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了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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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了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根据《20xx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端掉一批假劣农资窝点,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假劣农资安全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国家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驾护航。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更为紧密的农资打假协作机制,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措施,重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现场检查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促进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省际、县际等区域结合部门店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团伙“忽悠”式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农资展销会、农资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巡查监管。

互联网领域:重点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线下涉案企业联合查处力度,严格监控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经营禁用农兽药行为,及时移送涉案线索。

果菜茶中草药等特色产区:重点打击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常用投入品中添加禁限用、未登记农兽药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重点品种。

种子: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要求备案等行为。

农药: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含有未登记成分的假农药、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成分等行为。

肥料: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行为。

兽药: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等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套用冒用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销售质量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农机:重点查处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以次充好,擅自改变参数性能,以及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热作苗木:重点监测天然橡胶苗木质量。

渔船船用产品:重点查处制售、使用假冒劣质船用产品等行为。

三、工作任务。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继续组织开展好春季、夏季和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源头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优化品种”的要求,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和产品登记审批,严格执行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坚决限批缓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产品。着力在安全评价、绿色环保、持续有效等方面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行政处罚、信用管理等方面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动态掌握本区域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状况,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坚决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和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推动解决目前农资主体太多、质量不优和门槛过低的问题。

(二)狠抓案件查处。严厉查处各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坚决杜绝零办案现象。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符合立案标准的要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要按规定程序报告或移送。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农资线索,深挖源头,摸清假劣农资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同时更加重视从物流信息、资金往来和账户凭证等方面固定证据。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要加强与网络平台的协作配合,线上线下联合行动,坚决查处网上销售假劣农资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假劣农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依法提请农业部门提供检验、鉴定等工作协助的,农业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

(三)实施检打联动。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检查,将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监管、检测、执法之间的有效衔接,形成打假工作合力。鼓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程序参与检测,满足农资检测服务需求。及时向监管执法部门通报、共享农资检测结果。依法公开农资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发布农资质量预警信息。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有关部门要依法组织查处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案件省际协查机制。加强省际协查的信息上报和结果反馈,各省在通报相关省份进行案件协查时,要同时通过金农工程农资打假与监管相关栏目,填报协查信息。加快推进建设农资打假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实时掌握各地立案、调查、移送、处罚等情况,加强与各地“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二是农资追溯制度。推进建立种子、农药、饲料、兽药等主要农资产品电子追溯制度,逐步覆盖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实现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主体可溯源。三是罚没农资无害化处置机制。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环保部门支持,建立健全罚没假劣农资无害化处置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存储、分类处置和无害化处理。四是完善农资打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省际协查、信息公开和大要案公布等工作重点的落实。

(五)加快信用建设。发挥信用管理在农资打假与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使信用约束与引导成为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手段。结合“双随机”要求和日常巡查、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群众评议等情况,逐步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对接本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推送信用信息。探索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落实诚信责任,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自我约束。建立健全农资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认真落实农资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鼓励农资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

(六)推进社会共治。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依法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各省级农业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查处的假劣农资大要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社会公众作用,构建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作用,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和消费维权知识,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面对面技术咨询和检测鉴定服务。支持农资连锁经营、直销直供、农资合作社等新兴经营业态发展,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提高安全优质农资产品覆盖率。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2月,农业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八部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部署20xx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发布农资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备忘录。

(二)3~4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举办第十三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种子执法专项行动。公布20xx年全国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典型案件。

(三)4~9月,组织开展农药、肥料、饲料、兽药质量监督抽查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主要农资产品登记审批单位建立自动化信用管理系统。

(四)5~10月,组织开展果、菜、茶、中草药重点产区投入品专项检查。举办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制定《农资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烘干机产品质量调查。

(五)4~10月,组织开展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活动。打击未经检验产品、侵权假冒产品和带有安全隐患的产品上渔船,有效遏制渔船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7月,召开农资打假工作座谈会。

(七)9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八)10~11月,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工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农资打假合力。加强对本部门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保障工作人员、条件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化执法规范化。大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各地要建立完善日常监管、重大案件督办、案件报告、跨区域大要案协查等各项工作制度,保障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加强执法人员廉政教育、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树立文明执法理念,制定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准则和行为规范,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水平。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改善农资执法装备和条件,配备执法服装,保障执法车辆。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侵权假冒案件和农资打假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xx〕28号)要求,继续做好农资打假统计与报告工作。省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金农工程”平台,加强省际协查案件信息报送。

教师了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第二篇】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农业质量年”主题,开展“绿剑护农”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奠定坚实基础。现根据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优化农资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推进农资高质量发展。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农资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公布一批制售假劣农资违法失信企业。加强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推进社会共治,促进农资市场秩序健康平稳,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农业建设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针对农村市场农资假冒伪劣行为易发多发的情况,从产、供、销三方面同时治理,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维护农村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流动商贩,严厉打击利用培训班或展销会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互联网领域:加强网络农资经营企业的许可管理,规范线上农资经营行为。强化对互联网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追根溯源和全链条打击,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违法问题查处,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时段,加大线索摸排和联合打击力度。

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加快实施高毒农药替代计划。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违法案件。开展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坚决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兽药,实施促生长兽用抗生素逐步退出行动。

(二)重点品种。

种子:以“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为主题,完善检验标准和体系建设,以标准引领质量提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以监管推动质量提升。全面落实法定制度,以追溯倒逼经营规范。开展种子企业信用评价,以信用拉动品牌创建。大力开展普法教育,以法制教育提升质量意识。

农药: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行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净化农药市场秩序。

肥料: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等问题。

兽药:深入实施检打联动,加大对假劣兽药查处力度。重点对农业农村部通报的假劣兽药、重点监控企业的产品、抗寄生虫类药物、兽用抗菌药和中兽药散剂等产品进行监督管理。加强20xx年7月1日起生产的兽药产品监督检查,未附二维码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虚假标识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产品,伪造套用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登记证、产品批准文号等许可证明文件的产品。

农机:发布20xx年烘干机产品质量调查结果,为广大用户选购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产品提供参考。组织开展20xx年拖拉机产品质量调查工作,促进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的.提升。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做好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农机产品的处理工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开展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的监督检查。

渔船船用产品:以渔船救生、无线电通信、信号、防污染设备和船舶防污漆为重点产品,以船用产品生产集中地、渔船修造地以及渔港码头、船用产品经销市场为重点范围,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船用产品。通过现场查处、公开曝光和联合惩治等手段,增强监督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

三、工作任务。

各地各部门要抓住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依法监管、全程监管,积极组织开展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促进农资质量不断提高,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专项治理。开展“绿剑护农”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农兽药和肥料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无证套牌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多种途径,主动查找问题隐患,防范风险。对问题隐患多的地区和企业,督促及时整改,必要时采取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其加强自我监督。

(二)狠抓执法办案。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观念,鼓励各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查办大案要案。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深挖线索,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去向,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落实后续整改防范措施。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全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乡村课堂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种子和肥料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加快推进加厚地膜推广应用,指导农民拒绝购买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地膜。举办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积极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四)推动诚信建设。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要求,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主产县、粮食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鼓励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农资领域信用评价。建立“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约束机制,把主体信用作为各类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积极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

(五)健全追溯制度。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种子生产经营追溯管理。推动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发建设农药可追溯信息平台,依法推进企业使用电子追溯码。在饲料生产企业全面推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企业建立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记录表单,实现企业使用的每种原料可查可追溯。在大型种子企业、种子电商、部分地区、部分主推品种,开展种子可追溯试点工作,贯彻落实新《种子法》要求,规范种子标签和信息代码标注,实现种子的全程可追溯管理。

(六)推进社会共治。强化投诉举报度,公布农资打假举报热线和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推动社会共治。针对假劣农资投诉举报问题,建立完善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全国一盘棋的快速处置机制,做到第一时间调查核实、会商研判、系统处置,防范出现大的问题,把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3月,农业农村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部署20xx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二)4―6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开展种子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种子无证套牌问题。组织打击制售假冒种子种苗工作,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侵权行政执法活动。

(三)4―9月,组织开展农药、肥料、饲料、兽药质量监督抽查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农药隐性成分、兽药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等问题。

(四)5―10月,建立农资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公布农资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4―10月,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追踪打击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举办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

(六)7月,召开农资打假工作座谈会。

(七)9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八)10―12月,开展农资打假绩效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农资打假合力。保障农资打假人员、装备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绩效考核。按照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绩效考核的要求,完成好绩效指标。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调查研究,扎实做好数据统计、信息报送、案件信息公开等基础性工作。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农资打假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教师了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抵御灾害能力,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维护辖区火灾形势稳定,坚决贯彻落实省、郑州市、巩义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现实斗争,动员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凝集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持续掀起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热潮,全面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为我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副中心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事处副主任李明恩任组长,安监办、综治办、社会事业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区域发展办、综合执法办等部门的负责安全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策划、协调“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冯宇航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1.参加“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11月初,市防委将在市文化艺术中心广场举办20xx年全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通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居民代表等现场参与。随后,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举办街道“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2.参与消防文化作品评选活动。按要求在辖区内征集消防主题的文学、图片、海报、漫画、影视、文创、新媒体等各类文创宣传作品,参加线上展播评选、颁奖、展览等活动。

3.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和“三合一”场所等领域整治,发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活动。

1.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宣传月期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安监办、综治办、社会事业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区域发展办、综合执法办、党建办等部门要组织一次分管行业消防安全宣讲活动,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对消防从业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专项能力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一次全员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2.重点群体消防安全大宣传。依托传统主流媒体和官方新媒体平台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消防科普、警示教育和提示宣传,广泛播发“小火亡人”类警示教育片。各村(社区)月内通过分类开展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以及居民自建房、沿街商铺、“多合一”场所和中小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群体教育培训至少1场,教授火灾报警、灭火器使用和疏散逃生方法。

3.网格消防安全大宣传。组织各村(社区)、公安派出所等网格力量共同参与消防常识宣讲提示活动,针对农村、社区和居民家庭,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全民消防大学习”活动。

1.网络消防安全大提示。各责任部门、各村(社区)要积极转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推送的关于“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体宣传信息,开展声势浩大的网上消防安全大提示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2.在线消防常识大学习。人员密集场所,要组织本单位人员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积极参与答题考试,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参与率和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3.消防场馆互动大体验。消防救援部门组织评定命名一批,通过“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到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与预约体验活动。

(四)开展“志愿者消防大行动”活动。

1.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配合上级部门积极做好辖区消防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建队工作,街道成立1支优秀消防志愿服务队。

2.开展消防志愿者宣传培训。充分发动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对辖区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和技能培训,提高志愿者队伍整体消防安全素质。宣传月期间,消防志愿者培训覆盖率不低于50%。

(六)营造消防宣传月活动浓厚氛围。

1.社会面亮彩宣传。督促沿街商户利用led显示屏、橱窗、标语、海报、条幅等,全方位宣传提示消防安全。辖区地标性建筑、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亮彩”宣传,11月1日、9日、15日和30日18时统一播放消防安全公益提示并定格至24时,其他时间滚动播发。

1.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组织派出所、村(社区)、物业管理人,全面摸清群租房、出租屋底数,检查、消除堵塞安全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等隐患,定期清理楼道内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坚决防止发生火灾。

2.加大重点单位员工宿舍监督抽查。各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定期抽查宾馆、饭店、洗浴、足疗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相关单位在员工宿舍设置灭火器、独立式火灾烟感探测器和简易喷淋系统,明确负责人,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3.强力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部门、村(社区)要紧盯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突出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隐患清单台账,压实监管责任。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底层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共用疏散楼梯、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沿街门店留宿人员超过3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突出问题。

4.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开展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补充完善出租房消防安全目标人群,精准推送提示信息。采取发布通知、楼长入户宣传、张贴警示标语等,提示火灾危险性、疏散逃生方法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是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维护冬春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载体。各部门、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迅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拓展形式内容。要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警示性强、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策划组织特色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相关科室要将工作资料、典型做法及时报送街道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教师了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第四篇】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年底前,全国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2020年12月30日前,各地分批、分区域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等配合)。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5月30日前,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2020年年底前,各地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同步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各地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省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违法设置在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道、乡道和村道上,影响消防车等应急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等限高、限宽设施,依法予以拆除。2020年6月30日前,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配合)。

(二)集中开展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配合)。

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完善消防工作档案。2020年12月30日前,各地排查登记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实现100%。(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商务厅等配合)。

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2020年7月30日前,中央驻皖石化企业和各地石油化工企业制定三年工作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化工园区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每年,石油化工企业开展一次风险评估、一次消防安全演练。(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应急厅、中石化、中石油等中央驻皖石化企业等配合)。

2021年,全面加强改进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

2022年,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近期建设地下轨道交通的其他城市,同步完成风险评估、计划制定、综合演练测试、部门联勤联动等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配合)。

5.各地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2020年7月30日前,各地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分类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台账。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地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配合)。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经信部门要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2020年7月30日前,各地列出工作计划,分批组织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2020年年底前,组织对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开展分析评估,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别牵头,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和基层网格员作用,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2022年年底前,各地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配合)。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2020年年底前,各地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协同)。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10月30日前,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2年年底前基本整改完毕。(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委(宗教局)等牵头,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委(宗教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等牵头,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及时向江淮大数据中心汇聚,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数据资源局配合)。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1年6月30日前,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2020年11月底前,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各级公安机关要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积极加强城乡社区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民政厅等配合)。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

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

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牵头,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2020年8月30日前,各地制定培训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分批、分类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

时间安排。

自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至5月)。各地根据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各地、各相关行业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

总结。

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市级、县级政府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有关行业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要科学制定本地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调度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对工作推动力度不大、进度缓慢的,将下发督办单、约谈相关政府和行业部门主要领导。

教师了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第五篇】

11月9日为“消防安全日”,这个月之后,天气干燥是出现安全隐患的多发季节,为了落实区教育局安全教育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整治,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开展校园师生消防安全逃生演练,防患于未然,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逃生能力。

1、内容:紧急疏散演练。

2、对象:全体师生。

3、时间:20xx年11月21日(安全教育讲座后)。

1、使全体教职工明确此次应急演练的任务和注意事项。

2、演练前班主任动员,熟悉疏散线路;同时强调演练是预防性、模拟性练习,并非真正的应急疏散。

3、演练前对疏散路线必经之处和到达的“安全地带”进行实地仔细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障碍和隐患,确保线路畅通和安全。

4、组成相关工作小组,确定人员,明确职责。

1、不要惊慌,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2、保证安静,动作敏捷、规范,严禁推拉、冲撞、拥挤。

3、按规定线路疏散,不得串线。

4、各班主任要严密组织,认真对待,避免危险情况的发生。

1、领导小组。

总指挥:陈立萍。

总校成员:周则芬、王君、齐海明、杨芝霞、商茜、刘红霞、刘真。

分校成员:乔伟、徐鹏、谢欣、张艳。

2、教室室内指导组。

成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

(1)演练信息发出后,带领学生迅速有秩序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地带”。

(2)班主任要自始至终跟队,密切关注演练现场,维护活动纪律,防止意外发生。

1、启动程序。

学校广播系统中宣布:老师们、同学们,香山道小学应急疏散演练马上就要开始,请大家做好准备,各就各位。

2、紧急疏散演练。

每班靠前后门的两位学生立即把门打开,教师迅速将全班学生分成两路纵队,并指挥其有秩序出门。

3、学生在老师带领下有秩序从楼梯向下撤离,并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迅速撤离到事先指定的地点整队;到达集中地点后及时报告人数,师生全部蹲下。

4、演练结束后进行活动小结。

1、班级领队:各班主任。

2、学生疏散时楼道负责人。

总校岗位分工:

一楼负责人:

东侧楼门:东楼梯缓步台:

中厅楼门:中楼梯缓步台:

西侧楼门:西楼梯缓步台:

二楼负责人:

东侧二楼:东楼梯缓步台:

中厅二楼:中楼梯缓步台:

西侧二楼:西楼梯缓步台:

三楼负责人:

东侧三楼:

中厅三楼:

西侧三楼:

小二楼负责人:

操场负责人:(组织、统计人数)、(拍照或录像)。

医护负责人:

分校岗位分工:

一楼负责人:

东侧楼门:东楼梯缓步台:

中厅楼门:中楼梯缓步台:

西侧楼门:西楼梯缓步台:

北侧楼门(礼堂):

中厅后门:

二楼负责人:

东侧二楼:东楼梯缓步台:

中厅二楼:中楼梯缓步台:

西侧二楼:西楼梯缓步台:

三楼负责人:

东侧三楼:

中厅三楼:

西侧三楼:

小二楼负责人:

前操场负责人:(拍照或录像)。

后操场负责人:(组织、统计人数)。

医护负责人:

注意:

教师了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第六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辉南县教育局转发《辉南县教育系统深入推进春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传达和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构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格局。确保春季火灾形势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的.消防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增强校园消防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效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师生和校园财产安全。

二、成立消防领导小组。

组长:张喜友(校长)(联系电话:13944573095)。

副组长:马明(联系电话:13894579603)。

组员:许丽华(联系电话:13766178525)。

王嘉成(联系电话:13258746206)。

万维奇(联系电话:13258765818)。

华芳丽(联系电话:13258765168)。

吕凤军(联系电话:13694411188)。

马洪奎(联系电话:18626561985)。

陈贵全(联系电话:13258766709)。

三、时间安排。

20**年4月28日召开全体教师动员大会,制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消防责任,教师签署消防责任书,各班级给学生发放春季防火宣传单。4月28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计划地整治火灾隐患,努力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排查情况做到有组织、有记录、有整改、有复查、有验收。规定在5月24日前做好消防隐患整改检查验收。

四、工作重点。

以校园四周、教学班级、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会议室等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进行重点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安全“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对学校内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和检查,同时在全校范围内组建义务消防队,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情况和应急疏散;在校园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设置消防安全员和消防监督员,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负责监督、反映消防情况;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完善各项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61号)等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将防火知识教育列入安全教育计划,并通过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全面制定符合我校实际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学生进行疏散演练。加强消防设施建设,保证消防器材配备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运行。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完好有效。加强校内用火安全管理,学校管辖范围内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因教学、生产活动需要进行焊接、切割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我校成立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消防安全的相关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学校是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各岗位责任人员是具体责任人,对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细化内部管理,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及时性和实效性,坚决杜绝因领导不力、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造成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强化检查督导。

总之,工作中我校将随时查漏补缺,确保消防工作万无一失,确保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教师了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第七篇】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畜牧业生产资料不法行为,全面规范我市畜牧业生产资料经济秩序,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市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总体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畜牧业生产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畜牧业生产资料监管责任制,狠抓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制售假劣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畜牧业投入品的行为,强化大要案查处,大力推动畜牧业生产资料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畜牧业生产资料监管长效机制,推动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上下共同努力,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畜牧业生产资料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畜牧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畜牧业生产资料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种畜禽:加大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管,严厉查处种畜禽生产经营过程中特别是种畜禽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种畜禽质量。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和销售带病种畜禽的行为。

兽药:突出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无批准文号生产经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加强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坚决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兽药的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重点监测饲料中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反刍动物饲料中动物源性成分。

(二)重点单位。

畜牧业生产资料批发市场、经营门店,()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重点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制售假冒伪劣畜牧业生产资料的小作坊和黑窝点。

三、政治任务。

(一)加强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畜牧业生产资料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对需要审批、审定、登记的畜牧业生产资料产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我局要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已经发放的'畜牧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进行跟踪核查,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畜牧业生产资料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

(二)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履行职责,进行畜牧业生产资料企业的清理整顿,全面摸清底数,加强对畜牧业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管,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取缔;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畜牧业生产事故的,要重点整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实现畜牧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

(三)加强质量监测,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实际,制定畜牧业生产资料质量检测计划,规范例行监测,强化监督抽查。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监测单位的抽检力度,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和违规企业。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制售假劣畜牧业生产资料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组织精干力量,通过明查暗访核实案件线索,严查大案要案。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要集中整治,坚决查处,防止反弹。对构成犯罪的案件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与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联手,发挥好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的牵头作用,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要把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照相机等执法设备。

(二)健全工作机制。我局要严格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案件报告制度和跨区域大要案协查制度,完善畜牧业生产事故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畜牧业生产资料监管工作档案、信息报送、绩效考核等制度。

(三)营造打假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畜牧业生产资料法律法规,普及畜牧业生产资料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强化督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通报表扬。

教师了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第八篇】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结合《xx市新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沧东物流产业聚集区工作实际,重点针对辖区各类市场、商贸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等火灾易发场所,以及其它消防隐患集中区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未批先建,建筑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结合全区拆违治乱专项行动,依法进行彻底整治。

以“坚决、全面、彻底、干净”为目标,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6月1日至7月31日。

高层建筑、商场市场、物流企业等场所,重点突出综合市场、商贸企业、仓储物流(即从事仓储经营和物流配送的企业)等火灾易发场所,以及其它消防隐患集中区域。

(一)是否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手续,是否按要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合法手续。

(二)是否办理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手续(1998年9月1日之前竣工建筑且此后未改建的无须提供此手续),是否擅自变更使用性质、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

(三)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存在店外经营、存放物品挤占消防车道,违法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现象。

(四)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

(五)仓储物流场所内部布局、储存物品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是否擅自改变,储存物品是否分类、分堆、限额存放,进入库房的机动车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物品入库前、装卸作业结束后是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六)是否属于“三合一”场所(经营、仓储、居住一体),是否私拉乱接电线、防晒网,违规使用电器设备,是否违规动火、吸烟、燃放烟花爆竹。

(七)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企业是否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应急管理局报区人民政府备案。

教师了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第九篇】

以防范安全事故、杜绝责任事故为基本要求,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矿系统内供电、取暖安全上存在的各类问题,整治并消除影响各类安全隐患,深入推进供电、取暖安全工作,确保系统职工生命和矿财产安全,确保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系统各单位,重点是发电单位的油区或油库。

(二)材料库房,重点是易燃物品区域。

(三)各办公及生活区域。

(一)检查是否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层层落实消防责任制度,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网络。

(二)检查供暖管路是否完好,系统各单位的供暖设施是否存在跑气漏水现象。

(三)检查各单位办公场所、生产场所的安全出口标志是否齐全,防火警示标语是否齐全。

(四)检查消防器材(包括消防灭火及报警装置)的定期检查检验情况,消防培训、演练情况;检查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充足,粉剂是否过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操作程序是否张贴在醒目位置,各级各类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检查生产区域防火防爆开展情况。检查生产设备区域是否存在使用电炉等明火加热取暖;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严格管理,存放场所是否符合要求;电缆沟、电缆竖井内是否有杂物、积油及其它易燃物,是否采取了封堵和阻燃处理;多台站变低压电缆或低压动力电缆与直流、控制及保护、通信等重要电(光)缆是否采用同沟敷设方式,是否采取有效隔离、封堵等防火措施。油库及其它存油场所是否按规定满足防火要求,有无现场安全制度和出入规定,附近有无出现电火花和静电起火的可能。控制室、调度室、会议室等房间、场所的防火措施是否齐全,消防设施是否超周期,电气设备是否会过负荷。材料仓库、办公室仓库是否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有无相关检查记录。

(六)检查电网基建项目消防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项目部、员工宿舍、食堂、厨房等,焊接、割切、木材加工、材料堆放等地的灭火器配备情况和用气、用电安全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消防责任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车辆灭火器和机械的灭火器配备情况,检查防火应急措施及预案的制定情况。

(七)检查各单位生产、生活场所及重点防火部位是否制定相关防火措施和预案。

(一)活动部署阶段。

20xx年10月31日,制定大雁煤矿冬季供电、取暖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

(二)各单位自查阶段。

20xx年11月2日至12月3日。矿各部门开展冬季供电、取暖安全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

(三)矿抽查阶段。

矿组织由安监部、机运科参加的供电、取暖专项抽查活动,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结阶段。

20xx年2月7日至2月28日。各部门总结本次冬季供电、取暖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一步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供电、供暖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员工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开展本次冬季供电、供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国家有关供电、供暖安全的具体要求,切实落实责任,安排到人,落实到人、检查、整改到位。

(三)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本次冬季供电。供暖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定费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整改通知书,送有关部门、责任单位、班组限期处理,并尽快决定治理方案和应急措施。

(四)各单位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电子版,请于20xx年12月6日前通报安监部许建进处。

二〇xx年十月三十日。

教师了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第十篇】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20xx年“119”消防日宣传工作重点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集中展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方案的通知》琼教办〔20xx〕7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展开以“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为主题的“119”消防宣传活动。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以学校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学工部、保卫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单位、各部分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保卫处副处长周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平常工作。

20xx年11月3日-11月9日。

(一)展开“119”消防知识讲座和灭火演练。

时间:11月3日16:00。

地点:第二报告厅。

参加职员:各单位、各部分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和全体(兼职)义务消防员;各二级学院、系学生干部代表;图书馆、资产管理处新进员工;教育服务中心未参加过消防培训的电工、焊工、木工、油漆工、仓管员、宾馆服务员、食堂xxx、各窗口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没有参加消防培训的`员工;其他需要参加消防培训职员。

各单位、各部分于10月29日前,将参加消防培训职员名单报保卫处。

(二)查找身边火灾隐患。

时间:11月3日-9日。

地点:全校。

各单位、各部分要充分发动本单位职员积极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形玉成校关注、支持和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检查出的火灾隐患由本单位同一汇总,11月5日前,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保卫处。

(三)收缴违规电器。

时间:11月3日-9日。

地点:学生公寓。

保卫处将联合学工部、宿管处、各二级学院(系)对学生公寓使用违规电器和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进行检查和通报。

时间:11月5日10:00。

地点:第一教学楼前。

通过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和设有100道有奖答题宣传消防知识,努力进步师生员工安全意识。

(五)展开消防疏散演练。

时间:11月7日13:10。

地点:南苑学生公寓4栋。

展开一次大型疏散演练,相干二级学院(系)、学工部、院团委、教育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处、图书馆等单位参加和观摩,进步师生员工逃生自救能力。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单位、各部分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合适本单位的“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周到部署,取得实效。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二级学院(系)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和在学生公寓、教学楼悬挂消防宣传标语,广泛宣传消防知识,不断进步广大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单位、各部分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11月15日前,将“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及总结相干材料(活动照片、标语悬挂照片、开设宣传专栏照片等)报保卫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xxxx,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x。

48 205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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