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格式范文【优秀10篇】
毕业论文应包括摘要、引言、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结果分析、讨论与结论等部分,结构清晰,逻辑严谨,是否符合学术规范?以下由阿拉网友整理分享的毕业论文格式相关文章,便您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写毕业论文 篇1:
低碳经济时代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探析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低碳型农业发展模式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越来越重要,发展过程中低碳经济对于农业经济的发展影响深远,这也是保证并实现促进我国居民安居乐业,国家繁荣富强的有效发展方向,随着我国农业经济建设领域规模的不断扩大,传统农业经济发展模式也逐渐暴露出更多的弊端,发展低碳经济作为首选发展方向,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必须根据目前我国生产力的要求以及经济发展的需求,适当进行农业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本文对低碳经济下农业经济发展进行有效分析,旨在提高人们认识,希望对农业经济发展有所助力。
关键词:低碳经济;农业经济;发展方式
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看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也使得更多的问题出现,环境保护作为经济发展过程的重要参考,在农业经济发展与建设过程中更要给予高度重视。我们只有更新发展观念,从低碳经济入手,才能够找出合理的发展途径。进一步通过结合有效的低碳经济发展手段,才能够转变农业经济发展反向,进而促进我国农业的长效稳定、循环发展。
一、低碳经济下农业管理的现状
1.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生态环境已然受到很大的破坏,水土流失问题。草原退化土地荒漠化一系列问题接踵而至,人口与耕地之间的矛盾不断增大,面对着逐渐增多的人口,让我国的耕地处于一个尴尬的局面。农业发展水平较低,很多地区将无用的秸秆就直接进行燃烧导致了空气中的碳排放量超标而村民们却不以为然。所以针对此类问题,应该加大低碳生活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朋友认知到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完全可以充分的运用秸秆来产生沼气
2.低碳经济管理面临的问题
在农业的发展中,低碳经济方面的知识欠缺,对于低碳管理认识更是不足,这也制约了低碳经济管理,从另一方面看也制约了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由于低碳经济管理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得到普及。所以对于农业方面的各个部门并没有全面意识到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这种现象是存在的,这不仅不利于低碳经济管理的发展,也是在限制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各行业如果想要在竞争激烈的现代中生存下来的话。运用低碳经济管理理论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一个先进出色的行业包括农业必须进行运用的理念。这样,才会更加符合自身行业的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这也是与时俱进的表现。跟上社会的发展节奏与步伐,所以,加强低碳经济管理,促进农业经济转型至关重要,也是势在必行的。
二、低碳经济时代如何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
1.加强低碳经济管理中组成员工的综合素质建设
在农业中发展低碳经济,首先对于农业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提出了对应的要求,低碳经济发展必须有许多相关部门给予支持,例如,学术研究单位,环境保护单位等等,同时发展过程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但人员复杂性也制约了农业低碳经济发展进程。我们必须给予重视,所以提高相关人员的低碳经济意识,提高人员管理的综合能力,都是必须给予重点考虑的。通过合理良性化发展低碳产业,进而更好的服务于农业经济,使其向着良性转变。进而带动农业经济的发展。
2.低碳经济下需要加强农业经济的宣传与推广
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作为农业生产与开发过程需要强化其优越性,同时更要做好宣传与产业推广,使农民以及相关技术人员更加了解低碳经济下对农业经济所带来的发展空间。进而能够转变传统农业经济,进一步实现低碳经济下的农业经济模式顺利转换。同时,在进行推广过程上要重视强化政府对农业经济的引导,政府的引导作用是保障低碳农业经济有效发展的关键,并且农业的发展与政府的支持有着密切联系,政府首先要重视低碳经济模式的建设,并且给予农业方面充分的经济支持,坚持以点带面的原则,这样才能够全面提升农业经济的发展转型,并实现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科学化手段的介入
实现农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综合发展,最终建立人与环境相互和谐的发展体系。提高农业从业者的相关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其农业技术的培训,建立健全农业基础设置,建立健全农业经济发展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做好积极的农业预警工作,保证农业生产能够在较为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完成更多经济价值的有效创造。坚持科学发展观,走科学化发展路线以及走环境友好型的发展一直是党和国家对于农业发展以及生态所寄语的重望,近年来我国也一直在环境保护方面进行不断的研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科学化的进展中我国的低碳农业一定会发展的更好。
结束语:
在低碳经济时代,农业的发展与生产都要以低碳为主,开发出一条适合新农业发展道路的低碳农业是与时代相符的,也顺应了低碳经济发展,在全面进行改革过程,我们必须认清发展中的不合理因素,进而逐步进行完善,从科技型、环保型等方面人手,不断提高农村低碳经济模式的建立。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稳定高速发展。
大学毕业论文致谢 篇2:
时光荏苒,转眼四年的大徐学习时光即将结束,在安财的学习生涯也就宣告结束了。这四年是我人生宝贵的流年时光,在学业上这四年我取得一些成绩,在生活上,我更独立自主了。而这些经验的所得离不开学院的培养还有老师同学的帮助。我会记得你们。
首先我要向我的导师盛明泉教授致以最诚挚的感谢。四年前承蒙恩师不弃,收我为徒,使我有幸获得聆听恩师教诲的机会。四年半的大学生涯中,恩师对我学习、生活、人生等方面的关怀无微不至。恩师严谨治学、宽宏儒雅、锲而不舍、真诚待人的态度与精神深深地影响了我,他不仅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盏明灯,更是我未来奋斗的方向。我会时刻以恩师为榜样,脚踏实地,躬身践行。
其次我要衷心感谢本文开题答辩组的各位老师。感谢他们在开题、写作、修改等环节对本文提出的各种宝贵意见。他们一丝不苟与精益求精的治学态度,为我毕业论文的顺利完成提供了重要支持。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家人和朋友。他们在我人生最迷茫、最无助的时候给予我巨大的支持与鼓励,是他们默默的陪伴与无私的付出才使我现在拥有精彩纷呈的人生,你们辛苦了!
大学阶段的学习生涯即将告一段落,人生未来的道路依旧曲折漫长。
心怀感恩,扬帆远航,且行且珍惜!
写毕业论文 篇3:
有关戏剧影视美术发展的探讨
摘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对艺术和对美的研究已� 当一些国际和国家的视觉大片出现在我们的眼前,面对那些艳丽的面容,奢华的服饰,不得不去感慨,我们的生活在提高,视觉的品味在提高。本文对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的发展和转变以及精神经济理论对舞台美术的影响做了尝试。如何更好地发展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已�
关键词:戏剧影视美术艺术;艳丽;奢华;发展和转变
一、精神经济对时代对戏剧美术的影响
1.精神时代的意义
精神经济第一次被我国的著名学者提出的,物质经济终将促使精神经济的发展,传统的经济理论总是研究着物质产品的生产在生产的问题,而不能解释一些理论。在精神需要的满足成为第一位的目标的时候,经济已经全面的转型了。精神经济的生产将 精神经济具有产品的精神化,生产的个性化和精神资本主义话。等等一些其他的特征。这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而面对这种新兴的经济形态,精神经济与此前的所有的物质经济都有很大的区别。这些区别主要就是体现在人类对产品的精神化、个性化与虚拟化、分散化、名声主义和生产的主体化等等一些其他的方面。
2.戏剧美术中的技术、设计、品牌
随着社会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人类也是逐步变得经济的充裕和物质的富足,精神消费已经到达了一定的精神境界。无论是在社会生产还是在社会生活中,每天都会发生一些新的变化,在传统经济学面前无法解决的问题,在精神学的层面上都是可以解决的。物质经济与精神经济是并行的,同样都是重要的,并且还可以大胆的推测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必将会用更对的精力去追求一些个性化的东西,在人们的思想中就是充满创意的。
而这些东西也不是仅仅的代表人类的基本需求,更是可能的给人们带来更大的满足感。而精神经济的时代也会出现在不同以往的物质形态的面貌中,一般人们看得到表面上的财富都是人们劳动的结果,也是能够看的到的结果。传统意义上的财富就是指的是物质财富,而新时代财富的意义就是指除了财富上的意义人们更追求的就是一种能够带给人们满足感的财产。人们在消费时会通过来判定是否去购买。在生活中为了体现个性或是与众不同的想法,就开始了注重设计的理念,在社会生产的各个部门,技术开发与更新它必然已�
二、在 例如戏剧、戏曲、影视、个舞台演出时的美工设计。灯光设计和音箱设计背景布置,服装与化妆的设计,都是指的是艺术设计。在新的时代,人们的精神需求在不断的提高,对视觉艺术的要求等级也在不断的提高。随着话剧,电影以及电视剧的不断兴起,无论是在艺术品位还是在技术操作上,作品与观众对舞台的设计与布置的更高要求,就是未来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发展的必然趋势。除了要研究精神经济时代背景下的戏剧影视理论,更要研究以美学和设计学为基础的各种设计理念。动画的设计也是新兴技术在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领域应用的一个典型
1.戏剧影视美术对商品的影响
设计艺术学是独立于美术学以外的一门学科,有着自己的理论体系。但是其中涉及到的创意,灵感、情感等等纯精神要素与美术学中的创作部分是相同的。并且,设计与时尚相结合,渗透到人类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比艺术来得更为亲切和廉价。人们对形式美的追求催生了设计的发展。
我们无法界定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同样功能的两件商品之间,人们往往会选择更美的那一个。所谓的“美”,就是一种设计的表现形式,它的精神内核就是创意,它的物质载到的创意,灵感、情感等等纯精神要素与美术学中的创作部分是相同的。并且,设计与时尚相结合,渗透到人类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比艺术来得更为亲切和廉价。因此,在艺术面临着“曲高和寡”的难题时,应当向设计借鉴一些“简洁、实用”的创新精神。
人们对形式美的追求催生了设计的发展。我们无法界定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同样功能的两件商品之间,人们往往会选择更美的那一个。所谓的“美”,就是一种设计的表现形式,它的精神内核就是创意,它的物质载体就是技术。在精神经济时代,厂商为了增加销量,将设计的元素大量的注入商品,这就。收藏品、音像制品等传统形态的艺术品在营销方面也开始注重手段和方式,同时,过去以国家统筹的演出类的“商品”也开始了产业化的变革,走起了商业路线。艺术的商品化和商品的艺术化成为设计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未来艺术的发展方向。
2.品牌——品质外化
名声效应营销大师菲利普 科特勒认为:“品牌是一种名称,名词、标记、设计或是它们的组合运用,其目的是藉以辨认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并使之同竞争对手的产品区别开来。”从感性角度看。品牌是一个产品在视觉、情感、理念和文化等方面的综合形象。对于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来说,一部成功的作品就是最好的品牌,优秀作品的创作经验就是无形的资本。序用美术重视的是实践的积累。在此基础上的创新才是有生命力的创新。并且,精神经济学中所指的品牌。是一个综合的概念,美术设计的品牌大多与设计者有关。奥斯卡金像奖得主叶锦添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他的服装作品不仅面貌丰富,并且跨足各种艺术型式。包括电影、舞蹈、歌剧、戏剧、戏曲、传统乐舞、音乐剧场,创造恣意于古典、前卫之中的造型世界。考察近年来中国的商业大片不难发现,由叶锦添担任美术指导的电影占了很大的比重。
三、结语
今后,随着大众媒体的普及,影视媒介占据了人们大部分的休闲娱乐时间,传统意义上的室内舞台美术设计已经开始向电影电视布景、造型设计的方向倾斜。无论是在经营性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组织还是在艺术类院校的教学实践中,都应该加强精神经济理论和影视艺术理论的引入,并对如何运用新的媒介因素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发展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观众广泛注重是戏剧戏曲、电视晚会和影视剧的整体包装,而这些方面的成功设计也将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戏剧艺术学院)
参考文献
[1]苏夏。影视广告创意与制作中国美术院校新设计系列教材S[M].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xx.
[2](英)斯宾塞 著,沈微。戏剧影视中的发型设计[M].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xx.
[3]张洪文。影视美术设计[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xx.
毕业论文 篇4:
浅析劳动者权利的侵权救济
摘要 当前,劳动关系已成为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已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保证,但破坏劳动关系发展、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因素一直存在,作为劳动关系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屡遭侵犯,由于天生弱势群体的地位,使劳动者在面临自身合法权益每每受到侵犯时往往无能为力、或为了保住工作而不得不忍气吞声,放弃了合法权利的保护,这反而又放任了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 ,使之有增无减。
据统计,80%以上的劳动争议 是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造成的。可见在这种劳动者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在劳动争议案件不断上升、涉及劳动者不断增多的新趋势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也关系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让我们忧虑的不只是劳动者自身维权条件的不足,还有相关机构职能及救济保障机制的缺失,笔者试图通过本文揭示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的种种侵害,探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方法,为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努力。
关键词 劳动者 用人单位 侵权 合法权益 解决途径
一、现行社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侵权行为
在文化传统上,我国向来强调个体的服从意识,法律意识是片面的义务意识,他们的劳动权益在夹缝中生存,新中国以后实现全面公有制以后,劳动者被认为是企业的主人,企业对于劳动者的管理方式也是行政化的,劳动者一直没有形成一个坚强的权利观念,因此导致改革开放以后劳资争议中维护劳动者权益过程中缺少了一个真正主角即劳动者自己。虽然人数众多,贡献作用巨大,但他们权利意识淡漠,缺少自我权利救济的自觉性、勇敢性,也缺乏组织手段的支持,导致侵害劳动者正当权益的问题主要有:
(一)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依法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一种有效地法律手段。但是,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一些单位,特别是非公企业,大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即便签订了合同内容也笼统,有关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约定不明确,或只对用人单位有利,一旦有纠纷,劳动者方面缺乏合同依据。现在的很多用人单位都存在这种现象,劳动者上班几个月甚至一年都不签订劳动合同,随时可以解雇自己的员工。
(二)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
在律师所实习的时候,听到一位当事人来咨询。她说因为怀了二胎,她所在的单位 她想知道单位能不能以这样的理由辞退她。我以前上班的公司,同
(三)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听一个朋友说的,他在一家民营企业上班,老板以资金周转不来拖欠大半年的工资了,导致朋友平时生活很拮据,但是也没有办法。又怕辞职不干老板会不发工资的,只有继续上班。这样的情况社会并不少见。
(四)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被侵权
很多民营小企业的职工工作时间超长,加班加点不发补贴,不按法定节假日休假,女职工经期、孕期、哺乳期享受不到法定待遇;但是职工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都是忍气吞声,不敢理论。
二、劳动者权益维护的内容
(一)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维护
由于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不考虑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其相对影响较大,一方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关系到用人单位的生产工作秩序和经营秩序;另一方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前途与生活来源,是一个极为为严肃的事情。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害,《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性裁员,其中就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一般如下:(1)预告通知和即时通知。对于即时通知,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30日的预告期,一方面可以使对方有较充裕的时间来考虑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便采取相应的补救态度和救济措施;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对方在得知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重新选择用人单位或者招聘劳动者。(2)征求工会组织的意见。按现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工会组织经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必须经过此程序。(3)解除劳动合同。若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依法遵循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处理。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报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三)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维护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力,并提出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合法收入,应当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不受侵犯,《劳动法》第五章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所谓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指挥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报酬。劳动报酬权是劳动权利的核心,它不仅是劳动者及其家属有力的生活保障,也是社会对其劳动的承认和评价。《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四)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维护
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就必须要按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可以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照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话,则必须按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为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既保护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又适应生产活动的客观要求,而休息休假是劳动者休息权的基本内容。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超时加班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资,均可受理投诉举报。
三、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解决途径
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劳动者要知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现阶段劳动纠纷解决途径的不足和完善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
(1)要及时制订、修改法律,以与出现的新情况相适应,尽量避免适用过多的规章和一般规范性文件,以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减少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
(2)将不同性质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纳入同一调整范畴,使不同性质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解除合同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3)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规章制度以不违法为底限。另外,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经民主程序制定并通过。
(4)应明确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可并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重大进步。另外还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同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之时,在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时,仍可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进一步强化劳动监察和仲裁机构的职能。
在法律上明确劳动监察队伍的权力和职责,及时对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予以纠正。保证劳动部门对违法企业有足够的威慑力,可考虑要求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报县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应明确规定,劳动监督部门及成员违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其法律责任应比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更大。
(三)充分开拓和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对工会现有的存在方式和产生途径彻底变革,使其真正代表广大劳动者的利益,不再担任花瓶角色。工会履行职责的重点应该真正转移到维护劳动者权益上来,使企业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听取并重视工会的意见。国家也应进一步提高工会的地位,明确工会的权利,确立工会代表的主体资格,保证工会工作者放心大胆地同企业据理力争,真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在劳动合同中引入实际履行制度。
实际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相对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责任的责任方式。实际履行的价值在于它要求合同债务人应当实际履行合同而不得任意以赔偿损失代替合同债务的履行。我国《合同法》中规定有实际履行制度,劳动法没有规定。在就业机会少,劳动力绝对过剩的今天,让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承担实际履行合同的责任可能比补偿劳动者的损失意义更为重大,更能起到保护劳动者的作用,如果认为居于优势地位的用人单位任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仅承担经济补偿责任,那么将使居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只能坐视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五)举证责任倒置
目前劳动者在劳动争议纠纷中负有的举证责任特别重,不利于劳动者权利的保护,建议采取类似行政诉讼的举证模式。建议全面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职工与所在企业发生劳动纠纷,将由企业承担举证责任,职工仅就基本事实进行举证(其实事实上劳动者即使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都很难证明,因为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用工登记,没有其他劳动者愿意为其作证)凡是职工提起劳动仲裁,明确规定职工所在单位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劳动者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六)申请劳动争议时效过短,不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由于劳动争议诉讼时效 过短,劳动者往往冒着超过仲裁时效 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请求。然而,大部分职工,在一些争议发生后,往往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尽可能通过相对缓和的方式解决,比如,托人情、找关系。正是这样左顾右盼 的时候,诉讼时效 匆匆而过,当劳动者拿起法律这把武器自卫的时候,法律又为劳动者亮起了红灯。笔者建议在立法上对劳动申诉时效延长,特别是对于连续侵权行为 如加班费、拖欠工资等方面,可适当延长,这样会更符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
(七)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减少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
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大量存在,二用人单位凭借其优势地位,有法不依,以权代法,不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才使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一方面可以提高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也帮助人们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增长法律知识,懂得通过法律途径扞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就能有效地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并及时妥善处理各种争议,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稳定社会,是劳动者的权利得到更有效的保护。
五、结语
在任何时候,法律是维护自己权益的武器,全社会都应形成一个了解劳动法、知晓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形成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使社会各界,特别是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都能够知晓这个,并且用法律条款规范自己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如果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伤害,我们应该勇敢地拿起合同法的法律关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贾俊玲主编。《劳动法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xx年。
[2] 贾俊玲主编。《劳动合同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xx年。
[3] 方乐华主编。《社会保障法论》。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8年。
[4] 董保华主编。《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机制》。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7年4月版。
[5] 罗水平主编。《劳动侵权的法律救助》。湖南人民出版社 ,20xx-01-01版。
[6] 董保华主编。《社会法原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年4月版。
[7] 董保华主编。《十大热点事件透视劳动合同法》。法律出版社出版, 20xx年8月。
[8] 董保华着主编。《劳动法论》。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9年8月版。
[9] 常凯主编。《劳动关系、劳动者、劳权》。中国劳动出版社,1995年8月版。
[10] 王全兴主编。《劳动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10月版。
大学生毕业论文 篇5:
一、有许多学者认为我国现行仲裁法中的其它财产权益纠纷的规定应当更加明确化。谭兵在《中国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一书中认为:调整中国现行仲裁范围的主要思路是明确、统一、扩大和规范。对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的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应有更加明确的解释。其认为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解释,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首先,财产权益争议一词,是指交付仲裁的事项应是与财产有关的事项,与财产无关的争议则不可以仲裁。其次,对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的财产权益的范围,存在着界定不清的情况。为有利于仲裁实践,建议在修改仲裁法前,司法机关及时对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作出统一的司法解释。
二、现行的仲裁实践中所通用的有关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界定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和仲裁制度本身的发展。许多的学者建议将更多的民事纠纷纳入到仲裁中来。
乔欣、李莉在《争议可仲裁性研究》一文中提到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具有可仲裁性。认为争议的可仲裁性不因破产而改变,仲裁协议仍可执行,裁决所确定的权益可作为破产财产或破产债权向法院申报。同时还认为应将因侵权行为产生的争议纳入到仲裁。其认为:民事权利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侵权行为也是一个开放型的概念。由侵权行为而产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争议不涉及财产权益,但涉及的权利内容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或可以和解的,这样的争议应具有可仲裁性。
同时,很多学者建议将知识产权中的更多纠纷纳入到仲裁中来。郑书前、宋新宇在《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之可仲裁性》一文中谈到:目前我国有关法律只规定了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但对于其他的知识产权纠纷如专利权、商标权有关的纠纷并未规定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方式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方面和其他方式相比有其独到的优势。如果不充分利用这种优势,会造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本增加、资源浪费。其认为:长远的考虑是在对《仲裁法》进行修改时扩充仲裁的受案范围,明确规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一部分事项可以仲裁;鉴于《仲裁法》的修改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以及立法者对修改时机会合理把握,目前可先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任命法院在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时,不得将裁决事项时知识产权纠纷作为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情形而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该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仲裁裁决,应当执行该裁决结果,这是可采取的权宜之计。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国家对于民商事案件可仲裁性的态度将变的更为开放,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被仲裁机制所扩充容纳,承认其具有可仲裁性将在我们的意料之中。马明虎在《论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可仲裁性》一文中谈到,承认更多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可仲裁性符合世界仲裁立法的发展趋势。其认为: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显然知识产权与财产权有一定的差异,而从担保法权利质押的规定来看,我国担保法将知识产权视为动产,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应当属于其他财产纠纷。更重要的是,我国仲裁立法已朝国际仲裁制度迈出了很大一步,这为承认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可仲裁性创立了必要的条件。
孙东东、吴正鑫在《关于我国建立医事纠纷仲裁制度的研讨》提出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设想。认为除少数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外,绝大多数医疗纠纷均为民事纠纷,且纠纷的最终解决也都落实到经济补偿上,因此解决此类纠纷宜采用半官方的公断方式,但由于医疗纠纷仲裁所调整的纠纷涉及医学专业技术以及纠纷双方的不对等性,使得医事纠纷不仅具有一般经济合同纠纷仲裁的特征,如:程序简便、灵活、快捷、或裁或审、不公开、不排斥调解以及仲裁结局具有法律效力等,还具有其特殊性。即:(1)医疗纠纷仲裁可由纠纷双方的任何一方提出申请,无须双方当事人合意。(2)医事纠纷仲裁应作为诉讼程序前的必经程序,仲裁机构对纠纷先行调解,调节不成,做出裁决。其调解和裁决均不具有最终解决纠纷的效力,但生效后应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其还建议建立专门的医事纠纷仲裁机构来审理医事纠纷。
三、有的学者认为侵权与违约责任竞合现象的纠纷也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王金兰、王玮在《论侵权行为的可仲裁性》一文中谈到:在侵权与违约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享有选择请求权,既可以以侵权为由,又可以以违约为由,行使追讨损害赔偿或损失赔偿的权利。实际上,对于侵权性的违约行为和违约性的侵权行为,一般都按违约行为处理。当执行一个责任而使受害人的损害赔偿目的达到时,受害人的另一请求权应归于消灭,加害人的责任即可解除。如在执行违约赔偿责任后,权利人的损失已经得到弥补,就不再要求违约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无论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之债,都是民商事法律调整的范畴,该债权的纠纷都属于私法上而不是公法上的纠纷,此为以仲裁来解决该纠纷提供了法律上的可能性;此外,在侵权和违约竞合的情况下,如何说明选择违约,再将其归结于也属违约的性质,以违约提起损失赔偿,再技巧上也会更恰当、稳妥。
四、宋连斌和黄进教授在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建议修改稿)中提出将仲裁的管辖的受案范围规定为当事人有权和解的任何财产性纠纷。有的学者比较推崇我国台湾地区仲裁法的规定,即有关现在或将来之争议,当事人得订立仲裁协议,约定由仲裁人一人或单数之数人成立仲裁庭之,同时增订第二款规定前项争议,以依法得和解者为限。也有学者推崇德国的立法思路,那就是一切包含经济利益的争议都可 同时也有学者认为,可直接将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改为契约性和非契约性纠纷。陈立峰、王海量在《论我国仲裁法的管辖范围》一文中谈到:扩大仲裁受案范围关键是看这种立法技术是否符合国内仲裁实践和国际仲裁发展趋势的要求。在确定仲裁管辖范围时需要明确的几点是:首先,应当符合《联合国仲裁示范法》的内容;其次,仲裁法管辖范围的规定肯定要统辖国内各个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最后,应明确仲裁主体的适用范围。
综上,几乎所有的学者都认为仲裁受案范围应当扩大,相关法律应当更加明确化。但就具体如何扩大仲裁的受案范围上产生了很大的分歧。产生分歧的关键点在于我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许多学者建议将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和商标权纳入仲裁;还有学者认为医事纠纷也应纳入仲裁;甚至有学者认为侵权与违约责任竞合现象的纠纷也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
大学生毕业论文 篇6:
一、课题的提出
紧张、 繁忙、 竞争的气氛也同样笼罩中小学校园。 家长的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教师不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片面追求分数;学生自身能力、水平的限制致使那些脸上写满稚气和青春的孩子们,背负着成年人的沉重期望,在本该悠闲的双休日, 奔波于各种为他们特设的学习场所。 经过了一天的学校生活, 疲惫不堪地回到家中,大人们都在悠闲自在地欣赏电视节目,而小小的孩子还要伏案对付那似乎永远也做不完的习题, 电视中精彩的节目对他们来说只是周末晚上的奢侈享受孩子们的负担实在太重了。于是,有些孩子开始厌学,有些孩子因为不堪忍受而 逃学拒学,有些孩子甚至以自杀的方式来逃避烦恼。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起跑线上的教师, 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急需解决,我们肩负的任务重如泰山。我们刻不容缓的任务就是 对学生中出现的厌学情绪要及时的分析与研究,找出问题的根源,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在学生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给他们一片蔚蓝的天空。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厌学是目前中小学生诸多学习障碍中最普遍、最具有危险性的问题,是青少� 如果不加以有效引导和控制,就会发展为厌学症。患有厌学症的学生往往学习目的不明确,对学习失去兴趣。 不认真听课,不完成作业,怕考试,甚至恨书、恨老师、恨学校, 旷课逃学。严重者一提到学习就恶心、头昏、脾气暴躁甚至歇斯底里。厌学症对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健康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各种渠道对小学生厌学现象进行分析与研究,探寻其厌学原因,针对不同的原因作出不同的决策,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希望通过实践和研究,取得如下效果:
1、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学习效率有所提高。
2、班主任工作更加细致、合理、有效,师生之间、生生之间有更多的沟通,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3、家长的教育方法更得当,与子女之间的交流更密切。
4、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有所提高。
意义:通过对本课题的研究,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尽快从厌学情绪中挣脱出来。
三、研究内容
本课题以研究本校厌学学生为主,以研究家长的教育方式、 教师的教学方法、班主任的育人之道为辅,多渠道、全方位地去了解学生的厌学原因,寻求更加有效的方法帮助厌学学生更好地学习,健康全面地发展。
四、研究的原则
1、系统性原则
系统性原则要求教师在对学生厌学现象的分析与研究中树立系统观、整体现,对研究对象进行全面分析,包括学生的生理 特点和心理特点以及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因素,透过各种 错综复杂的现象从中找出主导性的因素与线索, 从而作出更有效的决策。
2、教育性原则
教育性原则要求教师在研究过程中始终要注重培养学生积 极进取的精神,尊重学生的人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价值观。
3、动态性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教师运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小学生, 力求通过动态考查把握学生出现厌学情况的来龙去脉和问题症结, 不能静止地看待某些表面现象或行为表现,应由果溯因,以动态的视野寻求其心理机制的运行和外部影响的发展脉络, 防止用僵化的模式去分析研究。
4、综合性原则
综合性原则要求教师在分析与研究中, 既要重视心理学方法和技术的使用,又要综合运用多种学科的方法和技术,以利于发现厌学的根源,采用有效的措施。
5、指导性原则
教师在找到学生厌学的真正原因,作出正确的判断之后,要组织力量予以纠正。
毕业论文 篇7:
[1]温志杰。农村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现状研究[D].成都理工大学,2019.
[2]冯春艳。建设新农村视野下的农村弱势群体问题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9.
[3]张鑫乐。论地方政府对农村弱势群体的保护[D].浙江师范大学,2019.
[4]管志文。社会保障制度下的弱势群体保护研究[D].武汉大学,2019.
[5]贺艳梅。论社会弱势群体的经济法保护[D].湖南大学,2019.
大学毕业论文致谢 篇8:
这篇论文的写作进入尾声,四年的本科生生活也即将结束了。
回首这四年学习生活,心中充满了温暖和感恩。在这里,我结识了很多热情的同学和关心我的老师们,他们在生活和学习中给了我真诚无私的帮助,让我觉得这四年一直生活在一个温暖幸福的大家庭里,学校的教学资源如此丰富,让我在校图书馆,院资料室,随时都可以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知识。本论文的完成,离不开学校领导的关心,老师、同学、朋友及家人的帮助。
首先,向我的导师xxx教授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四年以来,李老师人格魅力超群,他深厚的学术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及为人的宽厚谦逊,深深地影响着我的治学道路。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从论文选题到框架确定再到修改定稿,导师都极具耐心地加以细致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敦促我反复思考,对本文的完成提供了莫大的帮助。在本文完成之际,谨向李老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这里还要感谢xx大学法学院的老师们,你们不仅使我获得更多的专业知识,而且开拓了我的法律视野,这是各位老师辛勤培养的结果,向各位老师表示真诚的感谢!同时还要感谢民商法专业20xx级热情洋溢的同学们,你们认真的学习态度以及积极乐观的生活精神深深地影响了我,你们对我的关心和支持,伴我顺利地度过了本科生的岁月。再次还要感谢我的室友们,大家共同创造的良好寝室氛围,为我的论文写作提供了集思广益的优越环境。
本文在撰写过程中,搜集参考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在此对资料被本文引用的学者专家们一并加以感谢!本文虽然有良师加以指导,但鉴于本人资质愚钝后进,论文行笔必有颇多疏忽遗漏之处,敬请各位老师严加斧正。
毕业论文答辩阐述 篇9:
各位评委教师,同学们:
上午好!
我是xx学院中文系03本2班的学生xx。我的毕业论文的题目是《再论苏轼寓惠散文》,我的指导教师是曹国安讲师。我当初之所以选择研究苏轼的寓惠散文,主要是因为苏轼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作家,他是我国文化发展史上一位多才多艺的“全能”式的通才,在散文创作方面,他更是是继欧阳修之后,宋代诗政策新运动的卓越领导者和文坛领袖,唐宋散文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代表了北宋古诗文运动的最高成就。
在苏轼四十多年的文艺创作生涯中,他写了很多的散文,含括了众多的体裁品类。苏轼在寓惠期间,不仅仅创作了很多的诗词,同时也写了不少散文作品,包括书信在内共有326篇。这些寓惠散文作品便成了我研究此课题的最直接的文本基础。此外,在大学学习期间,我选修了苏轼寓惠研究方面的相关课程,对苏轼在贬谪惠州的相关事宜有必须的了解,也积累了必须的写作素材,有利于该课题的研究和写作工作的开展。
我的论文《再论苏轼寓惠散文》主要从苏轼的散文及其寓惠期间的时代背景入手,着手从苏轼的思想品格和人生哲学的角度,结合苏轼寓惠散文的具体作品进行分析,去探讨苏轼寓惠散文的资料题材和艺术特色,并尝试挖掘出苏轼寓惠散文的文化价值来。
具体说来,我的论文分为以下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是总体上介绍苏轼散文创作及其在寓惠期间的贬谪生活经历和散文创作。
第二部分主要从四个方面去阐述苏轼寓惠散文的资料题材。苏轼寓惠散文取材广泛,资料丰富,蕴意深邃,感情真挚,充满理趣。或写景状物,寄寓深远;或谈经论道,释说世理;或叙古述今,慨叹人生;或缅怀亲友,诉说真爱。
第三部分主要从五个方面去阐述苏轼寓惠散文的艺术特色。苏轼寓惠散文,艺术形式灵活多变,笔锋清新自然,感情真挚恳切,寓意深远理趣,语言平淡简朴,具有独特的艺术特色。具体表现为:“文理自然,姿态横生,闲适旷达,浑然天成;情如泉涌,随物赋形;辞达;命题立意,新颖深刻,高远幽邃;沉稳渐熟,平淡简朴。”五方面的资料。
第四部分则简明地阐述了苏轼寓惠散文具有三方面的文化价值,包括:苏轼寓惠散文是后人研究苏轼寓惠经历的重要历史文献;苏轼寓惠散文是他晚年文艺思想、审美情趣发生转变的佐证;苏轼寓惠散文是苏轼所有散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部分主要是毕业论文结束语。
虽然目前学术界在苏轼散文研究领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近xx年来,出版和发表了数量可观的散文研究的著作和论文,但在苏轼寓惠散文研究方面的论文还很少,除了零散的一些论文外,在这个方面几乎是个未开垦的处女地。所以进行苏轼寓惠散文研究具有现实的学术价值论文答辩自述35分钟论文答辩自述35分钟。虽然我的论文是《再论苏轼寓惠散文》,但与前人所写的《试论苏轼寓惠散文》相比,具有创新之处,就是我在阐述了苏轼寓惠散文的资料题材和艺术特色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指出了苏轼寓惠散文所具有的文化价值来。
在毕业论文的准备和写作过程中,我阅读了很多的苏轼寓惠散文方面的相关书籍和学术期刊论文,并参考了部分毕业论文总结范文。这得得益于我们学校图书馆丰富的参考书籍和中国学术期刊网中的专业论文。本论文经过一二三稿并最终定稿,在这期间,我的论文指导教师曹国安教师对我的论文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和指正,并给予我许多宝贵的提议和意见。其中,我的论文题目就是在曹教师的提议下而最终拟定的。在那里,我对他表示我最真挚的感激和敬意!
上就是我的毕业论文答辩自述,期望各评委教师认真阅读论文并给予评价和指正。多谢!
毕业论文的主要 篇10:
一、毕业论文答辩的一般程序
1.学员必须在论文答辩会举行之前半个月,将经过指导老师审定并签署过意见的毕业论文一式三份连同提纲、草稿等交给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的主答辩老师在仔细研读毕业论文的基础上,拟出要提问的问题,然后举行答辩会。
2.在答辩会上,先让学员用15分钟左右的时间概述论文的标题以及选择该论题的原因,较详细地介绍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写作体会。
4.学员逐一回答完所有问题后退场,答辩委员会集体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商定通过还是不通过,并拟定成绩和评语。
4.召回学员,由主答辩老师当面向学员就论文和答辩过程中的情况加以小结,肯定其优点和长处,指出其错误或不足之处,并加以必要的补充和指点,同时当面向学员宣布通过或不通过。至于论文的成绩,一般不当场宣布。
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规定,对答辩不能通过的学员,提出修改意见,允许学员待半年后另行答辩。
二、主答辩老师的提问方式
在毕业论文答辩会上,主答辩老师的提问方式会影响到组织答辩会目的的实现以及学员答辩水平的发挥。主答辩老师有必要讲究自己的提问方式。
1.提问要贯彻先易后难原则。主答辩老师给每位答辩者一般要提三个或三个以上的问题,这些要提的问题以按先易后难的次序提问为好。所提的第一个问题一般应该考虑到是学员答得出并且答得好的问题。学员第一个问题答好,就会放松紧张心理,增强“我”能答好的信心,从而有利于在以后几个问题的答辩中发挥出正常水平。反之,如果提问的第一个问题就答不上来,学员就会背上心理包袱,加剧紧张,产生慌乱,这势必会影响到对后面几个问题的答辩,因而也难以正确检查出学员的答辩能力和学术水平。
3.当答辩者的观点与自己的观点相左时,应以温和的态度,商讨的语气与之开展讨论,即要有“长者”风度,施行善术,切忌居高临下,出言不逊。不要以“真理”掌握者自居,轻易使用“不对”、“错了”、“谬论”等否定的断语。要记住“是者可能非,非者可能有是”的格言,要有从善如流的掂量。如果作者的观点言之有理,持之有据,即使与自己的观点截然对立,也应认可并乐意接受。倘若作者的观点并不成熟、完善,也要善意地、平和地进行探讨,并给学员有辩护或反驳的平等权利。当自己的观点不能为作者接受时,也不能以势欺人,以权压理,更不要出言不逊。虽然在答辩过程中,答辩老师与学员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是审查考核者,一方是被考核者),但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在答辩中要体现互相尊重,做到豁达大度,观点一时难以统一,也属正常。不必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只要把自己的观点亮出来,供对方参考就行。事实上,只要答辩老师讲得客气、平和,学员倒愈容易接受、考虑你的观点,愈容易重新审视自己的观点,达到共同探索真理的目的。
4.当学员的回答答不到点子上或者一时答不上来的问题,应采用启发式、引导式的提问方法。参加过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老师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学员对你所提的问题答不上来,有的就无可奈何地“呆”着;有的是东拉西扯,与你绕圈子,其实他也是不知道答案。碰到这种情况,答辩老师既不能让学员尴尬地“呆”在那里,也不能听凭其神聊,而应当及时加以启发或引导。学员答不上来有多种原因,其中有的是原本掌握这方面的知识只是由于问题完全出乎他的意料而显得心慌意乱,或者是出现一时的“知觉盲点”而答不上来。这时只要稍加引导和启发,就能使学员“召回”知识,把问题答好。只有通过启发和引导仍然答不出或答不到点子上的,才可判定他确实不具备这方面的知识。
三、学员答辩要注意的问题
学员要顺利通过答辩,并在答辩时真正发挥出自己的水平,除了在答辩前充分作好准备外,还需要了解和掌握答辩的要领和答辩的艺术。
(一)携带必要的资料和用品
首先,学员参加答辩会,要携带论文的底稿和主要参考资料。如前所述,有的高等学校规定:在答辩会上,主答辩老师提出问题后,学员可以准备一定时间后再当面回答,在这种情况下,携带论文底稿和主要参考资料的必要性是不言自明的。即使像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那样,老师提出问题后,不给学员准备时间,要求当场作答。但在回答过程中,也是允许翻看自己的论文和有关参考资料的,答辩时虽然不能依赖这些资料,但带上这些资料,当遇到一时记不起来时,稍微翻阅一下有关资料,就可以避免出现答不上来的尴尬和慌乱。其次,还应带上笔和笔记本,以便把主答辩老师所提出的问题和有价值的意见、见解记录下来。通过记录,不仅可以减缓紧张心理,而且还可以更好地吃透老师所提问的要害和实质是什么,同时还可以边记边思考,使思考的过程变得很自然。
(二)要有自信心,不要紧张
在作了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大可不必紧张,要有自信心。树立信心,消除紧张慌乱心理很重要,因为过度的紧张会使本来可以回答出来的问题也答不上来。只有充满自信,沉着冷静,才会在答辩时有良好的表现。而自信心主要来自事先的充分准备。
(三)听清问题后经过思考再作回答
主答辩老师在提问题时,学员要集中注意力认真聆听,并将问题回答略记在本子上,仔细推敲主答辩老师所提问题的要害和本质是什么?切忌未弄清题意就匆忙作答。如果对所提问题没有断清楚,可以请提问老师再说一遍。如果对问题中有些概念不太理解,可以请提问老师做些解释,或者把自己对问题的理解说出来,并问清是不是这个意思,等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再作回答。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避免答所非问。答到点子上。
(四)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层次分明
在弄清了主答辩老师所提问题的确切涵义后,要在较短的时间内作出反应,要充满自信地以流畅的语言和肯定的语气把自己的想法讲述出来,不要犹犹豫豫。回答问题,一要抓住要害,简明扼要,不要东拉西扯,使人听后不得要领;二要力求客观、全面、辩证,留有余地,切忌把话说“死”;三要条分缕析,层次分明。此外还要注意吐词清晰,声音适中等等。
(五)对回答不出的问题,不可强辩
有时答辩委员会的老师对答辩人所作的回答不太满意,还会进一步提出问题,以求了解论文作者是否切实搞清和掌握了这个问题。遇到这种情况,答辩人如果有把握讲清,就可以申明理由进行答辩;如果不太有把握,可以审慎地试着回答,能回答多少就回答多少,即使讲得不很确切也不要紧,只要是同问题有所关联,老师会引导和启发你切入正题;如果确是自己没有搞清的问题,就应该实事求是地讲明自己对这个问题还没有搞清楚,表示今后一定认真研究这个问题,切不可强词夺理,进行狡辩。因为,答辩委员会的老师对这个问题有可能有过专门研究,再高明的也不可能蒙骗他。这里我们应该明白:学员在答辩会上,某个问题被问住是不奇怪的,因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是本学科的专家。他们提出来的某个问题答不上来是很自然的。当然,所有问题都答不上来,一问三不知就不正常了。
(六)当论文中的主要观点与主答辩老师的观点相左时,可以与之展开辩论
答辩中,有时主答辩老师会提出与你的论文中基本观点不同的观点,然后请你谈谈看法,此时就应全力为自己观点辩护,反驳与自己观点相对立的思想。主答辩老师在提问的问题中,有的是基础知识性的问题,有的是学术探讨性的问题,对于前一类问题,是要你作出正确、全面地回答,不具有商讨性。而后一类问题,是非正误并未定论,持有不同观点的人可以互相切磋商讨。如果你所写的论文的基本观点是经过自己深思熟虑,又是言之有理、持之有据,能自圆其说的,就不要因为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不同的见解,就随声附和,放弃自己的观点。否则,就等于是你自己否定了自己辛辛苦苦写成的论文。要知道,有的答辩老师提出的与你论文相左的观点,并不是他本人的观点,他提出来无非是想听听你对这种观点的评价和看法,或者是考考你的答辩能力或你对自己观点的坚定程度。退一步说,即使是提问老师自己的观点,你也应该抱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态度,据理力争,与之展开辩论。不过,与答辩老师展开辩论要注意分寸,运用适当的辩术。一般说,应以维护自己的观点为主,反驳对方的论点要尽可能采用委婉的语言,请教的口气,用旁说、暗说、绕着说的办法,不露痕迹地把自己的观点输入对方,让他们明理而诚服或暗服。让提问老师感受到虽接受你的意见,但自己的自尊并没受到伤害。譬如,在一次答辩会上,一位老师在说明垄断高额利润时,把垄断高额利润说成是高出平均利润以上的那部分利润。答辩的学员听出老师的解释错了。就用平和不解的语气说:“那么,垄断高额利润是垄断价格高于成本价格的话怎么理解呢?”提问的老师听后一怔,隔了一会儿,高声说:“问得好!”从提问老师的喝彩声中,我们知道,他已心悦诚服地同意了你的观点。这样的辩论,答辩老师不仅不会为难你,相反
(七)要讲文明礼貌
论文答辩的过程也是学术思想交流的过程。答辩人应把它看成是向答辩老师和专家学习,请求指导,讨教问题的好机会。因此,在整个答辩过程中,答辩人应该尊重答辩委员会的老师,言行举止要讲文明、有礼貌,尤其是在主答辩老师提出的问题难以回答,或答辩老师的观点与自己的观点相左时,更应该注意如此。答辩结束,无论答辩情况如何,都要从容、有礼貌地退场。
此外,毕业论文答辩之后,作者应该认真听取答辩委员会的评判,进一步分析、思考答辩老师提出的意见,总结论文写作的经验教训。一方面,要搞清楚通过这次毕业论文写作,自己学习和掌握了哪些科学研究的方法,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科研能力上得到了提高。还存在哪些不足,作为今后研究其他课题时的借鉴。另一方面,要认真思索论文答辩会上,答辩老师提出的问题和意见,修改自己的论文,加深研究,精心修改自己的论文,求得纵深发展,取得更大的战果。使自己在知识上、能力上有所提高。
下一篇:论文要求格式精编1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