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关于持续纠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的通知
市纪委持续加强对“四风”问题的整治,旨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工作环境。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纪委持续纠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的通知”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市纪委关于持续纠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的通知
各级党委(党组)、直属支部及相关单位:
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持续纠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安排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精准把握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对新时代作风建设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抓牢扛稳主体责任,做好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疫情防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及后评估、中央、省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做到思想统一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级"一把手"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通过组织学习近期中央、省下发的典型问题通报、开展节前提醒谈话、发送廉洁过节提示信息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即纠、抓早抓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二、聚焦突出重点,筑牢思想防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关于"八条禁令",并对标"十四个严禁",做好节日安排:严禁违规吃喝;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鲜花、烟酒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总结表彰活动;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参加公务活动用餐或个人餐饮消费时铺张浪费;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纪行为。
三、坚持挺纪在前,严格监督执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监督责任,紧盯酒店饭店会所、内部接待场所、旅游景点、窗口单位等4类场所。聚焦"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和查处通过物流快递等方式违规收送礼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躲进内部场所公款吃喝、公务活动餐饮浪费、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收钱敛财等"节日病";着力发现和查处以培训、考察、会议为名搞公款旅游,年底突击花钱搞"四风"问题;着力发现和查处窗口单位吃拿卡要、耍官威搞特权、冷硬横推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着力发现和整治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领域落实责任不到位、推进工作不严不实,以及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既聚焦老问题、又紧盯新动向,及时发现和纠正"十四个严禁"问题,对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重要节点值班、报告制度,对节日期间发现"四风"舆情反映、问题线索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第一时间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对管党治党失职失责的,要坚决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持续释放遵规守纪比平时要求更严、违纪失责比平时处理更重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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