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员积分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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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有效形式,提升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决定在全镇实施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金组〔2021〕17号)精神,推动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为全镇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适用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我镇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可参照执行。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后,经支委会研究,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报镇党委审批后,可不参加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流动党员在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参与积分管理,每季度向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提供参加组织生活、作用发挥等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凭有关证明可以进行积分管理。

三、积分内容

1.政治过硬: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勇于发扬斗争精神,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战面前敢于亮剑,敢于同违规违法宗教活动作坚决斗争等。

2.纪律过硬:重点考核是否自觉遵守党章,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认真遵守组织纪律,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否认真遵守廉洁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认真遵守群众纪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诚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是否认真遵守工作纪律,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工作职责;是否认真遵守生活纪律,坚决避免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低级趣味、餐饮浪费等。

3.品德过硬: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是否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关心公益事业,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自觉抵制“黄赌毒”等。

4.能力过硬:农村党员重点考核在致富带富、助力脱贫攻坚、参与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表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要重点考核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凝聚职工、服务社会等方面的表现;机关事业单位党员要重点考核创建模范机关以及促进事业发展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评办法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以百分制考评,由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测评项四部分组成。

1.基础项:设定为100分,党员完成党支部规定内容可获得相应积分,完不成的予以扣分,扣完为止。

2.加分项:根据党员贡献情况,适当予以加分,累积加分最多不超过20分。

3.减分项:党员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置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不少于20分的扣分。

4.测评项:党支部每年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基础上,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按百分制得出测评分。

其中,平时考核包括: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年终得分原则上按不低于70%比例计入量化积分;年度民主测评即为测评项,得分原则上按不高于30%比例计入量化积分。

五、考评程序

镇党委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一支部一办法。各党支部按照镇党委明确的积分内容,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对量化考评相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形成具体实施方案,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镇党委备案后方可实施。

2.一月度一登记。党员每月24日前提出个人申报,以支部认定的方式,在个人提出申请后3日内对党员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等情况如实进行登记;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也要做好调查核实。负责登记人员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或村文书(必须是党员)担任,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从其他党员中推选。

3.一季度一亮分。党支部一般每季度核算一次党员积分并向党员反馈。党员对核算结果有异议的,党支部应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审核确认。积分汇总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并进行公示。

4.一年度一总评。党支部每年年底,对党员全年积分进行核算、汇总。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后,通过灯塔-党建在线e支部、党务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党员年度量化考核得分报镇党委审核备案。

六、结果运用

党员年度量化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数量一般不超过所在支部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基础分不足80分或扣分超过20分的原则上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对于“优秀”等次的党员,党组织可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党内关怀等方面给予激励。各级党内表彰、党代会代表推选时,原则上从近年来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推荐。

对于“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其谈心谈话,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

对于“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结对帮教,也可以由镇党委进行集中帮教,督促做好整改和转化工作。

对于“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处置程序,灵活运用“机关第八党支部”转化职能,稳妥慎重进行组织处置。

七、组织领导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党委将把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认真研究谋划、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2.精心组织,加强督导。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不同领域党员特点,对量化积分内容、考评办法、考评程序进行完善。同时,镇组织办将联合镇纪委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强监督管理。

3.注重宣传,培树典型。镇党委将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等主流媒体,多形式宣传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方法步骤,充分凝练各支部发现的好做法,不断推动支部建设。

请各党支部于每月28日、每季度末月28日分别将本月、本季度积分情况上报镇党委并备案,每年2月中旬,镇党委将启动上年度党员量化积分汇总工作。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第二篇】

一、适用范围

1、党组织关系隶属街道管理的全体党员;

2、“两新”党组织、特色街区党员。

二、内容及方法

1、划分积分类型。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骨干类、普通类、流动类三个层次。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干部、有一定创新和带领致富能力的党员为骨干类;在支部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党员为普通类;组织关系不在支部,但工作生活半年以上的“两新”组织党员为流动类。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考核对象。

2、量化积分标准。从组织生活、创先争优、服务群众、遵纪守法、群众反映等5个方面的主要表现,以百分制项目指标进行量化积分考核。

3、规范积分方式。

(1)自我积分。党员每完成一项指标,就在党员积分手册相对应栏上记上分值。

(2)支部积分。支部组织每一项活动后,以不同类别在《党员积分制考核表》上填上分值。

(3)群众积分。每年底召开村民代表、群众代表会议,由群众对每位党员记分。

(4)组织核分。召开党员大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位党员年度所做的工作和得分情况进行核对。

(5)支部评定。根据每位党员积分情况,评选出不同类别的党员。

4、奖惩办法。

(1)8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党员,60-79分为合格等次党员,60分以下为诫勉等次党员(连续两年被评为诫勉等次的视为不合格党员)。

(2)优秀党员从积分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当中产生,优秀等次的.党员由支部负责表扬奖励;积分前三名的优秀等次党员上报街道党工委,由街道党工委表彰奖励。

(3)获得街道表彰的党员,在下届村、社区班子换届中作为加分条件。

(4)合格等次以上,可以享受走访、慰问、补助等各项关爱机制。

(5)诫勉等次的党员,进行谈话教育、限期改正,诫勉期内不享受关爱待遇,不列入班子换届候选人。

(6)“两新”党组织积分优秀党员建议单位作为优秀员工等次奖励。

三、工作要求

1、成立积分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建立积分台帐。由街道党工委统一制定《党员积分手册》,各党支部严格遵照执行。各党支部书记是积分工作的责任人,分管组织工作的支部委员负责记分。

3、落实公开监督。积分结果每年向党员大会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增强党员信心,增进党员自觉,鼓舞党员斗志。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二、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由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离退休党支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符合离退休党员管理实际需要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三、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加分、扣分构成(即党员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

(一)基础分。每年度为8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年度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每年度为2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承诺践诺,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按照机关工作实际,结合岗位职责,根据目标任务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履职积分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履职分实行年度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任务,计一定分值。机关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支部落实《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作进一步充实和细化,但充实和细化内容须报机关党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加分。在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部门(即各专委和工作委员会,下同)、支部或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所属党员加6分;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所属党员加4分;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州级表彰,所属党员加2分。加分项每年度以受到的最上一级的表彰计分,不得累加。

(四)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和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机关各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委初评。每半年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履职情况,依据《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履职计分事项和分值、扣分原因和分值。

(二)党员大会评定。各党支部每年召开1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履职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每名党员填写1张,每年填写完毕后,由各党支部留存。

(三)公示积分。各党支部每年度末公示一次党员积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或向机关党委申诉,党支部或机关党委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向党员反馈核实情况,并在下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四)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月20日前,各党支部应当计算所属党员的上一年度积分(计算方法: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计算结果填入《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并在本支部公示后,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支部的上一年度《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1份,支部留存1份。

五、积分运用

(一)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当向全体党员公布所属党员年度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优秀”等次;年度积分在90分—80分(含8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合格”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8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二)作为评先评优和督促整改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当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对符合有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项目,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

(二)建立管理档案。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履职计分事项、扣分原因等,形成党员积分档案。各党支部的积分记录员一般应由党支部组织纪检委员担任,如特殊原因不能担任的,由支委指定一名综合素质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各党支部的积分记录员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三)坚持阳光操作。各党支部要用公示栏或者其他适当方式,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和监督,让党员全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积分位次和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做到统筹兼顾。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与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单位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做到考评内容上融合、工作环节上衔接、时间安排上结合,避免“两张皮”。

(五)加强督促检查。机关党委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调研、适时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将纳入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列入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抓在经常,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2023年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党委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实施管理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乡农村全体党员。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征求本人同意可不列入实施范围。新发展的预备党员从支部会议研究后列入考核对象。

二、党员积分设置

1.党员划分。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行政村、小学、中学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骨干类、普通类、流动类和特殊类进行积分制管理,即骨干类:村“两委”成员及所有享受财政补贴的基层党员干部;普通类: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在家无职党员;流动类:长期外出的流动党员;特殊类: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在家无职党员。

2.积分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积分周期以自然年度为一个积分周期,初始分值为0,周期内按党委制定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加分和扣分。每半年由支部书记汇总公布一次分值,并在“三制一卡”公示栏内如实填写,全年取2次平均分为党员得分,并确定考评等次。分值分由日常行为积分(80分)、年度民主评议积分(10分)和组织评定积分(10分)三部分组成。

3.积分登记。①日常行为积分由党员“六带头”(带头遵纪守法、带头诚信公正、带头弘扬正气、带头服务群众、带头争创佳绩、带头学习提高)等日常行为进行倒扣分,每月在村级“月例会”上由各党小组组长汇报各小组当月党员积分,村委会指定一名班子成员进行登记。②年度民主评议积分由党员、群众评价构成。“七一”、年底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按照《小章乡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进行评分。③组织评定积分由在驻村干部指导下召开支委会对党员进行评分构成。④综合评定。年底各支部汇总党员基础积分、加分和扣分情况后,要将党员年度得分情况在“三制一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组织反映,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

4.积分应用。为保证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有效实施,实行挂牌授星制度,通过直观的“星级党员”体现积分应用,并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①星级设置及授予方式。根据个人年度总积分排名授予,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分别授予“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当年积分60-69分为一星级党员;70-79分为二星级党员;80-89分为三星级党员;90-95分为四星级党员;96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②党员星级评定情况作为优秀党员评选的主要依据。凡被推荐为县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的,该党员本年度星级评定必须达到“五星级”;被推荐为乡级优秀共产党员的,本年度星级评定必须达到“四星级”。③对星级评定较低的党员要进行约谈督促。对二星级党员,各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对一星级党员,要作为相对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年度积分低于60分以下的不合格党员,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分类按照“限期改正、劝告退党和党内除名”等形式予以处置。④对A类党员,星级评定结果与年终绩效工资发放挂钩,适当给予调整;与干部调整使用挂钩,对评为一星级的A类党员要及时调整出班子,对评为二星级的A类党员要安排专人跟踪指导,如改正效果不明显,也要及时调整。⑤对C类党员,星级评定结果要体现在《党员证》上(《党员证》代替《流动党员证》),方便流入地党组织如实掌握该党员的情况,安排其参加适当的组织活动。

三、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杨建斌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康复建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委员张伟、党建站站长谢红军、组织干事包彭瑞、组织干事李瑞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各项日常工作。各支部书记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强化督导检查。乡党委将不定期对各党组织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年终党建工作考核。

3.严格考核奖惩。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我乡党委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给予全乡通报表彰,并作为好的典型在全乡推广、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的,在全乡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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