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有感推选(精彩10篇)
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有感【第一篇】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施行,既是以法治手段破解新风险和新挑战的时代所需,更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行动所需,我们将不遗余力推动《条例》精神落深、落实、落细。
一是以党建引领提升平安成色。《条例》总则开门见山点出了“平安建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们将把党的领导贯穿平安建设全链条,紧盯全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优治理,坚决守牢平安底线。
二是以镇域智治打造平安亮色。《条例》凸显了数字赋能平安建设的创新性。我们将紧抓数字化改革这个“牛鼻子”,用好现有平安领域管用实用的场景应用,加快推动镇域治理数字化、现代化。
三是以共治共享擦亮平安底色。《条例》体现了大平安理念,强调了各方合力的重要性。我们将健全综合指挥机制,以“民声一键办”服务、“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等为抓手,打造一批具有余新治理辨识度的好机制好做法,并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有感【第二篇】
《条例》的出台,正是对19年来平安浙江建设实践经验的固化总结,在解决平安建设领域普遍性、综合性问题,提出具有浙江特色的规定。作为政法战线的一员,我仔细阅读了《条例》这一重要法规,并从中深刻领会到平安建设的内涵和意义,也深刻体会到自身在其中的责任和义务。
一是坚持改革创新,体现浙江特色。《条例》的实施是总结固化19年来平安浙江建设的实践经验,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作为平安浙江建设的基本原则。规定每年5月第二周为平安浙江文化周,促使平安建设宣传教育向构建双向互动和多元交流的平安浙江文化转变,努力使平安建设的理念融入群众生活,从而形成了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平安建设《条例》。
二是注重理顺体制机制建设,强化社会参与。《条例》进一步健全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明晰各方责任,推动各方形成合力、构筑全社会共同做好平安建设新格局。同时鼓励、支持各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将物业管理等工作纳入社区治理体系,通过提供补贴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状态下的社会服务和社区治理工作。
三是健全问题发现和整改制度,强化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风险督导检查制度和重点区域、突出问题挂牌督办制度,通过检查、暗访等方式,查找社会风险隐患和平安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针对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风险隐患的,依法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确保了平安建设有关规定切实得到实施,从而为高水平建设平安浙江、平安中国示范区保驾护航。
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有感【第三篇】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平安建设法治水平迈向新台阶。作为基层政法委员,我将认真结合莲花镇实际,对标对表,务实担当,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当好学习“宣传员”。充分认识到学习《条例》的重要性,坚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履职能力。同时,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学习,持续营造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是紧盯目标要求,当好落实“实践员”。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紧扣工作要求,细分工作责任,与各行政村签订责任状,全面压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四平台实体化运行、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反邪教、常态化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三是提高治理水平,当好创新“先行员”。将学习成果与全镇平安建设工作相结合,持续创新“日清日结”、“民情直通车”等工作思想理念、方式方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补齐社会治理工作短板,提高依法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的意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有感【第四篇】
作为一名乡镇政法线干部,本人深感《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出台非常及时和必要,体现了浙江省高度重视平安建设的立法工作。既是对平安浙江建设经验和做法的总结和强化,也是对平安建设中各方成员单位的指导与敦促。特别是对我们乡镇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意义重大。
一是学中干。当前学深学透并宣传贯彻《条例》是首要任务。要充分发挥乡“周一夜学”和各村文化大礼堂的学习平台,在全乡域范围内浓厚学习《条例》氛围,为全乡平安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通过学习,指导、督促乡镇夯实平安建设工作,使工作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二是干中学。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条例》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公民落实平安建设责任,均作了明确规定。《条例》中对乡镇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在加强社会风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等更是具有指导作用,在具体实践中要深刻领会、认真把握。
三是重落实。贯彻《条例》贵在落实。作为乡镇政法线干部,在夯实村(社)基层治理实践中,要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建设,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围绕“民情直通、民意直达、民事直办”目标,努力探索云溪乡“融格里”基层治理新模式,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有感【第五篇】
作为一名政法条线的工作人员,我第一时间对《条例》的内容进行了学习,并积极把《条例》的精神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以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结合我区正在开展的平安建设工作,力争把《条例》的相关内容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
一是筑牢思想根基。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理解深刻《条例》内涵,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平安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在平安建设过程中,我们要积极依靠《条例》,整合各类力量和资源,落实服务管理机制,不断新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三是坚持为民办事。群众问题无小事,矛盾不疏解,只会越积越大,影响邻里和谐,我们将始终坚特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群众放在最高位置,扎实为人民群众把小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学习《条例》,有利于通过法治手段更好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治手段解决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只要我们在平安建设的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精神,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必将在法治轨道上推向更高水平。
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有感【第六篇】
今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为基层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了遵循。
作为一名新上任的基层政法委员,我将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学习研究,全面抓好《条例》落地见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条例》的丰富内涵,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南湖无小事、事事连政治”的底线思维贯穿工作始终。
二是强化履职担当。聚焦平安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坚决扛起更高水平“平安新丰”建设工作职责,以更实举措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
三是坚持全民发动。平安建设不是“一家独唱”,而要“大家合唱”。《条例》第五条明确,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发动辖区群众学《条例》,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提升老百姓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有感【第七篇】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前提,《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已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宁波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系统全面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全面提升行业安全治理能力,扎实开展系统的平安创建工作。
一是高站位建设平安宁波。坚持法治化、专业化、立体化、智能化的目标,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着力构建新时代平安建设长效机制,构建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打造城乡统筹、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一体的治安防控新格局,健全完善医疗纠纷“宁波解法”,有效有力有序解决各种医疗纠纷,切实增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平安建设防范治理能力。
二是高标准构建平安防护网。以基层“平安医院”创建为载体,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基层平安医院创建标准和创建模式,明确平安医院建设、医院安检等有关要求。推动全市智能安检进医院,明确安检设备配置标准及操作程序,推进安检措施进医院活动,在医院重点部位、重点场所有序推进智能安检设施的配备,扎密扎牢医院安全防线。
三是高质量深化数字赋能。借助数字化改革浪潮,针对医院需求和基层痛点难点,统筹高质量推进医院安防系统建设,大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推进工作协同一体化,实时监测提升预警力,动态检查提升防御力,构建起全覆盖、精准化、可检查的医院安防体系。全市48家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智慧安防检查技术,建立安消一体化联动系统,全面提升平安整治智治水平。
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有感【第八篇】
在杭州亚运会即将召开之际,我省在总结平安建设工作经验基础上,升华完善出台《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条例》内容系统全面,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委员,我一定要对照《条例》要求,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街道。
一是高站位抓平安。带头学习《条例》,练好政法委员的“看家本领”,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学、联系工作和实际学,积极发动群众广泛学,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把推进平安建设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切实担负起“除隐患、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重大责任。
二是强举措护平安。要紧盯平安建设目标任务,以源头治理为根本,围绕“融治理+”打造基层治理新模式。整合有关资源、人员、设施,为解决群众诉求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群众有诉求,组织有呼应”,切实推动街道平安建设提质增效。
三是聚合力保平安。要建立健全平安建设沟通协调机制,有效整合综治、信访、公安、司法等各方力量,加强工作谋划,共同履职尽责。创新推广龙游鸡鸣“红管家”模式,打造各方联动的强纽带,带动村(社)党组织、百姓服务、智慧管理“三张网”,构建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街道平安建设纵深发展。
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有感【第九篇】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社会治安问题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日益多样化的社会问题令治安环境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平安建设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和维护秩序,加大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街面巡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进预防打击网上犯罪,打造网络安全防线。社会治安环境需要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逐步改善。
第二,注重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保障。《平安建设条例》强调了对生产安全管理的规范,并对安全生产目标、管制和监督,安全生产职责和权利进行了明确。各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密切配合政府安全责任部门的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强化交通安全。交通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最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是保安乡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攻坚年,我乡积极建立“网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组团联村、一长三员”作用,把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重要路口值守、应急联动等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第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保障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平安建设条例》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大力促进社会治理,着力打造全民安全防线,强化各种警务宣传和教育,完善监察机制和维护制度,充分发挥统一领导、综合治理、全域覆盖的作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让人民群众生活在一个安全、稳定和有序的环境中。
保安乡积极落实宣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组织深入学习落实这些规定,认真遵守各项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共同参与平安建设,共建美好的社会,促进下半年平安护航亚运工作平稳有序。
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有感【第十篇】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包含风险防控、重点防治、基层治理、数字平安、保障措施等,对基层政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委员,我将对照《条例》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华埠。
一是强政治,抓好业务学习和工作宣传。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用《条例》指导自身工作。利用金星村“总书记的金星情”“初一夜话”“银杏树下话法治”等系列精品课程组织,集中向群众宣传《条例》;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积极应对群众诉求,畅通群众参与表达渠道,形成“华埠是我家,平安靠大家”生动局面,切实增强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
二是强前置,抓好重点人员服务和管理。组织镇平安法治办、派出所和中心卫生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并确认辖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近期表现,实行分类管控;按时走访辖区内吸毒、社矫、取保候审等人员,确保监管到位;积极做好涉诈重点人员劝返工作,经专班工作人员半年多的努力,成功劝返回镇人员8名,实现重点人员销号突破。
三是强应对,抓好提前研判和及时处置。坚持学习推广“枫桥经验”,通过网格“1+7+7”管理机制,每周组织专干召开综治工作例会;每月分析研判辖区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积极配合做好信访积案的及时处置和化解;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力量,从源头上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让群众的民生事件和矛盾纠纷在网格中得到汇总和解决,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