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办工作总结范文及工作计划集聚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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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第一篇】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抓好抗击新冠疫情的同时,全面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稳步向前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我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

我局认真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切实抓好“放管服”改革。一是实行并联审批。将原需单独办理的安监手续、质监手续并入施工许可一并审批办理,实现“一张表单”申请,并联审批,原审批材料共40项减到17项,最近再减为12项,承诺审批时限由法定的7天减为3天。二是实施容缺审批。对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材料要求,如资金证明、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等相关材料,可承诺容缺材料先进行办理相关事项;三是强化诚信管理。积极做好本辖区内或管理范围内建筑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管理工作,指导取得资质证书的本市企业建立“诚信档案”,依《茂名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二)建筑业发展越来越壮大。一是建筑企业不断增加。目前,我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104家(其中,一级企业7家,二级企业16家,三级企业81家),今年,市外迁入的企业11家,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约11万人。目前,我市建筑企业数量和规模在茂名市各县市区中排在(电白、茂南区之后)第三位。施工队伍遍布省内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东莞、惠州、肇庆、佛山等城市以及广西、云南、海口、浙江、贵州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二是建筑业税收不断增加。今年1-11月,全市建筑业税收亿元,同比增长%,增收亿元,仍然是我市财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三是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持续向好。我局严格按照招标示范文本进行招标备案审查。截至目前,全市进入交易中心招标的26项。四是加强对招标投标问题的查处。今年7月份,我局对化州市长岐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招标投标投诉进行了查处,最后,三家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无效,重新进行招标。

(三)房地产业健康稳步发展。目前,全市房地产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同比上升%; 共核发商品房预售证19个,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均价为6036元,同比上升%;商品住房网签3131套,同比下降%;房地产业税收亿元,同比下降%。二手房网签备案928宗,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4047宗,房屋抵押备案448宗,商品房现售备案14宗,商品房预售款使用核准408宗。此外,今年共核准房地产企业资质19宗,其中新申请8宗,延期11宗。

此外,我局积极化解楼盘“问题”。我市涉房地产领域维稳问题主要集中在资金链断裂、延迟交楼、房屋质量、物业管理等。今年已化解或基本化解的有京界华府、汇景新城、化州碧桂园、海利华庭、嘉燕橘州明珠、德威雅苑、阳光花园、汇江名苑等8个楼盘。铭海新城、汇富名苑、2个楼盘正在化解中,矛盾平缓可控。目前,我局正加大力度调处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工作开展扎实有力,将信访案件按职责范围落实到股室人员处理,积极开展信访案件调处,对群众多次反映的问题想方设法协助解决或引导其走法律途径,并及时做好书面答复工作,今年1-9月共接收督办网络问政和信访115宗,办结率100%,回访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四)保障性住房建设扎实有效推进。一是根据《广东省审计厅审计报告》(粤审社报[2020]123号)要求,我市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对审计发现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12个问题开展整改,日前已整改完成10个问题,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二是切实抓好棚改项目建设,对原陶瓷厂棚改项目建设中的存在问题主动作为,协调化解存在问题,积极推进棚改项目复工的建设。三是开展“应保尽保”工作调查。为解决低收入和中等偏低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已建成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828套。解决2898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情况筛查工作的通知》(粤建保发[2021]2号)的文件要求,通过各职能部门的联合筛查,在下发927我市名困难群众名单中,已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有4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有640名,无申请意愿的有163名,已提交申请的有82名困难群众,并将82名群众的家庭资料发到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有64名,不符合条件的有18名。目前已公示完毕,并对该64名(37户家庭)做出决定,按“应保尽保”的原则,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城镇低保不予实物配租的56户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五)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召开1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开展1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二是强化制度标准化建设,不断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召开质量安全工作例会,实施施工安全目标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制度、警示约谈制度、施工安全预警提示制度、视频监控制度,不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过程监管。三是加大力度监督在建工程项目。目前,全市受监的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89个,房屋总建筑面积万㎡;市政工程路段总长度公里,塔式起重机65台,施工升降机64台,深基坑工程5个,超过一定规模脚手架工程22个。今年以来,房屋市政工程动态扣分1121分,其中对63家企业实施动态扣分处罚385分;对158个人员实施扣分处罚736分。今年以来,我局受监房屋市政工程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四是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首先是切实抓好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全市2021年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目标共233户,截至目前,已开工整治214户,开工率为%,已竣工160户,竣工率为%。其次是开展打击“违法建设、威胁恐吓阻挠工程项目施工”专项整治。再次是开展对高支模、深基坑的工地深入排查,加强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六)城乡垃圾处理逐步完善。一是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我市严格按照省、茂名市“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二是逐步规范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营管理。按照《化州市各镇(区、街道)生活垃圾治理责任书》要求,各镇已完成了“一镇一站”的建设任务。目前23个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正常运营,我市不断加强镇级转运站日常运营管理监督工作。三是农村垃圾收集点不断完善。我市有自然村4063条,我们按省“一村一点”的要求不断建设完善垃圾收集点,目前,全市已有垃圾收集点4259个。四是逐步完善垃圾运输车辆配置。我市为每个镇(区、街道)配置了垃圾压缩车1辆,个别镇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增添垃圾压缩车,部分镇实行环卫市场化后,相关保洁公司也投入了不少垃圾压缩车,我市现有垃圾运输车36辆。五是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我市建立并逐渐完善了“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机制,生活垃圾有效处理量不断提高。2020年我市无害化处理量为万吨,其中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约万吨,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约万吨,有效处理率达95%以上。六是加大农村垃圾治理的财政保障,拓宽资金渠道。市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从财政预算经费中列支1500万元,作为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压缩、转运和处理补充经费。城区卫生费征集额达500万元,各个乡镇年平均征集卫生费额达20万元。各村(居)委会通过集体“一事一议”等方式收取农户每人每年10至20元卫生费,有效保障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保洁经费。七是逐步推广农村垃圾分类工作。为便于各(镇区、街道)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化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目前,主要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要求市教育局对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一章,第七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知识作为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的要求,切实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知识作为全市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八是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化州市政府十五届45次常务会议决定选址化州市江湖镇龙梅村委会双咩哗岭作为化州市建筑消纳场,该项目设计规模为建筑垃圾万m3.规划用地㎡(即亩),项目设计规模为建筑垃圾 .万m3.规划用地 ㎡(即 亩)。目前,我市江湖镇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市级)已动工建设,并办理《化州市建筑垃圾(受纳)许可证》。

(七)燃气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州市城区管道天然气公司1家(化州中燃,2010年获得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 截至今年5月底,市区建成管道燃气中压市政管网129公里、庭院管网公里(小区内),安装接驳天然气用户万户,已通气用户万户。目前,天然气年用气量约550万立方米。化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共9家,全市共设有49个供应站(销售点),遍布全市镇(街道),从业人员约200人。今年以来, 我局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共10次, 其中,邀请专家及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共7次,共出动人员约500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50份,做到检查不留死角,隐患不除不放过。

(八)水质净化设施建设扎实推进。一是化州市水质净化处理设施整体打包PPP项目共需建成18座城镇水质净化厂(处理规模万吨/日),分南中北区三个包推进。至目前,18座城镇水质净化厂均建成运行并通过环保验收。

二是化州市水质净化处理设施整体PPP项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共涉及1638条自然村。目前,已建成运行46条自然村,正在建设共300条自然村,其中:北区在建216条,全部未投入使用;中区已建成运行24条(已验收),在建54条;南区已建成22条(未验收),在建30条。三是化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已立项(新增处理能力3万吨/日),目前,需要进一步明确建设模式。四是中心镇合江、平定、同庆一期等3座污水处理厂需提标改造。目前,平定、同庆一期已完成立项工作,合江正在推进项目设计工作和立项。

(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整治。截至9月20日止,我市完成农房排查234205栋,完成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房整治9栋。由于我市排查整治工作进度一直稳居茂名市首位,4月2日,《广东建设报》对我市快速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进行了报导。今年全市农房抗震改造试点任务163户,已开工63户,已竣工7户,开工率%,竣工率%;建筑工匠培训全市分三批次培训约300人,2021年9月在茂名建设学校举行首批80人培训,通过合格考试65人。

(十)预拌混凝土、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人防等方面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加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管理工作。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共9家,砂浆生产企业1家。我局按照《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指导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关,做到生产操作规程化、生产管理制度化、品质控制科学化,确保商品混凝土产品供应质量。今年以来,全市共完成预拌混凝土供应量万立方米,砂浆供应量万立方米,混凝土(砂浆)行业税收约1115万元。

二是严肃查处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2020年“违法建设治理攻坚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州市整治违法违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市联合查违办牵头,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化州环境分局、化州供电局等部门以及属地镇政府、镇派出所、镇卫生院等,分成2个联合执法组共出动160多人次,依法对我市中垌镇和那务镇的2个非法混凝土搅拌站予以取缔拆除。针对我市交通工程项目自用的混凝土搅拌站的情况,我局已多次致函市交通运输及公路部门,函请其跟踪调查处理。但目前我局尚未收到市交通运输及公路部门调查处理的相关情况。

三是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节〔2018〕30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2019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工作要点>的通知》(茂住建函〔2019〕106号)精神,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在建设管理中突出健康概念,依法依规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高达%。

四是装配式建筑建设稳步推进。我局认真谋划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建设、技术创新等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城镇新建建筑万平方米,其中政府投资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累计完成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万平方米,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其中政府投资装配式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占政府投资新建建筑面积%。

五是严格监督审查人防工程。今年以来,共对39宗在建工程项目消防设施进行了审查,发现6个工程项目不合格,核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约谈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12次。至目前,6个建设项目均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十一)危房改造工作成绩显著。全面推进危房改造,加快建设完整居住社区。2021年,茂名市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21户,其中中央任务16户。截至9月27日止,我市已开工121户,已竣工98户,开工率和竣工率分别为100%和%,其中中央任务16户已全部竣工并全部足额发放了补助资金,得到了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通报表报。

(十二)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个第一”学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宣讲会、专题会、讨论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今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扩大)会议学习22次,召开支部大会7次,支委会(扩大会、学习会)12次,组织党课辅导课5次。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了《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等,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坚持领学带学督学,班子成员到分管的单位、支部开展专题党课活动,开展谈心谈话。四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局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网上学法、党史学习教育网上考试活动,实现参与率100%。五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市委及市党史办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总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以“天天学党史、周周谈体会、月月办实事”为主线,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百年党史,深入了解化州革命英雄故事,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努力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让党史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到茂名图书馆参观安全展览,充分发挥我市革命历史资源丰富的优势,组织党员参观了化州市革命历史纪念馆,机关党支部书记在历史纪念馆给党员们上专题党课。六是实施“党建+扫黑除恶”“党建+污水治理”“党建+城乡建设”“党建+精准扶贫”“党建+创文创卫”品牌创建活动。七是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召开表彰大会,局党组对系统内的先进集体和各条战线中的先进典型和杰出代表进行表彰。八是对基层党支部的换届工作依法有序推进。九是党费收缴情况,我局党委全体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十三)机关作风建设明显好转。一是机关工作能力显著提升。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机关人员处理新问题的应对能力明显提高。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通过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各下属单位各支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利用“学习强国”APP学习汲取知识,强化纪律教育学习的成果,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三是强化监督措施。狠抓节假日重要节点,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提醒广大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考勤、值班、会议签到等制度,对存在问题集中通报教育。严格执行谈话提醒制度,对有苗头性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遏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因前期用地手续未完善且涉及违法用地,无法开展竣工验收备案工作,PPP项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超估算问题还需进一步协调。二是我市水质净化处理设施整体PPP项目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每年需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约亿元,财政压力大。三是城乡垃圾处理方面资金紧缺。我市的地方财政收入整体较差,筹资渠道不宽,卫生保洁和垃圾处理运营经费明显不足。四是建筑业发展壮大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企业多而不强问题还比较突出,一级企业数量较少,没有特级企业,缺龙头型企业。五是我市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实力不足,导致工程进展缓慢,存在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交房,引发一定的社会矛盾;六是在建筑节能方面执行标准规范不准确、不到位等情况依然存在。七是因原建筑陶瓷厂棚改项目超估算、合同概算问题未解决,导致施工进度缓慢。八是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转运站已不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需进行升级改造,大部分收集点没有垃圾分类功能,垃圾分类工作滞后。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着力加快推进宜居城乡建设。指导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城镇化的吸引力及集聚能力,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引导中心镇加快建设,形成区域中心,加快人口聚集,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全力做好城乡垃圾清运工作,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巩固来之不易的“创文”、“创卫”成果。

(二)着力支持本地建筑企业做大做强。一是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鼓励和扶持本地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实施建筑业“走出去”战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发包、转包和挂靠等行为。三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筑,积极化解建筑材料、用工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四是持续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着力规范房地产行业管理。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折不扣落实国家调控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认真开展涉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依规做好房地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三是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专项行动。四是加快推进房地产企业诚信监管。实施《化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建立房地产诚信管理平台,落实房地产、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管理,完善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制度。

(四)着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督促建设单位主动作为,解决项目投资超估算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建设手续,为项目健康建设提供保证,为项目如期完成提供有力的支持。

(五)着力推进水质净化管网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成所有镇级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的合规性手续,督促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出水达标通过环保验收。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监管工作。积极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推进下郭街道梅石线以南片区排水排污设施建设。

(六)着力加强队伍和作风建设。调整充实股室中层领导干部和下属单位班子,支部换届、健全群团组织,提高大局意识,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视意识形态方面建设,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党支部换届,配足配强党支部班子。

城建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第二篇】

2021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倾心倾力惠民生、真抓实干促发展,以为民办实事为突破口,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新贡献。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实现了经济效益稳增长,为梧州经济发展贡献住建力量

一是高质量完成年度考核和经济指标任务。全力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绩效考评指标任务,6项绩效考评指标全区排名均在前六名,其中3项全区排名第一,4项实现超额加分。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实现税收亿元,占全市税收的%。2021年全市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拉动GDP增长个百分点;全市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9%,拉动GDP增长个百分点。

二是推动了建筑业产值快速增长。2021年,我市建筑业总产值亿元,增长亿,同比增速%。在库建筑业企业达109家,在库企业数量较2020年新增21家。

三是推进了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实施房地产行业扶持政策,实施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2021年我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亿元,排名全区第六;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排名全区第五。

(二)实现了城市品质大提升,推动城市建设提质发展

一是推进了城市更新行动。研究编制城市更新行动方案和实施办法。合理布局城市更新项目,编制城市更新项目清单,共谋划127个项目,着力推进51个重点项目。成立市城市更新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落实13名专职人员,保障指挥部正常运转。

二是推进了城市建设提质工程。2021年全年住建系统争取获得上级各类资金共计亿元。统筹推进城市提质工程重点项目38项,完成投资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4%。推动西江四桥项目建设取得关键性进展,并实现全面通车。有序推进全市建成区范围内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重点建设公共停车场2个,新增泊位1700余个,改造提升21条道路。

三是推进了地下管网项目建设。累计新建改造“五网”—地下管网285公里,累计完成投资亿元,实现年度目标任务的141%。

一是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实行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双轨制,2021年开展12批次、完成810套公共租赁住房抽号及房源配租,全市享受租赁补贴在保家庭308户,货币补贴金额约万元。

二是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出台梧州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实施细则,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51个,惠及居民13494户,改造面积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棚户区改造新开工7136套,基本建成10193套。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121部。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万平方米。

三是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2021年共完成精品示范村庄建设10个,完成8850栋农房特色风貌塑造和6612个村庄全域基本整治。完成110个村屯公共照明项目。组织完成588993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改造农村危房909户。

(四)推动了各项风险防范化解,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是防范化解了房地产各类风险隐患。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共管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制定实施企业自救方案,落实“一城一策”、“一楼一策”方案。2021年有关信访件和问政答复率93%;中央集中治理重复信访积案化解完成率%;化解处理76次欠薪上访事件,涉及人数5200名,涉及金额约亿元,为4900名农民工追回薪资8956万元。

二是创新开展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结合“智慧工地”平台,积极引入数字化工地监管模式,将建筑工地现场视频监控、塔式起重机及垂直运输机械安全监控等统一纳入监管平台。建筑项目争先创优效果显著,2021年我市建筑工地获得自治区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1项,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14项,市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47项。推进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防范事故发生,2021年全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三是从严从紧推进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动员疫苗接种,系统内部实现“应接尽接”,从业人员接种率破90%以上。2021年共现场巡查梧州市辖区房建市政工程806个(次),项目排查覆盖率100%,结合我局智慧工地平台安排专人进行网上巡查检查785个(次),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形势稳定。

(五)实现了改革创新新突破,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一是推动了绿色城市建设发展。编制出台《2021年梧州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年度实施方案》《梧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5年)》《梧州市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优惠政策》,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21个,面积超过50万平方米。

二是提升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效能。深入推行“并联审批、联合验收”,全年并联审批率提升至%,系统审批数据共享比例提升至96%。充分发挥仲裁法律制度的独特优势,在全区率先建立工程建设领域纠纷辅助仲裁咨询专家库,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狠抓了人防工程管理和人防指挥通信建设,人防综合保障能力有了新提高

坚持日常排查和重点整治相结合,扎实开展人防工程数据统计核查,认真开展人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完成由941人组成的11个人防专业队整组和训练。高标准完成全区统一防空警报试鸣任务,全市警报鸣响率和覆盖率均达%。共组织11586人参加实战疏散演练,完成全年人口疏散地域建设目标任务。

(七)树牢了党建阵地,党的建设水平实现新提升

打造广西首个行业党建阵地梧州市红色物业党群服务中心,融合小区党建、行业管理、纠纷化解、志愿服务等“一站式”服务窗口,协同各方力量参与城市治理,有效**物业管理难题。强化行业党建引领,物业企业党支部发展到13个。强化社区共建,创建自治区级“美好家园”优秀小区5个、优选物业企业15家、星级物业企业党组织5个。在全区率先创建物管会制度,助力万秀区东正路等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点建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城市空间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还需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长效监管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建筑业产值总量还需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这些问题和短板制约了我市住房城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一)聚焦城市更新,打造岭南特色文化名城

一是开展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对我市市本级主城区采取城市自体检、第三方体检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结合的方式开展城市体检。明确城市更新实施主体,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重点推进梧州市骑楼城更新项目(一期)等更新单元,通过政策性银行融资、中央财政补助、政府专项债、引入社会资本等途径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改造提升城市风貌,完善城市功能,深度挖掘和整合骑楼城、三总府、龙母庙等具有浓厚岭南风情的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岭南文化集聚区、大湾区康养目的地。

二是推进“五网”—地下管网项目建设。2022年“五网”—地下管网项目目标为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建设里程350公里以上。

三是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各城区、项目业主做好棚改债券申报及项目融资,积极协同有关部门配合城区政府做好各地块征拆工作,年内完成上年结转新开工任务1727套,完成2022年基本建成目标任务608套。

四是实施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提升改造。2022年我市拟计划改造83个城镇老旧小区,涉及9966户、老旧楼栋347栋,约万平方米,计划打造1—2个老旧小区示范项目。打造精品城市背街小巷,研究制定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方案,计划完成500条以上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

五是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及历史文化街区创建。编制五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指导各县(市、区)要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活化利用工作。做好历史建筑摸底调查,申报我市第三批历史建筑,编制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利用管理导则,完善保护管理体系。

(二)聚焦民生保障,圆群众幸福安居梦

一是探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2年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13套。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实施方案、配套支持政策以及项目认定书,探索信贷融资模式,确保年度计划顺利实施。

二是规范发展公租房。实行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并举,扩大住房保障范围,2022年计划发放租赁补贴300户。深入开展“阳光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补齐公租房小区设施短板,加强智慧公租房云监管平台建设,健全公租房腾退管理机制。

三是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逐步规范住房租赁网签备案工作,满足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需求,加快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积极探索落实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防范租赁市场的风险。

(三)

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出台2022年梧州市促进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动态监控,精准掌握房地产市场存量信息。加强市场调度,排查和清理我市“问题楼盘”,保障商品住房供应稳定。

二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修订《梧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对楼盘实施动态价格指导,出台政策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

三是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梳理出39个历史遗留问题,明确项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任务清单及办结时限,形成一案一策加以推进。强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合力,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妥善处理问题纠纷,力争协调解决问题占项目总数50%以上。

(四)聚焦转型升级,赋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出台《关于梧州市建筑业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措施》《梧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支持我市龙头建筑业企业稳步发展,培育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引进1-3家优质建筑业企业在梧落地;加大对建筑业产值潜力挖掘,出台相关措施引导对装饰装修行业、土石方工程、消防、人防工程的企业入库入统,力争2022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突破百亿。

二是加快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出台《推动梧州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梧州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新建民用建筑在设计阶段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100%,新竣工绿色建筑项目占新建建筑比例达80%以上。积极推动项目争创星级标识,建成一个绿色建筑一星级标识项目,争创一个绿色建筑三星级预评价项目。

三是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持续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整顿力度,积极打击和严厉查处“三包一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继续积极推进招标流程电子化,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四是规范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严格执行法定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做到“应审尽审、应验尽验、应办尽办”。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批材料的无差别办理。

(五)聚焦乡村振兴,推进更高水平乡村建设

一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17户,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因地制宜选择农村危房改造方式,落实危房改造面积控制、补助发放和资金筹措等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农房管控和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持续实施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是加强传统村落保护。进一步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联合梧州职业学院等积极举办或参加乡村传统建筑工匠培训,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的整体风貌、特征,推动传统优秀建筑技艺传承发展。

(六)聚焦服务效能,跑出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联合审图、数字化审图。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落实并联审批、联合验收等改革措施,完善统一的梧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数据全归集。

二是加大住建行业服务。立足企业实际,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建筑业、房地产业企业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积极服务企业发展,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推行“红色物业”模式,提升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水平。

三是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人民群众的“关键小事”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头等大事”,加快实施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安全舒适的背街小巷环境;即时办结公租房续租、变更、退出业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加快补助资金拨付进度,让更多居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幸福。

(七)聚焦风险防控,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和谐

一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落实好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将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作为首要任务,重点监管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违法行为,以及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列入“严管工程”对象的工程项目。

二是推进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既有房屋建筑排查进度,加强排查和处置重大安全隐患,坚持治理存量和遏制增量两手抓,高度重视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的有效解决。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的动态监测和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聚焦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和擅自改扩建等4类重点房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做好房地产领域信访处置。要落实房地产领域信访长效机制,坚持“减存量、控增量”“变上访为下访”,重心下移。要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坚决有力处置个别头部房地产企业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进一步完善涉及房地产领域问题的联席会议、联合查处、联合惩戒、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

四是强化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对消防风险研判,强化对建筑工地、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等火灾隐患的重点整治,严格开展高层、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加强对超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可靠性和工程适用性评价和监督管理。

(八)聚焦融合发展,推动人防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着力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加强防空地下室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和防空地下室工程验收;加快直管人防早期工程的防护性能评估;完善平战结合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市本级、岑溪市、蒙山县人防重点工程建设。

二是强化提升人防指挥通信能力。推进人防信息系统、防空警报器等升级改造,稳步推进人防疏散地域建设,加强人防专业队整组与训练,落实防空警报试鸣制度,指导各县(市)人防部门开展人防指挥通信工作。

三是加强人防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坚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依法足额征收,并全额纳入到财政预算管理,坚持“以洞养洞”原则,严格按照人防法律法规,规范人防经费使用管理。

四是持续跟踪督导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未完成的县(市)人防主管部门,对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项目持续跟踪追缴,并做好台账管理。

(九)聚焦新型城镇化,推动城乡建设融合发展

一是推进市域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推动临港经济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苍海新区等城市开发区(新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城区环境,加强服务保障,加快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二是推进县域新型城镇化进程。指导各县(市)推进城市更新、背街小巷、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城镇化建设项目,争取自治区更多政策指导和资金扶持。推进苍梧新县城建设,配合苍梧县实现新县城“五年三步走”第二步目标,加大协调各市直部门对新县城建设的指导力度,加快项目落地建设。

三是有序推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做好示范乡镇建设,加快镇域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和产业发展,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小镇,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阶段,做精做强小镇主导产业,确保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

(十)聚焦自身建设,全力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铁军

一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深化理论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党员,打造和谐优良的人文机关。创建“标杆党支部”,健全党员日常管理,推进规范化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创建党建品牌,实施“住建先锋工程”,扎实推进党内民主,开展党组织联建共建,争创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

二是务实抓好廉政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基层党组织书记负总责、支部委员分工具体抓、机关党委监督抓的工作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廉洁住建”创建活动,重点抓好经常性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

三是提升法治建设软实力。规范行政执法,积极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围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和行业法律法规宣贯,着力加强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法治住建”品牌。

四是推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实干,努力形成了人尽其才,人岗相宜,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加强政治历练、专业训练,注重在一线考察识别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立健全优秀年轻干部日常发现、动态管理、持续培养的工作机制。

五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扎实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解决服务不主动、工作质量不高、机关常见“慢性病”三个突出问题。

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当好推动建设发展的“主力军”,架好执政为民的“连心桥”,续写更多“住建为民,情满梧州”的民生故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贡献住建更大的力量!

城建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第三篇】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疫情防控有力有序

疫情发生后,全市住建系统主动担当、勇于作为,担纲建设项目推进与城市基本运行保障组和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专班工作,全力以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为经济恢复打下坚实基础。

——组成500多名党员的先锋队,深入工地、小区,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在建工地36万人实现“零感染”,物业、燃气从业人员实现疫情“零报告”,177家集中隔离场所实现结构安全“零事故”。投身第三医院应急院区项目一线,打造深圳版“火神山”。

——千方百计为企业筹措防疫物资和生产资料,争分夺秒复工复产,全力做好公共服务保障和水电油气等城市生命线维护,全市2286个建设工程项目,4月初就实现了全面开工复工。

——全力推进4条惠企措施,向物业企业发放疫情防控服务补助亿元,减免公共住房租金10万户、共亿元;少缴、缓缴住房公积金亿元,惠及企业7422家,帮助企业共渡时艰。

(二)经济支撑更加有力

全面落实“稳增长”6条措施,建筑业总产值达4777亿元,增速达%;建设工程招标项目5489个、总金额3281亿元,分别增长%和%。

(三)民生保障更有温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住房保障托底作用和房地产市场作用,努力缓解住房难题,让市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启动新一轮大规模建房行动,公共住房建设供应创历史新高。全年建设筹集万套、供应万套,棚户区改造开工5456套,均超额完成目标。引入平安集团参与公共住房建设。修改完善住房三个政府规章草案,制订19项配套细则,构建“1+3+N”政策体系。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于2020年7月15日及时果断出台“新深八条”,综合运用行政、金融、税收等手段,精准调控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研究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虚假宣传等行为。

——持续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制定“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两个政策文件,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完善长租房政策,着力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面实施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制定出台业主共有资金监管办法等系列配套文件,建立业主大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发放制度。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基层党组织把关业委会人选、监督业委会日常运作。出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维修金“使用难”,维修资金归集总额达243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实施十周年,累计归集资金4713亿元,发放贷款1926亿元,惠及1500余万职工。

(四)安全生产更上水平

在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情况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建筑业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下降%和9%,两项指标达近三年最低值。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控。强化重大风险源管控,对危大工程实施分级分类台账化管理。建立企业巡查纠察制度,行政处罚等执法数量保持全省第一。建立工程智能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实施监管。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初步实现“围挡之外无工地,围挡之内标准化”。高标准完成建设工程质量委托检测任务,全年检测材料样品12万组,出具试验报告万份。

——强化既有房屋安全监管。全面实施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出台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构建房屋安全管理“1+3+N”政策法规体系。建立C、D级危险房屋台账,实施“一楼一策”。针对暗涵暗渠或深基坑等地下施工,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改造模式。编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指引,启动240个单元加梯。

——全面加强建筑废弃物管理。颁布实施《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国内首创发布实施《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减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处置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已投入运营综合利用企业24家,水运中转设施9处,以及光明白花、龙岗六联2处受纳场。与惠州潼湖合作开展土方跨区域平衡处置试点。大力推动综合利用,全年处理量1917万吨,同比增长29%。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推进特区建工培训学院等10家训练基地建设。开展“送教进工地”系列活动441场,免费为万余名一线工人提供培训。印发“十四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职业训练行动方案,探索建立产业工人管培模式。

(五)重大项目更添能级

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建设提质提速,城市发展能级和功能品质持续提升,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足,居住社区环境不断改善,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高标准推进深超总片区建设。以最高标准、最优品质倾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巅峰之作”,深超总片区建设跑出“加速度”,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亿元,超额完成目标。片区累计13个单体建筑方案通过市政府审议,中央绿轴破土动工,首个超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封顶。

——长圳公共住房项目建设高效推进。在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双控”落实到位前提下,长圳项目按照示范标杆项目的高标准、高要求,科学有序推进建设。全年投资近30亿元,完成年度建设任务126%,项目现场施工已全面进入塔楼主体结构、室内精装修、机电设备安装同步穿插作业阶段。

——强化燃气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新建市政中压燃气管网公里,新增管道天然气用户万户,分别完成年度计划122%和164%,管网覆盖率达85%。燃气储备达7天。完成307个城中村管道燃气入户,同比增长78%,顺利完成第一阶段任务。建成综合管廊40公里,累计建成80公里。

(六)科技创新动力更强

坚持标准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深圳建造”品牌更具影响力。

——绿色建筑发展实现新跨越。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60个、建筑面积1699万平方米,其中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1%,累计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359个、建筑面积亿平方米,绿色建筑规模居全国前列。累计完成既有建筑改造414万平方米。新增4个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新增装配式建筑项目128个、建筑面积1812万平方米,过去五年装配式建筑占比从5%增长到38%,提前五年完成国家指标,实现从点到面的跨越。

——建设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发布工程建设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158项科技计划项目。3项成果荣获市科技进步奖(其中2项为一等奖、1项为二等奖),23项成果荣获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充分发挥市建科委高端智库作用,为近30个重大工程、160余项政策标准提供决策咨询。发布建设标准规范18部,累计发布144部,打造工程建设领域“深圳标准”。《深圳市园林和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获中国风景园林学会“2020年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大力推进“智慧住建”建设。“智慧住建”项目建议书获市发改委批复,着力打造“一个平台”“两项工程”“三大应用”。系统推进我局数据中心建设,统筹全局数据汇聚、整合、展示、服务、监控、应用。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七)改革攻坚步伐更快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蹄疾步稳推动住建领域关键领域和环节改革,多项创新试点取得重大进展。

——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全力推进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制定《深圳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推出“深圳90”改革升级版,政府投资工程和社会投资工程审批时限,分别由97个和45个工作日缩短至41个和30个工作日。在全国率先取消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率先探索建筑工程人工智能审图机制。出台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若干措施,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参与国有工程投标。探索“区块链+”招投标应用,打造全国首个“区块链+招标投标”平台,BIM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国家发改委推广。构建多层级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得到国务院调研组充分肯定。

——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推进15项放管服和59项营商环境改革事项,办理建筑许可、招标投标、获得用气等三个营商环境指标考评取得优异成绩。承接16项省委托审批服务事项,全局审批服务事项达151项。主动高效做好消防审批和验收服务,全年办理消防设计审查802宗、竣工消防验收及备案357宗,助力36个民生、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消防验收。顺利完成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等7个港口的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圆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重点立法9部,推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3项,发布规范性文件17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处罚案件252宗,处罚金额约2236万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普法宣传举措获全省推广。

(八)党建引领更聚能量

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双融互促,提升党建质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制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等14项工作制度方案,从“铸魂”“强基”“凝心”“聚力”“提质”“清风”等“六大工程”着力,推动模范机关创建迈上新台阶,省住建厅、市直机关工委邀请我局作经验交流。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平台顺利移交深圳交易集团,承接城建档案管理职责,人员业务有序交接。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与市纪委派驻四组定期会商、日常监督协作等机制。聚焦房地产、重大项目建设、招投标等8个廉政风险防范重点领域和34个廉政风险点,推出六大方面50项举措。优化政务服务,在进驻市民中心各单位中,我局连续四个季度考评优秀,局首席团队和保障署团队成员考评均为优秀。做好预决算工作,在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评估10家市属预算单位中排名第一。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分别获得并列第一、并列第二的好成绩。

二、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六届十八次全会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抢抓“双区驱动”战略和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机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力做好住房和建设各项工作,为奋力开启“十四五”发展新征程奠定良好基础,为先行示范区建设作出住建贡献、体现住建担当,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全方位做好住建各项工作。一是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做好较长时间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二是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全面加强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等领域疫情防控。三是抓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路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深,加强个人防护。

(二)着力稳控住房价格。一方面管理好一手房价格,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税收、金融等手段,加强市场乱象整顿,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另外一方面管理好二手房价格,我市已建立全市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接下来要继续抓好落实。要更加重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作用,严厉打击资金违规炒作房价行为。

(三)加大住房供应。一是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十大计划”的部署,实施大规模住房建设计划,全年新开工1500万平方米住房。二是加快完善“1+3+N”住房政策体系,推动尽快出台三个政府规章。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原则,加快《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细则修订制定。三是推进“全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城市”建设,继续抓好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工作,逐步加大面向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的住房供应力度。四是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和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试点,继续推进公积金特区立法。五是继续出台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文件,开展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公开和评价工作,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区基层治理。

(四)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一是加快推进立法工作。出台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通知,力争年内将《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监管条例》(草案)提交市政府审议。二是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建设筹集租赁住房10万套。规范城中村房屋租赁规模化改造,提升居住品质。三是整顿租赁市场秩序。加强执法力量建设,通过联合执法加大市场秩序整治。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和“黑名单”制度。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四是继续抓好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五是提升住房租赁信息化建设水平,完善租赁住房数据库信息,优化升级租赁平台。

(五)加大建设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一是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建设相关标准编制,研究谋划第二批综合授权改革清单事项。二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资质管理方式,加强建筑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完善基于招标人负责制的“评定分离”机制。四是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提高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服务质量。五是将城建档案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进馆率和归档质量。六是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改革,出台全过程工程咨询“1+3”政策。

(六)努力打造“深圳建造”品牌。一是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出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加快人工智能审图研发和推广应用。二是实施绿色建造行动,发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和“十四五”创建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建筑领域碳排放碳中和路径研究。三是实施科技创新行动,以BIM技术应用为突破口,标准化改革为抓手,探索工程建设与新技术的融合发展。加大对建设科技的投入力度。

(七)高标准推进重点片区、重大项目建设。一是高标准推进深超总建设,加强“四个统筹”,完善总设计师“1+N”制度,持续探索超大城市复杂空间统筹开发新路径,推动3个总部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完成片区统筹开发运营国际咨询,探索前沿科技应用,创新中央绿轴开发建设运营模式,筹备首届“深超总湾区建筑艺术双年展”,推动成立深圳湾城市建筑艺术空间基金会。二是加快推进长圳公共住房项目建设,确保2021年底竣工验收。三是加快管道天然气普及工作,新建100公里市政中压燃气管道,新增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25万户。新开工综合管廊项目20公里,新建成综合管廊40公里。四是加强建筑废弃物处置全过程管理,统筹各消纳场所建设,构建高水平建筑废弃物处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五是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以信息数字化的新城建为主要应用场景,系统推进超大城市的规、建、运、管、服协调发展。

(八)守住底线严格抓好安全生产监管。一是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围绕关键环节强化隐患排查及整改闭合,促进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尽责。将“铁十条”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纳入修编的深圳经济特区施工安全条例。深入应用工地智慧监管平台。二是强化房屋安全管控。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动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风险管控平台上线运行。改造老旧小区20个,全面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三是推进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领域三年整治,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专项体检,推进安全隐患治理与整改。

(九)提升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一是以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以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研究制定实施新一轮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深入推进党建“六大工程”,以改革创新精神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率先示范。三是大抓基层强基础,锻造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定期开展“创先争优”等评比活动,统筹推进“有品牌、有主题活动、有典型”的“三有”支部建设,形成“争先进、当先锋、促发展”的生动局面。四是优化机构职能和人员配置,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五是全面推进“党建进小区”“党建进工地”“党建进基层”和“党建进行业”等党建品牌。六是着力正风肃纪反腐,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点防控,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城建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第四篇】

一、城镇化水平和质量较低

**县城镇化水平仍较低,城镇化发展的任务和压力较重。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仍处于较低区间,明显低于牡丹区、巨野县、郓城县等地,在菏泽市范围内仅高于略高于定陶县,农业人口转移的压力和任务较重。同时,**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为%,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在菏泽市域内位列最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矛盾更加突出。可见,**县的城镇化仍处于起步阶段,要解决的问题十分繁重。此外,全县城镇化发展质量不高,处于起步阶段。人口就业指数、生态环境指数、城市建设指数排名均十分落后,反映出本县城镇化质量整体水平低,需要在经济、就业、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等多方面加大投入,推进全县的城镇化进程。

下一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放开县域内城镇落户限制,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鼓励引导城市人才入乡创业服务,促进城乡人口有序流动。

强化“双招双引”、大项目建设及新旧动能转换,夯实城镇化产业支撑,确保进城农业人员有活干。稳步推进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加快新城区建设步伐,畅通城市交通,打通断头路,高标准实施道路升级改造,积极完善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城镇化承载能力。

二、城镇化动力不强

1是城镇化发展的外部动力不强。从区位条件看,**位于山东省西部欠发达区域,处于边缘区位,西面、北面隔黄河与河南相邻,由于黄河阻隔,与河南社会经济联系较少。尽管处于西部隆起带德聊菏发展轴线上,但该轴线正在形成初期,德商高速公路虽已建成通车,但轴线带动作用尚未显现。从区域中心城市菏泽市发展水平和所处阶段看,目前尚处于集聚发展阶段。中心城市极化增长产生虹吸效应,会剥夺周边区域发展机会。从菏泽城市发展规划来看,**亦远离菏泽主要空间发展轴线,这都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2是自身的产业支撑带动能力较弱。**县总体上属于农副产品加工型城镇,工业化水平不高。全县经济水平总体上处于菏泽市中低水平。与邻近县相比,人均GDP低于邻近的郓城、巨野、濮阳、台前等县。产业结构上,第二产业比重较低,低于全市水平,也低于邻近县域,工业化水平较低。此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少,产业链尚未形成。并且两类主导类型产业均面临发展制约:医药化工产业面临环境、政策、技术等压力影响,近年来呈现下行态势;人发加工产业以出口为主,受国际市场需求疲软的影响,发展也受到制约。

3是政府与民间财力不足。全县财力水平处于菏泽市中低层次,GDP与人均GDP均位于菏泽市落后位置。农民人均收入也较低,**县农民人均收入省市平均水平。民间财力缺口也较大,一方面各项民生工程配套资金需求增加,另一方面投融资渠道匮乏,民营企业还没有发展壮大,财政收支压力较大。

下一步围绕打造“现代农业大县”目标,以“新六产”项目为载体,着力强化产业支撑,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与省土发集团合作设立的乡村振兴产业基金,作为全省首支省、市、县三级财政与企业资本合作设立的基金,开辟乡村产业发展资金筹集新路径。

三、资源环境的压力大

首先,资源供需矛盾大、利用效率和能力低。**县水资源受降水影响大,拦蓄地表水能力差,生产用水比较紧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几乎为零。土地利用效率较低,村庄小而分散,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其次,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水环境污染严重,护城河水质基本为V类。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大气污染逐年加重,以化工厂排放污染气体为主,对**人民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垃圾填埋场不能满足需求,现有环卫设施不成系统,数量不足,已补充的环卫设施利用效率不高,维护成本较高。

下一步大力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对全县390个村做好分类,进行动态管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维护群众利益,尊重群众意愿,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把美丽宜居乡村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机结合,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实现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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