赶赴事故现场。同时要采取以下措施:

尽快了解掌握事故情况,核实事故报告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气象主管部门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根据事故情况,协调气象台、防灾减灾中心相关部门分析天气气候发展情况,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预警信息,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xx县气象局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项目的防雷行政审批、技术服务资料和监管工作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现场处置

雷电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应听从灾害所在地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统一指挥,气象部门根据相应职责做好处置工作。

气象部门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现场的气象条件服务,严密监测雷暴移动方向,开展雷电预警服务工作,并向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根据事故处置要求需及时公布信息时,可在第一时间发布事故期间天气实况和未来雷雨天气的发生发展情况,但对事故原因不得随意作出评定或猜测,应由专家小组或雷灾调查组进行各种分析并论证后方可对外正式发布。

条件许可情况下,可以适当收集雷电灾害现场的相片等资料。

根据雷电灾害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可以邀请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协助、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后期处置

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后,xx县气象局应根据地方政府要求,按雷电灾害的不同等级及时组织有关专家成立相应的雷电灾害调查组,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工作。

——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由省级或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组织有关专家成立雷电灾害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较大雷电灾害事故,由地市级气象主管机构成立雷电灾害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调查报告报送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一般雷电灾害事故,由xx县气象局开展雷灾调查,调查报告报送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各级雷电灾害调查组应客观公正地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取证、计算分析、专家论证等途径,编写调查报告。报告由调查组组长签字后,及时提交xx县气象局,并报送xx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应急结束

重大或较大雷电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级或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宣布应急结束,有关部门和单位转为常态管理。

一般雷电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县级或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宣布应急结束,有关部门和单位转为常态管理。

七、组织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根据事故的重要性,xx县气象局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或受委托开展相关调查工作,查明事件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雷电灾害事故调查程序为:首先由地方政府或气象主管机构成立调查组,调查组成员应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防雷专家、本地防雷专家,地方应急部门和消防部门的相关人员等。其次,组织收集现场检测资料、气象条件和闪电资料、事故前防雷技术服务资料、行政审批资料等。最后,进行计算分析,定位分析,现状分析,得出结论。

在明确雷电灾害事故原因的情况下,按以下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防雷重点单位未主动及时申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而擅自投入使用的,依法追究防雷重点单位的责任,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防雷重点单位未按要求委托开展防雷装置定期检测,依法追究业防雷重点单位的责任,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有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要求和检测方案规定开展防雷技术服务,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服务不到位的,气象主管部门应追究防雷服务相关人员的责任。

xx县气象局将加强对辖区内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检查监督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防雷重点单位安全相关监管部门配合、监督不到位或不支持的,视情况建议地方政府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组织评估雷电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xx县气象局将组织对本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存在的不足及今后整改的意见和措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八、保障措施及注意事项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雷电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防雷重点单位雷电灾害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熟悉预案,组织演练。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本应急预案内容,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

落实机构,明确职责。要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机构,明确职责,确定人员,设立专线电话,确保有效应对。

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后,要注意认真应对:一是立即做好灾害现场气象预报服务和雷电预警信息服务工作;二是要认真做好处置和调查工作。三是在组织调查、评估过程中任何个人不得轻易、草率表态,灾害鉴定结论应由组织灾害评估的地方政府或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九、责任与奖惩

对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反应迅速、措施妥当、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局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由市局给予通报批评,犯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由市局给予行政处分;情节重大并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十、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xx县气象局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应定期组织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对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预案,以实现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由xx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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