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亲自送过去可以吗【汇集4篇】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亲自送过去可以吗【第一篇】
___________:
您于___年___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岗位是。现因下列第____(大写)项情形,你与我公司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为期年(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书于____年___月___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解除。
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6、劳动者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证明材料是虚假的,或者以胁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请您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亲自送过去可以吗【第二篇】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亲自送过去可以吗【第三篇】
__同事:
鉴于您在合同履行期间,自__年__月__工作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经慎重考虑,现决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您的最后工作日为__年__月__日,请您按照公司的程序在当日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您的工资将发至20__年__月__日,公司已结算您的薪金,请您至公司领取。
如有任何问题,请与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力资源部将随时为您提供指引和帮助。
感谢您在公司工作期间所付出的努力,祝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展宏图!
__公司。
20__年__月__日。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亲自送过去可以吗【第四篇】
由于您在20__年9月至今任职期间,未作报备,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擅自于9月1日、9月10日、9月18日、9月25日、10月9日、10月10日旷工,达六天。
按照公司规定,累计旷工达三天者,处以即时解聘。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__有限公司。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