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告知书样例大全4篇
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告知书模板大全【第一篇】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新春佳节将近,节日氛围愈浓,拜祭祖先、走亲访友、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增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为有效遏制春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我镇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安定祥和的新年氛围,XXX镇人民政府特向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告知:
一、自觉做到文明用火。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一是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二是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三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四是吸烟、野炊、烧烤等;五是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等;六是烧杂草、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基草、果园草等;七是其他容易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用火行为。春节期间,请大家文明过节、理性过节。
二、全面保障人身安全。切实做好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的监护工作,防止他她们玩火引发烧山毁林事故。
三、从严查处火灾案件。镇派出所将对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
四、自觉做好义务宣传。全镇人民群众要切实加强对相关防火法律法规、防范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防火意识,并自觉、积极宣传,人人当好森林草原防火义务宣传员。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春节阖家欢,防火记心间,在此,XXX镇人民政府呼吁全镇人民在欢度新春佳节的同时,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莫因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烧毁森林,做到火种不上山,林边不用火,文明祭祖,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
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告知书模板大全【第二篇】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临近春节,焚香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增加,野外用火隐患、防火压力陡增。为有效预防春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年,特告知如下:
一、保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当前全县降雨量少,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不断攀升,极易发生火灾,森林防火形势面临严峻挑战。请务必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遵守法律法规,严防火险隐患。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怒江州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严禁在林区内吸烟、焚香点烛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生火取暖等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倡导摆设祭品、敬献鲜花、植树等文明新风;监护人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憨聋痴哑疯“五类人”的监管,防止其在林区内玩火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进入林区的个人,要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规定,主动配合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工作人员检查,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
三、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违规野外用火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违规野外用火且不听劝阻,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森林草原防灭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呼吁大家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责任和义务,携手共建美好家园,让我们的子孙后代都能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恭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告知书模板大全【第三篇】
全镇广大干部群众:
临近春节,焚香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增加,野外用火隐患、防火压力陡增。为有效预防春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全镇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法律规定,结合XXX镇实际,特告知如下:
一、保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当前全镇降雨量少,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不断攀升,极易发生火灾,森林防火形势面临严峻挑战。请务必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遵守法律法规,严防火险隐患。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怒江州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严禁在林区内吸烟、焚香点烛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生火取暖等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倡导摆设祭品、敬献鲜花、植树寄思等文明新风;监护人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林区70岁以上老人及痴呆傻聋哑“五类人”的监管,防止其在林区内玩火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进入林区的个人,要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规定,主动配合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点工作人员检查,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
三、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违规野外用火。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违规野外用火且不听劝阻,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父老乡亲们,森林草原防灭火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在欢度佳节的同时,提高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履行好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责任和义务,守护好我们共同的绿水青山!
XXX镇森林草原火情举报电话:XXX
恭祝大家新年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告知书模板大全【第四篇】
全镇各居民户: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森林草原防火期,3月1日至5月30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为提高防火意识,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和降低火灾损失,特要求全镇居民积极配合做好我镇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从事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等野外农事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居)民委员会报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备案。经批准进行野外农事用火的,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在三级以下(含三级);(二)有专人监管用火现场;(三)要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四)用火后彻底清灭余火。
二、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林区禁止下列行为:(一)吸烟、烧纸、烧香;(二)烧蜂、烧山狩猎;(三)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四)燃放烟花爆竹;(五)焚烧垃圾;(六)其他非生产性用火;(七)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
三、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林区中、小学校必须认真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写一条森林草原防火标语;上一堂森林草原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草原防火知识的黑板报;写1篇以森林草原防火为主题的作文;写一封“森林草原防火从我做起”的致家长公开信。
四、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玩火。因被监护人用火、玩火引起森林草原火灾造成损失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森林草原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森林草原防火检查人员对林区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的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实行集中保管。
六、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全镇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侵占森林草原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隔离带等设施设备,不得干扰依法设置的森林草原防火专用电台频率的正常使用。
八、不得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县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为12119、XXX县防火办电话XXX、镇人民政府电话XXX。
X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