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样例【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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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第一篇】
今年来,广陵区妇联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提高妇女文明素质为根本,以"播撒爱心,传承文明,奉献社会,完善自我"为宗旨,立足本地实际和妇女群众的需求,引导巾帼志愿者踊跃参与服务社会、服务妇女儿童、服务邻里等各类志愿活动,不断加强区巾帼志愿者总队建设。在各级妇联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区巾帼志愿者总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很好的工作基础,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1、提高认识,着力加强对巾帼志愿总队工作的领导。区妇联认真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战略要求,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核心,将建设和发展巾帼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特色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摆上妇联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进行研究,并召开专门会议,作出具体部署,加大指导力度。各乡镇街道妇联积极响应号召,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结合实际、加强领导,为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2、因地制宜,富有针对性地开展巾帼志愿者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创造性地推动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实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巾帼志愿活动,以实际行动展现了巾帼志愿活动的独特魅力。连福社区巾帼志愿者针对老党员、离退休老干部的健康、生活、精神方面的需求,为他们送去关怀和温暖。将美好祝福的春联送到老党员家中,为他们戴上亲手挑选的帽子、围巾,并送去了新春的祝福。解放桥社区的巾帼志愿者为社区青少年学生讲解日常生活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如寒假独自在家安全问题、安全用电、户外活动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等。文昌花园的巾帼志愿者为大龄男女青年牵线搭桥,促成他们成功牵手。宝塔社区的巾帼志愿者们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以辛勤的汗水换取古运河边整洁的环境。运东社区的巾帼志愿者们在走访慰问困难家庭曹兰芳和她的孩子时了解到,曹兰芳的丈夫因病去世,不仅给家庭留下了不小的债务,也给孩子的心理带来沉重的打击。巾帼志愿者们不仅为曹兰芳家庭送去了慰问金,还定期到她的家中,和曹兰芳的孩子聊天谈心,给他鼓励,让他早日走出阴霾,走向社会。在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头桥镇巾帼志愿者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用自己的爱心行动,展现出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崇高的道德风尚。顾庄社区巾帼志愿者自掏腰包,陪同辖区残疾人与孤寡老人吃早点,游览双东旅游景区。九龙卫生服务站的巾帼志愿者们利用晚间和周末时间上门,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单亲贫困母亲建立健康档案,以"家庭医生"模式帮助特殊群体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免费的医疗服务。区妇联工作人员三八节期间,主动放弃休息,来到文明驿站向过往行人宣传妇女维权知识。六一节期间,为结对的村、社区困境儿童家庭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
3、加强引导,发展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区妇联采取全面动员与重点发动相结合的方式,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奉献的女党员、女干部、女知识分子、女私营业主吸引到巾帼志愿者队伍中来,广泛吸收各行各业的妇女加入巾帼志愿者队伍,并注重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使之成为巾帼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如广陵区财政局妇工委、新城妇工委在"幸福广陵爱心圆梦"活动都踊跃捐款捐物,为弱势儿童实现梦想。雪冠食品副总徐梅每个月都会亲自给收养残疾孩子的扬州阳光安养中心送去10箱牛奶,让孩子们加强营养、茁壮成长。她帮扶和认养了六名孤儿,把他们当做亲生儿女抚养,以自己的爱心彻底改变了这些孩子的命运,她也成为广陵区远近闻名的"爱心妈妈"。东花园社区80多岁的李奶奶发挥自己剪纸的特长,经常利用周末教社区的留守流动儿童剪纸,陪伴他们成长。她还将自己的剪纸作品义卖,将义卖金额捐赠给社区的单亲贫困母亲。凤凰奶牛场场长周同萍,大家亲切地称她"牛嫂",不仅仅是因为她用勤劳创造了财富,用汗水实现了理想,带动了一方经济的发展,更因为周同萍以母爱之心,关爱贫困女童,展现出现代企业家致富不忘家乡,热情回报社会的无私风范。
4、树立品牌,不断扩大巾帼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区妇联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努力塑造巾帼志愿活动品牌,提升了巾帼志愿者的社会知名度。2019年8月,区妇联建立了由300多名爱心妈妈组成的"天使之梦"爱心妈妈联盟,近一年来,爱心妈妈们以"哪里有贫困儿童,我们就把温暖送到哪里去"为宗旨,坚持每月一场舞台剧表演,并将售票所得捐献给贫困儿童,上门看望慰问贫困儿童家庭,结对弱势儿童,受到一致好评。今年,在区妇联开展的"幸福广陵爱心圆梦"活动中,她们积极响应,争相结对弱势儿童,让他们感受到母爱的温暖与社会的关心。此次圆梦行动共有18名爱心妈妈与11名困难儿童现场结对,爱心妈妈们捐赠了平板电脑、英语培训班、现金、自行车、书包、文具、书籍等物品,帮助孩子们实现梦想。
5、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巾帼家庭志愿者工作的机制建设。为做大做强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我们注重抓住组织设置和队伍建设,逐步探索建立巾帼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组建"巾帼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巾帼医疗志愿者服务队"、"巾帼家政志愿者服务队"、"巾帼科普志愿者服务队"、"巾帼绿色志愿者服务队"等10支巾帼志愿者特色服务队,这10支志愿者服务队都有各自的服务内容和规章制度,她们根据自己的专长,结合妇女、儿童、家庭需求,在全区各个领域积极开展巾帼志愿者服务,对提升我区巾帼志愿服务品质起到很好的作用。
1.进一步加大巾帼志愿者活动的宣传工作力度。宣传在志愿者队伍中持之以恒、无私奉献、不断创新的典型,感召更多的妇女姐妹投身志愿服务的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参与志愿服务光荣的道德风尚,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同和支持,使更多的女性尤其是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的女性积极加入到巾帼志愿者队伍之中,有针对性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和帮助,不断拓宽巾帼志愿者的服务领域,进一步提高巾帼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规范志愿者队伍管理。机制建设是规范化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一个组织趋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建议各级妇联组织结合自己的特点,通过制定制度、建档立卡,健全巾帼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服务、评选表彰等机制,真正使巾帼志愿者队伍活动正常运转、全面发展,保持旺盛持久的生命力。
3.进一步加强特色创新,打造巾帼志愿者服务品牌。充分挖掘、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本着"需求+可能"的原则,因地制宜,针对志愿服务的"盲区"、"盲点",积极打造巾帼志愿者服务品牌,开展内容丰富、新式新颖的特色志愿服务。
档案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第二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自已20__年11月担任县政府机关工会主席分管政府机关工会和政府办行政工作。在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我紧紧围绕县政府办公室的中心工作,立足服务领导、服务基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兢兢业业,开拓进取,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述职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
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特别是注重加强对与工会工作息息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相关内容的学习,增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与变化的能力。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我努力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用正确的理论指导机关工会的工作,达到了完善自我,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
二、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0__年,围绕服务领导、服务基层这一中心,坚持求真务实,狠抓工作推动,自己分管的行政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1、财务管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增收节支工作原则,严格预算报批制度,精打细算,强化支出的全程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有效资金,研究起草了《政府办公室节约经费开支的管理办法》并下发实行,为创造节约型机关奠定了良好基础。机关财务全年共做预算__个,争取资金_____万元,机关全年共修车____车次,其中大修__部,中修__部,由于合理安排,精打细算共节约修理费和燃油费___万余元,创收__万元,有效弥补了机关办公经费的不足。机关财务连续五年荣获预算编审二等奖,连续多年被评为县级财政管理先进单位。
2、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注重加强车辆管理,完善用车制度,车辆调度做到有条不紊,正规有序机关全年行车。__万公里,司机贡献假日__天。20__年5月,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倾注全力组织政府及相关部门完成了向县行政办公中心的搬迁任务。由于超前工作,精心安排,合理指挥,各部门搬迁过程安全有序,在短时间内顺利完成任务,受到领导好评。为确保行车安全,对机关司机进了全员安全教育,实现了安全无事故的工作目标。老干部工作、医务、内勤维修管理等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多次得到县政府领导的好评与夸奖。20__年各项工作分别获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
3、机关工会工作。一年来,自己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兢兢业业努力工作。期间组织参加了县总工会的“普法”答卷活动,在政府机关建工会联合会,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法律性强,为使建会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先后学习了《工会法》、《工会章程》、《办法》等有关材料,虚心向县总工会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请教,广泛征求机关同志的意见建议。在引基础上起草了《政府机关工会联合会建立步骤及经费、会费收缴方案》以及有关领导在建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先后组织了县级机关参加县运动会运动员入场仪式的队列训练及入场仪式,组织机关人员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与机关党总支到王口镇朱家村慰问困难户,协助完成接待黑龙江省慰问在津农民工慰问团等活动,均取得较好效果。20__年县政府机关工会获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
三、坚持严于律已,廉洁从政。
多年行政工作培养了我良好的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工作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严格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出全勤、干满点,不搞特殊化,坚持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工作到位不越为,认真执行办公室的各项决策,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一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工作创新不够,对机关工会和行政事务工作缺乏足够的信心和有效方法,自身理论水平还很低,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决实际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高,自已对工作、生活上的要求时紧时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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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第三篇】
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是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更好地服务“三农”,做好基层农村档案工作更是刻不容缓。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措施,有业务指导工作班子。近几年来,县、镇、村坚持每年对农村医保、社保、农村低保、计生、户籍及新农村建设等档案进行上门指导。以双路村为例,20xx年双路村办理农民自愿转让土地协议书及经营权证16户,填补资料64份,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591人,参合比例达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合人数1746人,参合比例达95%。办理全村房屋确权登记1084户,提供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填报工作及211名低保、五保、优抚、残疾人农合免费服务工作,为已满60岁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共计48人次。但资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滞后,很多之前收集过的资料由于缺乏系统的管理而遗失。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相对于档案工作的其他领域而言,仍然显得较为薄弱,尤其是村级建档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
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因而要搞好这一工作,任务异常艰巨。如何做好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三农”,服务民生,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我认为,最关键的是要解决好人员、经费以及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只有这样,基层农村档案工作才能巩固成果,稳步发展。
目前,基层农村档案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总的来讲,就是没有形成一个较完整的档案管理工作体系和业务规范,概括起来,大体上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忽视对档案工作的管理。部分村没有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专员,有的即使有分管专员,也是挂名。心里不想档案工作,眼里没有档案工作,嘴里不讲档案工作,更谈不上把档案工作列入工作议程、写入发展规划,没有专职人员管理,没有可靠的管护设备设施,不能发挥对村级档案的规范化管护。
2、硬件不齐,管理欠规范。当前,尽管加大了档案工作重要性的宣传,部分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档案意识有了一定提高,开始收集、保管一些重要资料。然而,由于多种因素,档案工作还是相当滞后,无论硬性设施还是软性条件都缺乏标准化、规范化。具体表现在,一是档案管理不集中,文件材料往往是谁办理谁留存。二是档案收集不齐全,整理欠规范。三是档案保管条件差,保管保护基础设施不齐全。四是人员变动不交接,造成责任不明,档案处于一种“断片”的状态。
3、档案形成难,留存少,利用率低。当前,部分村干部一是把工作“化简”,会议上作“口头报告”,矛盾调处搞“口说为凭”,书面材料和记录不齐全或是没有,影像资料更是少至又少;二是形成的文字材料不归档或是归档不及时,如一些上报材料、村务公开材料、工程建设材料等,工作一完,档案不管,使得村里各类档案存留相对较少,而且缺乏规范;三是虽然保存有部分档案资料,但是能够有效利用或是长效践行的不多,档案利用率偏低。
4、村级档案人员多为身兼多职,业务素质不高又斢动频繁。一方面,村一级的档案工作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很少进行岗位培训和系统的业务学习,缺乏基本的档案业务知识。如村委会一般是副书记或是会计担任。一般情况下,他们都只能完成本职工作,完全无暇顾及档案工作,履行的只是一个资料保管员的职责。另一方面,档案专员斢动频繁,交接程序不规范,使得新手想整理档案也无从下手,都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是造成档案工作“断片”、滞后的重要原因。
从调查中看到,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村级建档用档意识不强。当前,对于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不仅广大农民认识不够,就连一部分基层干部也没有高度重视。村干部和有关人员缺乏基本的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知识,不能做到有序科学地收集、管护和利用。
二是没有专项档案管理资金。现阶段,农村经济有了快速发展,村级收入逐年提高,但是,其财力主要用于发展、致富,真正用于档案工作的不多。这是造成一些行政村没有档案管理必要的设备设施,没有培训档案工作人员的重要原因。
三是制度不落实,监管难到位。一方面,村级档案工作制度不完善,村级干部大多年长,不熟悉电脑,靠的仅仅是手写口传,造成即使有很完善的制度也不能督促落实的局面。
三、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对策,请保为切实解决基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用好档案服务“三农”,我认为,要努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工作机构:明确村书记或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落实专人专职负责村级档案的收集、整理以及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制定工作措施:把档案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工作计划之中,并将年度考核与工资绩效挂钩,使档案工作与基层的各项事业同步发展。三是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开展村级档案工作,保证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管护以及办公、培训、购置相应设施设备等所需资金。
第二,积极作为,多管齐下。宣传是农村档案工作的薄弱环节。可以通过开会、发放宣传资料、宣讲典型事例等形式开展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同时也可以充分发挥农村离任老村干部、退休老职工、老退伍军人、老党员、老模范或致富能手的作用,让他们成为档案工作义务宣传员。多管齐下,多种形式,有目的地宣传档案的作用、档案工作的意义和档案有关知识,达到增强档案意识的目的。
第三,完善机制,加强监管。要健全制度,做到基层农村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保管、档案人员变动后的交接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第四,加大投入,改善档案保管保护条件。基层农业农村档案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保护好这部分档案利于国家,惠及子孙。行政村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基层档案工作,相应增加档案工作的投入,逐步配置、改善档案设备设施,使档案处于安全、良好的环境之中。
档案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第四篇】
学校档案作为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历来受到各级档案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x档案局早在年之前就指导、督促了原7所区属学校的建档工作,7所学校先后按照区档案局要求完成了规范化认定和升级工作。2005年底,大企业所属中、小学校移交x政府管理后,区属学校由原来的7所增加到30所,数量上的变化给学校档案工作的管理带来了难度,x档案局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区属学校档案工作列入工作重点,并会同区教育局档案管理部门,加大对区属学校特别是大企业移交学校档案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
一、学校档案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受攀枝花开发建设“先生产、后生活”的影响,攀钢、十九冶等辖区大企业长期以来对档案工作实行内部管理,在管理方法和管理体制上与市、区档案部门存在着很大差异。原大企业所属学校由于档案工作长期接受企业内部档案部门管理,很多学校实际上并未开展真正的建档工作,档案管理离市、区档案行政部门对学校档案规范化认定标准的要求还有非常大的差距。因此,区档案局不得不花费很大精力对大企业移交x学校的建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7月至8月,区档案局和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校园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抽查。通过抽查发现,各学校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得还不够理想:对档案工作重视和档案工作人员到位的学校,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就开展得好一些;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档案工作人员配备不合理的学校,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就滞后。这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1、部分学校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主要体现在对档案工作不理不问,档案人员待遇难以落实,将一些责任心不强、年龄偏大的人员安排在档案工作岗位上。从制度、人员、管理上削弱档案工作。
2、立卷工作不规范。领导机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收集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等相关内容不齐(如: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基础数据汇编、专题概要等),没有形成完整的档案利用和管理体系。
3、对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录入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对本单位自制档案资料的收集不齐,整理不规范,电子文档的挂接不全。(特别是对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录入有些学校还未进行整理)。
4、档案存放不合理。主要是各种门类的档案排列顺序混乱,永久、30年、10年等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放置混乱,给档案查阅和利用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按照永久、30年、10年排列)。
5、设备、设施难于满足档案保管的需要,还需进一步完善。主要是还有少部分学校仍在用木制档案柜装档案,“八防”和温湿度计设施欠缺,没有按规定安装空调、温湿度计,不能将档案室温度始终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湿度高低波动幅度大,不利于档案存放,不利于维护档案的安全。从保护档案的设备上看,存在单一、老化的问题。
6、档案保护意识缺乏。档案保护工作是为利用工作服务的。由于学校工作过分强调为教学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保护意识的减弱,表现在实际行动上就是对档案工作有所松懈。大的方面,如资金的投入,人员的安排;小的.方面,如在接收、利用、整理、编研工作中忽视保护工作,将档案放置地上,不注意防尘等。从中可以看出,档案保护意识在工作人员头脑中还相对淡漠。
7、学校档案人员受各种客观条件限制,培训力度不够。档案人员参加档案局组织的档案培训,尤其是档案保管技术专题的培训相当有限,一些学校档案人员变动频繁,身兼数职,很难抽出时间学习档案业务,往往是刚一熟悉了业务,就被安排到其他岗位上,又重新换人接手档案工作,新手对档案工作还一时难于适应,档案人员如果不随时补充知识,业务工作将无从谈起。
8、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近几年,学校档案人员的学历、职称虽然都有明显提高,但既有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却相当匮乏。各区属学校每年都要新进一大批人员,但基本上都是担任教学工作,全区学校目前没有一名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档案工作。
档案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第五篇】
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今年以来,在全市26个乡(镇、街道)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矫正实施阶段。通过近三年的社区矫正实践探索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情况,目前的社区矫正取得了初步成效,可慨括为三个基本,一是基本上构筑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组织,具体表现为全市26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上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保障;二是基本上按照中央、盛市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贯彻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基本上制定了工作流程、职责、制度,部门衔接、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等制度框架,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奖惩考核、帮助服务。但由于社区矫正立法滞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比较原则,责权不够明确,实际操作性不强,在社区矫正推进过程中,时常会在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五种对象”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的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则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工作。由此,社区矫正从过去的公安机关单一管理改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管理体制。从形式上说,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不再是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但仍然是“五种对象”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责任单位。而从事社区矫正具体指导、管理、组织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却没有刑罚的执行权。这种状况既影响了社区矫正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影响了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实际效果。
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的监管规定存在一定缺失,导致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缺乏应有的强制力和必要的工作手段,一些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教育矫正手段难以落实到位。一是奖惩考核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能够获得减刑、假释奖励的.实际上只有管制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至于缓刑对象必须要“重大立功表现”才可以获得减刑,假释对象“一般不得减刑”,剥夺政治的权利对象则没有减刑奖励。二是监督管理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违反监管规定可予以收监执行的只有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对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的权利的对象就没有相关规定,实践中,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时,见档不见人的,见人不见档的,占有相当比例而无相应处置措施。三是部分矫正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参加劳动的内容。虽然刑法第4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但在实际执行中,该规定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对象以及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管制、剥夺政治的权利对象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涉及国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具有相对复杂性。实际运作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难度较大。目前,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法律文书的传递、社区服刑人员的交接、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等衔接工作,经常出现不到位、不合拍、不重视等情况,特别是乡镇司法所与派出所的协调、沟通,由于职能转变还存在思想认识上偏差,以及司法所人员装备上的严重不足,脱管、漏管对象还占相当大的比例,部分乡镇街道至今还没有移交档案,更不用说对下落不明的矫正对象的跟踪查找,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效率与质量,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也常常比较被动。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仅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管理考核、奖惩及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还要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心理、生活、就业、上学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这就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才能较好地胜任工作。但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结构看,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司法所因为受编制限制工作人员较少,部分工作人员学历、业务能力和文化素质较低;公安机关仍为执法机关,负有协助义务,但常因人员、经费等原因,工作衔接时常脱节;有的街道、乡镇领导思想不重视、派人不积极,组织领导、经费安排也存在问题,尤其是村(居)委会治安调解员的素质急待培训提高。
目前,我国的刑事司法体制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公诉权,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部分刑罚执行权。但现行法律又规定“五种对象”由公安机关执行,这种状况不利于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互相监督和制衡,也不符合国际上刑罚执行一般统一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惯例。从执行权的属性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的分工负责和相互配合的司法体制看,社区矫正的执行权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较为科学合理,有利于政法各部门的相互监督制约,符合执行权的本质属性,符合我国刑罚执行的原则要求。因此,应当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将行刑权赋予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逐步规范我国行刑权的运作,形成监禁刑措施与非监禁刑措施良性互动的、统一的刑罚执行机制。同时,应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与社区矫正工作相适应的,自上而下的统一协调的专门工作机构。可在司法部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在省级设立社区矫正处,县级设立社区矫正科,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直接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地讲,就是要修改现行刑事法律,将“五种人”的非监禁刑罚权由司法行政机关行使。
监督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监督管理措施的完善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显得尤为迫切,彰显重要。针对“五种对象”奖惩中存在的“惩处多、奖励难”现象,以及缓刑、假释在减刑方面,既存在条件过高,又有实际执行中认定“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比较困难的问题,应及时推动立法就奖惩原则、种类、考核、条件、办理及审批等内容和程序进行相应规定,适度突破完善。针对“五种对象”外出打工问题,在健全帮教小组、落实社区矫正责任人,严格请假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其动向的同时,切实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目的地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社区矫正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落实异地委托管理制度,对外出打工对象的个别谈话教育,要紧紧抓住其外出与回村两个时段以及传统节日时机实施相关教育。针对“五种对象”下落不明问题,可制度创设其严重违反监管规定,即构成重新犯罪,对其实施网上追捕。针对“五种对象”参加劳动的问题,仍可制度创设规定社区服务,由法院判决犯罪人到社区进行一定时间无偿劳动。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特别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部门衔接工作,关键要做到两个确保。
一要确保具备“两个要素”(户在人在、法律文书齐全)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接收和采取集中交接和日常交接方式进行接收,统一由移交方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其必须接受社区矫正,责令其做出书面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向居住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并移送相关法律文书。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时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交接,由派出所宣告,一次性移交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后新增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交接,属于本地人民法院判处或决定的,由本地人民法院在宣判或作出决定时宣告;属于本地看守所出所的,由本地看守所宣告;属于外地人民法院判处、决定、裁定,或属于监狱出监,或属于外地看守所出所,向居住地派出所报到登记的,由派出所宣告;原不具备“两个要素”的社区矫正对象,经派出所继续查找回所报到的,由派出所宣告。
二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督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在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适度分离、配合时期,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大衔接工作力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界定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凡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请销假、行为和心理矫正、参加公益劳动、汇报思想以及就学、就业、家庭事务等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凡社区矫正对象不接受、不服从监管或违反监管规定,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收监、重新追究刑事责任的,则由公安机关负责。
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是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对于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非常重要。
重点把好三大关:
一是严把选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整合现有工作人员,把政治业务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司法所;公安机关要抽调专人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司法所和派出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派出所也要确定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民警主动搞好对接;街道、乡镇要抽调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对社会志愿者的选聘工作,广泛动员和吸收社区内热心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教师、社区干部等,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是严把学习关。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掌握专业知识,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汲取借鉴各地的成功经验。及时调整工作方法上的偏差,弥补工作措施上的不足。
三是严把管理关。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制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并将其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奖惩、提拔、评优的重要标准。
档案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第六篇】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国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了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强弱。因此,社会对于国民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青少年的综合素质。社区是社会的组成单位,在大到城市建设小到居民管理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社区已经成为除学校之外青少年接触时间最长的场所,青少年也有相当一部分的知识学习、娱乐休闲和健康锻炼等活动是在社区中度过的。在社区开展少先队工作,有利于加强青少年的素质教育,有利于校内少先队工作向社会延伸和拓展,也利于少先队组织的优良作风传播到社会并服务于社会,最终形成学校和社区少先队工作的全面活跃。
可以说,通过社区少先队工作来开展青少年的活动是好处多多,但是,经过实地的调研,我们也发现了在目前的情况下,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阻碍:。
1、认识不够。社区少先队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工作,社区少先队活动也是社会公益性活动。面对这样一个新课题,一些人思想准备不足,对社区少先队概念模糊,对工作开展方式还不是很明确,有畏难情绪;一些学校和家长也不是很支持和配合,他们认为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孩子们基本上没有属于自己的时间;还有一些人认为社区少先队工作是做形式、摆架子,实际效果不大,开展活动既分散工作精力又增加家长和社区经济负担,得不偿失。由于这三种思想的存在导致开展社区少先队活动时工作难以得到有效协调、覆盖面还不是很广。
2、人员有限、工作时间不够。现在社区从事青少年工作的除少量社区兼职干部外,绝大多数是志愿者。这些志愿者虽然由一些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及一些懂得教育培养孩子的学生家长和高素质大学生组成,而且他们已经成为社区少先队工作的中坚力量,但他们工作时间不固定,工作时间比较有限,工作没有补贴或根本不可能落实,集中工作很困难等原因,使社区少先队工作效果不明显。
3、缺少活动经费、活动阵地。社区少先队没有专门的活动经费,也没有专门的活动场地。活动经费来源主要依托社区办公经费或寻求社会支持,不仅非常有限,且不能形成稳定的经费支持。有些社区根本没有像样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少先队活动阵地更无从谈起,有些有阵地的也至少是三室合一,开展活动非常不方便。经费短缺、缺少阵地对社区少先队活动的经常化和普及化形成了很大的制约,活动的多样化、特色化更是难上加难。
虽然目前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有一些困难,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社区推进少先队工作仍然具备独特的优势:。
2、环境优势。当今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社会,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使青少年们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社会影响源。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整合社区中的影响源,使它们朝着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方向发展。同时,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能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了一个更为轻松自由的环境,更能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也让他们有可能接触到自己身边的学习榜样,增强他们认知的真实感,鼓励他们向榜样看齐。
3、实践优势。长期以来,青少年的活动局限于学校和课本知识的学习,缺乏社会实践,往往出现所谓的“高分低能”的现象。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能够让更多的青少年在各种由社区组织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中学习到社会知识,培养社会情感,增强社会意识,更有机会实践课本知识,为他们成长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关键是要做到“一二三四”:。
“一”是要明确一点认识,既明确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是以社会力量为主,目的仍是育人。充分挖掘社区中各种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各项资源,吸收本地区文化、体育和法律等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广泛参与、资源共享的大环境。同时,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仍要与国家的教育方针、学校的教育内容紧密结合,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到和谐社区的构建中去,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二”是要注意衔接两种教育。社区少先队工作的开展要衔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起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更多的家长疲于巨大的工作压力,越来越缺乏充足的精力与时间来从事青少年的家庭教育,使家庭教育出现“真空现象”。而同时,青少年业余时间在不断增加,青少年自身又正处于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急需要积极的指导。此外,学校教育由于资源条件的限制,给予学生们的教育多局限于书本知识,缺乏社会实践的场所。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可以将学校教育所具备的师资、知识等优势资源向社区延伸,填补家庭教育的空白,更好地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材。
“三”是要动员三方面力量。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要充分动员学校、街道办事处和驻区单位三方面的力量,从而在本地区形成广泛参与、资源共享的良好环境。从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的角度出发,学校教育、街道办事处和驻区单位这三方面力量各自都存在着优势与不足。就学校来说,学校有充足的师资力量、一定规模的学生队伍,更拥有多媒体设备、健身器材、课外读物和教室场地这些优越的硬件条件。但同时学校又由于种种限制,为学生提供校外实践的机会较少,不利于学生更好地学习社会知识。街道办事处的优势在于能够有效协调教委、司法所、共青团和妇联这些相关部门的基层组织,争取到更多的政府力量支持。街道办事处还可以积极利用社区中的诸如志愿者和活动阵地等这些软硬件力量,但同时也缺乏师资和学生这些队伍。驻区单位可以为青少年们提供实践活动场地和较为专业的指导人员,但受信息缺乏、认识不足、能力有限等制约,未能充分体现出其应有的作用。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充分动员这三方面的力量,将学校、街道办事处和驻区单位的优势有机的结合起来,弥补这三者的不足。学校可以运用师资、组织学生、提供场馆,街道办事处可以寻求政府支持和调动志愿者等组织,驻区单位则能够提供实践场地和专业的指导人员。如此一来,学校可以增加学生实践活动机会,街道办事处可以有效的服务青少年成长,驻区单位可以提升自身的社会影响,三方面力量共同作用,形成合力,促进社区少先队工作发展。
“四”是要组织四种活动。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关键在于以活动为载体,促进青少年全面成长,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种活动,不仅可以能够有效衔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还可以充分动员学校、街道办事处和驻区单位三方面力量,使社区少先队工作充满活力,真正达到教育青少年的目的。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主要是组织思想道德教育、科学知识传播、法律常识普及和健康知识宣传等四方面的活动。思想道德教育、科学知识传播、法律常识普及和健康知识宣传都要紧密围绕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更要强调青少年教育的实用性和体验性。思想道德教育可以使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为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思想基础。科学知识传播能够使青少年在动手实践中学习科学,提高学习的兴趣,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素养。法律知识普及,可以从青少年认识法,了解法,学习法,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从娃娃抓起体现“依法治国”精神。健康知识宣传从生活实际出发,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组织这四种活动,能增加青少年多方面的能力,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促进他们的全面成长。
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要充分调动了社区中学校、政府部门和驻区单位的力量,整合了社区中的各种积极因素,形成了广泛参与、资源共享的良好环境。我们将更加努力,积极推进社区少先队工作,为构建和谐社区做出自己的贡献。
加强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直接决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是全面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和全面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的需要。近年来,镇党委政府按照县委政府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立足镇域工作实际,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全面规范统计制度和责任,努力从源头确保统计工作的基层建设和工作质量,全面提升镇统计工作整体水平。
一、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建立统计机构。
2020年以来,镇按照县委政府统计工作统一部署,对照《关于成立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级各部门为成员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规范化建设及日常统计工作,并对统计站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
(二)健全统计制度。
1、村级报表制度。为使统计工作更加规范化、严格化,镇建立了一系列统计工作制度。首先,明确大小春农作物面积产量村级的报表时间和方法,由村统计员向镇统计站报送手工报表,镇统计站经过汇总、审核向上级单位报表;其次,实行统计培训制度,在上报大小春表及综合年报表前,组织全镇统计员培训,严格统计报表质量与报表时间。随着制度的完善调动了统计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了统计工作的运行程序,使统计数据准确及时的完成报送,提高了工作效率。
2、日常统计工作指导制度。为确保统计制度的执行力度,镇开展了自查活动,一是统计站人员定期进村入社进行业务检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协调解决;二是对不重视统计工作,不能按时上报报表,延误全镇统计数据汇总的基层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上报报表,否则依规追究责任;三是要求镇村统计人员对近期统计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指导其互相学习工作经验,互相查找工作中的不足,通过认真对照总结,提高各自的业务水平,不断增强统计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加强统计工作保障。
1、人员和经费的保障。在统计工作日趋完善和深入过程中,统计工作量大面宽,容易造成人员的经费不足的现象,会一定程度的制约和影响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此,镇在干部编制有限的情况下,明确了一名专职统计干部和一名协作统计干部,专门负责全镇统计工作。建立了农业统计、专项调查统计等队伍,涉及人员共计35人。对于镇统计站的经费实报实销;预算经费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调节支付,专项统计工作专项列支。特别针对每季度的统计业务培训、专项统计等工作,涉及的经费支出,镇财政在有限的财力下,做到足额保障。如2020年统计工作超预算支出约2万元。
2、统计阵地建设的保障。镇统计工作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而较为滞后,解决统计阵地问题,是做好统计基层基础的关键。虽然政府办公楼功能老化且场地不足,但经过镇党委政府充分优化组合,专门为统计站规划出一间办公室,安装互联网及统计内网,并进行了简单装饰,购置了的文件柜。为防止统计数据“失秘”,对门窗加固并安装了监控设备,让统计工作适应现代化、信息化和保密化的工作要求。
3、部门之间通力协作。镇政府以统计工作的要求为基准,深入研究探讨了部门之间因合作不力对统计工作产生的影响,分析总结出解决办法,把各相关机构的职责与统计工作职责对接,找出了部门不配合或协作性不强的根本原因,从内部解除了部门的质疑和顾虑。并通过《统计法》的宣传,使之主动接受统计调查、配合统计工作,维护统计数据质量。最终从制度和职责上明确了部门间的责任。
(四)务实有效的开展统计工作。
1、注重开展统计工作的方式。统计工作既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也是调查对象的“机密”。对于一般群众而言,不懂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而担心“上当受骗”或“商业失秘”,造成诸多瞒报现象。为更好地联沟通调查对象,我们首先搞好了统计宣传工作,让调查对象了解统计工作重要性和流程;二是从内部着手,强化统计工作人员素质,明确统计纪律,确保受调查对象的合法信息得到保障;三是公开公示统计调查人员,实行亮证调查,依法依规统计。四是通过与个体户及企业的交流,以情感人、以行助人,镇统计人员与他们和谐相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难题,消除各方面的顾虑,大胆真实的上报统计数据,从而保证了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分析引导、服务群众。通过分析统计数据以及座谈走访等方式,倾听群众的心声,了解各种农作物的面积、产量等变化,结合市场走向,积极把握当前的市场发展动态,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引导他们分析行情,看清市场形势,方便他们合理种植,避免因为市场信息的闭塞而影响群众的经济收入和种植积极性。
3、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每年结合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在场镇开展《统计法》、《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宣传。以发放香皂、毛巾等小礼品的形式吸引广大群众的注意力,对群众进行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其深入了解开展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并通过广泛发放传单,把统计知识带到了千家万户。
4、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全镇统计人员除参加县统计局的各类培训之外,镇综合统计站还定期不定期组织全镇统计人员基层基础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养和能力,以便更好地投入到全镇的统计工作中去。
二、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1、统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锁定的基层干部编制中,要做到统计专职化,实非易事,更不用说统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素质,难于保证。同时,“三定”方案中对乡镇统计站没有专门设立,各项工作的开展多有不便。特别是村级统计员为村会计人员兼职,人员结构老化,难以确保统计业务能力,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导致统计数据“失真”。建议上级统计部门针对乡镇统计站设立的问题能否让机构编制部门认可。
2、基层统计经费不足,福利待遇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工作环境艰苦,福利待遇不高,按县财政预算的统计工作经费,仅保证统计干部的出差、报表都不足,更不用说统计宣传、业务培训和会议;就说正常的办公支出,还得政府统筹支付。建议上级能多关心基层统计人员,对基层统计从员像其他基层岗位一样,给予统计人员专项补贴。
3、村级统计人员培训量不足。虽然县统计局对乡镇经常开展各种培训,特别是今年将继续加强对村级统计人员从业资格业务培训,但由于部份村级统计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知识水平不高,而全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教材对于村级统计人员来说就太深,不便于他们更好的学习。建议一是国家编制专门培训村级统计人员的培训教材,从而确保对村级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二是基层统计人员取得统计师中级职称后,没有对应中级职称岗位,不能与待遇挂勾,有待给予解决。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粮食部门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努力加强粮食监管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新形势下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但是,由于监管工作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加强粮食监管的存在问题。
一是不想管。在实施了几十年的传统粮食流通管理体制下,形成了一套传统的思维模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模式,一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习惯于用行政手段管理粮食流通,用包办代替的办法管理粮食企业,对依法管理粮食流通特别是管理社会粮食行业感到无从下手,存有畏难发愁情绪,不愿主动的开展粮食监管工作。
二是不敢管。随着粮食市场的全面放开,在社会上和群众中形成了“放开就是不管”的模糊认识,近年来粮食供过于求的市场形势也使人们对粮食市场的稳定失去了应有的警惕,加之其他经济类型的粮食经营企业对粮食部门的管理还不习惯,依法经营粮食的意识不强,所以,不愿被管、不服管理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且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手段不够有力,对抗拒管理的业户无法有效地处理,因而在粮食执法人员中存在不敢管的现象。
三是不会管。依法开展粮食监督检查是一项新的工作任务,粮食行政管理人员缺乏工作经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于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程序等具体业务掌握的还不够熟练,因而制约了依法管粮工作的开展。
四是不能管。主要是机构、人员、经费还不能保证依法管粮的需要。有的市、县级粮食局仍是事业单位,且没有获得政府授权,不具备行政执法的资格。有的虽然是行政机关,但内部没有独立的执法机构,人员编制较少,工作经费不足,难以保证执法工作需要,因而没有能力全面开展粮食监管检查工作。
二、加强粮食监管的对策措施。
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新的任务,必然经历一个逐步提高、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针对当前粮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应强化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粮食执法体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抓住《条例》和《办法》实施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地方政府给子执法授权,以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要按照“专门机构、专业队伍、专项经费”的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尽快建立专门的粮食监督检查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切实担负起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同时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解决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专项经费。在机构、人员编制尚未落实前,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调整现有科室职能,整合人才资源,确定专人负责,抓好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立粮食部门的执法地位,争取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二)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粮食行政执法和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涉及到农民、消费者和粮食经营者的利益,关系到粮食部门的形象。因此,做好这项工作需要一支政治优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队伍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着力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粮食流通业务的培养,采取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参观交流等多种形式,尽快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要建立并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行为。同时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依法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进行粮食监管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既不能求稳怕乱,不敢放手放胆开展执法工作,也不能操之过急,盲目行事。一是要严格工作程序。粮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做到该履行的程序一项不少,该有的步骤一个不缺,每一件处罚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运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适当,切实杜绝盲目执法、野蛮执法行为。二是要注意工作方法。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摸索规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检查方法上,可以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专案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实施步骤上,可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找好突破口在监管对象上,宜先大后小,逐步扩大行政相对人范围;在处罚手段上,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先教育后处罚,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粮食监督检查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作了明确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范围正确行使职权,既不能“错位”,也不能“越位”。要积极争取工商、质量监督、食品卫生等有关执法部门的支持,适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既可以学习借鉴其他执法部门的工作经验,锻炼提高粮食执法队伍的素质,也可以提高粮食行政执法效果,有效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四)明确粮食监管工作重点。在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初始阶段,当前主要应抓好两项重点工作。一是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认定工作。这是政府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唯一的行政许可项目,也是开展粮食监督检查的基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粮食收购许可法规,使全社会了解粮食部门的工作职能和执法职能,使广大粮食经营业户知法、懂法,准确、及时地申请收购资格许可,做到持证收购,合法-经营。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和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耐心为申请人解惑释疑,及时受理各类市场主体的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受理工作。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审核工作监管制度,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时限,严明审核纪律,及时纠正粮食收购许可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认真开展社会粮食统计工作。社会粮食统计是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有效进行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把辖区内各种经济类型粮食流通企业的统计业务活动纳入管理范围,是国家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按照政策规定,准确确定应当纳入统计范围的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并按照统计制度的要求,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执行制度规定、不按时上报数据的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
一、基本情况。
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x年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今年以来,在全市26个乡(镇、街道)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矫正实施阶段。通过近三年的社区矫正实践探索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情况,目前的社区矫正取得了初步成效,可慨括为三个基本,一是基本上构筑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组织,具体表现为全市26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上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保障二是基本上按照***、盛市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贯彻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基本上制定了工作流程、职责、制度,部门衔接、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等制度框架,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奖惩考核、帮助服务。但由于社区矫正立法滞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比较原则,责权不够明确,实际操作性不强,在社区矫正推进过程中,时常会在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执法与执行上分离。
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五种对象”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的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则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工作。由此,社区矫正从过去的公安机关单一管理改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管理体制。从形式上说,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不再是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但仍然是“五种对象”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责任单位。而从事社区矫正具体指导、管理、组织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却没有刑罚的执行权。这种状况既影响了社区矫正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影响了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实际效果。
2、监督管理措施乏力。
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的监管规定存在一定缺失,导致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缺乏应有的强制力和必要的工作手段,一些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教育矫正手段难以落实到位。一是奖惩考核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能够获得减刑、假释奖励的实际上只有管制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至于缓刑对象必须要“重大立功表现”才可以获得减刑,假释对象“一般不得减刑”,剥夺政治的权利对象则没有减刑奖励。二是监督管理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违反监管规定可予以收监执行的只有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对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的权利的对象就没有相关规定,实践中,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时,见档不见人的,见人不见档的,占有相当比例而无相应处置措施。三是部分矫正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参加劳动的内容。虽然刑法第4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但在实际执行中,该规定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对象以及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管制、剥夺政治的权利对象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3、衔接工作缺乏有效机制。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涉及国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具有相对复杂性。实际运作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难度较大。目前,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法律文书的传递、社区服刑人员的交接、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等衔接工作,经常出现不到位、不合拍、不重视等情况,特别是乡镇司法所与派出所的协调、沟通,由于职能转变还存在思想认识上偏差,以及司法所人员装备上的严重不足,脱管、漏管对象还占相当大的比例,部分乡镇街道至今还没有移交档案,更不用说对下落不明的矫正对象的跟踪查找,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效率与质量,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也常常比较被动。
4、社区矫正队伍素质不高。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仅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管理考核、奖惩及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还要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心理、生活、就业、上学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这就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才能较好地胜任工作。但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结构看,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司法所因为受编制限制工作人员较少,部分工作人员学历、业务能力和文化素质较低;公安机关仍为执法机关,负有协助义务,但常因人员、经费等原因,工作衔接时常脱节;有的街道、乡镇领导思想不重视、派人不积极,组织领导、经费安排也存在问题,尤其是村(居)委会治安调解员的素质急待培训提高。
三、关于社区矫正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1、明确社区矫正执行机制,构建统一的行刑权。
目前,我国的刑事司法体制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公诉权,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部分刑罚执行权。但现行法律又规定“五种对象”由公安机关执行,这种状况不利于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互相监督和制衡,也不符合国际上刑罚执行一般统一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惯例。从执行权的属性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的分工负责和相互配合的司法体制看,社区矫正的执行权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较为科学合理,有利于政法各部门的相互监督制约,符合执行权的本质属性,符合我国刑罚执行的原则要求。因此,应当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将行刑权赋子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逐步规范我国行刑权的运作,形成监禁刑措施与非监禁刑措施良性互动的、统一的刑罚执行机制。同时,应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与社区矫正工作相适应的,自上而下的统一协调的专门工作机构。可在司法部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在省级设立社区矫正处,县级设立社区矫正科,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直接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地讲,就是要修改现行刑事法律,将“五种人”的非监禁刑罚权由司法行政机关行使。
2、完善监督管理措施,促使监管有章可循。
监督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监督管理措施的完善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显得尤为迫切,彰显重要。针对“五种对象”奖惩中存在的“惩处多、奖励难”现象,以及缓刑、假释在减刑方面,既存在条件过高,又有实际执行中认定“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比较困难的问题,应及时推动立法就奖惩原则、种类、考核、条件、办理及审批等内容和程序进行相应规定,适度突破完善。针对“五种对象”外出打工问题,在健全帮教小组、落实社区矫正责任人,严格请假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其动向的同时,切实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目的地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社区矫正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落实异地委托管理制度,对外出打工对象的个别谈话教育,要紧紧抓住其外出与回村两个时段以及传统节日时机实施相关教育。针对“五种对象”下落不明问题,可制度创设其严重违反监管规定,即构成重新犯罪,对其实施网上追捕。针对“五种对象”参加劳动的问题,仍可制度创设规定社区服务,由法院判决犯罪人到社区进行一定时间无偿劳动。
3、加大部门衔接工作,确保对象接收和矫正实施。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特别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部门衔接工作,关键要做到两个确保。
一要确保具备“两个要素”(户在人在、法律文书齐全)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接收和采取集中交接和日常交接方式进行接收,统一由移交方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其必须接受社区矫正,责令其做出书面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向居住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并移送相关法律文书。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时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交接,由派出所宣告,一次性移交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后新增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交接,属于本地人民法院判处或决定的,由本地人民法院在宣判或作出决定时宣告;属于本地看守所出所的,由本地看守所宣告;属于外地人民法院判处、决定、裁定,或属于监狱出监,或属于外地看守所出所,向居住地派出所报到登记的,由派出所宣告;原不具备“两个要素”的社区矫正对象,经派出所继续查找回所报到的,由派出所宣告。
二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督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在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适度分离、配合时期,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大衔接工作力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界定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凡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请销假、行为和心理矫正、参加公益劳动、汇报思想以及就学、就业、家庭事务等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凡社区矫正对象不接受、不服从监管或违反监管规定,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收监、重新追究刑事责任的,则由公安机关负责。
4、强化队伍建设,培育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是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对于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非常重要。
重点把好三大关:。
一是严把选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整合现有工作人员,把政治业务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司法所;公安机关要抽调专人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司法所和派出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派出所也要确定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民警主动搞好对接;街道、乡镇要抽调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对社会志愿者的选聘工作,广泛动员和吸收社区内热心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教师、社区干部等,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是严把学习关。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掌握专业知识,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汲取借鉴各地的成功经验。及时调整工作方法上的偏差,弥补工作措施上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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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第七篇】
按照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本人围绕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会自身建设及地位等重点内容,通过与职工代表座谈交流、实地察看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近年来,我镇行政事业单位能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高度重视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使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大幅增长。我镇行政事业单位都建立了工会组织,一些基础性工作得到了展开:一是民主管理工作基本展开。建立了职代会和政务公开制度,较好地保障了的生产经营,维护了职工的劳动经济权利。二是劳动关系基本稳定。各工会加大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工资集体协商达到70%以上。
职现象普遍、素质普遍偏低、各项制度建立不够完善、整体工作缺乏规范性等问题。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三个薄弱”上:
1、组织基础比较薄弱。乡镇工会组织的队伍虽然逐年壮大,但与《工会法》、《工会工作条例》要求相比差距仍然较大。有的工会,虽然挂了牌子、落实了房子,但有的工会,虽然组织有了,但机制不健全,制度不落实,工会工作者身兼数职,忙于其他工作,工会工作活动不经常,流于形式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2、制度建设薄弱。职代会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工资平等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等维权机制不建立和开展经常性工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还比较普遍。有的把职代会与职工会议混为一谈,一些基层工会工作程序不清,职责不明,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有的不执行国家对工会工作者的待遇规定,使工会工作者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在乡镇,工会工作者的保护机制建立少,工会工作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后顾之忧。
为职工维权、化解劳资纠纷、为行政分忧等工作比较难。三是业主对工会地位作用的认识也不到位,不希望工会开展多少活动,不指望工会有多少作为。四是经费管理使用不到位,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设立专门财务账户,无法对经费进行有效的管理和使用;有的工会经费返还后,负责人以各种名义借取工会经费,借后又不及时归还,导致工会经费难以真正落实;有的甚至没有明确的工会工作经费,开展活动要看行政的脸色行事。
行政事业单位工会是基层组织,是职工的直接领导者和服务者。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是今后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组织要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以“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为着力点,以促进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工作原则,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制度、民主管理制度,体现出工作的针对性、特色性、灵活性和实效性,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操作性强、规范统一的依据。三是要加大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创新和突破传统的工会干部管理模式,探索试行中小型非公工会主席直选或选派职业化工会主席的办法,这样既能解除工会主席的后顾之忧,又可解决基层工会主席来源的瓶颈,改变由于兼职过多而不能一心一意做工会工作的局面,以确保工会工作正常开展。
(二)进一步把握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重点。一是要认真了解不同职工群体构成的实际情况,了解他们不同的思想动态、收入状况、生活情况以及最迫切的要求,既要从宏观上把握职工群体的变化趋势,又要从微观上关注职工个体的具体情况;既要关心他们不同的经济利益,更要关心他们共同的政治权利,用多样化的工作方式贴近不同职工群体,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二是要把一线职工作为工会的主要工作对象,特别是要把低收入职工、生活困难职工作为维权的重点,积极开展困难职工生活扶助、医疗救助、子女就学和职工互助互济等工作,有条件的要建立困难职工帮扶资金。最大限度地消除他们生产生活上的后顾之忧,让职工更真切地感到有没有工会不一样,参加不参加工会不一样。三是要把职工技能素质提升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既要抓教育培训,也要重视开展劳动竞赛、组织技术技能大赛。以此为载体,大力提升广大职工的技能水平,为生产经营提供最直接的生产力,使效益快速增长,让和职工都感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三)进一步健全工会工作机制。一是工会经费确保机制。要将工会经费的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对工会的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工会在完成上解任务后,其自身留成部分足额落实到位,不被截留或拖欠,以满足工会正常开展工作的需要。二是职工权益保障机制。要认真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工资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把平等协商作为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法定程序和关键环节,切实落到实处。三是宏观参与机制。要采取与行政及有关部门建立联系会、民主议事会、民主协商会、劳资恳谈会等形式,建立协商沟通制度,畅通工会与行政部门的沟通渠道,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的制定与实施。四是调查研究机制。要经常深入到车间、班组和一线职工群众当中,问计于职工群众,根据职工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拿出新思路,制定新措施,多做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实事、好事,使工会工作始终贴近实际,贴近职工,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档案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第八篇】
湘西自治州动物防疫机构设置基本完善,全州现有动物防疫人员794名,州本级25人,县级139人,乡镇631人,其中动物防疫监督员63人,动物检疫员413人。州家畜疫病防检站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定编xx年久失修不能使用。据统计,全州164个乡镇站,有站房的只有78个,占%,而78个有站房的乡镇站有47个属危房,占%;三是乡镇站设备落后且严重不足。1999年以前,乡镇站几乎没有任何设备,xx年州财政安排了100万元专项经费,给每个乡镇添置了一台冰箱,每个防疫员配备了一个保温盒,xx年省财政拨万元,给每个乡镇更新冰箱、添置注射器、耳标钳消毒机等设备,除此之外,无任何设备,更谈不上交通、通讯、防疫监督等设备,乡镇动物防疫人员只能实施基本的免疫接种工作,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
(二)动物防疫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体制不畅。全州8个县级动物防疫机构,有5个是防检监合设的,3个是分设的,虽然8个站均为独立法人资格,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完全没有自主权,隶属于县畜牧水产局管理,人、财、物三权不能自主支配,乡镇站完全下放到乡镇政府管理,每年只有春、秋两季参加防疫注射工作,其余时间则从事动物诊疗和饲料兽药经营活动,而乡镇动物防疫站无任何资产和积累,乡镇动物防疫员处于县里管不到,乡镇不想管的尴尬局面。
(三)防疫队伍人员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不高。据统计,全州共有794名动物防疫人员,其中州本级25人,县级139人,乡镇631人。从职称上看,具有高级职称的只有6人,仅占%,中级职称177人,初级职称327人,无职称的达257人,占总人数的%;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139人,30-40岁之间254人,40-50岁之间138人,50岁以上254人;从学历情况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只有25人,仅占了%。大中专学历432人,初高中及以下学历211人,占%。老同志经验丰富,新知识少,年轻同志经验少,知识面不宽,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四)群众防疫意识淡薄,强制免疫的措施难以落到实处。大多数养殖户包括部分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重养轻防,轻防重治”的思想严重,认为山区自然屏障好,不容易发生畜禽疫病,认为防不防无所谓,是自己的事,与别人无关,根本意识不到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社会危害性,加之目前动物疫病错综复杂,需要免疫的畜禽病种又多,没有一针包防百病的灵丹妙药,一旦发生另外的疫病则认为防疫没有效果,从而不再愿意接种防疫,因此造成国家强制免疫的各项措施难以落实到基层。
(五)流通环节监管跟不上,产地检疫难度大。国道xx年全州共出栏牲畜188万头(只),家禽575万羽,多数为自宰自食,上市交易的少,而产地检疫证使用还不到1000本,产地检疫率还达不到5%。
(六)新的疫病又不断出现,给动物防疫工作带来严重的挑战。
我州曾是口蹄疫、炭疽、牛出败、气肿疽、狂犬病的老疫区,虽然经多年的努力,疫病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口蹄疫仍有零星发生,狂犬病明显抬头。据调查,从1994年开始连续xx年狂犬病0死亡报告病例,到xx年被打破,且呈逐年上升趋势。xx年6例,xx年14例,xx年27例,xx年一季度7例,防疫形势严峻。疑似禽流感、高致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在我州时有发生,给本已任务繁重的动物防疫工作带来了更为严重的挑战。
(七)动物防疫经费严重不足,制约动物防疫工作。虽然县、乡防疫站为全额事业单位,但由于县市财政困难,部分县市对州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纪要的经费保障措施难以落实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防疫物资储备、防疫工作经费难以足额保障;二是乡镇站的一些政策性待遇无法到位,只能享受基本工资;三是村级动物防疫员报酬没有得到落实。四是免疫副反应补偿机制不健全,群众和防疫人员矛盾突出。五是动物防疫人员个人防护、医疗保障机制不健全。仅xx年全州开展的动物狂犬病防疫注射,被咬伤的人数多达80余人,用去防疫治疗费用近5万元。
(一)要进一步理顺兽医管理体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兽医体制改革的要求,尽快将兽医体制改革到位。为此,建议州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兽医体制改革方案,将州、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改为兽医局,并相应升格,防疫、检疫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分设,同时将乡镇动物防疫站收归县兽医局主管。
(二)要高度重视动物防疫能力建设。动物防疫能力建设是关系到畜牧业发展的基础性长远工程。要从建立动物疫病防治长效机制入手,尽快研究制定动物防疫能力建设规划,因地制宜提出具体目标。当务之急是要抓好县、乡基础设施建设,充分用足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扶持政策,一是要尽快启动部援项目建设,争取尽早建成发挥作用。二是继续对县市实行站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建议州政府对站房建设给予适当补贴和奖励,减免乡镇站房建设的税费,力争用3-5年时间完成乡镇站站房建设任务。
(三)要不断充实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要采取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鼓励在校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动物防疫站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可以采用选调特困村支部书记的优惠政策。同时,对现有的非专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要进一步健全法制体系,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目前,国家出台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要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条例》、《狂犬病防治条例》等,使之在实际工作中更具可操作性。同时,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养殖户和动物防疫人员学法、懂法、守法。
(五)要加强检疫监督力度,严防重大动物疫情发生。要加强对牲畜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的检疫监督力度,严防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人们身体健康,打击各种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六)要切实完善动物防疫投入机制。一是要完善防疫物资的投入机制。二是要完善重大动物防疫措施经费的保障机制,包括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疫情监测经费、疫情处置经费、应急演练经费等。三是要完善免疫副反应的抢救死亡补偿机制。现行的补偿标准是xx年制定的,已试行了多年,标准过低,实际操作困难,建议修改提高。四是要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费补助机制。近年中央和省里都安排了专项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经费,各县市一定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及时补助到位。五是要完善动物防疫人员人身保险、个人防护和医疗保障机制。六是要完善防疫经费监管机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对动物防疫物资经费使用的监管力度,防止被挪用、挤占,甚至被侵吞的行为发生,确保每一批物资、每一笔资金切实用到动物防疫工作中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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