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专项监督工作总结范文报告【热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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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第一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4年专项监督工作总结范文报告【热选5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我局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将扫黑除恶与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市场流通领域行业整治工作相结合,注重打防并举,致力长效常治,着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蔓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伟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分局所、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县局执法大队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线索摸排、移交和统计工作。同时,在原《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基础上,制定《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方案》《xx县市场流通行业专项整治实施细则》等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机关各股(室)和基层监管所工作责任,有步骤有计划地全面推进工作的开展。

我局党组先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党组会议10次,涉及文件学习、会议精神传达、工作研究部署、方案报告确定等各方面,体现了局党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度重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定期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听取各分局、所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任务。针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加强与县扫黑办、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增强工作执行力。

针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安排部署整治,坚持打早打小,着力从源头上清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除恶氛围

进一步提高“平安xx”建设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宣讲会上,赵龙副局长就以下几方面进行了宣讲:一是宣讲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宣讲了我县社会治安现状及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三是宣讲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违反有关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的典型案件情况。他指出,各部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知晓率的重要性,并要积极向身边的家人、朋友宣传“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相关知识。此次宣讲,使我局干部职工更加了解我县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平安建设和法制意识,提升了干部职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积极营造xx平安建设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此次演讲比赛共有5名同志进行了演讲,各参赛选手紧扣扫黑除恶和平安建设,立足市场监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生动感人以及激情高昂的方式讲述身边的扫黑除恶和平安创建实例,阐述了“扫黑除恶、人人参与”,“扫黑除恶、共建平安xx”的深刻内涵。体现了市场监管干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建平安xx贡献力量。通过此次演讲比赛,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化认识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增强了全局开展专项斗争的紧迫感,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项斗争的自觉性,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专项斗争热情,提升了县市场监管局扫黑除恶工作水平,助推“平安xx”建设。

至今我局共发放宣传材料11994份,接受宣传人数5480人,制作宣传栏9块,动员辖区内企业(个体户)张拉标语横幅89条,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60条,内部编发信息简报32期。

三、加强线索摸排,深挖黑恶势力

对于市场、景区、车站周边经营户采取了逐户上门摸排的“笨办法”。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一直持续努力的对我县集贸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开展线索摸排,至今,共填写摸排表1487份。其中,集贸市场内经营户608户、二手车市场内经营户4户、水果市场内经营户12户、建材市场内经营户17户、旅游景区内经营户32户、个体经营户404户、宾馆酒店50户、餐饮服务33户、合作社18户、娱乐场所27户、印刷、打字、复印行业89户,学校22户、报关及物流公司29户、茶叶加工个体及企业10户、采石场2户、加油站11户、超市9户、公司48户、医疗机构22户、家居装饰40户。通过举报和自行摸排出6条涉黑涉恶线索,已全部移交县扫黑办;县扫黑办移交我局核查9条线索,我局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已全部核查完毕报县扫黑办。

共对1840起行政处罚案件(包括原工商、质监、食药监)进行梳理排查,暂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或存在以罚代刑的情况;对8412卷行政审批卷宗进行起底排查,暂未发现涉黑涉恶现象;对8411起日常监督检查事件是否存在乱点、乱象、是否存在监管漏洞、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现象进行了全面排查,暂未发现以上现象存在;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认真梳理70起投诉举报,没有发现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的投诉举报线索。

四、加强监管执法,针对性开展专项行动

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根据xx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腊扫黑办〔2020〕7号)、《关于转发《西双版纳州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腊扫黑办〔2020〕22号)及《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要点》、《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各有关单位共同开展了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一)强力整治市场流通领域传销突出问题,加大规范直销执法力度。

今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州打传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切实履责,稳步推进打击传销及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的各项工作,使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县发展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自我县在被考评认定为县级无传销城市以来,我们在原先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和完善。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我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排查线索,严厉打击,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对传销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有力地打击了和震慑了传销组织者的嚣张气焰。根据州打传办统一部署,开展了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巡查和排查。行动开展至今,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1余人次,出动车辆19台次,排查了9条涉嫌传销线索,其中1条“周格香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经排查后因发展人员层级已超过三级,发展人员数已超过30人,且涉案金额数额较大,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十三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余8条线索经排查暂未发现涉嫌传销活动。

(二)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行为。

开展网络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大力治理发布虚假违法网络广告行为。加大对网络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广告的查处。通过对在线网店的检查,目前未发现有发布虚假违法网络广告行为。二是加大网络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等的监管。加大了对网络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销售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通过对辖区71个网站的检查,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等违法经营行为。三是规范网络交易合同行为。检查中,我们积极梳理排查了2家旅游服务网站平台的电子合同文本,查看是否存在以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未发现有此行为。

(三)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管集市”专项行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彻底解决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市场环境卫生提升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整洁、安全、放心,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的现代化农贸市场。截至目前,我局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1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35辆次,检查门店、摊位1640余个次,清理垃圾死角115处,责令整改30个市场,关停1家。

(四)强力整治违法虚假广告乱象。

开展“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清理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车辆23台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90户,主要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针对我县辖区内专科医院、成人用品店、美容整形机构、各大药房、足浴店等相关场所进行排查,认真落实广告监管各项措施。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排查,依法清理整治涉嫌“软色情”广告资讯信息,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广告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引导相关媒介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制度,强化源头管理,斩断非法广告资讯信息传播途径,规范市场秩序。

(五)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治理,维护农村市场秩序。

根据《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及农资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及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活动的有力时机,在各乡镇、社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农资假冒伪劣辩假识假知识,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防范意识。二是突出整治重点。以广大群众投诉突出、监督检查发现、新闻媒体披露的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依法严厉查处。重点查处无照经营、销售掺杂使假等假冒伪劣农资,打击虚假标识、“傍名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三是狠抓消费维权。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平台作用,高效、快速处置农资消费投诉举报,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余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90多户,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我局将继续对销售不合格农资的经营主体进行严厉查处,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强力整治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乱象。

联合县教育局等多家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围绕中小学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包括超市、便利店、小商店、餐饮店的食品安全,可能危害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健康成长的领域开展逐户排查,要求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账,严禁向学生售出“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包装破损食品,严禁向学生兜售香烟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执法车辆18台次,对全县133所学校(含幼儿园)周边350余户次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检查。

(七)强力整治药品流通领域、保健品“会销展销”乱象。

定期联合县卫健局等部门开展药品专项检查,一是检查辖区内药店和诊所的相关证照等资质是否齐全,检查是否凭处方笺销售处方药并建立处方药销售记录台账;二是检查所售卖药品及医疗器械是否超过有效期限或存在质量问题,检查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三是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储存药品。以社区、城乡结合部、乡镇为重点区域,对以免费体验、办讲座、“会销”、网络销售、电话销售等形式销售保健品的行为重点排查,对虚假宣传、非法会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欺诈消费者和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八)严厉打击侵权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我局按照即来即办的原则,对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线索,做好信息登记和分流转办工作;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家用电器、日用品、电子信息产品等热点产品市场及农村市场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围绕普洱茶生产、流通各环节,加强对普洱茶生产商、经销商以及春茶市场的地理标志保护的监管力度,着力整治侵权假冒行为。重点查处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示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以及侵犯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同时,我局依托节前各类专项检查,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向经营户宣传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共检查茶叶加工商93户次,食品销售店664户次、药店和医疗机构40户次,超市、农贸批发市场40个次。

(九)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持续开展“净餐馆”专项行动,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停业”的要求,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截至目前,我局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7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58台次,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972户次,按照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标准和要求,责令整改744家,关停709家。

(十)积极开展禁止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专项行动。

联合县公安局和县文旅局积极开展禁止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重点检查县辖区农贸市场、超市、餐饮、酒店、景区景点一线、边境口岸、城乡结合和农村等重点行业和区域。要求各食品经营服务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货物、产品查验工作,不买卖、不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严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流入市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9人次,车辆35台次,检查农贸市场79个次、景区30个次、723家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流通单位,均未发现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行为。

五、加强经费保障,合理配备人财物资源

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性质特殊、意义重大,要管好用好。为确保工作经费真正用于扫黑除恶工作领域中,我局严肃财经纪律,费用报销严格执行《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xx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使用公务卡结算,1万元以上的大额经费支出由局班子领导集体讨论通过,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保障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更大作用。目前共收到xx县财政局拨扫黑除恶工作经费6万元,截止2020年11月5日,共支付43545元。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进一步促进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市场无证无照经营、交易行为混乱的问题。在整治活动中要把做好市场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出工作重点,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最大限度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链条,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第二篇】

一、基本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许可情况

是()否()无()

5.单位执业地点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是()否()

6.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是()否()

7.是否经过批准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是()否()无()8.是否经过批准开展性病诊疗活动 是()否()无()9.是否经过批准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是()否()无()10.是否经过批准开展结扎、终止妊娠手术(人流、药流、引产)

是()否()无()

11.是否按照规定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

是()否()无()

12.是否经批准擅自开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的

是()否()无()

(二)人员情况

13.是否存在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执业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的

是()否()无()

是()否()无()18.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主诊医师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无()

是()否()无()

(三)执业情况

是()否()无()

是()否()无()

26.是否存在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的(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

是()否()无()

27.是否存在放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是()否()无()

28.是否存在放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

是()否()无()

29.是否存在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徕病人的

是()否()无()

是()否()无()

36.医疗机构是否对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是()否()

(四)传染病管理

是()否()

40.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报告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 是()否()

(五)其他

是()否()

是()否()

59.是否存在未经备案,擅自组织义诊(含大型会诊、普查)活动的

是()否()

60.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的

是()否()

是()否()无()

是()否()

注:1.在上述检查中,需要资料核实的,随机抽查10份资料,有1份不符合的即判定为不合格。2.没有该项目的,填“无”。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按照《邢台市“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制定了整治方案,并成立了整治小组,开展了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将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以炸油条、火锅店、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和中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我局开展拉网式检查。严查食用油来源、废弃油脂等餐厨废弃物的.流向。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用油脂的票据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来源不明、“三无“桶状食用油和标识不全、没有检验合格证明的散装食用油一律没收、封存,追根溯源;对于使用不合格食用油的,一律关停取缔。截至目前,已检查xx余家,出动执法车辆xx余次,人员xxx余人次,未发现使用“三无”或来源不明食用油。

我局已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建立了奖励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发现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下一步将加大“地沟油”对人体健康危害的宣传,加大对食用油脂的监管力度,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第四篇】

为督促粮食收购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法律、法规及小麦收购政策,保护粮食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日前,市粮食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早部署全市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强调,要把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保障粮食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好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压实企业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的主体责任,确保粮食收购质量和储粮安全。

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增强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在收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把好粮食入库质量关,同时配备必要的快检设备,加强对收购入库粮食质量的检测。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在夏粮收购期间,各地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执法检查,同时会同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积极开展毗邻区域联合执法。

对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做到有举必查,查必有果,及时反馈,严肃处理,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粮食收购者违反收购纪律、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肃查处“买陈顶新”、“先收后转”、“低收高转”、“打白条”、违反质价政策等问题。

专项监督工作总结报告【第五篇】

根据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安排,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我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1家社会性游泳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现场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责令该单位必须完善各项工作记录。每次开场前必须对池水、浸脚消毒池水进行严格消毒,定期更换补充新水,对游泳池水温、有效氯、ph值进行监测、公示。确保池水合格后才能对外开放。同时卫生执法机构在夏季游泳高峰季节,要加大巡回监督力度,不定期对池水进行抽检,发现池水水质达不到卫生标准或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将给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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