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工作总结范文报告 干部监督工作总结范文 财政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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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工作总结报告 干部监督工作总结 财政【第一篇】

在市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上级20xx年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今年传染病防控工作力度,继续以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为重点,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与主管所长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学习情况:科室人员能够转变思想,积极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根据文件及工作要求能够做到及时监督、总结、上报。能够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类传染病防控知识。为教育部门、乡镇卫生监督员及托幼机构负责人约200余人次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3月分参加了黑河市卫生局举办的卫生监督员复训班及8月份的卫生监督员考试。在迎接黑河市卫生监督局及各市县行政执法稽查互检工作中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

二、医政监督工作:认真执行各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督工作,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继续以打击非法行医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全年共处理违法违规案件中,共查处案件14起,罚款人民币1、67万元,没收非法医疗器械10件,药品价值0、6万元,并下达责令改正意见书14份。严查违法广告发布、超出诊疗范围执业、及医疗机构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是否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共动用执法车辆50台次,执法人员126人次数。同时日常监督工作对我市4家医疗机构,11家乡镇卫生院,88家村卫生所,12家个体诊所,4家社区服务站,18家药店是否设座堂进行了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卫生意见书119份。

三、母婴保健监督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的指示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依法控制传染病疫情。卫生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监督所对全市及各乡镇托幼园所进行多次监督检查。出动监督员56人次数,执法车辆23台次,共发放防控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宣传单1000余份。共监督检查乡镇托幼园所60家,学前17家。对检查中不符合考核标准的托幼园所共下达了限期改正意见书77份。对未取得《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健康证明书的托幼园所共取缔8家,罚款人民币0、55万元。完成托幼机构儿童入托体检人数830余人。完成了21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的换发及10家年度延续工作。认真做好母婴保健日常监督监管工作,使幼师体检率达到100%,母婴保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同时做好市人民医院、福康医院、中医院申办及延续《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材料整理审查验收的工作并上报卫生局。按时限完成《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母婴保健技术卫生行政许可管理通知》文件要求对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卫生许可上报备案材料的整理工作。

四、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较好的完成双泉、建设、华山^v^三处的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换发卫生许可证150户;配合疾控完成火山泉、哈飞水厂、华山泉饮品有限公司人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100%。对餐饮业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共10余份。同时下达了职业禁忌调离书2份。

五、存在的问题: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的还有一定的距离。由于科室人员少,执法力度较薄弱,日常监督不够到位。另外还由于其它某些因素,对我们监督检查工作不为重视,给我们的日常监督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碍。

六、要认真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继续开展打非工作,加强托幼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要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完成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同时要完成上级、局及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部监督工作总结报告 干部监督工作总结 财政【第二篇】

今年上半年,干部监督工作在部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的大力指导下,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重点,以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和^v^带病提拔^v^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为载体,学习干部选任政策、从严干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

1、认真自查。按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的通知》(咸组通[20xx]5号)文件要求,我们通过全面查阅考察任用相关材料、个人档案以及客观分析总结等形式,对20xx年度我县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上报市委组织部。

2、核对审查。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县20xx年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整理,并对我县《20xx年度提拔任用的干部名册》、《20xx年度科级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处理情况表》、本地^v^两代表一委员^v^名册和离退休老干部名册等进行了仔细审核,确保迎检相关材料不出纰漏。

3、配合检查。检查工作重在掌握真实情况,为了配合做好检查工作,我们在主动协调、服务保障上热情、有度、合规。在汇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时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客观、公正、得体,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也获得了检查组好评。

(二)^v^带病提拔^v^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v^带病提拔^v^倒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县委迅速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县委组织部与县纪委监察局联合组成了工作专班。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倒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倒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明确了倒查时间安排、程序步骤。并通过查阅相关材料,收集掌握了20xx年3月以来我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干部名单及处分情况,通过分析相关人员的任免审批表和处分决定书等,对其进行了认真查核,并形成了《关于对^v^带病提拔^v^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自查情况的报告》上报市委组织部。

(一)跟踪督办,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市管干部20xx年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咸组通[20xx]6号)文件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明确要求我县75名市管干部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及时进行督促辅导,增强领导干部报告材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做到了报告对象不漏人、报告内容不漏项。

(二)规范程序,严把干部出国(境)^v^关口^v^。坚持^v^三优先^v^、^v^三不批^v^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出国(境)工作,加强了对出国人员的全面考察。今年上半年,我县共审批出国(境)8人次,其中因公出国2人次,没有一例违规出国(境)人员。

(三)坚持原则,按规办理老干部退休手续。严格审核应退休干部的^v^两龄一历^v^,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办理老干部退休手续。今年上半年,共做好了38名老干部的退休核定、退休文件的拟制及发放等工作,并做好了33名退休老干部退休证的办理工作。

(四)认真核实,加大信访举报受理调查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共收到干部信访举报件3起,本着尊重事实、把握政策,严格纪律的原则,件件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并做好了相关调查回复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干部监督工作水平。按照省、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紧密联系干部监督工作的实际,组织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干部监督相关理论和政策文件,提高业务理论素养。二是继续加强相关制度的学习培训,提高制度执行力。继续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等的学习培训,组织对全县各单位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三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监督工作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完善出国出境、干部退休、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等工作程序,切实推进干部监督工作。

干部监督工作总结报告 干部监督工作总结 财政【第三篇】

一、年度工作总结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权”

1、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行监督。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重点做好干部的推荐、考察和讨论决定任免三个关键环节的监督,填写干部任用监督表。一是审核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是否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的范围是否符合《条例》规定,了解得票情况,审核是否属于群众公认的干部,并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二是审核拟提拔人选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是否符合《条例》的规定;三是审核班子是否职位空缺,是否超职数;四是审核干部考察听取意见的范围和人数是否符合《条例》的规定;五是审核干部群众是否有反映,对反映的问题是否作了调查了解,调查了解结果是否影响其任用。

2、坚持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能是组织部门与纪委(监察)机关和人事、审计、政法等部门围绕干部监督工作,加强联系与合作,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分析动态,研究问题,协调工作,讨论和提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每次提拔任用干部前,都召集纪委等有关部门召开

干部监督联席会议,通报提拔任用干部情况,征求执法执纪部门的意见。全年共召开了3次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对拟提拔和提高待遇干部人选进行讨论。

3、坚持任前公示制度,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坚持《xxx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暂行规定》,对公示的对象、范围、内容、要求以及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真正落实了群众选择监督干部的权利,把干部监督的关口前移,使“任前公示”成为防止用人失误的有效“防护墙”。全年对66名新提拔、提高待遇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对7名同志在公示期间的举报,按照有关程序,认真分析,到有关部门实地调查核实,4名同志继续任用,3名同志暂缓任用。

(二)加强对市管领导干部的监督。

1、继续实施和深化组织部部长访谈、谈话诫勉制度。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及^v^大精神,进一步改进组织部门的工作作风,加强与广大干部的联系与沟通,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组织部长访谈制度,对全市所有实职科级领导干部有针对性的进行访谈,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工作动态。全年共进行干部谈话200余人次。

3、处理来信来访来电的有关干部审查工作。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来电20件,其中举报信7件,接待来访2起,要求落实有关政策的11件。在经过长期调研后,9月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出台《xxx村级离职干部定期生活补助实施意见》,对1984年4月区乡体制改

革以来离职,累计任职年限在10年以上的村级离职干部给予定期生活补助,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市的信访工作难题,目前审批工作正在进行中。

4、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包括婚、丧、嫁、娶、因公出国(境)、重大交通事故等。6月份完成了20xx年上半年的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工作,收入申报对象从过去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扩展到了所有市管实职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计填报对象有174人,其中县(处)级领导33人,市管实职正科级领导141人。按照xxx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已把33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填报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表》交xxx市委组织部备案存档。今年全年的收申报工作和重大事项收申报工作将于12月份开始。

5、出国人员审查审批工作,全年共办理了17名干部的因公出国审查审批,其中副县级以上干部5名;因私出国审查审批1名。完成xxx市国家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安排填写的《20xx年因公出国(境)人员登记表》,使上级及时掌握了我市党员干部出国(境)情况。

6、通过各镇人大、政府换届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测评考核工作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其他工作

协助干部科于八月完成干部调整配备1次,10月完成对我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换届考核工作,11月完成对各镇人大、政府的换

届考核工作。在参与的同时也对选拔任用和考核过程进行了全面的监督。

二、明年工作计划

1、重点抓好市、镇两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的监督工作;

2、继续落实组织部长访谈制度,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工作动态。

3、坚持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4、探索建立审计公示制度。

5、制定领导干部述廉制度、领导干部监督反馈制度。

6、继续做好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工作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7、做好科级领导干部及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干部监督工作总结报告 干部监督工作总结 财政【第四篇】

切实提高村干部素质,健全村干部管理监督体系

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群众自治组织,村干部则是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的主要贯彻者和直接执行者,是由村民主选举产生的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者。村干部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和稳定,直接影响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党的各项重大决定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如何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管理监督,有效落实党和政策,是关系数万群众的一件大事。

xx镇有22个行政村一个社区,总人口约3万2千多人人。村干部数为 67人,平均年龄约42岁,文化程度普遍为高中及以下。目前村“两委”换届刚结束,普遍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支两委“交叉任职”的工作格局,减少了干部职数,减轻了农民负担,理顺了“两委”的关系,提高了村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但是也出现了新的矛盾和问题。部分村干部为在换届选举中获选,拉帮结派,甚至搞“家族式”选举,对“顺我者”大加犒劳、赞赏、帮助,而对“逆我者”则办事不利,设门卡,甚至打击报复;作为村干部不真正为群众利益着想,而是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为一己私利而想方设法,或贪污,或克扣;做群众工作粗糙没耐心,甚至不闻不问。一句话,缺少为人民公仆的意识,缺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觉悟,缺少为群众办实事的作风。目前而言,我镇村干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人才资源匮乏,培养管理滞后;二是规章制度落实乏力,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三是激励机制薄弱。

在村干部培养选拔方面,尽管近几年我镇通过村级后备干部选拔、村两委“公推直选”等方式,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范围,但是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有部分青年不愿或不被列入村干部人选,从而在村干部选拔中形成了“矮子里面选高个”的无奈局面。村支部在后备干部建设工作中,没有进行必要的学习培训,使村级后备干部建设工作形同虚设,名存实亡。

面对农村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从管理、监督、教育上看,存在着准备不足、措施不当、制度不完善、监督乏力的问题。特别是镇党委只注重中心工作,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种种问题不够重视,对农村干部疏于管理、缺乏监督,存在着“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等现象,使监督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走过场。同时,缺乏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度,造成错不当罚。对村干部往往失之于宽、失之于管、失之于罚。有些问题很难用硬性的规章制度加以规范、约束,使责任人“幸免于”责任追究。

村干部经济待遇低、政治待遇没“名份”、村级经济薄弱,奖励激励机制不配套健全;对村干部管理没有设置村干部行为管理底线,没有相关配套制度对其进行管理,致使村干部组织涣散,做事缺乏热情,导致出现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

加强村干部的监督,选好村干部是道关,宁缺勿滥。把好“入口监督关”,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对村班子、村干部的考察考核,必须以实绩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对那些发展经济有本领、维护稳定有办法、服务群众有感情的干部,要大胆使用、提拔重用,对那些组织不放心、群众不满意的干部,要限期改正或及时调整,从而在村干部使用上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性竞争机制,更好地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

对村干部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是提高村级干部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有效手段,只有通过全方位、多元化的教育培训,实现村级干部教育培训的系统化,才能使村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根据当前农村工作环境及村干部现状,对村干部应采用分期组织培训,镇党委相关部门要负责抓好培训的具体工作。同时,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专题培训,要重视培训纪律,确保培训质量,避免培训流于形式。在培训内容设置上,要突出政策法规知识培训,提高村干部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意识;突出思想作风的培训,提高村干部思想修养、道德涵养、政治素养;突出能力水平的培训,从村干部工作实际出发,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村干部处理棘手问题、解决矛盾纠纷和做好群众思想教育的能力,提高村干部加强民主管理、带头致富和发展经济的能力,从而提高他们在村民中的威望与说服力。

要将职权适度分解,逐步改变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使各种权力处于合理的状态,各自能够更大化的发挥作用,彼此之间能够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要充分发挥党员大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的重要作用,使党员大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的议事决策权与村支部、村委会的执行权分离,有效地制约拥有执行权的“一肩挑”村支书权力,避免权力滥用的现象。

农村基层组织的权力要规范有序的执行,就要明确党支部、村委会以及党员大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权力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就要明确规定权力运行的程序即权力运行的时间、空间、方式和步骤,从议事决策到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要让各项权力主体运行常规化、规范化、实效化。

对村干部行使人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把村内重大事项的决策权交给群众。要健全和完善目标管理制度、村班子考察制度、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全方位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群众监督与专门机构监督相结合。既要做到能有效保证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又要做到村干部办事有错必纠,有违纪违法现象必查,全面监督。

建立和完善良好的村干部激励机制,奖罚分明是增强村干部责任感,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的有效手段。镇党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注重对村干部进行三方面的激励。一是注重政治激励。主要是对工作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村干部。及时地给予表彰、表扬和宣传,对表现较好的一些年轻村干部,加强培养,委以重任,使村干部感到镇党委是一直在关注和关心他们的,对他们的工作才能和工作成就是给予肯定的,从而调动了村干部更高的工作积极性。如树立先进典型,利用各种形式宣传他们的事迹。二是注重经济激励。坚持重实绩、重实干、重实效的原则,对村干部工资奖金进行绩效考核,奖优罚懒,进一步激发了村干部的工作热情。三是注重关心村干部的生活。乡镇党委把关心村干部的生活作为一项工作任务,凡是村干部有生活困难、急危情况和婚丧嫁娶,党委政府尽量给予帮助,使他们感到上级的关心和温暖,安心工作。

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是促进村干部切实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党委、政府虽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但承担着领导、指导、支撑和帮助村民自治的重任,是对村干部权力监督与制约的主导力量。因此,要发挥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的重要监督作用。

通过组织谈心,了解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让他们“轻装”工作。

针对少数村干部不听从上级党委、政府领导(指导),不完成工作任务,无故不参加活动和会议,办事不公道等轻微问题,镇党委政府要对村干部提出诫勉,督促其尽快改正。

为了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和考核,充分发挥群众在对村干部监督和考核中的作用。近年来我们建立了村干部述职评议制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该制度没有能够很好的执行,流于形式。因此,要注重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工作,要求村两委班子的成员每年向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述职,并由上述代表对村干部进行评议,镇党委政府根据党员和村民代表评议结果,作出具体处理意见。确认已改正错误行为的,给予解除诫勉;未改正的,按有关程序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动员其辞职。拒绝辞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职或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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