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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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各村(社区),镇机关各办、中心,各驻镇单位工作职能,现就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1.承担原党政办安全工作职责,对接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等部门;

2.负责研究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3.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提醒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本镇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提醒党政负责人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内容;

5.负责指导、协调各办、中心办公用房、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应该承担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二、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1.承担原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工作职责,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协助市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3.依法承担原安委办、消委办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依法承办承接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执法事项;

4.组织对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6.依法承担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7.接受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1.承担原经济发展局安全工作职责,对接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等部门;

2.加强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严格招商管理,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加强对关闭化工企业巡查管理,促进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促进企业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3.加强对工业集聚区管理,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安全监管;

4.配合应急管理办公室、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督促新、改、扩建项目完成“安全三同时”建设;

5.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桥分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检查工作;

6.汇总商务领域安全工作,做好加油站安全检查工作,废品回收站安全管理工作,商业场所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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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承担商贸服务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四、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1.承担原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安全工作职责,对接市住建局、交运局、生态环境局,联系新街交警中队;

2.负责全镇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镇村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燃气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餐饮单位、企业、家庭等用气单位安全检查,指导燃气公司加强对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

4.联系权属单位,负责全镇污水、电线、光缆等地下管网安全监管;

5.负责全镇危险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负责环保设施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工作;

6.负责全镇道路安全监督管理,包括道路、桥梁等问题隐患的排查、修复或重建等,对隐患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加装安全警示桩等工作,加强对村属道路的安全指导。

五、农村工作办公室

1.承担原农业农村局安全工作职责,对接市农业农村局;

2.牵头负责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镇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整治汇总上报;

3.负责农药使用环节中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指导以农业废弃物为原料的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全镇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道路外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道路外农业机械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农业机械交通事故;

6.负责农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蔬菜大棚、水果园、家庭农场、烘干房等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7.牵头负责苗圃、绿化等森林防火,落实巡查责任,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治到位,及时清除枯枝落叶等,消除风险。

六、党建工作办公室

1.承担原党群工作局安全工作职责,对接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总工会、团委等部门;

2.负责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之中,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等工作;

3.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技术竞赛等活动;

4.负责维护女职工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督促有关部门消除和减少影响女职工安全的事故隐患;

5.负责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对全镇宗教场所开展排查整治,督促进行问题整改,加强对其它宗教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七、政法和社会工作办公室

1.承担原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安全工作职责,对接市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等部门;

2.负责全镇殡葬、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事业发展等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对相关机构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3.负责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矛盾,做好群众关于安全工作的上访、举报等,对发现的安全线索进行会商处理,把安全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作为综合指挥中心的重要内容,提升安全工作现代化管理水平。

八、便民服务中心

1.承担原为民服务中心安全工作职责,对接市教育局、卫健委、人社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等部门;

2.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体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相关行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开展相关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和大检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做

好事故防范工作。

九、纪委

1.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各办、中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十、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1.按照规定落实政府安全生产投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并提供资金支持;

2.负责编制镇政府年度安全生产投入预算,安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费用;

3.研究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产品加工园区分局X服务点

1.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勘查、非法取土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因非法开采而可能造成的安全风险隐患;

2.负责全镇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治理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3.做好涉及自然资源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十二、派出所

1.负责全镇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消防检查,督促相关单位配备、配齐消防器材,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综合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等消防安全隐患,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检查工作;

2.负责对枪支弹药、剧毒、易制毒等危险物品实施安全监管,全面检查实际品名数量、流向登记、销售备案、安全制度落实等情况,按照职责分工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剧毒、易制爆等危险物品的行为;

3.负责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施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和销售、存储等安全措施,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销毁、处置没收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

十三、司法所

1.负责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组织、指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提供法律服务,对经济困难的公民处理安全生产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十四、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桥分局X

1.依法查处和取缔无前置行政许可和有关行业法律法规明

确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无照经营行为;

2.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市场经营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危险物品行为;

3.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4.配合有关部门对商品交易市场实施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负责特种设备、食品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进行特种设备年检,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达100%,对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又拒不整改的企业和个人实行处罚。

十五、水利站

1.对接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设施、河道及其岸线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泵站、渠道等水利设施建设、运行进行安全监管,指导、协调各村(社区)做好水利设施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工作;

2.组织、指导、协调、监督防汛、抗旱的安全管理工作;

3.发现河道非法采砂、非法借用河道以及河坡等违法行为及时上报。

十六、供电所

1.负责供电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实施“平安电力”各项工作;

2.负责电力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输变电、转供电建设施工、高低压杆、线等安全监管工作,在相应位置设置禁止垂钓、禁止放风筝等警示标识,加强巡查,及时制止危险行为;

4.积极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经营单位采取断电措施。

十七、兽医站

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做好畜禽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加强对农村沼气检查。

十八、村(社区)

1.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安全负责,传达贯彻落实各级会议、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突出冶金工贸、消防、燃气等行业领域;

2.负责小微企业(个体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等;

3.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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