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征文精编13篇
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人人应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法治进步,如何实现更完善的法治环境?以下小编整理的法制征文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法制征文 篇1
说起“法制观念”,有些同学就会觉得离自己很遥远,其它不然,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承担着富强国家和复兴民族的重大责任,所以青少年能树立法制观念,是十分重要的。
常常通过各种渠道得知一些青少年侵犯他人的权益,和被别人侵犯合法权益的事。
有四位中学生,半夜翻墙出校门,进了网吧,从网吧出来后,路遇一位流浪的精神病人于是百般折磨她,终于,那位流浪者死在了这几个青年人的拳脚之下。
直到他们被抓,他们仍不知道自己有何过错,说只是把那个人当成游戏中的人来打了,他们第一错,是不该违反校规校纪,逃出学校。第二错,不该进入未成年人不允许进入的地方——网吧。第三错,也是最严重的是,不该打一位无辜的病人,致她死亡。他们对自己所做的事不以为然,这难道不是法制观念的淡薄吗?对法律的无知,使他为所欲为。可见,法律观念对我们的一生是多么的必要。
校园勒索事情屡禁止不止,高些年级的同学仗着自己年龄大,个子高,就向低年级的同学要钱,而被要去钱的那些同学,害怕他们,不敢告诉老师和父母,这就是“法”的认识不够,不会拿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是一味的逆来顺受,法律不仅是用来规定好与坏的`,也是我们在抗击外来打击的一个坚实后盾,我们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我们是对的,法律就一定会给我们满意的答复。
在日常生活中学会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用法律提高对权益的认识,用法律巩起一道坚固矛牌,用法律珍爱自己和别人的生命,用法律沟通起人与人之间友爱的桥梁。
法律,是永不枯萎的!
是永不裉色的!
树立法制观念,从现在起,行动吧!
法制征文 篇2
我是一辆公交车。
驾驶我的是杨叔叔,三十来岁。每天清晨他都早早的驾驶着我就出发了,绕着城市转。
早上坐车的人不是很多,大多数是学生。他们三五成群的坐在座位上聊着游戏,或是电影。他们时不时的抱怨杨叔叔开得太慢,遇到站口的时候,车上的人总是不情愿的皱着眉头,一点都不想让杨叔叔停下来,或许还在侥幸的希望杨叔叔没看见站牌。而那些站在站牌边的人,生怕公交车开太快挤不上去,或是上去找不到座位,提前就把一元钱握在手里,没等公交车停稳,大人们就拉着孩子的手,挤在前面。有的时候车已经关上了门,一两个人又突然跑过来要上车。当然,杨叔叔也不会放弃任何赚钱的机会,总是来者不拒。
这种情形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已经不会认为人类坐公交时的心情会发生太大的改变。
我每次总会路过几个学校,有中学也有小学。小学前面一段路有红绿灯,每次快要红灯的时候,杨叔叔总是猛踩油门,迅速冲过去,害得我有几次差点就和我的好朋友“亲密接吻”了。
但是最麻烦的是在小学放学后。家长们要么骑着电动车过来,要么开着小轿车过来接孩子,接就接吧,电动车还要逆行,一个逆行也就算了,结果却是能逆行的就都逆行了,而且那些小轿车更是无理取闹,在这条路上来回倒车。结果却一辆车也过不去,把本来就不宽敞的小路挤得更是水泄不通。
一到这种时候,车上的人便开启了吐槽模式,摇身一变成了一个个批评家,说那些人都不遵守交通规则,但是当有一次我路过这里是看见了一个骑着电动车的人挤在小路中央,这不正是之前骂的最凶的.那个人吗?
这些场景是让人生气的,还有让人心痒的。
路过中学时,也有一个指示灯,红灯亮的时候,杨叔叔见没有冲过去的机会了,只好停下来等,然而在我旁边的一些中学生骑着自行车,聊着天就快快乐乐的闯过了这个红灯,虽然也有继续等着的,但是他们看到周围没车了后又迅速地蹬着车,冲了过去,看的杨叔叔心里一阵痒,几次把脚放到油门上,看到指示灯旁边的摄像头后又只好缩了回来。
我还记得在一个雨前的黄昏,我行驶到一个村边,在距离村口不远的时候,从我身边飞速驶过一辆装满货物的大卡车,一辆电动车在它前面,就在我以为要撞上的时候,这辆电动车似乎预感到了危险,突然加了速,免遭了车祸,可我还来不及高兴,这辆大卡车便撞倒了电动车旁边的行人。一瞬间,血从大卡车下面喷了出来,于是,这个行人的生命便永远定格在了那个瞬间,或许他还在想回家的时候买点菜,或许他还在想给孩子买点小零食。
我清醒的看到,大卡车的驾驶员醉醺醺的看着这一切。
一条无辜的生命瞬间就不在了,我知道我确实该心痛,至少在我刚离开工厂的时候会这样,但是现在我已经对这种场景不会有太多的情绪。
人们总是说车子是无情的,一条条人名就是在车轮下丢失的。但是我们真的无情吗?控制我们的不是我们自己,看到车祸我们也会痛心,但久而久之,我们的心也会麻木。我们难道想要无情吗?如果人类都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又怎会任由鲜血染红我们的轮胎,然后慢慢褪色,再染上,再褪色······
我总是听到刚从工厂里的车子说:“人类何时能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法制教育知识征文世界上什么东西最宝贵呢?有人说是时间,有人说是健康,也有人说是金银财宝。而我认为生命最宝贵,因为生命只有一次!
当我们每天无忧无虑的生活在这五彩缤纷的世界时,我们是否意识到一些不安全因素正潜伏在我们周围呢?当我们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时,我们又是否具备了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呢?
现在,人们都对食品特别重视。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常有一些不良的饮食习惯和行为给我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不利的影响。我们要遵守“早餐要吃好,午餐要吃饱,晚餐要吃少”的原则,这样才有助于我们的身体健康。
近年来,由于人们的消防知识的缺乏和大意从而导致的家庭火灾事故频频发生,给许多家庭带来了灾难。因此,我们要增强消防意识,学习消防知识,预防家庭火灾的发生,确保我们的家庭平安、幸福。无论何时,在何地,我们都要记住“珍爱生命,人人有责”这八个打字。
我们中学生常会遇到校园暴力,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现象,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我们的身心健康。校园暴力现象,提醒我们要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一旦发生,应该在第一时间实施有效的自救和呼救,以避免受到意外伤害。
为了自己,他人和社会的安全,我们不仅要学会正确的对待遇到的人和事,明辨是非,而且要提高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和自我约束能力,懂得尊重生命,绝不做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事情。
同学们,生命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每个人不可复制的宝贵财富。生命犹如花儿般美丽,但也如花儿般娇嫩。而安全则如同一根长长的纽带,维系着我们没个人的快乐人生!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我们珍视生命、热爱生命,我们每个人的生命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法制征文 篇3
20xx年的那个金秋,是我记忆中最美丽的一页。在那个满目都是丰收景象的十月,我成了大通县塔尔地区的一名教师。学校,一个神圣又充满希望的地方;教师,一个高尚又充满激情的职业。从踏上教书育人的这条路起,我决定尽我所能,让孩子们懂得更多的知识。
转眼间十四年多的岁月过去了,回想起这不算长,但不算短的教师生涯,通过和孩子们、和家长的不断接触,我渐渐地发现,作为一名老师,在教会孩子文史理化知识的同时,更要让学生健立健全法制意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这对学生长大成人走向社会以后,成为一个知法、守法的人有着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教学十余载,每当老师在课堂教学、班会课中讲述到法律知识,每逢学校费时费力联手司法部门给学生进行法制讲座时,我屡屡发现总有那么些为数不少的同学无视台上老师苦口婆心的讲述,在台下或玩耍或打盹儿,不屑于听。问其原因,基本的回答都是:老师,我们又不去做杀人放火的坏事,犯不了法的,法制那是大人们的事,离我们远着呢!
孩子,法制离你们真的远吗?不,让老师告诉你,法制就跟你每天呼吸的空气一样,你似乎看不见,但它确实存在着,它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
孩子们,在塔尔镇这个纯回族聚居的地区,清晨,伴随着清真寺里悠扬的颂经声,你的爷爷或奶奶开始洗浴,虔诚地做起了礼拜。这是穆斯林家庭最常见的生活场景,因数常见,你觉得这跟法制无关?不!孩子,“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信仰伊斯兰的回族,是中华这个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会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请记住:我们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三年前,老师带到小学毕业的一个男同学刚上初中就辍学了,那是一个多么聪明好学的孩子啊,他的初中班主任老师一次次上门动员,劝家长让孩子来上学,差点磨破了嘴皮,可家长却始终不为所动,说庄稼人的孩子,读不读书都一样,还不如让他早点寻个挣钱的路子。不久,我在药草开往桥头的班车上见到了他,年仅十四岁的孩子,正应该在校园里读书学习的年纪,却早熟地成了这趟班车上的票员,开车的正是那个拒绝让孩子上学并屡劝不听的家长。看着曾经清澈充满求知欲望的那双眼睛,我多么心酸。孩子们,这样的事例你也许见过不少,或许不久的将来也会发生在你的身上。也许你觉得这是人家的自由,跟法制无关。不!孩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去学校读书,是我国神圣的法律赋予你们未成年人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即使是你最亲最爱的父母!
孩子们,要问你们童年生活中最怕的事是什么?我相信你们一定会说,那就是挨家长的打呀。也许因为顽皮淘气闯了祸,也许因为粗心大意少做了作业题,你们经常免不了接受来自父母的皮肉之苦。还记得转学到新疆的那个叫娟娟的女同学吗?小小年纪的她因为经常在班里偷窃其他同学的钱物,被她的父母知道后,一怒之下她的父亲抡起皮带将她打得浑身青紫。第二天当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带着满身伤痕来上学,我给她的家长打电话寻问,家长的回答竟是:“我管教自己的孩子,跟你老师有什么关系?”其实教育孩子的方法有很多种,一定要用“打”这种粗暴且违法的方式吗?而平日里与她一起读书一起游戏的孩子们,也没人觉得她的家长打人犯法,你们是不是觉得因为她老偷东西啊,还不该挨打吗?从小我们就听老一辈的人说过,“父母打孩子天经地义,是管教的需要”,对于孩子的家庭教育,也有一句老话说:“树不绑不成材,人不打不成器”,“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所以,如果是挨外人的打,你会觉得打人的人犯法了,可是打人的换成是疼爱自己的父母,难道这种行为就可以被允许吗?不,孩子,以后当你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知道,按照《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只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而绝没有随意打骂体罚子女的权利。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没有想打就打的权利。如果父母殴打孩子致轻伤以上的伤害,那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面对父母高高举起的棍棒,孩子,你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刚开学时,老师收到了曾经教过的一位女学生的电话,尽管我们的通话虽然聊聊数语,却让我惊讶得半天都回不过神来。我知道,按她小学毕业的时间算起,正当花季的她应该坐在九年级的教室里,和同学们一起努力学习,迎接即将到来的六月份的毕业考试。可是她却告诉我说,在寒假的时候,父母已经将她远嫁到了民和,刚结婚不久,她的婆家全家要去广州开饭馆,她也得跟着去饭馆干活,所以打电话跟我告别一声。电话中她的语气平淡,似乎对家人的这个安排也没有什么异议,我听不出有丝毫的不满。问她十五岁的年龄怎么能领到结婚证,她告诉我双方父母约定先把婚事办了,等她到法定结婚年龄了再去领结婚证。听到这儿,孩子们,你们是不是觉得,在农村这样的事也不少见,因为孩子不反对,因为没有人追究,所以这事也跟法制无关?不!孩子,我们暂且先不论不领结婚证的婚姻是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这些问题的严重后果,仅凭让正在读书的十五岁女孩子辍学去结婚就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简明概括起来就是:父母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更不能允许未成年人结婚。所以孩子们啊,当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这种情况,你还能认为这事跟法制无关吗?
当父母将年幼的你们丢给年迈的爷爷奶奶,给你贴上“留守儿童”这个辛酸的标签时,你要知道这条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的义务。
当父母让年老体弱本该安享晚年的爷爷奶奶丢在家中长年累月在外打工时,孩子,你要让你的父母明白,家庭经济固然重要,但是维系亲情更重要,因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长时期不回家看望老人属违法。
我们每天呼吸的空气是否清新是否受到污染关系着法制;我们身边美丽的小河是否清澈是否浑浊充满难闻的异味关系着法制;我们每天吃的每一粒米每一棵菜是否安全质量是否合格关系着法制;我们每天上学放学所走的每一条路每一辆车关系着法制……
孩子,法制并不是抽象的,遥远的,法制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法制征文 篇4
为了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增强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律在我身边”主题班会。学校为了使我们更全面地了解法律常识,还请来了两位律师,为我们讲解法律知识。
班会开始了,律师给我们讲了法官衣着上的配饰各代表什么。深蓝色的衣服标志着公平、正义、严肃;身上的红色领带象征着人人有一颗红心。
以前我总觉得我们又不会犯法,法律跟我们无关。其实,这种想法大错特错。社会上的诱惑很多,如果我们经不起各种各样的诱惑,没有很好的克制力,很可能会犯罪,等待我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要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要有克制力,要遵守纪律。
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小学生。
法制征文 篇5
法律,顾明思义,它是人们在社会上所遵守的规则,是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法律是人类公正的裁判,不论一个人是腰缠万贯,还是一贫如洗,在每个人面前,它都是公正、严肃的。它不会让任何一个好人含冤而去,更不会让坏人逃之夭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公正为其存在的目标,以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和谐为其存在的价值,无私地维护着国家和每个人的生活。它是老百姓的光明,是恶人的黑暗。
而在我们的身边,人们的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20xx年10月,家住湖北省随州市的朱某父母离婚已5年了,可从20xx年起,父亲就不再支付朱某的任何扶养费。朱某的妈妈下岗了,日子一下子变得十分窘迫,而朱某多次找到父亲索取扶养费,都被拒绝。这时,朱某想到了法律,他拿起法律的武器,使朱某的父亲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上面的'例子告诉我们:当我们受到伤害时,不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让法律使带给我们伤害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法律,你的面孔透露着严肃,你的双眸散发着正义,你流淌的血是公正,你的骨头是刚毅。你是长啸正义的雄狮,你是吟唱光明的百灵!
因此,让我们一起明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远留在心中!
法制征文 篇6
法,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富民强的制国方略。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未成年人的武器,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
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努力培养造就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新一代,具有长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我校十分重视法制教育,把法制工作放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科学规划、精心部署,根据儿童的成长规律,以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核心内容,对少年儿童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必须与守法相结合,普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法制教育只能流于形式。几年来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经验告诉我们:良好的思想品质是抵制违法犯罪的基础,因此,我们从学生年龄、心理、成长的实际出发,以活动为载体落实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
1.严格遵守《国旗法》,坚持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利用升旗仪式的庄严肃穆和有针对性的国旗下讲话内容,潜移默化的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感和遵纪守法意识。
2.以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为重点,采用少先大队部检查评比的形式,狠抓学生常规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新《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的纪律、安全、法律意识;由于突出抓实了常规教育,我校学生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思想重视,措施有效,使得我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3.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增强环境育人功效,用名人名言滋养学生优雅的性情和高雅的审美情趣。
4.积极开展“文明班级”的创建和评比活动,引领学生积极向上的情操,提高抵制不良行为自觉性。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还要有懂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学校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同学们能从中学会不少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
当党中央发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时,我们亦发出了和谐的呼唤——千千万万的莘莘学子,都在心中呼唤着,呼唤着一个稳定和谐、秩序井然、平安共处的校园。学校是每个求知者的天堂,我们在这里徜徉知识的海洋,启迪智慧,涤荡灵魂。一个真正平安和谐的校园是每个学子的诉求,也是全社会的心声。
让法制之风吹遍校园的每个角落;
让法律精神还校园以平安,予学子以宁静;
让我们与法同行,共建平安校园,共创和谐社会。
法制征文 篇7
法律作为治国之本,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是人民的保护伞。生活中,我们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在学校,没收学生物品、体罚学生都是违法的;在商场搜身、强迫消费是不可行的;在家里,家长管教也要讲分寸。在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法律小故事。
记得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参加过一次学校的征文比赛。我经过几天的精心准备,终于完成了,我把它仔细地誊抄在作文纸上,交给了老师。可是,过了一个星期,依然没有征文的消息。一天下午,我去问老师关于征文的事。老师说:“征文的名次已经排出来了,你获得了一等奖,写得不错!”我又好奇地问:“既然出来了,为什么学校不公布呢?”“这种排名是不必让你们知道的。”“那么获奖证书呢?学校怎么也不发?”我依然不甘心。“证书吗?我也不清楚会不会发。”我觉得自己这几天的努力都白费了,很是伤心。我同学看到我伤心的样子,说我虚荣心强,“不就是一个证书吗?有啥了不起!”但我不这么认为,我找到班主任老师,向他说明情况和要求。在班主任老师的帮助下,我终于从学校领取了属于自己的荣誉。因为,荣誉权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合法权利,并非学校或者老师的“恩赐”,对于应授予未成年人的荣誉称号,学校或者老师没有权利以任何借口剥夺。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法律也规定了“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由此看来,法律的确可以保护我们,但我们也需要共同自觉遵守法律。这样,世界将会变得多么和谐!
法制征文 篇8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带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是一样的,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力才得到了应有的保障。
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为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有了它,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总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范。知法、学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并且每个人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公民。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会用到法律。例如: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而已。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这些都是优秀品质,我们每个学生都知道,但是能把这几点做好却很不容易。一些同学平时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慢慢地养成了不良习惯,长大后就很容易违法乱纪,使自己误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别忽视了小事,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也许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导火索,会让你走向不轨的道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教训。
同学们,让我们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驻我们心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那样我们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
法制征文 篇9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在练字时姥爷曾提醒我注意“手法”,妹妹学习吹笛子时姥姥提醒她注意“指法”,就是奶奶扭秧歌锻炼身体还要注意“身法”,叔叔犯错时爷爷老是提醒他不要“违法”。为什么那么多事情都离不开这个“法”字呢?“法”究竟是什么?在老师的指点下,我成了《法治柳江》的忠实观众,这是一场持续不断的普法盛宴,这是一个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的平台。在节目短暂的十多分钟里,让我了解了法律,增强了法律意识,让我倾听了大家对法律的心声,也让我明白了依法治县的重要性。
政府:在普法路上前行
“加强普法教育”,这是县政府的法治强音。对于一个县来说,加强普法教育,就能预防更多的人走上犯罪道路;对于法治部门来说,知法守法的人多了,就能降低犯罪率;对于广大群众来说,降低犯罪率,就能安居乐业。每个人都安居乐业了,也就构造了和谐宜居的美好柳江。
因此,近几年来柳江县政府加大了普法宣传的力度,法治宣传大篷车开进了中小学校园;县组织开展“构建法治柳江,旁听庭审”活动;各种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也深入开展到各个社区。特别是今年的7月4日,柳江电视台正式推出柳江县第一档法治电视栏目——《法治柳江》该栏目以“讲述人文法理,创建平安柳江”为宗旨,向群众讲述身边的法律事件。这使得政府的普法工作开展得那是如火如荼啊!上个月,我有幸采访了《法治柳江》栏目的记者。针对目前县政府的普法工作,她们是这么认为的:“柳江目前还在普法路上,由于人口流动性大、复杂化,要想真正实现法治还是有一定困难的,但是今天的普法也是为明天的法治奠定坚实的基础。”是啊,普法乃法治之本,虽然现在柳江还走在普法的道路上,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会看到法治柳江的新貌!
民声:法治小分队,您的利益我保护
每次踏入农贸市场,人头攒动,熙熙攘攘,好不热闹。沿途吆喝的小商小贩一声盖过一声,人们讨价还价的声音更是一浪高过一浪。本是一番热闹非凡的景象,谁知却被小偷当作是“行偷”的最佳时机,嘈杂的声音和拥挤的人群正好能掩人耳目。就在今年春节来临之际,妈妈和我来到农贸市场购置年货,我亲眼目睹一个小偷把细长的镊子悄悄伸进一妇女的口袋,企图夹她的钱。我立刻提醒这位妇女,她立刻捂住了口袋。那小偷白了我一眼,意思是你这小丫头管什么闲事啊,然后随着人流消失了。虽然小偷的奸计未遂,但我却对农贸市场混乱无章的治安管理真是“望洋兴叹”。
可是,最近我与妈妈再次进入农贸市场买衣服时,市场仍是一副热闹非凡的景象,唯一不同的是,许多商家人不在,货却大胆地摆放着。我好奇地问了附近的摊主:“这样放货,难道你们不怕有小偷明目张胆地拿走啊?”那位摊主冲我微笑地摆摆手:“有了法治小分队,我的东西就再也没被偷过,还怕什么小偷啊!就是‘神偷’见了他们都逃之夭夭了。”正当我想法治小分队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时,听到有人说:“准备到中秋节了,大家要注意保管好货物和身上的财物,千万不要让小偷有机可乘啊!”我急忙转身,一探究竟,摊主告诉我说话的高个子伯伯正是法治小分队的队长。随行的还有十几个身穿黄马甲的队员,他们的表情都非常的严肃。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采访的好机会,热情的`与队长攀谈起来。
他介绍说,这个队伍是他们自发组建的,队员是附近的居民。目的是为了提醒广大群众保管好身上的财物,并且巡逻维护治安,一旦发现小偷,立即上报给有关部门。他们励志要还农贸市场一个稳定的治安,给大家一个安心的购物环境。看着队长伯伯坚定的眼神,我仿佛听到他们在齐声呐喊:“我们是法治小分队,您的利益我保护!”。俗话说: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当一支民众队伍也加入法治工作之中,那么政府的工作就成功了一半。法治,靠的是政府的宣传与群众的配合,二者结合,才能将法治工作进行到底。
中学生:离法治亦远亦近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觉得我们这一特殊的群体离法治是亦远亦近的。远在于我们还未真正踏入社会,对法律的接触并不多。而近在于,把我们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再好不过的。随着青少年犯罪率正在逐年提高,普法能够很好地控制此种情况。以前有很多人都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误入歧途的,现如今教育水平已大大提高,普法也成为了素质教育的重点之一。
记得政治老师曾做过一次调查:如果看到小偷正在偷别人的东西,你会举报他吗?结果有一半以上的同学选择的是“不予理睬”。这个小小的问题却折射出一个严峻的事态:我们青少年所缺少的是一份担当。我们都畏惧于举报小偷,生怕他们事后找我们的麻烦。殊不知,这样反而包庇了他们,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可能会对治安带来更大的危害,最终也会危及到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正义总能战胜邪恶,做贼心虚,我们举报他们也是“为民除害”,好事一桩。
法治其实可以离我们很远很远,也可以离我们很近很近。当你收看《法治柳江》时,当你进行法律咨询时,当你支持县政府的法治工作向身边的人普法时,你能用心感受到法治无时无刻不陪伴在我们身边,它离我们是如此的近。
我们行走在普法路上,看到的是法治柳江的新面貌,那是我们心中的向往,更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普法以知,以法治之。让我们携手共创法治柳江,共创美好柳江!
法制征文 篇10
“真讨厌,整天就知道法律,法律,还树立什么法制观念,真烦人。”刚刚结束一天的课程的我,此刻正在路边发牢骚,唉,班主任一天不停的给我们讲什么法律,打了下课铃十多分钟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教室,临走还不忘说句:放学要遵守交通规则。想一想就火冒三丈,一脚把路边的石子儿踢飞了。“唉哟!”不好,准是踢着别人了,我跑过去一看,嘿,这不是我们班有名的“韩非子”嘛,我笑着说:“韩非子”今天怎么不在家背书了?怎么和我这个爱偷懒的家伙一样四处溜达?
“我还不了解你,准是书店又进新书了,否则你怎么放弃看电视的美好时光而溜出来?”这个“韩非子”心思果然缜密,只好和她一起去了。唉,真不想带她去,她这个人什么都好,就只有一样—十分热爱法律,总是动不动就给我上课。
书店离这还有些距离,我们回家骑自行车一起去。虽然本人极爱看书,但从不看关于法律的书,我压根就认为我和地法律根本没关系,到了下班的时间,加上周围路口又多,性急的我当然没有耐心。我正飞速急驰在马路上,听见耳旁风声呼啸,当然还有心中的喜悦,让我心旷神怡。这时,一阵刺耳的喇叭声穿过我的耳朵,这小司机可真狂,怒火三丈的我,与那司机开始进行激烈的角逐,至于“韩非子”早不知道让我“扔”哪儿去了。
我一会儿“漂移”一会“加速”,玩得不亦乐乎,可人家小司机却根本没把我当回事儿。经过一个路口,人家一拐弯,跑了。而我却直接扑倒在地,好好地拥抱了一下大地母亲。接着就听见“韩非子”响彻云天的.叫喊。
把我扶起来之后,当然在她扶我的时候我就意识到了,“韩非子”果不其然的对我进行长篇大论式的攻击:“你这么大的人,怎么不长记性,老师说过多少次了,在马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逞一时之勇。平时让你多看些法律书籍你从来不看,现在吃亏吧。还有上一次,那张你捡得一百块,是假钞,被人家警察批评了一顿你还不长记性。还有上次,也是和别人赛车,你怎么这么没有法律意识,你再不看重法律,我看你还不一定惹出什么事……”
虽然,我不喜欢“韩非子”长篇大论的教育我,但我也明白了她的真正意图。希望我以积极的心态去看待法律。我现在才正直发现法律其实体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渗透着我们的生活,正是有法律的存在,才有如此和谐美好的社会,才是我们的健康成长。
感谢你,“韩非子”是你让我对法律有了新的更深的理解。感谢你,法律,是你让我的生活更美好。
法制征文 篇11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冲犯了法律,你便会碰到法律的制裁。可是有一些人却还要违纪。为什么呢?那还不是由于自己的好奇心太强和自己的控制力不够,最后让自己吃亏,走了绝路。才后悔莫及。
当我看到一个15岁的少年由于吸食毒品,而杀人抢劫,最后被永远的囚禁在高墙下后悔。曾是学校的一名三好学生,爸爸妈妈谈起小学时的他,满脸笑容。爸爸说:“这孩子,下象棋,我可赢不了他。”妈妈说:“他的心比女孩子的心更细,小学时,次次数学都是班上的第一名。”这样聪颖、优秀的孩子,让人怎能够把他和一个杀人犯联系在一起呢?他也试过戒掉毒瘾,可他面对那美丽的诱惑时,又无从选择。最后,他结束了自己美好的青春!
在我们身边,一些人总是犯错误,法律纪律看法冷淡,屡教不改。以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就告诉了我们:若是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优秀的`行为习惯,没有优秀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行是是给你自己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化你的心灵。若是此时你不够悔过自新,而连续发展下去的话,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里根深蒂固,而且会变得更加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后等待你的,就只有周围墙壁了。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为了我们中学生防范自己碰到伤害的必要措施。
当我看到这一幕的又一幕,我恼恨那些披着美丽表面的“毒蘑菇”,可是同学们,回头问问自己,在摘下“毒蘑菇”从前为什么不去思虑一下结果呢?为什么不会勇敢地说一声“不”呢?自制是一个人内在的强大力量,能够控制自己情绪的人,向来保持理智,才能成就事业。学会拒绝,学会说“不”,莫让你美好的青春失去!
法制征文 篇12
在人生的道路中,常常会有许多诱惑,我们要学会自我保护,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的诱惑和侵害。
一次,我在电脑上看到一个消息:15岁的小新由于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络,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投案自首后,小新说:“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我们应该要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法制征文 篇13
中小学法制教育活动的加强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的法定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制定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力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全省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竞赛活动”。
一、竞赛的主题和内容
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参赛文章体裁不限,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一是学校根据《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主要成效;二是思想品德课教师结合教材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体会或礁;三是班主任教师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体会或礁;四是语文、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相关学科教师在本学科教学中挖掘法制内容、渗透法制教育,对学生进行法治文明、公平正义、恪守规则等方面教育的经验体会或礁;五是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心得体会,特别是学校组织观看省教育厅配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卫生教育专题资源》、《呵护未成年人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小小律师》等专题教育教学光盘后的心得体会。
二、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班主任、学生(小学三年级以上)。
三、竞赛活动的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领导及厅有关处室、各市(州、地)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组会。组会下设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设立在贵州教育报刊社。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征文竞赛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四、竞赛活动的程序
竞赛于10月30日启动,至20xx年7月30日截止。
(一)初赛阶段(10月30日至20xx年5月30日)
1、各学校根据本通知确定的竞赛内容,组织本校师生开展本校法制教育征文竞赛活动,并按时间要求将本校优秀文章报送县(市、区)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县(市、区)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经遴选将本县优秀文章报送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
2、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组成专家评审员会,负责对本地区参赛征文进行复审,并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省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
各市(州、地)限报优秀征文90篇。
(二)复赛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10日)
1、省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市(州、地)上报的征文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评选出的优秀文章提交省组会审定。
2、经省组会审定的评选结果在《贵州教育报》、《贵州教育》、《初中生辅导》等报刊上公布,并选登部分优秀作品。
3、评选结束后由省组会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五、编辑出版优秀论文集
征文初赛、复赛阶段,省教育厅《贵州教育报》、《贵州教育》、《初中生辅导》及团省《少年时代报》、贵州师范学院《希望》、《贵州师范学院报》等报刊上均设置“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竞赛专栏”,各学校及其教师、学生可自由投稿。其中,《少年时代报》负责接受小学生的投稿,其他报刊负责接受学校、教师和初中以上学生的投稿。
竞赛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和优秀文章将汇编成集,交由出版社公开出版。成书后,免费赠送各地中小学。
六、竞赛活动的奖项
本次赛分学校组、教师组、小学生组、初中生组、高中生组,并分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设优秀组织奖3名,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及奖金。
七、相关事宜
(一)各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于xx月20日前报送省征文竞赛办公室。
(二)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从“五五”普法年度经费中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鼓励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比照省的做法,设立相应奖项,对本地评选出来的优秀征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可推荐为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候选者。
(五)本次活动系公益性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收取学校、教师、学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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