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砂石料协议书 砂石运输协议书【汇编5篇】
砂石料协议书【第一篇】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
甲方采购乙方砂石料,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供应砂石料。乙方供应甲方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施工现场。
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3、交货时间、数量:随时交货、数量以甲方收货单为准。
4、其他约定:羊昌机耕道;偏坡山、松山机耕道碎石在乙方采购,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材料供应,甲方有权从其他沙厂进行采购;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损坏甲方挡墙,乙方必须负责修复等一切费用。在材料采购中,单价根市场单价进行,如浮动较大,甲方有权在价格进行调价。
5、甲方有权就地取材,(毛石)乙方无权过问。甲方不能在其他砂石厂进行采购。
7、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后,向甲方提供支付费用表后,甲方才支付乙方一切费用。
乙方运输车牌号:驾驶员:车方量:乙方运输车牌号:驾驶员: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驾驶员: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驾驶员: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驾驶员: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驾驶员:车方量:
6、单价:碎石(80%碎石,砂20%,具体配料系数由甲方定):m3,毛石:,7眼砂:,9眼砂:,包含运费。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具体结算价格以甲方单位工程完工后向业主单位拨付工程款给甲方后支付乙方80%,在甲方施工现场以书面或电话告知乙方停止供应材料后,甲方单位工程完工后向从业主单位拨付工程款后支付支付乙方剩余材料款20%。
四、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五、验收标准:以甲方现场验收为准,甲方以验收结果确定乙方材料等级及价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2天内仍未履行。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在运输材料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运输原因导致甲方停工或名誉受损,(车子不能进耕作物地,如发生该情况由乙方负责)乙方将赔偿甲方停工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禁止饮酒,如被甲方发现:将以该合同总价的15%进行罚款,乙方不可抗拒。如乙方违反此条,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材料合格证明。
4、乙方驾驶员必须有国家颁发的驾驶证,乙方所安排的运输车子必须手续齐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驾驶员以及车子相关手续。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6月,从20__年6月1日起至20__年11月30日为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地址:年月日联系方式:。
乙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厂名:年月日联系方式:
砂石料协议书【第二篇】
甲方:
经营场所。
乙方:
经营场所。
因乙方经营出现困难,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甲方参与乙方经营,帮助乙方扭亏为盈。乙方将公司20%的股份转与甲方,并按20%的股份给乙方分取红利或由乙方承担亏损。
1、定于每月月末最后一天为盈利结算日,乙方应提供财务结算报告。
2、盈利为纯利润,卡金未消费前不计入盈利。
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时乙方需按20%的股份的市值向甲方支付股金。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诉讼解决,双方协议共同选择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砂石料协议书【第三篇】
甲方:(下称甲方)。
乙方:(下称乙方)。
本公司根据上级的砂石运输任务要求和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双方通过合作,充分发挥各级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各司其职,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砂石运卸。
2、工程地址:广东封开、郁南境内至黄埔新沙港口。
3、工程内容:船舶运输。
4、工程完成量:
5、单价:元/吨(每吨拾元)。
6、承包方式:运卸。
7、工期:12月15日至12月15日。
8、开工日期:月15日
9、船只要求:运砂船只吨位在1000吨至1500吨。
二、甲方:
1、甲方负责落实砂石任务,并提供抽砂船只,做到合理不误工。
2、甲方负责工程项目有关事宜协调,保证船只正常运输。
3、甲方若出现运输船只误工现象,甲方负责赔偿按每条船只大小,每天元。
4、甲方负责统一组织提供油料,按月并从乙方运输款中扣除。
三、乙方:
1、乙方与甲方成立生效合同,并按进场通知后必须按船只吨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开展运卸工作。
2、乙方若无故不能按时完成任务,乙方负责赔偿,按甲方第二款第三条同等赔偿甲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暂扣运输款至解除合同。
3、乙方必须做好安全航运工作,为船只和船员买好保险,如在运输中出现的船只与船员的事故,自行负责,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4、乙方在航运中必须遵纪守法,如在运输中出现违法、违规,和因超载被查被罚或被扣船只等,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结算方式:
1、根据有关规定,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前提供调船费每艘船2万元预付款。
2、实际操作期每三天结算壹次,按实际载吨计算(凭每只船运输验收单)。
五、违约:
1、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2、若有争议无法调解可申请仲裁机构解决或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砂石料协议书【第四篇】
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有关合同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运输包材料的方式。
二.承包范围。
本工地所有施工用砂石。
三.承包价格。
1、粉墙、砌墙砂每立方118元人民币;。
2、地坪浇筑用清水中子砂每立方108元人民币;。
以上均以现场实际量方为准。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按月结算,甲乙双方在供货次月10日前办理上月所供砂石的'确认单并签字敲章确认,甲方于次月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支付双方共同确认的上月所供砂石款的65%;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100%。
五.承包要求。
在施工期间,乙方司机应服从甲方施工管理员的安排。把砂石按时按量地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如未按甲方安排进砂石或不按指定场地堆放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
乙方提供的砂石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给予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赔偿拾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任何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均有权在其应付的合同价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六.安全事项。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交通规则下安全驾驶。如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关责任,与甲方无涉。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日期生效。希双方共同遵守,否则责任自负。
_年_月_日。
砂石料协议书【第五篇】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现甲、乙双方位于____县____镇___村委会___小组位于的高岭土矿石合作开发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开采矿山的范围及现状。
乙方将位于____县____镇____村委会____小组亩具有合法承包地转让给甲方开采,开采年限为__年,其四至界线以承包合同书为准。
本合同合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__平方米,折合约__亩。(详见宗地图)。
第二条合作开采矿山的权属。
矿性质为__,乙方承诺对此享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权、矿产权及相关物权,并未就该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
第三条合作开发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矿山资源作为与甲方进行合作开采开发矿山项目,本项目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
3、甲方负责项目全部开发资金、设备投入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顺利开采。
4、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通无阻,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矿山相关资源作为合作基础获取固定回报,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协助甲方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挖、盗采。
6、本项目合作期内,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采开发,但乙方必须提供开发此矿山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按约定将场地移交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第四条利润分配。
上述合作开发矿山项目中,利润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纯利润分配时,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月利润按纯利润分配,即除去开采成本(挖机费用、工人工资,车辆运输费用等)后的纯利润分配。
第五条项目的开采与经营管理。
项目的日常开采经营由甲方成立专门的工程队负责实施,乙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甲方负责全面的开采工作。乙方须积极起到协调、配合作用。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进行裁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