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环境污染的论文汇聚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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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的论文【第一篇】
摘要: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给人们的思想造成了一定冲击,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必须一改传统的思维方式,做到与时俱进在创新中谋求发展。对于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而言,对其的管理是环保工作中较为重要的内容之一。然而,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使得该项工作的开展不尽人意。为此,应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提高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管理水平。基于此,本文就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管理进行浅谈。
关键词:环境工程;管理;对策
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管理,是污染治理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环保投资效益、确保环境工程质量、实现预期环境目标的有力保证。然而,环境管理,特别是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管理,作为一项独立而具体的管理工作,既具有一般工程管理的共性,又有区别于其它工程管理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它的复杂性和边缘性两方面。只有充分认识到它的这一特性,才能真正寻找出切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对策。
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复杂性
所谓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复杂性,主要指如下几个方面:
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中污染因素的复杂
性绝大多数的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不论是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和废渣),还是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及热污染等等,均为多种污染因子组成的复杂体系。例如:镀锌钝化漂洗废水中含有crcdcuznfekcanamg等多种污染物质:喷漆尾气中由苯、甲苯、二甲苯以及醇、酚、醚、醛等多种有机污染物组成:对于某一噪声源的噪声而言,由于振动、转动、撞击、摩擦(气流的、机械的)等多种因素造成,具有某段混合频率特征(高频、中频、低频)的复杂噪声源。
与污染治理相关的生产工艺的复杂性
工业企业的生产工艺错综复杂,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排放方式也多种多样,并且同一种产品可以出现不同的生产工艺,而同一种污染物同样亦可来源于不同产品的生产工艺。如炼油厂的含油污水、机械厂的含油污水、以及舶、化纤、化工、轻工等各行各业,所排放的含油污水性质不同、成份复杂。
2、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复杂性
严格地讲,当今世界,污染几乎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污染来自多方面,它对环境的影响也是多层次的、复杂的。甚至某些污染物复杂的危害性至今仍然没有被人类全面认识。许多污染物不仅直接危害人类的生存和健康,而且会通过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诸多因素的影响,间接地破坏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空间。如有对自然资源的影响,对动植物的影响,对大气、水体、土壤乃至经济的、文化的人类生产和生活各方面的影响:有些是直接影响,有些是间接影响:有对环境的显著影响,也有潜在的影响:有短期影响也有中长期影响等等。总之,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错综复杂,它的影响作用和机理千差万别,并且许多污染物在污染过程中还会发生迁移和转化进而造成更多、更大的危害。
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边缘性
环境科学的边缘性决定了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边缘性。环境科学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学科,它与生物学、物理学、地学、化学、工程学、医学、法学、经济学等几乎所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都存在十分密切的相关关系。那么,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作为环境保护范畴的一项关键工作,是在环境科学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因此同样具有显著的综合性和边缘性。这里所讲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不是宏观的大环境生态系统工程,但对于整个生态系统环境有着极其深刻的影响:它不是传统的能源工程,但减少环境污染与节约能源往往是双效并存:它也不属于一般的建筑工程,但却离不开建筑工程学的理论和实践。正是这种跨学科、跨行业的特点,构成了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区别于其它传统工程独立存在又与其它工程紧密相联的边缘性。
3、1管理的原则与要求
(1)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公平竞争,统一管理。
(2)以环境效益目标为主,注重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3)优选技术先进,实用可靠,效益与投资比高的设计方案。
(4)优选信誉好、质量等级高、施工费用低、建设工期短的施工安装队伍。
(5)杜绝无证设计、无证施工和边设计边施工的现象。
(6)严格实行预算审查制度,控制工程规模。
(7)加强设计施工的过程管理,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8)紧密结合企业的生产技术改造,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工艺。
(9)鼓励污染治理新技术的开展成果应用。
(10)建立建全工程档案,保证基础设计资料和数据的完整、准确、可靠。
管理的组织和方法
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管理是通过组织设计、施工招投标,设计、预算审查等形式实现的。一般应由临时组成的领导机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及有关管理程序,贯彻机会均等、公平竞争、择优选定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临时组织领导机构是由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市、区环保局,环保投资公司,市建设银行,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以及被邀请的专家组成。
根据上述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特殊性,在招标管理的方式方法上,还应采取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即:
(1)对治理难度大,技术复杂,要求高,总投资比较大的项目,尤其是国内没有成型经验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管理(又称无限竞争招标),并允许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科研设计单位联合投标。建设单位要公开发布信息,制定出具体的评标条件,优选出中标单位。
(2)对于一些技术难度一般,治理工艺较成熟,总投资比较小的治理项目,可采取邀约招标方式(又称有限竞争招标方式)。即:邀请有环保工程治理经验的单位(通常是环保专业科研设计单位)进行投标,并从中优选出一家。
(3)对于某些治理工艺成熟,技术先进,总投资特别小的项目(一般需经过论证并实际应用过的项目),可采取指定招标方式。即:按国家有关规定,只能指定一个单位投标。在投标过程中,双方进行价格、工期、质量等合同的协商,如果达不成协议,也可另找其它单位议标。这样做,可以收到投资省、速度快、质量好的效果。
环境工程市场管理中的行政行为
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存在着显著的复杂性和边缘性。几年来的管理工作实践表明,只有充分把握和认识环保工程的这一特点,真正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创造出最佳投资效果。
也只有遵循市场规律,引入竞争机制,并严格按照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才能使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才能不断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2]李庆华。关于建立环境工程监理制度的思考与建议[j]。江苏环境科技,20xx
[3]毕安波。浅谈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作用[j]。中国环保产业,20xx
[4]杜海声。浅谈对环境工程监理的认识[j]。环境工程,20xx(s1)。
环境污染的论文【第二篇】
随着现代社会不断发展,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了当代社会的重要发展理念,如何更好的实现低碳化的发展,对于现有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整治成为了相关形成部门所关注的重点问题。如何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直接寻找平衡点,如何出台有效的相关政策,解决现有水、空气与土壤的污染的问题已经非常迫切。
低碳经济;环境污染;治理
低碳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是解决现阶段人类生存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人类发展水平的必然措施,更是人们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新理解。环境危机逐渐成为了现阶段社会环境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低碳经济是现阶段经济发展模式的发展与延伸,是我国社会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就现有社会的环境问题来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构建完善的管理制度,有效的就现有环境保护工作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改善,提高环境保护水平,真正的为我国发展指明科学的发展道路。
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人类逐渐认识到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实现同步发展的重要性,也逐渐的认识到了人类在发展过程中不能脱离生态环境系统,必须要将环境融入生产当中。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如果不能深入的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就会造成一系列的污染。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传统发展模式过于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造成了大量的污染和破坏,使得我国生态环境受到了很大的影响。针对于这种负面效应,必须做好相关的治理工作,采用有效的手段来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同步发展,而低碳经济就是解决这种矛盾的一项重要举措。
低碳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其主要以碳生产力作为评定标准,通过新技术的应用,实现了生产过程的低排放、低消耗与低污染。低碳技术是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可以有效的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有效融合,是现代环境问题治理过程中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内容。低碳经济囊括了节能、新能源、减排等新技术,是新时代技术发展的重要趋势。现阶段,国际社会对于低碳经济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并且相关投入不断加大,低碳产业的迅速发展为发达国家带来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相关低碳经济的发展正处于相对起步的状态,在相关产业的发展上仍旧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针对性的改进。
首先,我国能源消耗水平不断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所颁布的《20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xx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607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6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73111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比上年末提高个百分点。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210689亿元,比上年增长%。能源消耗水平初步核算,全年能源消费总量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煤炭消费量增长%;原油消费量增长%;天然气消费量增长%;电力消费量增长%。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工业和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带来了更大的能源消耗,对于现代社会能源紧缺的矛盾进一步加剧。
其次,我国资源储备量以及储备水平提高了碳排放量。相关资料显示,20xx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煤炭消费量增长%。我国整体资源储备主要以煤炭为主,煤炭能源较其他类型的能源具有更高的碳含量。我国受限于资源储备类型,相对其他国家来说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较世界平均水平更高。虽然现阶段新能源的研究脚步不断推进,但是短时间内,我国的能源消耗仍然以煤炭为主。
最后,相关产业结构不够完善、技术水平不足也是主要的原因。我国高消耗的工业化发展水平较快,相关生产技术水平不够完善,并且基础性原材料消耗较大,我国工业生产呈现高碳经济特征。产业结构的不完善,造成了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推进较为迟缓。与此同时,相关低碳技术水平不足,缺乏核心技术,与国际社会仍有较大差距。
据可查的最近的国家统计局20xx年11月4日发布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20xx年)数据显示,我国20xx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万吨。其中,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20xx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亿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亿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亿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20xx年我国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亿元,其中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投资额亿元,“三同时”项目环保投资额亿元,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亿元,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20xx年全年gdp的%。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相关投入增大,当年施工污染治理项目数为5390个,自然生态保护区总数2669个,自然生态保护区面积14979万公顷。
加强低碳经济的宣传
在环境与资源的管理中,公众具有重要的地位,只有保证公众真正参与到低碳经济发展当中,低碳经济才会得到有效的推行。在低碳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通过不同的煤炭和渠道,对于低碳生活进行宣传和倡导,在公众心中留下良好的印象,引导低碳经济模式的转型。现代社会信息化程度很高,只有保证低碳经济的宣传效果,才可以对于公众的行为进行引导,提高其生态保护意识,维系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低碳消费的发展,可以有力的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是当今社会的主要消费引导趋势。
政府与企业职能的落实
政府与企业是低碳化经济运作的重要主体,具有重要的自身责任。政府在日常行政活动中,要真正的以身作则,以低碳化的运作方式来为社会作出表率,并且积极的推广相关职能的使用,通过加强相关环境治理与保护的立法,为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依据。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要逐渐向低碳化发展过度,减少三废的排放,并且通过对现有技术以及设备的更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真正的实现生产过程的低碳化。
加强产业结构调整
我国发展速度较快,相关产业结构不断调整,整体经济形势变化较大。工业化占整体产业结构比例较高,是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产业结构调整与改革的过程中,要针对于工业化比例过大的问题,进行不断地优化,并且从宏观的角度进行统筹,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只有做好产业结构的调整,保证产业结构的合理化,重视不同产业的有序发展,才可以真正的将低碳经济模式进行推进,避免以前粗放式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负面效应。
提高污染治理技术水平
第一,水污染治理。水污染是我国环境污染中较为严重的问题,在进行水污染治理的过程中,要对于我国水污染的状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并且提出有效的修复以及控制技术,构建完善的水污染评价、控制的技术体系。在水污染变化监测的过程中,要形成一套科学的监测方法,并且保证检测与评估的可靠性。针对于水污染的一系列风险,要进行科学的评估,并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针对现有污染地区的水质特性,研发相关净化技术,有效的针对于重点区域的水污染压力进行解决,完善当地水资源管理体系。
第二,土壤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问题,对于我国农业生产有着较为严重的影响。在土壤问题当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化学用品污染。在对于化学用品污染问题治理的过程中,相关技术人员要深入的研究化肥、农药和农用高分子材料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并且结合其作用机理采用合理的控制技术。在进行污染治理的过程中,还要遵循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规律,因地制宜的执行相关治理方案。在对工业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上,要针对于不同污染物采用不同的治理方案,并且采用新的监测、迁移、转化等修复方式进行治理。
第三,生态保护技术。生态保护工作是污染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一些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要保证实时监测生态质量,并且结合有效的生态维护措施,构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和管理体系。对于特殊生态安全要求以及保护物种的要求上,要不断对现有技术进行创新,积极的以高水平的技术水平来实现生态保护工作的有效推进。在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要提高重视,并且以保护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为生产原则,加强农业生产新技术的选用,并且及时的落实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
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环境问题是困扰人类全社会的重要问题,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全球生态环境。低碳经济是全球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各国实现经济转型,保证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针对于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不足,我国相关部门要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进行引导,保证低碳经济的顺利发展,对于相关产业结构进行合理的调整,加强低碳技术的研发,提高核心技术水平,真正的促进低碳经济快而好的发展。
[1]李秋正。低碳经济视角下港口物流对城市环境的负面影响研究——以宁波为例[j]。生产力研究。20xx(05)
[2]张辉,曹凤中,樊小贤。建设低碳城市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的思路[j]。黑龙江环境通报。20xx(01)
[3]余海红。“低碳经济”背景下苏州市污染物减排的推进机制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xx(07)
[4]周灵辉,张丹宁,徐笑寒。强化政府环境保护职能促进低碳经济良性发展[j]。经济研究导刊。20xx(09)
[5]臧大巍。低碳经济理念下的经济发展状况探析——山东低碳经济发展状况分析[j]。济南职业学院学报。20xx(05)
[6]孙磊,赵佳颖。浅析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路径及动力——基于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j]。商。20xx(19)
环境污染的论文【第三篇】
绿色化学就是将一切的资源和能源的充分利用,采用无公害、无毒的原料,在无害无毒的条件环境下进行反应,从而减少向环境排放废物污染,使“零排放”得到充分的实现。其实在我们看来看似平常的事物中很多都是与绿色化学有关的,只是由于我们的不在意而给忽略了。
“亚硝酸盐”我们人体内的亚硝酸盐一般都来源于长时间煮沸或是反复煮沸的水;在鱼肉类食物中有时候对其进行加工处理的时候,能够分解出胺类的`化合物这是由于鱼肉类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脂肪;有时候为了食品的外观显得好看,一些不法商贩就会使用发色剂等食品添加剂。
“甲醛”很多时候,在我们的室内家居中都存在着甲醛,多来源于装修布料、粘合剂、以及复合木材中的酮醛树脂,而常用的衣物整理剂中也会含有甲醛,如果穿上含甲醛的服装,会使人们因为衣物和皮肤之间的接触而对皮肤产生强烈的刺激从而引起皮肤炎等。
水果的“催生剂”也许很多人都会注意到现在市场上出现不少的奇形怪状的水果,虽然水果看起来好看漂亮,但是吃起来要么无味,要么酸涩。其实是因为有些商贩为了抢占市场的利润,采用催熟剂、膨大剂等一些化学激素,将尚未成熟的水果进行加工后将其提前上市。
随着绿色化学的广泛应用,在进行绿色化学研究的同时,应该遵循其相关的原则,这样才能使绿色化学在进行环境保护的时候得到最大有效地发挥。总的来说,绿色化学研究的原则主要有:原子经济性,尽可能的使合成直收率得到有效地提高;废物和环境污染的预防;设计使用高效安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助剂以及安全溶剂的使用;使能源经济性得到提高;尽量使可再生原料的得到广泛使用;尽量减少和避免衍生物的生成。
绿色化学的重要性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业也在加快的发展,与此同时,在工业给我们带来的经济效益时,同样也带来了很多的环境污染问题,土壤、大气和水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化学工业有关有毒气体所带来的环境污染。据不完全统计,全球的二氧化碳气体、各种有害气体污染每年都是呈上升状态,使大气污染变得更加的严重;而也正是由于大量的使用各种塑料产品或原材料导致白色污染越来越厉害;大量的农药与化肥的使用也使得农田呈现贫瘠化。正是由于这些大量的环境污染存在,使人们在治理污染的同时也付出了相当惨痛的代价。虽然人们在治理污染的力度逐步在加大,但是,比如气候变暖、臭氧层受到破坏、重金属及农药在环境介质中的互相传递等等污染是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彻底解决的。因此,要想在享受工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能够实现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快绿色化学的实施,严格遵循绿色化学的相关理念,尽最大努力做好绿色化学的一切工作。
环境污染与绿色化学的相关问题
绿色化学的主张是通过化学转换来获得新的物质,而在其过程中要充分的利用每一个原子,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一开始就采用实现预防污染的科学手段,因此在整个过程和结束都能够实现零污染和“零排放”。现今的环境污染主要是水污染和空气污染,而造成空气污染的主要成分是氮的氧化物,而二氧化碳主要是由生活、生产中的石油、煤炭等燃料进行燃烧而产生的,还有一些事来自于使用硝酸或是生产硝酸的工厂排放出来的废气。当二氧化碳与碳氢化物共同生存与空气中的时候,经过紫外线的照射,会发生一些化学反应,从而产生一种特有的光化学烟雾,这些光化学烟雾多发生在一些大城市中,尤其是阳光强烈的夏秋两个季节。因此,怎样才能将环境污染进行有效的控制和降低阻止已经成了现今人们越来越关心的问题。绿色化学的主要目标就是不产生不处理废物,不使用有害有毒的物质,采用化学的方法和技术,从根本上、从源头上消灭对人类身体健康、生态环境有害的催化剂、产物等,是人类追求完美、绿色环境的一种至高表现。
绿色化学在环境保护中的研究成果
随着人们对绿色化学研究的重视,绿色化学也在逐步的发展,绿色化学在环境保护中的研究成果也是硕果累累。
(1)能源清洁。对于我国目前来说,在能源中仍然处于主要的重要地位的还是归属于煤炭。一直以来,有关部门和相关部门在处理煤炭污染的同时也在大力推广洗煤技术以及煤炭液化技术。与此同时,作为新的清洁能源的核能、太阳能也已经受到人们普遍的使用,这样在一定的程度上大量有效地降低了环境污染中的能源污染。
(2)二氧化碳的有效吸收。现在,全球的温室效应越来越严重,而造成温室效应的主要来源还得属二氧化碳,而其的主要来源之一是燃烧。在常温下,二氧化碳是一种无味无色的气体,其的密度与空气相比略大于空气,在水中得到溶化并且能够生成碳酸,而燃烧煤炭所释放出来的二氧化碳在短期内是无法得到彻底的解决,因此怎样才能有效的吸收二氧化碳已经是人们面对的严峻问题之一。正因为绿色化学研究的推动,现今已经研究出膜分离技术、碳酸钾加热化学吸附法、乙醇物理吸附法等相关方法对二氧化碳进行有效地吸收。
(3)环境友好的产品开发和化学反应。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环境保护,对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也是逐渐的提高,除了要求能够对现今存在的污染源得到有效的控制之外,还一直在努力的研制出新的能源,期望能够创造一个有利于人类健康生存的环境。以前,在化学工艺中,有些原料是有害的,对于环境的污染和人类的健康都存在着很大的威胁。现在,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加快发展,人们把酶作为催化剂,以生物作为原材料,从而消除一些原料对人类身体健康和环境污染。
开发利用一切的绿色能源传统的燃料燃烧只有低于40%的化学能能够被转化成为有用能,而其余的能量则因为种种原因而不可避免的消耗了。纵观全球来说,水利发电是目前已获得商业应用的可再生能源,其发电量占全球的发电量约有18%,但是这仅仅只是全球的水能资源10%的开发利用。因此,对资源、能源等一切可再生能源和太阳能的开发利用是尤为重要,大幅度的减少和降低环境的污染气体等。
大量可再生材料的重复使用可再生材料的大量重复使用,可以通过对材料的降解和生物质的充分利用以及对人类生活中众多废弃物的资源再利用,通过化学对生物质的特有结构进行充分的发挥衍生出各种各样具有不同功能甚至是具有特殊功能的精细化学品。针对目前我国的国情来说,在化学工业中引领和开展绿色革命是进行环境保护的重要课题之一。
实现农药化学的绿色化农药化学即是生物学与有机化学进行交叉而形成的研究分支学科,农药在全球化中化学污染处于主导地位,而农药污染也是环境污染全球化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对于将农药绿色化已经成为了当今时代的要求和必走之路。在现在和未来的社会中,化学农药仍然是植物保护的重要因素,总的来说,选择高效的能与环境友好相处的化学农药是其主要的方向。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因为人口不断的增加,工业污染物以及生活废弃物的不断增加使得我国目前正在面临着日益家中的生态环境危机和资源短缺问题。由此可见,如何解决环境问题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一个重要课题。不断的通过走绿色化学的途径,从科学性研究出发,发展绿色化学技术,强化公众对环境的保护观念,树立起可持续发展的意识,使能源得到最大限度的节约,全面提高化学反应整个过程中的资源利用,不断推进低污染、低排放、低耗能的低碳经济发展形式,从而创造一个情节美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对于环境污染,从根本上来说就得从源头抓起,要实现“零排放”,要采取标本兼治的一切方法,将绿色化学与环境污染相联系,利用化学原理消除污染源头,绿色化学也是化工发展和化学发展的新阶段,对实现经济和工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性。
环境污染的论文【第四篇】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海洋生态环境也受到人们的重视。近些年来,海洋环境科学污染防治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结合各个海洋的实际情况,使防治法律的适应性、合理性更强,并且积极的进行海洋生态环境的修复和补偿工作,全面提升了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效果。但是,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本文主要针对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近些年来,作者在对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实施的调查中发现,其中海洋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制度、防治法律体制架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吸附机制等都存在很多的问题,对此,必须采取有效的完善措施,下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海洋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制度的问题
众所周知,公众对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有着一定的作用,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公众可以通过行使自身的权利,来对破坏海洋环境的现象进行诉讼,并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审核以及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然而,就现阶段海洋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制度的运行情况来看,还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对公众权利内容不够全面,使得一些居民发现海洋存在着污染的情况却无能为力,从而使始作俑者更肆无忌惮的对海洋进行破坏,因此,对海洋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制度中公众参与内容的完善势在必行。
(二)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的问题
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应有着针对性的防治方向,结合不同海洋区域的实际情况,对相应的法律体系架构进行完善,并将其严格的实施下去,从而保证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的有效性 。然而,就现阶段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整体架构缺乏合理性,法律体系架构过于雷同,未能结合实际的海洋区域进行相应的设计。
另外,缺乏对陆源污染的重视,陆源污染作为海洋环境重大污染方式之一,其中蕴含着多种破坏因素,而陆源污染问题却没有在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中进行充分的体现,影响到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科学性。20xx年新《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内容较少,仅仅修改了第四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内容,删除了第八十条的内容,海洋污染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程度加深,污染方式多样,海洋资源的稀缺,以及经历了十余年的经济发展与近年来的深化改革,调整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关系和适用范围及风险评价、责任追究制度上应当进行立法调整。
(三)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生态修复机制的问题
海洋资源能够给人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而要想促进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则必须对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生态修复机制进行完善 。而就现阶段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及生态修复机制的运行情况来看,整体运行效率并不高,而且,机制的落实力度严重不足,很多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条例过于形式化,不利于海洋环境防治工作顺利的进行。
通过以上的分析了解到,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在运行的过程中,民事责任制度还有待完善,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
首先,应赋予公民对海洋环境污染的诉讼权利,这样在海洋环境防治的工作中,公民就可以利用自身的权利来行使请求权,从而提升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的效率 。公民的环境权主要包括知情权、使用权、环境权、参与权等,公民在海洋环境防治的工作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例如,居民赖以生存的海洋受到污染,给居民的海洋生产造成极大的影响,在居民所得到的赔偿不公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权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样不仅可以保障居民得到公平的补偿,同时对保护海洋环境不再受到污染和破坏也有着重大的意义,在海洋环境防治中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其次,应不断的完善海洋环境民事责任制度。通过大量的实践发现,海洋环境侵权属于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责任原则上通常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当然,为了提高民事责任制度运行的有效性,应重视免责情况的运用,不仅要严格的执行下去,同时要根据其发展趋势不断的对免责制度进行完善,其中对于一些由于不可抗力出现的重大过错,应属于正当的免责事由。
经过多年的发展,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已经得到不断的改进和完善,而在实际中,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仍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随着人们对海洋环境污染的重视,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导致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运行的不合理,应对其进行不断的完善 。
首先,应站在海洋环境保护的角度上对其体系架构进行完善。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是全球的重点工作,而且,在法律上每个国家都采取了不同的做法,在这里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先进国家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办法,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海洋环境的进化现状,对一些重点海域制定相关的单行法、行政法,不断的对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进行完善。例如,渤海、东海、黄海、南海等在不同的海域都存在相同的污染源,而污染来源却有着很大的差异性,应根据这些海域污染的差异性有针对性的对其制定防范措施,从而保证各个海域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运行的合理性。例如,在针对我国南海环境保护中,对其制定了《中国南海海域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在经过多年的发展中,《中国南海海域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也得到了不断的改进和完善,进一步提升海洋环境保护质量。
其次,应重视陆源污染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有针对性的对其《条例》进行不断的完善。所谓陆源污染主要是在陆地上所产生的污染,进入到海洋之后对海洋环境造成破坏的污染源,陆源污染与大气污染、海洋污染等构成海洋的三大污染源,陆源污染不仅具有较多的种类,而且,数量也比其他两种污染源多,并且给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也是最为严重的,因此,在对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进行完善的过程中,必须重视陆源污染的防治条例的完善。作者认为,在对《条例》进行改善的过程中,应充分结合陆源污染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细致化、具体化、原则化,要将其与《海洋环境保护法》一致,进一步完善《条例》,增强可操作性。同时,在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中,有一些与陆源污染息息相关的法制体系,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都应对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这样才能充分提升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实施的效率,为海洋环境保护发挥出重大的作用。
最后,应加强民事法律的落实力度。以往针对海洋环境污染防治虽然制定了相应的民事法律,然而,在实际调查中发现,民事法律的落实力度十分不足,针对这类情况必须采取有效的完善措施,不仅要对民事法律进行完善,更应加强民事法律的落实力度。
所谓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主要是指海洋资源的受益人或使用人,在合法的基础上利用相应资源的时候所支付相应费用的制度 。在近些年来,我国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的过程中,补偿机制不够全面,还依旧存在一些补偿问题,例如,一些海洋区域的海洋工程等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的改变,其污染实施者却未能对其实施生态补偿,制度的缺陷将会给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也会让更多的实施者大肆而为之,针对这种现象,必须完善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对《海洋环境保护法》、《生态补偿法》的修订,结合海洋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对海洋工程、船舶污染、陆源污染、海岸工程、倾倒废弃物污染等实施生态补偿制度,在完善法制体系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着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并根据海洋区域的实际资源使用情况确定受补偿主体、资金来源、补偿程序、补偿主体、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提升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效率。
海洋环境生态修复机制,主要指的是利用人工的方式来进行海洋环境的修复。海洋极易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出现生态改变,针对于一些小污染小破坏,通过海洋自身的自然修复能力,能够实现良好的修复效果,而针对于一些大污染大破坏,仅仅通过海洋自然修复能力修复是十分缓慢,甚至是出现无法修复的问题,将会给海洋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在这里需要对海洋环境的生态修复机制进行完善,才能利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来加快海洋环境的修复。海洋环境生态修复机制的运行,应将其作为海洋环境修复的辅助方式,以海洋自然修复能力为主体对受损的海洋环境及其资源进行修复,再进行适当的人工辅助,将受损的海洋环境及其资源进行恢复,对海洋生态系统进行完善。另外,在对海洋环境生态修复机制进行完善的过程中,应结合各个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完善,当然,在此过程中,可以借鉴一些先进地区或是先进国家的海洋环境生态修复机制,例如,建设人工鱼礁、为海洋生物建设繁殖场所、栖息场所、建设海底森林等,更好的填补我国当前海洋环境生态修复机制的空白,从而有效的提升海洋环境生态修复机制的实施效率,为海洋环境修复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除了以上提到的几方面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的完善之外,还应注重一些配套工作的完善,才能提升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的运行质量。首先,应重点考虑海洋环境污染与相关环境保护法之间社会效益的均衡性,如排污权、环境权之间的平衡,根据不同海洋区域的特点,对于一些没有超标的排污所造成的损害来说,其赔偿机制应当建立在社会化赔偿机制之上,如公害赔偿的商业保险、赔偿基金等,为保证海洋环境做好充足的工作。其次,应该加强执法改革,从以往对海洋环境执法的情况来看,在行政管理体制上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因此,应不断地对海洋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优化。另外,由于海洋大多都是跨越国家的,因此,在海洋环境防治法律上,应加强国际之间的合作,相互之间签署国际协定、公约等进一步保护海洋环境、防止海洋污染,从而为海洋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支持。
综上所述,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会对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而为了避免或降低对海洋环境破坏的程度,需对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进行完善,希望通过以上的分析,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积极做好我国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的完善工作,促进我国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污染的论文【第五篇】
人在自然环境中,处于较为关键的位置,因为他们在实质上属于环境的产物,在另一个角度上来讲,他们又能对环境进行改造。 人类在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过程中,负有保护环境的责任。
海洋是人类生存环境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人类存在的重要资源,与人类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对人类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意义。 关于海洋工程中环境污染的定义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直接或间接的把能量或者物质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妨害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危害人体健康、减损环境质量和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等有害影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定义却不尽相同,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概念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故在海洋工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亟待解决,是其得以治理的基本前提。
海洋工程污染兼具破坏性和开发性,此外,海洋污染的持续性较强,污染物不易分解和溶解且很难转移出去,随着时间的积累,会越来越多,对人类造成威胁。 一些海洋工程的初期带来的危害较小,不易被发现,但一旦发现,治理费用较大,故其还具有潜在性、危害大和防治难等特点。
海洋工程污染环境的途径很多:工程建设中,使用建筑材料以及产生的废料未及时处理,日常运行产生的污水等;进行海底隧道修建或是海洋矿产资源开发等相关修建时地质勘探产生的污染;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造成的事故污染;石油勘探过程中的钻探泥浆的排放等都成为了海洋污染的源头。 对海洋污染的强烈制止成为了海洋开发的时代主题,对环境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显得迫在眉睫。
为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洋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管理和规范包括海洋工程一系列的海洋开发活动。但由于个别的条例颁布时间过长,有些已不能适用,有些规定又与现在的条例内容冲突、重叠或交叉 ,故法律制度亟待完善。
以科学界定海洋工程的定义为基础, 实现对环境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 前面提到,对于海洋工程环境污染的定义一直未有明确的定义,而其基本的科学内涵 ,是污染防治得以实施的基本保障。 笔者认为,想做到对海洋工程环境污染的定义,需要先对海洋工程的范围进行科学的定义,清晰的认识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的定义,科学的界定范围,保证相关法律的不重复、不交叉和不疏漏,才能有针对性的对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完善,保证立法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和严密性。
开展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专门立法工作。 在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制度方面,我国现行的法规包括《 环境保护法》 、《 海洋环境保护法》 、《 宪法》等,但法规之间存在很大缺陷和漏洞,另外,因为海洋工程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一个笼统的法律规范显然是全面的, 这就需要设立专门针对污染防治问题的立法部门,在海洋工程建设日益密集的今天, 对相关法律进行详细的说明,跟上时代的脚步,使环境污染防治有法可依,起到法律该起的严肃作用。
建立海洋工程污染损害的民事责任保险制度, 对在海洋工程污染中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提供更为充分的救济,另外还可增加风险规避者的海洋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人的效用。 制定相关法律,并对其进行真正的落实,在污染损害的潜在受害者利用和海洋工程建设方利益之间建立合理的平衡,针对此,可借鉴 1976 年《民事责任公约》的内容。
海洋工程项目中环境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 海洋工程项目中的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是海洋环境行政主体或者海洋工程项目企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时,不作为或者不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是为了使其污染防治有法可依,重拾法律的尊严,具体来说,是需要行政主体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出现问题后,承担一定的行政处分,例如罚款、警告和责令停产停业等相关的行政法律责任。
扩大海洋工程污染诉讼的主体范围。 沿海的居民,特别是渔民,对于时代赖以生存的海洋受到污染,如果不能受到合理的保护,是不公平的,所以,需确定沿海渔民对渔业的资源枯竭拥有普遍的诉权,保障他们的权利,此外,也应赋予一些组织和其他地域居民对海洋环境污染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 基于环境的无主物的错误认识,鲜有人主张权利,所以,在海洋工程污染防治方面,赋予海域周围居民广泛的诉讼权是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
人类环境系统要维持在一个动态平衡的关系中,但随着海洋工程开发的深入,这一平衡关系渐渐出现了一些偏颇。 海洋工程项目的建设都是以开放利用海洋为目的,一方面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开发的过程产生了废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破坏成为了人们面临的巨大挑战。 在这危机时刻,提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是十分必要的,但现阶段 ,对于海洋工程污染的法规基本散见在各法律条例中,没有比较具有专执性法规。 因此社会必须采用调控手段,用法律完善作为支撑,以强制性和规范性,使海洋开发有法可依,让海洋环境在法律的保护下 ,获得喘息的'机会,渐渐恢复往日的面貌。 将环境保护的理念注入海洋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去,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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