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产业发展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近年来,X县坚持把发展现代果业作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着眼打造全国绿色苹果生产基地目标,扩规模、强管理、建龙头,优结构、延链条、创品牌,优果率和商品率不断提高。但受疫情、市场自然灾害等影响,部分群众对果品产业的信心有所减弱,果产业发展仍存在一定问题亟需研究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生产管理要素有待提升。近年来,受果品市场低迷、苹果价格下滑、自然灾害频发、防灾体系脆弱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群众对果园不愿投入、不愿管理,一些示范园区管理滑坡,低劣园、残次园不断增多,毁园复耕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腐烂病在衰弱果园发生较重,苹果产量低,优果率低,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
二是农村青壮劳力严重缺乏。由于部分群众发展苹果产业的信心不足,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务工,即使少数在家的中年劳力也多从事建筑、装修、运输等行业或做生意,导致从事果业生产的劳力大量匮乏。参与果业生产一线劳动力多为40岁以上留守妇女和55岁以上老人,在苹果施肥、套袋采收等关键时节,劳动力非常紧缺。同时,因劳动力紧张,人工费也逐年提升,工价偏高的趋势无形中增加了果园的投资,直接影响果园的经济效益。
三是科学技术支撑有待增强。各乡镇虽建有果树技术服务队,但大多都是农民出身,技术多靠经验积累,尚未真正掌握苹果树标准栽培管理技术,在科学施肥、修剪、套袋、防治病虫害生态防控方面技能比较欠缺。加之部分农民观念陈旧,文化素质不高,接受能力差,果园高新管理技术难以迅速推广,规范、科学的生产管理方法难以大面积实施,严重阻碍了生产管理环节的标准化、规范化进程,从而影响了苹果的产量、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使苹果的品牌优势潜力得不到充分发挥。
四是市场营销体系还需加强。产后销售环节相对薄弱,大型果品贮藏、加工、销售等龙头企业比较缺乏,上中下游产业配套不完整,果品市场建设滞后、营销环节比较脆弱,果品商品化处理水平不能满足果品生产的需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缺乏整体优势。
二、对策建议
一是突出精细管理,保障产业质量。严格落实以顶凌耙磨和黑膜覆盖为主的抗旱保墒措施,以幼园修剪、丰产园冬剪扫尾、树形改优为主的春季复剪措施,以清园、施肥为主的果园标准化管理措施,以喷施药剂、熏烟、建防雹网为主的灾害防控措施。全面落实行政+技术双包责任制,集中打好秋冬季果园管理攻坚战,突出新幼园树下管理,积极动员群众加大投入,增施基肥,促使早果早丰;精心抓好挂果园和丰产园管理,全面落实精细化措施;切实加大低劣园提升改造,坚决遏制毁园复耕现象蔓延。
二是探索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条。依托立地条件和资源禀赋,促进果品产业体系建设,深入做好"果业+"文章。全力推进县内X、绿源、陇源果品加工、储藏、运销企业规范化运行;巩固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暨"空壳社"冲刺清零行动成果,鼓励引导全县涉果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行,在技术指导、病虫害统防统治、市场信息、营销服务等方面为果农提供专业服务。切实加强与商业银行战略合作,完善融资担保平台管理制度,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开展小额创业贷款、产业贷款,全力打通金融服务果业发展渠道。
三是创新经营模式,提升产业效益。以联合经营主体、引领产业发展,带动农户致富为目的,全力支持果品专业合作社统一组织和龙头企业规模化经营,积极探索更多带农联农新机制。针对农村劳动力缺乏、果园投资较大的实际,积极引导X等企业大户参与果园承包经营与托管,通过统一技术规程、生产管理、供肥供料、订单销售等流程,托管经营各类幼园和挂果园。打破传统土地边界壁垒让果园化零为整,由农户自愿流转给龙头企业和产业大户,最大限度保障产业集约化高效化。创新财政扶贫资金利用模式,将到户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到果品龙头企业,定期进行分红,同时鼓励企业就近就地吸纳劳动力就业,农户真正实现了土地流转收租金、入社参股份红金、基地劳动赚薪金。
四是加强宣传营销,打造产业品牌。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X苹果"地理性标志认证和"X柿饼"地理保护标志,引导县域果品经销企业启用"X苹果"公共商标和品牌,切实推进品牌由多样化向统一化转变。积极组织县内果品龙头企业参加国家、省、市果品博览会、展销会、推介会,同步举办赛园赛果活动,强化宣传推介,对接终端市场,加快构建线上与线下并驾齐驱的果品营销体系,进一步扩大"X苹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县内营销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在国内外大中城市建办直销窗口,引导电商企业和果业从业人员创建"互联网+产销户+果农"等新型线上营销模式。
五是强化政策扶持,增强产业后劲。坚持资金、技术、培训、设施等生产元素向果品产业倾斜,不断强化政策扶持,全力支持果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聘请省市专家,采取技术讲座、以会代训、现场示范相结合的方式,紧紧围绕修剪拉枝、旧园改造、水肥管理、病害防治等方面开展技术指导。抢抓东西部协作机遇,组织X果品贸易公司等企业参加天津市武清区对口帮扶"大礼包"订购会,协调X果品贸易公司等企业与天津、广州等企业和单位签订果品购销协议,建立长期供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