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塔吊租赁合同电子版(优推8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导读预览】此篇优秀范文“2024年塔吊租赁合同电子版(优推8篇)”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此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塔吊租赁合同电子版【第一篇】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六建集团设备租赁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租赁费及操作人员数量:

注: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qtz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赁设备含附属部件3、月租费不含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按双方签订的《设备安装拆卸合同》(见附件一)执行。

二、租赁设备用途:设备用于 大曌国际二期7#、8#、9#、10#、11#项目 。

三、租赁期限

自租赁设备在本合同施工现场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并开始使用至 年 月 日。

四、租赁费结算办法:

1、甲乙双方于当月5号前办理上月租赁费结算手续,甲方于次月20号前付清上月租赁费,乙方按规定出具发票。

2、租赁设备操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工作天数收费(收费标准为月租赁费/30天×租赁天数)。遇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按 50 %计取。

五、租赁设备的交付及返还

1、租赁设备在合同约定施工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开始使用之日为设备交付之日。

2、乙方开始拆卸租赁设备之日为租赁设备返还之日。

3、租赁设备交付及返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负责租赁基础施工,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塔吊安装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记录、隐检记录、地基钎探报告、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

甲方负责提供熟练合格司索、信号工,需持证上岗(操作证复印件交乙方存档备查)并按施工安全规程指挥起重作业,严禁起重工违章指挥或超负荷作业。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和市建委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安全装置齐全灵敏,符合技术要求。

乙方随设备配备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查),技术熟练,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甲方的管理。

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做记录,负责设备进出场签认及每月月租赁费签认工作。

乙方应安排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管理和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在工作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市区应在2小时、郊县应在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场维修,一般维修时间不超过4小时,月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3天。

乙方应提供相关设备施工技术方案(含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编制等)。

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生机械和安全事故,属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双方另行签订《设备安装(拆卸)合同》。

七、安全施工

对双方具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另行签订补充《安全生产协议》。(见附件二)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租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数额×拖欠天数。

2、如租赁设备维修累计超过3天(不包括3天),乙方按超出相应天数按台班费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月租赁费中扣除。

3、由于项目部原因致使设备无法拆除,在此期间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赁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设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完毕、账款结清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 方:(公章)代表签字:电 话: 电 话: 代表签字:

乙 方:(公章)日 期: 日 期:

塔吊租赁合同电子版【第二篇】

甲方:

乙方: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建设方节点要求,建设方要求我项目部将45#-56#楼的二台塔吊转让(出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塔吊作业地点:太湖论坛城6#地块二标段东侧别墅区。

二、租费:每月壹万伍仟元(不含驾驶员工资)租用期自20x年月

三、塔吊在使用过程中乙方要负责定期正常保养,在正常操作使用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如使用不当造成机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四、乙方未按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人员、机械损坏的,应有乙方负责。

五、塔吊在使过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双方必须配合协调。驾驶员正常操作时间为10小时/天,雨天及节日休息工资工资不扣除,工资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时属驾驶员加班工资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以乙方为主,乙方也应积极配合甲方塔吊使用,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为320x元两台。塔吊基础双方各承担一台基础费用计人民币49000元。共计81000,。电费另外计算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结算及付款办法

1、每月30日甲、乙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应于次月25日支付前一月租赁费。(不开税务发票)

2、从20x年5月1日开始56#楼下的塔吊租赁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租赁公司。

3、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和塔吊基础费用共计塔吊期间分批分次付给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余款全部付给甲方。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以上条款,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xxx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x日

塔吊租赁合同电子版【第三篇】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塔机租赁型号、塔机总价值、工程名称、地点。

1、出租方提供承租方塔机使用共台价值为_________万元整。

2、承租方施工工程名称:_________。

3、承租方施工使用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及起算日期

1、塔机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塔机每月租金_________元,税金由交纳。

3、承租方租赁期限最少不得低于个月,不足个月按个月计算(租金);超越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租金起算日期从塔机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起算租金到塔机送到出租方指定地点止。承租方实际完工结算所欠出租方所有款项及费用,此租赁合同方可终止。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第四条、押金、司机的工资及工作时间

1、承租方和出租方签字租赁合同后,地脚螺丝和底座送到工地时承租方交押金元整。塔机进入工地前承租方将进出场费全额支付给出租方。

2、出租方塔机司机人,每人每月工资元,司机工资和租金一起交付。由乙方负责食宿、工资及劳资关系于甲方无关。塔机司机若由承租方聘用他方人员,因司机未尽到法定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司机本人或第三人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租金支付时间和违约责任

1、乙方每月5号前向甲方付清上月租金;资金不到位,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并有权单方面停机(停机期间继续计租);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最后退场承租方所欠租赁费时,以实际租赁天数计算费用,租赁期间的电费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塔机退场时承租方必须提供拆卸条件,如因建筑物或高压电网导致无法拆卸,或因承租方在施工所在地与相关部门或个人发生经济纠纷及其它原因导致出租方无法拆卸塔机,塔机租赁仍然按照合同计算租赁费。

3、在拆除塔机的前一天乙方无条件付清所欠租赁费及所有款项费用,出租方塔机方可退场。否则,仍然按照合同计算租赁费;直到所欠费用结清。

第六条、相关费用

1、塔机进、退场、运输费用由承担,安装和拆卸塔机的汽车吊由承担,审验费用由承担。

2、如因工地选址或设计变更导致无法使用25吨汽车吊作业时,由承租方提供适合安装、拆除塔机的.场地及更大型号的汽车吊,汽车吊由承租方提供,出租方免费使用。如因承租方制作的塔机基础不均匀下沉导致塔机需要重新安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机械损毁责任归属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对塔机进场和退场(来回运输、安装、拆卸、调试、附强拆卸和安装、日常顶升、日常维修等)

2、出租方只提供附强钢管,如楼房建筑于塔机距离超出部分需要加长钢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负责对塔机司机的管理及日常的保养,承租方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

4、出租方对塔机的日常维修,应在承租方休息期间进行,塔机小修一天内完成;大修三天内完成,每超出一天扣除当日租金,但对工地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予赔偿。

5、塔机司机操作按照塔吊司机“十不准”进行作业。

二、承租方责任:

1、承租方负责对安装、拆卸塔机工作范围内的电缆、房屋、人行道等按照有关管理部门规定支搭防护措施,树立安全提醒标志。如果工地周边有高压电缆,工地必须在吊钩下配置绝缘带,并要求司机进行操作。

2、承租方必须保证在塔机安装前,电源设施齐全,配备专职信号员,电缆线接到塔机前,配置配电箱和150安漏电保护器一个。

3、在出租方塔机还没能安装完毕、现场调试还不能正常运转,私自提前使用,塔机所造成的机械损失和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承租方负责塔机基础制作,基础预埋螺栓及地脚。附强所需建筑上预留孔、附强预埋铁件(预埋铁件由承租方提供,承租方负责安排人员预埋)。塔机在退场,如不能按出租方提供的原数量及时归还给出租方,承租方按照厂方规定的价格理赔给出租方。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塔机设备产权归出租方所有,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擅自移动或处理出租方的塔机,更不能抵押或卖与他人。

6、承租方由于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按操作所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和损毁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塔机在安装调试后所有限位器都处于工作状态,如承担方私自调整塔机限位器和故意将线剪掉不使用限位器,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和损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方必须做好防盗工作,因塔机零部件被盗引发的误工损失;给出组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承租方按价赔偿。

8、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履行双方约定的规章制度,若发生诉讼,胜诉一方所聘请的律师费、交通费、运输费等费用全部由败诉方支付。

第八条、停工处理解决方式

1、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停工,双方协商解决。正常施工过程中因单方面原因(天气变化、人为因素及施工方资金困难、开发商手续不全被近停工、秋收、收麦等)引起的停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塔机租赁仍然按照每月租赁费计算月租金。

2、承租方冬天年底停工,停机时间不计月租金。但停工时间不得超过60天;承租方必须书面或口头通知出租方。双方签定停机时间协议方可生效,否则仍然按照月租金计算租赁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章)承租方:_________(章)

签订人:_________签订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电子版【第四篇】

塔式起重机简称塔机,亦称塔吊,起源于西欧。对于塔吊

租赁合同

你是怎样理解呢?以下是在本站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4年塔吊租赁合同电子版(优推8篇)”,感谢您的欣赏。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机组人员的操作资格,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合格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良好。

2、设备交付

、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于 。

、甲方变更上述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无法交付租赁设备也需要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3、设备安装与验收

、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时间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完成设备基础的施工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设备基础的施工和提供汽车吊。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复印件由甲方盖章或甲方代表签名后交付乙方签收,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提供坐标尺寸及详细的地质资料,标明设备位置。甲方负责提供专用的一级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若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拆卸和设备运行条件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由甲方承担。

、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验收。应当有双方代表参加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 元(大写: ),甲方应在设备进场时支付 元(大写: )。

、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设备月包干租赁费(不计加班)为每月 元 (大写: )。

、设备到场时甲方支付进出场费和前三个月的租赁费,以后费用按月结清。如甲方拖欠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停塔期间照常收取租赁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价格是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报价经充分协商确定。本合同价格己经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其他任何情况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变更合同价格。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白天应在8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乙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48小时,属于正常维修,甲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因停机造成的其他损失。

、乙方负责为租赁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三人,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组人员要接受甲方的指挥,配合施工,保证租赁期间24小时待命服务。对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无故刁难甲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予以更换。乙方配备的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甲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如因违章指挥或挂钩不当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塔机。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司机自己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多台设备作业时。甲方应制订详尽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作出书面安全交底。

、甲方负责提供住宿,保证机组人员必要的休息。

、当塔吊需要锚固(外用电梯需要接高)时,甲方应在7日前通知乙方 。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和需求,认真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档案和日检、月检记录。

6、出租变更

、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甲方,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塔机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移租赁设备;否则,因甲方擅自转移设备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甲方,到设备交还乙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负担。

8.设备交还

甲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或甲方交付邮局的时间为租赁费计算的截止时间。乙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以后应在 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甲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9、.纠纷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此类资料的一方应当在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超过7天不答复视为同意提出书面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通知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28天后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请求。

、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先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0、甲乙双方代表及联络方式

、甲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乙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履约过程中发生文件传递应当用书面形式。可以交由对方履约代表签收,或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通过邮局递交。按照上述地址将有关文件递交邮局即视为文件己经送达。

、甲乙双方改变履约代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担。

11、合同生效与解除

、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失效。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单位: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甲方 ) 湖南华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宏聚〃地中海酒店项目部 (以下简称项目部)

出租单位:湖南展鹏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决定租赁乙方塔吊 壹 台,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 壹 台及操作人员。

三、租赁费用及计算方法

1、租 金:每月按 16500 元计算(含 个操作人员工资),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工资标准:司机 2 人,工资 3000 元/月/人。指挥 3 人,工资 2200 元/月/人。

4、计算时间:从塔吊安装完毕检测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备案之日起至甲方完工正式报停之日止。

四、付款方式

租赁费按月结算,付款日为每月 15 日。设备出场前,甲方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

五、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督促项目部审查乙方出租的塔吊是否具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有效证件。

2、督促项目部审核乙方塔吊出租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按规定应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3、督促项目部确保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塔吊基础按设备要求做好,不得违章指挥或超负荷工作,确保设备在工地的安全。

4、督促项目部负责主电源接至塔吊基础,并按临时用电要求配好配电箱,确保用电量,预备功率每台 50 kw。

5、督促项目部按时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并负责为乙方需住工地人员提供住宿。

6、在乙方塔吊安装完毕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督促乙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安装验收合格,由项目部持塔吊安装资料、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资料到有关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领取使用登记标志。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出租条件的塔吊,应具备甲方需审核的原始有效的各类证明材料,提供基础施工图。

2、乙方负责该塔吊的维修保养、配件及维修费用。

3、乙方负责派技术熟练、有操作证的操作人员。如操作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进行人事调整,乙方应支持配合。

4、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间进行加节工作,甲方密切配合。

5、乙方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正常运行,如因设备自身原因及操作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

页,当前第

1

1

2

塔吊租赁合同电子版【第五篇】

甲方:

乙方: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建设方节点要求,建设方要求我项目部将45#-56#楼的'二台塔吊转让(出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塔吊作业地点:太湖论坛城6#地块二标段东侧别墅区。

二、租费:每月壹万伍仟元(不含驾驶员工资)租用期自20x年月

三、塔吊在使用过程中乙方要负责定期正常保养,在正常操作使用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如使用不当造成机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四、乙方未按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人员、机械损坏的,应有乙方负责。

五、塔吊在使过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双方必须配合协调。驾驶员正常操作时间为10小时/天,雨天及节日休息工资工资不扣除,工资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时属驾驶员加班工资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以乙方为主,乙方也应积极配合甲方塔吊使用,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为320x元两台。塔吊基础双方各承担一台基础费用计人民币49000元。共计81000,。电费另外计算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结算及付款办法

1、每月30日甲、乙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应于次月25日支付前一月租赁费。(不开税务发票)

2、从20x年5月1日开始56#楼下的塔吊租赁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租赁公司。

3、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和塔吊基础费用共计塔吊期间分批分次付给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余款全部付给甲方。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以上条款,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xxx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x日

塔吊租赁合同电子版【第六篇】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于 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向乙方租赁塔式起重机以供其施工使用,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就相关的租赁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到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

二、租赁期

、塔机进退场

、塔机退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塔机租金、进退场费用、检验检测费

、租金

、 塔式起重机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台机;

、租金包括塔机使用费和维修检修费,塔机司机工资由甲方负责;

、进退场、地脚螺栓、附墙费

、以上费用均以不含税人民币计算,乙方只开具收款收据进行收款,甲方以现金、汇款方式将每次结算租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本单价已含属乙方人员之工伤保险费、医药、物价差、工人安全用品等费用。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与乙方责任范围相关的而使甲方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租金额或费用中优先扣除。

四、安装、调试及验收

1、塔机的拆除由乙方委托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安装(拆卸)方案及安装单位资质证明资料,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装拆过程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2、塔机安装完毕,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塔机《使用说明书》中要求进行调试和自检,甲方配合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报装、报检,直到领取塔机安装使用合格证。

五、甲方责任

1、塔机仅限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工程使用,甲方无权将塔机转至另一工程使用;

6、按乙方提供的塔机平面布置图、附墙预埋螺栓等要求进塔机基础施工及附墙螺栓预埋;

9、协助保管塔机,以防失窃、人为破坏;

六、乙方责任

1、每台塔机配备持证和技术操作有经验的司机负责开机,司机工资由甲方承担。

2、负责塔机进退场的发货、收货清点及进退场运输过程中的装卸车的安全。

3、按照有关塔机维修保养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租赁内塔机的日常管理、维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维修人员应做到及时服务,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来到现场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维修超过24小时仍不能修复塔机,则扣除当天租金(双方必须在每次停机超过24小时办理停机签证手续)

5、乙方司机及安装维修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调度以满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施工生产。

6、乙方提供的塔机必须保证质量合格,机械状况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及相关资料。

7、因乙方塔机司机违章操作与塔机自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负责提供塔机基础设计相关参数和预埋螺栓的安装作技术指导。

七、其他约定事项

2、塔机的安装位置由乙方根据现场条件、建筑物特点进行布置,当附墙距离大于米时由甲方协助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计算,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文件书,以此确定附墙方法及附墙杆件制作,其附墙杆件制作、安装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3、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程及相关规范进行管理和作业,若发生安全事故,则分清责任,如因塔机本身质量问题或塔机司机违障操作及塔机在装拆过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双方若有争议,则按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仲裁结果执行。

4、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设或拆除塔机上的零件及标志、标识等,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机停机,停机期间租金照计。

6、塔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的附墙及顶升加高所需的时间在计算租金时不得进行扣减计算;

7、本租赁合同为连续不间断租赁合同,不因节假日或气候等任何原因扣减租赁时间和租金。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的塔机损坏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担属于自已范畴内的损失及责任。

10、乙方新塔机制作配重时所需的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完成;

11、乙方及时配合指导甲方做好塔机基础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权委托 先生对该工程塔机租赁期间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务,其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八、合同履行

1、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则通过司法途径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九、附则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完毕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塔吊租赁合同电子版【第七篇】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塔吊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包安装、包机械、包资料、包检测、包维修、包操作、包食宿、包安全 、包撤出 。

1、期限:租赁期暂定12个月(最短工期6个月)。租赁日期计算:塔吊安装、调试正常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之日起计至甲方通知拆除之日止(临时启用或者春节期间不计租赁费)。安装期应在塔机基础浇灌完成 天内完成。

2、租金费用:租金包括每台塔机合格开机操作工人工资、施工期间标节顶升加固及操作等,所有维修保养和配件费用、安全施工措施费、保险费、检测费、资料费、食宿、暂住户口登记费、劳动、安全部门检查等所有费用在内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塔机进、出场费用、安装费、拆卸费、运输费、塔机预埋件费用及办理备案手续等费用按每台计算: 元/台 。并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包安全操作。

3、塔吊自检合格后,凭双方在“机械交接单”上签字确认的日期为塔吊开始计租日期。

1、进出场等费用:塔机进场安装完成并取得甲方认可,承租方付一半给出租人该型号塔机进出场费。

2、租金:楼层达到主体封顶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前期租金的50%,主体竣工验收后支付给乙方使用合计租金的80%,佘款在塔吊拆除后三个月内付清。

1、根据乙方所提供的厂家塔机基础图纸要求,负责塔吊基础施工,协调乙方作好地脚预埋件的预埋和塔吊附着臂预埋件加工制作、安装、拆除。

2、负责塔机安装、拆卸场地障碍物的清理,并提供电源至塔机附近。

3、对乙方工人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及合同条款时有单方处置的权力。

4、负责协调塔机吊运次序。

1、确保所提供的塔吊设备性能安全可靠、零部件齐全(包括基础及附墙预埋件、连墙杆等)。

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安装、操作及拆卸安全规范、规程要求进行安装、操作及拆卸。

3、负责塔吊机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备案手续、其申报验收手续办理及特种机械检测。

4、提供安装、拆卸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拆装操作证、现场管理班子名单及拆装等技术资料作为甲方工程入档资料,并配备具有上岗操作证且经验丰富的开机操作工,操作工必须24小时随叫随到,操作工不能故意窝工,由于操作工造成的原因,损失乙方负责.

5、服从甲方的安排与管理,并按甲方协调要求各工种的物料吊运,确保施工按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对没有配合甲方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更换该人员。

6、负责填写塔机的安装及运行记录,确保塔吊的常规保养和及时维修(含更换零配件,但塔吊的常规保养、顶升加固应利用空闭时间进行且不耽误甲方工期)。

7、本租金价已含安全生产费用,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管理、安全教育、安全督促、施工人员人身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组织实施。乙方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安全事故(包括乙方工人和第三方受伤害人),乙方应负责及时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包括经济责任,若乙方未能及时处理引起争议影响甲方声誉和工程进度,甲方有权从乙方租金款项中先行扣付赔偿给乙方工人或第三方。

8、负责操作、指挥人员的安全教育、班前教育、办理班组人员的暂住证、劳务、计生、上岗证等手续及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拆机通知后伍天内必须进场拆运完成,若乙方不能及时拆运,每延误一天应赔偿甲方人民币500元。超过拾天,甲方有权组织拆运,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场地无法拆除、安装,均由甲方负责)。

1、若塔机发生机械或电路故障等,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并确保5小时内完成。如影响甲方正常施工超过8小时,甲方有权扣除影响当班的租金;一个月内影响甲方正常施工超过72小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十天租金。

2、乙方施工中应教育工人遵纪守法、文明施工,遵守工地安全、文明管理规定。与各施工班组团结协作。若本班组吵架、斗殴的每人次予以罚款陆壹仟元,与其它班组吵架、斗殴、群架的,不管事由与否,每人次罚款壹仟元。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3、乙方操作人员不得违规操作,如发现有违规操作一次处罚贰佰元。

4、乙方人员上下班途中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

5、本合同承包内容严禁转包。如乙方违约转包,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的合同。合同内所有费用按 50 %结算,同时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所有的损失。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期付款,乙方有权拒绝操作。

2、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违约的,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塔吊租赁合同电子版【第八篇】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机组人员的操作资格,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合格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良好。

、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于 。

、甲方变更上述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无法交付租赁设备也需要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时间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完成设备基础的施工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设备基础的施工和提供汽车吊。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复印件由甲方盖章或甲方代表签名后交付乙方签收,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提供坐标尺寸及详细的地质资料,标明设备位置。甲方负责提供专用的一级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若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拆卸和设备运行条件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由甲方承担。

、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验收。应当有双方代表参加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应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 元(大写: ),甲方应在设备进场时支付 元(大写: )。

、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设备月包干租赁费(不计加班)为每月 元 (大写: )。

、设备到场时甲方支付进出场费和前三个月的租赁费,以后费用按月结清。如甲方拖欠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停塔期间照常收取租赁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价格是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报价经充分协商确定。本合同价格己经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其他任何情况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变更合同价格。

、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白天应在8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乙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48小时,属于正常维修,甲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因停机造成的其他损失。

、乙方负责为租赁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三人,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组人员要接受甲方的指挥,配合施工,保证租赁期间24小时待命服务。对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无故刁难甲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予以更换。乙方配备的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甲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如因违章指挥或挂钩不当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塔机。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司机自己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多台设备作业时。甲方应制订详尽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作出书面安全交底。

、甲方负责提供住宿,保证机组人员必要的休息。

、当塔吊需要锚固(外用电梯需要接高)时,甲方应在7日前通知乙方 。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和需求,认真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档案和日检、月检记录。

、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甲方,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塔机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移租赁设备;否则,因甲方擅自转移设备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甲方,到设备交还乙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负担。

甲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或甲方交付邮局的时间为租赁费计算的截止时间。乙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以后应在 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甲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此类资料的一方应当在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超过7天不答复视为同意提出书面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通知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28天后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请求。

、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先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乙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履约过程中发生文件传递应当用书面形式。可以交由对方履约代表签收,或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通过邮局递交。按照上述地址将有关文件递交邮局即视为文件己经送达。

、甲乙双方改变履约代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担。

、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失效。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48 29373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