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推进美丽莆田建设的决议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法律法规落实,促进可持续发展,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美丽莆田建设的决议
(201x年8月30日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x-08-31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国家永续发展,关系民众民生福祉。党的十九大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作出了全面部署。省委对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围绕"坚持绿色发展,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发展战略,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目标: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力争位居全省前列;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总体形成。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为了充分发挥人大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法律的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美丽莆田建设,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坚持理论引领,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提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深邃历史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观,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共赢全球观等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思想指引和实践路径。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习近平同志对我市木兰溪治理、湄洲岛保护等十分重视、牵挂于心,多次现场调研并作出重要批示。全市人民牢记习总书记的重要嘱托,勠力同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莆田建设深得民心、深入人心,"美丽莆田"已成为城市亮丽名片。
同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保持和改善优良环境质量面临较大压力,与创建美丽中国示范区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到坚定不移、贯穿始终、全面落实,把我市建成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先行区、示范区。
二、坚持党的领导,担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党的领导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美丽莆田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推动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莆田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尽快出台《莆田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三大目标,突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领域,强化绿色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三大基础,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动力,以压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抓手,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三、坚持环境法治,构建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法律制度。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载入国家根本大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要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发挥法律制度的引导、规制功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要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地方立法的优先领域,加快制定和修改完善东圳库区水环境、城乡环境卫生、城市生态绿心、园林绿化、山体、湄洲岛、城市内河和南北洋水系、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地方性法规,用最严格最严密的法律制度守护好莆田的碧水、蓝天、净土。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抓好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废止、修改或制定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违反上位法规定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法制统一。
四、坚持依法监督,推动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领域,以问题为导向,用好用足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加大水体、土壤、大气、森林、海洋等领域生态环境的监督力度,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和经济政策、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支撑,建立健全环境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督促各有关方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责任担当,实行严格的环境执法监管,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五、坚持精准施策,创建美丽中国示范区
加快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推动实现美丽莆田生态环境的"高颜值"和经济发展的"高素质"。坚持调结构、优布局、强产业、全链条打造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大力培育壮大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绿色产业,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开展全民绿色行动,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力攻坚木兰溪流域水质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清洁能源替代和锅炉整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国土绿化和扬尘管控,提升区域联防联控和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垃圾分类处理、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划定和严守生态红线,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改革完善环境监管、经济政策、法治、能力保障、社会行动等体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深度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莆田模式、莆田样板,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出更多有效的经验模式和制度成果。
六、坚持全民共治,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生态文明建设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伟大事业。全市上下要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发力,构建合力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莆田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依法推动企业主动承担全面履行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规范自身环境行为,推动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各级人大代表要发挥表率和带动作用,通过构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开展"治污攻坚战、代表在行动"、中华环保世纪行等活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要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和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培训体系,加大生态文明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要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曝光突出问题,报道整改情况,鼓励和引导每一位公民积极行动起来,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广泛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形成"生态保护人人参与、清新环境人人共享,美丽莆田人人呵护"的强大合力。
全市上下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创建美丽中国示范区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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