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重构招商引资体系方面的 几点建议
关于新形势下重构招商引资体系方面的 几点建议
一、以前年度招商引资政策制定发布情况
(一)我市曾于2018年制定出台了《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耒政发[2018]3号),目前已超过试行文件的时效性;
(二)中共耒阳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0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耒阳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实施细则》;
(三)耒阳经济开发区于2023年9月份制定出台了《耒阳经济开发区厂房和设施租赁管理办法》;
二、新形势下重构招商引资体系方面的几点建议
(一)建议立即梳理并取消我市及园区以往年度制定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不符的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及办法;
(二)建议在2024年度内梳理并分类妥善处理以往年度已签订的与税收挂钩、产业扶持奖补及土地出让等方面招商引资项目,制定一个切实可行、各方损失降到最低的处理办法;
(三)修改完善并制定出台符合我市市情、具备产业禀赋优势的产业发展规划,侧重于优势产业链的培养建立及长远发展;
(四)建立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基金,结合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契机,以平台公司为载体,引进优势产业发展合作伙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五)以《湖南省产业园区市场化建设运营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湖南省产业园区合作共建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湘园区办20247号)文件为契机,力争将我市经开区纳入此次改革试点,通过将平台公司转型为市场化运营企业,并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加快我市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运营、招商一体化步伐;
(六)建议聘请第三方专业招商团队,围绕我市主导产业链进行招商,做到精准招商;
(七)建议稳步推进我市招商引资机构及职能职责的改革步伐,一是近期合并职能职责相同或相近的机构,重新界定招商引资机构职能职责,精减机构和人员,整合力量,形成全市招商一盘棋,提高作战效率;二是中长期逐步取消招商机构及职能职责的设置,并退出历史舞台;
(八)建议尽快取消各个层级关于招商引资方面不合理不科学的各类考核和评比排名,避免不必要的内耗和内卷。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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