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内容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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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内容篇1

为全面夯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坚决遏制冬春季火灾高发势头,全面落实拉萨市冬春季火灾防控议精神,结合园区工作实际,扎实做好园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园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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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安全。由堆龙消防大队负责,以“查违规、督处罚,查隐患、督整改,查制度、督落实”为重点,加强对娱乐场所、天文馆、建材市场、宾馆饭店、高层建筑、施工工地、餐饮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等单位场所的安全检查,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二)城镇燃气和供水安全。由规建局负责,全面加强对城市燃气管道、昆仑能源天然气站及加气站等冬春季火灾防控安全检查,严防施工及群众用气过程中发生燃气泄漏引发安全事故。

(三)建筑施工安全。由规建局负责,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留宿人员、电器线路老化、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督促落实施工安全监管和安全用气措施、清理施工现场违规用电、违规取暖、违规简易用房,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四)道路交通安全。由公安局负责,全面加强道路、旅游路线及各类危险路段的安全检查、巡查,强化各类道路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严查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强“九小场所”所夜间“错时制”检查,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及时排查火灾隐患。

(五)特种设备及食品药品安全。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一是全面加强锅炉(含其他压力容器)、电梯、叉车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未经检测合格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二是切实加大对各类市场食药品安全条件的检查,严防国家明令禁止的相关产品流入市场,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确保园区食品安全环境健康良好;三是加大对餐饮饭店的安全检查,确保园区群众就餐安全。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安监局牵头,公安局和规建局配合,加强各自监管领域对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一次以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为重点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开展作业前的风险分析和评估,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七)教育领域安全。由安监局牵头(社会事务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切实加强对园区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监管,督促各类学校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

(八)寄递物流领域安全。由堆龙消防大队和公安局负责,按照相关程序,确保寄递物流工作各个环节依法依规开展,督促、检查寄递物流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九)工业商贸领域安全。由安监局和经发局负责,对园区工业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以及园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类旅游企业的安全工作,全面隐患排查工业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管委会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园区企业及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安委办方案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和措施,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切实狠抓本行业、本领域的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共同打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攻坚战,为园区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请各部门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15日前上报至经开区安委办10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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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内容篇2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火灾事故。按照省、市、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统一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3月在全街道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全街道火灾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坚持综合治理、群防群治和从严问责的原则,全面提升消防治理现代化能力水平,推动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成立中都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张永担任组长,街道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街道直各单位、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经发办,由街道党委委员查辛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0日前)。各村、社区、各部门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3月25日)。各村、社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一)加强消防宣传,组织开展防火培训。各村、社区、要利用巡逻车、物业等平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安全施救、有序施救,强化专用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真报警、真出水、真灭火、真逃生”。

(二)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1、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组织,确保辖区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问、有人干。积极对接派出所驻村民警开展重点场所的用电用气用火、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问题,有效防范火灾事故。

2、紧盯重要节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街道主要领导、党政班子成员、街道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重点时间段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3、加大建设工程施工和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强化高层建筑消防管理、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

(三)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改。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根据街道安排及时为冬春火灾防控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全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高压整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配合,联合组织检查、建立健全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深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用气用火宣传,普及用电用气用火常识。鼓励群众举报电气等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冬春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问责。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落实到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全面推进冬春防火安全水平。争取我街道冬春火灾防控形势稳定。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结合实际落实工作,街道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村(社区)火灾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开发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内容篇3

为全力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自治区、银川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和《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认真吸取11·21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暨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消安委发〔20xx〕2号)要求,结合工作职责,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开展银川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紧紧围绕提升预防火灾能力和消防意识,增强火灾防控能力,从严从快从实全面排查治理住建系统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和全国、自治区、银川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我市在建工地、物业管理、保障性住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指导有关单位、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1、建筑管理科、行管处要督促参建单位做好在建工地消防安全。重点检查:

(1)施工现场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是否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

(2)在建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

4)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可有效使用。

(5)建筑电工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是否接受了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明火作业前,是否已消除周围可燃物,落实明火作业监护人员和措施,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7)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

(8)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人宿舍区是否有专人负责防火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的隐患。

(9)是否根据施工消防的特点,对施工作业人员专门开展了加强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并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

(10)是否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2、物业管理科、物业服务中心要督促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和物业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重点检查:

(1)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并落实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全面推行高层建筑“楼长”制,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高层建筑使用单位对消防设施、外墙保温、防火封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部整改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物业服务企业和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依法依规履职情况。

(4)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引导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劝阻、制止业主或者使用人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5)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完善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6)是否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行动。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棚)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的通知》(银住建发〔20xx〕365号)、《关于切实推进物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物发〔20xx〕70号)等文件要求,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

(7)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辖区物业主管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消防救援机构推进老旧小区消防通道治理。

3、工程质量监督和消防科、质监站要做好消防验收工作。重点检查:

(1)一是对正在施工的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及高层建筑项目进行消防工程的专项检查,强化消防工程质量过程管理,全面排查建设工程消防施工活动中各参建单位的消防行为、消防施工质量、消防检测质量及消防设施调试等内容。

(2)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51号)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职责,做好日常巡查检查。

(3)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对大中型商业综合体消防改造工程进行消防验收,推进大中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

4、住房保障科、住房保障中心要做好公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检查:

(1)用电、用气安全排查。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源线、燃气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2)楼梯、过道是否堆放易燃易爆杂物。

(3)保障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能否正常使用,是否存在消防通道堵塞问题。

(4)对公租房小区内私搭乱建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加强私搭乱建行为的日常监管力度,对私搭乱建行为报相关部门进行拆除。

5、城乡宜居科要加强农村住房火灾防范防控能力。结合农村危窑危房和抗震房改造建设、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落实村庄规划关于农村住房防火安全间距等要求,及时清理堆放在消防安全通道的生活垃圾。要委托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或经培训合格的乡村工匠建设改造农村住房,使用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的建筑防火材料,全面落实农宅消防和安全等要求。

6、局办公室要加强机关办公室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搞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7、局直属单位要认真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加强冬季防火宣传教育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各种载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做好消防常识宣传。强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工作,推动落实建筑施工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安全提示推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公告栏等载体,加强“两节”“两会”等重要节点,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三是开展消防职业培训。建筑企业要将消防培训纳入职业培训内容,尤其加强对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职业培训。

(一)动员部署(20xx年11月30日前)。各有关单位、企业要结合行业、单位实际,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15日)。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既定的工作目标,逐级按照岗位分解责任,组成检查组对各自分管行业进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消防安全。

(三)总结验收(20xx年3月16日至3月31日)。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对各自开展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自查自评,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本部门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各科室、各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冬春两季历来是火灾易发、多发期,针对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要加强监管,组织全面排查和消除隐患,切实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组织有关单位、企业扎实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严肃查处。各科室、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单位、项目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好用足诚信手段、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诚信管理,联合惩戒。冬春期间,要处理一批、约谈一批,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强排查整治情况信息收集,明确专人负责,将工作开展中的各类检查表、照片等材料收集整理,及时反馈工作情况。自20xx年12月起,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xx年3月27日前,总结材料报局工程质量监督和消防科。

开发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内容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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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突出重点场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人事劳动局要在市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基础上,指导本行业系统单位场所开展达标创建工作,提升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2.突出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快递服务网点、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3.突出隐患治理。要组织对工业园、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冬春期间,针对我区“三合一”场所回潮反弹的现状,要在今年开展的“三合一”场所“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基础上,持续发动社区居委会开展“三合一”场所排查检查,严防“小火亡人”。同时要依据《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导则(试行)》,加强利用既有自建民房改作为生产加工、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

(二)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严格规范落实划线管理。规划建设局要督促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于20xx年12月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xx年内无法完成的,提请管委会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公共建筑管理单位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

2.强化老旧小区、高层住宅消防车道治理。规划建设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完善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按照方案督促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冬春期间,要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消防通道清理,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3.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冬春期间,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要根据市政府《关于老旧城区公共通行道路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纪要》(〔2019〕6号)和《漳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漳州开发区大队关于明确消防车通道联合监管有关事项的意见》(开消〔20xx〕32号),定期组织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健全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和联合查处的长效管理机制。对确不能清理完毕的,要推动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同时,规划建设局要加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三)深化电气领域综合治理

1.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根据市应急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应急 〔20xx〕4 号)工作要求和分工,将电动汽车一并纳入整治范围,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生产、销售、使用等领域的管理,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全市无物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漳政办〔2019〕10号)要求,在2019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纳入无物业小区改造,年底前,无物业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完成率达100%。要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积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改造内容。规划建设、电力等部门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重点整治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和敷设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

(四)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

1.组织集中摸排。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地区、分领域、分场所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保温装饰的冷库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开展集中整治。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冷库使用的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规划建设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的动态监管,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五)加强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

1.加强执法检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要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2.落实隐患整改。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消防安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各部门要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线上消防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社区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等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消防工作履职能力。各部门组织机关人员开展1次消防安全集中培训,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害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设施、会逃生自救)。行业系统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点组织社区、学校、文化旅游场所、宗教场所等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全面强化应急处置机制

要结合实际,整合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12月底前,公用事业管理局、水务公司要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一次维保,落实冬季防寒防冻措施。社会发展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健全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准备。消防救援大队要积极开展新装备熟悉使用及实战应用,深入辖区重点单位、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及辖区复杂路况区域等开展演练熟悉,完善应急预案。“两会”、春节等重要节点,在重点区域场所前置力量巡护,提高快速到场处置能力。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一)政府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实际,统筹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细化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

1.科学研判预警。20xx年11月底前,要专题研判一次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部署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具体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时间安排。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2.重点约谈推进。要组织约谈问题突出、火灾多发地区的行业部门。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3.严格督促督办。要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

(二)行业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门别类开展集中检查,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1.集中开展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范》,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建立健全详实的排查工作台账、隐患整改台账。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企业要开展约谈,督促工作落实。

2.教育卫生局、文化与旅游发展局要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单位消防安全水平。教育卫生局、文化与旅游发展局、人事劳动局要根据市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会要求,组织行业系统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

3.规划建设局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居民住宅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排查,督促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隐患整治。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4.公安分局要根据《关于认真组织做好城乡社区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xx〕78号)文件要求,督促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督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派出所、社会发展局要对社区居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加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单位场所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5.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加强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和电动车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

6.安监局要突出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部位,督促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开展自查自改,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消防救援大队要定期组织研判辖区火灾形势,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有针对性提高高风险单位场所监督抽查频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约谈大型连锁企业、火灾高风险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社会单位责任。社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2.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开展微型消防站建筑消防设施应用、人员疏散营救、初期火灾扑救等应急训练,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和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微型消防站快速反应实战能力。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0日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至3月底)。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安办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日常工作。各行业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部门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教育卫生局、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公安分局、文化旅游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人事劳动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切实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考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安办将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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