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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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第一篇】

区局自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工作开展以来,积极响应省市局相关工作要求,着力提高工作质量,采取以下具体改进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发扬奉献精神。

区局要求各部门全面提高对纳税服务工作的理解和认识,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反映了税务机关整体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不是纳税服务部门的事,而是贯穿整体税收工作,任何部门工作不足都会影响最终调查结果。各部门在工作中要讲奉献、讲感情、讲政治、讲大局,充分发挥党员的领导模范作用,把服务意识落实到工作中,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横向合作、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好本部门涉税业务的解答工作,加强内部合作,相互合作

二、细化任务分工,责任分解给人。

区局定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制定责任分解清单。区局纳税服务部门(第一税务分局)率先根据区局特别会议精神和整改任务责任分解清单,逐步执行,执行整改责任压力,负责人。对照调查指标,逐项调查,面对问题,细分整改任务、内容和方法,根据区局工作任务台帐开展整改工作,切实落实提高工作,不留死角。

三、注意工作方法,灵活采取策略。

一是全面实施保险责任制度。区局小组成员重点保证当地重点、大型企业、税源管理部门保证一般企业,评价部门保险风险企业和被检查企业,积极开展访问指导调查,访问调查宣传税收政策,听取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向纳税人说明满意度调查的重要性和行风政风民主评价等社会评价工作,赢得纳税人的支持和理解,合理看待税务机关的工作,防止非合理评价税务机关。

二是继续抓住税务服务厅管理,认真执行领导班子制度、首要问题责任制度、期限结束和延迟服务等制度,提高税务服务人员岗位技能和业务水平,与征收管理、税政等股份室联系提供业务支持,积极应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积极应对严格执行紧急管理制度,对税务局发生的纠纷,班主任首先介入,将有关人员引导到调停室了解情况,宣传说明,妥善解决矛盾,防止负面舆论和投诉。对第三方机构进行税务服务厅现场调查,保持敏感,及时协调合作,合理引导。

三是结合训练宣传很多。通过每月举办的新纳税人培训、税务业务和应用软件培训机会,说明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在举办纳税人业务培训时,相关分局领导应参加会议,指导和监督业务培训,通过多层次业务培训接近纳税人之间的距离

四、落实措施,包括绩效评估。

区局对各项措施的推进和执行情况进行追踪评价,将提高工作纳入区局业绩评价指标,对于发现工作措施不足的科室,不仅要减少业绩评价指标,还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一税务分局定期总结各股室的经验和做法,建立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的长期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税收征收管理基础,建立和谐的税收征收关系。

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第二篇】

摘要近年来,纳税服务正在经历一个不断提高、不断完善的过程,纳税服务体系趋于规范,已经基本涵盖了涉税业务的各个方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纳税服务投诉事件仍时有发生,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也愈发显现。

关键词纳税服务问题建议

近年来,纳税服务正在经历一个不断提高、不断完善的过程,纳税服务体系趋于规范,已经基本涵盖了涉税业务的各个方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纳税服务投诉事件仍时有发生,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也愈发显现。

一、制约纳税服务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纳税服务理念有待突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纳税服务工作日益重要,然而,与纳税服务核心地位的确立相比,税务人员的意识相态发展仍然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纳税服务意识依旧不强。究其原因,一是税务人员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完全从“重执法、轻服务”的官本位思想中脱离出来,“管户”意识根深蒂固。由于暂未形成较为完善的纳税服务工作绩效考核体系,部分税务人员认为,作为与不作为一个样,即便纳税服务已经确立为核心业务之一,仍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二是税务人员对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与税法遵从度的关系认识不足。只有把纳税服务水平提高了,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掌握才能更加及时、准确,对涉税事项的办理才会更加明晰、顺畅,纳税人的申报纳税行为就更加规范、统一。三是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还没有成为一种主观意愿,缺乏主动服务意识,不能体现出“我要做”、“我愿做”,更多的服务行为还仅仅是“要我做”、“应该做”,强调的是一种约束和要求。

(二)纳税服务手段有待更新。尽管各级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比如办税务厅的标准化建设、多元化申报方式以及服务承诺、政务公开等等,但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表面上,服务层次和标准较低,服务手段仍亟待拓展。主要表现在:一是纳税服务工作没能融入到税务执法和管理中,还未达到“在执法中服务、服务中执法、管理中服务、服务中管理”的高层次目标,多半还停留在办税服务窗口的水平上。二是在全省、乃至全国税务体统范围内还没有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形式,已出台的服务规范内容比较笼统,执行起来五花八门,特别是纳税人比较关心的涉税流程,不同区域差别较大,具体措施的制定还不能真正的满足纳税人的需求。三是首问责任、全程服务、预约服务等多项工作制度的落实还流于简单化、表面化,甚至存在片面追求微笑服务的客观现象,服务措施的发展缺乏潜力。

(三)纳税服务技能有待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涉及面广,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各个领域,由于税务人员的责任心及个人素质不同,造成服务态度、服务技能、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征纳关系。一是部分办税服务听人员信息化系统操作不够熟练,政策掌握有限,由于办事效率低下,操作错误等原因导致纳税人多次跑、多头跑的现象屡见不鲜。二是部分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政策掌握不清,对纳税人的涉税咨询解释不够准确,税法宣传不及时、不到位,审批许可事项久拖不决。三是内设科室人员业务知识掌握单一,缺少复合型人才,特别是在工作流程的制定上,不能很好的兼顾其他相关部门,容易造成任务重复、程序繁琐的问题,从而加重纳税人负担,增加税收成本。

(四)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提高。在信息化应用过程中,许多信息化手段没有形成合力,甚至出现了信息资源浪费、盲目开发软件、应用效果不尽如人意的现象。一是原有的信息平台没有充分发挥效用,例如有的税务部门的门户网站功能不够强大,有关内容不能及时更新,纳税人不能及时掌握其需要的税收政策。虽然纳税服务工作也在探索通过QQ、网络博客、公共信箱、微信等形式,建立起税企沟通的新平台,但它仍处于一个低级简单的应用层次。二是新出台的信息系统没有创新性,还停留在模仿传统模式的层面上,缺乏对业务流程的优化与再造,甚至出台不久就已过时,从而造成税收成本的增加。三是各个信息应用系统相对独立,功能相对单一,缺乏资源整合。目前,综合征管信息系统、防伪税控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税源管理平台等应用已经相当广泛,也切实提高了征管工作效率;外部信息采集与交换平台、网上认证、远程抄报税、自助抄报税系统的应用,也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有效地提高了纳税服务水平。但这些应用系统的信息资源没有实现充分共享,甚至出现系统漏洞、数据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又影响了纳税服务的发展。

(五)制度体系建立有待完善。虽然基层县区局成立了专门的纳税服务组织,也建立了纳税服务规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但制度体系仍不健全,完善和改进工作依旧艰巨。一是涉及纳税服务工作的岗位环节基本明确,但是没有一套完整的岗位责任体系,以往的规范中多数规定了办税服务厅岗位职责,但其他岗位职责不明确或过于笼统。二是纳税服务规范或服务标准已出台,但没有形成与之相配套的纳税服务考核机制,没有建立起纳税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纳税服务的考核还没有开展起来,即便有的地区考核工作已经开展,但大多数还停留在主观性评价阶段,地区之间差异比较明显,形式上不够统一。

二、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几点建议

(一)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实现纳税服务理念的根本转变。首先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纳税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税收的贡献者,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纳税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优劣,进而影响到国家税收的形成与收缴。其次,纳税服务理念的强化,并非一日之功,只有不断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建设,才能逐步树立起现代服务理念。第三,构建“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工作格局,需要我们学会换位思考,站在纳税人的角度,以了解纳税人的需求为起点,定位纳税服务工作思路,开展纳税服务工作。

(二)变形象服务为实效服务,关注纳税人对税收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有效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高。税务机关应针对纳税人对税收专业性知识与技能、涉税程序与流程、纳税人权益与实施法律救济等方面的需要,提供实实在在的纳税服务。除了要接待好上门来的纳税人外,还应主动出去,在开展巡查巡访、接受咨询辅导的同时,还应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纳税人存在的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同时,税收公平与效率的实现,也是实效服务的一种体现。加强征管,不单是为了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更多是为了营造公平、公正的经济发展环境,这既是纳税人期望得到的,也是我们最希望看到的。征管漏洞或弱项环节越少,偷漏税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小,纳税人的发展信心就越足,税法遵从度也就越高。

(三)变统一服务为分类服务,分门别类地抓好岗位技能培训,增强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税务人员的素质有高有低,岗位也各有不同;纳税人的素质参差不齐,涉税业务也繁简不等,

因此,在具体的工作中应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工作。一是在提高现有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岗位技能上下功夫,分岗位、分类别抓好业务培训。例如,办税服务厅人员要以系统操作为重点,税收管理员要以税收政策和涉税流程的掌握为重点开展培训等。二是在涉税流程的简并与再造上下功夫,既可以减轻税务人员的工作压力,提高办税效率,降低办税成本,又可以切实为纳税人减负,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三是在抓好纳税人培训上下功夫。对于财务制度健全、经营规模较大的集团企业,可以聘请专家学者对其进行高层次、高水平的知识培训,更多地关注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整与应用;对于财务制度健全、纳税信用较好的一般税源企业,要以规范纳税行为、税收知识的掌握为重点开展集中辅导;对于会计核算水平低的中小企业,还是要以普及基础税收知识为主。

(四)变人工服务为立体服务,全方位拓展信息化服务手段,有效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从涉税咨询和税法宣传角度来看,加快建设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重要途径之一,特别是税收业务知识的全面覆盖、业务流程的规范统一,将极大地推动纳税咨询与纳税辅导的良性互动,有效促进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从方便纳税人的角度考虑,有效利用互联网、拓展信息化服务平台是主要举措,增强纳税人疑难问题网上咨询、纳税人意见和需求网上收集、投诉举报网上受理等功能的应用;同时加快纳税人应用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在推行网络申报、网上认证、网上抄报税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办理涉税业务,申报缴税的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开放式、功能强大的纳税服务平台。从税务机关加强服务与管理的角度考虑,不能仅仅停留在信息数据的采集与简单处理的低水平阶段,要强化对评估、稽核、检查等后期监控系统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比对分析、综合评价、预警提示、监督控制等作用,同时还要注重系统整合,实现税务管理系统的一体化,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纳税成本。

(五)变单方面服务为全过程服务,让纳税服务贯穿于各涉税环节,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整个过程。一是推进纳税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在健全评定指标体系的同时,强化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应用,并根据信用类别不同,提供有差别的纳税服务,让纳税人切实体会到信用等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断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高。二是推进纳税服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纳税服务进行量化式管理,统一、规范各个涉税环节的服务标准,制定出完善的考评指标体系,加强纳税服务的过程考核,有效督促税务人员规范纳税服务行为。

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第三篇】

一、满意度调查的主要方式

(一)第三方机构调查方式。即委托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运用问卷调查和电话调查等方法,辅之以专业技术工具而开展的调查。通常采用打分的形式,以不同的分值来反映纳税人对各项工作的满意程度,可以相对独立的、不定期的倾听社会各界对税务部门的真实评价;通过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能够有效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是当前各级税务机关普遍采用的调查方式。

(二)社会监察和税务监察方式。社会监察即面向社会各阶层聘请行风监察员和监督员,定期召开监察员会议,倾听各界对税务部门的真实评价。税务监察则是通过开展国税机关执法监察、“一案双查”,主动发放执法监督卡等主动调查方式,了解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调查纳税人的满意程度。

(三)入户面访和异地暗访方式。入户面访即对纳税人的问卷调查采取“面对面”问答的形式,与被访纳税人进行“零距离”沟通;异地暗访多用于对办税服务厅的纳税咨询、办税公开、办税辅导、办税程序和方法以及服务规范等情况的调查。

二、满意度调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调查反馈率偏低。从笔者所在的县局今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信息反馈数据来看,由于基础数据更新不及时,纳税人参与积极性不强等原因,第一次邮寄的30份调查问卷回收只有一户;第二次调查的79户纳税人中,有效问卷只有60份,其余的19户纳税人因联系方式为空号或处于停机状态而无法取得联系,直接影响满意度综合排名。从调查反映的内容来看,无论是第三方调查还是执法监察,都存在纳税人不愿意参与的现象,反映真实问题、提出实质性建议的更是寥寥无几。

(二)调查深度不够。从调查内容的设计来看,当前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主要是从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办税服务厅和税收管理员的态度、质量和办事效率,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中的纳税服务情况以及廉洁自律情等方面展开,更多的是关注浅层次、表面性问题。而对于落实新出台的税收政策、阶段性任务、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后续改进措施的建议等深层次的问题,却缺乏针对性的调查。

(三)调查真实性不强。一方面,纳税人因其被管理者的角色,容易产生情感性偏差,往往根据以往的经验记忆、认知和个人的特定感情打分。一些纳税人在接受调查时顾虑重重,不愿表达准确真实的信息,甚至存有抵触情绪,打分时故意“就低不就高”。社会特邀监察员也会因为被“公开”的监督员身份,不痛不痒的建议提的多,实质性问题提的少。

(四)调查结果运用不够。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基层国税机关普遍对调查结果的反思不足,未能形成一个由调查到反思,由反思到整改,由整改到提升的良性工作循环。存在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建议回复、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未能发挥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真正效用。

三、改进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建议

改进满意度调查工作,使其真正发挥征纳双方沟通互动的“桥梁”作用,为税务机关改进服务质量指明方向,就要从纳税人满意度工作的各环节入手,改进工作方法。

(一)提升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的认识。近年来,各级国税部门都将纳税人满意度的高低作为对下级国税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的指标和评先评优的依据。基层国税机关要提高认识,把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作为改进国税机关工作作风、推进国税整体工作上台阶的重要手段。要加强专题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办税服务厅和征管、稽查以及税源管理等单位一线征收人员的教育,强化问责问效、过错追究和执法考评,使其从思想上重视满意度调查工作,从行动上规范税收执法,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二)完善基础信息,提升调查反馈率。首先,基层国税机关税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纳税人联系的信息核对工作,及时更新CTAIS中的基础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开展调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基层国税机关要经常性地开展纳税人走访调研,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宣传税收政策,听取纳税人建议和意见。此外,稽查局、税源管理部门和纳税评估部门在工作上要相互配合,相互沟通,尽量减少进入纳税户检查次数,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不要让纳税人忙于应付,增加纳税人负担,提升纳税人对调查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的积极性。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满意度调查指标体系。一方面,满意度调查的内容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影响调查目的的实现。因此,在制定调查指标之前,国税机关应该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多方采集需求信息,为指标制定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另一方面,满意度调查旨在了解新流程、新政策、新举措在实施过程中征纳双方存在的问题,要用发展的、动态的眼光构建满意度调查指标依体系。在调查内容的设计上,要尽可能与实际工作相贴近,针对不同的征管时期、不同政策实施期,确定调查的侧重点,要针对不同时段、不同业务特点灵活确定调查内容,确保调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的。例如,对服务效率、政策执行的调查可以前、后两个阶段:实施前调查旨在向纳税人预告新流程、新政策和新举措,征集纳税人意见,提高遵从度;实施后调查旨在了解实施过程中征纳双方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又比如,对廉洁自律情况的调查可以在节日期间发出,既是对税务干部的威慑,又是对纳税人的善意提醒。

(四)对调查过程实施有效的质量监控。在充分尊重和保持第三方调查机构的独立的同时,国税机关应该成立调查实施监控小组,负责对调查工作提出规范性的要求,明确监督方式、抽查比例等,抽取样本数量要综合考虑纳税人的数量分布、税收贡献率等要素,确保所取样本信息客观、全面,且富有代表性;对采集的数据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保调查的公正、规范、准确。

(五)强化对调查结果的科学分析和运用。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目的,除了衡量纳税服务水平之外,更重要的是指导税务机关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因此,在调查工作结束后,可以通过巡讲、座谈和召开纳税人需求专题协调会的方式,邀请第三方调查机构的人员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宣讲和解读,为税务机关深入了解纳税人需求开辟全新视角,从制度、素质、理念各方面进行剖析,指出调查所反映出国税机关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优势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要建立调查结果分析制度,既不因为排名靠前而沾沾自喜,也不能因为排名靠后而悲观泄气,而是要扬长避短、取长补短,对调查报告中反馈出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地梳理,结合自身工作制定有针对性整改措施,通过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完善“采集意见—确定指标—实施调研—分析解读—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促进纳税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

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第四篇】

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鸡泽县税务局组织开展当好“三员”活动,激励全员自觉把“让纳税人缴费人满意”作为不懈追求,以更积极的姿态、更优质的服务、更便捷的效率推动纳税人满意度不断提升。

思想总动员,当好企业服务员。6月18日下午,该局党委书记、局长翟富强主持召开纳税人满意度工作精准提升专题局长办公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市局相关要求,对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工作再部署再安排,要求全员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紧盯问题,优化服务,全力当好企业发展的服务员。随后,县局班子成员先后带领分管股室负责人深入各自联系点,结合实际召开纳税人满意度工作精准提升动员会、座谈会,对照纳税人满意度工作精准提升要求和部署,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研究制定提升措施,凝聚全员思想共识,举全局之力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服务大提升,当好企业导税员。为更好地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日前,该局邀请邯郸市风范服务培训公司专业老师,利用下午下班后两个小时,为办税服务厅及征收一线干部开展了两轮为期8天的“理论+实践”办税服务标准化提升培训,重点就税务干部文明服务、导税流程、窗口服务、办税环境、应急处理等方面进行强化训练和实景演练;举办办税服务标准化知识测试和导税服务现场测评,税务干部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新提升;组织征收一线干部围绕“如何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这一主题,开展思想交流,在分享感悟中加强学习、激励提升,让干部职工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主动当好纳税人导税员,让纳税人缴费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更高的满意度。

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第五篇】

一是畅通道,开辟多条渠道“缓解咨询难”。增加咨询电话接线员坐席,增加咨询电话数量,保证电话有人接、接得通、回访快。通过征纳沟通平台和钉钉群拓展咨询服务渠道,建立税企交流群,由涉税专业机构和税务骨干解答问题。同时,通过线上咨询、平台答疑、一对一咨询、税小蜜咨询等方式,分流咨询人群,提高解答率。

二是促效率,运用多种手段“扭转系统弱”。配合总局、省局规范电子税务局,建立界面标准、业务标准、数据标准和主要办税功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实现原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涉税业务办理一体化。做好系统维护和问题上报,推动税务端与纳税人、第三方涉税软件数据共享、信息互认。加强对软件服务商的监管,督促服务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减环节,探索多元方式“简化手续繁”。进一步整合原国税地税业务流程,统一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材料等。探索推进业务流程集成化,如针对注销和跨区迁移的前置事项推出套餐式服务。推进纳税人端和税务端涉税指南可视化,以清晰易懂的流程图等形式向纳税人展示办税流程。四是提水平,采取多样措施“打通能力关”。制定季度、年度培训方案,根据政策变动情况实时开展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业务竞赛、“传帮带”等形式加强融合,帮助干部迅速掌握原国税地税业务知识。通过轮岗、实习、培训,加强实操能力培养,提升一线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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