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小学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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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第一篇】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严格督促检查,规范化管理
1、做好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做好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工作。
2、传染病病例报告:责任报告人在首次发现或诊断法定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登记本”,并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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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利用院内外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知识和能力。
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3、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四、加强疫情管理,落实防治制度
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奖惩制度,定期开展传染病的漏报检查,进一步加强传染病报告时限的落实工作,必须做到各负其责,抓好各个环节,确保全年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无漏报。
五、加强对科室的传染病防治
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门诊日志记录,提高疫情信息报告质量。报告及时率和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准确率必须达100%。
小学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第二篇】
一、组织领导:
组长:
组员:
二、具体分工
上级精神的传达、措施的制定、指挥:
关于突发疾病的联络:陈喜中食堂管理:
宣传:王水红
三、预防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园内各班,要高度重视预防工作,责任落实,园长,全面负责。对园内卫生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平时加强督责。进一步完善内园卫生防病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黑板报、告家长书等各种形式,广泛工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教职工和家长了解肠道传染病的预防措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重点宣传煮熟煮透;饮用开水;食前便后洗净手;避免参加群体聚餐活动。
3、进一步做好园内环境卫生。为了避免春季传染病的发生流行,我园认真搞好内园环境为生,及时清理死角;做好“三防”、灭“四害”工作;切实防止病从口入,严把晨检和卫生消毒关;加强每日观餐制,食具每餐消毒,专人专用。
4、加强食堂卫生消毒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堂卫生防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法律与规章。严禁采购腐烂变质和不新鲜食品,食堂24小时留样,每样量不少于50克。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做好个人卫生。
四、制定应急预案:
本园幼儿或教职工,若有可疑病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教育局、防疫部门、当地政府),并进行消毒隔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6小时内报告卫生防疫机构。并同时报出疫情详细情况。
五、疫情报告:
1、发现疑似病人应即送当地医院救治,同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监控部门,并按要求消毒处理。要不漏1个疑点,不疏一个环节。一旦发现腹泻、呕吐、发热、疱疹病人,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及时隔离病人,并送指定传染病医院就诊。如疑病人立即消毒处理。
2、本周与当地卫生部门配合,做好监督防控工作。
3、教师每天上、下午巡查班级,坚持晨检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登记,消毒工作,尽量避免传染病的发生。
六、后勤保障
1、幼儿园备有一定量的基本消毒用品,和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口服药物。
2、领园导安排有关人员值班,专人管理,搞好防治肠道传染病工作。
七、信息反馈
学园确保信息渠道通畅,保健教师每天向领导汇报晨检及观察情况。
小学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第三篇】
为进一步做好我中心的该工作,降低相应传染病的发病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该工作任务,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了20__年该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指标
2.控制霍乱暴发流行,不发生二代病例,不发生死亡病例;
5.做好消灭“脊灰”工作,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并做好巩固工作;
6.麻疹、百日咳疫苗接种率控制在99%以上,并做好疫情监测工作;
9.传染病报告率100%,传染病诊断符合率100%;
10.加强高危人群的艾滋病抗体检测,继续做好已发现艾滋病感染者的行为教育和管理,开展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艾滋病抗体检测,开展对重点传染病(包括艾滋病)的防治知识培训。
二、对策与控制措施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充分发挥中心公共卫生管理员和居委会联络员的作用,加强培训与指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工作的检查与指导,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心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2.进一步认真落实该和督查的各项工作,督促社区公共卫生组织机构、传染病管理、疫情监测与报告、中心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
3.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培训,组织开展公共卫生管理员、居委会联络员、社区卫生服务站、防保人员等基层公共卫生人员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专业知识、提高服务水平。
4.综合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加强公共卫生值班制度,加强值班人员的培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的准备,加强应急演练。
(二)做好疫情报告和管理
1.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规范建立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并按法定时限网络报告疫情,甲、乙、丙类传染病报告率100%,及时率和准确率均在100%以,纸质报告卡和网络报告相符率100%,做到及时、准确上报。
2、每月20日之前网络直报本中心传染病及时率100%。
(三)强化肠道该
1.根据区卫生局和区疾控中心的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开设肠道门诊专科,并按肠道门诊规范化要求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开展夏秋季节肠道该知识培训,对病人开展该知识的宣传,提高医务人员的传染病防控意识和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3.一类疫苗接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除一类疫苗外的其他有价疫苗必须明码标价、上墙公布,由儿童家属自愿选择。
(四)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力度
1.加大传染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加强对我街道外来民工的艾滋病健康教育宣教力度,重点加强对建筑行业、重点企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2.利用各种宣传日开展疾病防治知识宣传,重点做好“3·24结核病防治日”、“4·7世界卫生日”、“4·25计划免疫日”、“5·31世界无烟日”、“9·20全国爱牙日”、“10·8全国高血压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的宣传。
3.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宣传、健康橱窗、宣传图板、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校、幼儿园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和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小学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第四篇】
为了贯彻执行《该法》,抓好__年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制定我乡传染病工作方案如下:
一、背景及主要问题
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经全乡全体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并取得一定成效,如大部分医务人员管理制度、有关登记进一步规范,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登记率大幅度提高等。但是,仍存在一定问题,如部门医务人员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相关人员职责、有关登记如门诊日志、传染病专册登记仍不够规范,少数单位传染病报表、报卡仍不能按规定时间上报、对收到的传染病手工报告卡没有进行严格审核,有的报表填写也不规范,极少数人员没有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如按月报表这项基本职责没履行,该上报的材料没上报。
二、目标指标
1、要求继续规范:
(1)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自查核实制度、奖惩制度、培训制度;
(2)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相关人员职责;
(3)各级门诊、病房传染病报告专册登记;
(4)院公卫办传染病收报专册登记、自查该核实专册登记、重大疫情专册登记、节假日疫情值班专册登记。
2、加强传染病登记与报告质量管理。
(1)法定乙类传染病报表、卡片按规定时间填、报;
(2)完成传染病漏报调查和管理工作督导;
(3)与传染病有关的登记率、登记完整率达到95%以上;
(4)流脑、乙脑、伤寒、狂犬病登重要传染病个案调查率和疫点处理率达到100%;
(6)网上传染病报卡及时率、完整准确率分别达到98%以上;
(7)传染病漏报率控制在5%以内;
(8)重要传染病分病室隔离治疗率达到100%。
三、对策措施
(一)认真贯彻执行《该法》,组织开展对院部及全乡各村卫生室、卫生所、个体诊所督导或为定期检查,提高传染病管理质量。督导和检查本单位或下属医疗单位传染病和非传染病的登记和报告,以及报表、报卡质量,对不符合要求单位,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卡的情况实行逐月通报制度。
(二)组织开展《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乡卫生院对各单位都要完成一年一度的以会代训任务,并上报培训资料。其内容为:以会代训通知文件(有培训内容)、报到名册、考卷、培训专题小结等。
(三)继续加强对乡村医生报告的管理,健全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制度。卫生院要继续帮助基层报告建立和健全报告制度和传染病登记,并做好经常性的督导工作。卫生院公卫办按统一要求规范门诊、病房的有关登记,并落实登记的及时、完整准确。
(四)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不断提高报告质量。按《湖南省传染病疫情报告暂行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门诊、病房接诊的所有传染病在及时登记并填卡以后,按法定时间报告管理科室,院公卫办对辖区内所有传染病报告卡在及时进行审核登记以后迅速进行网上质保。严格网上报卡时限,不得直报无效卡(既缺详细地址、14岁以下儿童缺家长姓名、无报告单位、无病名、无发病日期等),月报以村为单位填报、年报做分村、分月填报。报表必须填写准确、完整。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先以电话方式报告,在经调查处理后进行网络直报。
(五)严格传染病传染源的管理,防止交叉感染。乡卫生院加强对就诊传染病人的隔离管理,对所有接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应采取粉饼就诊传染病人的隔离管理,对所有接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应采取分兵种隔离治疗措施,严格探视和传染病室三区分制度。
(六)及时调查处理突发传染病疫情。本院对可能发生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或流行,以及有流行趋势的传染病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并专题报告;卫生院对入院治疗的流脑、乙脑、狂犬病、伤寒等应及时做好个案调查与报告。
(七)开展传染病疫情漏报和管理工作督导。20__年卫生院按《全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和考核方案》,对本级和下设门诊、卫生所、卫生室、个体诊所的传染病漏报调查和工作质量督导,每一个季度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内传染病管理工作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各次漏报调查或检查考核有记录,并做好专题小结上报。
(八)做好资料管理。本单位对上级或本级当年传染病管理计划、总结、单项工作小结、检查考核原始记录、培训资料小结、宣传底稿、月年报表、疫情简报、相关文件等应做好归档管理。
四、重点工作进度安排
(一)、一至十二月做好:
(1)上年十二月份传染病报表和上年年度报表;
(2)本年各月各时间内报卡适时审核、登记,网上直报、月报汇总上报。
(二)、三月份对责任疫情报告人组织以会代训、下发工作计划和考核方案:对辖区内各医疗单位1—3月份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记录。
(三)、六月份按下发的督导表内容完成督导,并填报;对辖区内医疗单位4—6月份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记录。
(四)、七月份对上半年度辖区传染病进行漏报调查和检查。
(五)、九月份对辖区内7—9月份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记录。
(六)十月份按下发的督导表完成并填报。
(七)十一月份对各级医疗单位1—10月份的传染病进行漏报调查,小结上报。
(八)十二月份对辖区内医疗单位10—12月份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记录;以及全年工作检查。
根据对医疗保健单位的督导检查和传染病漏报调查结果,以及传染病报表、网上报卡的及时、准确、完整情况,有关材料的上报情况,开展工作质量评估,工作质量高的报表请领导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
小学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第五篇】
为有效预防控制学校传染病,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__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政办〔20__〕99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学校肺结核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明电〔20__〕6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维护广大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联防联控,责任到人。强化属地管理,各部门要加强联防联控,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对学校(幼儿园)传染病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规范管理。
(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与蔓延。
(三)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和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确保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发现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防控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
四、确保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计生局负责会同县教育局制定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将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召开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协调会议,及时通报疫情信息,督促县疾控机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好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
(二)县教育局负责把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幼儿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完善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将传染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幼儿园)健康教育课,切实增强疫情防范意识。负责与县卫生计生局加强联系协作,以学校(幼儿园)为防控重点,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技术指导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同时,组织开展防控工作联合检查,强化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的责任落实,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积极配合和支持县卫生计生局开展对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查和执法检查。
(三)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好学校(幼儿园)对传染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加强对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感染控制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监督,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四)县疾控中心负责承担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学龄传染病患者的主动疫情监测,负责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及时将发现的学龄传染病患者信息上报县卫生计生局,通报给县教育局,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并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消毒,控制传染源,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五)各级医疗机构负责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做好发热门诊、腹泻门诊工作,做到发现一例、报告一例、治疗一例,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六)学校(幼儿园)职责
1.加强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制定传染病报告制度,建立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登记本,制定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召开传染病防控工作会议并安排部署工作,制定预防控制传染病的计划和制度。
2.加强入学体检和预防接种检查。切实做好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工常规体检工作。认真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督促家长带儿童及时完成相关传染病疫苗接种工作。
3.规范开展学校晨检午检工作。推行学校(幼儿园)班主任负责制,认真做好晨检午检工作,由班主任对到校的每个学生或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或幼儿出勤、健康状况。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或幼儿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或幼儿,应当了解其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怀疑为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和核实学生或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
4.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按照规定做好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气温较低时要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气温回暖后则要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同时,要做好校园内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特别是县城区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创卫工作,开展好爱国卫生活动。
5.做好传染病疫情处置工作。当发生传染病聚集性发病、暴发或流行时,学校(幼儿园)应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疾控、医疗机构和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并依据应急预案和操作技术规范组织人员与疾控、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开展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例治疗管理、环境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危害和影响。
6.加强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加强学校(幼儿园)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校医(或卫生保健教师)对传染病防控知识学习,增强疫情防范意识,熟练掌握疫情的各个环节要点,不断提高疫情应急能力。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按照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根据传染病流行的季节特点,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集中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与教育。利用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关知识和要求,并要求家长关注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
7.加强学校饮食安全工作。加强学校(幼儿园)饮食和卫生管理工作,减少生活用水、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的危害风险,清理整治学校(幼儿园)食材食品的安全问题,制定科学合理措施制度,并按要求执行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协管卫生计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县卫生计生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食药工质局、县安监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研究、调度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解决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
(二)密切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强化联防联控,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职责,严防传染病在学校暴发流行。
(三)规范宣传舆论。要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舆论引导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正确的途径与规范的方式及时报告信息。传染病疫情信息由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布,学校传染病防控信息由县卫生计生局、县教育局会商,报领导小组同意后,指定专人发布。要正确引导宣传舆论,积极做好应对措施,防止不实报道,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四)开展联合督查。要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制度,每年要开展2次传染病防控工作联合督导检查,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不力、推卸责任、玩忽职守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造成学校(幼儿园)传染病流行或蔓延等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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