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考勤规章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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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考勤规章制度【第一篇】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 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管理规定 工作制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3:00—17: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 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打卡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 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 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 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 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 1
《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 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 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手工考勤制度 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 出差) ,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 案。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 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 26 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 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 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加班管理 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 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 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 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 可申请加班, 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 否则为无效加班。 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2
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 工作。 A. 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 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 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 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 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 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 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 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 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 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 ,因无法确定加班工 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 。 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加班申请表》必 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 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 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 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 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
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 26 日至本 月 25 日。 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 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 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 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 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 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 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倒休 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 当月完成, 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 倒休需填写 《倒休申请表》 , 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 天计算。 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 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 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各类假期规定 病假 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 4
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 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 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 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 3 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 50%, 超过 3 日以上,在 7 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 70%。超过 7(含)日以上的, 从第 7 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 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 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 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 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 6 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 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 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 天(含)以 内按旷工处理,3 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 ,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 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 100% 有薪节假日 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5
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 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 结束工作时间。 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 可享受 3 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初婚)可享受 晚婚假 15 天;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 6 个月内使用, 并须一次休完, 期间含休息日、 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 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丧假 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 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 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产假与哺乳假 6
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 90 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 15 天;妊娠不满 12 周(含)流产的产假为 15 天;12 周以上 16 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 30 天;16 周以上 28 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 42 天;怀孕 28 周以上终止妊 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 90 天。 女职工难产的增加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 30 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 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 法执行。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 1 小时 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 增加 1 小时。 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 2 天陪产假。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计划生育假 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 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 3 至 15 天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 节育手术 3天 5 天(男) 、15 天(女) 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 部门证明,可休假 1 天。 7
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 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 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 有关政策执行。 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 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 1 年不满 5 年者 为每满 1 年年休假 1 天(满 2 年为 2 天……) 年及 5 年以上年休假为 5 ,5 天 。 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 他方式补偿。 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 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 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 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 受年休假;旷工 1 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 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 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8
请假制度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 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 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 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请假的核决权限 天数 1 天(含)以下 3 天以内 人 员 一般员工(固定工) 部门主管/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部门主管 (含) 以上 主管副总经理 劳务工 部门主管/经理 总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 4 天(含)以上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 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 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 后再作相应处理。 9
《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本部门考勤员(文员)呈 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当月 27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 3 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 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 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缺勤规定 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 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扣款 50 元, 分钟以上扣款 100 元, 分钟以上按 10 30 天事假计。 旷工扣款规定: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 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 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 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4 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公司员工的考勤规章制度细则【第二篇】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 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员工要提 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 2 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第一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公司实行每天八小 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 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2. 上班时间为:早上 8:00 至 12:00,下午 13:30 至 17:30 ;中午 12:00 至 13:00 为午餐时间,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节变化,时间以调整后为准。 第二条 打卡规定1.打卡地点:各办公司室及园区办公和生产场所。2.打卡要求: 1).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原 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 论处。
2). 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 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罚款 50 元。
3). 每月 5 号前各部门统一将原始考情和打卡记录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 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4). 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条 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1. 迟到 : 在超出上班时间的第一分钟都视为迟到。迟到 1 分钟至 10 分钟扣 10 元、11 分钟至 30 分钟的扣 20 元,超过 30 分钟,按旷工半天 论处(扣除 天工资),超过 60 分钟按一天旷工处理(扣除 3
天工资)。
每月累计迟到 3 次以上。(含 3 次)或有旷工记录,扣发 当月满勤奖。
2. 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 3 分钟以内,每次扣罚 10 元;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 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无故不到岗位的,视为旷工,旷工以 事假标准的三倍扣罚。
连续旷工三天公司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 工资 200 元。
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 天扣除 3 天工资,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辞退。
4. 脱岗 :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 罚款 20 元。
5. 睡岗 :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 20 元;造成重大损失的, 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 请假制度 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1 .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 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 2 日内扣除 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 2 天按事假扣薪。
2. 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 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婚假必须提 前一周申请,超出时间按一般事假进行计算。 4. 产假 : 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女员工享受 90 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 资。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以内,应给与授乳假,一日两次, 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 3 个工作 日的带薪假期。)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 3 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 最多不得超过 7 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 报当年使用。
6. 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 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 期间工资照发。 (准假天数如下: 直系亲属/3 天, 旁系亲属/1 天) 第五条 批假权限 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按照审批流程后方可请假,具体情况参照<<请假 流程>> 1. 病事假:1 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 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 天以上总经理批准。
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 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 员处备案。
3. 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 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 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第六条 外出 1. 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 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 记方可外出。
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 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 视为旷工。
第七条 加班 1. 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 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 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 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第八条 出差 1. 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 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 2. 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
《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人事考勤制度【第三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上班时间为9:00~17:00.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条 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 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 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2. 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3. 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 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 每周公休日2天。
2. 法定节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节,放假3日;
(3) 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 国庆节,放假2日;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围
第六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办法
第八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 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 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 调休。
公司员工的考勤规章制度细则【第四篇】
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现结合公司企业管理需求及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期全体员工自觉、认真地予以执行;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综合部负责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 义务; 3、公司考勤管理采用指纹签到系统,公司于食堂处安装一台指纹考勤机供全体员工记录 出勤使用;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指纹考勤实行每天一次签到和一次签退;指纹考勤机 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须本人亲自考勤,员工要严格遵 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4、有关缺勤管理及违反考勤制度的处罚严格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各部门员工应 按照考勤管理的流程和规定及时报批报备,综合部考勤员应及时、完备地做好考勤事项 的核批、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备查工作。
综合部门将于每月末审核统计员工出勤情况, 并根据该审核统计结果对员工的每月应发工资数额予以调整; 5、员工年度累积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予以考量。
第一章 考勤机使用注意事项 1、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 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若有个人损坏情形将对其通 告批评并要求其核价赔偿; 2、考勤机上已设定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如考勤机出现故障或出现其他不能 解决的`问题应协调管理员解决,若擅自摆弄而致考勤机损坏的,将对其通告批评并要求 其核价赔偿; 3、使用指纹考勤机签到/签退时, 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 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 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
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 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
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 也不要滑动手指。
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确认完毕 后方能离开; 4、为便于考勤管理人员确认考勤机记录,除因休假或全天外出未到班到岗而无法指纹签 到的,员工到班到岗(含值勤日)必须签到/签退。
5、除经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外,员工出勤时间一律按指纹考勤记录的时间为准。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一条 工作时间 1、公司工作时间实习季节区分制: 冬季(10 月 1 日-4 月 30 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00—5:30; 夏季(5 月 1 日-9 月 30 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6:00; 因季节变化调整工作时间的以综合管理办公室的通知为准; 2、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但因岗位职责特殊及其他特殊需要安排相关部门及人员公休日 值班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配合; 3、有关员工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的规定,具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给假及调 休处理。
第二条 迟到、早退1
1、 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超过十五分钟后到班者以旷工(职)半日论,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职) 半日论,因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而致签到/签退有此情形的除外; 2、员工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 10 元以示处罚,部门负责人迟到早退的,每一次扣款 20 元以示处罚;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工(职)半日论, ;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公司有权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扣除一定比例的月 度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班的,应及时电话告知公司总经理、 部门主管并报综合部知悉,到班后及时补充《考勤特殊情况说明》交存综合部,经核查 属实且报备手续齐全的,综合部门予以记录后不作迟到早退处理; 5、员工实际到勤但忘记指纹签到/签退或因考勤机故障无法指纹签到/签退或因公外出或 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指纹签到/签退的,需及时填写《考勤特殊情况说明》按流程呈批后交 综合部门考勤登记备查,本《考勤特殊情况说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无经 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说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纹考勤机记录的迟到/早退/旷工(职)状态 予以处理; 6、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 20%以示处罚。
第三条 请假 1、部门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半天及以下者由部门主管批准,部门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半天以 上者及部门主管请假的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所有在职员工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公司董事 长批准,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长秘书请假由董事长批准; 2、因需请假人员经核准允许休假的均须在综合部门备案以便工作协调和紧急联络。
部门 主管及以下员工休假的需持书面《员工请假单》按流程呈批后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 前交存综合部,副总以上人员经董事长批准同意请假的,口头通知到综合部即可。
因事 发突然未能提前呈批但已征得口头同意的,应及时补充相关书面文件交存综合部门,否 则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3、因享受年休假、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员工假(婚假、产假/陪产假、计生假、丧假等) 的请假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提前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 明》并至少提前一个工作周报备综合部; 4、员工因获准享受本办法所列法定带薪假/薪资补贴假的,应填写《考勤特殊情况说明》 交综合部备案供核算薪资使用;因一般事假及普通病假可不予填写呈批《考勤特殊情况 说明》 ;实际迟到早退、旷工(旷职)的,不可填具呈批《考勤特殊情况说明》 ,否则一 律按照伪造出勤记录论处;本《考勤特殊情况说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无 经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说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纹考勤机记录的迟到/早退/旷工(职)状 态予以处理; 4、员工休假期间达 3 天以上(含 3 天)的需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并在休假期间保持联络畅 通以及时应对紧急工作处理情形。
经获准休假 3 天以上的员工,应填写《日常工作交接 单》按流程呈批核实工作交接情况,并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
5、未按规定请假即休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的,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 度绩效工资的 10%以示处罚;伪造请假事由或请假手续者,一经查明属实,以旷工(职) 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 20%以示处罚。
第四条 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应填写《员工请假单》按照请假流程提前呈批,并应于休2
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连续请病假两个工作日以上(不含两日)者,必须 取得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并 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 10%以示处罚; 2、员工因急发病情需请假的,应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向其所在部门领导及公司总经理请 假,经批准方可休假;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后两日内向综合部报备补充的流程文件,连 续请病假两个工作日以上(不含两日)的,还需提交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并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 10%以示处罚; 3、非需住院治疗的一般病假,病假期间每日/每小时工资将从应发工资中予以扣除; 4、员工患病及非因公伤需要接受住院治疗的,凭病历及医院证明可申请病假,公司将根 据员工病情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病假 工资;超过医疗期仍未痊愈者,按事假处理,扣除相应的事假考勤款; 5、无正当理由或虚构谎报病假者,一经查实,公司将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 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
第五条 事假 1、员工因私人事务须作请假处理的,应填写《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按 照规定的请假流程呈批,并应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
未按规定报批报 备而擅自休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2、事假期间每日/每小时工资将从应发工资中予以扣除; 3、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需在外出办理业务前向部门 主管(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的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上班时间外 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照旷工(职)处理; 4、员工每年累积事假不得超过 12 天,超过 12 天的一律以旷工(职)论。
第六条 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累计工作满一年的,享受每年 5 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假 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 15 个日历日; 2、员工申请年休假的,应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至少提 前 10 个工作日报备综合部; 3、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4、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5、员工本年累计事假 8 天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七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需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应至少提前 10 个工作日报备至综合部;员工应于婚假后及时向综合部提供结婚证书作为相关事实证明; 2、适龄结婚的享受婚假 3 天,晚婚者(男方满 25 周岁、女方满 23 周岁)享受婚假 7 天; 3、员工婚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第八条 产假及计生假 1、产假期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公司对参保员工不另行计发生育津贴,员工由于生育所产生的一切检查和医疗费用都 将根据天津市政策予以报销,由员工本人产后到天津市生育保险处办理,公司综合部门 予以必要的协助; 3、 员工休产假/陪产假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计生假前提交医院证明, 按公司规定的流程填具 《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呈批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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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员工产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第九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公司 将酌情给予 1-3 天丧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
2、员工办理丧假需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报综合部备案; 3、员工丧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第十条 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由其所在部门及时通知综合部;根据情况严重程度,综合部于 48 小 时内到工伤部门报案; 2、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公司确认确不能出勤,核给工 伤假的,按照员工月平均工资的 60%予以发放;工伤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一律按 照旷工(职)处理。
第十一条 值勤 1、公司值勤分为:1)上班日的值夜;2)休假日的值日及值夜;值日值夜悉遵照本办法 执行; 2、公司休假日(周末公休日及部分法定节假日)值日由部门职员轮流排班执行,财务部 无特殊情况可不排班值勤,综合部应保证每值班日有一人值勤,工程部门应保证每值班 日有所在部门 50%以上的人员值勤;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均免值勤;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协调、监督本部门值勤安排,并应于每周五下午将本部门本周 值班人员安排报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公示记录; 4、值勤人员职责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电文; 2)接待来客,收听电话及整理收文并归放各部门、各办公室; 3)巡察本公司办公区、接待区,注意电气安全、电气节约及清洁卫生工作,并预防窃盗 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司安全的事项; 4) 处理当日其他临时发生的事务, 但事后应分别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 必要时,亦得请示总经理及董事长办理后办理; 5、值勤人员不得推诿免值或擅离职守,如因病或因故确实不能到值者,应事先自行委托 本公司同职人员代值并向综合部报备,经委托代值的,其一切责任则由代值人员承担; 经取得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而免于值班的,经报备综合部可不予值勤安排。
6、公司值夜另有专人担任,不须轮值,但其职责除前条所列各项外,尤应注意人员的来 往走动,灯火管理及门户安全等事项。
7、公休日值日时间原则上与日常上下班时间一致,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核准可稍晚于上班 日工作时间到班或稍早于下班时离班;值夜时间以当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 内的时间为限,但需候接替人接值后始可离班。
8、在岗人员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故公司不另行报支加班费,但值班期间 公司提供全天工作餐,并在每月计算考勤扣除以核定月工资表时将值班天数与法定工作 天数并行计算以作平衡,值班一天为正常上班的半天计算,故各部门值班人员务必及时 报综合部门记录备查。
9、违反上述值勤规定而擅自行事者,皆按正常工作日考勤管理做迟到/早退/旷工(职) 处理。
第十二条 出差4
1、员工因需出差或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应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 明》按流程呈批,呈批获准的应在出差日开始前一个工作日交综合部门存档备查,未按 规定提交流程文件或所提交的流程文件无领导批示而擅自离职离岗者一律按照旷工(职) 处理; 2、员工出差应向同职人员做好岗位工作的交接,并应在出差期间保持联络畅通,及时向 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程。
核批的出差期满应及时返岗述职;如因工作处理需延长出差期 间的,应在征得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后报备综合部门,并于返岗后两个工作日内向 综合部补充报备相关流程文件,未能提交补充文件的,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3、出差员工应提交《员工出差申请单》至财务部门,并按照核定的拟借出差费用领款; 员工应于返岗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票据如实核销出差费用; 4、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 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出差人员返回 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述职。
第十三条 旷工(职) 1、以上列明的违规迟到/早退及违规请假情形按照旷工(职)处理的,依照本条规定予以 记录、计扣工资; 2、旷工(职)半日者,由综合部予以记录备查,不计发旷工(职)期间内的日/小时工资, 并扣除当月月度绩效工资的 10%以示处罚;旷工(职)全天的,由综合部予以记录备查, 不计发旷工(职)期间内的日/小时工资,并扣除当月月度绩效工资的 20%以示处罚;连 续旷工数日的,绩效工资的扣除累计计算; 3、以上第一条至第十二条列明的几种情形下计扣绩效工资比例的规定不与本条关于旷工 (职)绩效工资扣除的规定相冲突,有如上条款列明情形的,应扣绩效工资与旷工(职) 处理下的绩效工资的扣除并行计算; 4、连续旷工(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职)达十二日者, 除依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理的外,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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