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违章事故、违章现象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与各项目(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结合公司服务管理实际制定此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责任到人,各项目、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各项目(部门)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务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层级传导,健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详细信息如下:项目(部门)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
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若项目(部门)负责人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务必于变更后及时到项目属地街道办事处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变更。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进一步落实《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等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做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按期组织开展内部培训,按照培训内容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四)积极自查,主动整改。
各项目(部门)要全面组织开展自查,对电力、燃气设施、电梯、避雷、二次供水、消防设施、安防设备、有限空间、汛期防汛等进行自查自纠,确保自查、整改及上报,过程要留存工作痕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要上报公司安全管理组。
二、责任追究
对于未履行工作职责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公司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责任书期限
公司和项目(部门)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总经理签字:项目(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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