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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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整治提升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昌宁县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实施方案》《昌宁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要点》要求,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规划引领,分类施策,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建共治共管格局,在镇内统筹推进重点工作。2024年,XX镇联席村被确定为昌宁县“千万工程”提升达标示范村建设,XX社区李家寨自然村、XX社区陈家寨自然村、XX社区祝寨自然村、松山村芹菜塘自然村被确定为昌宁县“千万工程”提升村建设;XX镇里睦自然村被确定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县级试点自然村,结合XX镇实际,其他9个村至少确定1个自然村为镇级试点自然村(详见附件1),实施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年末,全镇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74%,改厕质量明显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进一步成熟,治理率达60%以上;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分类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提高改厕覆盖率。2024年,全镇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任务600座,2024年10月底前建设完成并通过镇级验收,11月底前完成县级验收(详见附件2),有效解决农村厕所中旱厕数量较多、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低及少数地方无厕所等问题,基本实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文明如厕”的目标。

2.提高改厕质量。各村要安排专门的技术指导员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指导农户掌握改厕技术要领,严格执行改建厕所流程、加强施工技术指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要加强对改建户厕的农户信息、施工过程、产品质量、检查验收等环节全程监督,推动厕所技术运用全面升级。要引导农户购买合格的厕具产品,合理选址,必须设置粪污清掏口、排气管。原则上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三格式化粪池容积≥1.5立方米。有条件的村庄无害化卫生户厕要入户进院,并结合实际,提倡入室。

3.协同推进厕所尾水治理。加强厕所尾水治理,严禁厕所尾水直排,已布污水管网的自然村统一纳管处理,没有污水管网的自然村以单户或联户建设尾水收集池,就近就便还田、还林资源化利用。

(二)推进生活污水治理

4.推进集镇生活污水治理。牵头单位要加强与环保部门、住建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协调,加快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集镇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自然村生活污水实施统一收集,纳入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实现集镇污水收集处理,提升集镇污水处理水平。

5.推进畜禽粪污治理。XX镇已实施完成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2024年继续推进10户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规模以下生猪养殖场养殖污染治理项目(详见附件3)。引导养殖户根据养殖规模建设一定容积的三格化粪池和堆粪间,干粪进入堆粪间发酵后还田利用,粪水进入三格化粪池发酵后还田利用。

6.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4年10月底前完成XX社区里睦自然村污水收集工程、污水预处理及回用工程建设,主推“小三格+大三格”治理模式。严格执行经营主体“谁经营谁治理”的原则,2024年重点治理集镇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XX宾馆、茶源庄”经营主体。加大生态环保政策宣传,提升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动员群众建设三格厌氧发酵池,对厨房污水和洗涤污水经过收集池(厌氧发酵池、沼气池、水窖)处理后还田还地,实现资源合理化利用;牵头单位要加强与环保部门沟通协调项目,有力推进家庭生活污水管网设施建设,推进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全镇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以上。

(三)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7.源头分类减量一批。在全镇全域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分类处理。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广播、网络平台等方式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将农村垃圾按照“土、石、草、木、水、金、塑、玻、布、纸”进行垃圾分类,“土、石、草、木”回归自然,“金、塑、玻、布、纸”统一回收资源化利用,“水”通过污水专项治理,剩余的生活垃圾通过一体化处置,不断提高垃圾减量化运转率、无害化处理率、资源化利用率。

8.培植企业回收一批。坚持市场化原则,争取政策支持,积极探索企业合作,构建“村级收集+乡镇中转+县级综合利用”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格体系。拓宽“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新渠道,推广精细分拣和深加工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附加值。通过招商引资渠道,积极引进一家垃圾回收企业,对10个村采取定点定时回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

9.因地制宜转运处理一批。2024年,对XX镇集镇及357国道XX段周边居住集中的自然村,以及对下六甲村、兴文村、大九甲村、鹿塘村、光山村、尼诺村的部分自然村,充分考虑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处理能力、运输成本等因素,依托现有的垃圾处理设施,以“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镇中转、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模式和“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镇处理”的镇村一体化模式,实施垃圾转运处理。探索采取“政府补贴+农户出资”的模式,积极推进松山村垃圾热解站正常投入使用,实现松山村、联席村、新河村覆盖部分自然村垃圾清运处理。

10.就地就近消化处理一批。在强化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对人口居住较为分散的偏远的自然村或相对连片自然村为单位,因地制宜采取焚烧、填埋等方式就近就便处理。各村提前做好规划,对农村建筑垃圾等采取就地就近消纳方式处理,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

11.倡导健康环保生活减量一批。大力培养群众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加大群众宣传教育力度,通过采取生活中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购物时自带购物袋等多种方式,逐步养成绿色低碳、健康环保的生活习惯,自觉成为垃圾源头减量的实践者和倡导者。

(四)提升村容村貌

12.管控村庄风貌。计划于2024年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入库并将规划内容公示到10个村;发挥村庄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引导和管控村庄建设风貌。

13.改善村庄公共空间。挖掘村庄历史、人文、民族、产业等元素,倡导设置村庄名称,在村庄入口或显眼位置,就地取材,设置醒目美观得体村庄标识,体现当地特色。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全面清除村庄内断壁残垣、废旧住宅和危险建筑。全面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完成10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入库。通过村庄规划引领,大力推进村庄、庭院整治,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不搞大拆大建、保存风貌,防止千村一面。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传承,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严格规划管控,规范村庄规划建设与管理,农村房屋修缮要结合质量安全改造实施风貌提升。

14.建设绿美村庄。组织各村按年度在入村道路沿线种植树木、花草来美化边坡,避免垃圾杂物乱堆乱放。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自觉。引导村民对闲置空地通过平整压实,建设微花园、微菜园、微果园,增加绿地绿量,组织多方参与建设。采取“党员带头”+“村民小组引导”+“村委会监督”+“群众广泛参与”的方式,引导不同人群参与绿化美化建设。2024年计划至少建成省级绿美村庄1个,市级绿美村庄10个,绿美公路48.8公里。年内完成XX社区里睦自然村路域环境整治1188平方米,新建挡墙1000立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完成联席村门牌坊制作,街道提升绿化美化工作。

15.创建美丽庭院。围绕家庭环境“五洁五净”(入户道路通畅整洁、房前屋后排水沟整洁、庭院四周清爽整洁、生产工具安放整洁、生活用具摆放整洁;院内干净、屋内干净、厨房干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干净),大力开展“整洁有序庭院美、温馨洁净室内美、干净清爽厨厕美、产业兴旺生活美、和谐互助邻里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每季度开展美丽庭院示范户评比。2024年度计划完成美丽庭院建设450户。

16.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日保洁、月整治”工作机制,采取“一事一议”,通过村民推荐或群众自荐,每个村结合实际确定保洁员,由保洁员每天对村庄干道、小广场等公共区域和公厕进行保洁,督促群众落实门前“三包”。确定每月15日为全镇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日,组织群众对“五堆十乱”(柴堆、草堆、粪堆、土石堆、垃圾堆,乱堆、乱倒、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占、乱搭、乱建、乱挂)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和村间道路大扫除。

(五)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17.强化组织引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用好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

18.完善村规民约。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年内完成有乡村振兴示范点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试点村建设任务的行政村村规民约修订工作。

19.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加强群众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培养群众养成健康、环保的生活习惯,有效治理垃圾乱倒、粪土乱堆、畜禽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棚舍乱搭、农具乱摆、道路乱占、衣物乱丢等不文明行为。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级成立书记、镇长任“双组长”,人大主席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挂钩村领导为村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第一责任人,村总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帮扶干部与帮扶户同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推进措施,主动靠前、密切配合,既要落实行业主责,又要指导村级开展好各项整治工作。要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整合利用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

(三)严格督导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情况作为村级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价。镇人居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同各牵头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标准和督查、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各村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红黑榜”“日保洁、月整治月通报、季督查调度、年述评考核”等制度,被督查曝光的村要引起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整改。各村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对连续2期被确定为“黑榜”的村主要负责同志,由镇挂村领导约谈,对连续3期被确定为“黑榜”的村主要负责同志,由镇主要领导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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