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责任的通知
通知强调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进一步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责任的通知”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进一步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责任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消防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明晰相关处室职责任务,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经研究决定,现将具体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组织召开全市xx队伍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传达省委、省政府、总队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部署要求,深入分析研判当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与营商环境建设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明确工作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防火监督处牵头负责,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新闻宣传处、办公室等处室配合,各大队参照落实)
二、定期开展消防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督查。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交叉互检等方式,对各大队服务保障措施落实、监督执法、"拆窗破网"行动、电动自行车整治等容易引发负面舆情的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暗访,定期通报存在问题,督办整改,并对总队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全程跟踪督改,针对发现的严重问题线索,从严从实追责问责。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对经营主体而言须臾不可缺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一环。(常态化督察办公室牵头负责,防火监督处、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纪检督察室配合)
三、开展消防执法微腐败专项整治"回头看"。对服务保障走过场、监督检查避重就轻、收受红包礼金、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坚持从严从实追责问责,坚决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处、凡是发生侵害企业、群众利益违纪违法案件的,经核实确认,顶格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倒查有关领导责任。(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牵头负责,纪检督查室、防火监督处配合,各大队参照落实)
四、严格落实总队《关于进一步优化消防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了改进消防监督执法方式、推动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开展"接诉即办"、坚持重大项目专班服务、开展社会单位消防能力"提升年"活动、推行监督检查"无事不扰"、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改进火灾事故调查方法、深化消防安全精准宣传、推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十项具体任务措施,并明确了负责处室。相关处室要针对具体负责的任务措施,及时调度各地落实情况,并将各地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定期报送防火监督处,由防火监督处汇总通报各地。(防火监督处牵头负责,机关各处室配合,各大队落实)
五、深入贯彻"接诉即办"。要按照《xx省xx总队政务服务平台接诉即办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的处室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接诉即办"工作,针对火灾隐患、监督执法、消防产品、火灾事故调查等举报,消防员招录、注册消防工程师登记、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等咨询,以及各类案事件投诉等"接诉即办"办理事项,听取建议、提供咨询、解决困难,及时办结并答复当事人。(机关各处室按照职责任务分工负责,各大队落实)
六、加强消防宣传。利用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xx部门服务保障工作措施。针对服务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按照《xx省xx总队舆情监控处置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处置措施,坚决防控涉及消防营商环境的负面舆情。(新闻宣传处牵头负责,机关各处室配合,各大队落实)
七、强化执纪问责。将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支队年度巡察工作重点内容,采取"调研式""蹲点式"政治监督模式,精准监督检查各级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情况。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出现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案事件,严肃责任倒查,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并取消涉事大队年底评优评先资格。(纪检督察室牵头负责,常态化督察办公室、防火监督处、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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