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物业公司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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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第一篇】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进行完善。

2、强化督查。学校要以各项卫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做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内各项工作。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知识培训等形式,丰富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对照卫生、食堂设备设施配备标准,逐步落实卫生以及食品安全设施的配备。

二、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学校发生了卫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须迅速查清初步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级指令前,由学校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组织好救援行动。

学校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立即做好两件事:一是立即将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关人群食用相关食物,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切实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等候上级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处理。

3、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了较严重的卫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4、人员调度。在接到学校的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统一调度安排应急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5、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物业公司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第二篇】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目击报警

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该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该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该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消防监控室报警

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总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部负责人。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 ,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该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报警要求

内部报警应该讲清或问清:起火地点; 起火部位; 燃烧物品; 燃烧范围 报警人姓名; 报警人电话。

报警人电话。

成立临时指挥部

物业现场负责人或值班经理接到火警报告后,应该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临时指挥部由物业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消防专管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总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总经理尚未到场时,由保安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代任总指挥。

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人员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警戒

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部,消防监控室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保安部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灭火指挥部及现场总负责人。

综合管理部组织员工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清洁绿化部组织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物业公司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第三篇】

根据《xx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居住物业小区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管理规定》以及防汛防台和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各区(县)房管系统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实际,建立、健全以住宅小区(楼宇)为基础、物业服务企业为主体、区(县)房管局为监管和市局统一指导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安全防范网络和应急预案,并执行物业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及时报告制度。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爆炸、火警、匪警、水警、建筑物危险、设施设备安全故障以及防汛防台中出现的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等紧急事件,按应急预案进行及时、准确的抢险、排险或配合处置,使损失和危害程度降到最低程度。

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按其程度分为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四级(蓝色)。其中,一级即为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爆炸、火灾、水患及自然灾害等造成人员伤亡或房屋危险事件;房屋或设施设备发生安全隐患,且继续发展并在4小时内难以排险,严重影响业主安全使用的事件,由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督促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处置,并将发现和处理情况通过xxx报xxx。遇到处置困难时,应及时报上级协调处置。

二级即为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整幢楼断水、断电、断气等事故,在6小时内难以解决的;楼内电梯运行发生困人事故,专业维修人员到现场在30分钟内难以处置的;整幢楼发生水箱二次供水污染事故,由物业服务企业处置,并及时报告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遇到处置困难时,由区(县)房管局协调处置,处理结果按规定程序报市局物业处。

三级即为住宅小区发生房屋设施设备或业主重大财产被盗、造成万元以上损失等案件,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处置或协助相关部门处置,处理结果报区(县)房管局。

四级即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企业或职工财产被盗等事件,由小区管理负责处置后报企业。

1、住宅小区发生突发事件后,小区内物业服务人员应按分级管理职责,立即启动物业服务专项应急预案。同时,小区(楼宇)经理应在突发事件发现的规定时间(一级10分钟、二级20分钟、三级30分钟、四级30分钟)内,迅速通过通讯手段向企业主管领导和项目所在区(县)房管局等相关部门报告。

2、涉及房屋危险、设施设备安全等突发事件,在规定时间难以处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区(县)房屋维修应急中心求助。

3、区(县)房管局和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人员接报后,按分级管理要求,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置。

(二)保障措施的落实

1、物业服务企业应结合物业服务小区(楼宇)和突发应急事件的特点,强化应急预案演练,配备应急抢险器材(应急灯、绳、杆、钩、梯、油布、支撑木等),落实夜间、节假日安全值班人员,并加强居民参与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

2、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房屋、设施设备等损坏、故障或隐患(如房屋结构或构件存在危险、漏电、煤气泄漏、电梯关人和坠落等),要及时排除和整改。在汛期来临之前,再作重点排查,不留隐患。

3、外露的设施、设备和容易引发危险的部位(如水景区域、假山、棚架、无框玻璃等)应设有警示标志,水箱、水池、污水处理池等应加盖、加锁,区域内建筑施工部位应按相关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4、各区(县)房管局均应建立和完善局、企业、管理区域三级应急防范网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组织交流安全防范经验,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将有关工作纳入小区经理的定期考核,并要求房管办事处对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防范预案、防范措施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查处。

各区(县)房管局和物业服务企业应按住宅小区突发事件分类处置及分级报告的要求,进行有效处置。同时,执行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以“分级管理、快速处置和越级及时报告”为原则,按事发、事中、事后不同阶段,小区(楼宇)经理分别向市、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报告。

(一)一级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和时限

1、小区(楼宇)经理在发现重大事件10分钟内,应迅速通过通讯手段向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领导、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和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应直接向市房管局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区(县)房管局和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人员接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置。

2、重大事件事发3小时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简要书面情况报告。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当将动态情况不定期上报。区(县)房管局接报后,应立即向市房管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本区(县)人民政府报告。在接到简要书面情况报告的3小时内,区(县)房管局应将处置情况向市局报告。

3、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3小时内,物业服务企业应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事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对事件应急处置结果书面报告后3小时内,区(县)房管局应向市局提交书面处理情况报告。

(二)二级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和时限

1、小区(楼宇)经理在发现重大事件20分钟内,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领导和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组织或者协助处置。

2、重大事件事发5小时内,小区(楼宇)经理应当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等相关部门提交简要书面情况报告。

3、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5小时内,物业服务企业应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事件处理书面报告。

(三)三级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和时限

1、小区(楼宇)经理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行为,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对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2、小区(楼宇)经理在发现重大事件30分钟内,应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领导和所在地区(县)房管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置。

3、物业服务企业发生重大经营亏损造成清算、查封、歇业、倒闭等,应事先报告注册地和物业管理项目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

(四)四级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和时限

1、小区(楼宇)经理在事件发现30分钟内,应向企业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处置。

2、事件处置完毕3小时内,小区(楼宇)经理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事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

(一)突发事件处置后,小区经理应将发现过程、发生原因、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等情况书面报物业服务企业,经核实后由企业领导签发,报所在地的区(县)房管局备案。

(二)区(县)房管局接报后,按分级管理要求,对属于一级事件的,经核实将处理结果书面报xx备案。

物业公司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第四篇】

(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甄俊健(校长)

副组长:李丽薇(副校长)

组员:张松晖(教导主任)张桂卿(副教导主任)马雪清(副教导主任)

欧扬(辅导员)谢笑英(一年级级组长)梁秀丽(二年级级组长)

司徒艳娟(三年级级组长)吴妙仪(四年级级组长)谭仲爱(五年级级组长)

黄用霞(六年级级组长)

活动总指挥:甄俊健、李丽薇、张桂卿、马雪清、欧扬

联络员:张松晖

保持镇静、沉着应对。就地抢救原则。报警、求援原则。维持秩序、迅速疏散原则。

(一)处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车况:由所乘车辆负责人提供保障;

(2)出发时的上车前后、活动过程中上车落座后、活动结束上车和到达下车地点后,都必须清点学生人数,保证准确无误。

(3)行车时,带队老师密切关注学生:头手不得伸出窗外;随时为身体不适者和晕车者提供保护。

(4)到点停车,下车的程序是:带队老师先下,确保交通安全后,再让学生有序下车。

(5)如出现交通事故或意外情况,如发生事故,记住肇事车的车型、车牌、颜色,责任人拔打110报警电话,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出事地点及详细情况,同时组织安全人员实施自救。

自救措施:

a.如有人员受伤,应尽快由随车负责人送往离出事点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

b.无论是车祸或车辆故障一律立刻将车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撤离时车门无法畅通,应设法砸破车窗以便逃生。

(6)如遇车厢内发生意外,带队老师必须立即负起或指挥、或施救、或报告之职责,不得延误时机,更不能坐视不管或丢下学生不管。

(1)学生必须按小组开展活动,不准单独行动。带队老师应当始终与学生为伍。

(2)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到危险场所玩耍,不擅自下水游泳,不攀爬险要,不买危险品,不做有危险的游戏,不与陌生人争斗。

(3)遇学生受伤的情形。既要冷静又要反应迅速,要视其轻重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或拔打120,或送附近医院。

(4)活动前,要教给学生一些避险或受伤后自救的方法。

(5)带队老师要随时关注、提醒要求学生不买、不吃变质和不洁的食品或暴饮暴食,如有学生腹泻、腹胀或食物中毒,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如上报、救护等),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备查验。同时,还要注意观察了解其他同学的状况,切忌麻痹大意。

(6)在参观游览时,带队老师必须紧随学生前后,如遇紧急情况,老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自己所负责管理的学生迅速带离险境(老师最后一个离开)。

(1)各班级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若发生类似食物中毒症状,要求教师立即上报安全责任人,确定是否送医院紧急治疗或临时治疗,如需送医院治疗则由安全负责人护送前往。

(2)立即组织其他班级对所有学生进行调查,以免造成多人中毒事故。查明中毒原因,并对每项食物留样检查。事后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详细情况。

(1)发生突发事件如遇绑架抢劫事件,要以全体学生的生命为重,保持镇静,巧妙周旋,尽可能赢得时间,以避免任何成员受到任何人身攻击或其它伤害。

(2)如遇溺水事件,立即组织有水性老师进行现场抢救,抢救后及时送医院治疗观察。抢救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根据现场水域情况拔打110报警。

(3)出现摔伤、扭伤、撞伤或疾病,安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进行治疗,如伤情较重应马上由教师送往就近医院抢救治疗,并及时上报病由、病情。

(4)如遇火灾事故,迅速组织所有师生撤离火场,拨打“119”,在消防车到来之前,要组织人员逃生,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如遇公共场所骚乱事件,负责教师应围成圈,保护好学生。细心、冷静地观察事态发展,不盲目奔跑,不随人流乱窜,待看清形势后再引导学生安全、迅速地疏散。

(6)安全负责人控制现场,避免混乱场面(阻止学生围观)和二次事故现象的发生;学校有关领导要迅速查明情况,并根据需要拔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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