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裁定书受理申诉后不予确认用(优质3篇)
人民法院裁定书受理申诉后,未予确认,表明案件处理依据不足,维持原判决。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人民法院裁定书受理申诉后不予确认用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人民法院裁定书(受理申诉后不予确认用) 篇1
婚内财产确认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婚后一直处于分居状态,经济上各自独立。经协商一致,现甲、乙双方就财产归属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归各自所有;
三、在甲、乙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购买了 套商品房如下: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购买的位于 的房产(房产信息: ),甲、乙双方约定此房产归 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婚后除上述投资一处房产( )之外,再无其他财产交集;
六、甲、乙双方约定,双方各自的债权(个人财产增值部分)和债务均由其本人享有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上述债权(个人财产增值部分)和债务既包括婚前产生的,同时也包括婚后产生的。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持有一份,每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 X X X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
年 月 日
附件:
1、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房产证复印件;
3、购房合同;
4、其他相关材料。
人民法院裁定书(受理申诉后不予确认用) 篇2
( ) 确字第 号
确认申请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址)。
确认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以(写明申请确认的理由)为由,向本院提出确认申请。
本院审查认为,确认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受理条件(或阐述其他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决定如下:
对确认申请人____________提出的确认申请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全称)申请复议。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裁定书(受理申诉后不予确认用) 篇3
( ) 确申字第 号
确认申诉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址)。
确认申诉人以(写明申请确认的案由)为由,提出确认请求。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作出了( ) 确字第 号裁定不予确认,申诉人不服,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依法向本院提出申诉。
(写明确认申诉人申诉的事实和理由)。
本院查明,(叙述确认案件的事实及认定的证据)。
本院认为:(决定不予确认的理由:即: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原司法行为合法、原不予确认决定并无不当、申诉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不予支持进行阐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行为(裁定、决定)不予确认违法。
(合议庭署名)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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