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篇有关于粮食运输损耗情况探析研讨
有关于粮食运输损耗情况探析研讨(5篇)
食者,民之天,兵之命。古往今来,粮食运输直接决定战争输赢和百姓安危,历朝历代都高度重视。春秋战国时期,秦国发明“双辕车”和载重25吨左右的船舶,开通“秦直道”,运粮效率大幅提升,为一统华夏奠定坚实基础。清代前期,粮食运输量大幅增加,仅长江、淮河和运河三大水系运粮量就达5300万石(折合379万吨)。伴随粮食运输量的增加,受运粮设备和公路状况等制约,粮食运输损耗问题日益突出,甚至在明朝时期,官府在征收“正米”外,还额外征收一定的“耗米”,用来弥补运输损耗及相关费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扛畜拉”的传统运输方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轮船代替帆船,火车、汽车代替马车、牛车,粮食运距拉长、运时缩短、运耗减少。部分专家学者比较关注粮食运输损耗问题,也进行过定量估算,但由于概念界定不一致、计算过程不透明,研究得出的运输损耗数据差异较大。笔者在界定运输损耗概念的基础上,按相关环节进行了估算,并提出了有关对策建议。
一、何为粮食运输损耗
粮食运输贯穿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是粮食物流体系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运输技术进步、设备更新和设施改善,粮食运输效率提高,传统人力运输退出,运输过程中“人吃马嚼”也相应消失,这是现代粮食运输损耗与过去运输损耗的重要差别。为更好定量评估粮食运输损耗情况,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可比性,笔者就粮食运输损耗概念作出如下界定。
粮食运输损耗主要指加工前的原粮损耗。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粮食”的界定,粮食包括原粮和成品粮。据此,粮食运输也就是原粮运输和成品粮运输,粮食运输损耗相应包括原粮损耗和成品粮损耗。从粮食全链条看,原粮和成品粮以是否“加工”作为分界,加工前的损耗界定为原粮损耗,加工后的损耗则界定为成品粮损耗。在粮食品种中,一般意义上,稻谷、小麦和谷子等原粮加工后的大米、面粉、小米等都属于成品粮,而豆制品、淀粉、饲料、酒精、葡萄糖等其他粮食加工品,并不视为成品粮。成品粮多以集装箱、吨袋或小包装运输,损耗较少。综合考虑,本文主要对粮食加工前的原粮损耗进行研究。
运输中的杂质减少不视为粮食损耗。从粮食国标看,杂质是除粮食以外的其他物质及无使用价值的粮食颗粒,包括筛下物、无机杂质和有机杂质。依据国标界定,杂质中的粮食成分主要包括两类:一是通过直径3毫米圆孔筛的粮食微小颗粒;二是无使用价值的粮食颗粒。从具体成分看,部分杂质虽属于粮食,但已没有利用价值,可认定为杂质不属于粮食。从收获环节开始,粮食就与杂质相伴随,存在于原粮运输的整个流程。粮食运输过程中的装卸和搬倒,将导致杂质减少和粮食损耗,造成运输重量下降。鉴于杂质不属于粮食,不能将粮食运输重量的减少,笼统视为粮食损耗,需要考虑杂质减少问题,并予以扣除。
粮食运输损耗既有“量减”又有“质降”。粮食运输损耗中的“重量减少”主要由筛选、遗漏、抛撒和转运破碎造成,其中转运时的粮食破碎是否属于损耗应视情况而定。按照国标界定,如果破损籽粒直径小于3毫米,粮食颗粒破损后变成筛下物,属于粮食损耗;如果破损籽粒体积大于单个颗粒1/5以上,粮食颗粒破损后成为不完善粒,将影响粮食价格,但不造成粮食损耗。“质量下降”主要指因雨淋或外界气温变化等因素导致的脂肪酸值升高、食味品质下降甚至霉变、霉烂等。对于掺兑粮、掺水粮或高水分粮,若长时间封闭运输,更容易发生变质甚至霉变,从而造成运输损耗。
按照上述界定,粮食运输损耗主要指粮食从生产者售粮到加工及收储企业(包括面粉、大米、饲料、淀粉、酒精、储备库等企业)接收运输过程中,由于过筛、遗漏、抛撒、过驳、机械碾压、扦样消耗等造成的原粮损耗,不包括储存损耗、加工损耗和成品粮损耗,也不包括运输过程中磅差、水分杂质自然减量等。
二、粮食运输损耗怎么估算
粮食运输损耗由运输量和损耗率决定,运输量又由粮食商品率和运输次数决定,不同运输方式损耗率也不尽相同。2021年我国粮食产量6.83亿吨,入统企业粮食收购量4亿吨左右,据此估算,粮食商品率70%左右,进入运输环节的粮食数量大体在4.78亿吨。按照粮食国标杂质含量小于或等于1%的标准估算,进入运输环节的粮食杂质在450万吨左右,这部分杂质数量的变化并不属于粮食损耗范畴。纵观粮食整个运输链条,据调研了解,粮食损耗主要集中在“除杂”和“装卸运输”环节。
粮食“除杂”损耗量。粮食国标界定的杂质不属于粮食,但在运输“除杂”环节,企业除杂标准大多严于国标,筛孔直径明显大于3毫米。因此,现实中粮食杂质是混合了粮食碎粒的复合杂质,与国标中界定的杂质有所区别。为防止混淆,粮食国标中界定的杂质以下简称为“国标杂质”。据了解,粮食运输链条中,主要有贸易商和加工及收储企业两个“除杂”节点,其中贸易商主要针对非口粮除杂,加工及收储企业则主要针对口粮除杂。
1.贸易商非口粮除杂
我国粮食贸易商类型不一、称呼不同。为保持一致,借鉴民间约定俗成的称谓,将没有固定收购场地、走街串巷的农民经纪人称为“粮贩”,将有固定收购场地和坐地收购的粮食经营者称为“贸易商”。对于加工及收储企业周围的粮贩,从农民手中收粮后大多直接销往加工及收储企业,不经过贸易商环节。考虑加工及收储企业开展的订单,粮贩和订单户直接送往加工及收储企业的商品粮占三成左右,约1.43亿吨;而经贸易商间接运至加工及收储企业的占比七成左右,约3.35亿吨。粮贩和贸易商收购环节大多“扣价不除杂”,售粮环节对两大口粮品种也不除杂,主要在于加工及收储企业收购两大口粮品种质量标准高,除杂力度大,无论净粮或毛粮,加工及收储企业结算入库前都会再次除杂。虽然现实中也存在部分贸易商口粮除杂和非口粮不除杂现象,为简化计算便于理解,假定两大口粮的除杂都集中在加工及收储企业,非口粮除杂都集中在贸易商环节。据此估算,扣除两大口粮品种商品量,贸易商环节大体对2.33亿吨粮食过筛除杂,其中相当部分是玉米和大豆。
关于贸易商粮食除杂率问题。据贸易商反映,为满足加工及收储企业要求,贸易商大多选用筛孔直径4~6毫米的筛子对玉米和大豆进行清理。鉴于贸易商收购的多是毛粮,按照1%的除杂率估算,除杂量230万吨左右。对于杂质中的粮食碎粒比例问题,由于选用的筛孔大小不同,粮食碎粒占比在20%~40%,如取中间值按照30%估算,数量在70万吨左右。为实现潜在利润最大化,贸易商将筛下物大多销往养殖场尤其是养鹅场用于铺垫,基本不存在直接丢弃现象,部分粮食碎粒被养殖家禽采食,实现了一部分回收再利用。据此估算,贸易商除杂环节粮食损耗量在40万吨左右,主要是品质较低的粮食碎粒。
2.加工及收储企业口粮除杂
收储企业为有利于通风和熏蒸,加工企业为提高成品粮品质,在入库或加工前都进行严格的过筛除杂,大多是卸车过筛、净重结算。目前粮食运输主要是“第三方货站配车”,回拉杂质成本较高,加上部分口粮加工企业单方要求“留杂”,现实中大部分杂质都留在加工及收储企业。对于除杂方式,大米厂大多经过滚筒筛和振动筛“两次过筛”,大型面粉厂则在卸车过程中进行“风力吸附”和“震动过筛”,将国标杂质与碎麦粒分离。据调研了解,大米厂和面粉厂除杂标准要求严格,除国标杂质外,部分体积较小或发育不完善的碎米粒或碎麦粒也被去除,除杂率在1%~2%,最高达到2.4%,如按中间值1.5%估算,2021年两大口粮除杂量370万吨左右。对于杂质中碎米粒和碎麦粒占比,大型面粉企业占比较高,在10%~20%,其他企业占比在5%左右。2021年我国大型面粉企业小麦加工量在5000万吨左右,据此加权平均,两大口粮杂质粮食碎粒占比大体在7%,合计26万吨左右。
加工及收储企业的杂质如何处理?由于除杂过程基本实现国标杂质与碎麦粒分离,大型面粉企业采取分离和回收再利用方式,碎麦粒加工后大多掺入次粉销售,或者打碎后掺入麦糠等副产品中,基本没有损耗或不造成浪费。对于没有实现分离或二次回收的大米厂、中小型面粉厂和收储企业,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销售实现价值再利用,包括销售给养殖场、发电厂或专业的粮食碎粒回收公司。据了解,一个日加工2000吨的面粉企业,一年杂质的包销收入在25万元左右。二是少部分直接丢弃。按照50%损耗估算,加工及收储企业除杂环节粮食损耗在13万吨左右,大部分还是粮食碎粒。
粮食“装卸运输”损耗量。粮食装卸运输损耗主要集中在四个节点,一是卸粮 “遗漏”,即卸粮不干净,遗漏在运输工具中;二是装卸“抛撒”,装卸或过驳过程,无论利用粮食传输带还是抓斗,都会将少部分粮食抛撒在火车站(场)、码头或江海中;三是装卸“破碎”,装卸过程中机械碾压或碰撞,有时会造成粮食颗粒破碎,尤其是集装箱开始装粮阶段,粮食高位落入集装箱底部,与集装箱壁碰撞,造成一定破损;四是运输期间“品质下降”,主要是品质变化或霉变。在这四个节点中,损耗相对较多的是“抛撒”,其他三个节点产生的损耗较少。
1.铁路运输损耗
2020年我国铁路粮食运输量8077万吨,其中哈尔滨局和沈阳局发运量占比超过60%。按照目前行业规则,粮食铁路运输合同约定损耗率大多为3‰。铁路运输粮食分包粮和散粮,散粮大体占30%,全程损耗率1‰左右。据调研了解,包粮铁路装运方式具体分两种,一种是贸易商先打包后汽运至火车站(场),然后装上火车,这种方式损耗率较高,最高可达5‰,主要原因是包粮汽运一装一卸,然后装入火车厢,累计3次搬倒,容易发生包装袋划破漏粮现象,部分火车站(场)地面未硬化,撒漏粮食与石子、煤渣等其它物质混合,难以再次回收。一种是贸易商先散粮运至火车站(场),然后打包直接装火车,这种方式损耗率相对较低,基本在2‰左右,但部分火车站(场)不允许散粮在站(场)打包。综合考虑,铁路运输粮食可以按照1.5‰的损耗率估算损耗量,大体在12万吨左右。
2.江海船运损耗
据了解,我国粮食江海运输主要有三大通道,一是东北粮食“北粮南运”,主要品种是玉米和大米,常年运输量4000万吨左右,其中大米300万吨左右,集装箱运输占比40%左右;流向大约50%进入长江航线,通过“过驳”海船倒江船后发往长江流域各港口,另一半直接运至华南各港口。二是苏豫皖小麦江海南运,通过江船或倒海船运至西南和华南地区,2021年海运量在1500万吨左右,主要由于2021年小麦饲用量增加,常年海运量800万吨左右。三是苏豫皖地区稻谷船运至福建、广东等省补库,常年海运量200万吨左右。据此估算,我国江海国产粮食常年海运量5000万吨左右。根据行业合同约定的海运损耗率,传统江船装卸运输损耗率1‰~1.5‰,海船损耗率3‰左右,内含装卸两端0.5‰左右的过磅称重误差。鉴于一次装卸损耗中大约一半是灰尘杂质损耗,部分地脚粮也进行了再次回收利用,江海船运中装卸地脚粮抛撒损耗、过驳滴漏损耗、运输遗漏损耗等真正粮食损耗,占比应在0.5‰左右,据此估算,江海船运粮食损耗大约2.5万吨。
3.公路运输
我国粮食运输以公路运输为主,按照前述商品率、粮贩直送率、江海船运量和铁路船运量,考虑铁路运输中的铁海联运后,可以估算出我国大约1.43亿吨商品粮经过一次公路运输,3.3亿吨经过两次运输,公路运粮量在8亿吨左右。目前粮食公路运输合同大多约定1‰的损耗率,考虑装卸过程重量减少大体一半是国标杂质,粮食损耗按照0.5 ‰估算,数量在40万吨左右。
三、对策建议
根据估算情况,按照内涵界定从小到大的顺序,不考虑粮食运输过程中国标杂质减少和粮食碎粒损耗,真正有价值的粮食损耗仅54.5万吨;加上粮食碎粒损耗,粮食运输损耗在107.5万吨左右;若进一步将粮食运输起始环节450万吨国标杂质的变化也算作广义的粮食损耗,粮食运输损耗最多在550万吨以上。一些学者研究粮食运输损耗前未作明确的概念界定,导致研究的损耗数量差异较大,这也在情理之中。针对我国粮食运输损耗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鼓励发展第三方粮食碎粒回收企业,提高碎粒粮回收再利用率。建议将第三方粮食碎粒回收企业纳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范围,统一享受优惠政策和财政支持政策,提高碎粒粮集中回收率和再利用率。鼓励第三方粮食碎粒回收企业对粮食杂质进行统一回收再加工,分离有使用价值的粮食碎粒,适度加工后再次销售给饲料养殖企业,减少除杂造成的粮食损耗。
改善站(场)码头软硬件环境,加强地脚粮管理。鼓励火车站(场)和船运码头设立粮食装卸专区,同时不断改善粮食装卸专区软硬件环境,完善粮食运输散装、散卸的基础设施设备;加强对地脚粮的管理,降低地脚粮回收成本,提高地脚粮回收率,严厉打击不回收地脚粮等浪费行为。鼓励粮食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促进粮食运输全流程不落地和无缝对接。
加大粮食运输规范力度,鼓励净粮运输。严格粮食过筛除杂标准,防止过度除杂和层层加码,提高除杂流程的标准化水平。严厉打击粮食运输前恶意掺兑和故意掺水行为,严禁高水分粮长途密封运输,避免粮食变质甚至霉变。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引导除杂环节前移,推动集中除杂和净粮运输。
粮食损失调查总结
近年来,粮食损失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粮食是人类的重要食物来源,但在生产、储存、运输和消费的过程中,粮食损失无处不在。粮食损失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对全球粮食安全造成了威胁。本文将对粮食损失的现状进行调查总结,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粮食损失的现状
1.生产环节: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气候变化、病虫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作物减产和损失。同时,农民在种植、施肥、灌溉等技术方面的不足也会导致粮食损失。
2.储存环节:在粮食储存过程中,由于温度、湿度、虫害等因素的影响,粮食容易受潮、发霉、变质。此外,储存设施的不完善和管理不善也是粮食损失的主要原因。
3.运输环节:在粮食运输过程中,由于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等方面的问题,粮食易受挤压、摩擦和震动等影响,导致粮食破损和损失。
4.消费环节:在食品加工、餐饮等环节中,由于操作不当、存储不当等原因,导致粮食浪费和损失。
二、粮食损失的影响
1.资源浪费:粮食损失意味着大量的资源被浪费,包括土地、水、能源等。这对于资源紧缺的地区来说是一种不可承受的负担。
2.环境污染:粮食损失导致大量的废弃物和有害气体的产生,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同时,由于需要大量的水、化肥、农药等来种植粮食,这也对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
3.经济损失:粮食损失直接导致农民收入的减少,同时也增加了国家的粮食进口压力。此外,粮食价格的上涨也会对消费者的生活造成影响。
三、粮食损失的解决方案
1.加强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种植、管理、储存技术水平,减少作物减产和粮食损失。
2.改善储存设施和管理:加强粮食储存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高管理水平,减少粮食受潮、发霉、变质等问题。
3.完善运输设备和包装材料:改进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的设计,减少粮食在运输过程中的破损和损失。
4.提高消费者意识: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业的监管,倡导节约用餐和减少浪费的生活方式。
5.建立粮食损失监测和预警系统:通过建立科学的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应对粮食损失问题,减少损失的发生。
6.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粮食损失问题,推动粮食可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
四、结语
粮食损失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各国政府、农民、企业和消费者都应共同努力,减少粮食损失,确保粮食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全球粮食安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为人类的未来提供更好的保障。
XX县2023年“粮食节约减损 反食品浪费”工作监测、分析、评估监测情况
为深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履行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实际,组织人员和相关单位,抽选代表性行业开展了粮食监测、分析、评估工作,现将监测情况公布如下。
一、粮食市场抽查监测及评估情况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环节进行了重点部署,协调联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其职责,对部分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粮食加工企业等开展调查监测统计,推动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一)粮食加工环节。通过对石台县一家粮食加工企业一周加工环节进行数监测得出数据:大米数量860公斤,加工过程损耗1.4公斤,加工成品保管损耗1.2公斤,损耗总重量2.6公斤,损耗比例达0.00302%,损耗比例在标准范畴。
(二)粮食消费环节。通过对2家企业食堂、1家饭店进行监测,被监测总人数450人,监测时间5天,通过对食品浪费监测统计,浪费系数平均值为9%,餐厨垃圾总重量102公斤,浪费数量较多。
二、反映问题
(一)企业加工设备及技术的不足生产的损耗。粮食生产加工中,受设备、技术等条件的影响造成粮食的损耗。
(二)部分“尖上的浪费”未能彻底根除。宣传效果的不够明显,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大对粮食生产、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在设备更新、人员培训、技术提升上下功夫,从生产环节减少粮食的损耗。
(二)加强引导餐饮服务单位调整菜品份量方案,主动提供"小份”"半份”等人性化、合理化服务,对于客人明显超量的需求及时提醒,强化宣传育,对消费者履行提醒义务,养成珍借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积极参与"光盘行动”,抵制食物浪费。
XX市粮食机收损失监测调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全省关于做好粮食作物机收减损的工作部署,推进粮食机收提质减损,我市按照《2023年山西省粮食机收减损工作方案》的要求,选取了部分地区进行机收损失监测,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种类
我市选取了小麦、玉米两大主粮作物在五个县(市、区)进行机收损失监测,其中,城区、泽州、高平、沁水县对小麦进行机收损失监测,陵川县对玉米进行机收损失监测。
二、调查过程
1、调查时间:小麦机收损失监测集中在6-7月夏收期间,玉米机收损失监测在9月26日。
2、监测方法:按照《小麦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指导意见》(2022年5月修订)、《谷物(小麦)联合收割机收获损失率测定方法》及《玉米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指导意见》(2021年5月修订)、《玉米收获机损失率测定简易方法》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选取8个乡镇17个采样点进行损失监测。进行机收减损监测前,机具应提前进行检查和保养,做好机具调试,可在临近地块进行试割,确保机具达到正常作业状态。选择自然落粒少的田块,在收割机稳定作业区域,往返两个行程内随机选取两个取样区,收集掉落地上的籽粒个数,根据当地的小麦千粒重(或落地籽粒称重)和平均亩产量估算平均损失率。 玉米监测按照《玉米收获机损失率测定简易方法》相关要求进行测算。
3、监测结果
城区选取西上庄办事处西上庄村1个采样点进行监测,小麦机收损失率为1.8%;泽州县选取周村镇李堰村、下町村和金村镇东六庄村3个采样点进行监测,小麦机收平均损失率为1.87%;高平市在河西镇官庄村选取6个采样点进行监测,小麦机收平均损失率为1.025%;沁水县在端氏镇苏庄村选取4个采样点进行监测,小麦机收平均损失率为1.75%。陵川县选取杨村镇东尧村、崇文镇牛家川村、附城镇川里村3个采样点进行监测,玉米机收平均损失率为3%。
三、调查结论
通过全市范围内的机收损失监测调查结果来看,我市小麦机收平均损失率为1.6%,玉米机收平均损失率为3%,符合作业质量要求。
四、改进建议
下一步,我市将紧盯小麦、玉米两大主粮作物和“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将粮食机收减损作为机收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机收减损宣传活动。加大小麦、玉米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指导意见和相关作业标准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渠道,开展机收减损知识宣传、效果宣传、典型宣传,牢固树立“减损就是增产”意识,营造浓厚氛围。二是进行机收减损培训及技术指导。通过制发机收减损手册、明白纸等培训材料,采取“线上+线下”多渠道和“实操+理论”相结合模式,开展机收减损培训活动。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机械化减损、农机保养维修、农机防灾减灾等技术巡回指导,将小麦、玉米机收作业标准宣贯到参加机收的农机手,引导农户、农机手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因地制宜选择收获时机、合适机具和机收方式。三是开展机手减损大比武活动。要抓住“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组织机手开展机收减损大比武活动,全面推广机收减损技术,引导农机手在生产实践中精操作、比技能、展风采、做贡献,营造广大农机手比学赶超、全社会关注支持收获减损的浓厚氛围。
关于开展粮食储存环节损失损耗调查工作情况分析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局关于开展粮食储存环节损失损耗调查工作部署,按照《州发展改革委(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转发〈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开展粮食储存环节损失损耗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充分认识开展粮食存储环节损失损耗调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此次损耗调查工作,立即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抽样调查、测算分析、综合评估”的方式,较好地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粮食储存环节损耗调查,在农户储粮损失损耗调查方面,为了更好通过综合分析全县粮食种植品种分布,结合各镇(街道)粮食单产及农户储粮方式,选取了1个镇(街道)作为农户储粮调查抽取样本点,共抽取12户种粮农户作为调查样本,农户调查样本选定后,严格按照本次调查要求开展调查,并完成农户储粮损失损耗工作底稿填写;在库点储粮损失损耗调查方面,由县内仅有的1个粮油储备库点根据2022年实际储粮量及轮换出库数量,如实填报库点储粮损失损耗调查工作底稿,涉及调查企业1家,为国有粮食承储企业安龙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步骤
(一)系统注册及填报。积极协助和指导农户及库点做好填报系统注册工作,然后根据调查工作底稿,将调查数据逐户录入系统并进行审批汇总。
(二)数据分析及测算。加强部门沟通协调,通过与农业、统计部门对接,获取全县分品种粮食产量,再结合样本调查情况,综合分析测算全县农合储粮、库点储粮损失损耗情况,然后完成《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储粮损失调查测算表》和《粮库储粮损失损耗调查测算表》系统填报。
(三)调查情况汇总。在完成农户储粮损失调查及库点储粮损失损耗调查工作后,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回顾,完成《农户及粮库储粮损失损耗调查工作情况汇总表》系统填报。
三、调查结果
通过对我县12户农户、1个库点储粮损失损耗调查工作结果及对全县储粮农户、粮食产量、储粮量进行综合分析测算,我县农户粮食综合损失量为273.168吨,综合损失率为5.6%;因粮库2022年未发生轮出,粮食综合损失量为0吨,综合损失率为0%。
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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