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风险经理在金融业的风险控制样例【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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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风险经理在金融业的风险控制【第一篇】
「正文」。
“目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实际上已经超过金融风险,成为威胁中国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头号杀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位专家在“地方债务问题国际研讨会”上表示担忧说:“中国地方政府所负债务的种类之多,负担之重,已超出一般人想象,如何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
尽管中国现行的《预算法》等有关法律中,严格禁止地方财政出现赤字和地方政府举债,但事实上,中国各地区、各层级的地方政府大都在不同程度上举债度日或负债“经营”,而且,规模呈加速上升趋势,层级越低的地方政府负债的相对规模也越大。更大的问题还在于,由于法律的明文禁止,地方政府在举债时大多巧借名目,隐蔽性强,透明度差,造成巨额的隐性债务,而隐性债务实际上比显性债务更加危险,也更难以监管和控制。
地方政府的债务结构一般由三方面组成:地方政府承借或担保的直接债务;地方政府授意投融资公司等中间机构向金融机构借款,予以风险承诺指名贷款;由地方国有企业等举债,并承担偿还责任的间接债务。除金融机构债务之外,还包括拖欠的教师工资、国有企业改制安置补偿费、挪用的社会保障基金等等社会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防范和解决,主要可通过以下几方面:
一、在宪政层面上,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事权划分财权。
地方巨额财政负债的形成,根本原因在于地方与中央的事权、财权不对等,地方政府承担了大量的公共事务,相对于正常的财政收入来说入不敷出。因此,要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首先要在宪政层面上,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事权划分财权。对于一些应由国家来承担的公共事务,中央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并保证相应的财政供给,而不应在向上集中财权的同时下方事权,让地方自行筹措资金,最为典型的就是农村义务教育问题。据调查,现阶段中国财政收入中中央与地方的比例为55:45,而支出的比例为30:70,其中公共服务支出的比例为46:54.
当前,中国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划分公共事权和财权尚未法律化,仅有一些国务院制定的“决定”、“条例”等行政法规,包括影响巨大的分税制改革,都是在国务院的主导下进行的。今后,对中央与地方的公共事务和公共财政的各自权限要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中央与地方在行使公共事权和财权方面有法可依。
二、允许一定条件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由于地方缺乏正常的融资渠道,只好暗中通过各种非正规的渠道大量举债。对于地方政府这种被逼无奈的选择,中央其实一直都是清楚的,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现在,地方债务的累积已经到了不得不加以正视和解决的地步了。既然地方借债不可避免,与其让其暗中肆意发展,缺乏监控,不如采用正规的、与国际接轨的发债形式使地方债务显性化,允许一定条件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给地方政府提供一个合法的.融资渠道,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中央政府的财政负担,公开、规范的发行方式也有利于监管,防范财政风险的发生。
这就要求修改《预算法》及现行的其他相关法律,使地方政府发债合法化。同时,建立严格的地方财政风险控制体系及财政风险预警机制,需要组织大规模债务登记调查,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开展对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等一系列相应配套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分税制改革,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
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抽走了税收的大头,留给地方的多是一些税源分散、税额小、征收成本高的“鸡肋”,税收收入根本无法满足地方财政支出的需要。因此,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根据本地区的不同情况开征一些地方税,对地方债务问题的解决也有相当的促进作用。
四、改革财政收支法和财政管理法,严格规范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为。
目前,地方财政面临支出刚性增长的压力,预算软约束现象比较普遍。现有的财政收支法和财政管理法,不仅规定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漏洞百出,而且,由于深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已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下对政府公共财政所提出的要求,现有《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要作到财政收支平衡、不准出现赤字就是比较明显的例子。地方债务问题的解决亟待立法观念的改革和理发技术的提高。
五、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越是贫困的地区,政府负债越多,毕竟,政府的收入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是成正相关的。因此,就防范化解地方财政风险而言,还必须完善和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对经济不发达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确保地方政府最低服务水准的实现,促进地区间经济协调发展。
六、规范政府担保行为,使担保合约最小化。严格执行《担保法》,规范政府担保行为,严格控制担保的范围,控制担保事项的决策权,明确政府担保的原则、条件、范围、责任以及有效的政府担保的执行机制、控制机制和责任处理机制。
对于现阶段的地方政府担保而言,地方政府要对被担保地方的自有资金比例做出要求,对其融资额度进行限制,要求其实行偿债准备金制度,以及建立政府追索权制度等,减小地方政府担保所带来的风险。
卢珊青。
银行风险经理在金融业的风险控制【第二篇】
现代商业银行只有通过构建有效完善的组织结构、良好的评级体系,才能够更好的帮助领导层决策,才能够使各个业务部门达到高效率工作。为了保证评级结果的客观性、有效性,需要单独建立内部评级部门,并且在内部评级部门之外设立单独的监督部门,随时监督检查内部评级部门的日常工作、评级结果等。其次,还需要在经营部门设立风险经理,落实风险经理制,更好地监控风险。
加强市场分析,提升信贷专业化管理水平。
各级机构要对现阶段信贷领域较为突出的信用风险关键问题深入专题研究,有针对性的提升专业管理水平。信贷产品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客户的实际需求,针对性地开发。在为客户提供信贷产品的同时提供更多的人性化的服务。同时要对客户进行回访,反馈他们对贷款产品的评价,以更好的完善产品。要提升对客户关联关系识别和管理的能力,特别是对民营企业,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和“便于集中管控风险”的原则,强化对集团客户的风险控制,防止企业对头融资。要确保企业授信总量与经营水平、资金实力相匹配,强化对信贷产品适用情况及客户生产交易模式的分析研究,防范过度授信。
首先,把数据库的结构集中化。把原先分散的数据库进行重新编排,为大规模集中式数据库结构设计。其次,与会计核算系统全面衔接。整合会计系统中的信息使得会计系统中记录的资金变动情况等信息能自动更新同步到信贷风险控制系统中,保持两者信息的一致性。最后,实现操作过程电子化。信贷业务的贷前、贷中、贷后以及监督等环节都要做好电子化记录与控制。优化授信审批系统、贷后监督系统等流程,使操作系统更加稳定。并且为了防止越权操作,要设立不同权限来提高信贷风险控制系统的安全性。
加强创新融资制度。
加快融资环境建设,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与债券等方式融资,可以减少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度,减轻商业银行信贷压力。同时在信贷资金需求减少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必然会因竞争加剧而去改善信贷的经营管理,更加注重产品的创新与服务,更积极地去控制信贷风险,促进效益的提高。
深化员工教育管理,严惩违规失职行为。
各级机构要深入推进健康信贷文化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案例警示和职业操守教育,切实提升员工的责任意识和专业素质,培养员工的合规理念。重点查办业务办理中的严重违规失职行为和道德风险,重点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将典型案例通报全行,充分发挥查处、问责的惩戒和警示教育作用。
参考文献:。
[3]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防范与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
[4]李晔,徐润,陈媛.基于内部审计视角的农商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j].中国市场,2013(33)。
银行风险经理在金融业的风险控制【第三篇】
引言: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工作是整个银行管理工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商业银行整个业务处理全过程。因此,我们针对商业银行会计内控的风险防范与银行日常的管理与运营过程有着不容忽视的密切联系。事实上,这些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的金融风险时有发生,这就充分暴露了商业银行内部会计制约方面的薄弱环节。为了切实提升商业银行的会计内部管理效率与效果,商业银行必须尽快采取有效的会计内控风险防范措施与解决策略,从而进一步规范和约束银行内部的会计行为,最大程度的规避银行会计内控风险,真正促使商业银行健康且稳定的发展下去,提升它们的市场竞争力,推动银行战略目标的实现。
(4)商业银行会计内控的模式不够完善而导致内控执行不到位。我国现在不少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过程中,仍然采取内容制约而非真正的内部制约,严重影响会计内控的规范化建设,从而无法形成一个较为有效的会计内控模式,由此而造成了商业银行会计内控的低效率。这反映了商业银行会计内部制约意识薄弱,会计内部制约在制度上不完善,业务操作系统未能对全部会计业务形成有效制约,未能建立起完整的会计内控监督评价体系,导致监督约束不力,从而给商业银行内部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1)完善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体系建设。商业银行为了全面预防各种会计内控风险,就应该以全面风险管理作为根本目标来建立健全银行内部的会计内控体系。具体来说,商业银行应该做到会计内控过程中的决策、执行与监督三位一体,并让彼此做到相互制约。这是商业银行应该做到的基本原则性工作之一,并在银行内部分层次的建立一个会计内部监督系统,尽可能的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实时监控以及事后随时监督。同时,商业银行还应该健全相关的会计风险评价体系,根据会计风险的内控原则来全面整合并梳理会计规章制度,让会计内制约度更为规范化、系统化与层次化,及时更新并不断补充新制度,确保商业银行会计内制约度的完善与全面。
(2)确保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风险管理责任制是一项重要且关键的制度,它的实施是商业银行会计内控过程中风险制约流程的重点环节所在。因此,我们就应该真正明确商业银行会计内控的责任追究链条,把会计风险防范的责任机制与银行内部员工的实际利益进行直接的衔接,尤其是要强化责任问责制,并把责任具体到人,一旦发现理由,商业银行必须坚决给予严格的处置,加大整改力度,促使银行内部员工真正重视会计内控风险的防范工作,有利于他们及时反馈相关理由信息,并给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3)切实提升商业银行会计内控风险管理水平。商业银行应该建立健全自身的会计内控机制,要积极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与日益复杂的国际金融形势,采取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会计内部制约制度,及时更新会计风险管制约度,更好的遵循我国金融发展的规律。当然,我们的商业银行还应该充分现代化的网络技术与一些非现场监管技术来做到与时俱进的会计内控监管工作,从而建立一个更为完善、合理且可行的会计内部监督机制,运用严格的制度和规范来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商业银行的财务科学管理,避开滋生违法行为。
此外,商业银行还应该提高对会计内控风险的管理水平,重视对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尤其是会计工作人员的考评与考核工作。这样的会计人员考评工作必须是综合性与全方位的,并不断更新和创新会计考核机制,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些更具人性化的分层次奖励措施,可以是物质奖励,也可以是精神奖励,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激发出会计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与效果。我们还应该把会计内控风险管理工作纳入到商业银行的整个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当中去,真正引导会计人员加大对会计风险防范的重视,确保商业银行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的同时,有效的防控各种会计内控风险,这样,不仅可以加大监管力度,还可以提升商业银行的综合考评效力,切实提升其会计内控管理水平。
结束语:总之,商业银行会计内控风险的有效防范策略,主要依赖于我们做好这么几个方面的工作,即建立健全会计内制约度,完善会计内控监督体系,并以对会计工作人员的管理作为根本出发点,切实提升对会计制度的执行力,从而让商业银行在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综合素养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符合商业银行自身发展需要的人才管理机制,进而让商业银行能够有一个较为可靠的会计人才保障,并强化对这些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他们的从业素养,尽可能的降低商业银行的会计内控风险几率,确保商业银行走上良性可持续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银行风险经理在金融业的风险控制【第四篇】
银行会计部门作为办理各项业务及财务收支活动的主要部门,涵盖了银行的大量金融风险。
目前在我国银行中,其会计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会计风险。
反映经济业务、监督经济业务、促进经济业务作为会计的三大基本职能作用,其反映作用主要是通过对各项信息资料和数据来实现的。
这也就要求银行会计部门在执行会计职能前,要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出核算资料,以便于有关决策部门能够根据银行的实际经营状况、信贷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法案。
然而在实际会计实践中,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极为普遍。
尤其是近些年来,部分银行将利润最大化作为主要的经营目标,放松了对会计信息资料的管理,以至于虚设账务、搞账外经营等现象比比皆是,严重掩盖了金融风险的实际情况。
第二,会计管理制度所带来的会计风险。
完善的会计管理制度,是确保银行各项业务有条不紊进行的必要前提。
完善的'会计制度能够确保各项业务操作有章可循,对会计工作进行衡量与检测,还能为控制会计风险提供一定的制度保障。
可以说现代化的银行管理,必须具有统一而又完善的会计管理制度。
然而目前我国尚有部分银行缺乏完善的会计管理制度,尤其是在一些创新业务上,缺乏相对应的约束条件,造成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混乱现象,从而形成会计制度风险。
此外,除了会计管理制度本身以外,对会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不足,流于形式也是产生会计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三,会计核算所带来的会计风险。
会计核算贯穿于整个银行经营活动中,是银行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最易产生会计风险的环节之一。
尤其是在实际会计核算中,会计人员如果违章操作,核算程序不规范、核算手续不完善、核算资料不健全等,势必都将导致会计核算上的风险。
例如代收他行票据,未按规定收妥入账,形成透支风险;现金业务,未按规定程序操作,形成短款风险;在支付结算业务中,因无理退票、压票,审核不严、受理伪造、变造票据或票据行为不规范而形成资金风险,如此等等。
二、对银行会计风险的有效控制对策。
首先,建立健全的会计信息系统。
建立健全的会计信息系统是有效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降低会计失真风险的重要手段。
尤其是目前我国部分借款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情况严重,给银行带来了极大的金融风险。
因此,建立健全会计信息系统尤为重要。
具体措施如下:第一,银行在接收企业贷款申请时,应要求其报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验证后的会计报表,能够详细披露其偿债能力的补充会计信息,如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资料等。
并要求其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以此进一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二,充分借助先进的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建立完善、连续的银行信贷信息数据库,从而实现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完整、连续、动态的监控。
第三,设置专门科目,加强对银行信贷资产风险状况的反映,从而更加有利于银行对自身进行风险控制。
其次,建立控制风险的监督保障系统,对银行业务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时时监控。
建立监控风险的监督保障系统,是为了进一步加大稽核监督力度,从而对银行业务更好地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具体可采取以下手段:第一,通过柜面监督银行信贷资金的使用,防止信贷资金被借款人不合理挪用、挤占,监督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资金。
第二,对抵押物、质押物的价值评估应严格按规定设账登记,强化其应有的保证职能。
最后,强化会计管理体制,杜绝违规经营、账外经营等现象的发生。
违规经营及账外经营等现象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银行会计管理体制存在弊端,影响了会计职能作用的发挥。
因此,只有尽快实现银行内部的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才能有效地扼制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控制银行经营风险。
三、小结。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做好会计风险控制早已成为提高银行竞争力,确保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也正因如此,建立健全的会计风险防范体系,强化会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银行会计内部控制,提升银行会计个人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银行风险经理在金融业的风险控制【第五篇】
摘要: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协议留给商业银行的5年保护期已为时不多了,面对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中的巨变,结合国际银行同业的发展经验,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成为国内银行业的共识。但是,近年来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实践表明,法律风险日益成为制约中间业务发展的瓶颈,使得中间业务法律关系缺乏稳定性、可预期性和确定性。由此可见,如何有效地控制中间业务法律风险,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过程中不得不直面的关键问题。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连续8次降息使银行贷款的利差进一步收窄,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日益成熟、融资渠道多元化,“金融脱媒”现象越演越烈,以往银行作为融资主渠道的地位日益弱化,使以利息收益为主要盈利手段的银行经营模式受到了严峻挑战。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面对目前金融市场发展中的巨变及结合国际银行同业的发展经验,尤其是为了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银行强有力的挑战,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成为国内银行业的共识。但是,近年来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实践表明,法律风险日益成为制约中间业务发展的瓶颈,主要表现为:。
首先,中间业务法律关系复杂、多样,容易滋生法律风险。中间业务往往是不同金融产品的组合和衍生,在法律关系上必然表现为多重法律关系的组合,不同权利、义务的衔接,其中,还需相当的灵活性,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一项中间业务产品是否成功往往取决于其法律框架的设计是否合理、缜密,表现为既要满足客户的需要,又要具有操作性,同时还要符合现有的法律、法规。
其次,中间业务产品的创新性与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矛盾突出,导致其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商业银行利用现有的资源如网络,在不增加银行资产和负债的情况下为客户提供各种增值服务是中间业务的重要特征。因而,创新是中间业务的必然要求。国内银行中间业务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银行服务与证券、保险市场的结合方面,主要是证券资金清算、银证合作、资产证券化等;二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网上银行服务。然而,这两方面的法律、法规十分缺乏。以网上银行为例,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是规范商业银行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的准入条件、审批及风险管理,侧重监管职能,而未涉及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安排,其中涉及的电子认证、电子货币及电子资金划拨等方面的法律,在我国还不完备,使得中间业务的创新缺乏一个完善的法律环境,因而使得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法律风险更加突现。
再次,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法》确立了银行不得经营证券、保险业务的'分业经营模式,使得中资银行面对混业经营经验丰富、管理理念先进的外资银行,不得不小心翼翼地通过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打混业经营中间业务擦边球,使得商业银行随时面临可能被央行处罚的法律风险。
从银行中间业务的外部法制环境角度考察,央行加强中间业务立法是商业银行控制中间业务法律风险的基本前提。一方面,当前中间业务法律关系的不确定性需要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调整。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时间不长,监管机关的中间业务立法经验有待积累、立法内容侧重监管,忽视了银行与客户关系的调整,缺乏对中间业务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使得中间业务法律关系缺乏稳定性、可预期性和确定性。如,当前直接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法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及与实施该规定相关的通知这两个法律文件,就属典型的监管型法规。另一方面,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我国商业银行面对加入世贸组织后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而不断创新的中间业务金融产品,如银证通、离岸银行中间业务、网上银行中间业务等,同样需要中间业务立法予以规范,这是中间业务顺利运作的外部法制框架。
而从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角度考察,建立完善的中间业务法律风险内部控制机制是商业银行控制中间业务法律风险的根本途径。因此,一方面,要转变观念,重新定位银行内部法律部门的职能,要充分发挥其事前防范、控制和化解中间业务法律风险的功能。由于缺乏经历充分市场竞争的原因,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仍然把法律部门的工作重心定位在以处理银行诉讼事务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对法律风险的事后救济功能上,既模糊了银行法律工作与资产保全工作的界限,又使银行法律工作滞后于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无暇顾及为快速发展的银行业务创新和变革提供事前防范、控制和化解经营法律风险的保驾护航功能。
另一方面,中间业务立法及其相关法制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对于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中间业务而言,有远水不解近渴之虞,因此,惟有建立完善的中间业务法律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商业银行方能能动地控制中间业务法律风险。首先,要建立中间业务合同文本管理制度。既要重视发挥中间业务相关合同的能动作用,即通过建立中间业务合同文本库,公平、合理安排中间业务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架构,使中间业务相关合同具有稳定性、可预见性和确定性,又要重视对中间业务合同文本的审查、修订和使用管理,以充分发挥合同文本对中间业务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功能。
其次,积极开展中间业务法律专题研究,提前介入中间业务,充分论证中间业务新产品的合法、合规性,公平、合理地设计和安排中间业务的法律框架,研究中间业务法律风险并予以积极预防。再次,建立中间业务法律风险后评价制度,研究、中间业务法律咨询中的疑难、有价值的法律问题,进行后评价,形成法律指引,规范相关中间业务的发展。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尽管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协议留给商业银行的5年保护期已为时不多了,对于中间业务这一池春水,中资商业银行只要能动地控制好中间业务法律风险,是大有作为的。
银行风险经理在金融业的风险控制【第六篇】
2016年8月22日我部收到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村镇银行“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自查方案》的报告”的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内审合规部自查要点为“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案件防控”。以下为自查情况报告:
一、我行内控体系较为健全,组织结构设置符合自身特点,明确了内部控制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权限和信息报告路线。我行主要发起行为**银行,同时吸收当地优质企业和自然人投资参股村镇银行,股权结构较为合理,为良好公司治理奠定坚实的股权基础。
我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了完善以“三会一层”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治理结构并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但尚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我行各个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较清晰,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高级管理层议事规则五项规范的议事规则,但各项议事规则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行参照以流程为核心的全新的银行模式开展经营管理,即在整个银行塑造“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文化,提高市场反应速度,改善服务水平;并通过业务模块化、管理扁平化与运营集中化,提高银行运作效率,实现成本节约与规模效益,促进价值创造与绩效进步,并全面提升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但此项工作在该行尚处起步阶段,内部组织架构不完善,距流程银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但我行在2015年成立了内审合规部门,随着业务发展,2016年我行将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
二、各部门、各岗位之间职责分离、相互制约,并定期不定期进行岗位测评及意见反馈。认真执行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并向监管当局按季度上报人员、安防非现场监管报表。我行在业务领域和部门之间建立了信息交流、信息共享及信息反馈机制。我行建立了《**村镇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定期对内部制度的健全性等进行评价,但评价效果有待提高。
我行2015年成立内审合规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及合规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定期聘请发起行进行业务督导及业务检查。我行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但审计结果未及时上报监管部门。我行的内部控制缺陷被发现和被报告后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和纠正,并能够及时纠正和整改外部监管机构发现的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和缺陷。我行正逐步建立及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完善组织架构,有效开展内外部审计工作,在高管层的科学领导下,2015年我行未发生案件。
三、
我行正逐步建立及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建立了存款、会计、重要空白凭证等管理制度和岗位规范,我行业务部已制定如下规章制度:贷款管理办法、企业信用评级管理暂行办法、信贷业务操作办法、农户贷款操作细则、担保管理办法、信贷业务审批管理办法、存贷款利率管理暂行办法、贷后管理办法、信贷档案管理办法、抵贷资产管理办法、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诉讼管理办法、信贷责任追究制度、项目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职能部门设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业务。
四、我行的风险管理能够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较为持续的监控。并制定了相关业务政策、制度和程序。专门设立了履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审计职能的部门和岗位。我行虽建立了风险识别评估制度、职责和岗位,但制度和职责未及时更新,手段和技术不够完善。
我行董事会能够根据本行的情况,制定整体风险管理政策、风险限额和重大风险管理制度,但并没有明确的风险偏好;高级管理层制定了监测和管理风险的程序和方法;但没有结合本行特点,开发高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不能对对各类风险进行准确的计量和管理。
银行风险经理在金融业的风险控制【第七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银监会、省银监局、市银监分局关于加强防范操作风险,落实案件专项治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东信联发[2017]19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社的实际情况,我社制定了具体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方案,并组织全体职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学习。通过学习,我对这项工作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这次工作旨在以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增强法纪观念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有效遏制案件高发的势头,确保我县农村信用社安全、合规、稳健经营。同时使广大员工明确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认识到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危害性。
根据实施的方案,在社领导的组织下,我利用工余时间,再次认真地学习了我社制定的《**市**农村信用社会计、出纳员与复核员岗位职责暂行办法》、《**市**信用社会计出纳人员违规处罚实施细则》、《**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市**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指标百分制考核办法》、《**市**农村信用社会计出纳人员操作规程》、《**市**农村信用社2017年度财务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市**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劳动管理与违规处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通过学习,加深了对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印象,我对照相关的条例,对自己一年以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一一进行了回顾,目的在于查找操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便于及时补缺补漏,及时整改,逐步完善。下面,我对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进行一次全方位的自查。
一、业务方面
1、一年多来,本人担任**农村信用社主办会计一职,在社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会计、出纳工作,协调、理顺内部各岗位之间的关系。但是在应经常向主任汇报会计、出纳工作情况及内勤人员的思想、行为情况方面做得不够好,不够主动及时向主任提供这方面的信息。为使辖内的会计、出纳工作日趋规范,能够随着业务的发展,按照新的业务操作流程和规范,结合本社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适宜的、统一的操作规范,以加强内部管理。但是由于我社人员配置较紧,无法经常组织会计、出纳人员集中对业务进行培训。有些规定只能以书面的形式下发到各个网点,交由各人各自学习,这就容易造成内勤人员关于业务操作方面理解不一致,会出现个别岗位能力较为薄弱的现象。
2、作为信用社的主办会计,既是会计辅导员,又是二级稽查员,我在抓好各项内控制度的落实的同时,能及时发现、解答和解决业务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做好事前辅导。能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会计辅导与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与整改,并及时向主任汇报发现的问题,取得领导的支持,以使各项制度的执行更加到位。但是有时因为事务繁忙,时间安排不够合理,由于时间有限,对网点的会计辅导与检查的力度与深度不够。根据联社的相关制度,结合我社的实际情况,编制检查评分表,明确奖罚,年终依据评分情况进行奖优罚劣,以此激励会计出纳做好本职工作。
3、作为主办会计,我能认真核算各项财务收入,严格成本管理,认真组织会计核算,正确反映和评价经营成果,为主任的经营决策提供数据。
4、认真做好全辖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能严格按照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手续,做好网点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登记、出库。合理安排各网点和存量。每月坚持不少于一次的帐实检查,确保凭证的使用、销号有序、正规,避免出现遗失。
5、能按照制度规定做好以下日常工作:一是正确提取各项费用;二是做好各网点的传票、会计档案的收集、登记、保管工作;三是结息日做好各网点结息的辅导和事后监督工作;四是及时核对内部帐,督促会计做好内外帐户、总分帐、往来帐、帐户余额的'核对工作;五是能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会计报表的编制。六是每季度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便于主任的经营决策。
六项基本规定”,保证会计核算达到“五无”、“六相符”。
7、能加强内部资金和固定资产、零星小额资产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各网点的库存限额,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压缩现金资产的占用。按照有关规定,能加强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的管理,做到有计划、有审议、有报批。定期对固定资产盘查,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规模。但是对闲置的固定资产不能及时做到盘活或处理,比如位于**新圩的商住土地,已闲置多年未加以妥善的处理。对于微机、终端设备、各类机具以及其他零星的低值易耗品,能够参照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帐、簿、卡,但是这些物品因实际需要在网点之间或领用人之间进行调剂后,不能做到及时登记,有些物品损坏后,也未能及时进行处理。
8、能够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及财务制度,一切开支按照标准实行,需要上报审批的财务费用均待联社批复后才出帐列支;报销费用严格执行经办、证明、主任“双签”制度,确保每一笔开支真实、合规。帐务处理严格按会计制度进行,保证会计处理正确、清楚,对违反财务制度的人和事,能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并及时反映和汇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
9、随着信用社业务不断的发展,各种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我深知要做好主办会计,一定要有熟悉的业务知识,才能做好会计辅导工作。因此我在熟练基本功的同时,注重对新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熟悉各项会计、出纳等制度;适时学习相关的电脑知识,掌握电脑操作、运用和管理的技能。
10、对于信用社的文件收发登记能够认真负责,及时登记并草拟执行意见,按时按量按领导的批示进行相关的处理。定期做好装订、入档,便于日后的查阅。
11、做为信贷审批小组的成员,能积极参与信贷审批会议,认真听取责任信贷员的相关介绍,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是由于没有参与贷前的调查工作,因此意见也只能局限于书面的材料上,不能真正做到对每笔贷款合规性的正确判断。
二、“三防一保”方面
做为一名金融工作者,深知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除了能经常阅读有关“三防一保”的文件外,还时常关注社会上的一些金融案件,吸取经验教训,安全防范意识也逐年增强。不论是营业时间还是非营业时间都能提高警惕。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使我更加自觉地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细节,消除残留的麻痹思想。
营业前,能协助临柜上班人员做好营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例如安全器械的到位情况、柜台内外的整洁与否、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等。营业期间,能用心留意柜台外的一切可疑人员,协助一线人员做好柜台服务。营业终了,通常能在看到网点的库款安全入箱上介后,锁定门窗,并且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才离开。
在人员安排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我能积极地参与头寸的调拨与库款箱的押运工作。并能按照要求做好记录,手持安全防卫器械,全程提高警惕,停车时留意观察外面的情况,确认安全后方才开门下车,杜绝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
银行风险经理在金融业的风险控制【第八篇】
摘要:随着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日益复杂,商业银行风险的不确定性、对控制风险认识上的缺失日益突出。商业银行应提高前瞻性,建立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综合防范体系,把金融风险防范与政府政绩挂钩。同时,应建立全社会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的大体系和高效的会计风险控制监督保障系统,加强内控管理,风险管控应趋向专业化和精细化。发挥外部监管对风险防范的作用,提高风险管理效率,化解不良资产存量,遏止不良资产增量,以实现其稳健经营的目标。
一、实现稳健经营目标。将控制放在防范风险上。
(一)正确认识风险损失的突发性。
商业银行在经营中的许多风险因素事先往往不易把握,会在很短的时间内造成严重的危害,令银行措手不及。如由于储户的提款需求具有随机性,难于事先预测,特别是自有资金较少、吸纳存款数额和储户多的银行,一但因某种原因(如小道消息误导)使得同时提出提款要求的资金需求大大超出银行正常的备用资金,就会使银行难以应付。再如,信贷客户不经银行同意将贷款用于风险很高的投机活动,贷款抵押物因火灾损失而产权所有人又未对其投保等,也会给商业银行造成突发性损失。
有些商业银行对风险的控制认识还不充分、不确切、不完整,存在着几种倾向:一是以为内部控制就是整章建制,就是各种规章制度的汇总,对内控是一种业务运行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认识不够;二是以为内部控制是稽核、审计或管理层的事,与会计无关或关系不大,对会计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认识;三是以为内部控制就是相互牵制,对内部控制方式、方法与手段没有整体认知。
(三)控制因人民币汇率升值使得商业银行汇率风险的增加。
汇率升值有利于抑制能源和原材料等进口商品价格持续上升导致的输入型通货膨胀,并有利于降低“双顺差”,从而减少外汇储备的增长,更好地控制中国“流动性过剩”产生的源头。汇率升值总体上有利于内外经济失衡的调整,是一种“内外兼顾”的紧缩政策。从目前看,对通货膨胀以及经济“内外失衡”的调整仍未完全到位。因此,人民币对一揽子货币尚有一定升值空间,决策层很可能在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的同时允许汇率继续升值。由于人民币汇率衍生产品市场还不完善,国内银行间市场的金融衍生产品缺乏,只有外汇远期和掉期两种,汇率风险难以完全有效对冲,人民币汇率升值使得商业银行汇率风险增加。未来如果人民币汇率继续升值,银行汇率风险仍将增加,并且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双向波动趋势的增强使得银行的交易性汇率风险增加。
随着国际国内经济金融运行不确定因素的增多,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受到诸多市场环境变化的不确定影响。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研究和预判提高前瞻性。做好风险防范,并扎实开展管理变革,力求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在通货膨胀阴影犹存以及经济下行风险加大的新形势下,商业银行应注意采取下列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
(一)建立全社会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的大体系。
在转变职能过程中,政府要力促银企关系由过去的资金供给型向互惠互利型转变。政府还要处理好经济改革和金融发展的关系。经济决定金融,金融服务经济。地方政府一定要在鼓励兼并、规范破产过程中,严格按中央文件精神操作,杜绝各种形式的逃废银行债权现象发生作为银行也要积极支持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工作,用足、用好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尽力盘活一块存量资产为了有效地促使地方政府支持防范金融风险,还应当建立防范金融风险的政府目标责任制,把金融风险的防范直接与地方党政领导的政绩挂钩,形成以政府为龙头,银行为核心,企业为基础,其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防范体系,以有效防范风险。
(二)加强内控管理,风险管控应趋向专业化和精细化。
控制活动是为了合理地保证公司目标的实现而建立的政策和程序。包括交易授权、职责划分、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独立稽核。商业银行要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理念,内控规章制度的制定后评价和完善工作趋于常规化,内控管理纳入考核评估体系,无章可依、有章不循的问题要得到较大改观。在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方面,要引入专家论证制度,建立专门的审贷中心,对风险的识别和掌控能力逐步提高。以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为基础,改进和提高了风险定价技术与能力。还应加强风险问责,特别是对高管的风险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是确保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资产的安全性、经营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首先,内部控制有助于管理层实现其经营方针和目标。内部控制由若干具体政策、制度和程序所组成,它们首先是为了实现管理层的经营方针和目标而设计的。内部控制可以说渗透于一个单位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单位内存在经营活动和经营管理的环节,就需要有相应的内部控制。
其次,内部控制可以保护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保护资产一般指对本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商品、产品以及其他重要实物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行保护。
再次,内部控制有利于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一个单位的管理层来讲,要实现其经营方针和目标,需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报告及时地占有准确的资料和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三)促进经营战略调整,实施以结构调控压力。
商业银行在信贷资金配置时应考虑到通货膨胀对各行业的影响,在具备相应能力时提高盈利预见性强、产品价格可以提升的行业的信贷资金配置比率,降低受宏观经济影响大的行业的信贷资金配置比率,积极对能够抵御通胀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支持导向明确的行业提供信贷支持。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信贷政策,防范有关行业信贷风险,实施行业风险限额管理,同时把握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盈利机会,提高银行经营水平。
(四)全面加强信用、市场、流动性和操作风险的管理。
在防范信用风险方面,商业银行应加大风险管理力度,密切监控企业经营风险,特别是密切关注从紧货币政策环境下.房地产、“两高一资”、出口等行业中有关企业的信贷风险变化,注意防范企业或集团资金链断裂的风险,维护和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在防范流动性风险方面,商业银行应提高流动性的日常管理水平,加强存贷款资金的流量监测和融入、融出资金的流量管理,加强头寸预测调度,制订应急预案。并注意均衡安排投资,以实现支付安全和较低的备付率水平,将流动性风险和效益有机结合。在防范市场风险方面,商业银行应积极应对汇率,利率的波动加大会给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定价能力带来压力。通过匹配资产和负债来规避结构性风险,同时运用多种金融市场工具对冲借贷资金的币种、金额和期限匹配不完全所产生的风险,并通过风险敞口和止损限额控制来规避交易性汇率风险。
(五)建立多层次会计控制体系,完善重点环节和会计核算程序。
银行有着自己的经营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中明确提出:银行机构内部控制目标是“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确保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为了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应在统一认识、明确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细化,确立各层次会计控制的具体目标,形成一个明确、具体、完整的目标体系。
建立多层次的会计控制体制,使内部控制目标具体化。而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核算程序是内部控制系统的中心。要按照银行业务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分析核算程序中的重点控制环节,尤其对联行结算等要建立一套严密的、呈刚性约束的会计操作程序和账务处理系统,以强化会计内部控制的约束力。一方面,要规范会计核算流程,提高控制技术,强化会计核算流程的硬性约束;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计算机优势,强化科技控制约束力。目前,银行会计电脑软件程序主要是仿手工的,遵循“双线核算”的原理,符合当今会计理论,但其缺憾是没有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优势,随着银行电子产品需求的不断扩大,充分发挥计算机优势,改变软件编程的“仿真性”,不断提高其科技含量。不仅是电话银行、网络银行、电子商务等业务发展的需要,也是内部控制的客观要求。
(六)防范风险应对激励考核有所改进。
在“资产质量效益”同步考核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应当运用经济资本管理平衡计分卡、经济附加值等激励考核技术与方法。一切好的内控制度与方法最终还是要由人去执行,否则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效用。完善约束机制是银行改革创新和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推动力。结合我国国情和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应当按照效率优先兼顾社会责任和公平原则,建立对银行贡献度和安全性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机制,并适当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精神激励方法,提高精神激励效果。
(七)防范风险应当改进信息披露。
通过有效的信息披露。让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银行的相关情况,是加强市场约束和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当前,商业银行应继续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和强化常规性信息披露,加强会计业务,特别是理财等业务的风险提示。此外,对于银行内部案件、重大风险事件、问题,以及对其整改计划、整改进展等及时报告监管部门,提高社会责任和公共服务意识。
总之,良好的风险防范措施可以将外部的科学刚性监管转化为持续健康发展,成为内控风险的内在动力,对商业银行建设具有“催化”与促进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继续向资本充足、内控经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化商业银行目标迈进,商业银行应当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原则,采用政策引领,准入把关、检查督导等手段,督促银行建设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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